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规修井作业规程 第3部分:油气井压井、替喷、诱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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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Y/T5587.3-2004第3部分:油气井压井、替喷、诱喷 ICS 75.020 E92 备案号:14035-2004 SY 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天然气行业标准

SY/T 5587.3—2004

代替SY/T 5587.3—93,SY/T 5789—93

常规修井作业规程

第3部分:油气井压井、替喷、诱喷

Codes for Conventional workover job - Part 3: killing well displaced flow and induced flow

2004—07—03发布 2004—11—01实施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

SY/T5587.3-2004第3部分:油气井压井、替喷、诱喷

SY/T 5587.3—2004

目 次

前言 ……………………………………………………………………………………………………… Ⅱ 1 范围 ……………………………………………………………………………………………………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 1 3 施工设计 ……………………………………………………………………………………………… 1 4 作业准备 ……………………………………………………………………………………………… 2 5 作业程序 ……………………………………………………………………………………………… 2 6 作业质量控制 ………………………………………………………………………………………… 3 7 职业安全与环境保护 ………………………………………………………………………………… 4 8 施工资料录取及施工总结 …………………………………………………………………………… 5 附录A(资料性附录)压井(替喷)液密度、用量计算公式 ………………………………………… 6

SY/T5587.3-2004第3部分:油气井压井、替喷、诱喷

常规修井作业规程

第3部分:油气井压井、替喷、诱喷

1 范围

SY/T 5587.3 的本部分规定了油气井压井、替喷、诱喷作业的施工设计、作业准备、作业程序、质量控制、职业安全与环境保护要求和资料录取。

本部分适用于油气井压井、替喷和诱喷作业。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SY/T 5587 的本部分的引用而成为本部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部分,然而,鼓励根据本部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部分。

SY/T 5587.5 常规修井作业规程 第5部分:井下作业井筒准备 3 施工设计 3.1 资料准备

3.1.1 井下管柱结构和现状(油管规格、下井工具规格及深度、采油泵与杆规格), 套管资料数据。 3.1.2 生产情况(产液量、产气量、气液比、综合含水率;静压、流压、油压、套压和压力梯度;水井的注入方式、注入压力、日注量和累计注入量等)。 3.1.3 井史及历次作业施工简况。 3.1.4 井口装置型号及规格。 3.1.5 地质方案及完井要求。

3.1.6 本井及所在或邻近区块地层情况。 3.2 设计原则

3.2.1 压井液、替喷液选择原则

3.2.1.1 压井液性能应满足本井和本区块地质要求。压井液密度的选择及液量的确定参见附录A。 3.2.1.2 采用钻井液作为压井液时,其性能应与地层配伍,满足本井和本区块地质要求。 3.2.1.3 替喷液性能应满足替喷施工质量要求。 3.2.1.4 替喷液密度及用量确定参见附录A。

3.2.1.5 油气井,不能用空气压缩气作为气源。推荐选用注氮气或二氧化碳气体。 3.2.2 压井方式选择

具备循环条件的井应优先选用循环法压井,不具备循环条件的宜选用挤注法压井。 3.2.3 替喷方式选择

根据井况,可选择正替喷、反替喷。一次替喷或二次替喷等方式。正替喷 正替喷适用于地层压力系数小于等于1的井。反替喷 反替喷适用于地层压力系数大于1的井。根据完井方式,一次替喷能满足完井要求的井可选用一次替喷。而一次替喷不能满足完井要求的,可选用二次替喷。 3.2.4 诱喷方式选择

根据井况,可选择抽汲、气举等方式诱喷。抽汲诱喷适用于油层(含气(水)油层)。气举诱喷适用于气层(含油(水)气层)。 3.2.5 编写施工设计

施工设计内容包括油气井基本数据、油气井射孔情况、测试资料、油气井生产简史和目前存在问题、施工目的及效果分析、施工目的及效果预测、施工工序及要求(包括施工准备、作业工序、质量控制、安全要求和注意事项等)、施工前后管柱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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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作业准备 4.1 井筒准备

按施工设计要求调整或下入管柱,并装好井口装置。井筒准备应符合SY/T 5587.5的规定。 4.2 压井准备

按施工设计要求,准备好地面流程、泵注设备、气液分离设备、仪表和计量器具、废液回收容器、循环管线及管阀管件。固定出口管线。备足压井液和隔离液,对地层压力较高和压井难度较大的井,压井时应有备用泵注设备。 4.3 替喷(气举诱喷)准备

根据施工设计和地面流程要求(高压油气井施工作业时,应配备高压地面流程),准备好储液容器、气液分离设备、量具、施工放喷管线和废液回收容器等施工设备及专用工具。备足替喷液(气举用气)。 4.4 抽汲诱喷准备

4.4.1 按抽汲诱喷施工要求,准备好抽汲设备和地滑车、抽子、加重杆、防喷管和防喷盒等抽汲工具,以及化验仪器、量具与足够的易损件。安装防喷管、放喷管线贮液罐及计量罐。 4.4.2 按抽汲设备操作规程的要求摆放好抽汲设备。

4.4.3 选用满足本井抽汲要求的钢丝绳。丈量、检查钢丝绳,并做明显的记号。 4.4.4 使用计数器时,将计数器安装在便于观察的位置。 5 作业程序 5.1 压井施工

