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民间信仰现状的思考与探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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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 岛 理 工 大 学 毕 业 设 计(论 文)

中国民间信仰现状的思考与探究

姓 名:魏彩云 班 级:社会工作092 学 号:200926118 指导教师:高懿德 2013 年 6 月 12 日

摘要

当代中国思想文化作为一个无可回避的事实, 就是如何看待现实社会中广泛存在的民间信仰。近几年, 学界对什么是民间信仰, 展开热烈的讨论, 有关民间信仰的定义也众说纷纭, 但是, 大多论者对民间信仰往往只注意其信仰的层面, 并以宗教学的知识、理论进行解说, 缺乏该信仰与现实社会关系的研究。新的研究走向, 拟从当代社会流行的民间信仰和民众生活的关系, 从一种不脱离信仰的生活切入, 以点带面, 实践调查, 理性分析, 科学界定, 并在此基础上提出相应的对策, 为国家对民间信仰的管理提供政策的依据, 为中国现当代思想文化建设做出应有的贡献。

关键词:民间信仰,民众生活,影响,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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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STRACT

There is an unavoidable fact in Chinese contemporary ideology and culture researchthat is how to define folk belief which widely exists in the current society. The reare los of heated discussions on what is folk belief and different definitions of folk belief in the academic world in recent years.

However, most of the scholars only pay attention to the sphere of belief and analyze it from the viewpoint of the know ledge and theory of thescience of religion, instead of the research on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belief and society . The authors of this paper are of the view that future research of folk belief

should be basedon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folk belief and peo ple's life, which means to research folk beliefin it s aspect of people's life, to focus on the concrete fo lklore phenomenon, to do fieldresearch and invest igations, to

evolve definitions and analy sisscient ifically and rationally , and on the basis of it, to put forward strategies contributing to the management of folk belief and the development of Chinese co ntemporary ideology and culture research

Keg words:folk beliefs, people’s lives, impact, countermeasure

目录

摘要·······························································1 ABSTRACT···························································2 目录·······························································3 第一章 概述························································4 一 民间信仰的概念··················································4 二 民间信仰的特点··················································7 第二章 民间信仰的现状及趋势········································13 一 民间信仰的现状··················································14 二 民间信仰的趋势··················································16 第三章 民间信仰对民众日常生活的影响·······························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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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对待民间信仰的对策··········································18 一 新时期的民间信仰管理工作重在规范引导····························· 二 民间信仰要积极顺应社会发展和时代进步的要求······················· 三 贴近主流话语,寻求民间信仰活动开展的合法性······················· 四 依附法定宗教,寻求政府认可········································· 总论·······························································19 参考文献··························································20 致谢·······························································22

第一章 概述

一 民间信仰的概念

(一)民间信仰概念之种种

民间信仰是一种产生于原始社会,历经漫长岁月的传承、发展、演变并延续至今的文化现象,它是种与人为宗教既相似又有根本区别的存在。

人类学家李亦园在一篇题为《中国人信什么教?》的文章中提到,因为中国人觉得自己并非严格意义上的儒教徒、道教徒或佛教徒却又无法获得明确的宗教认同,故每当他们被外国人问到“你们中国人原来是信什么教的啊?”这一问题时往往会陷入难以回答的尴尬境地。李亦园认为,造成这种困境之症结在于提问方式不对, 意思是若西方人一向以自己的立场, 以为信仰超自然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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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要成为“教”,所以会问别人信什么“教”。假如他们能够体会别人的信仰不一定要成为一个“教”,而把问题问成“你们的信仰是怎样的”,那么问题就较容易回答了。进而,李亦园指出中国传统宗教信仰是一种复杂的混合体, 无法像西方人一样可以用明确的“某某教”来称呼,中国宗教只能够被称之为 “民间信仰”或“民间宗教”。那么“民间信仰”是如何界定的呢?学界一般认为,“民间信仰”是一个与五大宗教相对应的“大”概念,而不是与某一个宗教相平行的“小”概念。换言之,民间信仰并非是一种单一型宗教体系———就像基督教、 伊斯兰教、佛教、 道教等一样———而是包含了多种不同信仰和仪式的复合型宗教体系, 且这些民间信仰无论是在制度层面还是在伦理层面都要大大弱于制度型宗教。

作为一个内涵包括多种信仰与仪式的集合名称,实际上“民间信仰”这个概念并不产于中国,而是始于日本。据考证,这个词语是在1897年由日本学者最早使用。自那时起,日本学者在本土民间信仰的研究方面积累了丰硕成果。1985年,日本平凡社出版的《大百科事典》,对民间信仰作了如下定义:“民间信仰是指没有教义、教团组织的,属于地方社会共同体的庶民信仰;它也被称为民俗宗教、民间宗教、民众宗教或传承信仰(世世代代流传下来的信仰)。”可以说,这一定义是对日本近百年来民间信仰研究积累的总结。按照这一定义,可知民间信仰这一概念,是与教团宗教相区别而产生的。其核心的要素是:(1)没有教义、经典;(2)无教团组织;(3)地域性;(4)流行于百姓(“庶民”)中间。

在诸多学科的学者在各自的研究中,都曾给“民间信仰”下过定义。例如宗教学者金泽认为“民间信仰属于原生性宗教,而不属于创生性宗教”,“民间信仰是历史上长期存在并将继续长期存在的一种宗教现象, 它在组织上具有不同于制度化宗教的特点”,而正是民间信仰在组织结构上的松散性,使它不同于民间宗教,民间宗教是扎根于民间的另一种宗教形态, 它与民间信仰相比较,有着比较“坚硬”的组织外壳。如果说民间宗教属于制度化的宗教, 那么民间信仰则属于非制度化的宗教。人类学者周大鸣认为民间信仰“是流行于一般民众,尤其是农民中间的神、祖先、鬼的信仰,以及庙祭、家祭、墓祭、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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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节庆、人生礼仪和象征等的现象”。历史学者王健认为, 所谓民间信仰就是指“与制度化宗教相比,没有系统的仪式、经典、组织与领导,以草根性为其基本特征, 同时又有着内在体系性与自身运作逻辑的一种信仰形态”。宗教社会学者戴康生与彭耀在其主编的《宗教社会学》中,认为民间信仰就是“民间宗法性宗教信仰”,它与系统化宗教、上层宗法性宗教信仰一起构成了中国传统社会宗教现象的立体结构, 这种民间信仰成为庶民百姓中普遍的含有宗教性的信仰和崇拜活动, 它更多地保留了氏族宗教的影响,具有低层次、功利性、宗教信仰和迷信相糅杂等特征。

