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精品课程案例汇编06-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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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学课程教学案例精选

会计学院审计教研室汇编

目 录

案例一 注册会计师审计产生的历史背景——英国南海股份公司审计案例/1 案例二 审计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的地位——“蓝田”公司案例/2 案例三 审计独立性——大学生探讨审计独立性的案例/5 案例四 审计质量控制 ——某会计师事务所质量控制案例/6 案例五 审计准则——麦克森·罗宾斯药材公司审计案例/6

案例六 审计人员的合理怀疑——利息清单与百万元账外资金审计案例/7 案例七 审计业务承接中的职业道德——业务承接与保密案例/8 案例八 注册会计师法律责任——德阳市会计师事务所验资案例/8

案例九 管理层财务欺诈与注册会计师审计责任——帕玛拉特上市公司案例/10 案例十 注册会计师行业管理体制——“安然”公司与萨班斯法案案例/12 案例十一 年度会计报表审计——广夏(银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案例/15 案例十二 验资——“东锅公司”造假上市验资案/18

案例十三 预测性财务信息审核——“第一滴血”合伙人公司案例/19 案例十四 企业破产清算审计 ——湖北南漳棉织公司破产清算审计案例/20 案例十五 经济责任审计 ——浙江海盐县广电局局长经济责任审计案例/23 案例十六 审计结果公告——长江干堤湖南段审计案例/25

案例一 注册会计师审计产生的历史背景

——英国南海股份公司审计案例

一、案例资料

18世纪初随着大英帝国殖民主义的扩张,海外贸易有了很大发展。英国政府在银行家的建议下,将发行中奖债券所募集到的资金于1710年创立了南海股份有限公司,从事盈利前景诱人的殖民地贸易。

南海公司经过了10年的惨淡经营, 1719年政府允许中奖债券的70%(约1000万英镑)与南海公司股票可进行转换。该年底,一方面政府扫除了殖民地贸易的障碍,另一方面,公司的董事们开始对外散布利好消息,并预测在1720年的圣诞节,公司可能要按面值的60%支付股利。1719年中期,南海公司股价为114英镑,1720年3月,股价劲升至300英镑。

1720年7月公司老板布伦特实施以数倍于面额的价格发行可分期付款的新股,同时又将获取的现金转贷给购买股票的公众,此时南海的股价扶摇直上,股价高达1050英镑,一场投机浪潮席卷全国。各种职业的人都被卷入这场漩涡。《大恐慌》一书描写当时的情形:政治家忘记了政治,律师忘记了法庭,贸易商放弃了买卖,

医生丢弃了病人,店主关闭了铺子,教父离开了圣坛,甚至连高贵的夫人也忘记了高傲和虚荣。

其实, 1720年6月英国国会已通过了《泡沫经济取缔法》,许多公司被解散,公众的怀疑逐渐扩展到南海公司,继股价高达1050英镑后,外国投资者首先开始抛售南海的股票。1720年9月28日公司股票下跌到190英镑,1720年12月公司股票下跌到124英镑,1720年底,政府对公司财产清查,其资本已所剩无几,1720年政府逮捕了布伦特,有的董事自杀,相应的地主和商人倒闭。

“南海公司”倒闭的消息传来,犹如晴天霹雳,惊呆了正陶醉在黄金美梦中的债权人和投资者。迫于舆论的压力,1720年9月,英国议会组织了一个由13人参加的特别委员会,对“南海泡沫”事件进行秘密查证。

在调查过程中,特别委员会发现该公司的会计记录严重失实,明显存在蓄意篡改数据的舞弊行为,于是特邀了一名叫查尔斯·斯内尔的资深会计师,对南海公司的分公司“索布里奇商社”的会计账目进行检查。查尔斯·斯内尔商业审计实践经验丰富,理论基础扎实,在伦敦地区享有盛誉。查尔斯·斯内尔通过对南海公司账目的查询、审核,于1721年提交了一份对索布里奇商社的会计账簿进行检查的意见。在该份报告中,查尔斯指出了公司存在舞弊行为、会计记录严重不实等问题。但没有对公司为何编制这种虚假的会计记录表明自己的看法。

议会根据这份查账报告,将南海公司董事之一的雅各希·布伦特以及他的合伙人的不动产全部予以没收。其中一位叫乔治·卡斯韦尔的爵士,被关进了著名的伦敦塔监狱。

直到1828年,英国政府在充分认识到股份有限公司利弊的基础上,通过设立民间审计的方式,将股份公司中因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所产生的不足予以制约,才完善了这一现代化的企业制度。据此,英国政府撤销了《泡沫公司取缔法》,重新恢复了股份公司这一现代企业制度的形式。

二、案例思考

1.查尔斯·斯内尔是否属于世界上第一位民间审计人员?他所撰写的查账报

告,是否为世界上第一份民间审计报告?

2.试结合该案例说明近代民间审计产生的客观基础。

3.注册会计师是否有责任揭示被审计单位财务报表中的舞弊或违法行为行为?

案例二 审计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的地位 ——“蓝田”公司案例

一、 案例资料

沈阳蓝田股份有限公司由沈阳市三家企业合并改制而成,其经营范围主要有农副水产品和医药制品两大类,其产品主要销往洪湖、武汉、荆沙、宜昌、岳阳等地区,产品市场覆盖华东、中南、华北、东北和西北五大区域。

1992年10月,沈阳蓝田股份有限公司经沈阳市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以沈体改发[1992]65号文批准,由沈阳行政学院下属的新北制药厂、沈阳莲花大酒店和沈阳市新北副食品商场全部资产发起设立定向募集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沈阳市财政局国有资产管理处的确认结果,将原三家发起人净资产中国有资产1828万元折成1828 万股国家股,委托沈阳市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经营;将净资产中属企业法人的资产3525.6万元折成法人股3525.6万股,由沈阳蓝田经济技术开发公司持有;同时向原企业内部职工以1:1.25溢价定向发行1342.4万股。股票发行严格限制在内部职工范围之内,并在沈阳证券登记有限公司登记托管,其转让办法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截至1992年12月5日,蓝田实收资本金额7032万元,其中6696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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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公司股本记入“股本”账户,内部职工股超过面值溢价部分共336万元记入“资本公积金”账户;1992年12月5日,沈阳会计师事务所对蓝田的实收股本出具了验资报告。1992年12月10日,蓝田经沈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注册登记,注册资金6696万元。经农业部“农财函[1995]113号”文批复同意,蓝田国家股股权1828万股由沈阳市国有资产管理局划拨给农业部持有,经农业部“农财函[1995]117号”文批准,蓝田新增发行社会公众股(A股)3000万股。

1996年6月18日,蓝田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1999年10月,证监会处罚公司数项上市违规行为;2001年10月26日,中央财大教授刘姝威在《金融内参》发表600字短文揭露了蓝田的造假丑闻,此后蓝田贷款资金链条断裂;2002年1月,因涉嫌提供虚假财务信息,董事长保田等10名中高层管理人员被拘传接受调查;同年3月,公司被实行特别处理,股票变更为“ST生态”;同年5月13日,生态因连续3年亏损,暂停上市;2003年1月8日,ST生态复牌上市。

1992年蓝田成立之初,其主业为制药业与酒店业。根据市场形势的变化,董事会经过反复研究,决定选择农业作为公司的发展方向,开拓新的生产力增长点。1993年初,蓝田在湖北省洪湖市瞿家湾镇设立了洪湖蓝田水产品开发有限公司,利用定向募集资金,采取滚动发展的模式,在当地建成了水产品种养、加工基地,建立了产品销售网络。经过4年的发展,公司已形成了以农副水产品种养、加工、销售为主,兼营制药、酒店、贸易、零售、房地产开发的多元生产经营格局。伴随产业结构的调整,公司的规模日益壮大,效益呈跳跃式增长。据蓝田招股说明书中介绍,1993-1995年,蓝田的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133725.7万元、84039.7万元和308284.1万元,税后利润分别为14101.4万元、23686.5万元和27437.2万元,显示出喜人的经营业绩。

1996年5月,蓝田增发新股3000万股,每股发行价8.38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共募集股金24155万元,其资金投向包括:投资2000万元兴建“菜篮子工程”基地项目;投资4700万元开发生产冷冻干燥食品项目;投资4800万元兴建中华鳖养殖基地;投资4986万元兴建畜禽繁养基地等等。

