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农业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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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农业信

第147期

浙江省农业厅办公室 二〇一一年十月二十一日

[编者按]: 10月17日,全省龙井茶证明商标使用管理工作会议在杭州召开,省龙井茶管委会成员单位负责人,杭州市、绍兴市、金华市、台州市农业局和工商局分管局长,各县(市、区)龙井茶管委会办公室主任、工商局分管局长,有关县(市、区)农业局分管局长,龙井茶和西湖龙井茶证明商标注册单位负责人等参加会议。现将厅总农艺师、省龙井茶管委会副主任兼管委会办公室主任王建跃的讲话刊发。

王建跃总农艺师在全省龙井茶证明商标使用管理

工作会议上的讲话摘要

(2011年10月17日)

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总结交流两年多来龙井茶证明商标使用管理工作的成效与经验,分析当前形势,研究部署下一阶段工作。下

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肯定成绩,坚定做好龙井茶证明商标使用管理工作的信心 自2009年9月25日首次全省龙井茶证明商标使用管理工作会议以来,在省委、省政府的关心支持下,通过各级龙井茶管委会及其成员单位、产区政府的共同努力,龙井茶证明商标使用管理工作逐渐步入正常轨道,较好地完成了“开好局”、“起好步”的目标。

一是明确机构职责,构建工作机制。根据省政府专题会议精神,成立了省龙井茶证明商标管委会及其办公室,建立了以县为主体、分级负责制的龙井茶证明商标管理机制,并明确了产区政府和相关部门的工作职责。各产区政府和有关部门也相应成立了组织领导机构,细化分解工作任务,研究出台政策措施,大力推进龙井茶证明商标管理工作。如省工商局出台了《龙井茶证明商标管理保护暂行办法》,省农业厅制定了《龙井茶证明商标使用管理实施细则》、《龙井茶包装管理办法》等8个配套制度,省龙井茶管委会办公室印发了《龙井茶证明商标使用申请、审查和许可工作程序》等文件、近期还组织起草了《龙井茶证明商标期满换证办法》、《分装流通企业申请使用龙井茶证明商标的特别规定》,即将发布实施,初步构建起龙井茶品牌管理框架和操作体系,有力推动了龙井茶证明商标的使用申请、审查、许可、监管等各项工作步入法制化、规范化轨道。

二是强化宣传推介,营造良好氛围。龙井茶是一个传统的“老”产品、“老”品牌,家喻户晓;而龙井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是一件“新”事物、一个“新”规则,需要大力宣传推广。近年来,各地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杂志、互联网、手机短信等大众传媒渠道,以及茶事节庆活动等有利时机,在龙井茶主产区和主销区内外,全方位、多角度、立体式地宣传龙井茶证明商标法律地位,宣传龙井茶地理标志产区范围,普及龙井茶证明商标知识,营造全社会重视龙井茶商标、保护龙

井茶商标的良好氛围。去年2月和11月,以开展龙井茶证明商标全面启用和专项检查活动为契机,先后两次通过新华社向全国近200家主流媒体发布新闻报道,并利用省茶协驻外企业分会、各省行业协会等交流平台,广泛深入地开展龙井茶证明商标宣传推广。今年,又在“中国茶叶网”上开设龙井茶证明商标专栏,公布龙井茶证明商标使用管理的法律法规、技术规范、工作程序和获证企业名单等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为龙井茶生产者、经营者、消费者和管理者提供了一个有效的服务平台。

三是注重推广使用,稳步扩大覆盖面。为了让更多的龙井茶生产经营者在商标使用中受益,各地各部门高度重视龙井茶证明商标的推广使用工作,采取培训班、现场辅导、技术服务等多种形式,积极引导帮助企业申请使用证明商标,特别是嵊州、萧山、磐安、新昌等地,借助行业协会力量和地方公共品牌优势,积极探索,大胆实践,努力为小规模企业申请使用证明商标方面创造条件,不断提高证明商标使用的覆盖面。据统计,目前全省共有276家企业获取了《龙井茶证明商标准用证》,获证企业覆盖龙井茶三大产区,其中西湖产区25家,钱塘产区92家,越州产区130家,产区外的分装流通企业29家。

