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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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操作规程(试行)

第一部分 总 则

一、安全生产总则(试行)

1、我公司所有职工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树立“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的思想意识;认识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文明生产、劳动保护政策、法令和规定。严格遵守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不违章作业,并随时制止他人违章作业。

2、所有新职工、实习生、代培、临时参加劳动以及变换工种的人员,必须参加公司三级安全教育学习培训及考试,考试不合格者,严禁参加生产或单独操作。从事特殊工种的职工均应参加专业培训及考试,成绩合格者方能凭证操作。 3、“谁发现问题,谁就有权停下生产”。凡发现不符合安全生产要求的,有严重危险的厂房、设备,职工有权立即向本单位领导报告,遇有严重危及生命安全情况的,职工有权立即停止生产操作,并及时报告领导处理。

4、工作前,必须按规定穿戴好防护用品,女工必须把发辫放入帽内;脆性材料切屑和刀磨刃具,必须戴好防护眼镜;检查设备和工作场地,排除故障和隐患;保证安全防护、信号保险装置齐全,灵敏可靠;不准穿拖鞋、赤脚、赤膊、敞衣、围巾工作;上班前不准饮酒。 5、工作中,应集中精力,坚守工作岗位,不准擅自把自己工作交给他人;不准睡觉和做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情;凡运转设备,不准跨越,传递物体和触及危险部位,不得用手拉;不准站在砂轮正前方进行磨削和嘴吹铁屑。调整检查设备需要拆卸防护罩时,要先停电关车,不准无罩开车。中途停电,应切断电源。

6、搞好文明生产,保持办公室、厂房、库房、通道等整齐清洁和畅通无阻。 7、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未下班前清理场地,切断停产设备电源。

8、操作工必须熟悉其设备性能、工艺要求和设备操作规程;开动本工种以外设备时,须经有关领导批准后方可操作;二人以上共同工作时,必须有主有从,互相协调。

9、在矿山内职工要遵守交通法规,注意各种警示牌,严禁非驾驶人员使用各种机动车辆,严禁从行驶机动车辆中爬上、跳下及站在脚踏板上。

10、各种安全防护装置、照明、信号、监测仪表、警示标记、防雷装置等,不准随意拆除。 11、高空作业必须扎好安全带,戴好安全帽,不准穿硬底鞋。严禁投掷工具、材料等物件,严禁任何人攀登吊运中的物件及在吊钩下面通过和停留。

12、检查、修理机械设备、电气设备时,必须挂停电警示牌或设专人监护,停电牌必须谁挂谁取,非工作人员严禁合闸,开关在合闸前要细心检查,确认无人检修时方准合闸。

13、一切电气、机械设备的金属外壳必须有可靠的接地或重复接地安全措施。非电气人员不准装修电气设备和线路。使用手持电动工具必须绝缘可靠,有良好的接地和接零措施。局部照明电压不得超过24伏。容器内和危险潮湿地点不得超过12伏。

14、对易燃、易爆、剧毒、放射和腐蚀等危险场所,严禁吸烟和明火作业。

15、变、配电室、氧气瓶及压风机房、油库及危险品库等要害部门,非岗位人员未经批准严禁入内,并严格执行有关规章制度。

16、各种消防器材、工具应按消防规范设置齐全,不准随便动用。安放地点周围不准对方其他物品。

17、非岗位人员不准自行开关设备电闸、按钮、水、气、风、油等开关、闸门。氧气瓶等必须标记清楚,戴好瓶帽,运输和使用过程中要轻放、轻运,不准冲撞,严格按照气瓶使用管理规程进行管理。

18、发生重大事故或恶性未遂事故时,要及时抢救,保护现场,并立即报告领导和上级领导

及有关部门,未经有关人员或部门勘定不得破坏现场。

19、各级领导、各施工单位、各工种操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施工单位和班组坚持过好星期一安全活动日。认真开展安全生产标准班组活动。认真参加安全大检查,执行安全检查表。

20、凡本制度未尽部分,按国家有关安全规定条例执行。 21、本制度解释权属公司股东会。

22、各施工单位、项目部必须严格参照本则执行。 23、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二、下井安全须知

1、参观人员必须进行安全教育,否则不准下井。新工人、实习人员下井前必须进行三级安全技术教育,工作中要有专人带领。熟悉安全技术操作知识后,方准独立进行操作。

2、进入无照明区,栏杆阻挡地区必须自带照明工具;到溜井口作业或检查,必须经所在单位领导批准。

3、下井前不准喝酒,须戴安全帽和穿好劳动保护品,在井下不得打闹。 4、凡有精神病、传染病、眼病或聋哑的人不准下井。

5、行走要时刻注意车辆来往和安全标志。禁止触摸机电设备及电线。如遇突然停电,不准随便乱走,要有组织地撤离作业区,到安全地点。 6、不准用明火取暖照明。

7、禁止一个人在偏僻地点干危险性较大的工作。

8、进入作业地点前,必须清楚所在地点是否有爆破、炮烟和陷落,冒顶片帮,确认无危险时方准进入。

9、坑内放炮时,必须听从警戒人员的指挥,躲到安全地点,不准随便乱跑。 10、禁止在炮烟大的地区通过和逗留。

11、未经领导同意,禁止擅自进入老洞、废巷、采空区,及暂不用巷道和回风巷等地方。 12、任何人不准向溜井、斜井、天井内投扔物品。 13、走过风门后,必须立即关严,以免影响通风。 14、工作地点必须保证有充足的照明。

15、带长物进坑,不得影响车辆通行和碰触电。 16、携带尖、锐工具一律放在背包内。

17、在特殊情况下,如支柱发生剧烈的断裂声和顶板不断甩喳,要立即停止作业,采取适当措施。

18、走到工作面溜子口或装车台正在装车时,必须呼喊,与上边人员联系好方可通过。 19、未经批准,不得进入要害工作场所。

第二部分 采矿、掘进工程岗位安全生产技术操作规程 一、凿岩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凿岩工必须经专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2、进入工作面后首先检查处理好顶、邦浮石,清理好路面的碎石后,方可工作。 3、凿岩前要看准中心线,用油漆布置好周边眼,禁止超挖。 4、风、水绳要沿巷道一边拖放,防止踩上后跌倒。

5、工作面有瞎炮时禁止打眼,禁止打残眼和在岩石的裂缝中打眼。 6、工作面照明要良好,钎子要配套,不得以长钎开门,以免断杆伤人。

7、扶钎时禁止带手套,开门时凿岩机先慢转,使钎头不滑和确认无大块脱落时再正常凿岩。 8、正常凿岩时,凿岩工要站在气腿的一侧,禁止骑跨气腿子。任何人不得站在凿岩机前面或在钎杆下面通过。

9、发现受凿岩震动后,顶部掉碴要立即停止凿岩,查明情况,经处理安全后,方可继续工作。

10、发现炮眼大量涌水时,不得拔出钎杆,并报告领导,及时处理。 11、凿岩时,经常检查风头螺丝,保证其不脱落伤人。 12、吹炮眼时,要防止碎碴迷眼和伤人。

13、天井凿岩时,进入工作面前,要先用压气吹工作面,用清水洗顶、邦,进工作面发现辣眼、刺鼻或头昏感觉,要立即撤离,严防炮烟中毒。

作前要详细检查站板和各层板台是否牢固。工作板台必须用双层木料。 15、橇顶时选好站位,既要防止浮石脱落伤人,又要防止砸板台堕落。

16、超过五米以上的天井,必须打板台眼,其深度不少于三十公分,保证插入钎杆后上仰十度以上。

岩机运上运下天井,必须用麻绳提放,禁止人工搬上搬下。

18、开门时操作者要选好站位,防止顶板松石脱落和操作把升降伤人。 19、换钎时,要抓牢钎杆,防止钎杆脱落伤人。

20、要进入正在掘进的天井,要先征求井上工作人员同意,并停止工作后方准进入。 21、不同型号的凿岩机应按其特点和有关安全操作管理执行。 二、爆破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只准爆破工持爆破证从事爆破作业,任何地点不准单人从事爆破作业。

2、爆破工必须在爆破前准备好一切用具。如:加工药包用竹签,掏眼用炮棍、剪刀、胶布或扎带包。按工作面需要领取爆破材料和炮泥。

3、保证工作面有充足照明,每个人必须带有备用电筒。 4、装药前要认真检查炮眼,清除眼内泥水碎石和杂物。

5、除二次爆破外,其他爆破一律在工作面附近安全地点加工起爆药包,雷管插入药包前,要先用手揉松药包,再用竹签在药包端部中心扎筒,雷管插入后要与药包固定牢。 6、装药开始,必须停止工作面其他作业。 7、只准用木、竹炮棍装药,用铜炮棒挖掏孔。

8、起爆药包不准装在最后,起爆药包加入后不准用力捣固。导爆管、导爆线必须放在孔壁一侧,严防损坏。

9、装药后必须保证堵塞质量。

10、点炮前要放好警戒,通知距爆破地点十五米(中深孔和超过20公斤的敷炮为二十米)以内的所有人员,爆破冲击波及炮烟和爆破石危害范围内的所有人员撤离危险区,并在危险区边缘的所有路口放警戒。警戒信号分预备信号、点炮信号和解除信号。要对工作面设备、工具采取可靠防护措施。 11、必须采取一次集中点火。

12、最后一炮响后十五分钟,工作面无炮烟后要进到工作面检查爆破效果,发现瞎炮要立即处理,不准交班。 炮处理方法:

(1)、只有眼底留有残药时,可以将药卷掏出或用水清洗。 (2)、只有炸药拒爆时,可以用水清洗或重新装入起爆药包。

(3)、当雷管和炸药全部拒爆时,可掏出炮泥,见炸药后再装入起爆药包,或在距原炮眼30公分以外打平行眼爆破,禁止从瞎炮中掏出起爆药包。 14、第一次扩炮后,要等十五分钟以后方准重新装药。

15、导火线使用。必须保证点火后有足够的时间撤离安全地点,但最少不得少于1。2米,点爆线用导火线其长度不得超过本炮的起爆线长度的三分之一,点爆线一经燃尽,监爆人员

马上撤离到安全地点。

16、爆破工应严格遵守各项管理制度,火工材料不得转借、转卖,赠送给他人,剩余材料必须退回仓库。

17、注意几项规定:

(1)、大爆破装药开始后,距离爆破地点五十米内不准放炮。 (2)、距离炸药库五十米内不准放炮。

(3)、露天夜晚不准放炮,井下顶板和通道不安全或交通堵塞时不能放炮。 (4)、进入溜井内或在悬顶的下面放炮,要经生产部门领导批准。 三、支护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架棚子、做卡梁、搭台板必须用好木料,凡腐朽、有蛀孔,损坏的木料不准使用。 2、利用天井运输木料时,要用绳子绑牢,事先与上下联系好,下方不得有人。 3、作业前要对工作面详细检查,确认无问题后再作业。 4、上天井作业必须二人,带好安全绳,所有工具放入背包。

5、架设人行梯子,上部扶手必须高于台板六十公分,上下人行口要错开,卡梁、台板要牢固。

6、在平巷架棚子时,立柱窝子必须挖到硬底版,上下横梁时由一人指挥,统一行动,用顺肩抬起。

7、密闭天井或漏斗,必须先清理浮碴,封闭被矿卡住的漏斗、天井时,必须先用空炮震动,确认无问题后再作业。

8、每次工作完后,要把木料、钉子等清理干净,旧木料上的钉子要起出,堆放在指定地点,禁止倒入溜井内。

四、电耙工安全操作规程

1、电耙和耙斗的距离不得小于三米,溜井与电耙的距离不得小于八米。 2、电耙在运行中,耙边上不准有人。

3、查看溜井要戴好安全带,砸撬矿石时要停止耙矿。 4、经常保持溜井周围的清洁、无大块岩矿。

5、去工作面时要检查梯子是否牢固,搬运机件一定要绑扎牢,上下联系好。 6、工作地点要有良好的通风和照明条件。 7、经常检查润滑情况是否良好。

8、电耙要专人操作,非电耙工不准摆弄。 五、装矿、放矿工安全操作规程

1、工作前要认真检查漏斗内贮矿量和矿石含水情况,并针对具体情况采取相应的对策。 2、放漏斗时,人员必须站在撬棍外侧。

3、上下操作台手要扶牢,脚要站稳,发现操作台、漏斗咀有损坏要停止放矿,修好后再继续工作。

矿时,禁止人员通过漏斗。

5、未经生产部经理批准,不得将漏斗内矿石放空。

6、漏斗放完后,闸板要上好,并让矿石充满漏斗咀,防止跑矿或冲坏漏斗咀。 7、当班工作完了,要对现场进行清理,清碴时人员不得站在漏斗下面。 六、把钩信号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把钩信号工必须经过专门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2、把钩信号工上岗前必须按规定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佩带矿灯。

