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采石场环评报告 - 图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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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采20万m建筑用花岗岩矿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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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影响报告书

(简本)

1总论 1.1项目由来

福建省莆田市北岸东仙矿区位于莆田市区156°方向,直距市区约34.3km处,行政上隶属于莆田市北岸经济开发区山亭乡东仙村管辖(详见图1-2);该矿区是由莆田市妈祖城开发建设有限公司负责开发、生产及管理,主要为妈祖城核心区建设提供石料;由石料开采、碎石加工区组成。根据莆田市国土资源局湄洲湾北岸经济开发区分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采矿许可证》,该矿区开采许可证号为:3503010910001,有效期2009年3月20日~2014年3月19日。该矿区平面呈不规划多边形,由10个拐点圈定而成,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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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南东长310~456m,北东-南西宽110~238m,矿区面积:0.0799km2;该矿区开采标高:+8m~+53.7m。

根据国家《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的有关要求和规定,莆田市妈祖城开发建设有限公司于2009年6月委托江西核工业环境保护中心、福建闽科环保技术开发有限公司编制《莆田市妈祖城开发建设有限公司东仙矿区年采20万m3建筑用花岗岩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我单位接受委托后,立即组织评价人员着手进行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查寻,建设项目有关资料的收集,矿区现场勘踏等一系列前期工作,并根据评价的计划内容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编制了该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供上级主管部门审查。 1.2编制依据

1.2.1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03年9月); (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1989年12月);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08年6月1日);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2000年3月20日); (5)《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00年9月1日); (6)《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04年4月); (7)《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1996年); (8)《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1996年8月29日); (9)《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实施细则》(1994年3月26日) (10)《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1991年6月29日); (11)《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实施条例》(1993年8月1日)。 (1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04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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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1998年12月); (14)《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2004年8月28日); (15)《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1996年9月30日); (16)《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2002年6月29日); (17)《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53号,1998 年11月29日);

(18)《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治陆源污染物损害海洋环境管理条例》,1990年8月。

(19)《国务院关于环境保护若干问题的决定》(1996年8月3日); (20)《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分类管理名录》(2008年10月1日); (21)《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国务院发(2005)39号文);

(22)《国务院关于“十一五”期间全国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计划的批复》(国函[2006]70号);

(23)《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文); (24)《关于加强环保审批从严控制新开工项目的意见》(2007年7月6日);

(25)《资源综合利用目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2003年修订);

(26)《化学危险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44号);

(27)《关于防范环境风险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发[2005]152号文);

(28)《危险化学品名录(2002版)》(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公告,2003年第1号);

(29)《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44号); (30)《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2007年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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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关于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防范环境风险的通知》(环发[2005]152号,2006年12月16日)。 1.2.2评价技术文件

(1)《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总纲》(HJ/T2.1—1993); (2)《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2—2008); (3)《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水环境》(HJ/T2.3—1993); (4)《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声环境》(HJ/T2.4—1995); (5)《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非污染生态影响》(HJ/T19—1997); (6)《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T169—2004)。 1.2.3产业政策、规划

(1)《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5年本)》(2005年12月2日); (2)《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环保总局、国土资源部、卫生部,2005年9月7日);

(3)《福建省海洋环境保护条例》(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02年12月1日实施);

(4)《福建省海洋功能区划》(福建省环保局,2006年);

(5)《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纲要(试行)》(中共福建省委,2004年11月);

(6)《福建省新建、已建生产矿山部分矿种最小开采规模目录》(修订)(2006年5月23日);

(7)《福建省人民政府批转省环保局关于福建省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划类别调整及执行标准的意见的通知》(闽政[1999]文65号;

(8)《福建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2006年1月12日省十届人大四次会议批准);

(9)《莆田市“十一五”环境保护与生态建设重点专项规划编制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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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福建省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管理办法(试行)》(2006年);

(11)《莆田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2—2020年)》; (12)《莆田市城市总体规划(1993—2010年)》; (13)《莆田市海洋环境功能区划》,2007年;

(14)《莆田市地面水环境和环境空气质量功能类别区划分方案》(莆政[1999]79号,1999年);

(15)《莆田市生态功能区划》(莆田市人民政府)。 1.2.4其它

(1)《关于编制“莆田市妈祖城开发建设有限公司东仙矿区年采20万m3建筑用花岗岩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委托书(2009年6月)。

(2)东仙矿区采矿许可证,(许可证编号:3503010910001),莆田市国土资源局湄洲湾北岸经济开发区分局,2009年3月;

(3)《福建省莆田市北岸东仙矿区建筑用花岗岩矿勘查地质报告》(福建省第二地质勘探大队,2009年2月);

(4)《福建省莆田市北岸东仙矿区建筑用花岗岩矿开发利用方案》(福建省第二地质勘探大队,2009年2月);

(5)《福建省莆田市北岸东仙矿区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报批版)(福州冷山水土保持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2009年4月);

