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建安监(2011)6号:关于建立工程项目开工前的安全生产条件审查、安全生产评价、安全监督销项制度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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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建安监〔2011〕6

关于建立工程项目开工前的安全生产条件审查、安全生产评价、

安全监督销项制度的通知

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管,明确参建各方主体安全生产责任,规范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行为,根据住建部《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导则》,以及江苏省建筑安全监督总站建设工程安全监督档案管理的要求,我站将建立工程项目开工前的安全生产条件审查、安全生产评价和安全监督销项等“三项”制度。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工程项目开工前的安全生产条件审查制度

在办理工程项目安全监督备案手续前,建设单位(或受其委托的监理单位)应当审查施工企业和现场各项安全生产条件是否符合开工要求,审查的主要内容是:施工单位持有安全生产许可证情况;施工企业和工程项目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制度、机构建立情况;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配备情况;是否根据项目施工特点制定各项安全施工措施的情况,现场文明施工、安全防护和临时设施等情况。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应将审查结论填写在《建设工程开工安全生产条件审查表》(见附件一)上,并签字、盖公章。建设单位(或建设单位委托的其他单位)在办理安全监督备案手续时将该表报送我站。

我站在收到工程项目安全监督备案资料后,在10个工作日之内将委派安全监督员到施工现场对开工安全生产条件审查的结果进行复查。当复查不符合开工安全生产条件的,我站将下发整改通知书要求责任单位限期整改,如责任单位在规定期限内没有完成整改的,我站将根据有关规定责令停工整改或对责任单位进行行政处罚。

二、建设工程项目安全生产评价制度

建设工程项目安全生产评价包括施工过程中分阶段安全生产评价和竣工安全生产评价。

(一)施工过程中分阶段安全生产评价

建设工程在施工过程中,施工企业应对其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标准化施工分阶段进行自我评价。

1.评价依据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 2.评价报送

当工程施工达到下列要求时,该工程的施工单位(当工程实行总承包时,应为总承包单位)须将《建设工程施工阶段安全自检评定表》(见附件二)经监理单位确认后,5日内报送我站相关监督科室。

(1)房屋建筑工程基础阶段评价:桩基础施工完成工作量的50%;基础施工完成工作量的60%;

(2)房屋建筑工程主体施工阶段评价:主体施工完成工作量的50%和主体工程验收前;

(3)装饰装修工程阶段评价:装饰装修施工完成工作量的50%; (4)房屋拆除工程:房屋拆除完成工程量的50%;

(5)设备安装、市政、轨道交通(不含站台装修)等类别工程按工程量完成30%、60%、90%阶段进行评价。

(二)竣工安全生产评价

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或建设单位委托的其他单位)应在7个工作日内向我站提交《建设工程竣工安全评估报告》(见附件三)。我站在收到《建设工程竣工安全评估报告》后,结合日常检查情况,在7个工作日内编制完成《建设工程安全监督报告》。

三、工程项目安全监督销项制度

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前,建设单位应向我站提交《建设工程安全监督销项申请报告》(见附件四)。我站自收到该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由安监员对该工程施工过程中各项安全管理行为的闭合情况进行审核,审核的主要内容有:我站历次安全监督抽查中开具的监督指令是否已闭合,建筑起重机械使用登记是否已办理注销手续,分阶段安全生产评价是否已完成。若发现有施工过程中有关安全管理行为尚未闭合的情况,我站将审核情况告知建设单位,要求建设单位督促有关单位完善相关手续后再将整改情况书面报我站。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由我站负责该项目的安全监督负责人审核建设单位向我站提供《建设工程竣工安全评估报告》。审核通过后,我站将退回办理安全监督备案手续时所押的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合格证,同时准予该工程项目安全监督销项。

四、实施时间

上述三项制度自2011年4月10日起实行。

苏州建筑业安全监督站 二○一一年四月一日

附件一 1-3 建设工程开工安全生产条件审查表 工程名称: 建设单位: 施工单位: 项目经理: 监理单位: 项目总监: 序号 1 审 查 内 容 施工单位是否持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项目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建立情况。是否按规定建立了安全生产2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否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在有效期内。 3 4 5 6 7 8 9 10 11 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建立情况 是否已按规定签订安全生产协议书 是否按规定编制了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方案是否有计划 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是否有支付计划或凭证 拟进入施工现场的机械设备情况及布置方案 施工现场“三通一平”、“施工标牌”等设置情况 施工现场围挡、大门、道路、临时设施等是否符合规定要求 是否针对性地制定了工程项目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其它事项 审查意见 管理机构,并按规定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审查结论: 项目负责人: 建设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注:本表一式四份,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各一份,另一份为安全监督备案的附件材料。

附件二 建设工程施工阶段安全自检评定表 监督备案号: 工程名称 施工单位 项目经理 建设单位 监理单位 安 全 员 评定日期 建筑面积(m2) 工结构层次 形象进度 程造价(万元) 工程安全生产自我评定(可附页): 阶段安全自检评定情况项目经理: 评定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施工单位意见: 监理单位意见: 总监理工程师: 年 月 日 注:1、安全自检按《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评定; 年 月 日 2、本表由施工单位填写,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按《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对自检情况提出合理意见; 3、本表一式四份,安监机构、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各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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