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调查:浅析电子商务欺诈犯罪的治理与防范

更新时间:2023-06-08 17:12:01 阅读量: 实用文档 文档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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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调查:浅析电子商务欺诈犯罪的治理与防范

案例:来自上海的林先生举报称:在某网站看中一款笔记本电脑,比市场介要便宜,于是在网上谈好了价钱和邮送地址及联系电话并用网银给网站的建行账号上汇了30%的货款不,数额900元。两天后,有人打电话找到本人称是送货的,不过要把余下的70%货款付清才能给货。于是林先生把余款1900元打到网站的账号上。等把钱打完,那个送货的打来电话说林先生是新客户,要再打5000块才能给货,如果不打就不能给货,当时林先生觉得上当了,打给网站的客服电话,最后林先生未能联系上对方,更未挽回经济损失。

此案例为典型的电子商务欺诈。可以看到互联网的发展为大众带来了商机的同时,也为互联网骗子提供了一座宝藏,但欺诈终究是欺诈,其本质都是相同的,正如美女国联邦贸易委员会主席说,大多数互联网欺诈是“披上高科技外衣的老式诡计。”在互联社会,消费者受欺诈风险存的根源在于网络社会的快速,虚拟性。从事网上交的买志愿双方在利用互联网快速便捷的沟通方式之时,正在面临着前所未有的信息不对称。在众多的网络欺诈中,最常见的是由卖方制造虚假身份和虚高商品价值欺骗处于信息不对称劣势的买方,所

以电子商务中消费者往往是最大的受害群体。电子商务欺诈在互联网不断蔓延,治理和预防势在必行。

电子商务诈骗形式多样,最典型的包括:网络购物、拍卖欺诈、网络信用卡欺诈、中奖欺诈、网络传销欺诈。其特点主要是隐蔽性强、形式多样、实施欺诈的成本较低,渗透性强,对象广泛,社会危害性极大。所以在电子商务交易中发生欺诈行为,必须有相应的机制来保证和驱使市场参加者进行合作的博弈并重复下去,这种机制离不开国家的法律规范和有效的管理和电子商务欺诈的防控对策。

一、建立电子商务的信用机制

由于目前我国的网络法制建设还不够完善、安全系数不高,使得企事业单位和消费者对电子商务的大规模、大范围的使用顾虑重重。而人们顾虑的根源在于电子商务信用度不够,诚信问题影响了人们的消费心理,阻碍了电子商务的健康发展。笔者认为,遏止电子商务中存在的种种欺诈行为,建立信用机制,有赖于以下措施:

1、完善与电子商务相关的法律制度。建立和健全法制是规范电子商务活动中游戏规则,保证诚信交易的第一要素。目前,电子商务立法主要的表现形式是规章,如信息产业部制定的《通信短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电子邮件服务管理规定》、《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将会先后出台。尤其是将要出台的被称为“中国首部真正意义上的信息化法律”的

《电子签名法》将在一定程度上对电子商务的规范保障和信用体制的建立起到促进作用。

2、建立电子商务的信用体制。当前信用体制的建立必须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确定的“建立健全社会信用体系” 的方针政策。尽快建立起我国社会信用体系基本框架和运行机制,按照完善法规、特许经营、商业运作、专业服务的方向,加快建设企业和个人信用服务体系,建立信用监督和失信惩戒制度,逐步开放信用服务市场。

3、需要电子商务网站及电子商务交易双方的共同努力、积极参与。现在许多电子商务网站都积极构建网站及整个行业的诚信环境,如阿里巴巴的“诚信通”、易趣的“实名注册”等。电子商务网站着力加强信用管理,有利于防范交易风险,防止电子商务欺诈。

4、建立信用追溯机制和推出安全交易险种。建立信用追溯机制,如果供货商曾经发生过交易纠纷,将被列入网上黑名单,不能进行网上交易。推出网上安全交易险种的目的主要在于保证交易的安全和解决前期赔偿问题。