1996~2000年,蓝田在财务数据上一直保持着神奇的增长速度。总资产规模从上市前的2.66亿元发展到2000年末的28.38亿元,增长了10倍,历年年报的业绩都在每股0.60元以上,最高达到1.15元。即使遭遇了1998年特大洪灾以后,每股收益也达到了不可思议的0.81元,创造了中国农业企业罕见的“蓝田神话”,被称作是“中国农业第一股”。

2001年10月26日,刘姝威在《金融内参》上发表文章《应立即停止对蓝田股份发放贷款》,对蓝田造假行为进行了揭露。她在对蓝田的资产结构、现金流情况和偿债能力做了详尽分析后,得出的结论是蓝田业绩有惊人的虚假成分,公司已经无力归还20亿元贷款。问题包括:(1)蓝田已无力还债。2000年蓝田的流动比率是0.77,这说明短期可转换成现金的流动资产,不足以偿还到期流动负债;速动比率是0.35,这说明扣除存货后,流动资产只能偿还35%的到期流动负债;净营运资金-1.3亿元,这说明蓝田将不能按时偿还1.3亿元的到期流动负债;(2)12.7亿元农副水产品收入有造假嫌疑 ;(3)蓝田的资产结构是虚假的 。2000年蓝田股份的流动资产占资产百分比约是同业平均值的1/3;而存货占流动资产百分比约高于同业平均值3倍;固定资产占资产百分比高于同业平均值1倍多;在产品占存货百分比高于同业平均值1倍;在产品绝对值高于同业平均值3倍;存货占流动资产百分比高于同业平均值1倍。

而截止到2002年8月,向蓝田提供贷款的银行包括工、农、中、建、民生、交通、中信、浦发等中国各大专业银行,贷款总规模达30多亿元人民币。据统计,蓝田仅在工、农、中、建四大国有商业银行的贷款就高达约23亿元人民币,其中,中国工商银行10亿元人民币以上,中国农业银行9亿多元人民币。蓝田存在造假嫌疑的消息一经公开,便引起了轩然大波,各个专业银行纷纷停止了对其贷款支持,蓝田由此深陷泥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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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田1999~2001年连续三年业绩“变脸”为亏损,蓝田造假奇闻主要有: 第一,“金鸭子”的童话。蓝田所产的鸭子品种为“青壳一号”,只吃小鱼和草根,一只鸭子一年产蛋高达300多只(比普通鸭子高出1倍以上),而且价格奇高(有报道称每只鸭蛋的平均纯利为0.4元),蓝田“一只鸭子一年的利润等于生产两台彩电”,相当于“金鸭子”。 第二,“野莲汁、野藕汁”的传说。在造假案曝光之前,蓝田公司声称,野莲汁和野藕汁(只见广告不见产品)一年中实现的主营业务收入高达2个亿,而当调查人员亲临蓝田生产野莲汁野藕汁的基地时,却只见车间铁门紧锁,透过窗户可以隐约看见,偌大的厂房空无一人,从设备上蒙的灰尘看,应该有好些日子没开工了,由此可以断定,所谓“野莲汁和野藕汁”的传说,纯属谣言。 第三,“无氧鱼”的故事。据估计,蓝田一亩水面的产值要达到2到3万元钱,才能符合其业绩水平,但是,据瞿家湾镇一位村民介绍:“蓝田根本赚不了这么多钱!每口塘是17亩水面,养鱼能产出7、8万元,即使加上养鸭的收入,每亩水面的产出也很难突破1万元。每亩2、3万元的收入根本是天方夜谭。” 每亩3万元,意味着蓝田一亩水面至少要产三、四千公斤鱼,就是说不到一米多深的水塘里,每平方米水面下要有50-60公斤鱼在游动,这么大的密度,不说别的,光是氧气供应就是大问题,恐怕只有在实验室才能做得到,而蓝田股份的鱼苗,堪称世界“无氧鱼”系列。

ST生态(蓝田)造假丑闻曝光后,公司对有问题的财务报告进行了调整。ST生态调整后的财务报告显示:ST生态的总资产10.26亿元,总负债11.205亿元。因此,生态为了确保达到复牌上市的要求,其重组的目标是ST生态总资产应达到13亿元,总负债8.4亿元,净资产4.6亿元,需要剥离的不良资产达到4.5亿元,需注入的资产总额6.8亿元,需减免的债务总额3.27亿元。另外,决定ST生态盈亏的关键是16亿多的银行债务,涉及到农行、工行、民生等好几家银行。而在这次ST生态恢复上市过程中起到决定性作用的是公司的债权人——民生银行。2002年,北京裕佳置业公司出资6000多万元收购了蓝田大酒店,使ST生态产生溢价2704万元。2002年,公司全年实现盈利1248.74万元(税后),每股收益0.028元(摊薄),由此保留了ST生态在证券市场的生存权。ST生态在有关部门的监督下,主动调整了1999-2001年的财务报告数据。2003年1月8日,获上海证交所的许可,ST生态复牌上市。 蓝田造假之路令人深思,总的来说,其失败的原因及其启示主要有:

1.经营管理不善、法制观念淡薄,导致其业绩不佳。蓝田造假丑闻曝光之前,曾经是中国股市中的一面红旗,但令人惋惜的是,蓝田所谓的高业绩均来自于种种虚幻神话和财务包装。我们知道,光靠造假过日子是不行的。企业要发展,求生存,其根本出路在于谨慎投资和合法经营。而蓝田的失败,究其原因,主要是公司管理高层的法制观念极其淡薄,经营管理存在诸多问题,他们在公司业绩不佳的困难时期,不是从强化公司管理内涵来着手想办法、求对策,而是视国家法律法规为儿戏,公然造假,知法犯法,炮制了所谓“金鸭子”、“野莲汁野藕汁”和“无氧鱼”的动人故事,企望靠骗取贷款来过日子。本来,蓝田上市时曾经募集了两个多亿的资金,公司高层应该适时实施正确的投资战略,以引导企业步入健康发展的轨道,但是,事与愿违,蓝田的管理高层并未真正从这方面去考虑问题。事后发现,蓝田的经营管理环节存在诸多漏洞,诸如资金大量流失和财务报告虚假等等,致使公司的真实业绩状况不断恶化。由此,我们的启示是: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造假者多行不义必自毙!而公司管理高层应该努力提高自身的经营管理水平,以增强企业的赢利能力。

2.政企严重不分、治理机制失灵,导致公司发展误入歧途。按照常规,蓝田的问题早就存在,应该不会再有人出面给予蓝田贷款支持,但是,令人费解,丑闻败露前一直有不少专业银行盲目对其进行贷款,致使国家资财遭受巨额损失。事后发现,蓝田高层与地方政府存在密切关系。正是由于地方政府过分袒护公司,政企严重不分,蓝田的管理高层才敢于知法犯法,有恃无恐。另外,公司治理机制失灵,这也是蓝田失败的主要原因之一。一方面,公司的董事长一言九鼎,擅自将蓝田交给了一个不懂业务和素质不高的人掌管;另一方面,公司在缺乏明确的投资战略的情形下盲目扩张。由于蓝田的公司治理机制失灵,盲目投资、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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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不善,致使其主业萎缩,误入歧途。最后,蓝田的真实业绩水平不断下滑,只能靠造假来维持生计。由此,我们的启示是:市场竞争是很激烈的,一家公司如果不及时建立健全公司治理机制,强化公司内涵,终究会被市场淘汰。同时,作为地方政府,应该正确处理与企业之间的关系,避免过多地干预企业行为,以保证其正确的发展方向。

3.注册会计师的审计失当、执业水平偏低,导致其造假行为得逞。如前所述,蓝田的造假丑闻的曝光,不是来自于对蓝田进行常年年报审计的注册会计师,而是来自于业外人士,这着实让人吃惊。其实,蓝田主要是通过虚假交易或事项来“创造利润”,其造假手法非常简单。注册会计师只要认真执行分析性复核程序,便可以轻易发现蓝田的造假问题,但是,注册会计师却没有查出任何问题。事后发现,蓝田的会计账目非常混乱,按理说注册会计师是不能表示意见的,但是,对蓝田进行年报审计的注册会计师却发表了相应的审计意见,其执业水平之低,责任意识之弱,令人叹息!由于未能及时发现蓝田的造假行为,致使许多对其进行贷款的银行受牵连,国家资财遭受重大损失。由此,我们的启示是:在任何时候,我们对上市公司的监管工作决不能放松,尤其是作为证券市场“守护神”的中国注册会计师,要敢于坚持原则,保持应有的职业谨慎态度,以减少审计失当的风险。同时,各会计师事务所应该不断健全其质量控制机制,不断提高注册会计师的执业能力和道德水准,以保证我国证券市场的健康运行。

