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规范管理门诊出诊医师的通知

更新时间:2024-07-03 15:35:01 阅读量: 综合文库 文档下载

说明:文章内容仅供预览,部分内容可能不全。下载后的文档,内容与下面显示的完全一致。下载之前请确认下面内容是否您想要的,是否完整无缺。

关于进一步规范管理门诊出诊医师的通知

医务通知[2012]23号

各临床科室:

按照卫生部《三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2011年版)针对门诊有关要求:“有出诊医师管理措施,公开出诊信息”、“医务人员按时出诊,特殊情况无法出诊应有替代方案并及时告知患者”、“根据门诊就诊患者流量调配医疗资源”。对照我院新门诊业务量不断增长、出诊信息滞后、不按时出诊、随意变更出诊医师、更改不能提前告知等实际现象,特作如下规定:

1.严格规范、管理出诊医师制度,奖惩分明,各临床科室医师门诊工作量纳入科室及个人年度绩效考核指标,保证出诊次数,严格控制出诊更改率,违反管理规定除处罚当事人外,同时扣罚科室管理分;

2.专家门诊由在职已取得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职称的临床医师担任。专科门诊及普通门诊由在职已取得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主治医师职称的临床医师担任,特需门诊由已离退休并取得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职称的临床医师担任。。

3.专家出诊时间及专科出诊时间由各科室统筹安排,保证相对固定,由科主任签字后上报医务处、门诊部审核(特需门诊出诊时间由

特需门诊报送),汇总制表后报主管院长批准备案,备案后多渠道公开出诊信息,出诊时间不得随意变动。

4.出门诊医师要按时出诊,因故不能按时应诊者,必须于前一天(正常工作日)下午5:00前到门诊部办公室办理书面停诊手续以便及时提前公示、告知;出诊当日不得停诊,如有特殊情况,由所在科室主任安排其他相应职称医师代为出诊,并报门诊部同意。

5.出门诊医师应认真遵守考勤制度,提前处理好病房和教学等事宜,不得以其为由延误开诊时间,特殊情况提前或中途离开时,必须妥善处理好各种相关事宜,否则视为早退或脱岗。

6.出门诊医师违规或违纪而引发投诉与医疗纠纷,经核实后承担相应责任,并按医院相关规定处理,一个月累计违规两次者,取消出诊资格半年。

7.在职专家出专家门诊者,因各种原因停诊三个月(含三个月)以上者,如需恢复专家门诊出诊,须由科主任重新安排并签字。

8.各科室提供半年内相对固定的周一至周五出诊名单(专家出诊名单、专科出诊名单,见附件1),科主任签字认可后报门诊部,汇总制表后报医务处及主管院长审批,然后公开出诊信息,任何人不得随意更改;

9.每月周六、周日出门诊值班名单(见附件2)需在每月1号前报门诊部,及时公开出诊信息,任何人不得随意更改;

10.节假日出门诊值班名单(见附件3)需在节假日前报门诊部,及时公开出诊信息,任何人不得随意更改;

11.遇门诊流量大时,为保证诊疗质量,动态调整出诊医师遵从医务处相关规定,实行弹性排班制(见附表1中高峰时段备叫医师一项)。

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yqk.html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