四是加强注册保护,树立品牌形象。坚持把加强商标注册作为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树立品牌形象、提高市场竞争力的重要手段,加快商标国际注册步伐,安排专项资金,向日本、美国、印度、香港等43个国家和地区办理了“龙井茶”证明商标国际注册申请。目前,已收到马德里体系注册证书,及西班牙、匈牙利、意大利、德国、印度、菲律宾、加拿大、美国的核准公告。积极向国家商标局申请注册“龙井”、“Longjing Cha”(龙井茶的汉语拼音)商标,作为现有龙井茶证明商标的防御商标,以预防和抵制商标侵权行为。同时,积极鼓励争创中国驰名商标、申报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不断提升龙井茶商标的

知名度,目前“大佛”龙井茶被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西湖龙井”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获准注册,为进一步做大做强、做精做细龙井茶品牌奠定了更加扎实的基础。

五是加大查处力度,规范使用行为。为维护证明商标所有人的合法权益,保护商标专用权,省工商局、省农业厅等单位开展了龙井茶证明商标使用专项检查,并把龙井茶证明商标使用作为全省工商系统集中开展的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的重要内容。按照“打疏并举”的方针,对检查中符合条件的龙井茶生产经营者,采取教育疏导、指导服务和限期整改并举的方法,积极鼓励其申请并规范使用龙井茶证明商标;对恶意侵权和假冒龙井茶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了严肃查处。据统计,专项检查中全省共发放宣传资料6917份,出动执法人员4463人次,检查茶叶生产企业169家,市场263家,超市、茶叶经销店2989家,商标印制企业1544家,发现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不规范使用产品355个,责令整改企业34家。同时,积极配合河南、青海、山西、安徽等省外工商部门,查处了一批龙井茶证明商标侵权案件,有力遏制了商标侵权行为。通过专项检查行动和侵权案件的查处,切实消除了部分企业对龙井茶证明商标的观望、怀疑心态,增强了茶叶生产经营企业合法使用商标的意识,提升了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的影响力,推动了龙井茶证明商标的规范使用。

六是强化技术支撑,提高产品质量。为保证龙井茶特色,省农业厅、浙江大学等单位在新昌、嵊州等地开展龙井茶机制标准化技术研究,制订了《龙井茶加工工艺技术规程》省地方标准(待审中),为加强龙井茶质量管理提供了技术支撑。为提升加工水平,各地积极开展技术比武活动,先后举办了第五届全省龙井茶手工炒制大赛,第三届全省龙井茶机械炒制大赛,西湖龙井茶非物质文化与传承炒茶技艺大赛,余杭钱塘龙井茶炒制大赛,诸暨名优茶手工炒制大赛,新昌大

佛龙井茶王赛,磐安生态龙井茶机械炒制比赛,嵊州市越乡龙井炒制大赛,等等,这些赛事活动有力地推动了全省龙井茶炒制水平的提高,为龙井茶证明商标使用管理提供了质量安全保证。

七是促进产销对接,实现产销两旺。积极鼓励和培育龙井茶生产企业与销售企业合作,尤其是推动龙井茶生产企业与知名品牌企业有效对接。目前,“吴裕泰”、“张一元”、“更香”、“八马”、“华祥苑”等销区知名品牌先后与龙井茶产区企业签订供销合同,进入龙井茶证明商标使用企业行列,成为规范和拓展龙井茶市场的新型主体。通过打品牌、促合作、拓市场,全省龙井茶生产实现了产量产值“双增”。2010年在春茶遭受严重冻害的不利情况下,龙井茶产量、产值分别达到2.6万吨和28.6亿元,比商标注册前的2008年产量增加0.4万吨、产值增加7.2亿元,分别占全省茶叶总量的15.6%和33.2%,其中有13个县(市、区)的龙井茶产值达到或超过当地茶叶总产值的60%,龙井茶已成为我省产区范围最广、涉及茶农最多、产业规模最大、区域优势最强、对茶叶产业贡献最大的茶叶品牌。

