潜在不安全品及不合格品控制程序

更新时间:2024-01-14 18:41:01 阅读量: 教育文库 文档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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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目的

对出现的潜在不安全产品及不合格品加以标识、记录、评价、隔离、处置,实行有效控制,防止不合格品的非预期使用。 2.0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从原辅料进公司至成品出公司全过程中已确认的不合格品和潜在不安全产品的控制。 3.0职责 3.1管理者代表

?负责对重大质量事故或投诉采取的处理措施进行批准。 3.2品控部

?负责对公司不合格品(包括进厂原辅材料、包装材料、中间过程产品和终产品)的识别,出具经授权人签发判定为不合格品的检验报告单并及时传递至相关部门。

?负责对不合格品和潜在不安全产品的评审和处置意见进行审核,并实施监督。并跟踪验证处理结果。 3.3 物流部

?负责不符合品的标识、隔离、管理工作,报废品的处置工作 3.4 生产部

?负责对潜在不安全产品和不合格品发生组织评审、记录和处置工作;产品的接收和使用部门、食品安全小组和相关部门参与评审,并提出评审和处理意见。 4.0工作程序

4.1不合格品及潜在不安全产品的判定依据 4.1.1不合格品

?中间体(产品)质量标准 ?原材料质量标准

?成品质量标准(集团内控标准) ?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 ?合同标准 4.1.2潜在不安全品

HACCP计划表和操作性前提方案 4.2潜在不安全产品控制 4.2.1潜在不安全产品的识别

发现CCP或OPRP偏离时,由操作人员识别,并及时记录,并按照《HACCP计划表》和《OPRP计划表》制定的纠偏措施执行纠偏。 4.2.2食品安全危害评估和处置

潜在不安全产品发生部门,填写《纠偏行动记录表》并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评审,必要时品控部根据以下原则对产品检验或现场进行评估和处置:

偏离期产品处置步骤示意图

无危害

检测安全

?第一步:如果评估为基本不存在危害,经品控部经理确认后,产品可被放行通过。

?第二步:如果存在潜在危害(以第一步评估为基础)则再判定是否产品能被返工处理或转为安全使用(改变用途);对于转为安全使用(改变用途)的产品,需经品控部确认,食品安全小组长批准。 ?第三步:如能够通过返工处理,消除或将危害降低至可接受水平,同时确保产品在返工过程中不会产生新的危害,经品控部确认,食品安全小组组长批准,由发生部门组织进行返工处理。同时品控部及生产部对返工过程进行监控,确保返工生产的产品是安全的。

?第四步:如果潜在的、有危害的产品不能按第三步处理进行消除,根除危害则产品必须被报废,需经品控部确认,食品安全小组组长批准,由物流部组织进行报废,参照集团《报废产品处理程序》。 4.2.3造成食品安全事故的,执行《质量事故管理制度》,失控的责任部门填写《纠正预防措施记录表》,执行《纠正和预防措施控制程序》。 4.3不合格品处置方法分类

不合格品的处置包括返工、让步放行(接收)、拒收和报废等方法。 ?返工:经过处理能符合要求并且处理费用可接受的不合格品可返工。

?让步放行:对于不符合规定要求但仍满足一定的预期用途的产品,经顾客同意,可以让步放行。 ?让步接收:进厂的原辅材料、备品备件等,其中某项指标不合格,但对贮存或最终产品质量无影响的,经批准后可直接让步接收;需经过工艺调整或试验、试生产,能生产出合格产品的也可让步接收。 ?拒收:经检验或验证不合格,也不能作让步接收的原辅材料、备品备件等做拒收处理。

?报废:不合格的原辅材料、包装材料、备品备件、产成品(包括废旧物质)如不具有使用价值,作报废处理。

4.4不合格品的识别和处理 4.4.1采购(进料)不合格品

4.4.1.1仓库接验证部门签发的《不合格品处理记录表》知后,及时记录不合格信息,按照《产品标识和

放 行 销 毁 排 除 无法排除 潜在危害 识别

可追溯控制程序》将不合格品进行隔离和标识。

4.4.1.2品控部组织物流部必要时通知工程部对不合格发生的原因进行评审,评审不合格的原因及处置措施,一般评审处置原则为:

?如物料为生产急用,不合格项又不至于引起客户抱怨和导致食品安全、质量风险时,或该物料又可为生产使用部门加工/挑选使用时,可做“让步接收”处理。

?如物料不为生产急用或使用后必定引起顾客抱怨,则对该批物料做“拒收”处理。

4.4.1.3评审处置意见需经品控部确认,经管理者代表批准后,方可作为办理入库或退换货的依据。 4.4.1.4由物流部按照评审意见对不合格品进行处置。频发或批量重大质量安全项目验收不合格时需填写《纠正预防措施记录表》,执行《纠正和预防措施控制程序》。 4.4.2生产过程中间产品的不合格品处理

4.4.2.1 对生产过程中间产品发现的不合格品,发生不合格品酵母浆在中控系统界面及《酵母浆储存记录》进行标识。

4.4.2.2 不合格产生部门进行口头或会议评审

?如通过后续的工艺调整可以确保不影响产品品质,由生产经理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处理方法,操作人员在运行记录中进行记录。调整之后需持续关注及检测工艺指标的稳定和质量指标的调整情况,若调整达不到工艺指标和质量指标时,,由运营经理组织相关部门进行评审,填写《不合格品处理记录表》。

?当包装的中间产品需返工时,当班返工可以不记录,非当班返工需要在《鲜酵母返料记录》,返工后产品经检验合格后方可转序。

4.4.3入库检查中发现的不合格品的控制

对包装完成的,由品控部做判定检验时发现的不合格品,品控部填写《不合格品处理记录表》,由品控部、生产部进行评审,根据具体不合格情况结合下述原则进行判定处理。

?产品被发现不符合成品标准后,经返工能去除这些不合格因素的可进行返工处理;返工后的产品需进行复检。

?对不影响顾客使用、不影响食品安全、不引起顾客的抱怨的不合格品,经客户许可,可让步放行进行定向销售处理。仓库凭批准后的《不合格品处理记录表》办理入库手续,并在仓库内进行分区、标识处置,发送给认可接收的客户。

?对于含有返工亦不能去除的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的产品、及发现含有异物、含有没列在产品商标上的过敏源、含有不合规定的化学品残留(杀虫剂或是重金属污染等)的不合格品,需进行报废处理,统一按集团《报废产品处理程序》处理 4.5储运过程中发现的不合格

对于储运期间及发运前检查发现的不合格品,物流部开具《不合格品处理记录表》,依据4.4.3进行评审和处置。

4.6交付后不合格品的处理

交付后发现的不合格品,按照集团的《鲜酵母退货控制程序》执行。如不合格问题严重,需要实施产品召回时,执行《产品召回控制程序》。

4.7对潜在不安全产品和不合格品的处理验证

4.7.1品控部对潜在不安全产品和不合格品的评审处理的结果进行验证。

4.7.2品控部汇总潜在不安全产品及不合格品的确认、处理情况、产品报废情况,CCP偏离情况填写《不合格记录汇总表》,上报管理者代表。 5.0相关文件

《纠正和预防措施控制程序》 《HACCP计划表》 《OPRP计划表》 《鲜酵母退货控制程序》 《产品召回控制程序》 《标识和可追溯控制程序》 《报废产品处理程序》 6.0相关记录

《不合格品处理记录表》 《不合格品汇总记录表》 《纠正预防措施记录表》

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ypmo.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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