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税收数据情报管理的国际借鉴研究

更新时间:2024-04-06 17:32:01 阅读量: 综合文库 文档下载

说明:文章内容仅供预览,部分内容可能不全。下载后的文档,内容与下面显示的完全一致。下载之前请确认下面内容是否您想要的,是否完整无缺。

加强税收数据情报管理的

国际借鉴研究

摘要:税收数据情报管理是现代税收管理活动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本文通过分析我国税收数据情报管理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借鉴国际发达国家税收数据情报管理的经验,结合我国实际情况提出改进税收数据情报信息管理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提升我国税收数据情报管理的水平。 关键词:税收情报 情报交换 风险应对 情报管理

在深化税收管理改革的进程中,税收数据情报在现代化税收管理体系中的应用越来越广泛。税收数据情报为税收风险管理提供选案来源、为主管税务机关提供信息支撑、为税户分析提供数据基础。因此,强化税收数据情报管理,对加强纳税人的税法遵从度、提升税收征管效能有很重要的促进作用。

一、税收数据情报相关概念

税收数据是各种与税收管理相关的数字、符号、图表、

影像等总称。税收情报是指税务部门对各种渠道来源的税收数据进行分类、筛选、加工、分析,最后形成对税收管理具有指向意义的、对解决特定税收管理问题有决策支撑作用数据。税收数据情报管理是是一种管理流程,是指税务机关对税收数据情报的采集、分类、筛选、加工、分析的过程。

二、加强税收数据情报管理的必要性

随着电子信息技术的深入发展,纳税人经营模式已经全面进入一个的电子化信息化时代。在江苏省税收职责清单实施后,税收数据情报管理的专业化程度深刻地影响税收征管的效能,没有高质量的税收数据情报就没有高效能的税收征管。在现代税收管理模式下,税务机关要提升纳税人税法遵从度,就必须依赖税收数据情报这一重要载体,因此,税收数据情报管理是现代税收管理的基础环节,是发挥信息化对税收管理支撑作用的关键所在。

(一)加强税收数据质量管理是深化税收管理改革的内在要求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税收职责清单》自2014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职责清单》本着法定原则、正列举原则、同类归并原则、风险导向原则、业务流转扁平化原则对税务事项进行梳理,围绕核心流程,按照纳税人自主申报、自我证明的要求,理顺征纳双方的权责关系,还权还责于纳税人,取消日常巡查、核查等申报前监管职责。在新的体制下,税务机关税收数据情报管理能力深刻地地影响深化税收管理改革的成效。税收数据情报管理的现代化程度决定着能否实现真正意义的税收管理法制化、集约化、信息化、科学化、社会化,可以说,没有数据信息情报管理啊就没有现代化的税收管理。

(二)加强税收数据情报管理是提升税收管理质效的有效途径

税收数据情报广泛存在于税务机关内部系统,存在于税收管理活动的过程中,同时也存在于税收管理的外部社会环境中。面对纷繁复杂的数据情报,我们只有真正认知税收情报,善于利用税收情报,科学地对税收情报进行专业化管理,才能对税收数据情报实现有效利用。

(三)加强税收数据情报管理是强化税收风险管理的必然要求

税收数据情报管理是税务现代化风险管理“一条龙”的基石,税收数据情报为税收风险管理选案提供风险指标,为税收风险识别、应对准备、应对检查、应对处理等风险应对等环节奠定基础。因此,没有良好的税收数据情报,税收风险应对工作的各个环节就无法正常开展。只有不断加强税收数据信息情报管理才能提升税收风险应对质量和效率。 三、我国税收数据情报管理存在的问题

税收数据情报管理是税务现代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税务现代化进程的深化,税务软件开发、硬件配臵、人员素质等水平的日渐提升,现代税务工作对税收数据质量的要求也越来越高。没有一个高质量的税收数据体系,就好比拥有一个先进的“设备”,却没有好“原料”,就是 “巧妇

难为无米之炊”。结合我国实际情况,通过对税收数据质量的调查研究分析,发现目前税收税收数据情报管理水平离理想的目标值还有一定距离,经分析,我国税收数据情报管理主要存在以下几方面的问题:

(一)税收数据情报管理岗责体系不明确

就江苏国税管理模式看,目前大多数税务机关税收数据情报管理岗设臵在征收管理部门内,没有一个专门的税收数据情报管理机构,也没有完善的税收数据情报管理岗责体系,无法形成一个良好的税收数据情报采集、情报筛选、情报录入、情报运用的运行机制。 (二)税收数据情报采集渠道有限

前期,我国税收数据情报信息的采集主要来源于税务系统内部的信息采集和其他税务机关之间的情报交换,例如在内部系统中查询企业申报纳税的电子数据,通过协查函的方式获得企业在其他税务机关的涉税数据等。但企业大量的税收情报数据不仅仅存在于税务机关内部数据系统中,更广泛地存在于外部社会环境中:工商部门、财政部门、外汇管理局等其他政府机关都会有反映纳税人税法遵从度的数据。近年税务机关也逐步扩大了税收数据情报的采集途径:如到“中国土地市场网”收集土地拍卖情况,比对“土地使用权人”信息,录入系统,形成数据情报。但大部门涉税情报具有一定隐蔽性,在税务机关可掌控的范围之外,给税收数据

情报采集带来很大困难。 (三)税收数据情报质量不高

良好的税收数据情报是对税务征管的支撑力、对现代税收管理体制的创新力、是税收管理方式转型的推动力,反之,不好的税收数据情报就成为以上几个事项的“束缚力”。 当前税收数据情报管理能力与日益增长的税收风险管理之前的矛盾日益凸显。很多风险分析识别、风险分析、风险应对、税务检查等风险管理措施在税收数据情报不充分、不真实、不完整的情况下盲目开展,“知己不知彼”,严重影响应对工作效率。

(四)税收数据情报运用不充分

在大数据时代中,纳税人报送的和税务机关采集的数据情报都以电子数据的形式展现,各种纷杂的数据形成一个“大数据库”,税务部门如何在这大量的数据信息中有效筛选税收情报,并将之运用于税收管理工作中,是目前面对的又一难题。在实际工作中,我们经常遇到这样的情况:一方面,税务系统中记载了很多数据情报,但有效的数据情报却少之又少,导致数据情报运用捉襟见肘;另一方面,为了获取更多的税收数据情报就要不断向纳税人采集新的涉税信息,甚至出现对同一数据的重复分析加工,导致数据信息和人力资源的过度浪费。

(五)税收数据情报管理机制不完善

目前税收数据管理缺少一个完善的运行机制,税务机关所掌握的数据信息在很大程度上只能依赖纳税人报送涉税信息,被动地接受纳税人的申报数据,缺少对纳税人的其他经济行为以及相关经营要素等有关数据的收集、分析和税收数据转化。如果仅仅在纳税人报送的数据基础上进行分析,数据分析的有效性和针对性非常有限;但如果进一步提升数据分析能力,就要扩大数据信息采集范围,容易导致征纳双方忙于涉税信息不堪重负,引发征纳双方矛盾。,也缺乏一个完善的税收数据情报管理机制

三、发达国家税收数据情报管理国际借鉴

笔者通过对日本、美国、英国等国税务系统的分析,发现在很多发达国家税务系统内部有一个比较严密的税收数据情报管理机制,因此,我们在提升我国税收数据情报管理能力时,非常有必要借鉴发达国家税收数据情报管理工作的经验。通过研究分析,发达国家的税收数据情报管理有以下几个特点:

(一)设立独立的情报采集机构 1、美国

美国设有专门的税收情报交换的主管机关——国内收入局,美国国内收入局下设大中型企业管理局、工薪投资局、

非盈利和政府实体管理局、小企业和自雇者管理局、犯罪调查局(见下图),各机构均有严格的岗责体系,各岗位有专人负责,职责清晰,便于管理。

(图表来源:http://www.irs.gov和国家税务总局2004年国际税收情报交换研讨会会议材料。) 2、日本

日本的税收管理和税收检查部门都设有税收数据情报管理专员,国税厅有专门从事税收数据情报资源开发的专家,他们和助手们被指派到一些大城市、区县所在地的税务机构,负责与地方政府、行政机构、大型公司接触,一方面在过程中开发情报来源,直接进行税收数据情报搜集整理工作,另一方面负责对基层税务机关的数据情报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提升数据情报质量。