二、总结经验,查找问题,准确把握龙井茶证明商标使用管理工作的着力点

两年以来,我们认真贯彻省政府龙井茶证明商标使用管理专题会议和省领导指示精神,积极探索,大胆实践,求真务实,扎实工作,龙井茶证明商标使用管理工作有序推进,取得了较好成绩。这些成绩的取得,主要得益于有一个坚强的组织领导,在省政府的关心支持下,在葛慧君副省长、陈龙副秘书长的高度重视下,各级、各部门合心合力、分工协作,形成了政府主导、企业主体、部门协作、上下联动的良好工作格局;得益于有一个科学的目标定位,通过引导、服务、整顿和规范,使我省龙井茶市场得到拓展、品牌得到保护、消费者权益得到保障、产区茶农得到效益、龙井茶产业得到提升;得益于有一个

务实的推进机制,实施“整体规划,分步实施,逐步规范,全面推进”策略,逐步实现龙井茶证明商标使用管理的正常化、规范化;得益于有一个高效的的管理模式,管理职责上的分级负责制、商标使用上的双商标制、商标管理上的五个统一和管理服务上的五个到位。这些宝贵的实践经验来之不易,对于进一步推进我省龙井茶证明商标使用管理工作,具有长期的指导作用,我们一定要一以贯之,并持之以恒地坚持下去。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认识到,龙井茶证明商标使用管理工作是一项全新的工作、是一个探索的过程,工作中还存在着不少困难与问题,主要体现在:一是产业组织化程度低。龙井茶生产经营过程中,缺少航母型龙头企业和强势企业品牌,生产经营主体有待进一步发育壮大。二是产品质量不够稳定。我省龙井茶产品质量总体较好,在部、省级多次抽检中保持较高水平,但龙井茶产品质量不合格现象时有曝光,如2010年国家质检总局第二批产品质量抽查中,在被抽检的118种绿茶产品中,有5种产品不合格,其中就有龙井茶,这些问题不容忽视。三是包装印制领域侵权严重。商标印制特别是包装印制环节侵权现象比较突出,市场监测、预警、管理、打假等自主维权体系有待加强。四是资源整合不够。龙井茶信息发布、宣传推广等方面存在一定程度的信息不对称和混乱现象,不同部门、不同机构、不同渠道所提供的信息不一致,不仅影响了龙井茶信誉,也不利于市场拓展,等等。所有这些困难和问题,有待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加以研究和解决。

三、明确任务,进一步推进龙井茶证明商标使用管理工作 对今后一个时期进一步做好龙井茶证明商标使用管理工作,我再提几点意见:

(一)以“十二五”规划为指导,加快推进龙井茶产业转型升级。

我省茶产业“十二五”规划提出了打造世界绿茶生产、加工、贸易和文化中心的奋斗目标,龙井茶产业是其重要的组成部分,力争到“十二五”期末,龙井茶一产产值达到40亿元,一二三产总值达到100亿元。各地、各部门要进一步加强领导,整合资源,加大投入,从基地、加工、产品、市场、品牌及主体提升入手,大力推进产业转型升级。在基地提升方面,茶树品种选择从“早”向“优”转变,重点发展“优质型”无性系良种,逐步实现茶树良种合理搭配;茶叶生产从“靠天种茶”向具有一定防灾抗灾能力转变,茶园作业从传统手工作业向现代机械化作业转变;茶叶经营方式从家庭经营向“行业协会+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专业大户”转变。在加工提升方面,从千家万户家庭作坊式加工向名优茶加工中心集中加工转变,力争到“十二五”期末,60%以上的分散加工农户进行集中加工。在做好西湖龙井茶传统手工制作工艺保护的基础上,大力推广龙井茶由手工向机械化、标准化加工转变。在产品提升方面,坚持“外形”与“内质”并重,加快茶产品标准化步伐。加大精深加工终端产品开发力度,注重产品形式多样化,满足不断变化的市场需求。在市场提升方面,要进一步优化产地市场布局,把重点产区市场建成设施完善、功能齐全的现代区域中心市场;建设专卖连锁销售网络,在全国大中城市设立龙井茶专卖店1000家以上。在品牌提升方面,全面推行龙井茶证明商标的使用管理,实施国际注册保护,拓宽市场空间,充分利用茶文化资源,促进茶文化与茶经济的协调发展,把龙井茶打造成世界一流的绿茶品牌。在主体提升方面,规范专业合作组织建设,培育茶叶龙头企业;引导产业专业分工,促进龙井茶种植、加工、销售专业化,形成茶农生产鲜叶、茶厂规模加工、市场品牌营销的产业化格局。

