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灾害预防及处理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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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重庆永川三九煤业有限公司 三教镇永昌安煤矿

2013年度灾害预防及处置计划

二〇一三年度

矿井概况

一、顶底板岩性 4 二、地质构造 4 三、瓦斯、煤尘及自燃情况 4 四、水文地质 4 五、采掘布置 4 第二章 矿井灾害预防计划 4 一、预防自然灾害的组织管理措施 4 二、瓦斯事故的预防措施 5 三、煤尘事故的预防措施 6 四、火灾事故的预防措施 7 五、水灾事故的预防措施 8 六、顶板事故的预防措施 9 第三章 矿井灾害的处理计划 10

一、组织措施 10 二、现场人员行动准则及避灾方法 11 三、灾害处理措施 12 四、瓦斯、煤尘爆炸及火灾事故的处理 14 五、水灾事故的处理 16 六、冒顶事故的处理 17 七、避灾路线 18 第四章 计划的贯彻执行 18

二0一三年度矿井

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

前 言

为保证我矿二〇一三年度实现安全生产,达到预防矿井各种灾害的目的和当井下一旦发生灾害时,能够按照灾害预防处理计划及时正确地实施抢险救灾的组织指挥,迅速掌握处理事故主动权,充分利用井下现有条件,积极组织矿工自救和互救,避免或减少伤亡损失,防止灾情扩大,及时安全地营救遇难人员,迅速消灭事故,恢复正常生产,特编制矿井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

第一章 矿井概况

永昌安煤矿位于永川区城区西南253°方向,直距17.5km,属永川区三教镇响水村所辖。矿山中心地理坐标:东经105°43′41″,北纬 29°18′21″,原主平硐(现副平硐)井口直角坐标:X=3243036.902;Y=35570748.828;H=+395.39m。主斜井井口直角坐标:X=3243130.187;Y=35570799.265;H=+405.69m。

矿山有矿山公路2 km与永(川)~泸(县)公路相接至三教镇车站运程4km、至成渝高速公路、成渝铁路永川站24km。

本矿设计能力6万吨/年,在技改验收后,开采布置三个掘进工

作面,二个回采工作面,能够完成设计生产能力。

一、顶底板岩性:

双连煤层:赋存于上煤组上部,上距六段(T3xj6)砂岩顶界11~13m。二分层结构,上分层煤厚0.24~0.28m,下分层煤厚0.14~0.17m,煤层厚度较稳定,净煤平均煤厚0.42m。夹矸(炭质泥岩)厚0.17~0.22m,顶板、底板均砂质泥岩。

大龙煤层:赋存于上煤组下部,上距巴岩煤层43m。单一结构,煤厚0.35~0.40m,平均0.36m,顶板为泥岩或砂质泥岩,底板为粉砂岩。煤层厚度较稳定,为原矿山主采煤层,现矿区范围内基本上开采完毕,仅余下少量资源。

小龙煤层:赋存于上煤组下部,上距大龙煤层4~5m。结构简单,煤厚0.20~0.80m,平均0.30m,矿区范围内较稳定煤层,顶板为泥岩或砂质泥岩,底板为粉砂岩。

铜矿大龙煤层:赋存于下煤组底部,下距三叠系下统嘉陵江组(T1j)灰岩顶界5m。二分层结构,上分层煤厚0.22~0.30m,平均0.25m,下分层煤厚0.08~0.15m,平均0.10m,净煤厚度0.30~0.41m,平均厚度0.35m,夹矸(炭质页岩)厚0.15~0.20m。顶底板均为泥岩、砂质泥岩。该煤层上下分层厚度较稳定,为矿山主采煤层,煤层与地层产状一致,直接顶为灰黑色泥岩、砂质泥岩,局部有一层厚0.05~0.10m碳质泥岩伪顶,老顶为灰、深灰色粉砂岩;底板为泥岩及粉砂质泥岩。

二、地质构造: 1、区域地层

矿区范围内主要出露三叠系下统嘉陵江组(T1j)、上统须家河组一段(T3xj1)、二段(T3xj2)、三段(T3xj3)、四段(T3xj4)、五段(T3xj5)、六段(T3xj6)及侏罗系下统珍珠冲组(J1Zh)地层。现由新至老描述如下:

