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间反三违管理制度

更新时间:2023-12-07 19:18:01 阅读量: 教育文库 文档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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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氢车间反三违管理制度

根据公司反三违活动通知,车间组织全员开展违章行为辩识活动,开展身边作业风险有害因素识别,对照操作规程,分析可能发生的违章行为。针对岗位特点对识别的“三违”行为汇总,在公司的三违行为基础上,明确了车间存在的一些违章行为。制订我车间反“三违”管理制度,杜绝违章操作或误操作,保障安全生产平稳运行。 1违章指挥行为

1.1票证手续不齐全,不具备条件指挥或强令指挥作业的。1.2设备运转时指挥擦拭、加油、清理设备积尘、积粉等情节的。1.3安排不具备本岗位操作技能人员替班的。1.4指挥未取得职业资质证书人员从事特种作业的。1.5大项目没有施工方案,不进行技术安全交底就指挥作业的。1.6无吊装方案,指挥吊装作业的。1.7强令员工冒险作业的。1.8指挥员工使用不安全设备、工器具的。1.9上级部门责令停工未经允许擅自组织开工的。1.10检修作业前不制定检修安全方案指挥作业的。1.11未经变更程序审批下发擅自更改工艺指标的。1.12超温、超压、超负荷指挥生产的。1.13开、停车无方案或未按方案指挥开、停车。 2违章作业行为

2.1无作业票证或票证手续不齐全进行作业的。2.2各类作业无监护人或监护人不坚守岗位的。 2.3违章动火作业

2.3.1未落实安全措施就开始动火作业的。2.3.2未做动火分析或动火分析不合格的。 2.3.3气割作业时氧气、乙炔气瓶之间及其与动火点安全距离不符合要求的。 2.4违章进入受限空间内作业。

2.4.1进塔入罐作业未进行分析或分析不合格进行作业的。

2.4.2进塔入罐等作业可能发生中毒、着火、爆炸等无可靠安全保证措施盲目作业的。 2.4.3未进行安全隔绝、通风、佩戴规定的防护用品及无抢救后备措施进行作业的。 2.5未按规范使用气瓶的

2.5.1用皮带或电动葫芦等吊装工具搬运氧气、乙炔气瓶的。2.5.2野蛮装卸或搬运氧气、乙炔气瓶的。2.5.3使用无减震胶圈氧气、乙炔气瓶的。2.5.4乙炔气瓶卧放(非直立)使用的。.2.5.5气瓶减压器破损或压力表不合格使用的。

2.6高处作业不搭设脚手架或脚手架搭设不固定的。 2.7大型吊装作业无吊装方案或方案未落实进行吊装作业的。 2.8 不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2.8.1高处作业不系挂安全带的。2.8.2生产现场作业不戴安全帽或不系下额带的。 2.8.3进入生产现场不按规范穿工作服的。2.8.4粉尘环境作业不戴防尘口罩的。 2.8.5电、气焊割作业不戴防护目镜的。 2.9电焊作业不按规定搭接二次把线的。 2.10设备旋转部位加油、维修或清理卫生的。 2.11防爆区内使用非防爆工具的。

.2.12忽视安全警告,冒险进入危险场所 2.12.1吊装口下停留、穿行的。 2.12.2安全设施排放口下停留的。

2.12.3未采取个人防护措施进入泄露区域的。 2.12.4上下正在行驶的车辆的。 2.12.5跨越转动的机轴、皮带的。 2.13不按规定开展电气作业的 2.13.1电气作业不执行工作票制度的。

2.13.2电气作业不唱票(或作业票无安全措施)的。 2.13.3电气作业使用不合格工具或工具超出检验期的。 2.13.4倒闸操作不按规定悬挂警示牌或设置警戒区的。 2.13.5操作非本人或本岗位所属设备、设施的。 2.13.6使用无安全保护装置的移动或固定电动工具的。 2.13.7电气检修作业无可靠安全措施的。 2.13.8非事故状态下使用紧急开关停车的。 2.14用手代替工具操作的。 2.15使用无安全装置的设备的。 2.16随意拆除安全装置的。 2.17用铁器敲打带压管线、设备的。

2.18使用汽油等挥发性易燃液体擦拭设备、用具和衣物的。 2.19使用有缺陷的工器具的。 2.20检修作业未使用安全照明灯具的。

2.21在禁烟区内抽烟或携带香烟打火机的(动火使用除外)。 2.22不拒绝违章指挥进行作业的。 2.23违反岗位操作规程操作的。 2.24其它违反管理制度的作业行为。 2.25车间普遍违章行为

