秩序维护员工作守则

更新时间:2023-11-27 01:32:01 阅读量: 教育文库 文档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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秩序维护员工作守则

第一条 热爱本职工作,保质保量的完成工作任务。

第二条 按照公司规定着装,佩戴工牌及各种警具装备。

第三条 着装要求干净、整齐、维护秩序维护员形象,上岗时做到八不准: 1、不准损坏、破坏公司的各种装备,公物及住户的财物。

2、不准迟到、早退、无故旷工,如有特殊情况需请假,必须按规定逐级办理请假手续,听从公司安排,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

3、不得留须,头发应经常按标准要求修剪,保持整洁。 4、不准在工作时间卧、躺、依墙靠壁、磕睡、看书报等。 5、不准窜岗、脱岗、会岗、闲谈、做与岗位职责无关事项。

6、不准随地吐痰、乱扔果皮、纸屑,破坏公共环境卫生。严禁在岗位上抽烟、吃东西。

7、不准工作时间办私事,不准打私人电话和会客,不准陪友购物和参观。 8、不准与业主(住户)乱拉关系,不准随意进入业主(住户)的室内。 9、不准赌博、偷盗、酗酒、吸毒,不准随意留女友及客人住宿,不准触犯国家法规及违反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

第四条 熟悉管理区域地形、地貌、建筑物特点、消防通讯以及各种设备设施及周边的情况。

第五条 严格执行工作制度,提高防范意识,时刻保持高度警惕,预防和制止各种犯罪破坏活动,敢于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维护小区业主(住户)的人身财产安全。因玩忽职守违反操作规定而发生严重责任事故造成重大损失者,将按公司规定从重处罚,并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六条 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接班人员需提前十分钟上岗交接班,交接内容包括器械装备有无损坏,尤其是通讯设备是否完好,对讲机输出频率是否正确,本区域有无事故发生;认真填写值班日记,交接有无待办事项,传达公司指示及通知。

第七条 严格执行重大事件报告制度,如有突发事件应及时向上级领导和有关部门汇报,如在自己职权范围内能解决的应采取有效措施及时解决,事后应迅速向上级领导汇报情况,并详细填写值班记录。当业主(住户)、公司财产受到危害时,应立即加以制止,当人身安全受到威胁时,方可运用警具进行正当防卫,并用对讲机呼叫增援,以确保人身的安全。

第八条 树立良好的服务意识,工作中要做到文明执勤,对业主(住户)、同事要有热情、有礼貌、讲文明、努力搞好与业主(住户)的关系。对他人提出的询问要耐心答复,不得粗言秽语,侮辱他人,对业主(住户)提出的批评、建议、投诉要虚心接受,并做好登记,及时向有关部门汇报。

第九条 检查室内装修人员是否有违章住宿,检查时间应在晚21:00时至22:00时之间,以免打扰业主休息。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检查完后及时锁好各单元门。

第十条 秩序维护员应对可疑人员进行重点检查或定时检查,并及时通知班长加强防范,检查由各通道进入的人员是否有临时出入证等有效证件。

第十一条 除遇有犯罪分子或当生命安全受到威胁外,秩序维护员不得与业主、顾客、施工人员以任何理由动手打架,违反者将予以开除,情况严重的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十三条 如扣留违章施工人员出入证,应及时交回秩序维护部以便处理。 第十四条 如发现室内装修有违反规定者,请按下列程序处理: 1、扣留其临时出入证;

2、带领违章人员到客户服务中心办理有关手续,并及时告知业主和装修负责人;

3、请示对该装修单位的处理意见;

4、下整改通知单,责令限期清扫现场或恢复其原状;

5、违章人员对上述事件处理完毕,改正结果符合要求标准后,请示主管部门解除意见再执行;

6、向部门主管汇报工作详情。

第十五条 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不准擅自调岗、换班。如有特殊情况需要调岗换班,需请示部门主管同意方可。病假、事假等应按公司规定办理手续。