(1)侏罗系下统珍珠冲组(J1zh):下部为浅灰、灰白色薄至中厚层状中-细粒石英砂岩、粉砂岩层,上部为紫红色、黄绿色泥岩、页岩、细砂岩石层。分布于矿区南东部,未见顶。厚约160m。

(2)三叠上统须家河组:为区内主要含煤岩系,按岩性组合及成煤特点,由下至上划分为六个岩性段。其中第一段(T3xj1)、第三段(T3xj3)、第五段(T3xj5)为含煤段,俗称下煤组(下煤组)、中煤组、上煤组(上煤组);第二段(T3xj2)、第四煤段(T3xj4)、第六段(T3xj6)为砂岩段,不含煤(见图2-1地层柱状图)。

1)须家河组六段(T3xj6):浅灰、灰白色中之厚层状中粗粒长石石英砂岩。段厚35m。

2)须家河组五段(T3xj5):深灰、黑色泥岩,细砂岩。含煤4~6层,俗称上煤组(上煤组)。内含煤(线)6层,煤层总厚0.73~1.56m。分布有双连、巴岩、大龙、小龙等五层煤,其中双连煤层净煤厚0.23~0.46m,巴岩煤层煤厚0.1~0.3m,大龙煤层煤厚0.3~0.55m,小龙煤层煤厚0.1~0.25m,巴岩、小龙煤层厚度小于0.2m,不可采,双连煤层在矿区内厚度较稳定,为可采煤层。现为矿山主采煤层。段厚

70m。

3)须家河组四段(T3xj4):浅灰、灰白色中-厚层中之粗粒长石石英砂岩。分布于矿区北西部,未见底。厚约135m。

4)须家河组三段(T3xj3)本段上部和下部为深灰、黑灰色泥岩、砂质泥岩、炭质泥岩、中部夹薄层细砂岩及煤线或薄煤层,俗称中煤组。分布于矿区北西部,段厚65m。

5)须家河组二段(T3xj2):浅灰色、灰白色厚层状中一粗粒长石石英砂岩。其中含2~10m的砂质页岩。以含煤线、菱线矿结核为标志。矿区内未有出露,段厚约170m。

6)须家河一段(T3xj1):由深灰、黑灰色泥岩、砂质泥岩夹细砂岩及煤层组成。含煤一层,俗称下煤煤组或下煤组。铜矿大龙煤层煤厚0.3~2m。经本次核查,矿区内出露的铜矿大龙煤层0.35~0.45 m,上分层煤厚0.22~0.30m,下分层煤厚0.08~0.15m,中间夹矸(炭质泥岩)厚0.15~0.20m,下分层不可采,矿井开采上分层的煤炭。段厚约65m。

(3)三叠系下统嘉陵江组(T1j):岩性主要为灰岩、泥质灰岩、白云岩。厚度不详。与上覆须家河组地层呈平行不整合接触。

2、煤系地层

矿山含煤地层为三叠系上统须家河组(T3xj),由灰色、深灰色泥岩、泥质粉砂岩夹细砂岩及煤层组成,按岩性划分为六段,其中第一段、第三段和第五段为含煤段,第二、四、六段为非含煤段。须家河组五段(T3xj5)含煤4~6层,俗称上煤组(上煤组)。内含煤(线)6层,

煤层总厚0.73~1.56m。分布有双连、巴岩、大龙、小龙等四层煤,其中双连煤层净煤平均厚0.42m,大龙煤层煤平均厚0.36m,小龙煤层平均厚度0.30m,巴岩平均厚度0.25m;须家河组三段(T3xj3), 俗称中煤组, 中部夹薄层细砂岩及煤线或薄煤层; 须家河一段(T3xj1) 含煤一层即,俗称下煤组。经本次核查,铜矿大龙煤层为二分层结构,上分层煤厚0.22~0.30m,平均0.25m,下分层煤厚0.08~0.15m,平均0.10m,净煤厚度0.30~0.41m,平均厚度0.35m,夹矸(炭质页岩)厚0.15~0.20m。

