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CP知识学习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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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CP知识学习要点

一、 名词解释:

1. 临床试验 ( Clinical Trial): 指任何在人体(病人或健康志愿者)进行药物的系统性研究,以证实或揭示试验药物的作用、不良反应及/或试验药物的吸收、分布、代谢和排泄,目的是确定试验药物的疗效与安全性。

2. GCP(Good Clinical Practice): 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

3. 试验方案(Protocol): 叙述试验的背景、理论基础和目的,以及试验设计、方法和组织,包括统计学考虑、试验执行和完成的条件。方案必须由参加试验的主要研究者、研究机构和申办者签章并注明日期。试验方案报伦理委员会审批同意后方可实施。 4. 研究者手册(Investigator’s Brochure): 是有关试验药物在进行人体研究时已有的临床与非临床资料。

5. 研究者(Investigator): 实施临床试验并对临床试验的质量及受试者安全和权益的负责者。研究者必须经过资格审查,具有临床试验的专业特长、资格和能力。 6. 协调研究者(Coordinating Investigator): 在多中心临床试验中负责协调参加各中心研究者工作的一名研究者。

7. 监查员(Monitor): 由申办者任命并对申办者负责的具有相关知识的人员,其任务是监查和报告试验的进行情况和核实数据。

8. 稽查(Audit): 指由不直接涉及试验的人员所进行的一种系统性检查,以判定试验的实施,数据的记录和分析是否与试验方案、标准操作规程以及药物临床试验相关法规要求相符。

9. 视察(Inspection): 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一项临床试验的有关文件、设施、记录和其它方面进行官方审阅,视察可以在试验单位,中办者所在地或合同研究组织所在地进行。

10.不良事件(Adverse Event):病人或临床试验受试者接受一种药品后出现的不良医学事件,但不一定与治疗有因果关系。

11.药品不良反应(Adverse Drug Event):在按规定剂量正常应用药品的过程中产生的有害而非所期望的、与药品应用有因果关系的反应。在一种新药或药品新用途的临床试验中,其治疗剂量尚未确定时,所有有害而非所期望的、与药品应用有因果关系的反应,也视为药品不良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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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严重不良事件(Serious Adverse Event):临床试验过程中发生的需住院治疗、延长住院时间、伤残、影响工作能力、危及生命或死亡、导致先天畸形等事件。 13.标准操作规程(Standard Operating Procedure, Sop):为有效实施和完成某一临床试验中每项工作所拟定的标准和详细的书面规程。

14.质量控制(Quality Control):用以保证与临床试验相关活动的质量达到要求的操作性技术和规程。

15.生物利用度( Bioavailability):生物利用度包含两个含义,即进入体内的药物总量:经任何给药途径应用一定剂量的药物后达到全身血循环内药物的百分率称生物利用度。生物利用度可分绝对生物利用度和相对生物利用度。

生物利用度另一个含义即药物进入全身循环的速度,通常用T max 表示,生物利用度比较试验例数18-24例。

16.知情同意(Informed Consent):指向受试者告知一项试验的各方面情况后,受试者自愿确认其同意参加该项临床试验的过程,须以签名和注明日期的知情同意书作为文件证明。

17.知情同意书( Informed Consent Form):是每位受试者表示自愿参加某一试验的文件证明。研究者需向受试者说明试验性质、试验目的、可能的受益和风险、可供选用的其它治疗方法以及符合《赫尔辛基宣言》规定的受试者的权利和义务等,使受试者充分了解后表达其同意。

18.伦理委员会(Ethics Committee): 由医学专业人员、法律专家及非医务人员组成的独立组织,其职责为核查临床试验方案及附件是否合乎道德,并为之提供公众保证,确保受试者安全、健康和权益受到保护。该委员会的组成和一切活动不应受临床试验组织和实施者的干扰和影响。