秩序维护员处理问题的原则和方法

第一条 原则:

秩序维护员在工作中会遇到许多问题需要处理,在维护业主(住户)的安全和利益的同时,应遵循:依法办理,执行政策,不循私情,以理服人的原则。 第二条 方法:(对不同性质的问题采取不同的方法处理)

1、对一般违反法规和管理规定的问题,可通过说服劝导的方法解决,分清是非,耐心劝导,对一时解决不了又有扩大趋势的问题,应采取“可散不可聚,可解不可结,可缓不可急,可顺不可逆”的处理原则,尽力劝解,把问题引向缓和,千万不要把矛盾激化,不利于解决问题。 2、如需要予以治安处罚的,交公安机关处理; 3、违反其它行政管理规定的,交行政机关处理;

4、对于犯罪行为,应及时予以制止,并把犯罪分子扭送公安机关; 5、及时上报部门/管理处上级领导。

仪容仪表规定

第一条 着装规定:

1、按照规范要求统一着装,佩戴整齐、齐全,精神饱满,举止文明,大方得体;

2、统一穿黑色皮鞋、系领带,佩戴工牌,带对讲机,服装整齐、干净,无破损;

3、不得配戴饰物,口袋内不宜装过多物品;

4、禁止披衣、敞怀、挽袖、卷裤腿、戴歪帽、穿拖鞋或赤脚。 第二条 形象规定:

1、岗前检查仪容仪表,保持仪表整洁;

2、男员工不准留长发、蓄胡子,留长指甲。蓄发不得露于帽檐外,帽沿下发长不得超过1.5厘米,胡须要天天刮,不留长鬓角,鬓发长不超过耳屏,指甲不得超过1毫米,鼻毛不得长出鼻孔;

3、女员工长发须盘起,佩戴头花,不得留长指甲、涂抹指甲、戴首饰,不得化浓妆;

3、精神振作,姿态良好,抬头挺胸,不准弯腰驼背,东倒西歪,前仰后靠,伸懒腰;不袖手、背手(标准跨立除外),叉腰或将手插入口袋中,执勤中不准吸烟、吃零食,不勾肩搭背,不准与他人闲聊;

4、不准哼歌、吹口哨,听收(录)音机,看书报,上班时不准在公共区域打私人电话;

5、秩序维护员在执勤时遇到领导要主动问好并敬礼,盘查车辆处理违章时要先敬礼后查询,进入办公室或其它人房间前应先敲门,再报告,经允许后方可进入,对待业主(住户)友善、热诚、严格遵守公司的服务用语规范做到“微笑服务”;

6、上岗前不准喝酒,饮用有异味的食品和带酒精的饮料。 第三条 队列规定:

1、在集体活动时,如训练、紧急集合、外出交流、学习、比赛等,要穿戴整齐统一,精神饱满,必须整队集合,动作要迅速。集合完毕指挥员要检查仪容仪表。

2、在执勤巡逻中,要求两人并列行走,三人成行走,要求执勤人员精神饱满,保持高度警惕性。

3、在队列训练和巡逻中,秩序维护员必须保持步伐一致,口令、口号雄壮有力,指挥员的口令要清楚宏亮,富有号召力。

第四条 注意事项:

1、上岗前必须对照整容镜整理着装,检查衣、帽、领带、鞋带及装备是否穿戴整齐,规范,班长负责检查并予以纠正。

2、在岗期间,秩序维护部班长(主管)必须按规定着工装、带工牌,带头遵守仪容仪表规定。

3、下班时间秩序维护员不得穿制服外出。

临时管理规定

秩序维护员应热爱本职工作,本着为小区内业主(住户)服务的思想树立良好的服务形象,为公司增添荣誉,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一条 服从领导,听从指挥,做到令行禁止,遇事要报告,遵守国家的政策法令、法规,做到依法办理。