3、井田构造

矿区位于新店子背斜中段南东翼,为一单斜构造,地层倾向140°~155°,倾角54°~60°,矿区内地表未发现断层,但井下局部发育节理裂隙,矿山构造简单。

三、瓦斯、煤尘及自燃情况: 1、瓦斯

根据重庆市煤炭工业管理局渝煤监管[2012]59文《关于永川区2011年度矿井瓦斯等级鉴定结果的批复》,该矿为低瓦斯矿井。矿井相对瓦斯涌出量8.36m3/t,绝对瓦斯涌出量0.83m3/min;二氧化碳绝对涌出量0.66m3/min,二氧化碳相对涌出量6.65m3/t。

2、煤尘爆炸危险性

据2004年9月29日重庆市煤炭质量监督检验站对该矿煤层煤尘爆炸性检测报告可知:双连、大龙、铜矿大龙煤层均有爆炸危险性,结果见表1-2-2:

表1-2-2 煤层爆炸性结果表

煤 层 火焰长度 (mm) 抑制煤尘爆炸 最低岩粉量 (%) 85 85 85 结 论 有爆炸危险 有爆炸危险 有爆炸危险 重庆市煤炭质量监督检验站 备 注 双连煤层 >400 大龙煤层 >400 铜矿大龙 >400 3、煤的自燃倾向性

据2004年9月29日重庆市煤炭质量监督检验站对该矿煤的自燃倾向性检测报告可知:双连、大龙、铜矿大龙煤层为三类不易自燃煤,结果见表1-2-3:

表1-2-3 煤层自燃倾向性等级鉴定表

煤 层 双连煤层 大龙煤层 铜矿大龙 原样 (℃) 255 252 262 氧化样 (℃) 261 221 221 还原样 (℃) 275 260 264 结 论 三类(不自燃煤) 三类(不自燃煤) 三类(不自燃煤) 备注 重庆市煤炭质量监督检验站 3、 地温

矿井未作过地温测试工作,据当地相关研究表明,恒温带一般为井下20~100m深度,恒温带夏季一般在16.2 C°,冬季在13.6 C°左右,平均14.0C°。恒温带后井下每下降100m气温升高1.2 C°左右。本区属地温正常区,无异常区出现,加强通风管理。

四、水文地质 1、水文地质条件

矿山为构造剥低山~蚀丘陵地貌,海拔标高+395m~+700.5m,相对高差305.5m,地势呈西北高,东南低地势,横向冲沟较发育,地形坡角大,大气降水排泄条件好,径流方向以垂直为主,地表无大的

水体。

矿区内的含水层:主要为须家河组第二段(厚170m)、第四段(厚135m)、第六段(厚35m)的长石石英砂岩,属区内孔(裂)隙碎屑岩含水层。矿区内隔水层:为须家河组第五段(T3xj5)(厚70)、第三段(T3xj3)(厚65m)和第一段(T3xj1)(厚65m)的粉砂质页岩、页岩和煤层,属相对隔水层。

2、矿井充水因素

矿井充水因素主要有四个:大气降水、含水层、老窑采空区积水、地表水。

(1)大气降水:大气降水是矿井主要的充水来源,它通过构造裂隙和采空区裂隙渗透入矿井。

(2)含水层水:矿区含水层主要为须家河组第二段、第四段、第六段的长石石英砂岩,他们的导水性、富水性相对较强,对矿井充水影响较大。

(3)老窑、采空区积水:原永川区三教镇永昌安煤矿已开采多年,已形成老采空区是矿井生产中的主要充水因素,因此,矿井在开采期间,应加强探放水措施,坚持“有疑必探,先探后掘”的原则,防止老窖穿水事故的发生。

(4)地表水:矿山在生产过程,应加强雨季地表山洪水的管理工作,地面应疏通防洪沟。

3、供水水源

矿山供水采用矿区山间溪流水,经过滤处理后进入高位蓄水池,

沉淀消毒后从储水池接管路至工业广场和井下各用水点,能够满足生产、生活用水的需要。

四、本矿现有是三个掘进碛头,二个回采工作面,主要预防顶板、瓦斯、水。

第二章 矿井灾害预防计划

一、预防自然灾害的组织管理措施

1、进一步完善矿井安全管理体制,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充分发挥挥专管与群管的职能,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中;