19.病例报告表(Case Report Form, CRF):指按试验方案所规定设计的一种文件,用以记录每一名受试者在试验过程中的数据。

20.试验用药品 (Investigational Product):用于临床试验中的试验药物、对照药物或安慰剂。

21.合同研究组织(Contract Research Organization, CRO): 一种学术性或商业性的科学机构。申办者可委托其执行临床试验中的某些工作和任务,此种委托必须作出场面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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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常见外文缩写:

(1) SFDA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 WHO 世界卫生组织

(3) UNDCP 联合国国际药物管制规划署 (4) FDA 美国食品药品管理局

(5) INCB 国际麻醉药品管制局(麻管局) (6) PIC 欧共体药品检查委员会 (7) PI (8) SOP (9) GMP (10)GSP (11)GLP (12)GCP (13)GPP (14)GAP (15)ADR (16)OTC (17)RX (18)CND (19)PEN (20)SRS (21)GPMSP (22)ICH (23)CRF (24)CRO (25)QA (26)ITT (27)FAS (28)PP 主要研究者 标准操作规程

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 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 药物非临床研究质量管理规范 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 医疗机构制剂配制质量管理规范 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 药物不良反应 非处方药 处方药 麻醉药品委员会 处方事件监测

自愿报告系统(又称黄卡制度) 药品上市后监测实施标准 人用药物注册技术国际协调会议 病例报告表 合同研究组织 质保督查员 意向性分析 全分析集 符合方案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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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问答题.

1. 化学药品(新药)如何分类? (1)未在国内外上市销售的药品:

①通过合成或者半合成的方法制得的原料药及其制剂;

②天然物质中提取或者通过发酵提取的新的有效单体及其制剂; ③用拆分或者合成等方法制得的已知药物中的光学异构体及其制剂; ④由已上市销售的多组份药物制备为较少组份的药物; ⑤新的复方制剂。

(2)改变给药途径且尚未在国内外上市销售的制剂。 (3)已在国内外上市销售但尚未在国内上市销售的药品: ①已在国外上市销售的原料药及其制剂; ②已在国外上市销售的复方制剂;

③改变给药途径并已在国外上市销售的制剂。

(4)改变已上市销售盐类药物的酸根、碱基(或者金属元素),但不改变其药理作用的原料药及其制剂。

(5)改变国内已上市的销售药品的剂型,但不改变给药途径的制剂。 (6)已有国家药品标准的原料药或者制剂。

2.中药(新药)如何分类?

(1)未在国内上市销售的从中药、天然药物中提取的有效成份及期制剂。 (2)未在国内上市销售的来源于植物、动物、矿物等药用物质制成的制剂。 (3)中药材的代用品。

(4)未在国内上市销售的中药材新的药用部位制成的制剂。

(5)未在国内上市销售的从中药、天然药物中提取的有效部位制成的制剂。 (6)未在国内上市销售的由中药、天然药物制成的复方制剂。 (7)未在国内上市销售的由中药、天然药物制成的注射剂。 (8)改变国内已上市销售药品给药途径的制剂。 (9)改变国内已上市销售药品剂型的制剂。 (10)改变国内已上市销售药品工艺的制剂。 (11)已有国家标准的中成药和天然药物制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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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新药的临床试验如何分期?各期分别需多少例数?

新药的临床研究包括临床试验和生物等效性试验。 新药的临床试验分为I 、II、 III、 IV期。

I期临床试验:开放性试验,初步的临床药理学及人体安全性评价试验。观察人体对于新药的耐受程度和药物代谢动力学,为制定给药方案提供依据。试验对象为健康人,试验组例数20-30例。

II 期临床试验:随机盲法对照临床试验。对新药有效性及安全性作出初步评价,推荐临床给药剂量。试验对象为病人,例数不少于100对。

III期临床试验:扩大的多中心临床试验。应遵循随机对照原则,进一步评价新药的有效性、安全性。试验对象为病人,例数不少于300例。

IV期临床试验:新药上市后检测。在广泛使用条件下考察疗效和不良反应(注意罕见的不良反应)。试验对象为病人,试验组例数不少于2000例。

4. 原来称“药物临床试验基地”,为什么现在称“药物临床试验机构”?