4.投资者非理性、热衷于炒作股票,导致其自欺欺人。股市投资风险高、变化快。作为一个理性的投资者(包括各专业银行),应该对其投资对象进行风险和收益的权衡比较,决不能一味听信谣言。只有做到谨慎投资,才不至于遭受灭顶之灾。虽然证券监管相关法规要求上市公司应该健全财务报告披露与审计制度,由此上市公司的一些大问题是可以得到揭露的,但是,对于某些上市公司来说,由于其业务复杂,经营风险高,注册会计师不可能百分之百地发现问题。因此,作为理性投资者,应该多方获取上市公司的情况,诸如其行业特点、市场发展前景等等,从而鉴别和警惕上市公司可能存在问题,做到有的放矢。但是,就现阶段来说,我国的股市交易行为,盲目炒作的因素更盛于理性的行为,比如很多股市交易者并不关心上市公司的财务报告,只要股价能上去,他们便失去理性,最后往往是本钱赔个精光,而蓝田造假一案,给我们敲响了警钟!由此,我们的启示是:作为投资者,应时刻关注投资风险,要理性思考、谨慎投资,以减少各种风险损失。 二、案例思考

1.请结合上述案例说明注册会计师审计在我国市场经济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 2.如何加强对上市公司的监管以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

案例三 审计独立性

——大学生探讨审计独立性的案例 一、案例资料

甲乙两位攻读审计学的大学生进行学术讨论。甲宣称:审计人员是领取了注册会计师证

书的专家,并独立地对会计报表的合法性、公允性发表专家意见,为保持执行一切审计工作时的客观公正立场,会计师和委托单位的主管人员之间不宜交往过密。会计师要有礼貌,处处保持慎重和尊严,公余时间若会计师与委托人忙于社交应酬,一旦发现不健全的内部制度、重大错报漏报和诈欺证据时,就很难坚持独立的立场和客观态度。乙则不以为然,他认为甲兄的观点已落伍50年,会计师和委托人同为有情感之人,前者需要后者的合作方能完成任务,同吃几顿饭,跳几次舞,不会使会计师失去独立性,而且可消除一些误解,并加速工作的完成,甚至还可介绍一些新的客户给事务所。我认为甲兄的观点,实质上是告诉人们怎样断绝朋友和丢掉客户。当然我也承认现在女性会计师颇多,妇女担任企业主管的也大有人在,如果会计师和委托人之间关系过于亲密随便,或许会发生很微妙且复杂的事情,以至损害审计的独立性。

二、案例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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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广夏公司1996年以后通过德国西·伊利斯公司进口了一套由德国伍德公司生产的500立升3二氧化碳超临界萃取设备,这便是银广夏传奇的起点。

1998年,天津广夏接到了来自德国诚信贸易公司的关于购买萃取产品的第一张订单。这张订单给天津广夏来了7000多万元的收入。

1999年,银广夏利润总额1.58亿元,其中76%来自于天津广夏。在银广夏1999年年报中公布的每股盈利为0.51元,并实行了历史上首次转赠10的分红方案。

2001年3月,银广夏公布了2000年年报,在股本扩大1倍的情况下,每股收益增长超过60%,达到每股0.827元,盈利能力之强,令人瞠目结舌。

这两年银广夏集团的利润绝大部分来自天津广夏,银广夏全年主营业业务收入9.1亿元,净利润4.18亿元。银广夏2000年1月19日公告称,当年天津广夏向德国诚信公司出口2.1亿德国马克的姜油精等萃取产品,实际执行了1.8亿元德国马克思主义者。按1999年年报提供的萃取产品利润率66%推算,天津广夏2000年创造的利润为4.7亿元。

天津广夏萃取产品有如此之高的产量、如此之高的价格,经过多方面的证实是不可能的。《财经》杂志的记者对此事进行了多方面的调查,最后查明,与天津广夏签订订单的德国诚信贸易公司仅是一个注册资金为10万德国马克的小公司,根本没有能力与天津广夏签订如此大额的订单;另从天津海关取得的证据表明,天津广夏提供的报关单根本就不存在。至此已经真相大白:天津广夏1999年、2000年获得暴利的萃取产品出口纯属于子夜。整个事情——从大宗萃取产品出口到银广夏利润猛增再到银广夏股价离谱上涨——是一场彻头彻尾的骗局。

银广夏的审计公司是深圳中天勤成立于2000年7月,拥有合伙人16名,执业注册会计师近100人,经批准获得证券业务资格的注册会计师40名,目前担纳国内60多家上市公司的审计业务。据称,2000年,中天勤国内事务所业务量居全国第一。

银广夏从1998年开始就通过虚构业务订单的手段粉饰报表欺骗广大的中小股民。中天勤作为它的审计公司却连续几次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在客观上成为了银广夏造假的“帮凶”。

中天勤在审计中严重失职并非偶然。这家事务所内部管理混乱,审计态度随意,审计人员对审计目的、目标、范围以及需重点关注的问题,多数表达不清,内部风险控制制度不健全而且招待不力。在对银广夏的审计中,他们未履行基本的三级复核制度,审阅与签发均由刘加荣一人包办,审核工作实际上流于形式。

值得深思的是,事实真相是由《财经》杂志的记者揭露的。期间,也有很多小股民或其他普通人士对银广夏“传奇业绩”深表怀疑。但是,对此集团进行年度报表审计的深圳中天勤会计师事务所却对银广夏提供的财务数据深信不疑,在年度利润和每股收益高到不合常理的情况下,却为该集团1999年与2000年的年报签署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事情真相大白之后,银广夏集团崩溃,进入了“PT”公司的行列。中天勤会计师事务所也由于此案件的影响,信誉全失,签字注册会计师刘加荣、徐要文被吊销注册会计师资格;事务所的执业资格被吊销,其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也被吊销,同时,中天勤会计师事务所的负责人也被追究责任,经过此事件之后,深圳中天勤这个全国最大的会计师事务所实际上已经解体了。证监会已依法将李有强等七人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为彻底查清银广夏下属公司的情况,2001年8月23日,中国证监会调查组兵分五路,赶往银川、深圳、上海、芜湖、武汉等地,对银广夏的重要控股子公司和分公司展开全面调查。随后,各路人马汇集银川,对银广夏配股资金的使用情况和有关股份转让事宜进行专项核查,同时继续对银广夏总部实行深入调查。

经过一个多月的艰苦工作,调查组了解到大量事实,形成两大箱近百本卷宗,揭开了银广夏瞒天过海、大肆造假的黑幕。调查表明,不仅天津广夏造假,银广夏分布在各地的主要控股公司几乎都在利润上做过手脚;上海广夏文化发展有限公司通过虚假确认电视片广告收入、拍摄费用等虚增利润;武汉世贸大厦(银广夏控股子公司)通过虚构售房收入等手段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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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利润;芜湖广夏公司虚增利润的手段是多计资本化利息费用、少计经营费用、多提折旧等;在深圳,被银广夏称为发展战略支撑点的广夏投资公司,实际上是一家“空壳”公司;在银川,银广夏用募集资金,在投资上大做手脚,通过收取高额利息等方式“做大”利润。

这是一份银广夏造假大账:1998—2001年期间,累计虚构销售收入104962.6万元,少计费用4945.34万元,导致虚增利润77156.7万元,其中1998年虚增利润1776.1万元;1999年、2000年、2001年上半年分别虚增利润17781.86万元、56704.74元、894万元,当期实际亏损分别为5003.2万元、14940.1万元、2557.1万元。7.71亿元的巨大利润“气球”,就这样通过中报、年报在股市升空,打造出银广夏“中国大蓝筹股”的形象,让众多投资者怦然心动,掉进陷阱。

2001年9月5日,中国证监会发布新闻指出,已查明银广夏公司通过各种造假手段虚构巨额利润的事实,查明深圳中天勤会计师事务所及其签字注册会师违反有关法律法规,为银广夏公司出具了严重失实的审计报告。证监会依法将涉嫌证券犯罪人员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对发现的其他与此案相关的违法违规行为继续进行深入调查。

