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银行授信业务审查审批流程管理办法

更新时间:2023-05-06 11:54:01 阅读量: 实用文档 文档下载

说明:文章内容仅供预览,部分内容可能不全。下载后的文档,内容与下面显示的完全一致。下载之前请确认下面内容是否您想要的,是否完整无缺。

XX银行授信业务审查审批流程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对XX银行授信业务的风险管理,提高审查审批质量和效率,根据《商业银行法》、《商业银行授权、授信管理暂行办法》、《商业银行内部控制指引》等法律法规及《XX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XX银行授信授权管理办法》等我行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根据授信授权管理办法,我行将授信审批权限分别授予机构和岗位。

(一)总行信用审批委员会(简称总行信审会)为我行信用审批的决策机构,审议决定全行重大授信业务。

(二)一级分支机构信用审批委员会为信用审批的决策机构,根据相应的受权权限,审议决定分行辖内授信业务。

(三)专业信用审批委员会(简称简易信审会),作为支行级的信用审批决策机构,在受权范围内,审议决定小企业授信业务。

(四)有权审批人是指根据我行授信授权管理办法和独立审批人管理办法,在受权范围内可以独立行使审批权限的专业人员。

第三条我行授信业务按照风险程度分为低风险业务、一般风险业务和高风险业务。相关概念参见我行授信授权管理办法。

第四条我行授信审批权限判断规则为:

(一)低风险业务按授信名义金额判断审批权限;与一般风险、高风险业务的审批权限分开计算;

(二)单一法人授信客户(包括集团)的一般风险业务,按其在我行的授信风险总敞口判断审批权限;具体计算参照我行公司授信额度管理办法执行;

(三)自然人申请的个人类授信业务,以单一借款人申请贷款金额和我行已向其提供该品种贷款余额的合计金额判断授信审批权限;不同品种的贷款金额不累加计算;

(四)高风险业务不再区分业务条线,按照高风险授信审查审批流程,由有权机构审批。

第五条本办法所指经营机构包括总行下辖经营部门、总行事业部下辖业务团队、一级分行下辖支行/经营部门。

第二章授信审批模式

第六条我行的授信审批模式分为信用审批委员会集体审议审批和有权审批人个人审批两种模式。

第七条信用审批委员会集体审议审批模式,即根据我行的授信授权要求,在相应的受权权限内,按照规定的议事规则,以集体表决方式对授信业务进行审议并审批决策的模式。原则上以下授信业务(不含低风险业务)采取信审会集体审议模式审批:

(一)与我行首次开展业务合作的客户且担保方式采取非抵押担保方式;

(二)授信金额较大、授信期限超过一年的;

(三)属于房地产开发贷款、固定资产类贷款、经营性物业抵押贷款、重组类贷款等个人难以独立决策的较为复杂业务;

(四)有权审批人认为需经信用审批委员会审议的方案复杂的授信业务和重大疑难授信业务。

第八条信用审批委员会

除小企业授信业务的简易信审会实行参会委员一票否决制外,信审会的评议均以参会委员2/3的票数结果为准。评议意见有“同意”(含“有条件同意”)、“否决”和“暂缓”三种,参加表决的委员不得弃权。

总行行长等主要机构负责人对同层级信审会审议同意的业务拥有一票否决权,对于信审会已否决的业务无权同意。具体议事规则参见我行信审会工作制度规定。

第九条有权审批人个人审批模式是根据总行授信授权规定,总行分管风险行领导、一级分支机构的分管风险行领导以及其他有权审批人在受权范围内,独立行使授信审批权的方式。

第十条总行对授信授权实行动态的管理和监督,每年总行根据受权机构的风险管理水平、信贷资产质量、经营环境等因素的评价结果调整授信授权。具体授权权限和授权有效期按照我行每年下发的授权书及授权相关规定执行。

第三章审批流程管理

第十一条我行的授信授权包括低风险业务的授信授

权和非低风险业务的授信授权,低风险业务和非低风险业务的授权权限分开计算,不相互占用。

第十二条低风险业务的审查审批流程参照一般风险业务的审查审批流程执行,高风险业务不再区分业务条线,按照高风险业务审查审批流程,由有权机构审批。高风险业务的审查审批流程参照附件5。

第十三条有权审批人(机构)可以对上报的授信业务可直接否决处理,被否决的授信业务在流程中即为审批结束。

第十四条总行直属经营机构的授信业务根据受权情况报有权机构审查审批。

第十五条批复登记、生效

(一)对审批结束的法人类一般风险授信业务,由初审的风险经理进行批复登记。由同层级风险管理部门主要负责人进行批复复核,由总、分行分管风险行领导进行批复签发,批复经签发后即生效。

(二)对审批结束的个人授信业务,由信审会秘书或风险经理进行批复登记,批复经登记后即生效。

(三)对审批结束的微贷业务,由系统根据审批结果自动进行批复登记,批复经登记后即生效。

(四)对审批结束的低风险业务,由初审风险经理进行批复登记,批复经登记后即生效。

第四章大中型企业授信业务审查审批流程

第十六条本流程适用于按照企业规模测算办法归入

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ydie.html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