《药品管理法》第二十九条规定:“??药物临床试验机构认定办法,由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共同制定。??根据《药品管理法》,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将与卫生部一起制定“药物临床试验机构资格认定办法”,所以,现在把“药物临床试验基地”改称为“药物临床试验机构”。

“基地”是旧称,涵盖内容广,以前包括高等医学专校,有的“药物临床试验基地就直接挂牌在高校中;根据新颁布的《药品管理法》,明确指出药物临床试验机构是指医疗机构,高校只能参加到医院中。

5. 药物临床试验中应遵循哪些原则?

伦理原则、科学原则、法律法规

6. GCP核心是什么?

核心是保证药物临床试验过程规范,结果科学可靠,保护受试者的权益并保障其安全。遵循《赫尔辛基宣言》和各种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实施条例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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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子CRF填报规程

— 主要研究者指定专人承担“电子CRF录入员”工作,负责初审研究病历的记录,以及登录填报电子CRF的工作。

— 研究者完成每例研究观察后,必须在3天内将研究病历交给主要研究者审核,1周内完成电子CRF登录。

—“电子CRF录入员”收到研究病历后必须首先审查:研究病历的项目记录是否完整,理化检查报告结果与病历记录是否一致。

— 完成电子CRF填报工作后,将研究病历交给项目负责人。

— 监查员应认真地核对100%的源数据与电子CRF数据的一致性,包括:电子CRF中记录数据与研究病历数据的一致性,理化检查数据与实验室数据的一致性,受试者身份与签署知情同意书的核实。

41.不良事件与不良反应的区别?

不良事件是病人或临床试验的受试者接受一种药品后出现的不良医学事件,但不一定与治疗有因果关系。

不良反应是在按规定剂量正常应用药品的过程中产生的有害而非所期望的、与药品应用有因果关系的反应。在一种新药或药品的新用途的临床试验中,其治疗剂量尚未确定,所有有害而非所期望的、与药品应用有因果关系的反应,也应视为药品不良反应。

42.试验中出现不良事件与试验药物的因果关系如何判断?有哪五级分类法?

按“肯定有关、很可能有关、可能有关、可能无关、不可能”五级评定法对不良事件和试验用药之间存在的关联做出评估。确定不良事件与药物是否存在因果关系,可以从以下几方面进行分析。用药与出现不良事件的时间关系是否具合理的时间顺序;已知的药物反应类型;停药后不良事件是否有所缓解;或在严密观察并确保安全的情况下,重复给药时不良事件是否再次出现等。

43.发生严重不良事件如何处理?

? 医疗救治:研究者负责对受试者采取有效的处理措施和积极的救治,并决定是否中

止观察;

? 破肓:必要时由主要研究者决定是否需要紧急破肓;若需要,则执行紧急破肓SO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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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判断因果关系:研究者应尽快判断不良事件与试药物之间的因果关系; ? 记录:研究者应对严重不良事件的发生、处理情况如实、详细记录;

? 报告:研究者应立即向主要研究者、项目负责人报告。项目负责人负责在24小时内

向省级以上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临床试验组长单位的主要研究者、伦理委员会、早办者等提交快速报告。后续报告根据情况变化陆续提交,直到随访结束。

? 随访:应随访至受试者恢复正常或达到平稳状态。

44.如何记录不良事件?

药物临床研究中发生了不良事件,研究者应积极治疗,如实填写不良事件记录表,记录不良事件的发生时间、严重程度、持续时间、采取的措施和转归,并说明不良事件严重程度的判断标准,判断不良事件与试验药物关系的分类标准(如肯定有关、很可能有关、可能有关、可能无关和肯定无关)。

45.什么情况下要停药?