(6)《东仙矿区坟墓和耕地拆迁补偿情况说明》(2009年6月22日); (7)《关于研究妈祖城东仙石料场有关问题会议纪要》([2008]194号文)(莆田市人民政府,2008年12月31日)。 1.3评价目的、评价原则 1.3.1评价目的

本评价的目的在于调查、了解莆田市北岸东仙矿区存在的主要环境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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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区域环境质量现状,项目开采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及风险。了解项目建设对区域生态环境、海域、环境地质方面的影响程度、范围,提出解决环境问题的措施及减轻或消除开采产生的环境影响的预防措施,并从经济、技术和环境保护方面论证各项措施的可行性,为建设单位及相关的行政管理部门提供科学依据。 1.3.2评价原则

为达到上述工作目的,在实施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过程中,把握以下原则。

(1)严格执行国家环保部“总量控制”、“源头控制”的要求,以“清洁生产”为纲,评价该项目从生产源头和开采全过程控制污染的水平,论证该矿山选址和建设可行性。

(2)加强类比调查,充分利用国内同类型项目的“生态保护”、“水土流失”和“三废”治理经验,增强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实用性和可靠性。

(3)充分利用已有的环境影响评价资料和监测数据,避免重复性工作,缩短评价周期。

(4)环评工作坚持有针对性、科学性和实用性原则,对该建设项目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及危害给出客观而公正的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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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所在 比例尺 1:3830000 图1-2 项目地理位置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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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所在 比 例 1:115700

图1-3项目地理位置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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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4 莆田市海洋功能区划图(平海湾)

比例尺 1:90000 项目所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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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项目概况 3.1.1 项目名称

莆田市妈祖城开发建设有限公司东仙矿区年采20万m3建筑用花岗岩矿项目。

3.1.2 建设性质

新建――建筑用花岗岩矿开采。 3.1.3 建设地点

该矿区位于莆田市区156°方向,直距市区约34.3km处,行政区划上隶属湄洲湾北岸经济开发区山亭乡东仙村管辖。矿区地理坐标为:北纬25°08′53″~25°09′07″,东经119°09′16″~119°09′29″,矿区边界位置见图3-1。矿区面积0.0799km2,拐点座标详见下表3-1:

表3-1 矿山范围拐点坐标

拐点编号 A B C D E F G H I J X 2783103 2783198 2783195 2783117 2782994 2782945 2782957 2782851 2782762 2782834 Y 40414746 40414874 40414967 40415032 40414930 40414978 40415058 40415109 40415051 40414891 0.0799 开采最低标高8m 最高标高53.7m 面积(km) 2备 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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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仙矿区 平 海 湾 山柄村民宅 图3-1 矿区边界位置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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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 海 湾 拦水坝 拦渣坝 平 海 湾 避炮棚 堆场 管理房 工具房 破碎站 避炮棚 工具房 水池 矿区边界 图3-2 项目矿区平面布局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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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4 项目组成

项目由采矿区、加工区、生活区以及道路等几部分组成,并预设炸药库一座,详见表3-2。矿区平面布置图见图3-2,外运输道路见图3-3。

表3-2 项目的主要组成一览表

项目 建设内容 采矿区 加工场 主体工程 堆料场 废土场 炸药库 生活区 矿山道路 运输道路 建设规模 占地面积为79900m2,2个采矿工作面,5个平台自下而下露天开采,年采20万m3;设有浆砌石排水沟870m,沉砂池3个 占地面积为1700m2,浆砌片石排水沟201.5m,沉砂池2个,挡土墙160.7m,防浪墙95.1m,浆砌石网格状护坡114.8m 占地面积为3200m2 4.75万m3废土场1个;设1450m截洪沟,梯开断面为0.6×0.5m2,沟坡1:1;拦渣坝高6m,上宽1.2m,坡比1:2 占地面积为800m2,其中长40m、宽20m,1层 占地面积共125m2,其中避炮棚5m2、管理房96m2、工具房24m2,80m3高位水池1个 3m×300m,转弯半径≥15m,最大纵坡≤10%,线路平均坡度8%;每隔200m处设一宽6m、长15m错车道 6m×3000m(外部已建道路) 道路 3.1.5 项目用地 项目总用地85825m2,其中采矿场79900m2,碎石加工场地1700m2,成品存放场地3200m2,运矿道路约900m2,生活区(如管理房等)约125m2;表土直接堆至石料开采区,位于加工场内,不另外占地。项目用地全部为疏林地,详见图3-4。

项目所在区域规划详见图3-5。 3.1.6 开采方式及产品方案

开采方式为露天开采,打眼放炮落石,机械破采装运。产品规格为:0.5×0.5cm、1×2cm、2×4cm。 3.1.7 开采标高、剥采比及利用率

开采标高:+8m~±53.7m 剥采比:0.09m3/m3 利用率: 95%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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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8 建设规模及总投资