而《辞海》中对民间信仰所下的定义无论在内涵还是外延上都要宽泛很多,它把“民间信仰”界定为:“民间流行的对某种精神观念、某种有形物体信奉敬仰的心理和行为。包括民间普遍的俗信以至一般的迷信。它不像宗教信仰有明确的传人、严格的教义、严密的组织等, 也不像宗教信仰更多地强调自我修行,它的思想基础主要是万物有灵论。”这个界说很显然把民间信仰排除在了宗教之外。

(二)民间信仰与民间宗教

关于民间信仰与民间宗教两个概念, 从前论中我们已经看出了一些端倪, 学界对于这两个概念的运用存在相当大的混乱, 故有必要进行一番仔细辨析。一部分学者并未刻意区分“民间信仰”和“民间宗教”,因而他们在论述中经常会交叉使用这两个概念或较多使用其中一个概念, 但他们通常认定“民间信仰”就是一种“民间宗教”,两者为同一所指。例如王铭铭、李亦园、牟钟鉴等学者就是将民间信仰与民间宗教视为同一概念。另一些学者则将“民间信仰”和“民间宗教”进行了明确区分。比如,金泽认为民间信仰和民间宗教都属于宗教,但前者组织结构较为松散。后者则有着比较“坚硬”的组织外壳。如果说民间宗教属于制度化的宗教, 那么民间信仰则属于非制度化的宗教。郑志明也认为民间信仰的制度化程度低于民间宗教,这正是“信仰”和“宗教”两个词语的不同用意之所在。但他也强调民间信仰与民间宗教之间的区别不是绝对的, 因为两者在一定条件下是可以相互强化甚至转化的。还有一类观点是认为“民间信仰”和“民间宗教” 是一种相互包含关系, 其中又可分为两种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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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种是认为民间信仰包含了民间宗教;一种刚好相反,认为是民间宗教包含了民间信仰。前者以叶涛为代表, 他认为只需把民间信仰与儒释道等正统宗教区分开来,正统宗教以外的“民间宗教、秘密教门”可以包括在民间信仰之内。后者以范丽珠为代表,她则认为:传统中国社会在儒、释、道之外存在着第四种宗教,即民间宗教,而“民间宗教应该包括两个方面:一是教派信仰的宗教,如白莲教、一贯道等;一是流传于民间的为普通民众所共同崇信和奉行的宗教戒律、仪式、境界及其多种信仰”。范丽珠这一观点,也恰好契合于西方和台港学界,因为在西方和台港学界,民间宗教已是一大学科领域, 涵摄了内地所称的民间信仰与民间宗教。

尽管如此, 本文还是主张有必要将“民间信仰”和“民间宗教”两个概念进行区分使用。因为对于国内学者而言,“民间宗教” 一词早就有了特定所指, 那就是早在1992年由马西沙和韩秉方撰写的皇皇巨著《中国民间宗教史》①就已不言自明地向学术界宣告了“民间宗教”一词的专门所指,即中国历史上尤其是明清时期存在的具有一定组织形态且拥有系统化经书的那些秘密民间教派组织,例如摩尼教、白莲教、罗教、黄天教、弘阳教等。之所以用“民间”,主要是相对于正统宗教而言,因为这些教派虽然大多杂糅了佛教、道教、儒教以及各种民间信仰、原始巫术, 但又不能归入正统宗教, 因而受到官方大传统文化的贬抑和压制而只能在民众中流行。之所以用“宗教”,因为这类教派组织具有着与正统宗教大致相当的制度化程度,因而与那些缺乏组织体系的民间信仰区别开来。可见, 我们可以把存在于正统宗教之外的那些较具制度形态的宗教称之为“民间宗教”,而用“民间信仰” 指称制度宗教之外的所有那些对超自然力量进行信奉和祭拜的非制度型仪式活动。这样方可让两个概念分别指称不同事物而各归其位,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混乱。

(三)民间信仰与封建迷信

在我国,“封建迷信”与“民间信仰”一向是交织难分,甚至在很长一段时期内,民间信仰被政府定性为“迷信”或“封建迷信”,并成为被打击、被禁止的对象。例如,中共中央1982年发的19号文件中所说“坚决保障一切正常的宗教活动,同时就意味着要坚决打击一切在宗教外衣掩盖下的违法犯罪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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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反革命破坏活动, 以及各种不属于宗教范围的, 危害国家利益和人民生命财产的迷信活动。”而这类迷信活动主要是指“神汉、巫婆及一切以看相、算命、看风水等为业的人员”所从事的“妖言惑众、骗钱害人”及所有“利用迷信骗人”等活动。可见,在我国社会中,“迷信”一直是被当作一个与“宗教”相对的概念在使用,尤其是在中国的官方表述中。那么“民间信仰”到底是不是就等于“迷信”? “封建迷信”是不是一个科学的表述? 本文尝试对此进行一番辨析。首先,本文认为,“迷信”并非一个与“宗教”相对的概念,而毋宁是宗教的一种表现形式而已,是与“正信”相对的。所谓“迷信”之“迷”是分辨不清的意思,“信”是相信或信奉,故“迷信”就是偏离了正统宗教教义的一种信仰方式,与“正信”对立。因此,任何一种宗教(包括民间信仰)均有可能出现迷信的表现形式,迷信并非民间信仰所独有,更不能等同于民间信仰了。当然,我们可以主张开展对民间信仰现象的批判性研究,即研究者可以确立一定的客观标准,对各类民间信仰现象进行正功能与反功能、正信与迷信、宗教与骗术等区分,并对其进行积极建构、促使其有效转化为有益信众、教化人心、服务社会的好信仰。当然,我们对民间信仰进行区分的标准不是教义上的,而主要是外在表象的,则这种区分不是神学上的,而主要是社会学的。如果说,把“迷信”一词独独强加给“民间信仰”是一种不客观、不科学的态度,那么以“封建迷信”作为“民间信仰”的一个标签,早就为学者所诟病: 一是该词组来源上缺乏足够的政策依据,二是该词组内涵上可能引起歧义。还有学者认为民间信仰是我国民俗文化的根本所在, 是本土化的信仰资源,它不仅不是封建迷信,反而是我国的一种文化资本。故本文认为,“民间信仰”是一种学术术语,是学术是一种官方话语,是国家政权建设中所发明的“标签”,带有浓厚的的政治意识形态色彩。因此,两者不应混用。在学术研究中,学者最好采用“民间信仰”而尽量慎用或弃用“封建迷信”这个词语。