2、建立事故分析,检查制度,杜绝事故发生;

3、坚持开展安全大检查工作,对查出的问题定人、定责任、限期进行整改,整改结果要汇报,限期处理隐患要按时复查;

4、加强职工安全学习和培训,提高职工安全技术水平和自助、互助保安意识。

5、建立健全矿山辅助救护队,强化辅助救护职能。

6、成立“三防”领导小组,搞好“雨季三防”工作。“三防”期间必须要坚持安排值班。严防地表水渗透到井下,淹没矿井。

7、对上山掘进工作面坚持进行“有疑必探,先探后掘”的掘进原则。严防透穿老窑水。

二、瓦斯事故的预防措施 1、防止瓦斯积聚

(1)加强通风管理,保持总回风巷瓦斯不超过0.75%,采区回风巷瓦斯不超过1.0%;

(2)巷道中和掘进工作面瓦斯积聚,要及时进行处理,保证井下各地点瓦斯不超过1.0%;

(3)严格瓦斯检查制度,配齐专职瓦斯检查员,瓦斯检查员要严格执行瓦斯检查三对口制度,一炮三检制度,三人连锁放炮制度。加强局扇通风管理及停电、停风管理。瓦斯涌出特别大的掘进工作面,局部供风机供风不能解决瓦斯超限时,就必须采取瓦斯抽放的方法,预抽煤层瓦斯。

(4)正确及时处理局部积聚瓦斯,回采工作面上隅角,顶板冒落的空洞内,低速风巷的顶板附近,停风的掘进工作面,盲巷等,一般采用风障。局扇,尾巷,分支风管等设施加以吹散和排出或加大巷道风速处理;对停风的掘进工作面或盲巷所积聚的瓦斯,必须根据积存的瓦斯量和通风能力,制定专门的排放措施,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后执行。

(5)临时停工地点不得停风,否则必须切断电源,设置栅栏,揭示警标,禁止人员入内,并向调度室汇报。停工区内瓦斯或二氧化碳浓度达到3.0%或其他有害气体浓度超过《煤矿安全规程》第一百条的规定不能立即处理的,必须在24小时内封闭完毕。严禁在停风区或瓦斯超限的区域内作业。

(6)对所有掘进工作面必须进行瓦斯探放工作,做到“有疑必探,先探后掘”的原则。

2、防止瓦斯引燃

火源是瓦斯燃烧爆炸的必要条件之一,没有火源,即使瓦斯达到

爆炸范围也不会发生瓦斯爆炸,所以在煤矿井下防止出现火源是十分重要的,应做好以下工作 。

(1)严格井口检查制度,禁止携带烟草和点火工具下井,使用专门的防爆照明灯。

(2)井口房和扇风机房附近20米,禁止使用火炉取暖,井下禁止接着使用电炉,井下和井口不准进行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

(3)防止铁器撞击产生火花。

(4)加强瓦斯管理工作,坚持群监管理制度。 (5)利用各种仪表经常检查瓦斯,消灭瓦斯管理制度。 (6)防止电器火花引爆瓦斯,各种电器设备选型,供电、运转、保护、检查、维修和调整都必须符合 《煤矿安全规程》规定,杜绝电气失爆现象产生。

(7)防止放炮引燃瓦斯,坚持使用水炮泥,井下放炮必须严格按《煤矿安全规程》《作业规程》《操作规程》执行

三、预防煤尘事故的措施 1、采掘工作面的综合防止;

