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吉克斯坦税收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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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吉克斯坦税收体系

文章来源: 驻塔吉克经商参处 2007-04-10 14:57 文章类型: 原创 内容分类: 调研

根据现行塔政府颁布的税法规定,其税收体系划分主要有国税和地方税。国税分为16大类,主要有自然人所得税、法人盈利税、增值税、消费税、社会税、土地税、矿藏开采税、公路使用税、简化系统税、农产品统一税、关税、国家税、棉纤和原铝销售税、企业收入最低税、加工品税、其它国家强制税。地方税分为4类,主要有不动产税、交通工具税、零售税、其它地方强制税。

针对上述税种进行简述: 一、国税

1. 自然人所得税

? 年收入低于2400索莫尼(约700美元)不征税。 税率取决于收入多少:

? 收入2401~3600(1043美元)索莫尼税率为8%; ? 超过3600索莫尼税率为13%。 ? 以一日历年为纳税期限。

以下类别的自然人收入不必征收所得税: 1) 非塔吉克斯坦公民的外交和领事工作收入;

2) 雇佣国外常驻代表及在塔吉克斯坦逗留在一年内少于90天的外国人的收入; 3) 礼品或遗产价值;

4) 在竞赛及比赛中获得奖品(赢得物品)的价值; 5) 退休金,奖学金和补助金; 6) 再保险; 7) 预算物质帮助; 8) 不动产销售收入;

9) 动产销售收入; 10) 国家奖金; 11) 保险金;

12) 个人养蜂售蜜收入; 13) 住宅附近土产销售收入; 14) 军人供给; 15) 献血收入;

16) 国债和彩票赢取的收入; 17) 国家预算发放的社会救济; 18) 公伤赔偿金; 19) 特殊用途制服的价值; 20) 强制险的保险金; 21) 法庭判给的损害赔偿金。 2. 法人盈利税

年收入低于60万索莫尼(约17.4万美元)免征税,超过60万索莫尼的企业需缴纳收入总数的4%。

税率为25%。 纳税期限为一日历年。 免征盈利税的情况:

1) 宗教、慈善、预算类组织机构,国际商业机构; 2) 非商业机构划拨款项,财产,会费,捐款及资助; 3) 塔吉克斯坦国家银行及其机构; 4) 侨民企业分红; 5) 残疾人企业;

6) 生产领域新兴企业: 2年内投资总额为50万美元的; 3年内投资总额为50~200万美元的; 4年内投资总额为200~500万美元的; 5年内投资总额超过500万美元的。 国外常驻代表收入的税款扣除:

国外常驻代表在塔吉克斯坦的所得收入与外国常驻塔机构无关的收入,应按收入总数征税(扣除增值税),按以下税率:

1) 红利和利息-12%;

2) 符合风险保险协议的保险金-4%;

3) 有关国际运输的通讯、运输服务收入(海运费除外)-4%,海运收入-6%; 4) 工资收入-8-13% ;

5) 侨民支付相关费用的收入-15%。 外国法人常驻机构盈利税为其净利润的8%。 3. 增值税

低于20万索莫尼(约5.8万美元)不需纳税。 税率为20%。

纳税期限为1日历月。

提供下列商品和服务(用于出口的除外)无需缴纳增值税:

1) 不动产的销售、转让或租赁(除休息用旅馆场地或住所、新建的居住场所),场地作居住用超过2年的除外;

2) 提供金融服务;

3) 提供外汇、有价证券服务; 4) 提供宗教及仪式服务; 5) 提供医疗服务,美容除外;

6) 提供教育、培训、教学服务; 7) 人道主义援助; 8) 惩戒机构;

9) 报纸、杂志、文献、教科书的供应; 10) 提供儿童用品; 11) 提供残疾人用品; 12) 提供疗养服务;

13) 供应民族副业制品及乐器; 14) 供应原铝和棉纤;

15) 供应棉花-半成品(出口除外);

16) 为塔吉克斯坦国家银行、财政部供应金、银、白金、钯。 下列进口类别免除增值税: 1) 输入外汇和有价证券;

2) 塔吉克斯坦国家银行、财政部对金、银、白金、钯的进口; 3) 输入人道主义援助,国家机构无偿拨发的物品; 4) 技术设备进口;

5) 农业技术、药品、医疗器械和设备进口; 6) 国家资助或贷款的专项工程所需物品的进口; 7) 特别重要工程物品的进口; 8) 塔吉克铝厂原料及设备的进口; 9) 残疾人用品进口;

10) 国际运输相关服务和工作的供应;

出口商品零税率,棉花-半成品、棉纤、原铝,贵金属、贵重矿石及其珠宝制品除外。 4. 消费税

消费税征收的商品及税率:

商品名称 消费税税率 1 酒精,无酒精及含酒精饮料 0.03-1.2 欧元/升 2 烟草制成品和烟草工业代替品 0.34-0.75 欧元/千件,10% 3 矿物燃料、石油及其蒸馏物 6.6-50 欧元/吨 4 轮胎及充气橡胶外胎 10%-15 % 5 载人用小汽车及交通工具 10% 6 金、白金或银制珠宝制品 5%

下列情况免征消费税:

1) 自然人生产并用于个人饮用的酒精饮料,年生产量不得超过30升; 2) 输入1升酒精饮料、200盒香烟和1容积燃料; 3) 塔吉克斯坦共和国过境商品; 4) 暂时性进口商品,用于再出口的除外; 5) 用于再出口的有税收担保的输入商品;

6) 用于消除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由国家机构接受的人道主义救援输入; 7) 出口。 5. 社会税

应支付雇佣工人的工资系缴税项目。 免缴社会税的有:

1) 在外交和外事机构工作的非塔吉克斯坦共和国公民收入;

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yw8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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