2002年5月14日,中国证监会对银广夏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按照处罚决定,将对银广夏处以罚款60万元,并责令改正。同时,鉴于银广夏的部分责任人员已经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待司法机关查清此案后,再对银广夏的有关责任人予以行政处罚。

5月16日,银广夏发布公告称,公司将根据处罚决定及有关准则,请承担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对2001年以及往往年的财务报告进行纠正。5月29日以前公布纠正后的财务报告。自银广夏公司纠正的财务报告公布之日起,银广夏股票将停止交易。

在对银广夏利润造假进行调查的同时,调查组发现,银广夏隐瞒重大事项,虚假披露信息的恶劣做法“轻车熟路”,众多投资者被蒙在鼓里长达7年之久。

银广夏于1994年上市,此后先后三次配股,从证券市场“圈”走5.74亿元资金。但企业的基本制度没有转变,财务管理混乱,决策失误频频,“圈”来的钱糟蹋殆尽,最后布下弥天骗局。

早在1994年3月15日,银广夏董事会发布决议告称,银广夏董事局决定出资1000万元收购深圳广夏软件配件有限公司,控股比例为75%。事实上,此前银广夏已与大股东深圳广夏文化有限公司、香港中昌国际有限公司签订资产承包合同,将大股东下属全资公司深圳广夏软盘配件公司的资产由银广夏承包经营。这也许可以算做是银广夏欺骗投资者的开始。

1997年3月17日,银广夏董事局作出对深圳广夏软盘配件有限公司、深圳广夏微型软盘有限公司、深圳广夏录像器材有限公司注销的决定,但如此重大事项却未予披露。更奇怪的是,在被工商部门依法吊销法人资格后,这三家公司却依然堂而皇之地出现在银广夏1999年、2000年年报和2001年中报中。

1997年3月18日,银广夏在未履行资产收购相关程序下,非法收购大股东深圳广夏文化实业有限公司资产——已关停的深圳广夏软盘配件公司。这笔交易使银广夏被大股东“抽血”960万元,直接侵害了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如此重大事项也未履行相关信息披露的义务。

银广夏1999年、2000年年报均披露,1999年筹集的配股资金3亿多元已全部投入承诺的配股资金项目,实际仅投入1.78亿元,其余被银广夏董事局及其控股子公司占用及借款,其中支付董事局经费1200万元。

银广夏在2000年年报中披露,以价值4351万元的超临界萃取设备作为投资,对芜湖广夏华东玻璃制品股份公司进行增资扩股,并设立了芜湖广夏生物技术股份公司,公司注册资本7535万元,其中,银广夏持股44.29%,天津广夏持股35%,事实上,直至2001年3月6日芜湖广夏生物技术股份公司才成立,注册资本仅为3184万元,银广夏持股比例为30%,天津广夏根本没有出资。

调查中,一位银广夏高层人士透露,银广夏下面有40多家控股、参股公司,在跨地域经营中出现了内部失控,一些人头脑发热、膨胀,超过企业资金、人才的承受能力。董事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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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策过程不科学,带有家庭色彩,大事一般由几个核心成员商量后就决定了。

有人算了一笔“湖涂账”:银广夏迄今从全国各地贷款15亿多元,通过发行债券、配股等方式融资5.8亿元。上市公司是公众公司,应该保持透明度,这么多钱干什么了,形成多少资产?账目至今没有公布,不少董事和高管人员脑子里也是一团乱麻、乱麻一团。

调查中发现,银广夏还存在其他一些违法违规行为。

在银广夏令人炫目的业绩表象下,是涌动的暗流。在虚假利润泡沫的遮掩下,银广夏在股市行骗多年,直至2001年8月被曝光,其“光辉形象”才告终结。 二、案例思考

1.在该案例中,注册会计师执行上市公司财务报表审计时存在的主要问题是什么?

2.如何定位注册会计师在财务报表审计中的目的和责任?

案例十二 验资

——“东锅公司”造假上市验资案

一、案例资料

四川东方锅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锅公司”)采用编造虚假财务报告的方法“包装上市”,炮制了试点发行股票连续三年稳定盈利、净资产利润率增长平衡的假象。

东锅公司虚假上市问题暴露后。引起了政府部门的重视,在社会各界尤其在我国注册会计师职业界引起了极大的反响。上市公司虚假包装为何得以实现?如何认定相关中介机构的责任?一时间成了各界关注的焦点。

有关部门先后多次到受托东锅公司审计业务的四川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检查,从验资报告所附工作底稿看,确实附有银行进账凭证,手续齐备,程序合法,该所有关人员也一口咬定是银行和企业欺骗了注册会计师,注册会计师不知情,至多只能负审计失误的责任。

然而,有关部门对如此“事实”产生了怀疑。于是,财政部几位领导指示由财政部会同证监会联合派出检查组再赴四川做进一步核实。检查人员从事务所与“东锅公司”签订的委托协议收上发现了疑点,从表面上看,协议书的签订日期是1992年11月28日,正好在验资报告日期1992年12月30日之前,但仔细分辩,协议书日期已被涂改,原字迹为1993年5月8日。事务所既然不知情,为什么又要涂改协议书的日期呢?

检查组以此为突破口,兵分两路,一路前往自贡现场核对账证,提取当事人证明材料,一路留在四川会计师事务所继续检查有关工作底稿,请相关人员认真“回忆”当时情节,几天后,两个小组得出同样结论:四川会计师事务所朱××等人为东锅公司提供虚假验资报告并非失误,而是共谋作弊。经检查核实,具体情况如下:

1992年,国家体改委要求各地对过去已实施股份制试点的企业重新登记,符合条件的可继续试点。“东锅公司”在1988年前经自贡市政府批准进行股份改革试点工作,但由于种种原因,试点工作未予进行。该公司为了争取国家体改委的批准,于1993年1月至10月间,炮制了一系列证明其1988年至1990年已进行股份制试点并发行股票5400万股的虚假文件和资料。在其过程中,自贡市政府有关领导出面协调,银行、国土局及相关中介机构一路绿灯、配合企业作假。成都会计师事务所(后改为四川会计师事务所)于1993年5月在明知该公司1988年至1990年未发行股票的情况下,出具了一份虚假的验资报告,称“股金已分期分批进入中国工商银行自贡支行开设的账户。”报告落款日期为1992年12月30日,签字注册会计师为朱××、贺××,此份验资报告连同其他文件一起上报后,1993年10月,国家体改委批准“东锅公司”继续进行股份制试点。从1993年11月起,“东锅公司”才开始定向募集资金。

1995年5月,“东锅公司”为申请其股票上市,要求事务所对原验资报告作修改,搞了第二份验资报告,验资报告后附中国工商银行自贡支行补办的假进账单、企业假传票、假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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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凭证,目的是使验资报告看上去手续完备、资料齐全。第二份验资报告的日期、文号均不变,朱××等人将此份重新“包装”后装入档案中。

1995年,“东锅公司”在申请股票上市过程中,为表现良好的盈利状况,提出要对1992年至1994年的利润进行调整,虚增利润1500万元。公司将此意见告诉朱××后,朱未提出异议,没有对公司账表勾稽关系进行审计,也未在审计工作底稿上注明对公司虚拟的1500万元利润予以确认(其中1992年350万元,1993年800万元,1994年350万元)。该审计报告的签字注册会计师仍为朱××、贺××。

1996年成都会计师事务所在对“东锅公司”1993年至1996年上半年会计报表审计时,沿用了前述审计报告意见,并在上市公告中作了披露。

经查,该所有关执业人员购买了“东锅公司”的股票,其中朱××购买了5000股。 对案件事实核实后,财政部会同中国证监会等有关部门对为“东锅公司”出具有关验资、审计报告的四川会计师事务所的问题作了定性并进行了严肃处理。没收四川会计师事务所违法所得,并处罚款20万元,暂停四川会计师事务所从事证券业务3年,吊销参与做假的朱××、贺××注册会计师证书,取消朱××、贺××等证券业务执业资格,没收朱××等人买卖股票非法所得,并建议四川省公安部门立案侦察,追究朱××刑事责任。

二、案例思考

1.结合案情,分析四川会计师事务所及其注册会计师在对“东锅公司”验资中存在的问题及其性质、产生的社会影响及对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界的警示。