年开采矿石20万m3,项目总投资385万元,详见下表3-3。

表3-3 项目固定资产投资估算表 序号 1 2 3 4 5 6 项目名称 设备及安装 建筑工程投资 电力设施投资 安全设施投资 辅助设施投资 流动资金 合计:385.0(万元)

投资额(万元) 200.0 30.0 30.0 65.0 10.0 50.0 备注 3.1.9 劳动定员和生产制度

劳动定员:30人,全部住场。

生产制度:年生产250天,每天工作8小时,雨天、晚上不作业。 3.1.10主要设备和主要原辅材料、能源消耗

项目的主要生产设备详见下表3-4。

表3-4 主要生产设备一览表 序号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设备名称 经纬仪 水准仪 挖掘机 装载机 气动潜孔钻机 空压机 空压机 手持式风动凿岩机 鳄式破碎机 鳄式破碎机 圆锥破碎机 振动筛 输送带 液压破碎锤 自卸汽车 变压器 抽水泵 型号及规格 - - PC200 ZL50C KSZ100 VF-13/7 W-1.8/5 YO-18 PE750×1060 PE150×750 PYB1200 1m×4m 800×20000 PC120 - 400KVA-10KV/380 MD 单位 台 台 台 台 台 台 台 台 套 套 套 个 条 台 辆 台 台 数量 1 1 2 2 1 1 16 16 1 1 2 5 14 1 4 2 2 备注 矿用 主要生产原辅材料、能源消耗见表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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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3-5 主要生产原辅材料一览表 序 号 1 2 3 4 5 6 原辅材料名称 钻头 炸药 雷管 导火线 电 水 单 位 个/a t/a 个/a 万m/a 万度/a t/a 数 量 36 100 10000 5.5 40 8750 3.1.11矿山资源储量及服务年限 (1)矿山资源储量

根据《福建省莆田市北岸东仙矿区建筑用花岗岩矿勘查地质报告》结果,该矿区范围内8m高程以上的建筑用花岗岩矿蕴藏资源储量(333)为125.18万m3,上部风化盖层需要剥离的体积约11.55万m3,可开采资源储量为113.63万m3。该矿区资源储量估算详见下表3-6:

表3-6 项目资源储量估算表

资源量块段 剖面面积相邻剖面 块段形块段体积 级别 编号 (m2) 间距(m) 态 计算公式 线状尖灭 1 44 楔形 V1=S1L1/2 4023 4023 V2=(S1+S2)L2/2 2 50 梯形 6176 6176 截锥体 V3=(S2+S3+√S2S3)L3/3 3 100 1237 333 1237 4 100 截锥体 V4=(S3+S4+√S3S4)L4/3 2799 2799 5 100 梯形 V5=(S4+S5)L5/2 3370 3370 6 38 楔形 V6=S5L6/2 线状尖灭 合计 块段体积 备注 (万m3) 8.85 25.5 33.92 19.66 30.85 6.40 125.18 (2)服务年限

该矿山设计生产能力为20万m3/年,矿石开采利用率为95%以上,则矿山开采服务年限计算如下:

本次设计矿山开采服务年限=125.18×95%÷20≈5.95(年) 矿山开采服务年限约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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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12给排水

(1)给水

矿山采场生产、生活用水均由矿区西侧的山柄村庄用水网引水供应,日用水量约35m3。开采过程中生产用水主要为凿岩用水(水压为0.2~0.3MPa)及采场、道路、加工场地等降尘喷洒用水。

项目在采场西侧+53m标高处建造80m3的高位水池一座,先由矿区西侧的山柄村庄用水网引出UPVC-De50引水管至高位水池,再由高位水池引出UPVC-De50供水管供应采场各生产、生活用水点,给水管道呈树枝状布置。

(2)排水

项目钻机冷却废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破碎除尘水经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外排;喷洒水全部被地表吸收或蒸发。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到GB5084-2005《农田灌溉水质标准》表1旱作标准后,作为农肥灌溉使用,零排放。

另外,项目矿区含大量泥砂的天然雨水,通过排水沟引入拦水坝,经沉淀后排入采场外的平海湾。 3.1.13供电

矿山距离山亭乡东仙村电网约0.6km,矿山用电依靠东仙村电网直接供给。由矿山附近经过的10KV高压线T接至管理房附近的2台400KVA变压器,经降压为380/220V后,引入低压配电室,再向矿山各用电点供电,日用电量约1600度(40万度/年)。 3.1.14供气

矿山采场拟使用的压气设备和耗气量详见下表3-7:

表3-7 项目使用压气设备技术参数一览表

设备名称 型号 单位 数量 台 台 16 1 所需风压 单台耗气量 同时工 磨损 同时工作耗气量 (MPa) (m3/min) 作系数 系数 (m3/min) 0.5~0.7 0.5~0.7 合计 16