5.1.1 连接和固定管线后,应经试压合格。 5.1.2 井口放压、减压。 5.1.3 泵注隔离液。 5.1.4 泵注压井液。

5.1.5 随时观察压力变化。 5.1.6 检验压井效果。 5.2 替喷施工

5.2.1 连接替喷管线和固定进出口管线后,应经试压合格。 5.2.2 泵注替喷液。

5.2.3 观察出口返出液情况,当出口有喷势时,应控制进出口排量。 5.2.4 检验替喷效果。 5.3 气举诱喷施工

5.3.1 固定出口管线;安装控制阀门、节流阀、油嘴。 5.3.2 气举管线应经清水试压合格。 5.3.3 根据施工设计泵注气体。

5.3.4 检验气举效果。气举诱喷施工。 5.4 抽汲诱喷作业

5.4.1 摆放设备,连接抽汲管线。

5.4.2 抽汲诱喷前先用加重杆通井至预计抽汲深度。 5.4.3 连接抽子,抽汲。

5.4.4 定期检查抽子、防喷盒及连接部位。

5.4.5 在抽汲过程中出现井喷预兆时,应及时采取防喷措施。 5.4.6 严禁在高压油气井用抽汲方法诱喷作业。 6作业质量控制

6.1 工具及材料要求

6.1.1 储液容器应满足压井液量和替喷液量要求,且清洁、摆放整齐。 6.1.2 仪表、计量器具应检定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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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3 废液回收容器应满足施工要求。 6.2 压井

6.2.1 按压井施工设计要求,备足压井液、隔离液。 6.2.2 压井液应满足3.2.1.1、3.2.1.2。 6.2.3 压井前控制放压至稳定状态。

6.2.4 井口应使用控制阀门、节流阀和油嘴控制出口排量。

6.2.5 管线连接后,进行试压,试压值不低于最高设计施工压力的1.5倍。但不应高于其某一管阀管件最低的额定工作压力。并应遵守静水压试验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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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6 泵注隔离液达到设计要求。

6.2.7 采用循环法压井时最高泵压不超过油层吸水启动压力,泵注压井液过程应连续进行,排量符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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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要求。控制进出口排量平衡,至进出口密度差不大于0.02g/ cm可停泵。 6.2.8 采用挤压井施工作业时,施工压力不超过地层破裂压力。 6.2.9 检验压井效果,观察出口应无溢流。 6.2.10 录取资料按8.1.1的规定。 6.3 替喷

6.3.1 按替喷施工设计要求,备足替喷液。替喷液密度和用量计算参见附录A。 6.3.2 井口应使用控制阀门、节流阀和油嘴控制出口排量。

6.3.3 管线连接后,进行试压,试压值不低于最高设计施工压力的1.5倍。但不应高于其某一管阀管件最低的额定工作压力。并应遵守静水压试验的规定。 6.3.4 泵注设备向井内供液前,将出口管线阀门打开。

6.3.5 采用一次替喷方式,管柱深度应在生产井段以上10m~15m 。

6.3.6 采用二次替喷方式时,先将管柱下至生产井段以下(或人工井底以上1m~2m),替入工作液,然后,将管柱调整至生产井段以上10m~15m,再进行二次替喷。

6.3.7 采用二次替喷方式施工时,第一次替喷采用正替,第二次替喷可采用正替或反替喷。

6.3.8 对于地层压力系数大于等于1的油气井,一般使用水基替喷液;对于地层压力系数小于1的油气井,应根据压力情况使用原油、轻质油或其它替喷液作为替喷液。替喷液量不少于井筒容积的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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倍。替喷液按0.3 m/min~0.5 m/min的排量注入井口,出口应放喷。当出口排量大于进口排量时,应适当控制放喷排量。

6.3.9 替喷后能自喷,则选择放喷制度,正常生产;若不能连续自喷,待出口与入口液密度差不大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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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g/ cm时停止替喷。

6.3.10 高压油气井施工作业时,按要求配备地面流程设备。 6.3.11 资料录取按8.1.2的规定。 6.4 气举诱喷

6.4.1 根据施工设计要求,准备好施工设备、气源、所用工具及管线。 6.4.2 按施工设计要求连接气举管线和放喷管线,放喷管线应加以固定。 6.4.3 安装控制阀门、节流阀和油嘴,用于选择放喷制度。

6.4.4 气举管线清水试压合格。试压值不低于最高设计施工压力的1.5倍。但不应高于其某一管阀管 件最低的额定工作压力。并应遵守静水压试验的规定。 6.4.5 泵注设备向井内供气之前,将出口管线打开。 6.4.6 根据现场施工要求及现场情况适时调整施工参数。 6.4.7 在气举过程中,不能顺利达到诱喷目的时,可采用气举—放气—再气举的间歇式气举方式诱喷。 6.4.8 当油气井达到气举施工要求后停止注气,并根据油气井的油层特性,选择放喷排液、求产制度。 6.4.9 气举后能自喷则正常生产。经气举不能自喷的井,待排出液量达1.5倍井筒容积的液体后,停止气举诱喷。

6.4.10 气举诱喷若不能自喷,施工结束后应控制放喷,将井内气体放掉。

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yh4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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