第二条 熟悉本岗位职责和工作程序,圆满完成工作任务。

第三条 坚守工作岗位,保持高度警惕,注意发现可疑人、事、物,防止不安全事件的发生,禁止利用工作之便敲诈、勒索、收受贿赂。

第三条 承载电梯运送水泥、沙子等装修材料时,必须进行二次包装。 第四条 乘载电梯时,应保持电梯内整洁,严禁抽烟,轻按按钮,切勿敲打按钮和面板,严禁蹦跳,强行开门。

第五条 乘载电梯时,如遇停电、未平层开门或滑降等意外,应保持冷静,切勿自行开门,应立刻按电梯轿厢内之紧急对讲按钮,向管理处控制中心人员求救,静待救援人员处理。

第六条 当遇火灾、地震,严禁乘坐电梯。

第七条 如发现有人违反上述规定,均有权立刻劝阻,不听劝阻,应立刻报告秩序维护部班长。

装修巡查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装修巡查管理,以便及时发现违章情况,及时进行处理;并维护房屋使用功能,减少因装修原因造成的房屋质量问题,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本制度适用于管理处客户服务中心、机电维修部及秩序维护部。 第二条 客户服务中心管理员、装修监理和秩序维护部装修巡逻员共同负责园区住宅和商铺的装修巡查工作。以装修监理及装修巡逻为主,客户服务中心管理员须予以配合。

第三条 装修监理及工程技术人员主要负责装修过程中的承重结构、给排水、电气线路、隐蔽工程等内容的巡查。

第四条 客户服务中心管理员主要负责装修过程中的房屋外观、公共设施、楼层地面及垃圾清运等内容的巡查。

第五条 装修巡逻队员主要负责无证人员的清场工作。 第六条 巡查时间与次数

1、装修巡查是客户服务中心管理员日常工作的重要内容。对分管楼宇的装修户视装修工期和复杂程度,但每周巡查不少于1次,并将巡查情况登记在《装

修巡查记录表》中。

2、 装修监理及工程技术人员每周至少巡查3次,巡查记录登记在《装修巡查记录表》上。

3、装修巡逻员应不定期对装修工人的办证情况进行检查,每周至少2次。 第七条 巡查内容

1、装修房间是否已办《装修施工许可证》,装修工人有无办理《出入证》,人、证、房是否相符,是否过期。

2、是否有违章装修内容,是否按照《装修管理服务协议》的“装修要求”进行装修:

(1)实际装修内容与申报内容是否相符;

(2)不得在公共区域施工,堆放装饰材料、装修工具等;

(3)装修垃圾不得堆放于电梯走廊、消防通道以及其它的任何公共区域,否则应叫其立即搬运并清扫公共卫生,情节严重的,按相关规定执行;

(4)不得使用电梯散运水泥、沙石、砖、装修垃圾等; (5)有无损坏公共、消防设施,否则照价赔偿;

(6)如发现在装修过程中对房屋厨、厕等有防水要求的原有结构改动或进行隐蔽工程时,须通知维修部工程技术人员进行现场查看和监理。在事后装修验收时,须要求业主出具《承诺书》以备查;

(7)是否有其它的违章情况。 3、 空调安装巡查:

(1)空调主机是否安装在预留的空调位上,铜管是否紧贴外墙; (2)冷凝水是否收集在专用落水管中或集中接收。

4、如发现有以下严重违章的情况,应叫其立即停止施工,做好记录,并请专业工程技术人员确定处理方案,造成损失的按有关装修管理规定执行。

(1)厨、厕是否移位; (2)是否使用红砖砌墙; (3)风、烟道是否更改; (4)防盗门是否改向、移位; (5)户门是否外移; (6)是否损坏公共设施; (7)是否破坏房屋承重结构; (8)防盗窗、网是否外置等等。 第八条 违章处理办法