2.结合典型案例分析我国注册会计师验资失真的深层原因。

3.结合我国上市公司现状,说明你对上市公司“包装”的看法。

案例十三 预测性财务信息审核

——“第一滴血”合伙人公司案例

一、案例资料

1982年底,电影《第一滴血》在全美公映并很快创造票房记录。片中越战老兵“兰博”,由影星西尔威斯特·史泰龙扮演,他的出色表演,使得这部电影的票房毛收入高达2亿美元之巨。如此高额的票房收入,促使影片的制片人在此之后,又拍了两部续集,也取得同样的成功。

1981年7月,当这部电影还在前期制作中时,为了取得对这部电影的所有权,一个名为“第一滴血”合伙人的公司成立了。第二年,这家公司从拍摄这部电影的制片厂那里,买下了电影《第一滴血》的版权。1982年秋,为了吸收一些有限责任合伙人,该公司的普通合伙人编纂一份在证券交易委员会注册登记的私下募资备忘录。结果,有24名投资人,每人投资25万美元,成为该公司的有限责任合伙人。根据私下募资方案备忘录的内容,“第一滴血”合伙公司的有限责任合伙人,预计可能分享这部电影所带来净利润的98%。

在私下募资备忘录中,有一则很长的财务预测报告,名为“关于本公司在截止1992年12月31日的11年内,在经营税费、资金流动及50%税种的投资人,税后利润等方面计划清算的报告”。预测报告的很大篇幅,是这部电影的总括财务计划图表,之后是关于这部电影的重大财务设想,然后是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三页报告,以下是塔奇·罗丝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报告的摘录:

本会计小组已经完成以上联合财务计划书的分析工作。这些分析工作包含以下内容:审阅私下募资备忘录、计划附注和各种设想;从所述假想的角度,检查计划书的编纂过程;质询了计划书的内涵是否固守同一原则;询问了可能影响经营结果的有关事项。根据以上所作分析,我们确信,计划书是基于所述依据编写的,且这些依据的描述符合要求。 ………………

但不可以避免的是:某些设想可能实现不了,某些出乎意料的情况会产生。该公司的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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际经营结果和分配给有限责任合伙人的实际货币资金、应税所得(损失)及其他税负,可能会与计划书描述的内容有所出入,且这种出入可能会很大。 …………

因为该公司在编写计划书时,某些有关重大事项未被考虑,且我们所作的分析工作有限,我们不能对“计划书关于公司在计划期内经营成果和有限责任合伙人的应得利益等设想是否完整合理”这一问题,得出完全肯定的结论。

由于适用于各个合伙人的联邦和州的法规各不相同,并且可能涉及其他法律和经济事项,每位未来的有限责任合伙人最好向他(或她)的私人税收投资顾问咨询。

对于“第一滴血”合伙人公司的有限责任合伙人来说,不幸的事情终于发生了。私下募资备忘录并没有完全保障他们对这部电影投资而应享有的权利,结果,尽管这部电影获得了巨大的票房收入,每个有限责任合伙人仅得到1.1万美元的利润分红。雪上加霜的是,美国投资收益委员会规定:“第一滴血”合伙公司的有限责任合伙人1987年的纳税申报单中的申报税款,不得因遭受损失而要求任何扣减。根据投资收益委员会的有关规定:一旦有限责任合伙人在合约上签字,当他们获得任何投资收益的目标成为不可能时,这种投资行为所遭受的损失,不在考虑之列。最终,有限责任合伙人只好将此事诉诸法律,起诉了一系列单位,控告他们对有限责任合伙人隐瞒了可能遭受的损失。其中,就有塔奇·罗丝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报告,因它在某些方面起着严重的误导作用。控告塔奇·罗丝会计师事务所的诉状要点是:无论这部电影最终取得了多大的成功,有限责任合伙人也不可能取得对这部电影应得的投资收益,而在这一点上,塔奇·罗丝会计师事务所的报告中根本没有得到提示。显然,这个问题的根本,在于私下募资备忘录没能保障有限责任合伙人地这部电影投资的应得利益。有限责任合伙人坚持认为:塔奇·罗丝会计师事务所的注册会计师在审阅复核私下募资备忘录之后,应当知道,普通合伙人编写的财务计划书中具有明显的误导作用。有限责任合人于1989年提起诉讼,原告控诉塔奇·罗丝会计师事务所犯有欺诈、严重过失以及渎职罪,严重违反了1934年《证券交易法》的第十条B类第五款的有关规定。 1990年,接到这项诉讼案的美国某州法庭作出判决,“第一滴血”合伙人公司的有限责任合伙人对塔奇·罗丝会计师事务所的所有起诉不被受理。由于原告在控告塔奇·罗丝会计师事务所之前,证券交易法对这个案件的诉讼时效已终止,聆讯这项诉讼的法官拒不考虑这个案件。因为有关此类案件的法律条款规定:原告必须在发现欺诈的两年内或欺诈发生的6年内起诉被告,即就算欺诈发生,其时间在1982年秋(私人募资备忘录编写完成时),有限责任合伙人最迟应于1988年秋之前起诉塔奇·罗丝会计师事务所,可是直到1989年7月,法庭才收到诉状。因此,十分明显,证券交易法的诉讼时效已经终止。由于法官依据证券交易法作出不予受理这个判决,关于塔奇·罗丝会计师事务所是否应对私下募资备忘录中的财务计划书出具的报告负渎职罪的问题,就成为一个未决的诉讼案。 二、案例思考

1.请结合案例说明注册会计师对被审单位预测性财务信息审核的意义和责任。注册会计师在对被审单位预测性财务信息进行审核时应注意哪些问题? 2.在该案例中,如果原告的诉讼请求在法定时效内,会计师事务所是否会败诉?为什么?

案例十四 企业破产清算审计

——湖北南漳棉织公司破产清算审计案例 一、案例资料

2005年3月的一天,湖北省南漳县传出一条特别消息:该县一家棉织集团公司破产清算组被“一锅端”了!其中该县棉织集团公司破产清算组组长、原城关镇副书记刘某被判刑二年六个月缓刑三年,副组长、原城关镇工会主席宋某被判刑5年,财务人员、原城关镇财政所干部王某被判刑10年。这一消息不啻于石破天惊,不仅改写了他们的个人历史,震碎了他们在人们心目中的原有温和正派形象,也无声地宣告了这个破产清算组的彻底“破产”。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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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切究竟因何而起?还得说说审计部门对该集团公司一千多万元破产清算资金开展的财务收支审计。

湖北南漳棉织集团公司原是南漳县内唯一一家年产值过亿元的企业,属该县出口创汇王牌单位,曾跻身于“湖北省最大300家工厂”之列。公司前身为城关镇棉织厂,初建于1952年,在历经50多年的经营发展中,先后兼并和租赁了县内其它4家工厂,扩展为拥有南源纺织有限公司、金源织造有限公司和南棉纺织机械厂3家企业的集团公司,当时的形势之好、工资福利待遇之高、人心之所向,在公司1400多名职工心中留下了挥之不去的辉煌景象。而1997年以后,由于诸多因素的影响,集团公司的经营每况愈下,连年亏损,截止2001年2月资不抵债已近六千万元,最终导致企业完全停摆、被迫破产。2001年2月20日进入破产程序,成立了破产清算组,县法院指定原城关镇副镇长刘某任组长,原城关镇工会主席宋某任副组长,原城关镇财政所干部王某被委任为会计。2001年6月8日,该集团公司的资产评估总值为1822万元,清算组依据评估值进行预算,测定职工安置费按人平基数2000元发放,另外再加发每人每年工龄160元的工龄补偿。2003年12月,该集团公司的资产变卖总值为1069万元,比评估值少753万元,只兑现给职工年人均160元的安置费合计214万多元,没有兑现预算测定的每人2000元安置基数。由此,千万元资产与年人均工龄160元安置费和职工先前对2000元安置基数的期望值之间形成了强烈反差。职工找到清算组刨根问底,刘宋二人说:“我们的本意是要发2000元安置基数,可工作人员具体测算后,结果不能发。” 刘宋二人的模糊解答,不仅没有化解矛盾,反而引起职工更大的愤懑、激起了职工上访。 2004年1月17日(农历腊月25日),县领导收到一封署名为“1400多名职工”的上访信。信中写道:“南棉破产已三年,留了一群人搞清算;家产卖了一千多万,还有暗账不上算;一年工资得十几万,吃喝游玩不计算;巧立名目搞基建,挖空心思把工人的血汗沾;工人们挣扎在生存线,他们呆在家中还发三百元??请问怎样在清算,难道这就叫‘破产’?”字里行间流露出对清算工作的不满,宣泄出对清算工作人员的愤与恨。上访信还要求“县领导不要让1400多名职工的希望破灭,要在万忙中抽出时间找个清官来断案”,同时还提出“对一千多万元清算资金的所有收支都要进行审计,审计结果要与职工见面,但查账地址不能放在审计局以外的任何地方。”上访职工对县领导的热切期盼、对审计部门的高度信任不言而喻,同时也把审计部门推到了风口浪尖。2004年1月18日(农历腊月26日),县政府考虑到农历春节逼近,化解矛盾、安抚群众是大事,就发出南政办函[2004]16号通知,把这一重任交给审计部门,要求对破产清算组的所有账目进行全面审计,审计部门此时也只能迎难而上、背水一战。