3、上岗后必须详细检查挡车设施、连接装置、提升钢丝绳25米以内的质量、信号设施道岔及其他设备设施是否完好齐全、灵敏可靠或符合标准,若不符全提升要求严禁提升。

4、详细检查岗位范围内有无影响安全提升的隐患,有无其他人员在提升区段工作,确认无误后方可提升。

5、认真检查车辆装载和组列情况,必须符合作业规程要求。

6、运送超长、超宽、超高、超重以特殊物料,必须制定安全提升措施。 7、严格执行“行车不行人”制度。

8、挡车设施必须处于常闭状态,在上部平车场严禁有余绳开车。 9、严禁用代替品代替联接装置。

10、严禁用矿车运送人员,严禁扒、蹬、跳车。 11、严禁他人代替摘挂钩或发送信号。

12、提升时严禁非把钩信号工进入车场,已进入提升区段的要躲入安全地带。 13、严禁用空钩头拖拉钢轨等物料。 14、下山掘进,上提车辆正常使用尾绳。 15、操作顺序:

运行前:联环→挂钩头→挂保险绳→发出开车信号。 停车后:摘保险绳→摘钩头→摘环节。

16、车辆停稳掩牢后方可摘挂钩,严禁车未停稳就摘挂钩。

17、每次挂钩完毕后,必须首先对列车组列、装载、联接装置、保险绳进行详细检查,确认无误后可发开车信号,开车后要目送车辆运行,并正常使用挡车设施,发现异常及时发紧急停车信号。

18、摘挂钩时,严禁站在轨道心严禁头部和身体伸入两车间操作;在单道操作时,若双道之间间隙过小,则应将空车道车辆推出摘挂钩位置,再进行摘挂钩。摘挂钩完毕需越过串车时,严禁从两车之间越过。 19、发送信号时:

(1)应站在信号硐室内或安全地点,手按信号发送器,目视车辆,提升过程中,应进行信号硐室。

(2)“一响”为正常停车信号;“二响”为上提信号;“三响”为下松信号;并规定好其他联系信号且不得与之重复。

20、专用车辆挂不上时,应倒出车辆,重新装载留出联接空间。

21挂人行车时,首先应详细检查人行车及其连接装置和信号机的完好情况,挂好钩头,将人行车堤至斜坡进行手动落闸试验,空运行一次,试车正常后,方可提升人员。

22、提升物料前,发现牵引车数量及重量超过规定,连接不符合或装载不符合要求的严禁提升。

23、若发现提升异常时,应及时发停车信号,赶赴现场详细检查,待事故处理完毕,方可恢复提升。

24、车辆严重脱轨时,按规定要求复轨,严禁把信号工个人复轨。 七、人力推车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推车工必须熟悉工作范围内的巷道关系、车场、轨道、道岔、坡度等情况及巷道支护情况,经过专门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操作。

2、推车工上岗前必须按规定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佩带矿灯。

3、一次只准推一辆车,同向推车的间距、巷道坡度在5‰以下时,不得小于10米;坡度在大于5‰时不得小于30米。巷道坡度大于7‰时,严禁人力推车。

4、推车时头戴矿灯,站在车后,抬头注视前方,手扶矿车端头的拉手。不得低头推车,不得扶车沿和车帮,也不准将头探到车上,防止挤伤。严禁在矿车两侧推车。

5、在开始推车、停车、掉道、发现前方有人或障碍物,从坡度较大的地方向下推车以

及接近道岔、弯道、巷道口,巷道狭窄处、风门、硐室出口时,必须及时发出警号并控制车速。

6、过风门时不准用车顶风门,应先打开风门,车过后将风门关好;必须过一道风门随即关上,不得将二道风门同时打开。

7、推车应匀速前进,严禁放飞车、不准蹬、坐车滑行。

8、不得在能自动滑行的坡道上停放车辆。确需停放,必须用可靠的制动器稳住。 9、若在巷道分段接车,撞车地点不得在拐弯处,以防年不清误操作伤人。 10在有摘挂钩地点倒车,要先和专职把钩工联系好,不自行摘挂钩。

11、在电机车运输巷道推车时,必须经井下运输调度同意,并按调度指示推车。若推车途中掉道或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行车时,要尽快与调度联系。

12、在车场或错车道存车时,矿车不准压道岔,必须过道岔1米以上。 13、需扳道岔时,必须停止矿车,车通过后再停车将道岔扳回原位。

14、在单轨道上推车,要确认对方没有车辆推过来时才准发车,两人以上推车时,要同进同出,以免发生误撞,在双轨道上推车时,应检查另一轨道上的车辆是否有超宽物料。 15、临时停车处理障碍物时,必须提前发出信号,把矿车停稳挡好,并在矿灯两端10米处设阴挡物。

16、在巷道内推车时,严禁用肩扛车。

17、在平车声场接近变坡点推车时,必须检查挡车设施是否关闭。

18、使用V型矿车运输车箱的固定销要挂牢,翻车卸矿(碴)时,头和手要迅速离开。 19、处理掉道矿车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专人指挥。

(2)将矿车稳住,先抬一头上轨,后抬另一头上复位。 (3)用铁轨、撬杠使矿车复位时,应注意自身及他人安全。

(4)抬扛矿车恢复上道时,人员只准站在矿车的前后,要动作一致,严禁1人操作。 (5)用机械复位时,严禁生拉硬拖矿车。

20、停止作业时,空、重车要分别停在道上,不准把矿车停留在中途巷道中。 21、沿途浮碴杂物应清理干净,以保持线路畅通。 八、人力装载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人力装载工必须经专门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2、装载工上岗前必须按规定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佩带矿灯。

3、装车前,平巷内要用木楔掩稳矿车,禁止用矿、岩块稳车;在使用绞车提升的斜巷内不准摘钩装车,装车时绞车司机不得离岗,工作前要检查阻车器和遮挡装置是否齐全、可靠。

4、装载工作业时应佩戴手套,并且必须专人监护顶、帮情况。

5、装载中发现拒爆、残爆,应立即停止作业,按有关规定处理;发现未爆炸的雷管炸药要及时拣出,并交给爆破工。

6、装载工作必须在临时支护下进行(顶板不设支护的除外),严禁空顶作业;空顶距离超过作业规程规定时,应及时进行支护,否则不得进行装岩作业。 7、由上向下掘进装岩时,必须设有防止跑车的安全装置。

8、同下向上掘进装岩时,矿车下方不得有人;人员要靠巷道两帮站,并注意上方矿石滚动,以免伤人。

9、同下向上掘进25%以上的倾斜巷道时,必须将溜矿道与人行道分开,防止矿石滑落伤人。

10、装车时,要注意工作地点周围的电缆、风筒、风管、水管等物,以防碰坏。

11向矿车装矿(渣)时,不要装得太满,矿石不得超出车帮及车上沿。 12、提升期间,装载人员必须进入躲避硐,并把工具放好。 13、人力装载工操作顺序:

检查工作地点的安全情况→准备工具→洒水降尘→装车

14、装车时应站在矿车两侧,斜巷装车不得站在矿车下方,作业人员要互相照顾,尤其在四角装时,更庆注意自身与他人的安全。

15、装车时遇到大块矿石必须破碎。用大锤或手镐破大块时,周围禁止站人,以防掉锤或碎石飞溅伤人。

16、用手搬大块岩石时,要注意防止岩块破裂砸脚,严禁两人共同抬运大块岩石装车。 17、工作结束后,要收拾好工具、整齐摆放。 九、耙斗装岩机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耙斗装岩机司机必须经专门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2、装岩机工上岗前必须按规定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携带照明灯具和必要的工具、材料、配件等。

3、使用爬斗机前,要检查工作面顶、帮情况,若有浮石、片帮现象及顶板不稳定时,应及时处理好后方可作业。

4、耙斗机司机操作侧与巷道帮的距离,不应小于0。7米,机器周围环境应清理干净,不得站在浮碴上操作。

5、耙斗机作业前应将电缆、开关掩护好,耙斗机附近的电缆不得堆放在轨道边或盘在机斗上。

6、耙斗机作业时,距掘迎头的最小距离不得小于5米,永久支护或临时支护,必须紧跟掘进工作面,严禁空顶作业。

7、装岩时,耙斗机不能触及碹体、支架,以防支护失效发生事故。爆破前应用挡板将机器挡好,以防爆破崩坏。

8、耙斗机悬挂钢丝绳的尾轮要固定好,打楔时要有一定的偏角。安装固定楔处的岩石要坚硬,以防由固定楔不牢固,在工作过程中拉脱伤人。

9、安装固定楔时,应先反钢丝绳楔体放入锚孔中,再用紧楔插入并敲紧,不得用无锥度的园钢作楔。

10、在架棚巷道里,不准将耙斗机尾轮挂在棚架或棚腿上,以防止拉翻棚架。

11、操作耙斗时,必须注意前后左右人员的的安全和自身的安全,其他人员不得靠近耙斗两旁,以免钢丝绳弹跳或岩石飞出伤人。

12、电耙运行时,严禁手扶或碰撞钢丝绳。钢丝绳和耙斗等运动部件,如有故障应立即停车处理。

13、耙斗机装岩前,必须用4个卡轨器将机身固定牢靠;在斜巷上山使用时,在司机前方还必须打护身柱或设挡板,在耙斗机前方还要加装绳卡和斜撑。

14、固定于斜巷的耙斗机绳卡,要用直径大于16平方毫米的钢丝绳穿过两根轨枕,把台车拴在轨道上,并在巷道两侧台车的斜上方底板上,打两根深度大于800mm的钢丝绳把台车固定在轨道桩上。

15、在斜巷操作耙斗装岩机时,当矿车下放接近耙斗机时,应减速行驶,以免冲撞耙斗机。

16、下山装岩,耙斗机下放时,应使用慢速绞车牵引,绞车的牵引速度不要过快,以免发生跑车和碰撞事故。

17、每班结束后或司机离开耙斗机时,都必须立即切断电源。

18、装岩完毕,应把耙斗拉回到簸箕口处,并将两个手把扳至松闸位置,取下置于台车

上;并反电缆、开关保护好,切断电源。 19、为防止耙斗在运行中钢丝绳跨出伤人,在耙斗机料槽的两侧都必须设可靠的挡绳栏(杆)。

20、拐弯巷道使用耙斗机装岩时,首先应清理好机道,在拐弯处靠钢丝绳运行的外侧应专人指挥;钢丝绳运行的内侧不得站人。

21、拐弯巷道装岩时,在工作面和拐弯处要各打固定楔眼,楔子固定要可靠,并设有专用指挥信号。

22、较长距离移动耙斗机时 ,要找好重心,避免翻翘。采用耙斗机自行移动时,导向轮要固定在轨道的中心线上,移动时严禁前方站人。

23、正常耙岩时,不可将两个操作手把同时拉紧,以防止耙斗飞起或拨出固定楔,拉断钢丝绳。

24、耙斗遇到障碍物时,应将耙斗退回1-2米重耙。

25、空斗回程时,主绳手把可以稍微闸紧,使耙斗腾空而过,防止空斗带碴和下溜碴时翻斗,要防止耙斗跳动摇摆和防止滑轮钢丝绳脱槽卡住。

26、升斗卸碴时应减速,以避免速度过快,发生过卷碰撞卸料槽上的导绳轮。

27、操作过程中,司机要注意机械及电机声音,电机温度不得超过70℃;否则应立即停车检查处理。

28、耙斗机电机外壳的槽片具有散热作用,不得覆盖碎碴或杂物。

29、耙斗绞车闸轮过度发热时,不能过负荷装岩和连续装岩,应间歇工作或调整闸带。 30、爆破前应用挡板将机器挡好,以防爆破崩坏。 十、爆炸器材管理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必须掌握爆炸材料性能及有关规定,掌握炸药、雷管的存放知识,并经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2、爆炸材料管理必须严格执行下列规定: (1)执行《安全生产法》、《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冶金地下矿山安全规程》及行业的其他有关规定。

(2)爆炸材料库必须具有当地公安机关核发的爆炸物品储存许可证,且储存量不得超核定的库存量。

(3)内、外部安全距离不符合要求的,要采取限量储存的措施。

(4)严格执行人员、爆炸材料出入库检查、登记制度,收存和发放安全管理制度,严防爆炸材料在储存过程中丢失和被盗。 3、井上、下接触爆炸材料的人员,必须穿着棉布或抗静电的工作服。

4、库房要保持电话畅通、照明齐全,有足够数量、完好的消防器材。消防用游泳池的水量必须充足,要有防冻结措施。

5、库房周围40米内和防爆土堤内无杂草,避雷设施完好,库房周围排水沟畅通。非库房内工作人员进入库房,必须持有效证件并规定进行登记。所有进入库区的人员严禁携带烟火、手机、传呼机等违禁物品。

6、不同性质的爆炸材料的每一品种都应专库贮存;同类炸药出厂日期不同,也不准混放,但当条件限制时,可按国家的有关同库贮存的规定贮存。存放爆炸材料的木架每格只准放一层爆炸材料箱。

7、库内照明应用外照式。如用室内照明,必须用防爆设备。

8、地面爆炸材料库,必须有发放爆炸材料的专用套间或单独套间。分库的炸药发放套间内,可临时保存爆破工的空爆炸材料箱,在分库的雷管发放套间内发放雷管时,必须在铺有软质垫层并有边缘突起的桌子上进行。

