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公司安全生产事故综合应急预案 - 图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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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ZJGF-ZB001 版号:A

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安全生产事故综合应急预案

编制单位: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编制日期:二○○六年十二月 颁布日期:二○○七年一月

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安全生产事故综合及专项应急预案》批准令

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依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制订了《安全生产事故综合应急预案》及《台风事故专项应急预案》、《山体滑坡事故专项应急预案》、《坍塌事故专项应急预案》、《水上交通事故专项应急预案》、《高处坠落事故专项应急预案》、《火灾、危险品爆炸事故专项预案》等6个专项应急预案,并按程序进行了审核,现予以批准。

批 准 人:孟凤朝(总裁)

批准日期:2007年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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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次

1. 总则 (4) 1.1 编制目的 (4) 1.2 编制依据 (4) 1.3 适用范围 (4) 1.4 应急预案体系 (5) 1.5 应急工作原则 (5) 2.危险性分析 (6) 2.1 股份公司概况 (6) 2.2 危险源与风险分析 (7) 3. 组织机构与职责 (8) 3.1 应急组织体系 (8) 3.2 指挥机构及职责 (8) 4. 预防与预警 (12) 4.1 危险源监控 (12) 4.2 预警行动 (13) 4.3 信息报告与处置 (13) 5. 应急响应 (15) 5.1 生产安全重大事故分类5.2 响应分级 (16)5.3 响应程序 (17) 5.4 应急结束 (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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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6. 信息发布 (19) 7. 后期处理 (20) 8. 保障措施 (20) 8.1 通信与信息保障 (20) 8.2 应急队伍保障 (20) 8.3 应急物资装备保障 (20) 8.4 经费保障 (20) 8.5 其它保障 (20) 9. 培训与演练 (21) 9.1 培训 (21) 9.2 演练 (21) 10. 奖惩 (22) 11. 附则 (23) 11.1 术语和定义 (23) 11.2 应急预案备案 (23) 11.3 维护和更新 (24) 11.4 制定与解释 (24) 11.5 应急预案实施 (24) 12. 附录 (24) 12.1 中交股份应急救援指挥系统联系网络12.2 中交股份专项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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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事故综合应急预案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为全面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规范应急管理和应急响应程序,明确职责,建立健全股份公司应急救援机制,及时、科学、有效地指挥协调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与社会危害,特此制定本预案。 1.2 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家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工程建设重大事故报告和调查程序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标准。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下列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应对工作: 1.3.1造成3人以上死亡(含失踪),或危及3人以上生命安全,或10人以上中毒(重伤),或直接经济损失50万元以上的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灾难。

1.3.2 超出所属单位应急处置能力的生产安全事故灾难。 1.3.3 需要股份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以下简称公司安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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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处置的安全生产事故灾难。 1.4 应急预案体系

本应急预案体系由股份公司和所属单位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以及各项目部(车间)现场处置方案构成。

中交股份综合应急预案中 交股份 专项应急 预案台风事故专项应急预案 山体滑坡事故专项应急预案 坍塌事故专项应急预案 水上交通事故专项应急预案 高处坠落事故专项应急预案 火灾、危险品爆炸事故专项应急预案 所 属单位综合应急预案现场处置方案各项目部(车间)

项应急预案所属单位专 1.5 应急工作原则 1.5.1以人为本,安全第一

把保障职工的生命、财产安全和身体健康作为应急救援工作的出发点和根本点,以最大程度地减少安全生产事故灾难造成的人员伤亡作为首要任务。 1.5.2统一指挥,分级负责

股份公司负责统一协调、指导应急救援工作,各所属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和权限负责有关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应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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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置工作。

1.5.3属地为主,分级响应

在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必须做出迅速反应,果断采取应对措施,组织应急救援,全力控制事态发展,同时立即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上级单位根据事故情况做出判断,决定响应行动。 1.5.4 预防为主,平战结合

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坚持事故灾难的应急救援与日常演练相结合,做好预防、预测、预警和预报工作,做好常态下的风险评估、队伍建设、完善装备、预案演练工作。 1.5.5 采集信息,科学决策