二 民间信仰的特点

民间信仰作为民间文化的组成部分,属于非官方的文化,与人为宗教有着本质区别。民间信仰与人为宗教的区别集中表现在“自发”与“人为”这一焦点上。民间信仰是在民众中自发产生的神灵信仰,人为宗教则是人为制造的神灵信仰。由此导致两者在信仰对象、信仰观念、信仰仪式三要素方面的显著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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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将民间信仰与人为宗教进行比较,可以概括出其如下几个方面的特征。

(一)民间性

民间信仰是与上层精英文化相对应的存在,它是自原始社会以来的民众集体创造、集体传承并不断积累的文化事象,不同于人为宗教为特定历史时期的宗教人物所创制。民间信仰作为民间的创造,可以分为几种类型:其一,原始时代的遗存。由原始社会产生并残存于后世的民间信仰,如原始自然崇拜,图腾崇拜,氏族、部落祖先崇拜等的遗存。其二,历代民众创造、累积的民间信仰。如历史人物演化成的神灵崇拜,表达民众世俗生活愿望的神灵崇拜,行业神崇拜等。其三,人为宗教经民众改造、转化而成的民间信仰。如民间的观音崇拜,就是由佛教的观音崇拜演化而来。

在原始时代,应该不存在所谓民间与上层的对应关系,所有的神灵信仰都应该属于民间信仰的范畴。进入文明时代以后,就出现了民间与上层的分化。这样,在古代社会,也就出现了民间信仰与官方宗教礼仪的分化与对应。首先是祭祀对象的分化。一部分祭祀对象被赋予了王权或官方色彩,只能为天子或官方所祭祀,百姓不能参与其间。这是宗法礼制的产物。为了维护统治秩序,宗法礼制规定了不同等级的祭祀对象。《礼记·王制》载:“天子祭天下名山大川,五岳视三公,四渎视诸侯。诸侯祭名山大川之在其地者。”这种制度也就导致了民间与官方在祭祀对象上的分化。其次,在祭祀的目的上的区别。官方的祭祀为的是祈求统治的稳固和社稷的兴旺,祭祀本身甚至是一种王权的象征,如秦汉以降天子举行的封禅大典,就是一种宣告获得王位的政治大典。民间的祭祀则只是为求一己之福祉。再次,在祭祀仪式方面也有很大差异。官方的祀典往往规模宏大,参与者众多,并有严格的程序;而民间的祭祀则多属个人行为,随意性强。当然,民间信仰与古代官方宗教也不是绝然对立的,两者也存在相互融合、相互影响的方面。官方阶层的人物,在官方活动中执行的是官方宗教,在日常生活中则有可能信奉的是民间信仰。官方的许多礼制也是在民间信仰基础上形成的,如天子祭祀名山大川,就是在民间自然崇拜的基础上形成的。傩本是上古民间驱鬼的仪式,周代及其以降,傩成为宫廷祭仪。《礼记·月令》记有周代行傩祭的情况: “命国难,九门磔禳,以毕春气。”傩进入宫廷后,被制度化、程式化,成为一种盛大的祭典,而在民间,仍有原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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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状态的傩在流行。但二者已经有了很大区别。

(二)自发性

民间信仰是在民众中自发产生、自然传承的民俗事象。民间信仰的自发性主要表现为集体性、非文本性。

民间信仰的集体性,是指民间信仰在产生和流传过程中所具有的群体性特征。民间信仰在原始社会孕育产生,进入文明社会后,由历代民众不断传承、发展。从原始的自然崇拜发展到后来社会的祖先崇拜、多神崇拜等,莫不是千万年来民众集体传承创造的结果。迄今为止,没有哪一种民间信仰可以归结为历史上某一个具体人物的创造。当然,民间信仰的产生和传承也不完全排除个人的因素。比如个体的巫觋就在民间信仰的传承发展过程中发挥过重要作用,甚至可以说某些民间信仰的仪式就是某些个体的巫觋所首创,但是,巫觋只是民间信仰传承活动的组织者,他们个人在民间信仰活动领域的某些创造,也只能是民众集体心理和愿望的体现,而且这种创造还需要得到民众的认可方能流行。

民间信仰的集体性,是民间信仰区别于人为宗教的显著特征之一。与民问信仰相反,人为宗教恰恰是个体宗教人物的编造。历史上的某些宗教人物为了达到某种利益方面的目的,便在民间信仰的基础上编造了人为宗教。是否“人为编造”便构成民间信仰与人为宗教的分水岭。正如恩格斯所指出的那样:“事情很清楚,自发的宗教,如黑人对偶像的膜拜或雅利安人共有的原始宗教,在它产生的时候,并没有欺骗的成分,但在以后的发展中,很快地免不了有僧侣的欺诈。至于人为的宗教,虽然充满着虔诚的狂热,但在其创立的时候,便少不了欺骗和伪造历史。”中国的道教就是在民间信仰的基础上经过人为编造而成的。民间信仰的自发性还表现在民间信仰活动内容的非文本性。民间信仰活动的产生和传承都是靠口头与行为,不像人为宗教那样有文字的记录。口传心授或“言传身教”是民间信仰主要的传承方式。