9、库房内应有通风、防潮、降温的设施和措施。

10、对使用年限在2年以下的地面临时性炸药库,炸药贮存不得超过3吨,雷管不超过1万发,并不得超过该库所供应单位10天的需要量;库房空气应保持干燥,温度一般不准超过30℃,并应有良好的通风和防潮措施。库周围必须设围墙或铁刺网,高度不低于2米、且距库房距不应小于5米。 11、在地面临时保管当天使用的爆炸材料时,可存放在棚子、帐篷、平硐内或其他地点。但应遵守下列规定:

(1)爆炸材料箱必须覆盖帆布,防止雨淋日晒,箱下必须垫有高度30厘米以上的垫木。 (2)炸药不得超过3吨,雷管不得超过1万发,不成箱的雷管必须在专用的箱子内。雷管必须放在距炸药25米以外的地点。

(3)保管爆炸材料的地点距有人的建筑物、公路等的安全距离,必须符合国家规定。 (4)保管爆炸材料的地点必须围有栅栏或铁刺网,并有专人昼夜看守。 12、开凿井筒或平硐时,可在距井筒或平硐口以及周围主要建筑物50米以内加设横堤,或250米以外不加横堤的专用房屋或硐室内贮存1天使用的爆炸材料,但最大贮存量不得超过500千克。

13、井下爆炸材料库不得渗漏水,并应采取防潮措施。库房必须备有足够数量的合格消防器材。

14、井下爆炸材料库只准采用硐室式或壁槽式贮存方式。 15、井下爆炸材料库的最大贮存量:

(1)不得超过该矿井3天的炸药需要量和10昼夜的雷管需要量。 (2)井下爆炸材料库的炸药和雷管必须分开贮存。

(3)每个硐室贮存的炸药量不得超过2吨,雷管不得超过10天的需要量;每个壁槽贮存的炸药量不得超过400千克,雷管不得超过2天的需要量。

16、在多水平生产的矿井内:井下爆炸材料库距爆破工作地点超过2。5千米的矿井内,井下无爆炸材料库的矿井内可设立爆炸材料发放硐室,但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发放硐室必须设在有独立风流的专用巷道内,距使用的巷道的法线距离不得小于25米。

(2)发放硐室爆炸材料的贮存量不得超过1天的供应量,其中炸药不得超过400千克。 (3)炸药和雷管必须分开贮存,并用不小于24厘米厚的砖墙或混凝土墙隔开。

(4)发放硐室应有单独的发放间,发放硐室出口处必须设有1道能自动关闭的坑冲击波活门。

(5)管理制度和安全措施与井下爆炸材料库相同。 17、井下炸药库发放必须符合下列规定:

(1)库房的发放爆炸材料硐室允许存放当班待发的炸药,但其最大存放量不得超过3箱。 (2)炸药和雷管必须有保持干燥的措施,防止受潮变质。

(3)收发炸药和雷管时必须轻拿轻放,严禁乱扔和撞击,炸药要摆放整齐,码放高度不得超过5箱。

(4)任何人员不得携带矿灯进入井下爆炸材料库。不设固定照明设备的爆炸材料库,进入库房人员必须使用带绝缘的矿灯。 (5)发放台上必须铺有软垫。

18、爆炸材料库和发放硐室爆炸材料管理工必须24小时值班,现场交接班必须清点库存,并填写爆炸材料交接班记录。

19、其他人员不得擅自进入爆炸材料库。检查人员必须持有入库许可证件并进行登记,在爆炸材料库管理人员的陪同下方准进入库房。

20、爆炸材料管理工必须遵守各项管理制度。建立爆炸材料发放台帐和库存台帐;做到日清点、旬盘结,帐、物相符,按时报主管部门。

21、过期、失效、报废炸药应存放在专用硐室内,并按规定报主管部门申请销毁。 22、爆炸材料发放必须按照入库顺序发放,做到先入库先发放,防止积压。 23、爆炸材料管理工要经常检查以下内容: (1)库房内的温度、温度是否符合规定。

(2)爆炸材料是否受潮、渗油、受热或分解变质。 (3)电路、照明、防火是否符合规定。

24、爆炸材料管理工发放爆炸材料,必须先检查爆破工的证件及标准药箱、雷管盒是否合格齐全,再根据领料单如数发放,并登记入帐。 25、有下列情况之一,不得发放爆破材料: (1)未持有合格证件的爆破工。

(2)未经领导签发、印章不全或涂改的领料单。

(3)药箱、雷管盒不合格(如破烂、无盖板)或有箱无锁。

26、硬化、水分超过0。5%的硝铵炸药不许发放;其检查方法是从外观看药卷是否受潮、渗水,或出现浆状物,用手轻轻揉搓有无硬块。

27、爆破工将当班先进剩余的炸药、雷管退库时,应持有当班负责人的签字,管理工要认真核对、验收,确认领退数量相符,方可输退库手续。退库的炸药、雷管发放前必须重新检查,合格后方准发放。

28、对在领退手续上作弊,有意损坏、偷盗、私藏炸药、雷管的人员,管理工发现后要立即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

29、必须有专用硐室并上架存放放炮员的药箱、雷管盒,存放的药箱、雷管盒内不准有剩余炸药、雷管。

30、爆炸材料管理和发放中发现的问题要立即向主管部门报告,并记录在值班簿中。 十一、巷道掘砌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巷道掘砌工必须经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2、巷道掘砌工上岗前必须按规定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佩带矿灯和携带必要的工具材料等。

3、作业前必须检查现场的安全状况,确认符合规定后方可进行作业。 4、竖井掘进表土层时,就遵守下列规定:

(1)施工前期,井内应设梯子,不允许用其它简易设施升降人员。

(2)在含水表土层中施工,要及时架设和加固井圈,并有降低水们措施,以防止井壁矿土流失导致空帮。

(3)在流砂、淤泥、砂砾等不稳固的含水层中施工时,必须有专门的安全技术措施。 5、竖井施工时,必须采取防止往井下坠物的措施。进口必须安装严密可靠的进口盖和井盖门。翻渣设施必须严密,不许向井下漏渣渗水。井下作业人员所携带的工具材料,必须拴牢固或置于工具袋内,禁止向井筒内投掷物料。 竖井施工时,必须架设牢固可靠的安全梯。井筒内作业地点要有联系信号装置和通风设备。井筒延伸时,必须用坚固的保护盘或在井底水窝下留有岩柱,将井筒的延伸部分与上部作业中段隔开。挖掘岩柱或撤出保护盘时,必须进行专门的施工设计,经技术总负责批准后施工。

6、在下列情况下作业人员必须佩带安全带,安全带必须拴在牢固的构件上: (1)在井筒内或井架上安装或拆除设备。

(2)在井筒内处理悬吊设备,管、缆或在吊盘上进行工作。

(3)乘坐吊桶时。

(4)爆破后到井圈上处理浮石。

7、用吊桶提升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关闭井盖门之前,禁止装卸吊桶或往钩头上系扎工具和材料。 (2)吊桶须设保护伞装置。

(3)井盖门要有自动启闭装置,在吊桶通过时,能及时打开和关闭。 (4)井架须设防止吊桶过卷装置。 (5)吊桶内装岩高度要低于桶口边缘。

(6)自制的非标准吊桶,提升人员时应有保护伞及足够的连接安全系数,且一次只能提升1人。

(7)严禁从吊罐上往下投掷工具或材料。 8、出渣时,应遵守下列规定:

(1)爆破后,应进行通风,处理浮石,清扫井圈,处理好盲(残)炮后,方可进行作业。 (2)作业前,应详细检查有关设备和部件。

9、斜井、平巷口施工时,要及时架设支护和砌筑挡墙。斜井、平巷掘进爆破后,应有充分的通风时间,烟尘浓度符合要求后,方可进入工作面。出渣前,应首先敲帮问顶,检查处理工作面顶、帮浮石。撬浮石的撬棍,应有足够长度,以便人员能站在安全地点工作。应有足够的照明。

10、普通法掘进天井、溜井,应遵守下列规定:

(1)使用的工作台,必须牢固可靠。必须设置安全棚,距工作面的高度不大于6米。 (2)必须设置安全棚,距工作面的高度不大于6米。

(3)掘进高度超过7米时,应装梯子间、渣子间等设施,梯子上都应有护棚,防止崩坏梯子。

(4)天井、溜应尽快与止部平巷贯通。贯通前,不准在其间开凿任何工程。 (5)距上部中段7米时,必须在贯通地点设置警戒标志。

(6)采用下掘法的小天井,应用梯子来为人员上下之用,不许用爬绳上下人员,起爆方法应采用井外起爆方法。

(7)溜矿格不得放空,应保留不少于一茬炮爆下的矿岩量。 11、在不稳定岩层中掘进的井巷(包括彩矿巷道),必须支护。在松软或流耗生岩层中掘进时,应在永久性支架至工作面间架设临时支护或采用超前支护。 12、需要支护的井巷,中途停止掘进时,支护必须跟至工作面间。 13、架设木支架时,应遵守下列规定:

(1)不得使用腐朽、蛀孔、软杂木、劈裂的坑木。

(2)架设支架后,在接榫附近应用木榫将梁、柱与顶、帮之间楔紧,顶板与两帮的空隙必须培严填实。

(3)斜井支架应加下撑和拉杆。坡度大于30°的斜井采用永久支架时,棚间应设顶柱。 (4)发现棚腿歪斜、压裂、顶梁折断及坑木腐烂等破坏现象时,应及时更换修复。

14、对各种支护的井巷,要进行定期检查。井下的安全出口、升降人员的井筒,每月至少要检查一次。地压大的井巷和人员活动频繁的采矿巷道,每班要进行检查。检查出的问题要及时处理并记录。

15、大修主要提升井巷和运输大巷,应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并经技术总负责批准。维修竖井时,必须编制施工组织设计。

16、凡报废的井巷和硐室,都必须及时封闭或填实,并在周围设明显标志,采取措施,禁止人员入内。

17、报废的竖井、斜井和平巷的入口应封闭或填实,并在周围设高度不小于1。5米的栅栏和排水沟,以防止地表水进入。

18、不准回收废竖井和倾角大于30℃的废斜井的支护材料。如必须回收时,应有技术总负责批准的安全技术措施。在倾角小于30℃的废斜井或平巷中回收支护材料,必须由里向外进行。

19、修复废旧井巷前,应首先了解周围构筑物、井巷、采空区等的分布情况及废旧井巷本身的稳定性和废井巷内的空气成分、湿度,确认安全后方可施工。

20、竖井和各中段的连接处,必须设栅栏或金属网。水平大巷穿过井筒时,连接处必须设人行绕道,禁止人员直接进入提升间。井筒和各中段的连接处,都必须设置阴车器。 21、天井、溜井和漏斗处,必须设有照明、标志或格筛。 22、天井、溜井和漏斗口上方作业,以及在相对于坠落基准面2米以上的其他地点作业,作业人员必须系安全带,或者在作业地点下方设防坠落保护平台或安全网。作业时应设专人保护。

十二、锚杆支护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锚杆支护工必须经过专门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2、上岗前必须按规定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佩带矿灯。

3、在支护前和支护过程中要敲帮问顶,及时摘除危岩和浮石。

4、严禁空顶作业,临时支护要紧跟工作面,其支护形式、规格、数量,使用方法必须在作业规程中规定。放炮前最大空顶距不大于锚杆排距,放炮后最大空顶距不大于锚杆排距+循环进度。

5、严禁使用不符合规定的支护材料:

(1)不符合作业规程规定的锚杆和配套材料及严重锈蚀、变形、弯曲、径缩的锚杆体。 (2)过期失效、凝结的锚固剂。

(3)网格偏大、强度过低、变形严重的金属网。

6、锚杆眼的直径、间距、排距、深度、方向(与岩面的夹角)等,必须符合作业规程规定。

(1)使用全螺纹钢锚杆时,锚杆眼深度应保证锚杆外露长度30-50毫米。 (2)巷帮使用管缝式锚杆时,锚杆眼深度与锚杆长度相同。 (3)对角度不符合要求的锚眼,严禁安装锚杆。

7、安装锚杆时,必须使用托盘(或托梁、钢带)紧贴岩面,未接触部分必须楔紧垫实,不得松动。

8、锚杆支护巷道必须配备锚杆检测工具,锚杆安装后,对每根锚杆进行预紧力检测,不合格的锚杆要立即上紧,对锚杆锚固力进行抽查,不合格的锚杆必须重新补打。 9、当工作面遇断层、构造时,必须补充专门措施,加强支护。 10、要随打眼随安装锚杆。

11、锚杆的安装顺序:应从顶部向两侧进行,两帮锚杆先安装上部,生安装下部。铺设顺序、搭接及联接长度要符合作业规程规定。铺网时要反网张紧。 12、锚杆必须按规定作接力试验。

13、巷道支护高度超过2。5米或在倾角较大的上、下山进行支护施工,应有工作台。 十三、锚喷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锚喷支护工、喷浆机司机必须经过专门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2、上岗前必须按规定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佩带矿灯。

3、在支护前和支护过程中要敲帮问顶,及时摘除危岩和浮石。

4、不得使用凝结、失效的水泥及速凝剂,以及含泥量超过规定的砂子和石子。

5、支坊过程中必须对支护地点的电缆、风水管道、风筒及机电设备进行保护。 6、喷射混凝土前,必须对锚杆、金属网质量进行检查,确保达到规程要求。

7、巷道过断层、破碎带及过老空等特殊地段时,必须加强临时支护,并派专人负责观察顶板。

8、喷浆机运转时,严禁手或工具进入喷浆机内。 9、喷射混凝土注意事项:

(1)一次喷射混凝土厚度达不到设计要求时,应分次喷射,但复喷间隔时间不得超过2小时,否则应用高压水冲洗受喷面

(2)遇有超挖或裂纹低凹处,应先喷补平整,然后再正常喷射。 (3)严禁将喷头对准人员。

(4)喷射过程中,如发生堵塞、停风或停电故障时应立即关闭水门,将喷头向下放置,以防水流入输料管内;处理管堵时,采用敲击法疏通料管,喷枪口前方及其附近严禁有人。 (5)在喷射过程中喷浆机压力表突然上升或下降、摆动异常时,应立即停机检查。 (6)喷浆时应严格执行除尘措施,喷射人员要佩戴防尘口罩、乳胶手套和眼镜。

(7)喷射工作结束后,在7天以内,喷层每班洒水一次;7天以后,每天洒水一次,持续养护28天。

10、喷射混凝土的骨料应在地面拌匀。 11、金属网联网扣距、联网铁丝规格规定。

12、定期进行混凝土强度检测,对不合格的地段必须进行补强支护。 13、混凝土喷射操作:

(1)开风、调整水量、风量,保持风压不低于0。4兆帕。 (2)喷射手操作喷头,自上而下冲洗岩面。 (3)送电、开喷浆机、拌料机、上料喷浆。

(4)根据上料情况再次调整风、水量,保证喷面无干斑、无流淌。 (5)喷射手分段按自下而上先墙后拱的顺序进行喷射。 (6)喷射时喷关尽可能垂直受喷面,夹角不得小于70°。 (7)喷头距受喷面保持0。6-1米。

(8)喷射时,喷关运行轨迹应呈螺旋形,按直径200-300毫米,一圆压半圆的方法均匀缓慢移动。

(9)应配两人,一人持喷头喷射,一人畏助照明并负责联络,观察顶帮安全和喷射质量。 14、停机时,按先停料,后停水,再停电,最后关风的顺序操作。 15、喷射工作结束后,卸开喷头,清理水环和喷射机内外部的灰浆和材料,盘好风水管。 16、喷身混凝土2小时后开始洒水养护,28天后取芯检测强度。

17、每班喷身完后,将控制开关手把置于零位,并闭锁,拆开喷浆机清理内外卫生。 十四、风镐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风镐工必须经过专门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操作。

2、风镐工上岗前必须按规定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佩带矿灯和携带必要的工具、材料、配件等。

3、在进行破矿前,必须在已有的完好保护下,用长把工具敲帮问顶,清除危岩并找好退路。

4、随时观察工作动态,发现异常现象(如:巨大震顶声、大量支柱卸荷或钻底严重、顶板来压显现强烈或出现台阶下沉现象等),必须立即发出警报,撤离所有人员,待顶板稳定后,由带班人员按规定处理。

5、工作面控顶面积超过作业规程时,必须停止作业,待支护符合要求后,方准继续操

作。

6、工作面倾角超过25°时,应设好牢固的脚手板,挡矿板,脚手架,并经常进行检查,以防松动和掉落。

7、检修风镐必须在指定的地点进行,严禁在工作面拆、卸、检修风镐。

8、备用风镐、钎子、油壶等应放在安全稳妥的地方;工作面倾角超过25°时,要将其捆扎牢靠,以防下坠伤人。

9、操作前要对风镐的各部位、零件、螺丝及钎子、风管等进行详细检查,试运转确定完好后方可进行作业。 10、风镐工操作顺序:

检查划线→敲帮问顶→处理→接风管→度转→破矿→检查→收尾。 11、检查工作面的中心划线或拉线,决定开帮的宽度。

12、将风绳与主干风管接好,慢慢开启风门向无人处吹风,排除风绳内杂物,然后再接上风镐,并拧紧接头。风镐在使用前及使用中要注油。

13、破矿时一只手握镐柄,一只手托住镐体,用力向矿壁推压。推压时不要硬顶强冲,不要与矿壁成90°角。

14、水平或向上作业时,握镐的手臂应靠近身体以增加力量。

15、操作时应站稳,随时注意风镐顶部弹簧、滤风网,横销及接头的松紧,防止脱落。 16、工作面倾角超过25°时,操作时要有依靠,作业时应一手抓紧支柱或手架,一手落矿。

17、胶管不得绕成锐角或折曲,使用时必须放直或形成慢弯;镐尖卡住时,可往复摇动风镐或处理镐尖周围矿岩,松动后再拨出。

18、剥落的大块矿岩,应及时砸碎,以免造成伤人等。

19、工作完后,要关闭干线风管上的阀门,卸下供风软管,拆下风镐和钎子,堵好进风口、卡套孔,盘好软风管,将工具存放在指定地点。 十五、耙斗装岩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装岩工必须经过专门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操作。

2、装岩工上岗前必须按规定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携带照明灯具和必要的工具、材料、配件等。

3、开车前司机应打开照明灯,处理松石,洒水除尘,观察工作面的爆破情况,检查轨道的铺设情况。还要检查装岩机的机械部分和电气部分是否完好,然后接通电源。空斗试车,检查各按钮操作是否灵活,动作是否准确。

4、司机不得站在装岩机与间壁的距离小于0。3米一侧进行操作,以免挤伤。

5、禁止任何人靠近铲斗的工作范围;卸装时任何人不得靠近挂在装岩机后的矿车,以免抛石块打伤人员。

6、禁止在铲斗下进行任何工作,以防铲斗下落压伤人员。 7、操作时,司机的脚不得靠近铁轨,应踏在平踏板上操作。

8、两侧装岩时,若遇大块应先耙其周围岩块,待其全部露出后再耙取。岩块过大或爆破不良的两侧岩块不得耙取,否则将导致装岩机侧向翻倒而压伤人员。 9、不准两人同时操纵一台装岩机。

10、严禁在装岩机作业时进行注油或检修等工作,停机检修必须先切断电源,且应使装岩机各部件处于稳定状态之后才准进行检修。 11、机身、按钮或电缆有漏电现象时严禁操作,工作中应注意保护电缆,防止车轮压坏。 12、司机离开装岩时,必须切断电源。在开机前给电时应事先发出信号。

13、放炮前装岩应退离工作面30米以外,并要求停放地点顶板稳固、无滴水、无坡度,同

时要切断电源。

第三部分 通风工程各岗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一、主通风机司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主通风机司机必须经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2、主通风机司机上岗必须按规定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佩戴矿灯。 3、主通风机的开合、关闭,必须取得主管上级的准许开车的命令。

4、主通风机起动前应对下列各项进行检查,确认符合要求后方可开机:润滑油的油质、油量;紧固件及防护外罩、伟动胶带;电动机碳刷、滑环;继电器、各保险装置;电气设备接地;仪表、保护装置;开关、电压;风门、风道;人工盘车工1-2圈的状况。

5、主通风机启动顺序:接到启动主通风机命令→检查各风门是否处于正状态→操作启动设备→启动风机电机→完成电机启动→缓缓打开通往井下的风门,使各风门处于正确通风状态→完成风机启动→报告调度室或有关部门。

6、主通风机停机顺序:接到停机命令→断电停机→风机电机停转后,按规定操作有关风门→报告调度室或有关部门。 7、矿井主要通风机必须保持24小时连续运转。备用机组每个月必须进行不少于2个小时的试机运行,并做好详细记录。

8、调度停电或突发停电时,必须及时打开总回风巷风门,并保持与调度室的联系,恢复供电时,应立即恢复通风。风道。风门不得有杂物。

9、不得随意改变主要通风机的转速或调整风门大小,需调整时,必须经技术总负责人批准。

10、主要通风机运行必须执行设备巡回检查和交接班制度。

11、主要通风机的运转由专职司机负责,司机应每小时将运转情况记录本,发现异常立即报告调度室。 12、主要通风机运转时,司机必须时常检查机械各部位的螺栓,及时紧固;检查负压计、仪表等批示情况;电源电压与电动机额定电压相差不得超过±5%。

13、滑动轴承的温度不得超过65℃,滚动轴承的温度不得超过75℃。

14、主要通风机运行中,没有调度室的命令不准随意停机。运行机组发生故障停机时,就在10分钟内启动备用机组并向领导及调度室汇报。

15、启动主通风机时,应先关闭进风闸门,待风机转速达到额定转速时,调节垂直闸门开启大小,直到所需的风量。

16、风机换机操作时,就先启动备用机组,再打开垂直闸门,停掉运行机组。

17、主扇风机应定期进行润滑,润滑油量不少于油腔的2/3;禁止不同类的油混杂使用。 18、打扫电气设备时,不得带电作业;清扫电机滑环碳刷时,必须在停机切断电源的状况下进行。

19、确需接角低压设备的电气导体时,必须进行验电,确认无电后方可进行作业、验电时,验电笔要先在带电设备上试验,且必须在带电体两侧分别验电,确认良好后方可使用。 20、手动合上隔离开关时,应迅速。果断,合闸后应检查刀闸刀片是否完全进入并固定在静触头上。

21、司机交接班必须在现场交接,不得停风交接,交接时必须交接清楚本班运行状况,工具和运行记录等。

二、局部通风机司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司机必须经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2、司机上岗必须按规定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佩戴矿灯。

3、局部通风机启动前应先检查局部通风机的网罩是否牢固,机体是否稳固,进风口附

近是否有易被吸入的杂物,风机与风筒的连接是否牢固,风电闭锁装置是否完好。 4、接班后,要试验、检查双局部通风机自动换机,风电闭锁使用情况。

5、同一地点安装2台以上局部通风机及其开关时,应有明显的标志便于准确区分,操作前要看清牌板,以免发生误操作。

6、局部通风机应断续启动,不要一次启动,以防止风筒脱节或吊环脱落。

7、局部通风机启动后,如果发现旋转方向不对,应当停止运转,待停稳后再将开关手柄扳向另一个方向。

8、局部通风机启动后,发现机体颤动、异常时,要及时查清原因,进行处理。

9、专职司机除了要观察局部通风机运转情况和巡视风筒外不得擅离职守,从事其他工作必须保风机正常运转10分钟以后方可进秆。

10、局部通风机的电动机两端的滚动轴承,必须定期添加润滑油。润滑油应填满轴承腔的1/2,不宜过多。每月可以加注1次,每3-6个月将轴承座拆开进行1次清洗换油。 11、局部通风机不得随意停机,采、掘工作面临时停工时,不准停止局部通风机的运转。 12、局部通风机运转中,发声低沉或外壳温度过高,要撤出工作人员,进行检查处理。 13、局部通风停机后,司机必须通知工作面撤出人员,并在巷道口2米处设置醒目的标志禁止人员进入停风区。

14、局部通风机发生故障后,要立即向调度室报告,等待处理司机不得离岗。

15、司机交接班必须在现场交接,不得停风交接。交接时必须交接清楚本班运行状况,工具和运行记录等。

三、局部通风机安装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局部通风机安装工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2、局部通风机安装工上岗必须按规定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佩戴矿灯。 3、安装前必须在地面对局部通风机进行试运转,保证完好,满足供风要求。

4、采用压入式通风方式时,局部通风机及其启动装置必须安装在进风巷道中,距掘进巷道回风口不得少于10米;采用抽出式通风方式,局部通风机及其启动装置必须安装在掘进巷道10米能外的回风侧。

5、局部通风机应安装在设计的地点,安装地点不得有杂物或障碍物。

6、局部通风机安装地点(抽出式为吸风口)的风量,应大于局部通风机的最大吸风量,并保证该处巷道的内速满足安全生产要求。

7、局部通风机进风口前5米范围不得有杂物或障碍物。

8、局部通风机必须安设风电闭锁等相关设备,安装后要组织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9、局部通风机应安装在稳固、标准的底架或吊挂上。采用底架时,底架离地高度应大于30厘米采用吊挂式时,局部通风机吊挂高度及不屑一顾顶帮间距要符合规定要求。 10、通风机必须与底回或吊挂固定牢固。

11、风机与风筒之间的过渡节,中间要加垫圈、上紧螺栓、保证密封性,风筒之间过渡节要接牢、不漏风。

12、完成安装后,要仔细检查工作地点,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 四、测风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测风工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2、测风工操作前必须按规定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佩带矿灯。

3、测风工操作前要选好所要使用的仪表的类别、型号,并检查仪表、风表的完好状况;带齐必须的种类检测仪器,记录工具、皮尺、温度计、秒表等,并确定符合规定的要求。 4、操作顺序:检查仪器→下井测风→测温度→测气体浓度→填测风手册→填测风记录