依靠科技进步,采用先进技术,多元化获取事故的各种信息、数据,科学决策,依法决策,提高应急救援的处置能力。

2.危险性分析 2.1 股份公司概况

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股份公司”)位于北京市安定门外大街乙88号,经国务院批准,由中国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独家发起设立,并在香港联交所整体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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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公司共有员工近8万人,拥有全资子公司23家,控股或参股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18家,投资的股份公司7家,中外合资公司4家,境外公司2家,上市公司2家。

股份公司主营业务涵盖以沿海、内河港口工程和以公路、铁路、桥梁、隧道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为主的基础设施建设业,以基建疏浚、维护疏浚、吹填疏浚和环保疏浚为主的疏浚业,以港口机械、筑路机械、桥机构件为主的设备制造业,以及以国际工程承包、劳务合作和进出口贸易为主的外经外贸业。具有港口与航道工程、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和多项工程总承包一级资质及专业承包资质,同时具有大型工程总承包实施管理能力和项目投融资的能力。股份公司在2006年中国企业500强排名中名列第28位;在2006年225家全球最大承包商排名中名列第20位,居上榜中国公司第2位。 2.2 危险源与风险分析

股份公司及所属单位从事工作的风险特点如下: 2.2.1施工项目复杂,地点变换不定。承担的工程项目种类繁多,结构多样化,工期紧,在有限的场地上集中了大量的工人、建筑材料、机械设备等,施工人员要随着施工的进程进行作业,不安全的因素随时都可能存在。

2.2.2水上、露天及高处作业多。受到施工环境以及季节和气候等自然条件的影响,容易造成一定的隐患。

2.2.3手工操作及繁重劳动多。建筑机械化施工的比重虽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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渐增大,但个别施工工艺还是相当落后,手工操作仍占相当大的比例,而且劳动强度大。

2.2.4生产工艺和方法多样,规律性差。在建筑施工中,每道工序有着不同不安全因素;即使同一道工序,由于工艺和施工方法不同,生产过程也不相同,随着工程进度的发展,施工状况和不安全因素也随着变化。

鉴于这些风险特点的分析,作业现场可能发生如下安全事故:

水上交通、淹溺、高空坠落、物体打击、机械伤害、触电、山体滑坡、坍塌、火灾、瓦斯爆炸、火药爆炸、危险化学品事故,以及台风、暴雨、洪水、地震等自然灾害等。 3. 组织机构与职责 3.1 应急组织体系

股份公司应急组织体系由股份公司应急指挥中心、股份公司应急指挥中心办公室、各所属单位应急指挥机构和现场应急指挥领导小组组成。结构框图如下: 3.2 指挥机构及职责

3.2.1 股份公司应急指挥中心及职责

股份公司应急指挥中心由股份公司领导和公司各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股份公司总裁为主任,主管安全生产的副总裁为副主任。主任负责应急救援全面工作,副主任协助主任负责应急救援的具体指挥工作,主任不在或授权时,副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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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行使主任的权力。 股份公司应急指挥中心 事故现场 现场救援力量 股份公司应急指挥中心办公室 股份公司各职能部门 中交股份公司应急组织体系 所属各单位应急指挥机构 现场应急指挥领导小组 社会救援力量 抢险救援组对外联络组事故调查组善后处理组 3.2.1.1 主任(副主任)职责如下:

(1)接受国务院应急管理办公室的领导,请示并落实指令;

(2)审定并签发股份公司综合预案和专项预案; (3)下达预警和预警解除令;

(4)下达股份公司应急预案启动和终止指令; (5)负责重大以上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救援指挥工作,统一协调应急资源;

(6)指定新闻发言人,审定新闻发布材料; (7)审批股份公司重大事故应急救援费用。 3.2.1.2 股份公司应急指挥中心办公室设在公司安委会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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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室,负责日常工作。主要职责:

(1)负责检查监督股份公司所属各单位生产安全重大事故应急预案的制定和各项准备工作情况,并负责向股份公司应急指挥中心报告;

(2)根据股份公司应急救援指挥中心指令组织、协调应急工作的实施;

(3)组织股份公司应急预案的演练、操练和讲解活动; (4)向上级主管部门及时报告事故的有关情况; (5)完成股份公司应急救援指挥中心交办的各项工作。 3.2.1.3 股份公司行政管理部门主要职责:在分管领导指挥下,负责股份公司对外联络,向媒体发布相关信息。 3.2.1.4 人力资源部一部主要职责:在分管领导指挥下,负责组织培训教育工作。