(二)全面规范商标使用行为,树立龙井茶品牌整体形象。企业取得龙井茶证明商标准用证后,企业个体的生产经营行为与龙井茶品

牌的整体形象和声誉息息相关,规范获证企业的商标使用行为显得十分重要。各地要以“使用管理规范化”为重点,指导、帮助企业解决生产和管理上的实际问题,提升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切实规范地理标志和证明商标使用行为。要抓住首批获证企业期满换证的有利时机,进一步规范复审条件,强化现场审核,对未按规定使用证明商标或产品质量不合格等情况的企业,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督促其限期整改;如不按期整改,要依据规定吊销其《龙井茶证明商标准用证》。要切实加强分装流通企业商标使用管理,引导分装流通企业在龙井茶产区建立生产基地,规范货源渠道,逐步将知名的分装流通企业纳入到龙井茶证明商标使用行列,确保终端市场龙井茶质量。

(三)积极鼓励申请使用龙井茶证明商标,进一步扩大商标覆盖面和受益面。大力培育龙头企业和专业合作组织,通过推广“公司+农户”、“专业合作社”等模式,提高龙井茶产销组织化水平。鼓励小规模生产者(散户)通过加入专业合作组织等形式,由专业合作组织统一申请使用龙井茶证明商标。各级农业、工商、协会等要主动帮助指导专业合作组织,解决在组织、管理、技术等方面水平偏低的问题,提高规范化管理水平,使其符合龙井茶证明商标申请使用条件,努力让使用龙井茶证明商标的好处惠及广大茶农、茶企。

(四)建立健全龙井茶证明商标维权机制,加大侵权行为查处力度。由于证明商标实施时间不长,产区内外企业特别是湖北、贵州等外省茶区假冒龙井茶、侵犯龙井茶商标专用权的行为时有发生,擅自包装印制销售龙井茶现象较为突出。为此,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坚持有理、有节、依法的原则,采取事前告知、提请查处、限期整改、适时曝光等有力措施,依法管理规范龙井茶市场。要依法运用行政和司法手段,集中力量、大张旗鼓地查处一批生产经营假冒龙井茶、恶意侵犯龙井茶证明商标专用权行为的典型案件,充分发挥查处打击的震

慑作用。各级工商部门要加强对茶叶市场、商场、超市的巡查,及时掌握各种侵权动态,依法查处侵权案件。针对省内外非法印制和销售龙井茶商标现象较为突出的实际,各地要积极组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净化龙井茶包装市场。要进一步加强对龙井茶市场的监测,如发现侵权使用证明商标行为的,及时发出《侵权告知书》;对仍不履行相关规定的,由当地工商部门依法严肃查处。

(五)正确处理“龙井茶”与“西湖龙井”证明商标关系,努力实现双赢双促进。要按照2009年省政府专题会议精神,正确处理好“龙井茶”与“西湖龙井”证明商标的关系,规范使用管理两个证明商标。西湖龙井茶是龙井茶的重要组成部分,但又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应受充分的特别保护。西湖产区生产的龙井茶可以标注“龙井茶”,但西湖产区外生产的龙井茶不可标注“西湖龙井”。“西湖龙井”商标注册人应尽快制定完善相关的管理办法,并到省龙井茶证明商标管理和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备案。龙井茶与西湖龙井商标注册人要加强沟通、互相支持、互相配合、形成合力,努力实现双赢双促进。今后,凡标称龙井茶的,必须向龙井茶证明商标注册人—省农业厅经济作物管理局申请授权;凡标称西湖龙井茶的,必须向西湖龙井证明商标注册人—杭州市西湖区龙井茶产业协会申请授权。

(六)加强省市县和部门协作,提升管理水平和绩效。龙井茶证明商标的使用管理,是一项系统工程,不仅涉及种植、加工、流通等技术环节,还涉及生产地域控制、加工许可、商标监管、质量监控等各个管理环节。要建立健全龙井茶证明商标使用管理组织机构,少数县市还未成立龙井茶证明商标管理协调机构的,要加大推进力度,尽快建立起来;要充分发挥龙井茶管委会作用,加强领导,统筹各方资源和力量,形成工作合力,不断提升管理水平和绩效。

杭州西湖龙井茶的农业发展的出路主要在哪里?