YO-18 凿岩机 潜孔钻机 KSZ100 1.06 12.00 0.87 - 1.15 - 16.96 12.00 28.96

(1)全矿使用YO-18型手持式风动凿岩机最大耗气量为: Q=1.05×KL×Ka×K2×Q同=1.05×1.1×1.05×0.8×16.96=16.45m3/min

式中:Q同――同时工作压气工具用气量;

KL――管网漏风系数,取1.1; Ka――高原系数,取1.05; K2――时间利用系数,取0.8。

(2)本矿山设计使用一台KSZ100型气动潜孔钻机的耗气量为12m3/min,须配一台VF-13/7型空压机,配备13m3贮气罐一个,可满足该潜孔钻机的用气需求。

因此,矿山若同时使用16台YO-18型凿岩机和1台KSZ100型潜孔钻机的总耗气量为28.45m3/min。 3.1.15通讯

矿山采场拟安装程控固定电话对外通讯联络,并购置对讲机或手机进行矿区内部联系。 3.1.16消防

矿山地面建筑及设备设施较简单,消防措施为配备泡沫灭火器、干粉灭火器和部分灭火砂。重量开采设备处、油料储存处、空压机房、配电室、管理房、工具房等消防点配备2具以上的MF/ABC4干式灭火器;从高位水池引出消防专用管道,呈树枝分布,在采场、堆场和管理房等处各设置一个消防沙池。重大火灾事故可与社会联动。 3.1.17项目综合经济指标

项目综合经济指标一览表详见表3-8:

表3-8 主要生产设备一览表 序号 一 1 2

项目 地质 矿石内蕴经济资源量(333) 矿石主要物理机械性质 矿石密度 抗压强度 单位 万m3 数值 125.18 2.63 86.8~116.8 MPa 17

备注 二 1 2 3 4 5 6 三 吸水率 采矿 露天开采境界内 矿石资源量 废石量 平均剥采比 生产规模:年开采建筑用花岗岩 开采年限 开拓运输方式 露天采场主要参数 采场最终边坡角 台阶高度 分台阶坡面角 安全平台宽度 清扫平台宽度 矿山工作制度 年工作天数 每天工作班数 每班工作小时 辅助设施 用水量 用气量 装机容量 万m3 万m3 m3/m3 万m3 年 m m m 天 班 小时 m3/d m3/min kW 0.212 125.18 11.55 0.09 20 6 公路-汽车 ≤49° 10 ≤68° 4 4 连续工作制 250 1 8 35 28.45 200 部分5m 夜间与雨天停止作业 年耗电40万度 3.3.2 开采工艺及其说明 3.3.2.1 开采工艺

该矿山生产工艺流程如图3-1。

噪声、粉尘、废气 噪声、粉尘、固废 噪声、粉尘

岩石

穿孔与爆破

采装 破碎

图3-1 生产工艺图

堆场

运往妈祖城

3.3.2.2 开采工艺说明

采矿工艺主要分穿孔与爆破、采装工作、废石处理和破碎运输。 (1)穿孔与爆破 A、穿孔工作

矿山采用水平分层台段式穿孔爆破方法开采,其利用率在95%以上。矿山主要穿孔设备选用1台KSZ100型气动潜孔钻机和16台YO-18型手持式风动凿岩机,并配套供风选用空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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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爆破工作

矿山爆破采用中深孔爆破方式,单排眼,两个小梯段一次点火起爆;使用外购的药卷Φ32mm的硝铵炸药(2#岩石炸药),起爆采用非电导爆管或导爆索和火雷管。爆破作业在16:00点进行。

爆破时,升旗鸣号,做好警戒工作,确保爆破安全。 (2)采装工作

爆破后的块状石岩挖掘采装后用铲车运输至破碎区。 (3)废石处理

矿山矿层均质,质量优良,没有夹层,是一个质量均一的矿山,矿山的废料只是一些地表覆盖土,这些覆盖土基本上可以复绿回用,因而矿山所需排弃的废石量非常小。根据矿山具体情况,矿山不设废石场。

(4)破碎运输

采装的石岩运输到破碎场,再经全自动轧石机破碎后临时堆放,最后运往妈祖城核心区路基填筑用。 3.3.3剥采工艺

矿山采矿方法为采用分段分层剥采,先对矿区北部进行表土剥离,然后采用风钻造孔、中深孔爆破、二次大块处理作业开采。工作面布置方向应结合主节理裂隙及地形地貌特征等综合考虑,一般平行主节理裂隙走向及山坡地形分段或一次性推进。待北部矿区开采完毕后,再对南部矿区进行开采。

采矿工作面坡面角75°,每个台阶分3~4个段作业,作业高度≤3.0m。剥采工艺流程:风钻凿孔——中深孔爆破——二次大块处理矿石运离与场地清理。

开采要素:

工作台阶高度: ≥10 m; 分段工作台阶高度: ≤3.0m; 工作阶段台阶坡面角:≤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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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小工作平台宽度: ≥30m; 爆破安全范围不小于 400m。