(三)多元性

民间信仰在民间自发产生、口口相传,本不可能形成统一的范式,再加上民间信仰经过不同时代不同地域的传承,也必然发生较大变异,这些便是民间信仰多元性特点形成的根本原因。民间信仰的多元性,主要表现为信仰对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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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泛性、多形象性、多神格性、兼容性、信仰观念的模糊性以及信仰仪式的多样性等方面。民间信仰以原始思维“万物有灵”观念为思想基础,最初的崇拜对象涉天地万物和人类精神所能及的一切领域,几乎无所不包;随着社会的发展,人类对自然的依赖性逐渐减弱,许多自然神淡出民众的信仰活动,只有那些与人们生活密切相关的自然神才被保留了下来,即便是如此,民间信仰涉及的崇拜对象仍然十分广泛。涉及自然界的有天地、日月、星辰、风、雨、雷、电、云、霞、雾、露、霓、虹、水、火、山、石以及动植物等崇拜对象;涉及人类社会的有神话传说人物神、历史人物神、祖先神、生育神、行业神、世俗生活神、巫觋、魂魄等;此外,民间信仰还涉及到一些抽象的符号,如八卦、如意结、变形汉字、数目字等,十分庞杂。崇拜对象的杂乱、广泛,是民间信仰多元性的重要表现,这与人为宗教崇拜对象表现出的系统封闭的特点形成明显的差异。民间信仰的多元性还表现为神灵形象的多样性,即一神往往有多种形象,即多种象征。这主要是人们从不同的角度来理解神灵形象的结果,同时也与民族、地域和时代的差异有关。天神最初的形象是日、月、星辰,日月星辰也可以合起来代表天神。内蒙阴山岩画中狼山天神图,画有大大小小的人面图纹,各人面均有眼、鼻和口,这些人面可能代表日月星辰诸神,合起来象征天神。主宰诸神的天帝神是后来才形成的,天帝是比较抽象的至上神。日神的最初形象是日形图纹。河南庙底沟、郑州大河村等仰韶文化遗址出土的彩陶上,多绘有日形图纹,有写实的,也有抽象的。日神还以鸟为象征,最常见的日神象征物是三足乌。民间信仰的多元性还表现在崇拜对象的多神格性或多神性方面。一神多职的现象在民间信仰中常常出现。如山神,在殷商时代就被认为具有兴云布雨的神性。甲骨文中存在不少向山祈雨水之辞,即是明证。山神主雨的观念为后世所传承。民间信仰直接以现实功利为目的,各类神灵,不管是属于人为宗教,还是属于民间信仰,只要能满足人们现实中的愿望,就能成为人们崇拜的对象。在中国,无论是道教还是佛教的神灵,都有不少转化为民间信仰对象的。无论哪种宗教的神灵,有灵就有人烧香,能够赐福辟邪,就有人叩头。民间信仰对象的这种兼容性特点,也是其多样性特点的体现。在中国,民间信仰的兼容性特点,直接影响了人为宗教,使得儒教、道教和佛教之间也具有了一定的兼容性,这就是人们所常说的三教合一。道教、佛教的庙宇往往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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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一山,和谐并处。道教、佛教的神灵往往同住一室,更有甚者,同一宗教场所往往为道教、佛教所轮番使用。这些在西方宗教界看来不可理喻的现象,在中国则是理所当然,习以为常。这主要是因为在中国,民间信仰在民众中的影响远大于人为宗教,以至于人为宗教的行事要受到民间信仰的影响,要顺应民间的信仰心理和习惯。民间信仰的多元性还表现为信仰形式的多样化方面。信仰形式,既可以是由巫师人物主持的类似于人为宗教的仪式,也可以是寄寓人们信仰观念的生活习俗,甚至可以是纯粹的心理活动。巫师主持的仪式相对来讲比较稳固,有一定的程序,但也不至于像人为宗教那样十分规范。如土家族的“冲傩”,就是一种有相对固定程序的敬神仪式。“冲傩”是土家族巫师受人邀请为人治病、消灾的一种巫术,按巫师行话叫做“打解结”。“冲傩”是小型的傩崇拜仪式,一般只用一夜时间。土家族原“解邪”巫术与 “冲傩”的意义是一致的。土家族的“冲傩”是傩神崇拜与土家族“解邪”巫术相混合的产物。“冲傩”与“解邪”最大的区别在于是否供奉傩神神像。巫师主持的民间信仰仪式的一定的程序性,应该与道教和佛教的影响有着密切关系。道教的仪式本来来自民间,反过来,又对民间产生影响。

民间信仰的多样性还表现为构成成分的多样性上,有的民间信仰是俗信,有的是迷信,有的是迷信与俗信参半的混合体。这种多样性,导致人们对于民间信仰理解上的复杂性,以至于在相当长一段时间内,民间信仰都被当作迷信而遭到禁绝。事实上,认识迷信和俗信的本质及其区别,是我们正确对待民间信仰的前提条件。乌丙安先生认为二者区别显著:迷信“是对事象的因果进行歪曲认识的观念或施行歪曲处理的神秘手段,它具有十分浓重的自发性和盲目性”。“俗信原来在古代民间传承中曾经是原始信仰或迷信的事象,但是随着社会的进步,科学的发达,人们的文化程度的提高,一些迷信事象在传承中逐渐失去了原来的神秘色彩,失却了神秘力量,人们在长期生产与生活的经验中找出了一些合理性。于是把这些事象从迷信的桎梏中解放出来,形成了一种传统凡人的习惯,这些传统习惯无论在行为、口头上或心理上保留下来,直接间接用于生活目的,这便是俗信。”