3.2.1.5 财务部主要职责:在分管领导指挥下,负责落实事故抢险所需资金。

3.2.1.6 科技部主要职责:在分管领导指挥下,参加业务范围内的事故抢险方案的制定与落实。

3.2.1.7 基建部(疏浚部)主要职责:在分管领导指挥下,负责落实股份公司所属施工企业国内事故抢险工作。 3.2.1.8 设计咨询部主要职责:在分管领导指挥下,负责落实股份公司所属设计企业国内事故抢险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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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1.9 工业贸易部主要职责:在分管领导指挥下,负责落实股份公司所属工贸企业国内事故抢险工作。

3.2.1.10 海外业务部主要职责:在分管领导指挥下,负责落实股份公司所属各企业境外事故抢险工作。

3.2.2 股份公司各所属单位应分别成立本企业的应急指挥机构,由企业负责人任主任,主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任副主任,各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负责指挥协调本单位的应急救援工作。下设抢险救援组、对外联络组、事故调查组、善后工作组,由应急救援机构正、副主任直接领导。各小组的主要职责如下: 3.2.2.1 抢险救援组

以事故单位为主,有关部门配合,组成抢险救援组。负责维持事故现场秩序,保护事故现场(因抢救人员、防止事故扩大以及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现场物件的,应当做出标志、绘制现场简图并作书面记录,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提供抢险通讯、车船、医疗、物资等。负责排除险情,抢救遇难、遇险人员和国家财产。 3.2.2.2 对外联络组

以事故单位总经理办公室为主,有关部门配合,组成对外联络组。负责对外联系求援、事故情况报告、传达上级指示与要求。

3.2.2.3 事故调查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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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事故单位安全生产管理部门为主,有关部门配合,组成事故调查组。负责配合上级有关部门,按照事故处理 “四不放过”的原则,查清事故原因、性质和责任,总结事故教训,提出整改措施,并对事故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 3.2.2.4 善后工作组

以事故单位人力资源部门为主,相关部门配合,组成善后工作组。负责做好事故伤亡人员家属的安抚工作,按国家政策负责遇难者及家属的善后处理和受伤人员的善后工作。 3.2.3 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领导小组及职责

各项目部(车间)应成立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领导小组,项目经理(车间主任)为组长,负责指挥所有参与应急救援的队伍和人员,及时向其上级主管部门和当地政府主管部门报告事故灾难事态发展及救援情况。 4. 预防与预警

股份公司、各所属单位及各项目部(车间)应从制度建立、技术实现、业务管理等方面建立健全各项生产经营活动的安全预防和预警机制。加强对安全防护工作和应急处置准备工作的监督检查,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4.1 危险源监控

对危险源的监控主要由股份公司所属单位及其基层单位负责,股份公司定期/不定期对所属单位及其基层单位的危险源监控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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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预警行动

对管理人员、技术人员、作业人员进行预警培训。发现不符合施工规范和各项安全技术规程、安全操作规程等险情后,立即通知现场负责人。现场负责人应迅速采取措施,撤离人员、确定可能波及范围并设置警戒。同时报告项目经理(车间主任)。项目经理(车间主任)进行现场指挥和协调以及根据现场情况向上级主管安全工作的领导、安全监管部门和当地政府主管部门汇报和求得援助。如在非工作状态发现险情,发现者应迅速直接向项目经理(车间主任)报告。

从外部获取的有关自然灾害、周边险情后,获取人应立即向项目经理(车间主任)报告。项目经理(车间主任)确认信息属实,及时通过广播等快速手段告知全体作业人员,并组织相应的预警行动。 4.3 信息报告与处置 4.3.1 事故报告的原则

事故发生现场有关人员应当遵循“迅速、准确”的原则,在第一时间内报告项目经理(车间主任)或其指定的现场负责人,事故单位安全监管部门接到报告后须立即向主管领导和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同时报当地政府主管部门。 4.3.2 事故报告要求

4.3.2.1发生死亡2人(含)以下或重伤3—19人(含)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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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单位安全监管部门应立即向股份公司安监部报告,并在24小时内按照中交股份《安全生产事故快报制度》、或《环境事故快报》的要求,书面传真《事故快报表》。事故单位上级主管领导及部门有关人员赶赴事故现场进行事故处置。

