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面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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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面构成-教案

第一章 概论

19世纪70年代,日本从西方引进DESIGN一词,初译为“图案”,20世纪中叶,又译作“设计、意图”。DESIGN本意为设计、构思、绘制、计划(动词),名词为设计、图样、图案。 构成设计的观念从第一次世界大战就开始在理论和实践上有所活动。无论是在绘画还是在设计当中,都主张以抽象的形式来表现,放弃传统的写实,这种观念经过俄国的构成主义,荷兰的新造型主义,风格派,以及在造型设计中影响最大的德国包豪斯设计学院的不断完善和发展,逐步从新的思维方式、美学观念建立起一个新的造型原则、平面构成,立体构成也随之发展成为现代设计教学训练的基础。本世纪70年代以来,平面构成已在工业设计、建筑设计、纺织与印染设计、时装设计、书籍装帧设计、舞台美术、商业美术设计、视觉传递等领域广泛运用。

作为基础造型的平面构成,我们虽处三次元的空间,但就造型表现来说,在二次元的空间中进行的情况反而较多。从绘画到平面甚至曲面乃至立体形态的广泛领域内,我们都会不断碰到下面的问题,那就是,它的表面如何处理;如何将立体的东西表示于纸上才好?

平面构成可以说是具有各种造型领域共同必要的基础内容,它是基本的造型活动之一。它以基础造型活动为其内容。它不同于一般意义上的入门知识的基础,基础置于造型之后,造型基础,所谓基础造型乃是以各种造型领域(绘画、雕刻、各种设计等)共同存在的基础性问题。以形态、色彩、质感、构图、表现方法、或美的感觉、作为研究及教授的对象。

丰富的构想(IDEA)及敏锐的感性(SENSE)是区别艺术家与工匠的关键。工匠(材料、工具、技术、知性、经验五者俱备),而感性与构想是构成创造力所不可缺少的要素。平面构成的最终目标就是在于创造力的培养。

概论

平面构成是现代基础造型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它是一种理性的艺术活动,它在强调形态之间的比例、平衡、对比、节奏、律动、推移等的同时,又要讲究图形给人的视觉引导作用。平面构成在于探索二次元空间的视觉文法,形象的建立、骨骼的组织,各种元素的构成规律及规律的突破,造成既严谨又有无穷变化的装饰构图。它综合了现代物理学、数学,心理学,美学的成就,扩大了传统图案和几何图案的表现领域,大大丰富了装饰图案的表现手段。对于培养形象思维能力和设计造型能力具有重要的意义。初学主要从抽象形态入手。

构成的概念 1、构成:

是一种造型概念,既把不同形态的几个以上单元或元素(包括不同的材料)重新组合成为一个新的单元,并且 于可视化的,力学的观念。

2、平面构成

是指将既有形态(包括具象形态、抽象形态—点、线、面、体),在二次元的平面内,按照一定的秩序和法则进行分解,组合,从而构成理想形态的组合形式。

平面构成所表现的立体空间并不是实在的三度空间,而仅仅是图形对人的视觉引导作用形成的幻觉空间。立体构成则是通过材料的组合,比如以线型材料或面型材料组成占有立体空间的实体,以实际的厚度,宽度及高度来塑造形象,就平面构成要在平面内塑造虚幻的立体空间而言,其想象构思要比塑造真实的立体空间更为复杂。

设计构成的分类

人类从远古动今天高度发达的文明,充满着自己的设计活动,创造着日趋合理的生存环境。从人们的衣食住行到社会化的生产活动,经济活动,都离不开形、色、材质的造型设计。设计是一种创造性活动,概括地讲,凡是有目的的造型活动都是一种设计,设计不是简单的对象外部附加的美化或装饰,而是包括功能,材料,工具技术,造价,审美形式,艺术风格,精神意念等各种因素综合的创造。

