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唐律的特点与历史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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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编号:

中国农业大学现代远程教育

课程论文(设计)

课程名称:29 中国法制史

论文题目:试论唐律的特点与历史地位

学生姓名 卞绍平 专 业 土木工程 层 次 高起专 批 次 101 学 号 W320301101091 学习中心 连云港

2011年 10 月

中国农业大学网络教育学院制

试论唐律的特点与历史地位

摘要:本文结合史实论述了唐律的特点与历史地位,唐律作为中华法系的代表作,是世界历史上成就最高的著名法典之一,其不仅促进了当代及后代社会的发展,而且具有广泛的世界影响。可以说,它是我国法制史上的一块瑰宝!

关键词:唐律 著名法典 瑰宝

一、唐律的概念

律是规定犯罪与刑罚的刑事法律,是定罪量刑的主要依据。而唐律是指唐朝所有律的总称,据记载,唐朝颁行过多部律,包括《武德律》、《贞观律》、《永徽律》及其《律疏》、《开元律》及其《疏律》等。

二、唐律的制定

唐朝初期,社会稳定,封建政治、经济、文化蓬勃发展,封建社会进入鼎盛时期,封建社会所有的各种社会关系都已呈现出来,而且需要运用法律手段来进行调节,同时,自秦汉以来,近千年的封建统治和法制建设,亦为唐律的制定提供了极为丰富的经验。伴随着唐朝政治、经济和文化的发展,唐律由制定到不断完善主要经历了三个阶段:

1.第一个阶段是唐高祖李渊时期,这个时期的立法是以隋朝的《开皇律》为基础,由于这部法律颁布的年号是唐高祖武德年间,所以这部法律叫做《武德律》,是唐律的首创。

2.第二个阶段是唐太宗李世民时期,这个时期的立法是以隋朝隋文帝时期的《开皇律》和唐高祖李渊时期制定的《武德律》为基础,制定出了《贞观律》,共有12篇500条。这是唐代法律主要的基本法典,基本修订定型,是唐律的定本,其立法成就是很高的。

3.第三阶段是唐高宗李治时期,这个时期制定的法律又是以《贞观律》为基础,在文字上作了一些修改,但并不是很大。由于这部法律颁布的年号是唐高宗永徽年间,所以叫做《永徽律》。唐高宗时期立法的主要成就不在于制定《永徽律》,因为《永徽律》基本上是唐太宗《贞观律》的翻版,变化不是很大。它的立法成就主要在于,《永徽律》制定出来以后,唐高宗的议定人以儒家思想作为指导思想,根据儒家思想的要求,对这部法律逐条逐句作出注释。这个注释叫作疏议,唐高宗对此很满意,在永徽四年重新公布,这部附上疏议的唐律叫做《永微律疏》。

三、唐律的特点

唐朝是我国历史上一个繁荣昌盛的封建王朝,特别是李世民即皇帝位以后,总结隋朝灭亡的教训,励精图治,采取了许多加强中央集权统治的政治措施,促

使唐朝的农业、手工业、商业、对外贸易、科学文化等,得到空前发展。唐朝成为继两汉之后强大的封建王朝,也是当时最大的文明国家。唐律就是在这样的历史条件下制定的,它是我国古代封建政治经济文化繁荣发展时期的产物。

与以往的律相比,唐律具有礼法合一、首创“疏议”、律条简要、立法技术完善等特点,唐律的这些特点决定了它在中国古代法典中特殊地位,而其中的礼法合一,即:对于社会现象的保护和打击是以礼作为唯一的准则,符合礼的唐律就给以保护,反之,会给予制裁,这是唐律的主要特点。从西汉经过三国二晋南北朝漫长的几百年的时间,法律不断的儒家化。到了隋唐时期,儒家的礼和法律融合到了一起,礼法合一,这就形成了以唐律为代表的中华法系的特点;而唐律又可以把涉外案件,用“属人主义”和“属地主义”的原则将其区分开来,并把两者灵活地结合起来。由此可以表明,在1300多年以前,我们的先人,在处理涉外案件中既能够维护国家司法主权,又能够实事求是地尊重别国的风俗习惯和法律制度,并加以灵活运用,这确实是件非常了不起的事情。从而也表明了唐律的高明,立法技术的成熟。