板→整理仪器上井→填测风报表。

5、测风开始前应关闭计数器,将风表指针回零(不能回零的应记录初始数据),在风表运转30秒时再开动计数器。在开停风表计数器的同时开停秒表。

6、测风过和中,风表移动要平稳、匀速,不允许在测量过程中为了保证在1分钟内走完全和而改变风表移动速度。

7、风表在移动时,测风员持表姿势应采用侧身法。测风时风表不能离测风员身体及测风点顶、帮、底部太近,一般应保持20厘米以上的距离。

8、测风过和中,测风员要能够看到刻度盘。风表与风流方向垂直角度不得大于10度。 9、在同一断面巷道测风不得少于3次,每次结果的误差不应超过5%,如果误差大于5%要加测1次,直至满足要求[误差=(最大读数-最小读数)/最小读数]。取3次的平均值。 10、温度的测量,应采用最小分度为0。5℃并经过校正的温度计进行测量。测量时温度计要离开人体0。5米以上。待测量一段时间,温度计计数稳定以后,记下温度计读数,采掘面测量温度的地点为:距掘进工作面壁2米处,采矿工面在回风巷距采矿壁15米处。机电硐室测量温度地点在回风口处。

11、将扬测实际风速、计算风量、温度测量时间等记入测风手册并填入测风地点的记录牌板上。

12、上井后及时填写测风报表,做到“牌板”、“手册”、“报表”三对口。 13、将仪器、仪表等完好入库,需要维修时要交专门人员进行。

14、测风员发现风速、气体浓度、温度不符合安全生产规定时,要立即采取措施,查明原因,通知作业人员撤出现场并及时报告调度室。 五、通风设施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通风设施工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2、通风设施工上岗前必须按规定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佩带矿灯和准备好随身携带的小型材料和工具。

3、通风设施的施工,必须按照施工设计,在设计位置施工,不得随意改变安设位置和种类。

4、密闭外的钢轨、电缆、管路必须断开,不得与密闭内的连通。

5、在架线巷道中进行有关工作时,必须先和有关单位联系,在停电、挂好“有人工作、不准送电”的停电牌,设好临时接地线及保护架后方能施工。施工完毕后方可取下临时接地线,摘下停电牌合闸送电。

6、在运输巷道中施工风门时,要设专人指挥来往车辆,做到安全施工。 7、每个门前后5米人的支护要保证完好,并清理剩余材料,保持清洁畅通。 8、每个密闭门前5米内的支护要保证完好,按规定要求打好栅栏。

9、行车的两道风门间距不少于一列车长度,行人的两道风门间距要大于5米。 10、风门必须能自动关闭,两道风门之间要安设连锁装置,保证能同时打开。 11、通风设施竣工后,要组织验收,凡是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必须整改至合格。 12、在有电缆线、管路处施工时,要妥善保护电费管路、防止碰坏。需移动高压电缆时,要事先与机电部门联系。

13、掏槽只能用大锤、钎子、手镐、风镐施工,不准采用放炮方法。掏槽应按先上后下的原则进行,掏出的岩石要及时清理干净;掏槽尝试必须见实邦实底(一般不少于0。2米);砌碹巷道建密闭、风门时,要拆碹掏槽,并按专门安全措施施工。

14、在立井或急倾斜巷道中施工时,必须配带保险带,并制定安全措施。 15、砌墙高度超过2米时,要拱脚手架,保证安全牢靠。

16、拆除方式地点原有支架时,必须先加固其附近巷道支架,敲帮问顶,确认安全后方

可施工,若顶板破碎,应先用托棚或探梁托住,再拆棚腿,不准空顶作业。 六、风门管理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风门管理工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2、风门管理工上岗前必须按规定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佩带矿灯。

3、开关风门时,风门管理工不准站在风门的后边,以防止车撞风门伤人;有条件可站在躲避硐内操作风门。

4、操作斜巷道风门要在躲避硐内进行,防止跑车伤人。

5、工作时必须全面检查风门及信号标志,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或报告调度室。

6、集中精力注意来往车辆、行人,及时打开或关闭风门,但不得同时打开两道风门。 7、发现车辆长时间停在风门处时,要令其推走,禁止在风门间停车。 8、发现风门损坏时,必须及时采取措施处理,并报告调度室。 9、经常清除风门前后10米内的杂物、积水、淤泥,禁止在该范围内堆放材料、设备等。 10、风门管理工必须井下现场交接班,将存在的问题交代清楚;不得脱岗、空岗。 七、洒水灭尘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洒水灭尘工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2、洒水灭尘工上岗前必须按规定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佩带矿灯和准备好所用工具、材料。

3、洒水灭尘工操作前要遮盖好附近的机电设备、管线和风筒。

4、要保证防尘管路、设施齐全、灵敏可靠;确保防尘水源充足、水质符合规定。 5、要按规定使用防尘管路、设施进行防尘工作,不得冒险操作。 6、操作时,要注意车辆和附近的顶板情况,不得冒险操作。

7、洒水灭尘工要经常对各作业地点的防尘设施(水幕、爆破喷雾等)以及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8、冲刷架线电机车巷道时,应事先与有关部门联系,切断架线电源,并挂上“有人工作,禁止送电”的停电牌,然后再开始工作。 9、冲刷洒水工作要顺着风流进行。

10、如果发现不符合规定要求的环节,要及时汇报并进行处理。

11、发现作业地点的粉尘浓度超标时,可以要求停止作业,采取措施后方可恢复生产。 12、要在岗们交接班,对存在的问题要当面交接清楚。 八、风筒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风筒工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2、风筒工上岗前必须按规定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佩带矿灯和准备好随身携带的小型材料和工具。

3、风筒末端到工作面的距离不应大于5米,必须保证工作面有足够的风量。 4、一台风机不准同时向两个作业的掘进工作面供风。

5、风筒管理要做到“五不让”即:不让风筒落后工作面的距离超过作业规程,不让风筒脱节破裂,不让别人改变风筒的位置和方向,不让风筒堵塞不通,不让风筒浸在水中。 6、风筒的吊挂要平、直、稳、紧,避免风微被刮破、挤扁、放炮崩破。拐弯要缓慢,不准拐死弯。

7、风筒吊挂要逢环必挂,尽量靠近巷道一帮,高度符合设计要求。 8、吊挂风筒要采取由外向里的方向,逐节连接。 9、风筒的接头要严密,胶质风筒彩用反压边接头。

10、铁风筒与胶质风筒连接处要加软质衬垫,并用铁丝箍紧,确保不漏风。

11、风筒的走私要保持一致,如果不一致,需使用过渡节连接。应先大后小,不准花接。

12、经常检查风筒的质量,发现有破口、漏风,要及时修补。

13、要换风筒时,不得随意停风。确需停风必须经技术总负责批准。

14、在正常工作中,如果风筒突然断开,大破裂,影响到正常供风时,应及时通知受影响地点的人员撤出,并尽快修复、更换 。

15、巷道掘进完成以后,应及时把风筒全部拆除。拆除的风筒要运至井上,冲洗、晒干、修补完好。

16、拆除独头巷道的风筒时,不得停风,要由里向外依次拆除。

17、在机车运行的巷道中吊挂风筒时,要设安全警戒;在架线电机车巷道中施工时要停电。

18、风筒过风门时,要加接硬质过渡风筒通过风门,不得用软质风筒直接过风门。 19、风筒吊挂一般应避开电缆、各种管线,以免相互影响。 20、风筒必须现场交接班,交接清楚存在的问题。 九、通风防尘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在平巷中抬风机时要先清除路上障碍,互相关照,密切配合,注意来往中车辆。在斜坡道上抬风机时,要有专人保护,防止滑倒。

2、在天溜井内放风机时,除遵守天溜井管理制度外,要认真检查卡梁、绳子,保证其牢固可靠,风机下方不得站人。

装风机电源需要停电时,要征得生产部门同意,闸刀房要派人看护。

4、电缆和风筒不准挂在管道和导向点上。配电盘上的闸刀,磁力开关必须有完好的防护盖,如顶板有淋水要加以保护,防止受潮。

5、下局扇必须固定平稳,不妨碍车辆通行。

6、电缆不得漏电,风机要处于完好状态,风筒掉下或破损要及时修补和更换。 7、新装风机必须先盘车,确认无障碍后方准送电运转。

8、检查风机和修理开关时,必须先切断电源,禁止带电作业。 9、必须按风机功率要求,正确安装保险丝。 第四部分 机电设备岗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一、井下电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井下电工应对井下的用点安全负主要责任,应保证各作业工作面有足够的照明。 2、井下电工应经常检查电气设备和线路、电缆的绝缘情况,发现问题应立即处理。

3、电气设备的外壳不准随便拆除,其外壳、钢轨和风水管等应有接地装置,对接地保护的情况应定期进行检查。

80伏以上的电路禁止带电作业。 禁止湿手、赤脚操作电气设备。 禁止使用不合格的保险丝。

检修高压电气时不得少于二人,一人先修,一人监护,监护人员负主要责任。 操作高压电气时要正确使用符合耐压要求的绝缘手套、绝缘鞋和绝缘棒。 配电盘应安装在干燥、无滴水的地方,以保证有良好的绝缘。

10、电线和风水管,36伏照明线路和380伏以上的线路应错开安装,不得缠混在一起。 二、外线电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外线电工必须经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2、外线电工上岗前必须规定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携带好必要的工具、材料等。

3、施工前,负责人要向全体人员宣读工作票,讲请工作内容、工作程序和有关注意事项,要指定专人负责联系停送电,装拆短路接地线、挂停电作业提示牌等,同时对现场进行实地勘查。

4、高空作业必须使用保险带(离地3米以上),蹬杆前应检查工具的可靠性和电杆根部的牢固性,有过往行人的地段,应设防护栏,地面应有专人监护。 5、倒闸操作,必须填写“倒闸工作票”,按规定程序进行操作和复查。

6、在雷雨天气或变压器上操作时,应按规定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施工过程中必须有2人,1人操作,1人监护。

7、对停电的电容器或有电容的线路和设备进行维修,均应充分放电,并做好验电工作方可开始工作。

8、工作地段两端应挂接地线,凡有可能送电到停电线路的分支线也要挂接地线。如有电压感应到停电路上时,应加挂接地线。临睦接地棒埋深大于0。6米。

9、同杆架设多层电力线路时,应先挂低压后挂高压,先挂下层后挂上层。

10、成套接通地线必须采用多股铜线组成,其截面积不得小于25mm2,严禁使用其他导线用作接地线和短路线。

11、带电作业按水利电力部颁发的、《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各硕规定执行。 12、铜导线和铝导线连接处,必须使用铜铝过渡夹。 13、巡线人员禁止攀登杆塔。

14、对任何违反规程的命令不应执行,并向命令人说明理由,几要时报告上一级领导。 15、每日工作结束后,应详细填写工作记录。 三、内线电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内线电工必须经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2、内线电工上岗前必须按规定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携带好必要的工具、仪器、配件及其他使用的工具。

3、检查、检修、安装、挪移机电设备时,禁止带电作业必须遵循验电、放电、封线(装设短路地线)的顺序进行工作。

4、从事高压作业或操作高压设备时,必须有2人以上工作,1人监护,1人操作,严格执行停、送电制度。

5、同一供电系统和同一控制系统有多人同时作业时,必须注意相互之间的影响和相互之间的安全。

6、检修电机,变压器吊芯抽转子时,必须防止碰撞线较圈和损坏绝缘。 7、检修开关瞭,不准任意改动原设备上的端子序号和标记。 8、设备检修后都要经过注意、试验,合格后填写检修试验记录。

9、操作电气设备时,必须严格执行电气设备操作规程和相关工作流程、制度规定。 10、在断电保护、仪表等式、二次回路上工作时,必须严格执行相关的工作流程,制度规定。 11、检查、检修各种大型固定设备时,必须经技术总负责人批准并按相应规定执行。 12、两条线路需要并联或并联回路中的电缆由于事故被切断,进行重新接头或边接时均需定相,找好相序后才准按规定步骤、方法、制度要求进行并联。

13、检修好的设备,经检查和试运转验收合格后方可入库保管或设入使用。 四、空压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开车前的工作:

(1)、检查机身油池中有无油并视清洁情况,将润滑油注满过滤器和油冷切器,保持油池中达到规定的油面范围内,摇动注油器,预先手动供油,使注油器管中充满油,以保证一开动即有润滑油;

(2)、接通水源,使水畅通地流过各水路,并调节流量,观察水温是否符合要求;

(3)、打开放空阀,使二级排气管处于无压力状态,并打开储气罐至压力调节器管道上的阀门,第一次开车前,盘车2~3圈(指采用皮带传动),机器的运转机构不得有卡住和撞击现

象;

(4)、检查防护紧固情况,清除机器附近物体;

(5)、点动电动机一、二次,检查电动机转向是否正确(从电动机端看顺时针转动为正确),该机若为同步电机直接传动形式,定子接通电源后,转子经滑环接通直流电源(通过鼓励磁电流的调节改变定子电流的相位,使同步电机转子转速达到同步转速---旋转磁场转速),电动机进入同步运转,以驱动压缩机。 2、开车:

(1)、启动电动机运转几分钟后,关闭放空阀,使压力逐渐上升,空压机进入负荷运行; (2)、注意观察所有压力表和油压表的读数,机器运行声,供油供水情况。 3、停车:

(1)、打开放空阀,将空压机内气体放空(紧急情况下,可不进行此步骤); (2)、断开电源,使机器停止运转;

(3)、关闭冷却水进水阀门,放掉中间冷切器及后冷切器中冷凝的油水,以防锈蚀和车裂。 4、工作时的维护管理:

(1)、经常保持机身,油池内润滑油中应有的油量,在标尺的规定内; (2)、随时注意和检查各压力表及各部位温度在下列的范围内: 一级气压表在2kg力/cm?,最高不超过2。3kg力/cm?; 二级气压表使用压力不超过8kg力/cm?;

润滑油压力表在1。5-2。5 kg力/cm?,最低不低于1 kg力/cm?; 各级排气温度不超过160℃;

机身油池内的温度不超过60℃(或70℃);

冷切水最高水温不超过40℃(进水温度不得超过30℃,其进排水温差不超过8℃)。

(3)、冷凝的油水,中间冷切器和后冷切器根据气候等情况按时放掉(每4小时放一次,储气罐每8小时放一次);

(4)、注意运转时的各部件声音是否正常,检查吸气阀是否过热,压力调节器是否在规定的压力下正常工作;

(5)、经常检查压缩机设施是否牢固,断水、断油保护装置声光信号是否灵敏,机房内备有的消防器材、存放机油等情况是否符合要求;

(6)、经常保持吸气室过滤网的清洁,启动设备及机房的清洁卫生。 5、遇到下列情况,应停车,找出原因并排除:

(1)、压缩机各仪表读数超过规定值,压力表读数不在规定的范围内,切经调整无效;

(2)、压缩机严重漏气,气罐冷却器漏水或突然中断冷切水(此情况除停车外,禁止将气缸内的水放掉,应待自行冷切后再放水,并应关闭进水阀门,防止来水后,通过灼热的汽缸,发生事故);

(3)、压缩机或电动机有不正常的声响或其它不正常的情况发生(电流表的读数突然增大); 6、为使压缩机正常工作和延长其寿命,必须按设备维修、保养规程规定及实际情况进行,以减少事故的发生。

五、矿井设备维修电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设备维修电工必须经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2、设备维修电工上岗前必须按规定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佩带矿灯和携带必要的工具、材料、配件等。

3、维修工不得不带电检修。搬迁电气设备、电缆和电线;检修后搬迁前,必须切断电源,挂好停电牌,并采取防止自转和自滑的措施。

4、高空或井筒作业时,必须佩带安全帽和保险带,保险带应扣锁在安全牢靠和位置。

5、需要变配电室的值班人员进行操作停送电的检修项目,停送电时必须严格执行“工作票”制度,并设专人送电,严禁带电作业。

6、无论高压。低压供电系统停电作业,作业前必须挂“停电作业”牌,并进行验电、放电,按临时地线项等安全措施。

7、在电器线路、电气设备未验明确实无电前,一律视为有电;在未做好安全措施前,不准用手触摸带电体。

8、两个或两个以上工种联合作业时,必须指定专人统一指挥。严禁在他人停电作业的线路上或设备厂上擅自运行工作,需要时应另行办理手续。

9、在试验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和新材料时,应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报领导批准。 10、作业前对所有工具、仪表、保护用品进行认真检查、调试,确保准确、安全、可靠。 11、作业前检修负责人应向检修人员讲清检修内容、分工及安全注意事项;搞清整个供电系统各部份的电压等级,使用与电压等级相符的合格验电笔时,要逐渐接近导体。 进行定期检修或大修设备前,庆按照作业计划,做好相应的准备呀作规程。

13、需要对6千伏以上高压电气设备进行验修时,必须遵守“高压设备作业规程”。

14、操作高压电气设备时,必须戴合格的绝缘手套,并穿电工绝缘鞋或站在绝缘台上,由一个操作,一个监护,在停电后的开关上,挂上“有人工作。禁止全闸”的停电警示牌。 15、对所有规定的日、周、月检内容按时进行维护检修,不得漏检。不得漏检。 16、各种电气安全保护装置应按规定进行定期维修、试验和整定。

17、对所有维修的电气设备应按规定进行巡回检查,并注意各部温度和有无异响、异味和异常震动。

18、变压器上层油温不应超过85℃。

19、提升等大型设备的各项机电保护,后备保护、闭锁功能及相应的检侧装置应定期检查试验,保证动作灵敏可靠,指示正确。

20、向电气设备补充的绝缘油,应同原使用的绝缘油的相符的物理、化学性能和不低于原使用油的电气耐压强度,电气设备绝缘汕的更换和试验要做记录。

21、在架空线路或电缆路上工作前,必须将该线路可能来电的所有开关刀闸全部拉开,并加绝缘隔板,挂好停电警示牌,经验电后,按规定装设接装置。

22、各种安全保护装置、监测仪表和警戒标志,未经批准,不得随意拆除和改动。 23、经检修负责人和操作监护人共同确认无问题后,方可按操作顺序运行送电。

24、对检修后电气设备。机械进行保护侧试和联合试验,确保整个系统保护灵敏可靠。 25、检修后的设备状况,要由检修负责人向操作人员交待清楚,由检修、管理、使用三方共同验收,方可移交使用。

26、认真填写检修记录,将检修内容,处理结果及遗留问题与司机交待清楚,双方签字。 六、矿井设备维修钳工安全操作规程

1、矿井设备维修钳工必须经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2、维修钳工上岗前必须按规定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携带好工具、配件、材料、仪表、照明灯具等。

3、维修钳工操作时应不少于2人,两个或两个以上工种联合作业时,必须指定专人统一指挥。

4、用业前要切断或关闭所检修设备的电源、水源等,并挂“有人作业”警示牌。

5、高空和井筒作业时,必须穿戴安全帽和系保检带;高空和进筒禁止上下平行作业,若确需上下平行作业,应有可靠的安全保护措施。 6、禁止在设备运行中调整制动闸。

7、需要在井下焊按作业时,必须相关条款规定执行。

8、在试验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和新材料时,应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

9、检修前要对作业场所的放工条件进行认真检查,以确保作业人员和设备的安全,工具、配件必须完好,否则不准使用。

10、维修人员要对所负责范围内的设备进行每班巡回检查和日常维护,包括零部件、安全保护装置、设备用油等,确保符合规定要求。

11、拆卸设备必须按预定的顺序进行并做好标记,较大的零部件拆卸时,必须采取可靠的防止下落和下滑的措施;拆卸有弹性、偏重或易滚动的机件,应有安全防护措施 检修时需要打开机盖、箱盖和换油时,必须遮盖好,防止落入杂物、淋水等。

13、对检修后设备,要进行全面验收,需盘车的设备,必须做盘车试验,检查设备的传动情况。

14、设备检修后的试转工作,应由负责人统一指挥,由司机操作,在主要部位应设专人进行监视,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15、禁止擅自拆卸成套设备的零。部件去装配其他机械。

16、各种安全保护装置,监测仪表警戒标志,未经主管领导允许,不准随意拆除和改动。 17、检修后应将工具、材料、换下的零部件等进行清点核对,不得把无关的零件、工具等物品留在机腔内,试运转前应由专人复查一次。

18、检修中临时拆除或甩掉的安全保护装置,应指定专人进行恢复,并确保动作可靠。 19、试运转前必须移去设备上的物件。

20、检修结束后会同司机及使用维护负责人共同验收,验收中发现检修质量不合格,验收人员应通知施工负责人,及时加以处理。

21、认真填写检修记录,包括检修部位、内容、结果及遗留问题等式,双方签字并将检修资料整理归档。

七、钢丝绳检查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钢丝绳检查工必须经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2、钢丝绳检查工上岗前必须按规定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携带好必要的工具、器具和照明灯具等。

3、钢丝绳检查工应保持相对稳定、明确分工,主要提升和运输设备的钢丝绳应则专人负责检查。

4、各种股捻钢丝绳在一个捻距内断面积与总面积之比,达到下列数值时,必须更换:升降人员或升降人员和物料用的钢丝绳为5℅;专为升降物料用的钢丝绳、平衡钢丝绳、防坠器的制动钢丝绳(包括缓冲器)为10℅;罐道钢丝绳为15℅。

5、以钢丝绳标称直径计算的直径减少量达到下列数值时,必须更换:提升或制动钢丝绳为10℅;罐道钢丝绳为15℅。

6、钢丝绳在运行中受到卡罐、突然停车等猛烈拉力时,必须立即停车检查,发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必须将受力段剁掉或更换全绳:钢丝绳产生严重扭曲变形;钢丝一个捻距内断丝断面积与总面积之比超过上述规定时;钢丝绳标称直径减少量超过上述规定时;遭受猛烈拉力的一段的长度伸长0。5℅以上;使用时,断丝数突然增加或伸长突然加快时。

7、钢丝绳的钢丝有变黑、锈皮、点蚀麻坑等损伤,不得用作升降人员。钢丝绳锈蚀严重、或点蚀麻坑形成沟纹、或外层钢丝松动,无论断丝数多少或绳径是否变化,必须立即更换。 8、有接头的钢丝绳,只可在下列设备中使用:平巷运输设备;30℃以下倾斜井巷中专为升降物料的绞车。

9、在倾斜井巷中使用的钢丝绳,其插接长度不得小于钢丝绳直径的1000倍。

10、摩擦轮式提升钢丝绳的使用期限不应超过2年,平衡钢丝绳的使用期限应不超过4年,如果钢丝绳的断丝、直径缩小和锈蚀程度不超过规定时,可继续使用,但不得超过一年。

11、井管中县挂水泵、抓岩机的钢丝绳,使用期限一般为一年;悬挂水管、风管、安全梯和电缆的钢丝绳,使用期限一般为2年。到期经检查鉴定,不超过规定的,可继续使用。 井口验蝇时应系安全带。

13、检查前要准备好合格的工具、量具和检仪器,对在检查中需要使用的安全带应进行认真检查。

14、检查开始前要与司机、监护人员及信号工共同确定好检查联系信号。检查中不得同时进行井筒和提升机的其他作业。 15、检查前应在钢丝绳上做好起始标志和长度计算标志,同一钢丝绳上每次检查的起始标志应一致。

16、提升钢丝绳、罐道绳必须每天检查一次;平衡绳、防坠器制动绳、井筒悬吊钢丝绳必须至少每周检查一次,对易损坏和断丝或锈蚀较多的一段应停车详细检查。断丝的突出部分应在检查时剪下。检查结果应记入钢丝检查记录簿。

17、对使用中钢丝绳的日常[检查应采用不大于0。3米/秒的验绳速度,用肉眼观察和手捋摸的方式进行。

绳时禁止戴手套或手套拿棉丝,应用裸手直接触摸钢丝绳。

19、验绳时必须2人同行,1人在井口,另1人在出绳口,以便检验全绳。

20、对容器停车位置的主要受力段,多层缠绕的上、下层换层临界段和断丝、锈蚀严重的区段,均应停车详细检查。 检查时发现钢丝绳出“红油”,说明绳芯缺油、内部锈蚀,应仔细检查。

22、对使用中的钢丝绳进行防锈涂油作业时,应首先将表面擦干净,但不得用汽油、煤油等挥发性油类清洗。涂油等作业后应将井口、井架及车房等处的废棉丝、油脂等易燃物清理干净。

23、使用中的钢丝绳做定期试验需截绳样时。对立井提升绳应从容器绳卡上部截取,斜井提升绳应在容器端将试验时应不少于1。5米,整绳试验时应不少于2米。

24、应将检查内容、检查结果逐渐填入钢丝绳检查记录表,并将情况向司机通报。 八、井下机械安装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井下机械安装工必须经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2、安装工上岗前必须按规定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佩带矿灯用携带必要的工具、器具、配件、材料等。

3、进行安装(或拆卸)作业时,应设施工负责人、安全检查员。施工地点支护安全,起吊架固定牢固。在吊、运物件时,应随时注意检查周围环境有无异常现象,禁止在不安全的情况下作业。

斜巷进行安装作业时,上部车场各出口处,应设警示标志。

5、在倾角大于15˙的工作场所进行安装作业时,下方不得有人同时作业。如因特殊需要平行作业时,应制定严密的安全防护措施。

6、安装工应能正确使用安装工具,活扳手、管钳等不得加长套管和力臂,不得代替手锤使用。

7、井下需要电、气焊作业时,必须按有关规定执行。

8、选择合适的起重用具、安装工具、器械等,检查吊梁、吊具、绳套、滑轮、千斤顶等起重设施和用具是否符合安全要求,确认安全可靠后方可使用。

9、合理选择起重运输工具,按照《起重工操作规程》中的有关要求进行作业。

10、对安装的设备、器材等在下井前用运到安装位置后,均应设专人按施工图纸及有关技术文件要求,逐渐清点数量,检查质量,校核尺寸。对需要分部件运输的设备,应由专人做上明显标志,编号装车,对部件结合面要用软质材料妥善保护。

11、按图纸及技术文件认真校核基础尺寸,找准设备的安装中心线的标高。 12、清理安装现场、基础表面和基础螺栓孔,以保证安装后二次灌浆的质量。

13、安装过程中,隐蔽工程必须由施工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进行中间验收,各连接尺寸等技术数据要进行详细记录。

14、设备安装后,试车之前应按施工要求的安装质量标准逐项进行认真检查。 15、通知所有安装人员及相关人员远离设备转动部位,发出试车信号、按试车程序送电试车。 16、拆卸设备前,应将设备停在合适的位置,拆卸时应严格执行停送电制度,要先对本机停电、闭锁、挂停电牌,对相关的设备也应停电、闭锁并挂停电牌,并通知相关设备的司机及相关环节的工作人员,按事先确定的顺序进行拆卸。

