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德县教育局教育信息与新闻宣传工作考核制度及奖励办法

更新时间:2024-07-07 19:29:01 阅读量: 综合文库 文档下载

说明:文章内容仅供预览,部分内容可能不全。下载后的文档,内容与下面显示的完全一致。下载之前请确认下面内容是否您想要的,是否完整无缺。

广德县教育局教育信息与新闻宣传工作考核

制度及奖励办法(试行)

为进一步加强教育信息与新闻宣传工作,充分调动全县教育系统广大干部职工做好教育信息与新闻宣传工作的积极性,特制定本考核制度及奖励办法。

一、考核制度

1、建立责任部门和责任人负责制度。制定信息与宣传工作计划,明确信息与宣传工作具体内容、时限、负责人。发表新闻稿件的作者必须对其真实性、导向性、合法性负责,发表新闻稿件必须经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核、批准,发表的稿件与事实不符,造成不良影响的,追究作者及相关人员责任。

2、全县各学校每月向教育局信息中心报送信息不少于4篇,局机关各股室每月向教育局信息中心报送信息不少于2篇,多则不限。教育局教育信息和新闻宣传工作领导组办公室每月将对各股室和学校报送信息情况进行统计量分并逐一排序,及时通报当月信息报送任务完成情况。

3、将信息报送工作作为局机关各股室及全县各学校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之一。

4、每年开展教育宣传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活动并进行通报表彰。

二、奖励办法

1、在《广德教育信息网》首页发布的新闻信息,每条计3分。在《广德县政府网站》首页发布的新闻信息,每条计5分。在《宣城

市教育城域网》首页发布的新闻信息,每条计5分。在《安徽教育网》首页发布的新闻信息,每条计30分。

2、在《今日广德》等县级报刊、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发表的新闻稿件,每条计10分。

3、在《宣城日报》等市级报刊、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发表的新闻稿件,每条计50分,给予该稿件稿费的两倍奖励。

4、在《安徽日报》等省级党报党刊、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发表的新闻稿件,每条计100分,给予该稿件稿费的三倍奖励。

5、在《人民日报》等国家级党报党刊、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发表的新闻稿件,每条计300分,给予该稿件稿费的五倍奖励。

三、奖励程序

1、稿件被新闻媒体采用后,作者凭稿费汇款单或稿件原件(或复印件),到教育局信息中心登记,在各级网站上发布的新闻信息由教育局信息中心登记,经教育局主要负责人审批后兑现相应奖励。同一新闻信息和稿件被多层次采用,以最高层次给予计分奖励。

2、奖励资金每季度兑现一次。

四、本考核制度及奖励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县教育局教育信息与新闻宣传工作领导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yfi.html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