开采顺序由上至下,自北向南,自西向东,即自高程45m台阶起,逐层(标高+45m以上、+45m、+35m、+25m、+15m、+8m)向下,直至高程8m止。该矿山开采终了剖面图详见图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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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4选矿及碎石加工

项目开采对象为花岗岩,矿石类型简单,建筑用花岗岩碎石为花岗岩,矿山开采的矿石为大于35cm的块石,无其他规格要求,所以选矿方法相当简单。项目开采时在工作平台上通过人工分选直接把成品块石运至加工场进行破碎。

3.3.5开拓运输方式

矿体铅垂厚度0~44m,剥离的覆盖层厚度1~2.0m,上部残坡积覆盖薄,结构松散,易于剥离,剥采比不大,露天开采优势较明显。矿体分布标高随地形起伏而有所不同,顶界标高53.7m,底盘标高8m。设计资源储量分布在矿区侵蚀基准面以上,属露天矿。矿区水文地质、工程地质条件简单,盖层薄,利于剥采,矿石类型也较为简单,开采方式可选用露天自上而下(标高+45m以上、+45m、+35m、+25m、+15m、+8m)分台阶开采。采用风钻造孔、中深孔爆破、二次大块处理,用农用车运输开拓等经营方式。

3.4污染源强分析

3.4.1非污染生态影响源项分析

非污染生态影响主要体现在项目建设阶段和运营过程,其对生态环境的影响主要表现为占用土地、改变土地利用性质、破坏植被、扰动土层、裸露地表和诱发水土流失等。

(1)占用土地改变原有土地使用功能和破坏地表植被

该项目总用地面积85825m2,其中采矿场79900m2,碎石加工场地1700m2,成品存放场地3200m2,运矿道路约900m2,生活区(如管理房等)约125m2;表土临时堆场不另外占地,表土直接堆至石料开采区。用地现状疏林地,非生态公益林地。

(2)扰动土层、裸露地表产生水土流失

矿山开发过程的扰动土层产生裸露地主要为矿区剥离过程,开挖扰动地表面积为85825m2,造成的水土流失面积85825m2,工程建设过程中可能造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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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水土流失量为11572t,工程新增水土流失量为9188t,但由于剥离土方少、剥离时间较短,剥离后完全为岩石未风化层,因此造成水土流失的时间短。随着防护措施的完善,水土流失得到控制。

闭矿后,项目矿区可作为平海湾桥头建设用地,无需进行土地整理和植被恢复,随着平海湾桥头的建设,地面硬化,水土流失将逐渐减轻。

根据以上分析及现状调查,项目场地建设占用土地类型及面积详见下表:

3-9 项目场地建设占用土地类型及面积一览表

建设内容 石料开采区 碎石加工场 成品存放场 碎石加工区 运矿道路 生活区(如管理房等) 合计 占用土地面积(hm) 7.99 0.17 0.32 0.09 0.0125 8.5825 2土地类型 疏林地 疏林地 疏林地 疏林地 疏林地 - 3.4.2废水污染源分析 该项目新鲜水量为35m3/d,建设工程的用水主要有两部分:生产补充用水(30.5m3/d),生活用水(4.5m3/d)。 3.4.2.1生产废水

(1)采石场废水

项目以中深孔爆破为主,其粉尘产生量较少;项目二次爆破量极少,主要以液压锤为主,粉尘产生量也较小。因此,项目爆破过程中没有用水,也没有废水产生。

项目采区用水环节主要是钻机冷却用水,用水量90m3/d,产生76.5m3/d废水,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循环使用,没有外排。为补充蒸发及渗透造成的水量损失,每天需补充13.5m3。

(2)加工场废水

根据类比和业主介绍,加工碎石没有水洗直接外运,因此,没有洗石废水产生。

加工场用水环节主要是除尘水及洗车用水量为60m3/d,产生51m3/d废水,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循环使用,没有外排。为补充蒸发及渗透造成的水量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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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每天需补充新鲜水9m3。

根据生产特点,项目采石场和加工场废水中主要污染物为悬浮物(SS),其初始浓度约为1500mg/L,经沉淀后浓度约为70mg/L,水质较好;又由于采石场和加工场用水水质要求不高,因此,经沉淀后可重复利用。

(3)运输道路洒水降尘

运输道路除尘用水量为5.5m3/d,被地表吸收或蒸发,没有废水外排。 (4)废土场洒水降尘

废土场除尘用水量为2.5m3/d,被地表吸收或蒸发,没有废水外排。 3.4.2.2生活污水

项目有员工30人,用水量按每人150L/d计算,用水量为4.5t/d,1125t/a;排放系数按0.8计,废水量为3.6t/d,900t/a。根据资料生活废水污染物浓度为CODcr:500mg/L、BOD5:250mg/L、SS:400mg/L、NH3-N:50mg/L经化粪池后浓度为CODcr:180mg/L、BOD5:85mg/L、SS:120mg/L、NH3-N:30mg/L,可达到GB5084-2005《农田灌溉水质标准》表1旱作标准,再作为附近林地、旱地农用肥使用,零排放。 3.4.2.3雨天冲刷废水