不良事件反复或多次发生、严重不良事件发生时需停药。

病情控制程度:如在一些试验中使用受试药物的受试者在一定时间内病情未达到某种程度的改善。虽然尚未完成规定的疗程,为了保护受试者,让受试者停药接受其他已知的更有效的治疗。

合并症、并发症及其他生理变化情况:在临床试验中;受试者发生了某些合并症、并发症及其他生理变化,可能不适宜继续接受试验,对此试验方案应事先作出规定。

受试者依从性情况:在试验过程中,有大的违背试验方案的情况。对此,方案应对违背的程度事行做出规定。

46.应急信件何时拆阅及处理?

随试验用药品下发到主要研究者手中的应急信件只有在该受试者发生严重不良事件,需立即查明所服用药物的种类时,才可拆阅。此时,研究者将被中止试验,并作为脱落病例处理,同时将处理后结果通知临床监查员,研究人员还应在CRF表中详细记录揭肓的理由、目的、揭肓者并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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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统计检验中常用哪两种假设?

统计检验中常用的两种假设是:等效假设和优劣性假设。 优效性检验:检验的目的是推断组间差别是否有显著意义。

等效/非劣性检验:检验目的是推断试验药物与对照药物是否临床等效。 Q=第1类错误(假阳性) 当H0是真实时,拒绝H。的概率 B=第2类错误(假阴性) 当H0是不真实时,不拒绝H。的概率

48.药物临床试验是有效假设还是无效假设? 是无效假设。

49.什么是意向分析原则、全数据集、符合方案数据集和安全性数据集?

意向性分析原则,即ITT(Intention-to-Treat Principle)原则,是指分析应包罗的在的随机的受试者,也即原计划好处理的全部受试者都需进入分析,而不是根据实际上完成的受试者,按这个原则气做的分析是最好的分析,其结果是每一个随机到试验组或对照组的受试者都应该完整地随访,记录研究结果如疗效、安全性评价而不管他们的依从性如何。

全数据集,即FAS(Full Analysis Set),指尽可能接近意向性分析原则的理想的受试者集,该数据集由所有随机化的受试者中以最小的和合理的方法剔除后得出。有在此导入期中被排除,而入组或者入组后没有任何的随访数据才能从FAS人群中去除。

符合方案数据集,即PP(Per Protocol Set),符合试验方案,主要变量可以测定基线变量没有缺失,没有对试验方案的重大违反。

安全性数据集,即Safety Analysis Set,应包括所有随机化后并至少接受一次治疗且至少有一次安全性评估的受试者。

50.抗肿瘤新药的I期临床试验如何选择受试者?

由于抗肿瘤新药一般毒性较大以及肿瘤患者和正常人对抗肿瘤药物的耐受性差异较大,因此一般选择心肝肾功能基本正常的肿瘤患者作为受试者。

51.监查员能否参与I期临床试验全过程?

在I期临床试验过程中,监查员承担试验整个过程中的监查和报告试验的进行情况以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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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实数据的工作。

52.多中心试验组织工作要注意哪些方面问题?

(1)多中心试验是由多位研究者按同一试验方案在不同地点和单位同时进行的临床试验。各中心同期开始与结束试验。多中心试验由一位主要研究者总负责,并作为临床试验各中心间的协调研究者。

(2)多中心试验的计划和组织实施要考虑以下各点:

a.试验方案由各中心的主要研究者与申办者共同讨论认定,伦理委员会批准后执行;保证方案的标准性,试验的有效性标准,各中心统一。 b.在临床试验开始时及进行的中期应组织研究者会议; c.各中心同期进行临床试验;

d.各中心临床试验样本大小及中心间的分配应符合统计分析的要求; e.保证在不同中心以相同程序管理试验用药品,包括分发和储藏;

f.注意参加试验的研究人员的选择(资格、是否接受过GCP培训)。根据同一试验方案培训参加该试验的研究者;

g.建立标准化的评价方法,试验中所采用的实验室和临床评价方法均应有统一的质量控制,实验室检查也可由中心实验室进行;

h.数据资料应集中管理与分析,应建立数据传递、管理、检查与查询程序; i.保证各试验中心研究者遵从试验方案,包括在违背方案时终止其参加试验。 j.多中心试验应当根据参加试验的中心数目和试验的要求,以及对试验用药品的了解程度建立管理系统,协调研究者负责整个试验的实施。 k.注意基础值的差异。

l.多中心试验期间的协调会解决在试验中产生的问题。

53.药物临床试验的“质量保证体系”如何保证?