2004年1月19日上午,审计局接到通知后,立即组织以总审计师为主审的6人审计组,迅速拉开审计战幕。

当天下午(农历腊月28日),召开清算组工作人员见面会,初步了解破产清算进程。 第二天(农历腊月29日),单独召开上访职工代表座谈会,听取他们反映具体情况。 第三天上午(农历腊月30日),召开财务人员专题会,进一步了解清算组财务管理状况。 ????

审计人员从上述行动中得知,副组长宋某分管清算组财务,但是财务资料就只是一堆收支单据。细问原因,负责财务工作的王某说会计出纳就他一人,平时根本忙不过来,他只能尽出纳义务,把收入或支出单据分类成沓,再打出每沓的金额合计,但是没有现金或银行存款日记账,也没有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会计报表,甚至连收支流水账都没有。对此,审计人员深感意外,他们原计划利用春节加班、加快审计进度,现在不得不取消,只能做出另行安排,请刘、宋二人督促结算相关手续,派人协助王某扎账,并在新年上班第一天送审财务资料。

2004年2月29日(农历正月初八),审计人员为防意外,主动上门调账。谁知王某说,大过年的,没扎账,也没结算。一边心急如焚,一边却漫不经心。审计人员想到接手任务10天了还没有一点眉目,就当机立断要立即调取收支单据。刘、宋二人却表示相关手续没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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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只收齐单据也还需要10天左右的时间。对此,审计组只得重新调整“作战”方案,他们一边催促送审,一边收集资产评估报告、破产标的等有关文件,一边查看各种资产法律处置文书以及收支合同或协议等相关资料。直到2004年3月12日,王某才分三次将各种收支单据汇总交给审计组,并再三表示所有单据已全部交出。

收到资料后,审计组不分昼夜地忙碌起来。他们将审计组人员分成三个小组,一组对单据进行分类建账,一组对单据逐一进行审核,另一组对审核中发现的疑点以及需要询问或调查的事项做好审计记录。

通过建账、核算和审查,他们发现,清算组应收资产变卖款1069万元, 实际已收839万元(欠收230万元,其中已到合同期的欠收款155万元),加上另外收取的职工个人养老金13万元,两项实际收入合计852万元。实际支出合计835万元,其中退还职工股金及集资,发放原欠工资及借款,发放下岗、内退人员生活费及地搭工安置费,上缴职工养老金及女工生育医疗费等项开支565万元(包括发放职工每人每年工龄160元安置费214万元),占总支出的69.2%。账面应有资金结余17万元,实际资金结余13.5万元比账面结余少3.5万元。同时他们还发现,破产费用严重超预算,养老金欠缴过百万,白条频繁列支出,水改工程项目无预算、结算不合规、资料附件不齐全,借出、挪用资金多,超出裁定及未予裁定的还债金额大。另外,账面反映职工预借子女学费还有10.8万元尚未扣回,实际情况是否如此,还需进一步核实。

针对账面审计的初步结果,审计组决定,围绕已到合同期的155万元往来欠款开展调查。他们根据各种主合同及副合同的具体内容,对资产评估报告中登记造册的所有资产进行了一次倒梳理。对于其中尚未变卖的资产,分类核查实物;对于已经变卖的,按实际购买方逐个进行走访和调查。审计人员走访门面房买主时了解到,该集团公司所有的门面房都已卖出,买方也都表示按合同规定交完了房款。门面房买主还反映,其他购买厂房或设备的外地老板,即使合同约定期过了也还有没交款的。审计人员将这一情况与账面情况衔接核对后发现,清算组账面反映已到合同期的155万元往来欠款中,属乙方未履行合同所致的有120多万元,还有30.8万元属于乙方已履行合同而清算组应入账而少入账的差额。但审计人员问及清算组具体由谁经办收取房款、如何办理的结算手续时,门面房买主却支支吾吾、模糊作答,更不愿意在调查笔录上签字。

于是,审计人员就回过头来,寻找清算组内部的有关人员调查取证。找到组长刘某,他说“找分管财务的”;找到副组长宋某,他说“只是例行公事、签字手续不过是个形式,具体的经办人是王某”;找到会计王某,他说“所有收支全部上账,并且各项结算都是领导拍板,既使经办了的、时间已长都忘了”;再找清算组其他成员,都表示“不清楚,只有问财务人员”,“皮球”在审计人员面前滚来滚去。面对知情人的有意回避,面对清算组内部的相互推诿,审计由于职能所限,查证工作一时陷入僵局。

为了寻求突破口,审计组将审计情况和调查结果向局领导作了详细、全面的汇报。局领导经过慎重研究,认为审计组在审计职能范围内的事情已经完成,决定将现有审计结果汇总后,以《审计要情专报》上报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并建议纪检部门针对审计线索进行专题查处。

2004年4月26日,县长签署明确意见:审计配合,纪委查处,如有必要、检察院后期立案。

审计、纪委联合调查组成立后,立即找到南漳棉织集团公司门面房的所有买主,调查核对门面房出售合同的履约情况,结果再次证实门面房所有买主都按合同规定交完了房款,并且具体结算手续都由会计王某经办,同时也印证了审计查出30.8万元收入未入账的真实性。随后,调查组要求王某对30.8万元未入账收入做出详细解答。王某狡辩说:“我手里的收入已全部上账,没有账外收入。至于审计结果收大于支,我不能确认,因为我办公室抽屉里还有一部分支出条子。”调查组就提出:“审计期间你没有如实反映,已错在先,为了挽救你,我们暂不追究。现在再给你一次机会,希望你好自为之”,并让他拿出所有还没入账的条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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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管是存放在办公室里、家里还是其它别的地方,不管是收入还是支出,全部并入原已送审的收支单据中,并在限定的时间地点内,由他自己自行建账核算。而王某自己建账核算的结果是支大于收10多万元,令他自己都感到惊讶。这一结果不仅没有解除审计提出的疑问,而且更加明显地反映出存在账外收入。办案人员追问其资金来源?追问其核算结果与银行实际结存10多万元截然相反作何解释?王某磨磨蹭蹭、东扯西拉,一时说他私人垫款,一时说他自己的账做错了,一时又说后期拿出的条子不算数,就是不肯正面作答,也不承认有账外收入。王某的胡乱搪塞根本不能自圆其说,审计人员就再三跟他摆明会计账理儿,他才又说兑现职工工资过程中算重了20多万元。为了求证王某所述内容真实与否,审计人员又花费了一周时间,利用Excel对1400多名职工的工资结算情况进行统计、排序和核实,结果表明不存在算重20多万元的问题。这时,王某才缄口不言,不再胡乱编造理由,但是对30.8万元未入账的收入却闭口不谈。

