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本112—10周(民事法实训)实习日志 4

更新时间:2023-10-14 22:22:01 阅读量: 综合文库 文档下载

说明:文章内容仅供预览,部分内容可能不全。下载后的文档,内容与下面显示的完全一致。下载之前请确认下面内容是否您想要的,是否完整无缺。

沈阳工程学院

实习资料汇总

部门: 法律系 教研室: 法学综合教研室 专业、班级: 法学本112 实习人数: 人 指导教师: 艾振学、姚秀盈 实习种类: 校外实训 实习项目: 民事法实训 实习总周数: 1

实习起止时间:自2013 年 11 月 4日至 2013 年 11 月 08 日

一、实习基本情况 1.实习名称:民事法实训

2.实习起止时间:从自2013 年 11 月 4日至 2013 年 11 月 08 日,共 1 周。 3.实习地点:校外

4.实习指导教师姓名: 艾振学 姚秀盈

二、具体实习计划 1.实习目的

通过校外实训(民事法实训)使学生加深对法律职业,法律道德与纪律,民事、民

事诉讼的领悟能力。提高学生理解法理,运用法例的能力。培养学生的逻辑思维能力和推理能力。通过直接参与庭审工作这一实训环节,提高学生的应用能力,并形成学生的办案流程报告,案例分析报告,实习日志等书面评定材料。

民事法实训课在法学专业课程体系中占有重要的地位,是法学专业学生必修实践课程之一,是对庭审相关课程理论教学的必要补充,对培养学生解决实践问题具有重大的作用。本课程的任务是通过实训检验学生对所学理论的掌握情况,实现理论与实务的有机结合。目的是通过实训提高学生运用理论知识解决实践问题的能力。

通过实训使学生熟悉民事诉讼实务, 同时通过观审和讨论使学生掌握民事诉讼的实际操作程序。 2. 实习内容

到法院进行庭审观摩,了解或熟悉法官的执业业务;法律问题的讨论;法律问题的研究;法律文献的检索。 3.实习要求

(1)教师组织参与各项实训活动,确认实训原则、内容及进程。 (2)教师指导学生把握知识点,掌握实务中应注意的问题。 (3)组织学生进行讨论,答疑、情景演练。

实训教师要严格负责,保证实训中师生的安全。学生无极特殊情况不得缺席;实训前学生应按司法系统专业实践实训的设计的要求,做好相关准备工作;实训中严格服从实训教

师的安排,认真听取现场有关人员的讲解;校外实训后,按要求开展讨论,认真撰写实训报告。

4.成绩评定标准

(1)优秀:能很好地完成实训任务,达到实训大纲中规定的全部要求,实训报告能对实训内容进行全面、系统总结,并能运用学过的理论知识对某些问题加以分析。在考核时能比较圆满地回答问题,并有某些独到见解。实训态度端正,实训中无违纪行为。

(2)良好:能较好地完成实训任务,达到实训大纲中规定的全部要求,实训报告能对实训内容进行比较全面、系统的总结。考核时能比较圆满地回答问题。实训态度端正,实训中无违纪行为。

(3)中:达到实训大纲中规定的主要要求,实训报告能对实训内容进行全面总结,在考核时能正确回答主要问题,学习态度基本正确,实训中无违纪行为。

(4)及格:实训态度端正,完成了实训的主要任务,达到实训大纲中规定的基本要求,能够完成实训报告,内容基本正确,但不够完整、系统,考核中能回答主要问题。实训中虽有一般违纪行为但能深刻认识,及时改正。 (5)不及格:

(a)未达到实训大纲规定的基本要求,实训报告马虎潦草,或内容有明显错误;考核时不能回答主要问题或有原则性错误;

(b)未参加实训的时间超过全部实训时间三分之一以上者。 5.具体安排 实习费用 及用途 时 间 实习地点 实习内容 负责教师 备注 11月 4 日 (星期一) 10:30-12:00 11月 4日 (星期一) 13:30-15:10 11月5日 (星期二) 09:00-11:50 11月 5日 (星期二) 13:30-15:10 教学D座教室,或图书馆 沈北新区人民法院虎石台法庭 教学D座教室,或图书馆 D317 实训准备召开动员会 艾振学 姚秀盈 艾振学 姚秀盈 可登陆网 络教学平台提问题 学生准备相关材料 观摩民事案件审判(劳动争议案件) 艾振学 姚秀盈 艾振学 分组讨论、撰写实训报告 姚秀盈 11月 6日 (星期三) 8:30-10:10 11月 6日 (星期三) 13:30-15:10 11月 7日 (星期四) 8:30-10:10 11月 7日 (星期四) 13:30-15:10 11月08日 (星期五) 13:30-15:00 11月8日 (星期五) 13:30-15:00

教学D座教室或图书馆 模拟法庭 小组讨论 撰写实训报告 教学D座教室, 沈北新区人民法院审判法庭 民事案件审判(沈北新区人民法院审判法庭 ) 专题讲座:民事审判主要问题研究(沈北新区人民法院民事庭庭长 朱晓光主讲) 撰写实训报告 教学D座教室 撰写实训报告 艾振学 姚秀盈 艾振学 姚秀盈 艾振学 姚秀盈 沈北新区人民法院审判法庭 艾振学 姚秀盈 艾振学 姚秀盈 实训总结 学生撰写实训报告 艾振学 姚秀盈

三、实习指导记录(包括学习、生活、纪律等情况)

第( 1 )周 周记 实习时间 11月4日 星期一 基本情况记录 备注 对实训学生进行动员 出席良好 11月 5日 星期二 庭审观摩。(沈北新区人民法院虎石台法庭) 出席良好 11月6 日 星期三 庭审观摩(沈北新区人民法院审判法庭) 出席良好 11月 7日 星期四 专题讲座(沈北新区人民法院审判法庭) 出席良好 11月08日 星期五 实训总结 出席良好

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yojf.html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