根据该项目《水土保持方案》,防洪标准按照10年一遇1小时平均最大暴雨进行设计,用推理公式洪峰流量:Q=0.278KiF

式中Q――洪峰流量,m3/s; K――洪峰径流系数;

i――十年一遇1小时暴雨的强度,mm; F――集水面积,km2; 0.278――单位换算系数。

上游集雨面积约为0.114km2,查水文资料,该区域多年平均最大1小时降雨量为100mm,K=0.65,计算得十年一遇1小时最大排洪流量2.06m3/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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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2.4项目废水产生和排放情况汇总

项目废水产生和排放情况汇总见表3-10。

表3-10 项目废水排放情况汇总表

污染源 生产废水 生活 污水 废水 总量 项目类别 产生量(t/a) 排放量(t/a) 产生量(t/a) 排放量(t/a) 产生量(t/a) 排放量(t/a) 废水 33875 0 900 0 34775 0 主要污染物 SS 50.8 --- 0.36 0 51.16 0 COD --- --- 0.45 0 0.45 0 BOD5 --- --- 0.23 0 0.23 0 NH3-N --- --- 0.045 0 0.045 0 - 沉淀后循环使用 农用 排水去向 3.4.3大气污染源分析 建设工程产生的大气污染源主要为:凿岩粉尘、爆破粉尘、矿石破碎过程中产生的粉尘、露天采装时的扬尘以及运输扬尘。 3.4.3.1凿岩、爆破粉尘

爆破过程中会有粉尘产生;中深孔爆破和解小爆破两种爆破过程产生的粉尘量是不同的。中深孔爆破粉尘产生量较少,解小爆破过程粉尘产生量较多。建设项目解小以液压锤为主,产尘量也较小。

凿岩钻孔时,钻头撞击岩石产生粉尘,粉尘的产生强度为4.8g/s,在未设防尘措施的条件下,长时间工作的作业场所空气中含尘量可达600~8000mg/m3。由于排放点接近地面,因此只对近距离和采石工人产生影响。

根据类比调查结果,采用湿式凿岩钻孔机可以有效的减少扬尘的产生,采用湿式钻孔大部分粉尘随水流沉淀下来,少量呈面源形式排放。该项目在凿岩钻孔过程中拟采用湿法作业,大大降低了扬尘的排放量(其除尘率按60%计),根据类比计算,项目该工段粉尘无组织排放量为13.8t/a。

3.4.3.2破碎过程中产生的粉尘

在晴天,空气及矿石干燥的情况下,破碎机作业时的粉尘产生量约为0.02kg/t产品。项目年产20万m3的碎石,矿石密度2.63g/cm3,年产总量为52.6万吨碎石,大块石料以总量的70%计,则每年建设项目破碎的石料量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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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82万吨,破碎时产生的粉尘量为7.36吨/年,以无组织形式随风扩散。项目采用湿式破碎作业,即向空气中以及碎石洒水雾的方法降尘。其除尘率按60%计,粉尘排放量为2.94吨/年。

在雨季,空气中水分含量大,矿石含水率高,破碎作业时基本不产生粉尘。

3.4.3.3采装时筛分扬尘

石时料经破碎后要进行筛分,此过程会产生一定量的粉尘污染,与破碎过程相同,也是石料加工过程的主要污染源,根据类比,该项目筛分时所产生的无组织扬尘约为15t/a。经洒水除尘后,除尘率按60%计,排放量为6t/a。 3.4.3.4运输扬尘

该项目每天需要运输一定量的碎石,产生道路扬尘,产生量与车速、路面状况以及季节干湿等因素有关,当运矿石的汽车以4m/s速度运行时,路面空气中的粉尘量在10~15mg/m3之间。根据《工业逸散性粉尘控制技术》中的经验估算,运输扬尘产生量约为10t/a。经道路洒水除尘后,除尘率按80%计,排放量为2t/a。 3.4.3.5爆炸废气

矿山爆破采用TNT炸药,属硝氨类炸药。爆炸时产生的气体主要有:CO2、CO、H2O、NOx、O2、N2等,其中有毒气体为CO、NOx。一般炸药爆炸后产生的有毒气体总量(包括CO和NOx等)折算成CO的生成量,不得超过100L/kg。根据资料计算,炸药爆破时产生的CO约28.0L/kg(标况,下同),NOx约2.7L/kg,折算成CO总量约45.6L/kg,远小于100L/kg。可见矿山爆破时产生的有毒气体量很少,且项目地处海边,再加上露天爆破,其大气扩散能力很强,有毒气体难以积聚,不会对环境产生大的的危害。 3.4.3.6项目无组织废气排放汇总