为了尽快解开30.8万元未入账收入的谜团,调查组再次单独找王某谈话,向他讲明政策,说明利害关系,而王某依然固执己见,坚持说没有账外收入。在此种情况下,县纪委按程序报批对王某实行“双规”,同时检察部门介入进行初查,以行政强制措施要求王某讲明30.8万元的真实情况。王某面对执法执纪部门的联合行动虽然有点发怵,但还是避重就轻,不提账外收入,只交待说“用假条子从中搞了5000元”,检察部门以此正式立案侦查,并对其家进行搜查,从中搜出一些与破产清算有关的笔记本、白条子和商店出售的几本普通收据。审计人员对这些资料逐项进行归类和审查,发现其中有30.8万元变卖门面房的收款据,有职工预借子女学费10.8万元已结算的收款据,还有刘、宋及王某本人的很多白条支出,审计对其进行核算,结果是收大于支20多万元,进一步证实王某存有账外收入。纪检人员手握证据审问王某,王某在确凿的事实面前,不得不承认:宋被委任管财务的副组长后,曾与他密谋,俩人每年从中各捞几万元;而组长刘某从他经管的清算资金中则是只拿不还,有时打个借条,有时连借条都不打,只丢下“搞团圆啊”三个字算是对拿钱的一个说法。

根据审计线索以及王某口供,联合办案组进一步延伸查证:审计查出已到合同期的155万元欠收款,其中有30.8万多元被宋王二人账外存放,余款120多万元的确属乙方未履行合同所致;查证宋王二人利用账外收入以及虚列办公费、招待费等手段,合伙侵吞公款30多万元;查证刘某利用职权,随意支用公款,侵占清算资金10多万元。随后,查证结果得到县领导批示,并直接与棉织集团公司的1400多名职工见了面。职工们知道内情后,纷纷表示感慨:“人不可貌像,海水不可斗量”,“感谢县领导”,“感谢审计局,感谢纪委检察院”。 至此,这个破产清算组“破产”的谜底已经被完全解开,然而它留给人们的是无尽的思索,昔日辉煌为何今不在?谁在吃这最后的“晚餐”?破产清算行为是否应该得到进一步的规范??

二、案例思考

1.结合该案例说明我国目前企业清算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有哪些? 2.审计部门如何介入企业清算审计? 3.企业清算审计的重点和特点是什么?

案例十五 经济责任审计

——浙江海盐县广电局局长经济责任审计案例

2003年10月,浙江省海盐县广播电视局原局长施某因犯受贿罪及玩忽职守罪、广联信息网络有限责任公司经理李某及镇广电管理总站站长钱某因犯贪污罪被海盐县人民法院分别判处11年半、6年半及10年的有期徒刑;2004年3月,海盐县广播电视局下属广告公司经理高某因犯贪污罪被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无期徒刑。日前,此案牵出的2名广告公司业务员又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和两年半,另有1人涉嫌犯罪正在接受法院调查。此案是如何发现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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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5月,浙江省海盐县审计局根据县委组织部审计任务建议书对县广播电视局原局长施某2001年1月至2003年3月(离任)经济责任实施审计。随着审计的逐步深入,审计人员发现了多处疑点:

广视广告公司组稿问题。一是巨额组稿费(代理费)支出去向不明。广视广告公司2001年1月至2003年3月共列支组稿费85余万元,以现金方式支出的金额为76余万元。在支付时,以各广告客户的名义列支,由公司经理高某及有关人员代领,但无具体的收款人(单位)签字。组稿费支付对象应为广告客户单位有关人员或广告承接人,且按照该局与广告公司签订的《目标责任书》的规定,“组稿费应专款专用,不允许内部私分”。二是广告业务收入有入账不全的嫌疑。审计人员经常在电视中看到宣传某宾馆的广告,但账上却无该宾馆的广告费收入;同类业务的广告在同一时段、播出时间相同所收取的广告费收入不等,特别是几家通讯器材商店所支付的广告费从每年的2万元到8万元不等。三是业务招待费及礼品支出巨大。广视广告公司共有职工8人,2001年1月至2003年3月的招待费及会议费支出达111余万元,以礼品名义列支的款项近40万元,且单笔支出金额较大并以现金支付的较多。 基本建设项目管理混乱。县广电大楼(广电技术中心)建安投资支出1113.53万元。经深入调查发现,有些工程结算上只有领导签字而无经办人员签字,且项目零散,存在肢解工程的情况;部分装璜工程未进行招投标且发包给无资质的施工单位施工;有多个项目未经决算审计直接进行款项结算。同时根据中介机构提供的广电大楼竣工决算审查结果报告表明,已审定的2个工程项目比审计结果多付2.94万元,未审计的7 个工程项目已超合同付款12.08万元。

设备、材料采购内控制度缺失。延伸审计广联信息网络有限责任公司发现该公司在设备及材料采购时,存在手续不全、部分材料无验收单等严重违反财经纪律情况。

针对以上疑点,凭着谨慎的职业判断和敏锐的洞察力,审计人员认为里面大有文章。为了进一步查明事实真相,审计人员要求相关人员作出合理的解释并提供相关的资料。

为了核查广告收入入账的全面性及组稿费的去向,审计组要求广告公司经理高某提供电视台播出节目单、广告协议及组稿费代领后支付的具体明细或业务台账。高某仅提供一部分节目单及广告协议,使审计人员无法与广告业务收入作进一步的核对;对组稿费代领后支付的具体情况,高某拒绝作出回答,不是对审计人员的多次要求置若惘闻,就是大谈自己的功绩,还多次谈到广告收入的年年增长,是因为自己“有许多小兄弟,黑道白道都通”。当询问原局长施某有关广电大楼的基建问题时,因当时分管基建的副局长已去世,施某更是一问三不知。

被审计者及相关人员的拒不配合,更增添了审计人员心中的疑问。面对困难,审计组毫不退缩,而是立即把情况向局领导作了汇报,经过研究,局长果断拍板,“以广告公司为突破口,外松内紧,有选择地进行外围调查,只要有确凿的证据证实我们审计人员的怀疑,立即移送检察院”。局领导亲自负责对广告公司组稿费的外围调查,通过一些信任的广告业务单位领导,从侧面了解组稿费的具体支付情况。了解中发现,有些业务单位的具体经办人员没有领到或所领到金额与账上提取的金额相差很大。审计组选择了某宾馆与某国际大厦展开外围调查,原因有三:一是两家单位曾是国有企业,虽已转制,但管理比较规范,便于核查;二是均在广告公司做过广告;三是广告公司在这两家的消费较多。据此,可以在较小范围内,取得最佳效果。在某宾馆,审计组发现了广告公司与该宾馆签订的广告合同。双方商定,2001年度、2002年度每年的广告费为5万元,抵广告公司在该宾馆的消费,至2002年末,广告公司共已消费97196元。通过对消费情况的进一步核查发现,2002年1月19日高某个人搬家的宴请费用8214元也列支其中。在某国际大厦,审计组通过广告公司消费账与该国际大厦业务账及财务账核对发现,广告公司账上反映,2003年1月29日,高某经手的广告媒体座谈会会务费现金支出10300元,而国际大厦账面反映,广告公司当日消费金额仅为1030元,至审计调查日(2003年5月21日)国际大厦也从未收到广告公司10300元现金,应收款账上也未反映,高某虚报支出贪污会务费10300元的事实得以掌握。至此,审计组终于揪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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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某的狐狸尾巴。

虽然,高某的犯罪行为已暴露无疑,但审计组所掌握的仅仅是冰山一角。鉴于审计手段的局限性,为了防止打草惊蛇,审计组根据改县审计局局长的指示,及时把所掌握的情况移送给了县检察院。县检察院根据审计提供的线索,通过进一步侦查,查实:原广电局局长施某收受高某6万元现金及基建设备业务单位贿赂的犯罪事实,广告公司经理高某等四人私分组稿费80.48万元(其中高某51.87万元)及采取虚报冒领、广告收入不入账等手段侵吞、骗取公款等犯罪事实,高某涉案总金额达100余万元;此外,还查实了广联信息网络有限责任公司经理李某及镇广电管理总站站长钱某(原广联信息网络有限责任公司副经理)收受业务单位贿赂的犯罪事实,上述人员均受到了法律的制裁,原广电局局长施某还成为海盐县历史上被判处玩忽职守罪的第一人。

广播电视局一案的告破,在全县引起了较大反响,县政府为此召开了专题财经纪律教育和预防职务违法犯罪专题讲座,以加强对全县党政领导干部的警示教育。而作为审计组人员也从中受益匪浅:一是审计人员要以“认真细致”四字贯穿审计工作始终,二是要善于从经济活动的蛛丝马迹中寻找疑点,三是要讲究审计方法,业务审查与财务收支审计相结合,账面审查与外围调查相结合。四是审计机关与有关部门要加强联系协调,相互配合、相互支持,确保审计成果的及时充分利用。 二、案例思考

1.结合本案例说明我国对领导干部实行经济责任审计(离任审计)的现实意义。

2.修订后《审计法》和相关法规对经济责任审计做了哪些规定?经济责任审计的发展方向如何?