药物临床试验的质量保证体系主要包括四个方面:

? 机构的质量控制与质量保证:制定完整的SOP,并要求所有人员在各个环节严格 按照各项SOP进行操作;数据的记录及时、准确、真实、完整。机构对于本机构承担的临床试验项目质量应进行自查,保证试验数据与资料的真实性和可靠性。接受监查、稽查和视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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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监查:申办者委派训练有素而又尽职尽责的监查员对临床试验的全过程进行监查。 ? 稽查

? 视察:国家药品监督部门方兴未艾对从事药物临床试验的单位对GCP客有关法规 的依从性进行监督管理。

54.临床试验机构的主要管理职责

? 药物临床试验机构负责接受临床试验任务,负责本单位临床试验的管理与协调。 ? 临床试验机构负责试验合同与经费管理。临床试验机构与早办者签署临床试验合

同,载明双方应改选的责任和义务。临床试验经费的管理按我院有关的财务制度执行。

? 临床试验机构负责培训研究者、研究护士和其他研究人员。

? 临床试验机构设质保督查员,保证试验数据与资料的真实性和可靠性。 ? 临床试验机构负责试验资料的归档、审核,负责在总结报告上盖章。

55.机构办公室秘书的主要职责

临床试验机构办公室秘书在办公室主任领导下,负责临床试验机构的日常行政管理工作。 ① 机构负责人确定接受临床试验任务后,建立临床试验项目管理档案文件。

② 协助项目负责人工作:准备研究者培训会议;协助审核临床试验资料归档是否完整;协助审核经费到帐情况。

③ 向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安全监管处报送“江苏省药品临床研究备案表”备案。

④ 负责临床试验机构日常接待工作,如接待兄弟单位的参观、上级检查。 ⑤ 负责临床试验机构公文归档保管。

⑥ 负责临床试验机构公章的管理,负责公章的使用登记。

56.研究者职责

(1)必须详细阅读和了解试验方案的内容,并严格按照方案执行。

(2)了解并熟悉试验药物的性质、作用、疗效及安全性(包括该药物临床前研究的有关资料),同时也应掌握临床试验进这行期间发现的所有与该药物有关的新信息。 (3)应获得所在医疗机构或主管单位的同意,保证有充分的时间在方案规定的期限内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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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和完成临床试验。向参加临床试验的所有工作人员说明有关试验的资料、规定和职责,确保有足够数量并符合试验方案的受试者进入临床试验。

(4)应与偷委员会建立联系,在临床试验开始前向偷委员会递交试验方案、知情同意书以获得其批准;在临床试验中应将试验方案的补充更新件、严重不良事件报告、严重不良事件周知件送伦理委员会征求意见以取得继续进行试验的同意。

(5)应向受试者说明经伦理委员会同意的有关试验的详细情况,并取得知情同意书。 (6)研究者负责试验用药品的管理与使用。

(7)负责做出与临床试验相关的医疗决定,保证受试者在试验期间出现不良事件时得到适当的治疗。

(8)应采取必要的措施以保障受试者的安全,并记录在案。在临床试验过程中如发生严重不良事件,主要研究者应立即赶赴现场,与主要研究者负责指导研究者按要求作好相关记录,同时报告机构项目负责人,由其向有关部门及单位汇报。

(9)研究者应保证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合法地载入病历和病例报告表。 (10)应按受并配合申办者派遣的监查员或稽查员的监查和稽查及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稽查和视察,确保临床试验的质量。

(11)临床试验完成后,研究者必须写出总结报告,签名并注明日期后送申办者。 (12)研究者中止一项临床试验必须通知受试者、申办者、伦理委员会和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并阐明理由。

57.作为机构负责人如何保证药物临床试验质量?如何协调管理?