17、拆卸时,各小型零部件尽量不要折下,以免丢失,但拆卸程度要尽量保证各部件易装车后不超宽、不超高、不超重;必须拆下的易损坏件及小零件,要由专人妥善保管好。

18、安装、拆卸完成后要保存好安装时的技术资料和详细记录,以备整理上报、验收,按规定存档。

九、井下机械维修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井下机械维修工必须经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2、井下机械维修工上岗前必须按规定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佩带照明灯具和携带必要工具、器具、配件、材料等。

3、所用的维修工具、起吊设施、绳索等应符合安全要求。

4、吊挂支撑物应牢固,在吊。动物件时,应随时注意松树顶板支护安全情况。 5、在斜巷进行维修作业时,上部车场各出口处,应设警示标志。

6、在倾角大于15˙的地点检修时,下方不得有人同时作业,如因特殊需要平行作业时,应制定严密的安全防护措施。

7、维修工进行检修工作时,不得少于2人,在维修时应与司机配合好。 8、需要在井下进行电、气焊作业量,必须按有关规定执行。

9、维修工对所维修的设备要停电、闭锁并挂“有人工作,严禁送电”停电牌,并与相关设备的工作员联系好,必要时也需对相关设备停电、闭锁并挂停电牌。 10、修工进入现场后,要与所维修设备及相关设备的司机联系。 11、维修现场应无妨得工作的杂物。

12、维修工对设备进行维护检查时,应认真检查设备的各个部位的紧固件、润滑系统、转动防护装置以及各连接部位的装置等,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或报告。

13、维修工作业过程中,要和所维修设备保持必要的安全距离,尤其是在检修完毕试车前,必须与司机联系并通知周围相关人员后,方可送电由司机操作试车。

14、检修结束后,应认真清理检修现场。检查清点工具及剩余材料、备品备件,特别是运转部位不得有异物。

15、维修工应会同司机对维修部位进行检查验收;并就检修部位、内容、结果及遗留问题做好检修记录。

十、矿井安装电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矿井安装电工必须经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2、矿井安装电工上岗前必须按规定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佩带矿灯具,携带必要的工具、材料等。

3、在主井井筒和距井口3米以内高空作业时,必须戴安全帽和保险带。随身工具应防脱落措施,以防坠落。作业时,必须按有关条款规定执行。 4、入井安装的防爆设备必须有“产品合格证”、“防瀑合格证”等标志。 5、安装的设备必须按照电气试验规程中规定的试验项目做各种试验,试验合格后方准使用。

6、低压电缆必须测试绳缘,高压电缆必须直流耐压和泄漏试验,试验合格后方准使用。 7、施工所用的起重用具,必须进行详细检查,确认完好后方可使用。起重设备时,检查支架棚子应安全牢固,正式起吊前应进行试吊。被吊物上严禁站人,吊起的重物下严禁有人。 8、安装施工时必须严格执行停送电作业制度。从事高压作汪时,必须按停电、验电、放电、封线、挂停电标志牌等顺序工作。

9、安装完成合要对安装质量、工艺等进行检查,确认符合质量标准后方可度运转。 10、试运转由施工负责人、司机和维护人员一起进行。

11、设备经有关人员检查验收合格后,交付使用单位,并做好工作记录。 12、清理场地、工具、材料、仪表、仪器。试运转正常后撤离现场。 十一、矿井维修电工安全技术规程

1、矿井维修电工必须经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2、矿井维修电工上岗前必须按规定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佩带矿灯和携带必要的工具、材料、配件等。

3、高压电气设备停送电操作,必须填写工作票。

4、检修、安装、挪移机电设备、电缆时,禁止带电作业。

5、井下电气设备要检查、修理、搬移时应由两人以上协同工作,相互监护。检修前必须先切断电源,经验电确认已停电后再放电。县挂接地线,操作手把上挂“有人工作,禁止合闸”警示牌后,才允许触及电气设备。

6、操作高压电气设备时,操作人员必须戴绝缘手套,穿高压绝缘鞋或站在绝缘台上操作。操作千伏级电气设备主回路时,操作人员必须戴绝缘手套、穿高压绝缘鞋或站在绝缘台上操作。127伏手持电气设备的操作手柄和工作中必须接触的部分的绝缘应良好。 7、井下电气维修工工作期间,应携带电工常用工具、与电压等级相符的验电笔。

8、井下使用普通仪表进行测量,在侧定设备或电缆电阻后,必须将导体完全放电;被除数测设备中有电子插件时,在侧量绝缘电阻之前,必须拔下电子插件。

9、井下中央变电所、有值班员值班的采区变电所的高压开关设备的操作,必须由值班人员根据电气工作票,倒闸操作票进行停送电操作。单人值班的由维修工监护,无人值班的采区变电所、配电点、移动变电站的操作由检修负责人安排熟悉供电系统的专人操作,由检修负责人监护。

10、对维修职责范围内设备的维修质量,应达到《矿井机电设备完好标准》的要求,高低压电缆的悬挂应符合有关的要求。设备检修或更换零件后,应达到检修标准要求。电缆接线盒的制作应符合有关工艺的要求。

11、馈电开关的短路、过负荷、漏电保护装置应保持完好,整定值正确,动作可靠。

12、移动变电站的安装、运行、维修和管理必须按照有关规定、下的要求进行,其漏电保护主、辅接地极的安装、维护必须符合要求。

13、各类电气保护装置技术要求和负载的有关参数就正确整定和定期校验。

14、电流互感器二次回路不得开路,二次侧线接地线不准断路。在电压互感器二次回路进行通电试验时,就采取措施防止二次向一次反送电。

15、电气设备检修中,不得任意改变原有端子序号、接线方式,不得甩掉原有的保护装置,整定值不重任意修改。

16、检漏继电器跳闸后,应查明原因和故障性质,及时排除后才能送电。禁止在甩掉检漏继电器的情况下,对供电系统强行送电。

17、电气设备的局部接地线螺栓与接地引线的连接必须接接触。 18、铠装电缆芯线连接必须采用冷压连接方式,禁止采用绑扎方式。

19、凡有可能反送电的开关必须加锁,开关上悬挂“小心反电”警示牌。如需反送电时,应

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防止触电事故和损坏设备。

20、在同一馈电开关控制的系统中,有两个以上多点同时作业时,要分别悬挂“有人工作,严禁送电”标志牌,并应有一个总负责人负责联络,协调各相关环节的工作进度。工作结束恢复送电前,必须专人巡点检查,全部完工并各自摘掉停电标志牌后,方可送电。禁止约定时间送电。

21、当发现有人触电时,应迅速切断电源或使触电者迅速脱离带电体,然后就地进行抢救,并向调度室汇报。

22、当发现电气设备或电缆着火时,必须迅速切断电源,使用灭火器材或砂子灭火,并及时向调度室汇报。

23、工作完毕后,负责人对检修工作进行检查验收,拆除临时接地线和摘掉停电牌,清点工具,确认无误后,恢复正常供电。对检修设备进行试动转。

24、工作完毕后,必须向有关领导汇报,并认真填写检查维修记录。 十二、井下管道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井下管道工必须经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2、井下管道工上岗前必须按规定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带好照明灯具和必要的工具、材料等。

3、立井(暗井)安装时,管道工必须配带安全带 ,所有工具应用绳索在适当地方固定。 4、施工现场倾角大于15˙。下方不得有人同时作业,如因特殊需要平行作业时,应制定严密的安全防护措施。

5、拆装管路需要电、气焊时,要严格按有关规定执行。 6、在架空线段放工时,应有防止触电的安全措施。

7、管子安装前应逐节检查,并符合下列要求:不得的裂纹,法兰盘对接处平整;直管的弯曲度每米不超过1。5米;弯管的弯曲部分的椭圆度不大于管子公称外径的10℅,弯曲度误差不得超过±30ˊ。

8、管子、弯头、三通、异径管及伸缩器等,在安装前应做耐压试验,试验压力为工作压力的1。5倍,至少应比工作压力大0。5兆帕,且无渗水现象。

9、要有专用联系信号,如需解除过卷,松绳等保护时,应由专人与司机联系。 10、异径管联接时,不准插接续及无死角。

11、法兰盘的平面应垂直于管子中心线,其倾斜不得超过规定的数值;法兰盘应与管子连接牢固,所选螺栓长度应符合标准;连接管路用的法兰盘及衬垫应符合要求,同一规格管子使作的法兰盘应一致。

固绳索时应对称进行,用力要均匀,不可用力过猛,所有工具要合适。、8+

13、吊装绳索、钩环、连接是螺栓等连接通件应有足够的安全系数;吊装稳车应有足够的吊装能力。且安装牢固,制动装置可靠。

14、主井安装:要在相应位置搭好脚手架并应牢固、安全可靠,工作平台应用木板铺严;井口周围设牢固的围墙,专人负责监护;定位准确后立即进行连接紧固,应采用对称方法紧固螺栓;井筒中没有防火洒水管道的降压装置时,应在管路安装前先进行支承梁及降压装置的安装。

15、斜井安装;由下向上逐节连接;管路应有支撑,不得与底板按触;敷设直径150毫米以上管子时,每隔15-20米应加一处拉线,拉线应牢固可靠;提升运输斜井中,法兰盘边与轨道应有一定距离,不得影响矿车运行。

16、平巷安装:管路安装要平直,需过轨道时应使管路不受力,管道与轨底应留有足够的间隙:管路法兰盘边缘应与轨道的一定的距,不影响电机车运行。

17、仪表管座安装:仪表管座开孔位置应安装在直线管道上,同时要考虑维修观察方便;主

管道上的开口直径应与接管座或支管内径一致,不得把接管道座或支管插入主管道内焊接;温度计表座安装时,温度计受热端迎着流体运动方向,并装置于管道中习,弹簧式压力表必须直安装。

18、管路安装完毕必须进行通风、排水试验,应无漏风、渗水现象。

19、管道工日常应对管路、支撑架、法兰盘、螺栓、阀门等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确保管道正常使用。

20、压风、排水管路需要更换,应提前计划、报批后进行。

21、管路安装竣工后应做水压试验并符合规定,做好记录。将原解除的过卷、松绳等项保护逐一恢复,并就灵活可靠。 十四、气割设备安全操作规程

1、气焊前,必须检查气焊、气割设备和工具是否合乎规定要求(氧气瓶、乙炔瓶、焊柜、氧气、乙炔胶管等);

2、严禁油污接触氧气和气焊工具,上氧气表时,应先检查瓶嘴是否存在油污,若存在要擦清处理(焊割作业动火前采用一嗅、二看、三测爆的检查方法);

3、禁止氧气、乙炔气放在强光下曝晒,以及接近水源放置时必须瓶嘴朝上,无减压阀的气瓶禁止使用;

4、焊枪或割枪安装胶管时,乙炔与氧气管不能相互换用(黑色为氧气管,红色为乙炔管),不得用其他胶管替代,管径必须相互吻合,并用管卡严密固定,点燃时应先开焊枪上的乙炔阀点火,然后再开氧气阀,高速火焰点燃后的焊枪不得离手放置,使用完毕后应先关闭乙炔阀,后关氧气阀,如不能关闭,可将乙炔管拔掉,拆除焊枪或割枪的火嘴外套要严密,以免失火,产生烟尘和“放炮”现象;

5、发生回火时,应迅速关闭氧气瓶和乙炔调节阀,分析回火原因,采取措施,如焊炬太热,可将手柄前部分放入水中冷却;

6、焊炬、割炬所有配合面均不能磕碰割伤,以防造成漏气,禁止在使用中把焊炬的嘴头与平面摩擦来清除嘴头堵塞物,应用通针清除堵塞物等;

7、作业完,下班前,应将橡皮管盘好,并关闭氧气、乙炔气阀门,并按气焊、割设备、工具、运输、保管等要求管理好。 十五、电气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1、矿山电气作业人员必须经相关部门培训、考核,持证上岗;

2、进行操作时,应穿戴和正确使用防护用品,在进行设备和线路上工作,停、送电必须严格执行工作票制度,采取验电和挂接地线措施,须带电作业的,要有安全措施并经技术总负责人批准;

3、在断电的线路上作业时,该线路的电源开关、把手必须加锁或设专人监护,并悬挂“有人工作,不准送电”等警示牌;

4、进行检修电气设备、设施的工作场所,可能为人所触及的裸露带电部分,必须设置保护罩或遮拦及警示标志等安全措施;

5、移动式电气设备的维修、操作以及采场内的线路、照明等操作要求,并符合《冶金地下矿山安全规程》《电气作业安全规程》中的相关规定;

6、电气设备的检查、调整、故障处理等,应按其内容、项目、时间等要求的制度进行,并将其结果记入资料存档;

7、水电部现行的有关规程,冶金矿山的电气设施,操作等规定,均适合于公司各种电气设备的运行、检修、操作等管理的范围;