在日本全国各地的税务署也有大量人员专门从事税收情报工作,负责在指导纳税人依法报送过程中和税收检查活动中获得各种涉税资料,并对涉税情报进行搜集、筛选、分类、录入、发送、传递。

(二)发展多样的情报搜集途径

在日本现行税制中,按照数据情报搜集方式的不同,情报信息收集分为依法收集的法定信息和非法定信息两种。 1、法定信息收集

在日本法定信息收集共47种,分别由不同的法规进行规定:其中,所得税法规定了36种法定信息;遗产税法规定了4种法定信息;特别税收措施法规定了7种法定信息。 法定情报信息收集活动主要包括三类:对依法应当报送法定情报责任人的确定;对法定情报报送工作的指导;对法定情报内容的审计。 2、非法定信息收集

非法定情报信息的收集有四种途径:检查时收集、“情报日”收集、专门收集和日常收集。

(1)检查时收集

就是在税收检查过程中,税务人员在法定权限范围内进行询问、检查而获取的情报。

(2)情报日收集

日本每一个税务机关都要在年度工作日范围内内安排一定的天数用于情报收集工作,数据情报采集人员通过对纳税人申报资料、调查报告的等资料的分析,筛选出有利用价值的数据情报信息。 (3)一般收集

一般收集是指税务机关通过向与纳税人合作的供应商、顾客、供电公司、自来水厂等发放书面调查问卷,收集有关纳税人的税收情报。问卷调查主要包括纳税人的上游的购货情况、下游的销售情况、用水用电情况、交际应酬费、广告宣传费等情况,通过与纳税人实际申报数据进行比对,筛选出有用的信息。

(4)特别收集

特别收集是指在一般收集不能满足税收检查需要的情况下,需要实施情报特别收集工作。特别收集可以开发新的收集渠道,或者是由国税厅或区税务局视具体情况制定或选定。

(三)保证数据情报信息真实有效

在欧盟国家,为了使税收情报信息真实有效,规定提供税收情报是作为欧盟各成员国的一种强制性义务,通过指令和条例的法律文件形式要求欧盟各成员国在税收情报交换上达成一致,保证了各成员国能够紧密合作,充分获得及时准确的税收情报。

同时,欧盟国家还建立了专门的电子数据库, 盟内各国都拥有数据访问权限,有利于数据情报信息的存储和提取,防止违法行为发生。

(四)充分利用税收数据情报

日本国税厅的数据情报专家,经常被派遣各区国税局工作,从事情报开发的工作,他们通过各种渠道获取有用的涉税信息,结合经济形势、产业类别、区域特征、规模结构的变化,进行数据信息技术的应用。 (五) 具备完善的数据情报管理机制 1、严密的法律体系支撑数据情报工作

在税收管理现代化程度较高的国家,如美国、英国、日本等,税收数据信息情报管理工作都有严密的法律法规作为支撑,国家通过法律法规保障税务机关充分获取的税收数据情报的权力,明确数据情报采集人员的职责,形成比较完备的税收数据情报管理岗责体系。 2、完善的协调机制

在日本,各个专门从事情报工作的税务官员之间密切配合,定期举行情报会议,互通数据情报工作基本运行情况。同时要求各级税务机关在收集情报收集工作中协调一致、步调统一、有组织、有纪律。通过开展会议,不断提升情报采集人员的情报采集意识和采集能力,提升内部控制效能。

四、加强我国税收情报管理的意见和建议

通过对发达国家的先进税收数据情报管理经验的借鉴,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建议通过以下几个方面健全我国税收数据情报管理制度,加强数据应用水平,提升数据情报管理能力。

(一)设立数据情报采集专职部门

在各级税务机关专门设立数据情报采集部门,负责区域内税收情报的搜集和管理工作,同时负责第三方信息情报的需求整合和应用审核工作和基于数据信息情报的风险应对的监测和绩效评价工作。