设计的门类随着社会分工的发展而日益专业化,大体可分为以下几类: 1. 装饰设计--包括壁挂设计,染织设计,装璜设计,装帧设计,图案设计等。

2. 视觉设计--包括海报,广告,电视屏幕,所有为商业、公益事业而设计的可视化传递工具。

3. 机能设计—包括工业设计,服装设计,陶瓷设计,家具设计等。 4. 环境设计—建筑(外观,结构)设计,室内环境设计,园林设计,城市规划设计等。

平面构成所包含的元素

设计是一种视觉语言。(人类用以说明对世界的认识,表达思想感情以达到心 灵交流的一切手段或途径都是一种语言。)

平面构成从视觉评议入手,分成几个视觉元素进行分析、研究。一件艺术作品是通过线条,形状,色彩,肌理,大小等刺激人们的视觉经验,达到视觉语

言的传达。这些视觉语言在设计当中就成为设计元素。主要有以下几类:

1. 概念元素:指实际不存在的,不可见的,但概念所能感觉到的东西。

2. 视觉元素:把概念元素见之于画面,须通过形象的形状,方向,大小,色彩,位置,肌理等称为视觉元素。

3. 关系元素:指视觉元素在画面上如何组织排列,如何编排,关系元素包括方向,位置,空间,重心,骨骼等。有些关系元素是可见的,如方向,位置等,有些关系元素则有赖于感觉去体现,如空间,重心等。

4. 实用元素:实用元素主要指的是设计所表达的涵义,内容,设计的目的及功能。

造型要素分类:

形:点,线,面,立体,空间 造型要素 色:色相,明度,纯度 质感:

定形:具有数理规则性的构造形 不定形:不具有数理规则性的构造 第二章 平面构成中的形象

形象是物体的外部特征,包括视觉元素的各个部分,如形状,大小,方向,色彩,位置,肌理等。形象是可见的,所有概念元素,如点,线,面,体在见之于画面时,也都具有各自的形象。

一. 定义:形象的定义可以以下两方面来理解。

1. 在平面构成中凡出现在平面上的任何抽象形态或是具象形态都称作形象。

2. 一切可见的物体的外形,特征,或是设计中藉以表达含义的视觉元素通称为形象。

二. 形象的正负——即图与底

在平面上出现的形象通常叫做“图”,而它的周围则称为“底”,若感觉“图”在前,底为背景,这种图就是正的形象。但如果看到的形象实际是平面上的空白,这种形象就可以看作是“底”,也就是负的形象。图与底的关系并不是时常清楚的,尤其是在构成填色上,正可以负,负可以正,这就使构成形式多样而富于变化。在平面设计中,正与负(图与底)的关系是密不可分的,首先要了解各自特征:

图的特征包括:有明确的形象感,给人强烈的视觉印象,在画面较为突出。

底的特征包括:没有明确的形象感,给人模糊的视觉印象,没有形体的外轮廓。

形象的正负(图与底)在设计应用中有以下特点:(下指正形象,即有图感的)

1. 色彩明度较高

2. 凹凸变化中凸出的形象

3. 面积大小对比中,小的有图感,即为正的形象 4. 在空间中被包围的形状的图感,即为正的形象

5. 在静与动的两者中,动态的有图感,即为正的形象 6. 在抽象与具象之间,具象的有图感,即为正的形象

7. 在几何图案中,对比关系越大越易体现形象的正与负,即图与底 三. 形象的分类——抽象形,具象形 抽象形:几何形,有机形,偶然形 具象形:人为形,自然形

1. 几何形:应用最多,抽象而单纯。一般用工具描绘,视觉上有理性明确的感觉,但缺少人情味。这种理念抽象的形态被大量运用在建筑,绘画及实用品的设计中,因为它不仅仅便于现代化机器生产,而具有时代的美感。

2. 有机形:指有机体的形态,如有生命的动物和生物细胞。特点是圆滑的,曲线的,有生命的韵律。

3. 偶然形:指自然或人为无意识,偶然形成的形状。如白云,枯树,破碎的玻璃等。

4. 人为形:人类为满足自身物质和精神需求而创造的形态。如建筑,汽车,器具等。

5. 自然形:指大自然中固有的可见的状态。如人,动物,植物,山川等。

四. 形象的组合

在构成中,由于基本形的组合,产生了形与形之间的组合关系,这种关系主要有以下几种方式:

1. 分离:形与形之间不接触 2. 接触:形与形边缘正好相切

3. 覆迭:形与形之间是覆盖关系,由此产生上下,前后的空间关系 4. 透迭:形与形之间是透明性的交迭,但不产生上下,前后的空间关系

5. 结合:形与形结合成为较大的新形状

6. 减缺:形与形相互覆盖,形被覆盖的地方被减掉 7. 差迭:形与形相互交迭,交迭部分产生的一个新形 8. 重迭:形与形相互重合,变为一体

附注:概念化的线、(感受到但没有真正划线) 不直接划线,而间接制造线的方法。

创造线—连续感获得的线将使画面效果培增。

切掉两组并行线的一端(各切一端)然后连接后产生。 平行条纹的错开断层产生新的线的造型。 破坏平行条纹创造的自由曲线。 多组并行线间的间隔造成的感觉。 五 点、线、面、体的形象

构成设计中点、线、面是一切造型要素中最基本的,存在于任何造型设计中。点、线、面通常被称为“构成三要素”。研究这些基本要素是研究其它视觉元素的起点。

1 点的形象

数学上的点没有大小、只有位置、但造型上作为形象出现的点不仅有大小、(面积)还有形态

和位置。除圆点外的其它形态的点还具有方向。

点的形象越小感觉越强,反之则有面的感觉,人形态上说,圆点既使较大仍会给人点

的感觉。

1) 虚点:画面留白形成的点。 a) 把线断开,所形成的虚点。

b) 用面加以包围,留下点状的空白所形成的虚点。 c) 在画面上挖洞所形成的虚点。

虚点的存在感较弱,但可表现纤细的感觉。 2. 线的形象

平面相交形成直线,曲面相交形成曲线。几何学上线是没有粗细只有长度与方向,但在造型世界,线被赋予了粗细与宽度,线在现代抽象作品与东方绘画中广泛运用,有很强的表现力。

分类: 直线

不相交的线

并行线

相交的线

网格线,折线,集中的线

交叉的线

直交的格子,斜交的格子 曲线

开放曲线

弧,漩涡线,抛物线,双曲线,垂线等。

封闭曲线

圆,椭圆,心形等。

a) 线的粗细

粗线有力,细线锐利、纤细而神经质。另外,细线又具有速度感。线的粗细可产生远近关系,粗线前进,细线后退。

b) 线的浓淡——线的明度 产生远近感,及凹凸感。

c) 线与间隔——远近感的形成,密集的线后退。

d) 线的方向性——并行线方向的改变,可表现三次元的效果。垂直线有庄重、上升的感觉,

水平线有静止,安宁的感觉。斜线则表现为运动和速度,曲线给人以流动柔美之感。

e) 线的点(反之为点的线化) f) 线的面化

密集的线的方向改变及疏密可造成立体的或曲面的感觉。 3. 面的形象

单纯的面的形象具有长度,宽度,没有厚度,是体的表面,它受线的界定,具有一定的形状。

面分为实面和虚面二类。实面即具有明确,突出的形状,虚面则由点、线、密集而成。

4. 体的形象(立体、空间、半立体) 立体形态的二次元表现。(无灭点) 1)透视图

2)正投影(垂直投影法)制图法。 3)等视图、斜投影(斜二侧画法) 第三章 形式美的法则

探讨形式美的法则,是艺术学科共通的课题。现实中虽然每个人(由于经济地位,文化素质,思想习俗,生活理想,价值观念不一而同)的审美追求和理想标准皆不相同。但单从形式条件下对于美或丑的感觉却存在着一种相通的共识,这种共识是从人类社会长期生产,生活实践中积累的。它的依据就是客观存在的美的形式法则。

1. 调和与对比

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ym4h.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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