(1)坚持湿式打眼作业,防止煤(岩)尘飞扬; (2)放炮采用煤矿许用炸药、水泥泡等。

(3)定期冲洗巷道,坚持使用各转载点洒水装置;净化风流; (4)加强通风除尘、合理选择风速、水幕净化等。

2、喷雾洒水,防止煤尘的产生和飞扬,井下集中产生煤尘的地点,如工作面转载点、煤仓上、下口等要有喷雾洒水设施,经常进行

喷雾洒水,一方面降低浮尘,二方面可湿润煤体和煤尘,以防煤尘的再次产生和飞扬。

3、定期冲洗刷巷道煤尘,对井下巷道的帮,顶和支架要进行定期的清扫和冲洗,防止煤尘堆积。

4、预防煤层爆炸,在做好矿井综合防尘的同时,必须做好瓦斯爆炸的防治,避免瓦斯爆炸后引起煤尘参与爆炸而毁灭矿井。

5、严格按三大规程要求进行放炮,尽量减少爆破产生的煤尘,避免放炮产生火花。

6、搞好个体防护,在作业地点粉尘浓度较高,工作中应配戴防尘帽和防尘口罩。

7、加强防尘管理措施、采掘工作面实现湿式作业,防尘管理制度健全,制度和措施落实到人,各级领导和职工都必须严格执行。

四、火灾的预防措施

1、井口房和通风机房不得用可燃性材料建筑及井口附近20米内不得有烟火或用火炉取暖,井下和井口房严禁用可燃性材料搭设临时操作室,休息。

2、井下巷道和硐室内不准存放汽油、煤油和变压器油等易燃物品。

3、井正严禁使用灯泡和其它电器取暖,严禁时火明电照明(普通白炽灯、普通日光灯)。

4、井下和井口房内不得从事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工作。 5、工作面浮煤扫净,回采结束后要及时封存闭。

6、严格井口检查制度,禁止携带烟草和点火工具下井,使用专门防爆照明灯。

7、防止铁器撞击火花。

8、杜绝电器失爆现象,防止电器设备失爆产生火花引起火灾。 五、水灾预防措施

1、地表水防治:在地面修筑挡水墙,排水工程,在主井和风井周围挖好排水沟,保证地表水流进排水沟,雨季时按照“三防”工作安排执行,防止地面水流入井下。

2、井下水防治

(1)加强矿井水文地质工作,摸清矿井范围内的含水层,隔水层,附近老窖积水的位置,预计水量等情况。

(2)井下探水:在井下掘进工作面接近含水层,断层,陷落柱,老空区等可能积水地点或遇到可疑源时,必须进行探水工作,坚持“有疑必探、先探后掘”的探放水原则,探水——掘进——探水——掘进直到安全为止。

(3)放水:探时地下水源后,根据水量大小,有计划地进行放水,将其放完,消除水害对生产的威胁,放水根据矿井排水能力,严格控制排水速度和排水量,同时加强通风和有害气体的检查,放水时制定专门设计和措施。

(4)留设防水煤柱(岩柱):对井下地面各种水源,若不能放水时,要按照留设防水煤柱(岩柱)将水体与采掘范围隔开,相邻矿井开采同煤层时,防水隔离煤柱大于50米。

(5)建立可靠的排水系统和排水设施,同时加强排水设施的维护,有备用水泵,确保排水设备正常运行。

六、预防顶板事故的措施

1、掘进工作面必须按作业规程的在支护说明书进行作业,掘进碛头到永久支护间,必须使用前探梁控制顶板,严禁空顶作业,靠近工作面10米长度内的支架在放炮前必须加固,防止放炮崩到,崩坏支架,如放炮崩到,崩坏支架必须先进行修复,修复时先检查帮顶,并由外向里逐架进行修复。

2、掘进工作面支架严格《作业规程》规定架设,支架牢固可靠,背帮接顶,牢固、可靠,断梁折腿及时更换,不得有缺棚、缺腿现象。

3、采煤工作面必须按《作业规程》规定支护和回柱放顶,严禁空顶作业,所有支架设牢固,严禁在浮煤矸上架设单体液压支柱,距煤壁掺设临时支护,防止漏顶现象产生。

4、采掘工作面必须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制度,每一工作人员必须认真检查工作地点的顶板,煤帮和支架等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5、更换支架拆除原支架前,应架设牢固的临时支架,严禁空顶作业。

6、恢复老巷和采掘工作面过老巷前必须查明情况,并制定防止冒顶、片帮、跨塌的措施。

7、切实加强井巷维修,维修时严防冒顶和堵人,独头巷维修时,必须由外向里逐架进行,拆除支架前,应加固工作点的支护,并严格按“先支后撤”的原则进行,严防冒顶事故发生。