发展以西湖龙井茶为特色的休闲观光农业的思路和对策:

西湖龙井茶闻名遐迩,茶文化源远流长。龙井茶历来为风景名胜

区域内的特色产业和支柱产业,也是杭州的一块“金字招牌”。随着西湖综合保护“三大工程”的实施和“申遗”工作的推进,保护好龙井茶品牌,发挥这一名特产的优势,尤其是发展以此为特色的休闲观光业,对加快基本实现现代化、加快建设杭州国际风景旅游城市具有重要意义。因此,必须加快发展以西湖龙井茶为特色的休闲观光农业,坚持“观茶、品茶、购茶、兴茶”这条主线,不断延伸龙井茶的产业链,推进“休闲之都”战略。

对策一,积极保护,稳定面积提高质量和效益。

一是保护面积。扎实做好龙井茶基地保护的基础性工作,认真对龙井茶地进行现地测量和划区定界,明确龙井茶一级保护基地和后备基地及其各区块的面积,登记造册,制定龙井茶基地保护规划,绘制龙井茶保护基和后备基地逐块、逐点埋设标桩,设置标志牌。 二是保护环境。要以爱西湖、爱家乡、爱景观为主要内容,加强宣传教育,使广大农(居)民切实履行保护自己赖以生存的环境的责任。要重视生态环境保护,特别加强对风景名胜资源的保护,坚决制止和打击一切破坏风景名胜资源的行为。 对策二,超前规划,大力改善基础设施建设。

一是科学区划。发展以龙井茶为特色的休闲观光农业,必须着眼于茶区和景区的整体协调、茶产业与休闲产业的完美融合,进行通盘论证,合理布局,科学区划。从整体上衡量,应以中国茶叶博物馆这

一中国茶文化展示场所为中心,向梅家坞、上香古道、龙井、满觉陇四个方向辐射延伸,形成不同类型、不同个性、不同特色的梅花状休闲观光农业区块。

二是完善设施。以西湖区村庄(社区)整治建设为契机,加快农居点改造步伐,提高硬件建设标准,以景观化要求搞好农居和茶园面貌的综合整治,彻底改变“景中村”面貌,营造一种靓丽、宽松、怡人、洁净的环境。

三是整合资源。名胜区内特别是各村有一批已经建成、正在发挥作用的基础设施,如龙井山园、龙井御茶园、云栖渔竹、九溪垂钓俱乐部等休闲场所和各村现有的一些宾馆饭店、茶室及其它一些旅游商业网点,要将这些资源进行有效整合,配套硬件,改善功能,串珠成链,实现资源共享,进一步发挥集成优势和综合效应。 对策三,加快发展,走活永续开发茶产业的路子。

名胜区要在风景得到科学保护的前提下,根据区域特点和旅游休闲的需要,挖掘潜力,搞活区域经济,努力走出一条让龙井茶资源永续利用,并有效拉动相关产业发展的路子。

明确政策导向,推进产业市场化。要以十六大精神为指导,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进一步完善相关政策,继续放宽对个私企业在市场准入方面的限制,给予个私企业与其他企业同等待遇,不限发展比例、发展速度、经营方式和经营规模,放手发展从事与西湖龙井茶相关的个私经济,搞活市场经济。

加快创新开发,促进产品科技化。依托茶叶博物馆、省茶科所,

筹建西湖龙井茶研究中心,引进人才,从适合人们休闲旅游及馈赠的需求出发,更替包装材料,创新包装形式,加强新品种的科技攻关,加快新产品开发,提高产品的科技含量和附加值。要重视对夏秋茶利用的研究,使之成为茶农收入的新增点。

完善激励机制,推动茶文化产业化。要结合自然景观,加大挖掘力度,有计划地恢复龙井八景等历史人文景观,时机成熟时,推出龙井八景和乾隆问茶观光线,把山上的观光带动起来。同时,因地因时制宜,开办各类茶文化会展业。

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ys5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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