机构实行三级质量保证体系,机构办公室、专业负责人、专业主要研究者,并设立独立的质保督查员对临床试验的数据进行100%的核查。 (1)首先保证机构应具备满足药物临床试验的条件。 ① 合格的研究机构与研究人员。 ② 科学的试验设计与试验方案。 ③ 标准化的实验室与测试条件。

④ 完善的组织领导管理与监督体系,符合GCP管理规范的工作制度、设计规范、标准操作规程。

(2)其次对承担任务的专业科室的要求。

① 各临床专业科室应具有20张以上床位数的专科病房和专科门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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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 应有必要的抢救设备(呼吸机,心电图机,除颤机,吸引器等)和防备事故的操作规程,包括对不良反应的急救措施,配备急救推车、急救药品。

③ 实验室具备与研究相适应的诊断、检验仪器,建立并定期更新实验方法和设备的标准操作规程,有专人负责仪器维修保管。

④ 确保各专业科室能接收本专科新药研究与评价所需的病人,确保临床试验能安全有效地进行。 (3)对主要研究者要求

① 在合法的医疗机构中具有相应专业技术职务任职和行医资格。 ② 具有试验方案中要求的专业知识经验并经GCP培训合格。

③ 对临床试验研究方法具有丰富经验或者得到本单位有经验的研究者指导。 ④ 熟悉申办者所提供的与临床试验有关的资料与文献。 ⑤ 有权支配与该试验的人员和使用该试验所需的设备。

⑥ 熟悉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道德规范。

58.什么是PI与CI?

PI:Principle Investigator,主要研究者。 CI:Co-investigator,合作研究者。

59.作为PI,从申办药厂找你到开始临床试验的SOP(即主要研究者临床试验准备阶段的标

准操作规程)

①专业科室主要研究者与机构项目管理人员共同评估、考虑是否有充足的研究条件与时间。

②确定接受试验项目,报机构负责人批准。

③组成项目研究小组,包括机构项目管理人员,主要研究者,研究者,研究护士和其他研究协助人员。

④起草、制定临床试验方案,知情同意书,研究病历/病例报告表等试验文件。 ⑤召开临床试验协调会议,讨论、修订临床试验方案。

⑥临床试验方案、知情同意书等试验文件提交伦理委员会审查批准后执行。 ⑦ 与机构项目管理人员共同主持临床试验开始前研究者培训会议,确定试验工作 任务的分工。经机构授权的研究者和研究协助人员签署研究者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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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主要研究者在临床试验中应签署什么文件?

主要研究者签署下列文件: ① 与申办者共同签署临床试验方案 ② 签署研究者声明 ③ 多方协议 ④ 签署知情同意书 ⑤ 中期或年终报告

⑥ 签署研究病历/病历报告表 ⑦ 严重不良事件报告 ⑧ 受试者签认代码表 ⑨ 试验药物销毁证明

⑩ 签署试验总结报告,并签署临床试验总结报告主要研究者声明。

61.什么是结果锁定?什么是两次揭肓?

如果锁定指在肓态审核并认为所建立的数据库正确无误后,又主要研究者、药物注册申

请人、生物统计学专业人员和保存肓底的有关人员对数据库进行锁定。此后,对数据库的任何改动只有在以上几方人员同意(可以书面面形式)的情况下才能进行。 两次揭肓:试验方案中,当试验组与对照组按1:1设计时,一般采用两次揭肓法。两 次揭肓者由保存肓底人员约有关人员执行。数据文件经过肓态审核并认定可靠无误后将被锁定,进行第一次揭肓,此次揭肓只列出每个病例所属的处理组别(如A组或B组)而不标明哪一个为试验组或对照组,交由生物统计学专业人员输入计算机,与数据文件进行联结后,进行统计分析。当统计分析结束,写出临床试验总结报告后,在总结会上进行第二次揭肓,以明确各组所接受的治疗药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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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yeft.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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