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模养殖场消毒制度

更新时间:2023-06-10 02:16:01 阅读量: 实用文档 文档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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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模养殖场消毒制度

规模养殖场消毒制度

一、规模养殖场应严格按照消毒规程进行场地消毒。

二、生活区:办公室、食堂、宿舍及其周围环境每月大消毒一次。

三、售猪周转区:周转猪舍、出猪台、磅称及周围环境每售一批猪后大消毒一次。

四、生产区正门消毒池:每周至少更换池水、池药2次,保持有效浓度。

五、车辆:进入生产区的车辆必须彻底消毒,随车人员消毒方法同生产人员一样。

六、更衣室、工作服:更衣室每周末消毒 一次,工作服清洗时消毒。

七、生产区环境:生产区道路及两侧5米内范围、猪舍间空地每月至少消毒2次。

八、各栋猪舍门口消毒池与盆:每周更换池、盆水、药至少2次,保持有效浓度。

九、猪舍、猪群:配种怀孕舍每周至少消毒一次,分娩保育舍每周至少消毒2次。

十、人员消毒:进入猪舍人员必须脚踏消毒池,手洗消毒盆消毒 。

规模养殖场消毒制度

规范动物检疫申报制度 确保畜产品质量安全

2009-06-17 09:16 文章来源:商务局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新闻

为规范动物和动物产品检疫执法行为,强化动物检疫监管,保障畜产品质量安全,有效防控动物重大疫病,促进畜牧业健康发展,维护公共卫生安全,双柏县于2009年全面开展了动物检疫申报制度建设的相关工作。

一、统一订制了检疫申报点牌匾及检疫申报和检疫收费等相关制度公示牌,确保了检疫申报工作的标准化、规范化和制度化。

二、出台了动物检疫执法规章制度,明确报检范围。制订了《双柏县动物检疫执法工作准则》,下发至各乡镇畜牧兽医站及有关股、所。工作准则规定,动物在离开饲养地出售或调运前,都要实施申报检疫制度,检疫人员应依据动物检疫规程及有关规定,做到“随报随检,现场检疫,合格开证”。

三、合理设置申报点,方便群众就近报检。在全县合理设置了9个动物检疫申报地点,其中,在法脿镇的雨龙村委会增设了一个申报点,其他乡镇各设置了1个申报点,方便广大养殖户和群众就近报检。同时还明确了各申报点的地址、申报电话、监督电话等,要求申报点24小时值班,室外挂申报标志牌,室内墙上公示服务承诺、工作人员职责、报检程序、检疫收费依据及收费标准,接受社会群众的监督。

动物检疫申报制度的实施,是加强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依法监督的重要举措,也为规范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和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县畜牧局)

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yvt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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