8、密闭废旧巷道时,制定专门措施,防止冒顶伤人。

第三章 矿井灾害事故的处理计划

一、处理重大灾害事故的组织措施

1、为了有铁序地迅速抢救遇难人员,尽快恢复系统,特成立救灾指挥部。

①救灾指挥部成员: 总 指 挥:矿长

副总指挥:副矿长、技术负责人

成员:安全员、通安科长、辅助救护员、运输队长、机电科长、电工、采掘队长、调度主任。

②救灾指挥部设在调度室。 ③成立辅助救护队。

④事故发生后必须立即召集的单位和人员依次为:业主、矿长、技术负责人、各科队长、事故队长、矿山救护队长、运输队长、机电科长。

2、处理事故过程中各有关人员的职责:

(1)矿长:是处理灾害事故的全权指挥者,在技术负责人和矿山救护队队长的协助下,制定营救遇难人员和处理事故的作战计划。 (2)副矿长:是矿长处理灾害事故的第一助手,在矿长领导下组织制定营救遇难人员和处理事故的作战计划。

(3)技术负责人:在不防碍矿长有效工作的原则下,参加抢救事故的指挥工作,并根据需要代表主管局局长采取措施从相邻矿调度

人员、设备和器材。

(4)安全副总:根据营救遇难人员和处理事故作战计划,负责组织为处理事故所需要的工人待命,及时调集救灾所必须的设备、材料,并由指定的副总经理严格控制入井人员,签发抢救事故用的入井特别许可证。

(5)矿山救护队队长:对矿山救护队的行动具体负责,全权在指挥领导矿山救护队和辅助救护队,根据营救遇难人员和处理作战计划所规定的任务,完成对灾区遇难者的援救和事故处理,如果与外局矿山救护人联合作战时,应成立矿山救护队联合作战部,由矿山救护队长担任指挥,协调各救护队的战斗行动。

(6)调度主任:按照总经理命令负责协调各方面的工作,协助总经理进行抢救和灾害处理。

(7)安全科长:根据批准的营救遇难人员和处理事故作战计划,以及按照《规程》规定对抢险救灾工作的安全和入井人员的控制实行有效监督。

(8)通风科长:按照矿长命令负责改变矿井通风方法,监控主要通风机的工作状态和组织完成必要的通风工程,并执行与通风有关的其它措施。

(9)有关队、班长:负责查明留在本区域工作面内的人数,并采取措施将他们有组织地带领撤到安全地点直至地面,将在现场所见到的事故性质、范围和发生原因等情况,如实详细地报告给生技部调度室,并随时接受总经理命令,完成有关抢救和灾害处理任务。 (10)值班调度员:负责记录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和情况,并立即

将事故情况报告矿长、技术负责人、镇安监办、主管局以及矿其它领导和有关单位,及时向下传达矿长的命令,通知值班电话员召集有关人员到调度室待命,随时调度井下抢险救灾的工作,统计掌握出入井人数和留在井下各区域的人数。

(11)考勤室和矿灯房:应根据入井人员的入井牌和矿灯牌号码,查清在井下的人数及其姓名,并迅速报告调度室,对没持有经指定副总经理签发的入井特别许可证的所有人员,不得发给矿灯,并在井口严格检查,禁止随意入井。

(12)机电科长:根据的矿长命令,负责改变主扇的工作制度,并保证其正常运转,掌握矿井的停送电工作,及时抢救或安装机电设备,完成其它有关任务。

(13)运输队长:负责将遇难人员及时送上井,保证救灾人员和器材及时运到事故地点,满足救灾需要。

(14)保卫科长:负责事故抢救和处理过程中的治安保卫工作,在井口附近设专人警戒,严禁闲杂人员逗留、围观。

(15)值班电话员:接到调度室通知后,立即切断与事故无关的一切通话,开放事故信号,并按照《计划》中所规定的“发生事故后必须立即召集的单位及负责人名单”及时按顺序通知到调度室待命。 3、处理灾害事故必备的图纸资料。

