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农村建设中政府主导与农民主体地位的矛盾分析

更新时间:2023-09-29 13:12:01 阅读量: 综合文库 文档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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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农村建设中政府主导与农民主体地位的矛盾分析

【内容摘要】改革开放后,中国农村经历了联产承包制、乡镇企业异军突起等改革大潮,推动了农村生活不断向前迈进,但就总体而言,中国的三农问题仍然没有得到根本解决。农村的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较低,农民收入增长缓慢,基于此现状,中央明确提出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总体目标。然而,在新农村建设的现实过程中,存在一些政府失职亦或说政府主导失当、农民在新农村建设中的主体地位缺失的现象,而这种现象必然导致二者之间的矛盾和冲突,是政府主导失当而完全忽略了农民的主体地位,还是农民传统观念根深蒂固?二者的冲突与矛盾也并非完全是坏事,至少可以从矛盾这个过程中寻找一个着力点、均衡点,不断地改善政府职能,提高农民收入,推进新农村建设。 【关键词】 新农村建设 政府主导 农民主体 矛盾

一、我国新农村建设过程中的矛盾分析

(一)、我国新农村建设中的矛盾状况

1、农民整体收入偏低,农村基础设施落后,新农村建设中新设施规划极为不合理。

由于城乡二元化发展趋势日趋明显,城乡差距日渐拉大,相当地方农民整体收入偏低,农村基础设施落后,这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农村经济的发展,阻碍了新农村建设的步伐,同时也使得村容村貌难以得到改善。而在规划新的设施过程

中,存在乱占耕地,轮番拆建等现象,如果政府强制执行,这在很大程度上容易引起农民的愤恨情绪。而某些政府只是一味的遵从上级的指令,很少从当地情况和农民的角度出发,这只会不断地加深二者之间的矛盾,对开展新农村工作不利、对新农村建设不利、对解决三农问题不利。

2、农民整体受教育程度不高,整体素质偏低,培训工作亟待加强。 当前绝大多数农民素质不容乐观,文化水平不高,思想保守落后,小农意识根深蒂固,法制观念淡薄,文盲、科盲、法盲比例还非常高。而正是由于这些问题的存在,也增加了政府在新农村建设中开展工作的不利因素,也是政府主导和农民主体产生矛盾的根源之一。而与此同时,农民又是新农村建设中的主体,没有农民的新思想、新观念和新思路就不可能有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新农村。

3、在政府工作中,存在强制执行现象,基层党员干部素质较差,难以服众,很难准确的传达相关精神。基层单位和相关工作人员是新农村建设中的组织者和推动者,在当前农民素质相对较低的情况下,很多工作需要基层工作人员的引导。如果强制执行亦或工作人员不负责任,这不仅不能顺利的推动新农村建设的快速发展,反而会加深与农民主体的矛盾,使农民不能感觉到这项浩大工程的深远意义所在,阻碍了新农村建设的发展。

4、在新农村建设中存在严重的资金截流现象。

在规划设计初期,政府给出的承诺是房屋总造价的20%左右的财政补贴(以本村为例),而在完工后到农民手中的财政补贴却不到10%。这样的截流让公众如何信服,这样的政府让农民如何信服,而政府的主导作用又是体现在哪里的?这样的做法怎能不产生矛盾!更长远的说,这对以后开展工作设置了巨大的障碍。作为农民主体而言,宁愿对抗或者反对政府而损失了那10%左右的效用,也不会选择同意或者顺从去获得那被截流后剩下的10%的收益。因为如果这样做只会让自己损失更多的收益,甚至是负效用(因为现在农民的经济状况不能完全承担修房子的费用,大多数是靠从亲戚朋友那里借钱或者银行贷款)。而这最终的结果

就是政府主导作用失当,农民主体地位缺失,新农村建设工作困难重重,或者根本就开展不下去了。

(二)、我国新农村建设中政府主导与农民主体地位简单博弈分析

表1—1:政府主导与农民主体博弈矩阵图

0、1 农民

从表1—1可以很显然的看出,对于政府和农民而言,政府必须不断提高自身的执政能力、转变政府职能、建设服务型政府,多从农民和当地情况出发,制定出相对合理的,顺乎民意的决策来,而不是强行的贯彻执行,截流补贴资金等;而农民在这个过程中不应该盲目的排斥和对抗政府,因为对抗亦或反对都不是自己的占优策略。政府主导和农民主体这二者的纳什均衡即最优战略组合为:政府努力转型顺乎民意,农民同意、支持政府工作。而在这个过程中,农民属于主体地位,其最优战略依赖于政府如何保障其主体地位。

前面谈到过,二者产生矛盾和冲突并非完全是坏事,很好的认知和积极的解决可以督促政府更好的做事,农民更好的做出选择,对于今后政府改善自己的职能,提高执政效率,农民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推动社会和谐发展,加快新农村建设步伐都有着积极的作用。

意 反

0、0 1、0 1、1 强制执行

政府

顺应民意

二、对我国新农村建设中政府主导作用失当和农民主体地位缺失的几点建议

没有农民的支持,新农村建设搞不起来;没有政府的保障,新农村建设也会

困难重重。要顺利的推进新农村建设,农民的主体地位和政府的主导作用,二者缺一不可,基于上述矛盾分析,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1、政府必须从根本上去转变自身职能,是服务型政府而不是“强制型”、“强拆型”。不断提高政府的公信力,对新农村建设相关政策切实贯彻到位,不要忽略了农民的主体地位,多从当地具体情况和农民角度出发,因地制宜,决定规划设计和设施建设,杜绝强制执行现象的出现;其次,加强对政府公职人员的管理,提高基层工作人员的素质,切实履行人民公仆的职责,树立良好的政府形象;最后,政府必须从多方面解决农民素质低的问题,这不仅能够减轻政府在新农村建设中的阻力,还能为以后开展各项工作打下基础。

2、农民必须要树立大局观,转变传统观念,从思想上去认识到新农村建设对农村发展的深远意义;主动积极的去接受政府的培训,学习各项知识,努力吸收新文化、新知识、新技术的营养,从整体上去提高自身素质,这样不仅可以为新农村建设提供人才保证,更能在农民主体在与政府主导的博弈过程中提供智力支持。

参考文献:

1,《博弈论与信息经济学》 张维迎 上海三联书店

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yqhd.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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