5、加强信用道德宣传,在全社会营造良好的诚信氛围。

二、推广应用电子商务的新技术

首先应当建立完善电子身份证管理制度。电子商务欺诈虽然有各种不同的手段与方法,但是,据美国电脑安全协会的研究报告显示,无法确认交易对方的身份是欺诈的主要原

因。因此,建立完善电子身份证管理制度是杜绝电子商务欺诈最有效的措施之一。建立电子身份证制度,一是要建立单位的电子身份证制度。目前普遍采取代码证书与数字证书“两证合一”的形式作为各单位网上身份标识的证明。组织机构代码是国家强制推行的赋予全国各类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唯一的、始终不变的9位代码,其作用相当于单位的身份证。数字证书是证明网络用户身份的信息标识,在网络通讯中识别通信各方的身份,解决“我是谁”的问题。将数字证书与代码证书两证合一,从统一现实社会与网络社会的身份标识、统一网络安全认证体系、统一数字证书的管理出发,是实施统一的网上身份安全认证机制的重要举措。建立电子身份证制度另一措施是发放公民电子身份证。从今年3月开始我国在全国试点发放公民电子身份证,新型身份证的核心是一个指甲大小的嵌入式微晶片,晶片中储存有个人信息,可以通过电子方式读卡,并与国家安全部门建立的数据库进行核对,从最大程度避免网络身份和真实身份不一致的现象。其次,积极推广网络付款新技术。目前,采用比较普遍的是:

1、电子支票制度;2、电子签名技术;3、欺诈侦测系统;即依据信用卡的姓名、地址、卡号、银行所在地、使用者的邮件地址以及该电脑转送交易信息的速度来进行风险分析,帮助商家辨别信用卡的真假,杜绝欺诈行为发生;4、抛弃式信用卡等等。

三、通过预防被害来预防电子商务欺诈

提高被害人的防范意识,减少被害的发生亦是有效避免电子商务欺诈发生的重要手段。不法分子的欺诈手段其实并不高明,他们往往利用被害人的心理弱点实施欺诈,因此,只要掌握一定的防范手段就能防止欺诈的发生。如针对较为常见的网络购物欺诈,可以采取以下防范手段:1、尽量与信誉良好的公司所设电子商店,或与网络世界中商誉良好的电子商店进行交易;2、避免与未提供足以辨识和确认身份资料的电子商店进行交易;3、不可单纯从网站设计的美观或时髦与否来判断其可靠性,同时不要仅靠网页上商店名称判断其真实性;4、向当地消费者协会查询电子商店过去的交易记录,或向工商行政机关或电子商务协会查询已经获得认证的电子商店;5、就电子商店或网络广告之商品价格,若与市价差距过于悬殊或明显不合理时,要小心求证;6、消费者在进行网络交易时,应打印出交易内容与确认号码的订单或将其存入电脑,并妥善保存交易相关记录;7、对网络的电子布告栏与新闻论坛上许多个人刊登的商品广告,应仔细区分个人买卖或是商业交易,避免在维权时无法受到保护;8、查清楚对方是合法公司后,在确实有必要时才提供信用卡号码与银行账户等个人资料,避免输入与交易显然不相干的个人资料;9、对于在网络上或通过电子邮件以朋友身份招揽投资赚钱计划,或快速致富方案等信息要格外小

心,不要轻信免费赠品或抽中大奖的通知而支付任何费用;

10、父母应该关心并陪同孩子进行网络购物活动,防止孩子受骗或做超出能力的交易 。

四、加强监管,建立网络欺诈申诉中心

应当充分发挥工商、公安等职能机关的作用,加强监管,对欺诈行为采取高压的态势,始终坚持“预防为主、露头就打”的方针。亦可参照国外的先进经验加强管理。美国司法部与联邦调查局成立了“网络欺诈申诉中心”网站,让消费者及公司商号对于网络欺诈事件多了一个强有力的申诉渠道。 “网络欺诈申诉中心”的成立,将可让遭受网络欺诈的受害人,直接和申诉中心联络,并且可让所有执法单位辨识网络欺诈的阴谋与组织,并送交适当的执法单位进行处理;该网站也分析申诉内容,汇集统计资料,并针对电脑犯罪提出应对策略。为了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保障电子商务的健康有序,建议在我国建立网络欺诈申诉中心。

参 考 资 料

1、《欺诈犯罪原理探究》

2、《电子商务领域犯罪研究》 武汉大学出版社

3、《讨论关于中国电子商务立法的五种说法》中国电子商务法律网

4、《网上交易频繁遭遇欺诈,拯救诚信先筑牢思想防线》 东方网。

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ydf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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