五、唐律的影响与历史地位

唐律的历史地位如何呢?由于它产生的历史条件,使它在中国古代法律文化发展史上,上承战国时期的《法经》,历经秦汉魏晋,至唐而集其大成,成为典型的封建律典。从而也使它成为唐以后历代封建律典之楷模。起着承上启下的作用。它不仅继承了秦汉历代王朝立法、司法的经验和优秀成果,同时也在此基础上提升了自己的水平,可以说是大大地超越了以往法律的水平,而在其后的法典中,大都是沿用唐律这块模版,而再难有更高的超越。唐律使用的时间最长,唐代使用唐律,唐以后的五代、两宋也是使用唐律,唐建国于公元618年,宋灭亡是在公元1279年,唐律使用的时间长达660年。唐律的影响还不止于此,从横向方面看,对世界其他国家的影响也是比较大的,周边一些国家也都沿用唐律作为自己国家立法的蓝本。唐律作为中华法系的代表作,其不仅促进了当代及后代社会的发展,而且具有了广泛的世界影响。

1、 对唐后中国的封建朝代立法的影响

如宋朝的《宋刑统》,它虽然在体例和内容方面与唐律稍有差异,但在体例上还是沿用唐律的构架,内容上还是袭用唐律的为多。

明朝的《大明律》也以唐律为宗,其结构与唐律基本相同

清朝的《大清律例》采用《大明律》的体例,其内容还是大量取自唐律,并以唐律的内容为主干。

2、对当时东亚国家立法的影响

由于唐朝高度发展的社会经济、政治、文化,成为当时世界上文明先进的国家,与各国的经贸关系和友好往来,非常频繁,许多国家特别是东亚各国,派遣使节和大批留学生来唐,学习中国的先进文化和各种典章制度。同时,由于唐律又是一部具有典型性的封建律典,符合封建统治者的利益和需要,他们把唐律引进本国,结合本国情况,制定自己的律典。如朝鲜、越南、日本等国家都在不同程度上以唐律为基础来制定本国的法律。据《高丽史》记载:“高丽一代之制,大抵皆仿于唐。至于刑法,亦采唐律参酌时宜而用之。”如日本的大宝律大体上是采用唐律,再考虑己国国情稍加斟酌而成。越南古代刑法,亦“参用隋唐”。

由此可见,唐律的影响,不仅及于唐以后宋、元、明、清各代,而且及于日本、朝鲜、越南等东亚各国,因此可以说,唐律不仅在中国法制史上具有重要的地位,在世界法制史上唐律也有着重要的地位。而唐律之所以具有如此高的历史地位,在于其“过人之处”。唐律在古代法律中是比较科学、比较合理的。不论是从编纂结构上还是从其具体的实施内容上看,唐律都具有较高的科学性。唐律的条文较为简要、中肯,与其以前烦琐的法律条文相比,是较为先进的;而且唐律还体现了现代刑法学上 “罪责刑相适应”的原则。或许不能说完全体现,但其意思基本相同。唐律中规定了犯何种罪就应当受到何种惩罚,而且惩罚的幅度也与所犯罪行相适应。由此,让我们再次看出唐朝的立法技术的成熟。唐律在中国法典编纂史上具有里程碑的地位。

唐律被认为是世界历史上成就最高的著名法典之一。美国学者韦格摩尔在他的《世界法系大全》中,把中华法系与印度法系、伊斯兰法系、大陆法系和美英法系,同称为“世界五大法系”,而以中国封建社会唐代的法律为代表的,具有和唐律相同特点的法律都称中华法系。中华法系除了中国封建社会的法律之外,还包括历史上的日本,朝鲜,越南封建社会的法律。由此可见,唐律的影响以及它在世界法制史中的重要地位。更可以说,它是我国法制史上的一块瑰宝!

参考文献

1. 王立民主编.中国法制史.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8. 2. 乔伟编著.唐律研究.济南:山东人民出版社.1985.

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ysvg.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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