案例十六 审计结果公告

——长江干堤湖南段审计案例

2004年下半年,湖南省岳阳市的百姓奔走相告:一窝长江大堤“蛀虫”被审计挖出后,

终于受到法律严惩。记者获悉,岳阳市长江修防处处长刘运生被岳阳市岳阳楼区法院终审判处有期徒刑12年,没收财产人民币10万元。该处办公室副主任胡建国、职工刘永利、下属公司会计卢伟分别被判处7年6个月、6年和1年(缓刑2年)的有期徒刑。据了解,本案相关责任人员除以上已判刑的4人外,另有逮捕在押、取保候审、被提起公诉5人,受党纪政纪处分16人。

2004年9月至12月,审计署驻深圳特派办对长江干堤湖南段审计后发现,岳阳市长江修防处(以下简称“修防处”)虚报隐蔽工程抛石方量,套取国债资金,给长江大堤安全带来隐患。

12月20日,深圳办将案件线索移送当地方纪检检察机关,并与岳阳市纪检、检察、公安部门组成“12.20”联合办案组。

长江流经湖南省165公里的河段均在岳阳市境内,这里也是长江最危险的河段——荆江的南岸。岳阳地处长江天险,自古就是“舍南保北”的泄洪区,解放后这里才修筑了连贯的长江大堤。每年汛期,城陵矶水位达到33米时,老百姓就开始心慌,就开始停产守堤,并随时准备收拾家当撤离;水位达到34米,老百姓就开始转移;水位达到35米,必须全部撤离。1998年长江特大洪水后,党中央决定投巨资加固修整长江大堤,以保护沿岸百姓生命财产安全。长江干堤湖南段堤防建设,获国债资金13.47亿元。

“这是国债资金的重点项目,关系上千万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时任审计组副组长的陈处长介绍,去年深圳办审计组对长江干堤湖南段2000年至2003年建设资金进行审计时,重点对隐蔽工程进行了审计。这项工程由岳阳修防处负责,主要是对22公里江堤险段实施水下抛石,即按设计要求把块石平顺均匀地铺在堤脚,以起到护岸固基的重要作用。工程概算与实际完成投资均为3.46亿元,全部使用国债资金。

使命神圣,责任重大。8名审计人员抱着高度的责任感,全力以赴投入审计。经过对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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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块石供货单位的购销账仔细检查,结果发现一个惊人的黑洞:岳阳长江堤防开发公司(简称“开发公司”)、华容水利采石场、君山麻石公司、中辉矿产公司等4个供货单位(以下简称“4个供货单位”),2000年至2003年向修防处供应的块石总量,居然比4个供货单位同期购进的块石总量多出60万方。购销严重倒挂,这凭空冒出的60万石方,让审计人员惊出一身冷汗。

审计组决定从工程管理、供货商背景、工程现场记录、财务资料、资金流向等方面,全方位展开审计攻势。

审计人员对修防处块石采购及招投标情况进行调查后发现,2001年以前的块石采购没有进行招标,全部直接由该处下属二级法人单位护岸所和开发公司供应。2002年至2003年修防处通过自己编标、自己投标、自己评标等违规手段,进行虚假招投标,确定了这4个供货单位。华容水利采石场、君山麻石公司、中辉矿产公司3个单位的投标代理人均为修防处在编职工,3个单位“中标”后,修防处立刻“借壳”在其名下成立了自己的块石经营部,经营部经理由修防处办公室主任周某及副主任胡建国担任;还有一个“中标”单位干脆就是下属开发公司。这样,修防处直接操纵控制了块石的采购和供应。在工程的施工上,有三分之一的工程量均由刘运生任法定代表人的岳阳建安公司独揽。

工程的监理和测量状况则更加混乱。修防处下属的永安监理公司通过“配合”长江委监理中心和湖南水利监理公司工作的方式,派出副总监和大量现场监理人员,直接参与所有河段的施工监理,涉及块石量方、抛投计量等。最典型的是,2002年度在50名现场监理人员中就有41人为永安监理公司的人,实际控制了工程块石量方和工程施工计量,并从中获取收入227万元。2000年至2004年7月,修防处下属的测绘队承担了块石抛投前后的全部施工测量及竣工测量等任务,实际控制了全部施工测量及竣工测量,并获得收入185万元。 事情再清楚不过了,自己管钱、自己供货、自己施工、自己监理、自己量方计量,隐蔽工程完全成了左手与右手的交易,成了左手对右手的监理和计量。修防处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应有的监控制衡机制完全失效,国债资金成了案板上的鱼肉,工程质量也成了儿戏,产生虚方也就是个多少的问题。

记者在审计取证的施工日志中看到了虚方的现场记录,其中某标段2002年某天日志中,施工员当天记录:“今天抛石船的方量严重不足,两个组共30人,可(是)抛了3532立方,平均每人抛118立方(212吨),而且中午还休息了3个小时,实方量约为方单(石方验收单)的26%。”据了解,每人每天抛石定额不过为40立方(72吨),而这一天,每人竟干了3天的活。还有一段施工日志是这样记录的:“运输船的装载量严重不足,一只验收了70立方块石的船,我到船上一数,在10公斤以上的仅174块,其中300公斤以上大块石只(有)13块,实际装载量只有验收数的30%。”虚方量达70%,但监理要求施工员按设计抛石量填写施工日志,并在竣工图上签名。

造假如此猖狂,连能得好处的施工方都看不下去,于是记下了这些施工日志。审计组专门把当时一位施工员(现退休)请来核实了情况,由此查实了虚方的作弊手法。

在“一条龙”格局的运作下,国债护岸工程资金被以各种名义、形式流出去。审计查明,2000年至2003年6月,仅被4个供货单位以块石经营利润形式套取的国债资金就达670万元。这中间,还不包含采石、运输、抬码、抛投、监理、测量等工程各环节层层套取的国债资金。

违规作假的背后,必然隐藏着利益驱动。为了查清巨额虚方的资金去向,审计人员顺着每一笔资金走向一查到底,但往往查到4个供货单位就断线了。审计发现,修防处打到4个供货单位的块石款被大量提现后,去向不明。

审计人员江诗银介绍,他根据施工日志的日期、施工合同号顺藤摸瓜,追查到了与之对应的一笔8.2万方块石购销业务,销货方系修防处二级法人———华容县护岸所,购货方是修防处直接控制的华容块石经营部,华容护岸所未将这笔销售做账,292.5万元货款中有98万元存入个人储蓄账户中,还有177万元转入华容护岸所对公银行账户,由所长和会计全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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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现。在98万元个人储蓄户名中居然还出现“江护岸”、“华水船”等奇奇怪怪的名字。审计人员紧紧盯住资金流不放,资金流到哪儿他们的足迹就延伸到哪儿。终于在对华容块石经营部审计中发现了胡建国贪污公款20多万元的案件线索,同时在华容储蓄所抓住刘永利贪污公款5万元的证据。

后据检察机关进一步查明,2002年4月至2003年下半年,胡建国、刘永利受修防处的委托分别担任修防处下属的华容块石经营部经理和出纳员期间,利用经手管理长江堤防维护工程块石购销、运输及结算的职务之便,先后采取虚增船运费、块石采购量以及隐瞒收入等手段,共同贪污国家长江堤防工程专项资金共计54.9万元。此外在2003年1月期间,胡建国、刘永利利用职务便利,收受华容水利船队、华容县水利采石场每人3万元。

据检察机关指控,刘运生利用主管修防处及下属公司全面工作的职务便利,通过虚列工程款支出的手段贪污人民币14.98万元;利用管理单位公款及工程业务发包、结算和工程款审批支付等职务便利,收受贿赂共计人民币22.8万元,美元1200元。

就这样,长江干堤湖南段隐蔽工程资金,被以各种形式的好处直接或间接地流进小团体和个人的腰包,而这些小团体和个人的好处是以数倍的工程质量损失和国债资金损失为代价的。

二、案例思考

1.结合本案例说明我国国家审计目前乃至今后相当一段时间的工作重点。 2.试评价国家审计结果公告制度的效果,以及提出今后的改进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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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ythg.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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