4.3.2.2 发生死亡3人(含)以上或重伤20人(含)事故

事故单位负责人必须在12小时内向股份公司主管领导报告。股份公司安监部接到事故报告后立即向上级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4.3.2.3 发生死亡10人以上事故

事故单位负责人必须在12小时内向股份公司总裁报告。股份公司安监部接到事故报告后应立即向上级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4.3.3 事故报告的主要内容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内容包括:事故单位,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事故经过,伤亡人数,伤亡人员自然情况,采取的应急措施,调查、善后组织工作及初步分析的原因等。 4.3.4 应急值守电话:

股份公司应急指挥中心办公室电话: 010-64287321 手机: 13691071169 股份公司应急指挥中心办公室主任电话:010-642873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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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 13901171022 股份公司应急指挥中心办公室传真: 010-64287398 4.3.5 股份公司上级主管部门事故报告的联系电话与传真:

上级部门 国资委 考核局安全处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二司 交通部 安委会办公室 交通部 水上值班 交通部 道路值班 交通部 质监总站 5. 应急响应

5.1 生产安全事故分类

按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确定的标准,生产安全事故共分为特别重大事故、特大事故、重大事故和一般事故四个等级,具体标准如下: 5.1.1特别重大事故

造成或可能造成30 人(含)以上死亡,或造成100人以上中毒、重伤,或造成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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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班电话 值班传真 010-63192553 010-63192661 010-64237417 010-64464002 010-65292896 010-65292218 010-65292882 010-65292528 010-65292952 010-65292971 5.1.2特大事故

造成或可能造成10~29人(含)死亡,或造成50~100人中毒、重伤,或造成5000~10000万元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5.1.3 重大事故

造成或可能造成3~9 人(含)死亡,或造成30~50 人中毒、重伤,或直接经济损失较大的事故。 5.1.4 一般事故

造成或可能造成2人(含)以下死亡,或造成30人以下中毒、重伤,或一定社会影响等。 5.2 响应分级

按照事故灾难的可控性、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结合股份公司实际,将事故应急响应分为两级响应 5.2.1 一级响应

股份公司所属单位如发生重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时,事故单位应及时启动本单位的应急救援预案,并立即向股份公司主管领导电话报告事故情况,同时通报股份公司安监部和当地政府主管部门,并尽快提出书面报告,说明事故及应急救援预案启动运行情况。安监部接到事故报告后立即向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和交通部等上级主管部门报告事故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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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2 二级响应

股份公司所属单位如发生重大以下生产安全事故时,事故单位应立即向股份公司安监部和业务归口管理部门(基建部、设计咨询部、工业贸易部、海外业务部)报告事故情况,在24小时内书面报告事故简要以及应急预案启动情况。 5.3 响应程序

根据事故危害程度、影响范围和控制事态的能力,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应急预案响应程序分为二级。 5.3.1一级响应程序

5.3.1.1股份公司安监部在接到发生重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报告后,立即向股份公司主管领导和主要领导报告,并同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5.3.1.2根据股份公司领导指示,安监部负责按规定启动应急救援预案,并通知股份公司应急救援指挥中心成员。 5.3.1.3股份公司应急救援指挥中心成员接到通知后,立即按要求到达指定地点,并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5.3.1.4安监部负责及时传达股份公司领导和上级主管部门的指示精神,协助、指导事故单位做好伤员抢救、善后处理,并负责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事故应急处理的最新动态。接到事故报告24小时内,由股份公司主管领导带队,安监部、业务归口管理部门有关人员赶赴事故现场,协助救援,并配合政府主管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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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2 二级响应程序

5.3.2.1股份公司安监部在接到所属各单位发生重大以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后,立即向股份公司主管领导报告,同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5.3.2.2发生事故单位应及时启动应急救援预案,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故发展,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损失。

5.3.2.3安监部负责及时传达股份公司领导和上级主管部门的有关指示精神,协助指导事故单位做好伤员抢救、善后处理和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并负责向股份公司领导和上级主管部门报告事故应急处理的最新动态。

5.3.2.4必要时,安监部根据股份公司主管领导指示,派员会同股份公司相关业务归口管理部门及事故单位等有关人员前往事故现场,协助进行事故调查和事故处理。 5.4 应急结束