(二)成立数据情报采集专业团队

数据情报采集部门安排专人进行情报采集工作,成立数据情报管理团队,依托数据情报平台并通过团队管理方式,盘活数据资源,强化情报采集并整理分析,深化数据加工分析应用。

(三)拓展数据情报采集渠道

依托数据情报管理平台,推广使用国地税数据交换平台,建立跨地区数据交换途径,开通数据采集口径,拓展外部数据信息来源,实现不同部门之间税收数据信息情报交换顺畅。

(四)提升数据情报采集质量 1、提升采集人员专业素养

制定税收情报收集业务培训学习计划,将业务培训作为一项长期性的基础工作,通过学习提升采集人员对税收情报的辨别能力、采集能力、认知能力,提高数据情报交换能力,保证数据采集质量。

2、保证采集数据真实准确

在纳税人自主申报时,做好政策辅导工作,保证纳税人申报数据和实际生产经营数据相匹配,提升纳税人申报数据的真实性和有效性,从源头上把控采集数据的质量。 (四)提升数据情报应用能力

1、多角度的税收分析

从多需求角度进行税收情报分析,增强税收情报的实用性。从领导决策的角度进行税收情报分析,供领导决策参考;从各业务部门工作的角度进行情报分析,使工作开展更有针对性;从后续管理工作需要的角度进行分析,为风险应对提供数据支撑。

2、多层次的动态监控

在实际工作中,注重收集风险点,根据不同时期的税收风险特征,进行分阶段、有重点的动态监控,提高各项风险

应对工作的指向性与准确性。例如:通过对江苏省网络版普通发票被盗开情况的汇总整理、对相关纳税人被盗情况的了解核实、对发票开具软件系统的研读以及对稽查案件的分析和对日常监管环节的梳理排查,分析网络版普通发票被盗开的主要原因,及时向上级提出建议措施,阻止普票开票系统被盗开趋势的猖狂蔓延。

3、多指标的组合分析

将单项指标、重点分析指标、税种认定、省局下发的风险指标进行关联分析,开展组合分析风险应对工作。例如将省局行业模型中下发的增值税税负异常指标与发票使用情况、行业平均指标等风险指标进行关联,提高风险分析的有效性和针对性。

(五)健全情报管理制度

制定和完善税收情报管理工作规程,对情报搜集、分析、转化、应用等工作职责、工作程序予以明确,规范税收情报管理工作,确保税收情报管理工作准确、有效开展。

1、明确工作职责

依托数据情报平台,不断规范和完善情报管理运行机制,明确工作职责。将税收数据信息情报管理分配到各层级各部门,分解到岗、落实到人,各部门各司其职、协同配合。

上级机关负责在年初拟定年度数据情报采集计划;基层

税务机关承担税收数据情报管理的具体工作。

数据情报采集实施部门负责本级税收情报的具体实施应用工作;承担日常数据情报的采集、情报交换、情报推送发起工作。

2、完善协调机制

建立起以统一信息平台为支撑,以数据采集、信息加工分析、情报交换应用为主要环节,专业分工明确,部门联动、层级互动的税收数据信息情报管理工作运行机制。其他业务部门积极配合数据情报采集部门的情报管理工作,并结合日常工作,提出本部门工作开展需要的情报需求,承担日常非常规情报的采集工作。 3、健全会议制度

数据情报采集部门定期召开专题会议,根据年初制定的工作计划,结合本部门工作开展的实际情况,分析近期数据情报采集的主要类别、主要途径,确定采集项目的责任主体,部署情报管理工作的重点方向。

4、加强绩效管理

将收情报管理各项工作纳入各单位岗绩效管理机制,根据岗位职责将具体工作落实到人,强化对税收情报的过程

管理,情报扎口管理部门,对税收情报各项工作的进行全程跟踪、指导、监管和绩效评价,定期或不定期通报各项工作的进度和执行情况,确保税收数据情报管理各项工作始终处于严密的监管之下。 参考文献:

[1]梁若莲. 美国税收情报交换的经验与借鉴,[J],涉外税务,2008,11.

[2]高运根. 我国税收情报交换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建议,[J],涉外税务,2008,10.

[3]《江苏省国家税务局税收职责清单》(苏国税发(2014)52号)

[4]曾卫华.我国税收情报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华中师范大学,2013。

[5]孙玉坤、王珂.欧盟税收情报交换及其对我国的启示,[J],现代情报,2007,6.

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yebr.html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