(四)世俗性

民间信仰的世俗性是与人为宗教相对应的,民间信仰的仪式没有人为宗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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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样严整、系统,除了一部分由民间信仰活动的组织者如巫师之类的人物所举行的信仰活动可以称之为仪式之外,大量的信仰活动主要表现为民众的一般生活习俗。同时,民间信仰注重实际的功利,注重一时一地的一己利益,不像人为宗教那样注重虚幻的理想和来世的幸福。相当大一部分民间信仰的活动都是与日常生活水乳般融合在一起的。灶神信仰活动主要表现为灶王节习俗。农历的十二月二十三为灶王节,俗称小年。这一天家家户户都要祭灶,揭下灶台上旧的灶王神像焚化,换上新的灶王神像,点燃香烛,摆上麦芽制成的糖果等作为供品。吃麦芽糖是这一天重要的民俗活动。传说在这一天灶神要升天朝见玉皇大帝,禀奏人间善恶之事。人们都希望他“上天言好事,下界保平安”。人们在这一天与灶王共食又甜又粘口的麦芽糖,是希望灶王爷嘴甜,上天专说好话;或者是希望用麦芽糖粘住灶王爷的嘴,不让他说话,以免他不慎说出于全家不利的话。其实,灶王节处于冬季中最为寒冷的日子,吃麦芽糖,也能起到驱寒的作用。灶王节的祭祀仪式十分随意、简单,灶神信仰主要是通过饮食习俗食麦芽糖来表现的。又如龙神信仰,在民间表现为多个节日习俗,农历二月二龙抬头节、五月五端午节、六月六晒龙袍、正月十五元宵节等都是中国民众的龙信仰的载体。龙神信仰通过节日习俗都已表现。以二月二龙抬头节为例。二月二总是靠近惊蛰。惊蛰的意思是冬季蛰伏的动物被春雷惊醒,这也是春回大地、万物生长、春耕开始急需雨水的季节。人们相信,兴云布雨的龙神也正从冬眠的状态复苏、抬起头来,行使神职,以保人间风调雨顺。为了帮助龙顺利抬头复苏,人们在二月二这一天要举行各种仪式,迎接龙的回归。

民间信仰的世俗性还表现在其功利性和实用性上。人们祭祀神灵,多是为了眼前的实际利益,一般百姓很少有为不着边际的目标比如求来世的福分、仙界的快乐等去进行祭祀活动的。在农事活动中,有所谓春祈、秋报。春天农耕生产开始在即,为求得一年好收成,要举行祭祀神灵的活动,比如祭祀社神或稷神。到了秋天,农业获得丰收,要回报神灵,又要举行祭祀,谓之秋报。这种祭祀是密切配合一年的农事活动而举行的,时效性很强。民间信仰的世俗性还往往表现为人们对神灵急功近利的态度,民间所谓“平时不烧香,临时抱佛脚”的俗语正是这种态度的生动写照。日常生活中,人们拜神祭神,多是为了某种具体的愿望或是因为家中遭遇某种灾厄,由此而祈求神灵。人们一方面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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祀祈祷,一方面许下承诺,一旦得到神灵帮助,满足了祈求者的心愿或解除了灾厄,便会酬谢神灵。如果日后灵验,人们还会酬神。这种一前一后的祭祀活动,分别称之为 “请愿”、“还愿”。人际交往中投桃报李的利益关系在民间信仰中得到了充分体现。

第二章 当前民间信仰现状与趋势

新时期新阶段,随着社会转型和人们思想观念的转变,随着城市化带来的人口流动和新农村建设的推广展开,随着经济发展科学技术的宣传普及,民间信仰的生存环境发生了巨大变化,其自身也开始出现了新的变化、面临着新的挑战。对于民间信仰而言,其自身需要面对挑战、不断进行自我调整,以适应社会的发展和时代的进步;对相关的学术研究而言,也要看到民间信仰方面的一系列变迁乃至转型,以便更好地把握民间信仰的时代内涵和发展规律;对于政府管理部门而言,这种变化也为进一步加强规范引导、更好地履行公共管理职责做好民间信仰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

一 当前民间信仰的发展现状

改革开放以来,各地民间信仰均有不同程度的恢复发展,这是学界的共识。对民间信仰恢复甚至复兴的原因,学界也多有探讨。这里想提出的问题是,改革开放以来民间信仰的恢复到了什么程度、以什么样的面貌出现以及发生了哪些变化。毋庸质疑,改革开放以来恢复发展的民间信仰,其外部环境已不同于以往,其内部结构和整体功能也不同于以往,而且还会随着社会转型继续发生变化。

因此,对改革开放以来民间信仰的“复兴”,不能简单地看作是民间信仰遗存的复原和重现。看待今天的民间信仰,不仅不能忽视而且要更加重视其自身在新的社会历史条件下所发生的调整和转变。结合近年来在湖南、福建、浙江等地调研了解的情况,这里选择几个主要层面进行描述。需要说明的是,这几个层面只是比较有代表性的一些方面,并非当前民间信仰的全部。

(一)活动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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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统上,民间信仰活动既有群体性的法会、庙会、游神等形式,也有个体性的烧香、祈祷、抽签、占卜等活动。群众性活动多在神灵的诞辰日、成道日以及一些传统民俗节日期间开展,相对比较封闭和神秘。近年来,民间信仰原有的封闭性逐步被打开、神秘性逐步被消蚀,在延续传统的活动特点和活动内容的同时,活动方式出现了一些比较明显的变化,主要体现在民间信仰活动与其它经济文化活动的交织和结合上。有的地方出现了以节庆活动为主、以民间信仰活动为载体的大型活动,有的地方将民间信仰活动与集贸市场、文化交流、旅游观光等结合起来,给民间信仰赋予了现代色彩。值得注意的是,有些地方一些较大规模的民间信仰活动场所已经开始积极服务社会,开展公益慈善事业,其所筹措到的资金除用于开展活动、修缮庙宇外,还积极参与公益事业,在修桥铺路、扶贫济弱等方面开展了积极有益的工作。