该项目的无组织废气排放情况见表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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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3-11 项目无组织排放情况汇总表

污染源 凿岩、爆破粉尘 破碎产生的粉尘 采装时筛分扬尘 运输扬尘 爆炸废气(折算成CO) 总计 产生量 34.5t/a 7.36t/a 15t/a 10t/a 少量 66.86t/a 处理措施 湿法作业 湿式破碎作业 湿法作业 喷洒水 - 排放量 13.8t/a 2.94t/a 6t/a 2t/a 少量 24.74t/a 3.4.4噪声污染源分析 本项目的噪声污染也几乎伴随着采剥及加工工艺过程,其特点是排放强度大。噪声排放最大的工艺是破碎、振筛。现将本工程噪声排放情况介绍如下:

(1) 穿孔过程

建设工程采用气动潜孔钻机打中深孔;气动潜孔钻机和空压机是噪声污染源,其噪声分别为90dB、95dB。

(2) 爆破频次和强度

建设工程采用中深孔爆破,用Φ32mm的硝铵炸药卷,计划每天爆破1次,炸药用量0.8吨/次,孔深约10.5~11m,爆破噪声为间歇性,约80~110dB;解小一般采用液压锤,约85~90dB,极少采用二次爆破。

(3) 集堆、铲装、运输过程

采石场的采石机械较多,一般都会产生较强的噪声,如铲车、重型矿山用汽车等,约85~90dB。

(4) 破碎过程

噪声主要来源于破碎机,在工作时可发出持续的强度较高的噪声,其声级为90~100dB。

(5) 筛分过程

筛分过程的振筛机在工作时可发出持续的强度较高的噪声,其声级为105~115dB。

该项目的主要噪声源有稳态噪声源如破碎机、振筛机以及非稳态噪声源如液压机、钻机等。项目各噪声源的声压级详见下表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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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3-12 生产设备声源类比调查情况表

序号 1 2 3 4 噪声源 挖掘机 气动潜孔钻机 手持式风动凿岩机 空压机 鄂式破碎机 圆锥破碎机 液压破碎锤 振动筛 装载机 自卸汽车 爆破 等效声级[dB(A)] 90 90 90 95 90~100 90~100 95 105~115 85~95 80 90 备注 距设备1m处,稳态 距设备1m处,间歇 距设备1m处,间歇 距设备1m处,间歇 距设备1m处,稳态 距设备1m处,稳态 距设备1m处,稳态 距设备1m处,稳态 距设备1m处,间歇 距设备1m处 距声源100m处 采石爆破工序,特别是钻孔爆破可以产生地面振动。在均质、坚固的岩石中当有足够的炸药爆破能量并与岩石的爆破性能相匹配,而且还有相应的最小抵抗线等条件下,岩石中的药包爆炸后,首先在岩体中产生冲击波,对靠近药包的岩壁产生强烈作用,在药包附近的岩石会被挤压或被击碎,形成压碎圈和破裂圈。接着冲击波衰减成为应力波,当应力波通过破碎圈后,由于它的强度迅速衰减,再也不能引起岩石的破裂,而只能引起岩石质点产生弹性振动这种弹性振动是以弹性波(即振动波)的形式向外传播,造成地面振动,振动波强度随着远离爆破中心而减弱,直至消失。爆破震动可造成爆破区周围建筑物和构筑物破坏,并使人产生烦躁不安等不良影响。

爆破地震的效应取决于:同时起爆的炸药量、爆破约束条件、岩石特性、距爆破点的距离及地面覆盖物的特征等,条件不同差异很大。

此外,爆破还可以产生冲击波,为保证安全,一般采用划定安全距离及定向爆破来控制受影响的方向和范围。根据设计本矿山爆破开采境界外300m为爆破警戒线,下坡方向为450m。 3.4.5固体废弃物污染源分析 3.4.5.1剥离废土

矿区花岗岩矿石开采前表土需剥离,根据《莆田市北岸东仙矿区建筑用花岗岩矿开采方案设计》估算结果,项目剥采比为0.09:1;该矿区石料开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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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总面积为79900m2,风化盖层厚度一般在1.0~2.0m,平均值1.45m。经估算求得矿区需剥离的体积约11.55万m3;碎石加工区5800m2,需剥离的体积约0.84万m3;总剥离体积12.39万m3,年剥离废土量约为2.065万m3(服务年限按6年计),堆积比重按1.3t/m3计,则废土石量约26845t/a。

