土地管理制度改革须守住三保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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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管理制度改革须守住三保底线

本报记者 陈仁泽

2013年06月26日03:47 来源:人民日报

必须抓住城镇化转型发展的有利时机,推进土地管理制度的改革完善,释放改革“红利”,促进土地高效配置和节约集约利用

时间:6月24日

场合:国土资源部“促进城镇化健康发展土地管理制度改革座谈会”

6月24日,浙江绍兴市,国土资源部“促进城镇化健康发展土地管理制度改革座谈会”现场气氛热烈。来自天津、山东、内蒙古、苏州等13个省(区、市)、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的负责人,围绕如何在城镇化进程中改革完善现行土地管理制度,争相谈体会、提建议,国土资源部部长姜大明听得认真,不时记录。

“城镇化发展战略对土地利用活动和土地管理制度有着深刻影响。”听完大家的发言,姜大明说,当前无论城镇还是农村,土地利用粗放现象都相当普遍,土地的高效配置和节约集约利用任务十分艰巨,将贯穿于城镇化转型发展的全过程。而推动土地高效配置、节约集约利用有赖于土地管理制度改革创新。“我们必须抓住城镇化转型发展的有利时机,推进土地管理制度的改革完善,释放改革‘红利’,促进土

地高效配置和节约集约利用。”

推进改革是否意味着彻底抛弃现行土地管理制度?姜大明指出,土地管理制度改革应当在继承中发展、在实践中完善。他强调,要找准土地管理制度改革的定位和主线,把握好两条主线:一条是,现行的土地管理制度框架与我国的基本制度、资源基本国情、经济社会发展阶段要求是基本相适应的,土地用途管制、土地征收、土地有偿使用等三大核心制度应当继续坚持,在改革中逐步完善,使之更加定型、更加成熟。另一条是,土地管理制度的改革完善需要坚实的探索实践支撑,基层的创新实践经验是源头活水,必须充分尊重地方和群众的首创精神、认真总结地方实践经验,扎实稳步推进。 姜大明说,改革完善土地管理制度还必须守住底线。一是“保发展”底线——适应“四化”同步发展的特定阶段要求,应始终将积极稳妥推进城镇化健康发展作为履行职能的核心,科学配置土地资源,提升土地价值,为推进新型城镇化提供有效的空间支撑和持续的资金保障。二是“保资源”底线——适应我国人口资源特殊国情要求,应始终把严格保护耕地作为改革的前提,继续坚守耕地保护红线,实行耕地数量、质量和环境并重保护,进一步夯实城镇化发展的现代农业基础。三是“保权益”底线——顺应土地管理制度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特有地位的要求,应始终把维护权益、群众满意放在首位,坚持以人为本、地利共享,协调好土地利益关系,促

进社会和谐稳定。

《 人民日报 》( 2013年06月26日 11 版)

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yzap.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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