(二)经济收支

民间信仰场所的建筑、维修、神像雕塑、节庆活动等经费开支,主要来源于民间捐助。此外,香烛灯油销售及功德箱等也是民间信仰庙宇日常收入的重要部分。东南沿海地区一些场所中,海外侨胞及港澳台同胞的捐助也是庙宇收入的一大来源。不同规模的庙宇收入相差甚远。总体来看,目前民间信仰活动场所的经费管理比较原始和粗放,普遍存在管理不透明、不规范等问题。但些规模较大的民间活动场所已经开始了财务公开、民主管理的探索。所需资金通过推选产生的筹资工作组,以公益事业方式操办,捐资自愿,不搞摊派;收支公开透明,或刻石纪念,或张榜公布。场所日常收支经由多人过目、记账、结算,很少出现侵占集体资金的问题。

(三)存在问题

当前,随着民间信仰庙宇的复建,民间信仰活动日趋活跃,特别是在一些重要节日,信众开展大规模的“乞火”、迎神等活动,由于参加人数众多,存在消防、交通等安全隐患;少数宫庙还搞跳神降仙、驱鬼治病等愚昧迷信活动。在管理上,目前民间信仰的自我管理和政府管理都比较薄弱,普遍存在管理制度不健全、管理人员不固定、管理方式不到位等问题。此外,相当大部分的民间信仰庙宇都存在产权、管理权归属不明晰的问题,也容易引发矛盾;一些地方乱建滥建民间信仰庙宇,为当地的土地管理、村镇规划等带来了复杂的问题。为此,必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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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一步加强对民间信仰的管理和规范,不论是场所自身的内部管理还是政府有关部门的协调管理,都需要进一步建立健全体制机制、完善法律法规。

二 当前民间信仰的发展趋势

当前经济体制深刻变革,社会结构深刻变动,利益格局深刻调整,思想观念发生深刻变化,人们思想活动的独立性、选择性、多变性、差异性明显增强。加上农村城镇化进程加剧、农民流动性增强、农村社会进一步开放性等因素影响,民间信仰也呈现出一些新的特点和趋势。

(一)呈现出更加世俗化、民俗化倾向。

民间信仰本身就是一种兼具民俗性和宗教性的活动。现代社会,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群众物质、精神文化生活的丰富,民间信仰的民俗性层面越来越得到张扬,而宗教性层面呈现出越来越萎缩的趋势。其宗教性层面在某种程度上越来越呈现出私人化倾向,内化为民众内心的一种精神诉求;其集体活动则越来越多地与民俗文化和节庆活动融为一体,表现出更强的民俗性。一部分民间信仰甚至已经实现了功能转换,成为极具韵味的民俗文化现象。

(二)更加积极地参与地方经济社会发展。

民间信仰活动都有经济行为的参与。在传统社会,民间信仰活动的经济行为大多为自发性、习惯性行为。当前,民间信仰越来越主动地融入或被动卷入市场经济潮流。一方面,民间信仰有广泛的群众基础,伴随大量的消费行为,为商业活动提供了市场。一些民间信仰也乐于借助大型的庆典、庙会等活动吸引民众、增加收入,因而积极主动参与经济文化交流活动。另一方面,民间信仰有悠久的历史传统和丰富的文化内涵,满足了旅游消费求新求异的需求,为地方发展旅游经济提供了资源,一些地方政府也乐于开发旅游资源带动地方经济发展。目前,相当一部分民间信仰被当作“文化遗产”恢复,其中既有保护文化遗产的方面,也不能排除经济利益动因。当前,文化与经济“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模式相当普遍,民间信仰作为地方文化交流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也越来越多地参与到经济社会发展之中。

(三)管理上开始规范化、制度化。

目前,国家层面已明确国家宗教事务局为民间信仰工作主管部门,各地也正积极开展试点管理工作,力争推进民间信仰管理向规范化、科学化和制度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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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向发展。部分地方政府对民间信仰的管理已经走在前面。如福建省民宗厅早在1992年就开始在部分地市开展健全管理组织、完善规章制度、加强教育与引导等分类管理的试点工作。总体来看,近年来政府有关部门对民间信仰事务的规范管理、依法管理工作正在逐步加强。以湖南省为例,该省于2002年下发《关于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宗教工作的决定>的实施意见》,明确提出要“逐步把民间信仰纳入宗教工作部门的依法管理范围。”

第三章 民间信仰对民众日常生活的影响

当前,民间信仰所处的社会环境、所拥有的信众以及开展的活动等都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作为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多元文化的一种表现形式,特别是经过建国以来的改造和清理,民间信仰中一些落后的、糟粕的、与现当代社会发展不适应的因素已经被过滤,现实中大多数民间信仰场所和活动都遵守法律法规,与地方社会相协调、相适应。但另一方面,民间信仰中依然存在一些与现代社会发展不相适应的地方,其自身发展及政府管理中存在的一些突出问题也不容回避和忽视。尤其是当前社会转型加剧,经济社会发展的不确定、不稳定因素都在增加,对政府更好地履行社会公共事务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此民间信仰的研究和管理工作还有很多问题需要解决,需要多方面的共同努力。改革开放以来的民间信仰庙宇,也已逐渐超出了宗教活动场所的职能定位。随着新农村建设和和谐社会建设事业的不断推进,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精神文化生活的不断变化,一些民间信仰活动及其场所的职能也在不断拓展。一是成为宣传时事、宣讲政策的平台。在很多地方,民间信仰活动场所自然而然地成了村民们茶余饭后休闲聚会的地方,地方有关部门顺势而为,将其作为宣传时事要闻、方针政策的阵地,悬挂横幅标语、开辟宣传栏,有的地方还把农贸信息、农技讲授等活动也放到了这里。二是成为弘扬优秀传统文化的场所。有相当一部分民间信仰场所是以乡贤大德、名人志士等历史人物立庙的,其故事都是非常生动的传统文化教材。近年来,在有关部门的指导下,一些地方民间信仰活动场所纷纷搜集题材、整理资料,编印成册,广为散发;有的还编成戏剧就地演出。这些活动既弘扬了优秀传统文化,又丰富了民众精神文化生活,还对道德素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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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风民俗等起到了潜移默化的作用。三是承担基层民众文娱场所的功能。农村文娱设施相对缺乏,一些有条件的庙宇就购置图书、音响、棋牌等文娱设施,开辟喜闻乐见的文化娱乐项目,为丰富基层民众的精神文化生活发挥了积极作用。四是特殊的农贸市场功能。每逢大型活动,民间信仰活动都会成为民众日常百货、农副产品等交易的重要平台,一些交通便利条件充裕的地方甚至形成了定期农贸市场,成为地方经贸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