项目废土大部分运往妈祖城核心区路基填筑,小部分作为道路和加工场地建设回填土。 3.4.5.2采矿废石

本矿区矿石类型简单,所采岩石经破碎筛分后全部运往妈祖城核心区路基填筑,全部利用,无采矿废产生。

另外,根据类比计算,除尘下来的细砂子为74.5t/a; 3.4.5.3生产垃圾

本矿区需职工约30人,产生生活垃圾约24kg/d(6t/a)。 3.4.5.4项目固体废弃物产生和排放情况汇总

项目固体废弃物产生和排放情况具体见表3-13。

表3-13 固体废弃物产生及排放情况一览表

固废种类 矿山剥离物 细砂子 生活垃圾 合计 产生量 t/a 26845 74.5 6 26925.5 排放量 t/a 0 0 6 6 备注 大部分运往妈祖城核心区路基填筑,极小部分回填作业场地 集中存放 —— 3.4.6项目源强汇总一览表 该项目污染源强汇总见表3-14。

表3-14 矿山开采项目污染源强汇总表

污染物类别 污染因子 凿岩、爆破粉尘 破碎产生的粉尘 废气 采装时筛分扬尘 运输扬尘 爆炸废气(折算成CO) 废水

废水量 产生量(t/a) 34.5 7.36 15 10 少量 34775 28

削减量(t/a) 20.7 4.42 9 8 0 34775 排放量(t/a) 13.8 2.94 6t/a 2 少量 0 CODcr BOD5 SS NH3-N 剥离物 固体废弃物 细砂子 生活垃圾 0.45 0.23 51.16 0.045 26845 74.5 6 0.45 0.23 51.16 0.045 26845 74.5 0 0 0 0 0 0 0 6 3.5产业政策合理性分析 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40号《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5年本)》(2005年12月2日),该项目建筑用花岗岩矿开采的设计生产能力、采用的工艺以及生产设备等均不在国家限制类和淘汰类产业目录之列。

根据2006年6月福建省6个厅局联合发布的《关于修订部分矿种矿山最小开采规模标准的通知》闽国土资综[2006]135号,规定莆田市所辖区新建建筑石料矿山的最小开采规模为20万立方米/年,本项目设计开采规模为20万立方米/年,符合标准要求。

根据莆田市国土资源局湄洲湾北岸经济开发区分局核分的《莆田市北岸东仙矿区建筑用花岗岩矿中华人民共和国采矿许可证》,其采矿权人为:莆田市妈祖城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其证件号为:3503010910001,有效期限为2009年3月20日~2014年3月19日。

综上所述,该矿山的建设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 3.6矿山开采可行性分析和场区布置合理性 3.6.1 矿山开采可行性分析

本矿区位于福建省莆田市湄洲湾北岸经济开发区山亭乡东仙村,离最近的山柄自然村300m,项目运营基本不影响居民的生活环境;矿区内为荒山,植被不发育,覆盖率仅10%,矿区内植被不属生态公益林,为疏林地,无需特殊保护的植物和古树名木,不属于禁止在依法划定的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重要湖泊周边、文物古迹所在地、地质遗迹保护区、基本农田保护区等区域,也不属于生态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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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区和自然保护区(过渡区)内开采矿产资源。经采取措施后矿山开采对生态环境影响不大,不属于禁止新建对生态环境产生不可恢复利用的、产生破坏性影响的矿产资源开发项目,项目的开采活动不影响本功能区内的主导生态功能。根据《福建省莆田市北岸东仙矿区建筑用花岗岩矿勘查地质报告》范围内没有大的地表水体,沟谷发育,排泄顺畅,矿区水文地质条件简单。矿区地表末发现崩塌、滑坡等地质灾害;工程地质条件好,根据矿体赋存条件,适合露天开采,不在禁止的地质灾害危险区开采矿产资源。根据《开采方案》矿山的开采基本不影响景观,不会造成“青山挂白”的情况,不属于禁止的铁路、国道、省道两侧的直观可视范围内进行露天开采。同时项目建设为妈祖城核心区的建设提供急需的建筑用碎石料。因此,本矿山的开发是可行的。

3.6.2 场区布置合理性

莆田市北岸东仙矿区建筑用花岗岩矿总平面布置由露天采场、排土场、采矿区组成。矿山的采矿区有办公室、休息室、空压机房、堆场、破碎站、工具房、高位水池、避炮棚等。

对矿区采石场西北侧较平缓的地带进行平整,设置破碎站场地和矿石堆场,建立采场场地和矿石堆放平台。管理房设置于采石场西北侧约100m处的平缓地带;空压机房布置在采场西南侧的山坡上;工具房、避炮棚在西北侧平缓地和西南侧的山坡上各一个;400kVA变压器、配电间布置在采场北西侧的平缓坡地上。项目碎石场基本布置在矿山爆破警戒线外,并且区域地势相对平坦,基建期土石方量较小。破碎场离矿山内部运输距离较短,且与外部运输道路衔接较好等。

堆场距露天采场较近,不属于天然滑坡或泥石流影响区,没有大的断层、断层破碎带和溶洞。

矿区道路的布置尽可能利用现有道路,尽量减少植被的破坏,以满足运输要求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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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ylv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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