1、客服管理员与机电维修部技术人员在进行巡查过程中,如发现有违章情况,应立即予以制止并下发《违规装修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必要时,秩序维护部装修巡逻员须予以配合,将违章人员清出现场,并由装修监理将违章情况记录在《装修竣工验收书》上。

2、对于违章情况应督促装修负责人和业主在限期内整改。经多次督促不予整改的,下发《违章处理通知单》进行处理。情节严重的,责令停工。

装修垃圾管理制度

为了对园区装修垃圾进行有效的管理,督促装修公司和业主及时清理装修垃圾,创造良好的生活环境,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本制度适用于管理处客户服务中心、环境事务部、秩序维护部及机电维修部。

第二条 客服务中心负责收取装修垃圾清理费,做好业主的解释工作,同时对装修户的垃圾清理情况进行检查、监督;环境事务部负责对无法确认归属的限量装修垃圾进行清理;秩序维护部负责检查和督促装修公司和业主及时清理其装修垃圾;机电维修部负责对拒不遵守《装修管理服务协议》,不及时清理装修垃

圾的装修户采取非常措施。

第三条 客服务中心收费员为业主办理装修手续时,按公司审批后的收费标准收取装修垃圾清理费。

第四条 客服务中心装修监理每天须将《装修信息登记表》及时告知机电维修部和秩序维护部。

第五条 服务中心管理员对所管楼宇的装修进行检查时,应将装修垃圾的清理作为一项重要的巡查内容,督促装修公司和业主不得将装修垃圾堆放在公共区域。

第六条 秩序维护部必须每天对装修户进行巡查,逐项填写《装修巡查记录表》。在巡查中,如发现室外堆放有装修垃圾,应确定其归属,并督促施工队或业主及时清出园区。

第七条 环境事务部发现有装修垃圾堆放在公共区域的,应在第一时间告知秩序维护部进行处理。

第八条 对违章堆放的装修垃圾,经秩序维护部核实后多次对施工队或业主劝说和解释无效的,应及时告知客服务中心并登记在《装修巡查记录表》中。必要时,客户服务中心可通知机电维修部采取非常措施。

第九条 每天每栋楼超过3袋装修垃圾无法确定其归属的,由秩序维护部负责清理;3袋以内的,由环境事务部负责清理。

第十条 客户服务中心在对装修户进行验收时,须检查该户的装修垃圾是否及时清理完毕。对装修垃圾未处理的,应告知业主,在办理退还装修押金时,在装修押金中扣除违约金,并注明事由。

停车场管理制度

第一条 所有在停车场停放的机动车辆,均应服从车场管理人员的管理和指

挥,按指定位置停放,自觉维护场内秩序。

第二条 严禁携带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物品进入车场。

第三条 停车场的停车位仅供机动车辆停车用,禁止擅自改变车位使用功能或从事除停车以外的其他行为。

第四条 停放在停车场的车辆,必须锁好门窗,请勿将现金、重要文件等贵重物品放在车内。

第五条 不得损坏停车场消防、通信、电器、供水等设施。

第六条 保持场内清洁,不得将车上的杂物和垃圾随地丢弃,有漏油、漏水时,车主应即行处理。

第七条 禁止在停车场内洗车(有固定洗车台除外)、修车、试车、练车。 第八条 所有车辆均应按照停车场收费标准缴费。

秩序维护部员工奖惩管理规定

为了规范秩序维护部日常管理,提高秩序维护员综合素质及工作积极性,更好地为业主提供优质服务,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一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奖励10—30元/次: 1、工作积极主动,责任心强、忠于职守、乐于助人。

2、服从工作安排,不计较个人得失,工作任劳任怨,安心本职工作。 3、在生活中做到团结互助,促进内部团结工作。 4、以公司为家,有主人翁工作精神。 5、职业道德观念强,作风正派,思想上进。 6、业务技能强,军事技术过硬。

第二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奖励50至100元/次: 1、受到员工、领导、业主一致好评的。

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ysqt.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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