2.25.1未取得安全作业证人员,独立进行操作。 2.25.2未持证上岗。

2.25.3容积式机泵开机不开放空阀或付线阀 2.25.4未经批准不投运联琐 2.25.5启动设备前未盘车。 2.25.6运转设备联轴器未装防护罩。

2.25.7动设备油杯或油位计油位低以及无油位。

2.25.8现场穿戴工作服不系扣。 2.25.9装卸危险化学品,现场无人监护。 2.25.10不及时联系仪表工维修失灵的仪表。 2.25.11绑接胶管未扎紧。 2.25.12挪用踩踏消防设施。 2.25.13带压疏通导淋。 2.25.14发现问题不及时汇报。 2.25.15巡检不认真,走过程。 2.25.16随意排放废液。 2.25.17随意堆放危险废物。

2.25.18不对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分类放置。 2.25.19未对外来作业人员进行监管。 2.25.20非紧急情况下,随意拆卸事故柜铅封。 2.25.21使用事故柜防护器材,不进行登记使用情况的。

2.25.22交接班消防设施防护设施、器材未进行交接或交接不清楚。 2.25.23现场可燃气体报警不汇报不处理。 2.25.24打开井盖时,脚放在井口。 2.25.25未按防冻方案进行防冻。 2.26岗位违章作业行为 岗位 冷鼓 脱硫 违章作业行为 1、氧含量>2.0%不进行紧急停车 2、在运行电捕上作业不断电 3、上段冷凝液循环槽液位调节阀不投运 4、输送煤焦油时不对焦油中间槽进口管线泄压 5、输送煤焦油时不佩戴防护眼镜和防护手套 6、煤气风机房不开通风机 7、可燃气体检测报警控制器报警不汇报 8、正常运行时煤气送火炬阀必须关闭 9、废液槽进水过程中,作业人员不坚守现场看液位 1、配碱时不佩戴防尘口罩 2、配碱时加水不坚守现场看现场液位 3、倒槽时进口阀未开大 4、除油塔、脱硫塔进出口冷凝液导淋排放不及时 压缩 精脱硫转化 变换PSA 空分 LNG 5、氨水系统操作时不佩戴防护眼镜 6、再生塔给低位槽排液用低位槽进口阀控制 7、未按要求溢流硫泡沫 8、溶液循环槽液位长时间低于50% 1、厂房内CO>1%LEL,不开天窗、通风机和窗户 2、气柜水封冷凝液排放不及时 3、气柜高度<30%,未采取紧急停车 4、操作洗氨系统不佩戴防护眼镜 5、停机检修盘车器操作柱未挂“有人检修禁止合闸“ 6、排油水时,排出大量煤气 7、未按压缩机停机检修方案执行 1、预热炉点火不做点火分析 2、预热炉点火看火不佩戴看火面罩 3、转化炉温>1200℃,不采取措施 4、废锅液位<50% 不采取措施 5、转化炉夹套液位<60% 不采取措施 6、预脱硫塔导林排放不及时 7、精脱硫催化剂温度长时间超指标 1、废锅液位<80% 不采取措施 2、投运废锅未及时开启废锅压力调节阀 3、产品氢气长时间现场放空 4、长排可燃气导淋 5、切塔检修未关闭手动切断阀 1、两台氧压机同时运行,一台打氮气,一台打氧气 2、纯化系统正常前,电加热器投自动 3、主冷液氧总碳>100PPm,不采取措施 4、液氧排放时不佩戴防护面罩及防冻伤手套 5、厂房内氧含量>23%或<19%,不开通风机 1、现场操作不佩戴防护面罩和防冻伤手套

2、未对新来罐车进行安全检查 3、充装储罐液位超过750mm 4、未按时检查槽车压力 5、槽车开始卸车不在现场监护 3违反劳动纪律行为: 3.1迟到、早退。 3.2睡岗。 3.3脱岗。 3.4串岗。 3.5酒后上岗。 3.6岗位上打闹。

3.7班中干与工作无关的事。 3.8其它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

4班组长和车间管理人员应认真履行职责,及时纠正生产作业中的“三违”行为,对未履行职责,隐瞒不报或没有给予相应处理的,一经发现,将按有关规定处理。

5“三违”行为,任何人都有权制止,纠正。“三违”行为人不得为此而对指正人打击报复或进行人身攻击。 6“三违”行为的处罚

6.1第一次出现违章作业行为,情节轻微,尚未造成后果的,由班长或车间管理人员给予行为人口头警告或要求其写出书面检查。

6.2在作业时违章,没有造成后果的,按照公司《安全生产奖惩管理规定》(神富油发[2012]14号)、《生产区安全须知》和《车间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细则》相关规定处罚。

6.3在工作时有违章作业行为的,班长和作业负责人在现场未加制止的,除行为人受处罚外,负责人负违章责任,给予100-500元罚款。

6.4当月只要发生违章行为,取消本人班组标兵评选资格,累计三个月发生违章行为的个人取消年度个人先进评选资格。

6.5班组发生违章行为,同时造成严重后果,取消该班组年度评选先进资格。

制氢车间

2015.5.2

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yk6t.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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