民间信仰既是一种信仰,也是一种习俗和习惯,它根植于普通民众的内心深处,有强大的传统文化惯性,可谓“百姓日用而不知,如水之于鱼”;民间信仰在其发展过程中,延续了我国传统文化中“祖有功,崇有德”的伦理道德精神,对普通信众产生了较强的道德引导和教化作用。但客观而言,民间信仰并未影响民众生活的全部,中国民众对待民间信仰的态度具有明显的功利性,很大程度上只是因需而信、有求而拜。历史上民间信仰的社会影响作用因为传统农业社会的封闭性和落后性而得到彰显,但它绝不是民众精神生活的全部。在民间信仰之外,普通民众更关心关注实实在在的日常生活,还有其他丰富多样的利益和精神文化追求。在现代社会,随着社会转型和经济发展,民众精神文化生活日益丰富,虽然有些地方民间信仰有所恢复和发展,但也有部分地区民间信仰的社会影响也在进一步退缩,或者淡化或转型。总体上,我们不能以传统的眼光看待和分析当前民间信仰的社会影响,而要加强调查研究,做出客观合理的分析解释,尤其要避免泛泛而谈、简单夸大。

民间信仰在多大程度上影响甚至主宰了普通民众的精神生活、其中所包含的传统文化因素究竟有多少、民间信仰是否代表并保存了底层文化的全部,需要根据时代的发展做出合理的分析和解释。客观而言,作为普通民众精神文化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民间信仰无疑保留和携带了很多文化因素,但也包含许多文化糟粕和落后成分,如果仅对其文化传承功能过分夸大,就难免失于偏颇。当前探讨民间信仰的文化内涵和文化功能,更应注重民间信仰中积极有益于当代社会,有利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内涵。换句话说,不能简单一概而论地肯定民间信仰的历史文化功能,而是要更加注重对某些具体因素的挖掘和弘扬。

第四章 对待民间信仰的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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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新时期的民间信仰管理工作重在规范引导。

民间信仰不同于制度化宗教,信仰对象多元复杂、地域特征明显,地区之间、内部个体之间的差异性相对较大。相对于传统宗教,民间信仰的规范性较弱,不确定性更为突出。同时,因为其自身的分散性等特点,其在社会的变革中相对缺乏组织化、体系化的应对机制,其自我调整适应的能力有限。因此,要更加重视对它的规范引导,在尊重其客观存在的基础上加强依法管理,使民间信仰成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和谐因素。在具体工作中,要注意区别对待、分类引导,实行依法管理与积极引导并重。要建立健全管理体制机制,明确活动管理的目标和原则,帮助场所建章立制,强化制度管理和规范管理,使其沿着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发展方向与时俱进。此外,民间信仰主要在基层和乡村,也可以积极尝试社会化管理,将其纳入基层社会管理的整体规划之中。

二 民间信仰要积极顺应社会发展和时代进步的要求。

民间信仰与民众生活息息相关,也必然随着民众生活的变迁和社会的发展而不断变化。对民间信仰自身而言,必须理顺与社会发展的关系,使其吸收现代元素,重塑民间信仰系统的形象,使其具备引人健康的内容和新鲜活泼的形式。政府有关部门也要把握好宣传主旋律和保持文化多样性的关系,正确对待继承和扬弃的关系,取其精华,去其糟粕,坚决排除迷信活动、邪教组织等的干扰。总弘扬民间信仰中的积极因素,引导民间信仰适应社会、服务社会,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作贡献,要鼓励少数富裕宫庙回报社会,多办善事好事,积极开展社会公益事业;要引导民间信仰活动场所开展积极向上的文化活动,推动农村文化事业发展,丰富群众精神文化生活。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推进, 村庄都市化促进了传统社区的变迁。城市改造和拆迁中对于庙宇的处理有3 种办法:一是就地消灭,二是异地重建,三是原地保留。由于民众坚守自己的传统信仰,就地消灭的庙宇并不多,原地保留的也较少,大都是异地重建。农村地区建筑管制较少, 重建村庙没有受到较多的干涉, 而在市区是不准私自建庙的,“因为在政府有关部门看来, 在城市里建庙宇是与建设现代文明城市相违背的, 政府有带头搞封建迷信的嫌疑”。但村民们也有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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己的办法,“明修栈道, 暗渡陈仓”,打着修建老人协会会馆的名义将庙宇建到新住宅区里。“老人协会是基层政府承认的民间老人福利互助组织, 打着修建老人协会会馆的名义重建村庙受到的干涉极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村落中的精英分子总能找出理由来进行自己的信仰活动。”⑥因而,大多数的庙宇也随着村民搬进城市楼群之中。重建庙宇或保护庙宇不被拆除, 打文物牌是最好的借口。“很多普通的村庙都在庙内树碑立传,表明自己的历史传统和文物价值, 其目的就是表明村庙存在的合法性。”农村中的庙宇大多是传统农村社区中的典型建筑, 的确有不少的农村庙宇历史悠久,具有一定的文物价值。因而,有很多乡村庙宇被列为县市级文物保护单位, 省级文物保护单位也不少,甚至还有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此外,打发展旅游牌也是近年来常用的有效对策, 不少大型的民间村庙就是借着“修复古迹,发展旅游事业”的名义进行重建的, 许多地方在开发旅游景点时也总是想到建庙,以庙来挣香火与门票钱。香火旺盛的庙常成为地方政府的摇钱树。村庙与社区居民的朴素联系开始淡化,变得越来越商业化。