①、矿井通风系统图; ②、矿井通讯系统图; ③、矿井供电系统图; ④、矿井通风防尘系统图; ⑤、矿井排水系统图; ⑥、矿井避灾路线图; ⑦、井上下对照图; ⑧、反风演习报告。

4、事故处理的原则

①、救灾步骤:重大事故发生后,必须立即撤出灾区人员,并根据井下所发生重大事故的具体情况由总指挥确定是否停止供电(掘进巷道发生火灾或爆炸不能停局扇)——按《计划》中规定的顺序通知业主、矿长、技术负责人等的关人员——立即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召请矿山救护队——成立抢救指挥部——派救护队进入灾区救人,侦察灾情——指挥部根据灾情制定救灾方案——救护队进行救灾工作,直至灾情消除恢复正常生产。

②、救护人员接到救灾任务后,按照《救护条例》和《规程》规定立即投入战斗。

二、瓦斯、煤尘爆炸及火灾事故的处理: 1、撤退灾区人员:

①事故发生后,灾区人员要立即采取自救与互救措施,位于灾区的人员首先要尽快撤离灾区。(设及区的人员在接到通知后按通知路线及时撤离)

②、避灾时,遇险人员在班组长(班组长不在时,由有经验的老工人带领下,按安监人员、救护人员指引的路线迅速地撤离危险区,在避灾过程中,要沉着、冷静、守纪律、听指挥、在撤离时应两人以上同行,互相帮助,互助照应,不准单独乱跑,进入避难峒室后要发出呼救信号,以便救灾人员跟踪寻找,撤退中要注意风流方向,尽快取捷径进入新风区域。

2、避灾措施:在发生瓦斯、煤尘爆炸事故及火灾事故无法撤离时,应考虑下述方法避灾:

①、迅速转入独头巷道(最好是岩石巷)关闭局扇,切断风筒,堵住入口,防止有毒气体侵入。

②、暂时躲避到安全地点,不能撤离的人员要沉着,冷静,尽量减少动作,并要在躲避地点巷道口悬挂矿灯、工具或定时间隔敲打管子、钢轨等,发出呼救信号,等待救援。

③、事故发生后无其它巷道躲避时,避灾人员要注意爆炸冲击波的方向,迅速背着空气冲击波的来向,脸朝下扑倒在水沟里,用湿毛巾堵住嘴和鼻子,以隔绝火焰或防止高浓度有害气体的侵害,待爆炸波过去后,要迅速迎着风流方向撤离到安全地点。 3、火灾事故的具体处理,防止事故扩大。

①、火灾发生在井口或一水平等各水平车场、峒室时: A、在配电房切断井下供电;

B、主扇停风,打开防爆门,或者主扇反风; C、利用水沟的水和灭火器材直接灭火。 ②、火灾发生在掘进巷道时:

保持局扇的“原有状态”,按照着火点在巷道中的部位不同处理方法将不同。

A、当火灾发生在掘进碛头时,若风机正常运转,救护队员可冲破高温使用工作面防尘作业水和灭火器直接灭火;若风机已停转,救护队员应首先测定瓦斯浓度和氧浓度,如果瓦斯深度低、温度不高、烟雾不大时,可在停风状态下进入侦察和进行直接灭火,如果温度高、烟雾大、瓦期浓度在2%以下时,可恢复通风排烟降温进行灭火,如果烟雾浓度高,已充满大量瓦斯时,千万不能启局扇,应在巷道开口

处进行封闭。

B、当火灾发生在巷道中部没法直接参与灭火时,水量不充足,火源以里无人,可用隋气灭火,如有可能(火势不大或火区瓦斯浓度巳超过2 %并继续上升,火源以里瓦斯情况不明时,应在巷道开口封闭火区,严禁用局扇将火源以里的瓦斯排出。

C、当火灾发生在巷道入口时,火源里有人,救护队员可穿过火区救人,同时直接灭火。

4、瓦斯、煤尘爆炸事故的具体处理。

①、切断灾区电源,撤出灾区和可能影响区的人员。

②、选择最短的路线,以最快的速度到达遇险人员最多的地点进行侦察、抢救。首先选进风方向进入灾区,如爆炸后进风巷垮塌\\冒顶和堵塞,一时难以修复,也可沿回风巷进入灾区,但必须配备自救器。