5.4.1 应急解除判别指标

5.4.1.1事故现场得以控制,环境处置符合国家及地方政府的有关标准;

5.4.1.2危害已经消除,对周边地区构成的威胁已经得到排除;

5.4.1.3现场抢救活动(包括搜救、险情及隐患的排除等)已经结束,被紧急疏散的人员已经得到良好的安置或已经安全返回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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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2 应急结束程序

5.4.2.1 事故隐患消除后,股份公司应急指挥中心主任签发应急结束命令。

5.4.2.2 应急结束后,事故单位在24小时内将事故简况报告报集团公司应急指挥中心办公室。

5.4.2.3 事故单位在30日内将事故调查处理报告及有关资料报应急指挥中心办公室。

5.4.2.4 事故调查处理报告内容包括:事故经过;事故原因分析;事故责任分析;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应急救援工作总结。

5.4.2.5 向事故处理小组移交资料内容包括:现场调查记录、图纸、照片;技术鉴定和试验报告;物证、人证材料;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材料;事故责任者的自述材料;医疗部门对伤亡人员的诊断书等。 6. 信息发布

6.1 向新闻媒体发布事故信息的部门:在股份公司主管领导的指挥下,股份公司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外通报事故信息。 6.2 事故信息发布的原则:客观、真实、准确。 7. 后期处理

应急预案实施终止后,事故单位应按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的部署,妥善安置和慰问受害及受影响人员,保证社会安定,及早消除事故影响,尽快恢复正常秩序,努力消除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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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来的各方面影响。

事故单位还须对应急救援行动进行详细总结分析,对本单位的救援力量进行评估,对本单位应急预案进行评审、修订,并书面报告上级主管部门。 8. 保障措施 8.1通信与信息保障

股份公司各所属单位必须保证应急救援所需的通信设备、工具。各应急救援机构人员以及当地医院、救援机构、有关政府部门的通信联系方式和方法应予以公布。股份公司应急救援指挥系统见附件。 8.2 应急队伍保障

股份公司各所属单位必须根据本单位施工生产实际,建立各类事故应急救援队伍。 8.3 应急物资装备保障

股份公司各所属单位应配备应急报警系统、急救设备、应急照明及动力、逃生工具、消防器材、通讯及运输设备,建立应急救援设施清单,明确贮存地点,并保持状态完好。 8.4经费保障

股份公司及各所属单位应建立有效机制,保证急救援专项经费来源,经费只能用于应急物资装备保障、人员培训保障和应急预案演练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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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5其它保障

各项目经理部应根据自身生产经营场所地理位置、周边环境和危险源的情况,确定交通运输保障、治安保障、技术保障、医疗保障、后勤保障等所需的人员、物资、设备、资金等。 9. 培训与演练 9.1培训

9.1.1 股份公司及各所属单位应制定培训计划并按计划组织实施。

9.1.2 项目经理部开工前或半年进行一次培训,主要培训以下内容:

9.1.2.1施工安全防护、作业区内安全警示设置、个人的防护措施施工用电常识、在建工程的交通安全、大型机械的安全使用等安全技能。

9.1.2.2 危险源辨识,事故报警。

9.1.2.3 紧急情况下各类人员的防范措施。 9.1.2.4 现场抢救的基本知识。 9.2 演练

9.2.1 股份公司及各所属单位根据重大危险源情况,每年组织一次应急演练。

9.2.2各项目经理部在项目开工后针对自身工程的特点(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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隧道工程、高处作业、模板拆卸、预应力张拉 、海上作业等)演练一次,根据工程工期长短不定期举行演练,施工作业人员变动较大时增加演练次数。

9.2.3 各类应急救援预案演练进行前均应制定计划,结束后,应对演练情况进行总结评价,做好记录,对存在的问题的进行修订。 10. 奖惩

10.1 一旦发生生产安全重大事故,股份公司应急指挥中心决定启动应急救援预案以后,各应急救援人员应迅速到位履行职责,不得借故延误。

10.2 股份公司各所属单位要树立全局观念,抢险救援过程中,股份公司应急指挥中心可调用各所属单位人员、设备、物资等,各单位必须无条件服从,提供一切便利条件,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拒绝,否则将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10.3 在应急救援工作中有下列表现之一的单位和个人,应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奖励:

10.3.1 出色完成应急处置任务,成绩显著的。

10.3.2 使国家、集体和人民群众的财产免受损失或者减少损失的。

10.3.3 对应急救援工作提出重大建议,实施效果显著的。 10.3.4 有其他特殊贡献的。

10.4 在应急救援工作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按照法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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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及有关规定,对有关责任人员视情节和危害后果,给予行政处分:

10.4.1 不按照规定制订事故应急预案,拒绝履行应急准备义务的。

10.4.2 不按照规定报告事故真实情况的。

10.4.3 拒不执行生产安全重大事故应急预案,不服从命令和指挥,或者在应急响应时临阵脱逃的。 10.4.4 有其他危害应急工作行为的。 11. 附则 11.1 术语和定义

11.1.1 股份公司所属单位

综合外经企业(2家)、施工企业(13家)、设计企业(10家)、工贸企业(8家)、其它企业(5家)。 11.1.2 危险源辨识

识别危险源的存在并确定其特性的过程。 11.1.3 应急预案

针对可能发生的事故,为迅速、有序地开展应急行动而预先进行的组织准备和应急保障。 11.2 应急预案备案

本预案报送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国资委、交通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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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 维护和更新

根据应急演练情况,及时对应急预案进行评审和修订。 11.4 制定与解释

本预案由股份公司安全质量监督部负责牵头编制与解释。

11.5 应急预案实施

本预案自批准发布之日实施。 12.附录

中交股份应急救援指挥系统联系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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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 国 交 通 建 设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应 急 救 援 指 挥 系 统 联 系 网 络

总指挥 副总指挥

股份公司应急救援指挥中心 孟凤朝 侯金龙

010-64287216 010-64287126

13911119231 13910167793

股份公司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办公室(安全质量监督部) 部长 办公电话 手 机

总承包经营公司 总经理 办公电话 手 机 主管副总经理 办公电话 手 机 黄素珍 010-64157327 13901142814 谭发茂 010-64156577 13901201230 李庆伟 010-64287371 13901171022

副部长 办公电话 手 机

中交第一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 总经理 办公电话 手 机 主管副总经理 办公电话 手 机 弓天云 010-65766921 13801339016 何国民 13950151003 马习鹏 010-64287327 13501069855

副部长 办公电话 手 机 曹信红 010-64287322 13611291890

中交第三航务工程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 总经理 办公电话 手 机 主管副总经理 办公电话 手 机 王 祥 021-64644390 13901868513 李树国 021-64280912 13901868512

安全处处长 办公电话 手 机 王 尧 010-64287321 13691071169

中国公路车辆机械有限公司 总经理 办公电话 手 机 副书记 办公电话 手 机 邹虎啸 010-87692168 13901239947 夏又珵 010-87691160 13601378054 中国港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总经理 办公电话 手 机 主管副总经理 办公电话 手 机 胡建华 010-64174466 13701313526 莫文贺 010-64174462 13924285039 中交第二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 总经理 办公电话 手 机 主管副总经理 办公电话 手 机 杨俭存 029-88283889 13992890808 刘建明 029-88283981 13319292222 中交第四航务工程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 总经理 办公电话 手 机 主管副总经理 办公电话 手 机 朱利翔 020-84481689 13802945232 刘轶生 020-84241465 13602722769 中交天津工贸有限公司 总经理 办公电话 手 机 主管副总经理 办公电话 手 机 张 聪 022-59810183 13902102011 中国路桥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总经理 办公电话 手 机 总经理助理 办公电话 手 机 卢 山 010-64285665 13901039208 尹成柱 010-64285913 13801071841 路桥集团国际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 办公电话 手 机 主管副总经理 办公电话 手 机 毛志远 010-64182088 13901137901 杨思民 010-64182085 13911752036 中交第一公路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总经理 办公电话 手 机 主管副总经理 办公电话 手 机 霍 明 029-88235088 13992818118 吴明先 029-8823003 13909210402 中和物产株式会社 社 长 办公电话 手 机 首席代表 办公电话 手 机 史福生 0081-9022380649 张建和 010-85804502 13801030170 中交第一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 总经理 办公电话 手 机 主管副总经理 办公电话 手 机 康学增 022-65770100 13902010757 吴利科 022-23127166 13902048406 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 总经理 办公电话 手 机 主管副总经理 办公电话 手 机 杨 燕 010-64285538 13601253133 张耀强 010-64285519 13801082977 中交第二公路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总经理 办公电话 手 机 主管副总经理 办公电话 手 机 孟黔灵 027-84525176 13907170857 北京首都高速公路发展有限公司 总经理 办公电话 手 机 主管副总经理 办公电话 手 机 谢文明 010-84703169 13701276328 中交第二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 总经理 办公电话 手 机 王海怀 027-82847358 13607146692 中交第四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 总经理 办公电话 手 机 赵 云 010-84020800 13901317704 中国公路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总经理 办公电话 手 机 王国锋 010-64906319 13501028778 上海江天实业有限公司 总经理 办公电话 手 机 王逢秀 021-58396552 13901871938 25

