莲都区中小学体育、艺术、科技竞赛获奖奖励办法

更新时间:2024-03-01 15:05:01 阅读量: 综合文库 文档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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莲都区中小学体育、艺术、科技竞赛获奖奖励办法

为全面实施素质教育,鼓励学校丰富教育内容,创新活动载体,促进体育、艺术、科技教育健康发展,特制定本奖励办法。

一、奖励对象

以学校为单位组织参加区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主办的体育、艺术和科技创新竞赛活动,并获得优异成绩的学校。

优质民办学校(指花园中学,莲都外国语学校初中部、小学部,丽水黎明初级中学)科技类只奖励同类学校第一名,其他类别区级比赛集体项目只奖励第一名或一等奖节目。

二、奖励范围及标准 (一)体育类

1. 参加莲都区教育行政部门主办的体育类竞赛(限莲都区中小学生田径运动会、莲都区中小学生篮球赛),奖励集体项目前三名。

莲都区中小学生田径运动会。城区组:第一名3000元,第二名2000元,第三名1000元;乡镇组:第一名1500元,第二名1000元,第三名500元。

莲都区中小学生篮球赛:第一名1500元,第二名1000元,第三名500元。 2.参加丽水市教育行政部门主办的体育类竞赛(限丽水市中小学生田径运动会、丽水市中小学生篮球赛或市青少年篮球锦标赛),奖励集体项目前三名。

丽水市中小学生田径运动会:第一名15000元,第二名10000元, 第三名5000元。 丽水市中小学生篮球赛或市青少年篮球锦标赛:第一名4000元, 第二名3000元,第三名1500元。 (二)美术类

1.参加莲都区教育部门组织的 “莲都之春”书画系列比赛(暂限为书画现场赛),奖励城区中学、小学总分前三名学校:第一名3000元,第二名2000元,第三名1000元;农村中学、小学总分前三名学校:第一名1500元,第二名1000元,第三名500元。计分办法如下:一等奖5分,二等奖3分,三等奖2分。

2.参加丽水市教育部门组织的“绿谷之春”书画系列比赛,奖励个人获奖项目:一等奖500元,二等奖300元,三等奖200元。

3.参加浙江省教育部门组织的中小学生艺术节书画系列比赛,奖励个人获奖项目:一等奖800元,二等奖500元,三等奖300元。 (三)音乐类

1. 参加莲都区教育部门组织的“莲都之秋”艺术节系列比赛:一等奖1500元,二等奖1000元。

2. 参加丽水市教育部门组织的“绿谷之秋”艺术节系列比赛:一等奖3000元,二等奖2000元,三等奖1000元。

3、参加浙江省教育部门组织的中小学生艺术节系列比赛:一等奖5000元,二等奖3000元,三等奖2000元。

(四)科技类

对在教育行政部门主办的科技创新大赛或信息学科奥林匹克竞赛等科技类竞赛中获得优秀成绩的学校进行分类奖励。若某一类别学校得分与其他类别相比有较大差距的,视具体情况计奖。

城区中学、小学:第一名3500元,第二名2500元,第三名1000元; 农村中学、小学:第一名1500元,第二名1000元,第三名500元。 综合成绩=各奖项得分之和 奖项得分=a×b×c

(1)基准数a:国家级12分,省级9分,市级6分,区级4分; (2)等级权重b:一等奖为1,二等奖为0.8,三等奖为0.6; (3)参与者权重c:个人项目为1,集体项目为3。 三、其他事项说明

1. 学校组队参加教育行政部门主办的体育、艺术、科技等竞赛而上述方案未列入的,并获得市级集体项目比赛前三名、省级前六名的学校,每年7月10日前向区教学质量评价办公室提出评奖申请。

2.所有的奖励资金,均奖励给获奖项目指导教师,具体奖励对象和办法由学校制定。 3.以上各类奖励项目同时获不同级别奖励,遵循就高原则,以最高获奖级为准,不重复累加。

莲都区教育科研、教师专业发展成果奖励办法

为全面实施素质教育,进一步推进教师专业发展,提升教育科研水平,特制定本办法。

一、教育科研成果奖励办法

(一)奖励范围:国家、省、市、区教育科研规划类、教研类课题研究优秀成果。 (二)奖励对象:在职的专任教师、教研员。 (三)奖励办法

(1)省人民政府组织评比的省基础教育优秀成果奖:一等奖8000元,二等奖5000元,三等奖2000元。

(2)省教科院、教研室组织评比的省级优秀成果奖:一等奖3000元,二等奖2000元,三等奖1200元。

(3)市教科所、教研室组织评比的优秀成果奖:一等奖1000元,二等奖600元,三等奖300元。

(4)区教科所、教研室组织评比的优秀成果:一等奖300元。

(5)教师发展管理项目研究优秀成果:市级一等奖1000元,二等奖600元,三等奖300元;区级一等奖300元。

二、教师专业发展成果奖励办法

(一)奖励范围:教育行政部门及直属单位举办的教师业务评比。

(二)奖励对象:在职的专任教师、教研员。 (三)奖励办法

1.课堂教学评比:省级一等奖1500元,二等奖1000元;市级一等奖600元,二等奖300元;区级一等奖200元(教学录像课和教学技能评比减半计算)。

2.名师评比:省特级教师10000元,市教学(德育)名师2000元,市学科带头人1000元,市教坛新秀600元。

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ynha.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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