③、迅速恢复灾区通风,采取打钻、安局扇等方法尽快让新鲜风流进入灾区,但在恢复通风前,须查有无水源存在,若有水源存在,必须先灭火,以防发生二次爆炸,灭火方法根据情况可采用直接灭火,也可采用封堵、建防爆墙等形式,恢复通风困难时,要派救护队员向灾区送自救器

④、清除灾区巷道的堵塞物,瓦斯爆炸后产生冒顶,造成巷道堵塞,救护队员或救灾人员要尽快清理畅通。

⑤、为防止瓦斯、煤尘爆炸事故的蔓延,除恢复通风系统、切断灾区电源外,还要有计划地排放发生事故时积聚的有毒、有害气体。 三、水灾事故的处理

1、发生透水事故后,现场人员必须立即向调度室汇报;并要在班长或老工人的指挥下迅速抢救,就地解决。加固工作点的支护,堵住水源以免事故扩大。如果情况危急,水势很猛无法抢救,则应有组织地避开压力水头,沿巷道一侧迅速撤离事故区至上水平或地面。 2、调度室接到透水报告后,要立即向矿领导或有关部门汇报,并立即通知救护队,同时根据出事地点和可能波及的区域,通知有关人员撤出危险区域。

3、透水后,救灾指挥部立即命令各水平全部水泵投入运转,迅速断定水灾的性质,了解突水地点、影响范围、静止水位、估计突出水量、补给水源及有影响的地面水体。

4、救灾指挥部掌握灾情后,立即制定方案,可在各水平南北大巷适当位置用麻袋堵水,如果水位继续上升,可待最低水平的人员和主要设备撤出后,向最低水平放水。

5、抢救遇险人员时,搬运要缓慢,且不要急于运到地面,运出与否由医生决定。

四、冒顶事故的处理:

1、当采掘工作面发生冒顶事故时,首先将人员撤离危险区,并向调度室汇报。

2、抢救人员时,先直接与遇险人员联络(呼叫、敲打),并观察顶板是否有再次冒落的危险,若有应先加强支护,找好安全退路。 3、顶板冒落范围不大时,如遇险人员被大块矸石压住,可用千斤顶把岩石顶起或掏底板把人救出。

4、如果冒顶后堵塞处风量不足,应采取安局扇、挂风帐、钻孔、

掏小洞等方法向事故区送风。

5、处理冒顶事故应先由外向里加固冒顶区周围的支架,清除出口通道的堵塞物,尽快进入堵塞地段进行抢救。

6、处理大面积冒顶事故应制定专门的安全技术措施。 五、避灾路线

1、发生瓦斯、煤尘爆炸及火灾事故的避灾路线。

①采煤工作面 运输大巷 吊挂人车巷 。地面

②掘进工作面 运输大巷 吊挂人车巷 地面 2、发生水灾事故的避灾路线。

①采煤工作面 运输上山巷 回风平硐 。地面

②掘进工作面 运输上山巷 回风平硐 地面

第四章 《计划》的贯彻执行

1、《计划》由矿技术负责人组织编制,报煤管局备案,由煤矿矿长负责贯彻执行。

2、各单位的负责人和技术员负责组织本单位的员工学习本《计划》,并进行考试,没有学习通过或不熟悉《计划》有关内容的干部和工人不准入井作业。

3、本《计划》贯彻后,各单位要组织员工熟悉避灾路线和安全出口,要将各种灭火器的性质和使用方法以及自救器的正确使用向员工讲解,除井下电钳工外,采掘班组长也应熟悉受灾时切断电源开关的位置和方法。

4、在贯彻本《计划》时凡涉及《规程》的有关规定,在组织学

习时一并贯彻学习。

5、在每季度开始前15天,矿技术负责人根据矿井自然条件和采掘工程的变动情况组织有关部门及人员对《计划》进行修改和完善,修改后的《计划》还应组织员工重新学习,未学习和不熟悉本计划的管理人员及工人都不准入井。

重庆永川三九煤业有限公司 三教镇永昌安煤矿 2012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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