主管副总经理 办公电话 手 机 许四发 027-82859613 13971001969 主管副总经理 办公电话 手 机 刘志兴 010-84030271 13901237374 主管副总经理 办公电话 手 机 刘国防 010-64906322 13801394707 主管副总经理 办公电话 手 机 中交第三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 总经理 办公电话 手 机 主管副总经理 办公电话 沈炳范 021-64188069 13901696818 马名骅 021-64183458 中交隧道工程局有限公司 总经理 办公电话 手 机 主管副总经理 办公电话 李亚武 010-64285523 13801105933 谢 爽 010-64283829 中交桥梁技术有限公司 总经理 办公电话 手 机 书 记 办公电话 卫 晓 010-64789497 13501221833 李全怀 010-64789488 大振华(天津)海湾工程有限公司 总经理 办公电话 手 机 主管副总经理 办公电话 张 聪 022-59810183 13902102011 手 机 13301696816 中交第四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 总经理 孙国强 办公电话 020-84401193 手 机 13501532249 主管副总经理 周达培 办公电话 020-84401251 手 机 13902279183 中交天津航道局有限公司 总经理 郑宗国 办公电话 022-23149001 手 机 13802181883 总工程师 顾明 办公电话 022-23149093 手 机 13902059290 中交上海航道局有限公司 总经理 顾为同 办公电话 021-63290781 手 机 13901626306 主管副总经理 周懋钰 办公电话 021-63211794 手 机 13311600565 中交广州航道局有限公司 总经理 邹景林 办公电话 020-89084999 手 机 13808882739 总工程师 曹湘波 办公电话 020-89084997 手 机 13318883933

手 机 13701116543 手 机 13601002907 中交水运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 上海振华港口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 宋海良 总 裁 管彤贤 办公电话 010-64048421 办公电话 021-58395111 手 机 13601100599 手 机 13901796610 主管副总经理 冯锡荣 主管副总裁 曹伟忠 办公电话 010-64048422 办公电话 021-58396209 手 机 13601100593 手 机 13810657791 中交公路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 中交上海港口机械制造厂有限公司 总经理 周海涛 总经理 孙 枫 办公电话 010-65227295 办公电话 021-58817615 手 机 13901055539 手 机 13301743596 主管副总经理 逯一新 主管副总经理 王逢秀 办公电话 010-65125591 办公电话 021-58396552 手 机 13901171054 手 机 13901871938 中交第一航务工程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 中交上海装备工程有限公司 总经理 徐国祥 总经理 杨天雁 办公电话 022-28160808-3310 办公电话 021-68738839 手 机 13602092626 手 机 13601978666 纪委书记 朱吉全 主管副总经理 办公电话 022-28160808-3306 办公电话 手 机 13902166563 手 机 中交第二航务工程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 天津振华物流集团有限公司 总经理 吴爱清 总经理 刘明田 办公电话 027-87317409 办公电话 022-25762168 手 机 13907150314 手 机 13820308788 主管副总经理 周用华 主管副总经理 办公电话 027-87317401 办公电话 手 机 13907195560

手 机 手 机 北京联合置业有限公司 总经理 马 昌 办公电话 010-64156894 手 机 13001126138 主管副总经理 办公电话 手 机 振华工程(深圳)有限公司 总经理 杜胜熙 办公电话 010-64287389 手 机 13601334262 主管副总经理 郏林华 办公电话 0755-25564235 手 机 13600191370 天津振华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 总经理 张 聪 办公电话 022-59810183 手 机 13902028531 主管副总经理 办公电话 手 机 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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