三 贴近主流话语,寻求民间信仰活动开展的合法性

民间信仰的合法性难以定位,成为游走在娱乐、迷信和宗教边缘的一种社会存在形态。“村民为了庆祝丰收,祈求来年风调雨顺,便集资搞一些娱乐活动,如聚餐、斋醮、酬神演戏、游神巡境等,还要到山上的庙里烧香求神。这些活动是村民自愿,政府也不便管理。”通常,村庙管委会成员也总是能想出很多办法应付相关部门的种种限制。浙江青田是著名的侨乡,据当地基层干部反映,从海外回乡的侨胞对于建祠堂、修村庙之事格外热心,几乎是有求必应,或多或少都要表示一点。由于华侨较多,得到的捐助多,村庙也修复得漂亮。华侨对于民间信仰的热心,无疑为其发展赢得了更为宽松的社会政策环境, 在其复兴过程是起着重要的激发作用。浙江青田阜山镇有一万名多华侨分布在世界70 多个国家,走出国门的华侨比当地居民还多,那里有个清真禅寺香火旺盛,寺中24 对千斤巨烛多是华侨捐助,每对都可点一年,长年不熄,据说世界第一。事实表明,民间信仰的传统活动一旦被恢复,势必成为一种民间文化制度而坚持下去。在沿海地区的一些乡村,信众们组织动员能力相当强,只要他们这一方有理由, 他们就敢于不遵守基层政府的禁令。仅管地方政府会同公安等部门曾严厉查禁乡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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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神巡境活动, 但结果常常导致基层政府及相关部门与乡村群众的对立与紧张, 部分地区还酿成群体性事件,最后基层政府与村民达成妥协,只要游神队伍不出治安问题,基层政府不会干预。

四 依附法定宗教,寻求政府认可

民间信仰具有宗教性质是确定无疑的, 官方给它一个“民间信仰”的称谓,造成很多人对它的误解,因不是国家法定的五大宗教之一, 其合法性也受到影响。社会上一些人将民间信仰视为一种“低级信仰”,认为其“愚昧落后”,甚至是“封建迷信”,对其管理与约束很多,既有来自地方的基层政府,更有来自宗教局、统战部、文明办、公安部门等。民间信仰在当今社会的尴尬境地,一直使信众特别是村庙管理者感到为难。如何走出被挤压的状态,是众多村庙管理者想做的事。

根据《宗教活动场所管理条例》,设立宗教活动场所,必须进行登记,登记办法按1994 年4 月国务院宗教事务局发布的《宗教活动场所登记办法》办理。但大多数乡村庙宇不满足登记条件,能登记管理的只是一些在社会上影响较大,且有专职“司神”做住持的庙宇。为了成为合法的宗教活动场所,众多小型农村庙宇主动要求登记。由于民间信仰在仪式活动中大量聘请道士作为仪式的主持者及人神之间沟通的中介者,以及民众对佛的虔诚与尊崇,因此,在考虑以何种宗教形式向政府主管部门登记时,道教、佛教成为民间信仰依附的选择。

结语

综上, 我们可以看到现实社会生活为民间信仰的存在和发展提供了充裕的空间,民间信仰也表现出了极强的社会适应性。这无疑给新农村乡风文明建设提出了新的挑战。对于社会主义时期将长期存在的民间信仰,即要看到其消极性,又要正视其存在的合理性。我们不能因为其消极因素的存在而企图运用国家力量彻底将其在现实土壤中拔除, 历史实践已经证明这种做法是难以奏效的;当然,更不能因其存在的合理性而放任自流。在现代社会中,我们对待传统文化的态度是取其精华去其糟粕, 这对民间信仰也同样适用。在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伟大进程中, 应当主动吸收民间信仰中那些与现代乡村社会人文精神和伦理价值相一致的观念和行为规范,抛弃那些与现代科技、现代法制和现代道德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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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念相抵触的东西, 对它进行积极正确的引导和管理,使之更好地与社会主义相适应,从而促进农村社会物质文明、政治文明与精神文明的和谐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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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 谢

又是一年毕业季,又是一度收获时!回首往日光阴,奋斗的艰辛,收获的喜悦,历历在目,点缀着夏花般绚烂的青春岁月!

衷心感谢指导论文写作的高懿德老师。从论文选题、构思、修改到定稿,是侯老师给与了精心的指导;在最迷茫、最困惑的时候,是侯老师帮助我理清思路,提出宝贵意见。老师,学识渊博,治学严谨,平易近人,是良师益友。感谢老师,让我在大学的最后时刻如沐春风,倍感温暖。

衷心感谢人文学院的领导、老师们,渊博的学识、严谨的治学态度、诲人不倦的教风令我终生难忘,感谢学院四年来的辛勤培育。

衷心感谢与我朝夕相处的同学和朋友们,我们在一起的欢声笑语,一起度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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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奋斗时光,是我一生的宝贵财富。

最后,衷心感谢我的家人,感谢家人的理解和支持!

青岛的六月,是个美丽的季节,空气中荡涤着青春的微笑,阳光中充盈着收获的喜悦。我们歌颂青春的年华,那将会是沉淀在人生旅途中最美的一抹红!

感谢我的青春!

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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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彩云

年6月1日

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ydev.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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