8、电气操作作业人员必须熟悉掌握现场触电急救的基本方法和常识; 9、变、配电所的一切工作人员(包括配电、运行、维修等),操作规程应执行变配电室内制

定的技术操作规程的规定,遵守其要求。 十六、电(气)焊工安全操作规程

1、电(气)焊工必须经培训持证按规程操作,正确穿戴,使用好防护用品,扣好各种纽扣,上装不准束在裤腰内,并弄清焊接作业现场情况及其他工种相互协作等事项;

2、操作前,必须检查焊机设备和配电电源线,接地电缆线,焊钳,绝缘隔热性能,电焊面罩,护目眼镜等是否符合要求(焊机必须有良好的绝缘和可靠的接地保护装置,防雨淋、震动、碰撞的设施,裸露的带电部分应有安全防护罩,电源线的截面及长度应大于焊机初级定额电流载流量和不少于3米,作业处应离易燃易爆物10米以外等);

3、启动电焊机时,焊钳与焊件不能短路,暂停工作时,也不得将焊钳直接搁在焊件或焊机上,禁止在电焊机上放置任何物件和工具;

4、移动焊接设备或更换焊条,调节焊接电流,操作中要满足焊接的技术要求,电焊设备的接地或接零线,不得串接入接地体或接零干线,保证空载电压在安全范围(交流弧焊为55~80伏,直流弧焊为40~90伏)内,以防止操作时发生触电事故;

5、需在不同的工作环境(如高处、潮湿、粉尘、腐蚀性气体或蒸汽、高温、容器等不同条件)中进行焊接作业,应有防护、监护措施,雨天禁止露天作业,严禁在有压力的容器、管道上进行焊接。

6、工作完毕或临时离开现场,必须切断焊接电源,消除焊渣应戴防护眼镜,操作结束应将焊钳放在与线路隔绝的地方并卷好电源线,检查周围场地,以防高温工作,熔融金属引起灼烫事故。

7、焊机应每半年进行一次例行检修保养,确定维护保养人,做好检修记录,以保设备的完好运行。

第五部分 运输提升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一、提升〔绞车〕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提升绞车操作工必须经培训和考核,持证上岗;

2、操作前,应检查各连接,锁紧件,制动装置的操作机构,传动插件,制动闸轮与闸口的间隙,操作手柄的行程,指示器、过卷、过流、警铃、保护开关、仪表指示、信号装置等,钢丝绳及其联接装置等是否正常,符合要求,然后按程序进行操作前的准备工作;

3、听清信号和认准开车方向后,缓缓松开常用闸操作手把进行启动,逐步将常用闸手把和铃控制器手把配合,使提升或下放绞车加速到最大速度,当减速阶段开始时,应及时将电动机操纵系统由最大位置逐渐拉(或推)向中间位置,切断电源,完成减速过程;

4、当提升容器以爬行速度达到正常重点位置时,立即施闸,进行停机,上提时应先收控制闸,后收常用闸,逐步把常用闸扳紧,下放时,要略先放常用闸,后收控制器,把控制器手把扳到零位,直把绞车停稳,停机后各种手把应放到正确的位置,用于辅助物料运输的滚筒直径在ф800mm及其以下的绞车(现用的手动式常用工作制动闸)可用手动闸;

5、在运行操作中,要手不离操作手把,坐姿端正,精力集中,注意观察各种仪表的指示是否在正常范围内变化并倾听绞车运转的声音是否正常,当指示器指到减速阶段位置时,应及时进行减速,避免发生过卷事故;

6、注意钢丝绳在滚筒上的排列是否整齐、松绳、偏缠等现象,不允许电动机在不给电的情况下松闸下放重物的操作;

7、绞车在正常运转中发现以下情况之一,应立即断电,进行工作、安全制动停车: 电流过大,加速太慢,绞车启动不了; 绞车出现信号不明或出现紧急停车信号; 绞车在运转中声响不正常,主要部件失灵;

绞车速度超过正常规定值,过速、限速起不到保护作用,或接近上坡位置时尚未减速;

其他意外的故障;

8、绞车正常停车期间,应检查绞车各部件有无异常情况(电动温升、轴承温升、齿轮、靠背轮、齿合等),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处理不了的,要及时汇报有关管理人员;

9、下班前,必须认真填写运转记录,坚持在现场进行交接班及做好清洁卫生的正常保养工作。

二、人力推车运输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在能够自滑区段的人力推车运输,其矿车应有可靠的制动装置,行车速度不得超过3米/秒;

2、一个人只准推一部矿车,除推车人外,禁止任何人搭乘矿车;

3、矿车通过弯道、道岔、坡度较大的区段、巷道口、风门以及出现二车相遇,前面有人或障碍物、脱轨、停车等情况时,推车人应即使发出警号;

4、在井巷推车时,推车人必须备有矿灯,无良好照明的区段,矿灯应挂在矿车行进方向的前端;

5、轨道坡度小于5‰时,同方向行车的间距不得小于10米,坡度大于5‰时,不得小于30米,坡度大于10‰时,禁止人力推车;

6、人员必须在运输巷道的人行道上行走,在双轨巷道会车时,禁止人员在轨道之间停留,横跨车辆;

7、在井巷处理故障、维修时,应在工作地点前后不小于80米处设置临时信号,结束后应予以拆除。

三、机械维修、加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检修设备时,不论设备大小,事先都要计划拆装步骤,按主次拆卸机械部件,并将拆卸下来的零件摆放好,不得乱卸乱丢,若需要更换,应做好备件的供应工作;

2、需在现场进行吊装维修或更换笨重部件时应用牢固绳索起重吊具、挂架并稳固地放置在安全地点;

3、起吊重要设备,使用的起吊索具及捆绑钢丝绳的零部件(绳长、另环),必须符合要求,不得以临时维修为借口,采用不规范的另装器具;

4、检修设备时,应切断电源并闭锁电气开关,按《机电设备检修质量标准》中的规范进行,对紧固件、键和键槽,传动装置、轴和轴承(滑动、滚动),联轴器、离合器、齿轮对、垫圈、制动器操纵机构、导轮等的装配、间隙、水平、同心度的要求进行。

5、各类设备维修,加工应认真做好维修记录资料的建档工作,以保矿井机电设备的完好管理,提高其完好率。

四、蓄电池电机车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操作电机车作业人员必须经培训,由具备发证机关发给操作证后才能独立从事工作; 2、每班作业前,检查启动、运转及制动性能,检查各传动结构、控制器、插销、连接装置、照明灯以及撤砂装置等是否正常;

3、检查电瓶的接线是否正常,接头是否松动,熔断丝行走电机、绝缘及各接触头工作情况,应符合要求,特别是蓄电池内电解液充入情况、比重,电压是否合乎规定; 4、启动,观察巷道及轨道四周,确认无妨碍后,鸣声由慢渐快地平稳加速;

5、运行中,应集中注意,在过弯道、道口,应将控制器逐段转换,减速进行,对前面有行人,其他机车或视线有障碍时,都必须减低速度,并发出警号,禁止以倒转行车代替车闸制动;

5、在矿车连接处及驾驶室内严禁搭乘其他人员,掉道时,应发出信号并立即报告;

6、行驶时,不得将头或手挥出车架外,并不得擅离工作岗位,若要离开,操作手把必须折下随身带,并将机车刹住,不得关闭车灯;

7、应执行交接班制度,做好记录,按规定的矿车数量进行拉载;

8、机车应经常进行保养(包括蓄电池的使用保养)及定期检修,以延长使用寿命,减少事故。

五、井巷无轨柴油车运输操作规程

1、车辆起步前,检查车前后是否有人和障碍物,检查各仪表指示、运转、水温、气压等是否正常,先挂档,后扳制动器,再缓松离合器,适当加油,徐徐起步,巷道内运输须打开近光和尾灯,照明系统必须良好;

2、起步时,松离合器与踏加速踏板的动作要配合适当,以避免有冲撞、跳动、熄火以及车轮滑转的情况发生;

3、车辆在有人通行的巷道,其一侧应有足够的距离,装载矿石的顶板不应过高,至巷道顶板的距离应不小于0。6米;

4、在斜坡道运材矿石、材料设备的不得过载、过长或伸出车厢部位;

5、驾驶时,驾驶人员不得将头部和手臂伸出车室外,除驾驶位外,其他地方不准乘坐人员; 6、井巷运输区段,应遵守巷道运输的规定,严格执行《入井须知》知识的要求,以确保运输行车的安全;

7、车辆在采场内行使速度、停放、倒车、调头、转弯、让车及同方向行驶的中间间距均应符合矿山内燃无轨运输的规定;

8、每台运输车辆必须装有废气净化装置,其排出的废气浓度应符合国家卫生标准;

9、每台车辆应定期进行维护保养,发生故障时要及时采取措施,遵守职业道德,以免影响巷道运输,对自己驾驶的车辆,做好管好、用好、修好、保养好,每台车辆须由专职司机驾驶。

六、汽车驾驶安全操作规程

1、出车前必须对车辆的主要部分进行周密检查,尤其是方向制动部分,发现有故障时,在妥善处理前严禁将车开出使用。

2、不得穿拖鞋或赤脚开车,饮酒后严禁开车。 3、驾驶室内只许搭乘二人(连司机三人),不许多搭乘客。

4、不得将车交给无执照人驾驶,行车时要集中精力,不得与他人谈笑或吃任何东西。 5、严格遵守驾驶操作规程,不论在任何条件下禁止单手握方向盘开车。 6、行车经过路口、桥、洞、弯等处及气候不佳时,要减速缓慢行驶。 7、有病或精神不振时,不得驾驶车辆。 8、不开“盲目车”“冒险车”“英雄车”,严格遵守交通管理条例。

9、驾驶员应对自己驾驶的车辆经常进行维护保养工作,做到管好、用好、修好、保养好。 七、矿车修理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矿车修理工必须经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2、上岗前必须按规定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携带必要的工具、器具、材料、配件等。 3、检修、检查电气设备时,必须停电作业,并悬挂停电作业警示牌。

4、机械设备运转中,禁止接触转动部位。处理故障必须在停止运转的情况下进行。 5、多人工作的场地。要分工明确,统一指挥,行动一致,但不得平行作业。

6、有关车、钳、锻、铆、电(气)焊、起重等式、工作,应由专业人员承担,并遵守有关工种的操作规程。

7、操作电力设备时,禁止带负荷停送电。

8、操作起吊行车时,必须看清周围有无障碍,看清操作按妞,防止开错,

9、在操作运转设备中,发现异声。异状等不正常现象时、应立即停止运转,检查处理。 10、地面修理矿车应在专用场地或车间内进行,井下应在专用散巷道或硐室内进行。

11、因故障必须在运输线路上修理矿车时,必须征得调度同意,并在施工地点前后各60米处设置安全警戒。

12、矿车轮对、轴承每半年内至少注油1次,每年必须清洗检查1次,使其经常保持良好的润滑状态。损坏的轴承、弹性挡圈等零件必须及时更换。

13、按规定在车场进行“列检”工作量,要设置明显的“列检”标志,“列检”要注意来往车辆。

14、所有矿车都要编号,并建立检查、检修记录薄。每次检查、检修都应做详细记录。 15、凡修理后的矿车必须按完好标准进行验收,按矿车编号验收日期、结果、验收人员记录在台帐上;大修矿车按检修质量组织验收。

16、修理后的矿车必须经验收合格后方可入使用。 八、人车跟车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人车跟车工必须经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2、人车跟车工上岗前必须按规定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配带好照明灯具。

3、乘坐人车时必须听从指挥,开车前必须关上车门或挂上防护链;严禁在车未停稳时上、下车和车内站立;严禁在机车上或任何两车箱之间搭乘;严禁扒车、跳车、坐矿车和超员乘坐人车。

4、人车跟车工必须认真做好岗位交接班工作,详细检查人车的连接装置、手动闸、制动器、闭锁装置、钢丝绳、撞快与扭杆、缓冲木和车箱等捐款部件的完好情况,检查人车专用信号是否清晰可靠,并在先放1次空车试车运行,确认完好无损后能使用,发现故障应及时汇报处理。

5、斜井人车防坠器,应每班进行1次手动落闸试验,每月进行1次静止松绳落闸试验,防坠器的各个连接和传动部分,必须处于完好灵活状态。

6、人车跟车工必须对人车进行日常检查维护,定期对转动,滑动部位进行清洁、加油,对紧固件进行紧固。

7、人车运行中必须提起保险销爪,确保人车运行中安全机构保证有效动作。 8、人车运行中必须清点乘员人数,制止超载,严禁超员运行。

9、斜井人车跟车工必须帮检查钢丝绳、提升钩头的完好情况,一个念距内断丝不得超过5℅

10、人车跟车工必须坐在设有手动防坠器把手或制动手把的第一排位置上,面向前方,其他任何人不得与司机同坐在此位置上。

11、人车发出开车信号前,必须确认所有乘员已做好并挂好防护链;人体及所携带的工具未露出车外。方可发出开车信号。

12、人车在运行过程中,如发生紧急情况,可按“紧急停车”按钮。同时操作手动闸制动人车;非紧急情况不得随意使用此方法。

13、斜井人车的自动及手动弹簧不得有裂纹、断裂或变形;车棚、底架、前后档板、骨架角铁不得开焊、破洞或明显变形;操作机构及传动杆不得弯曲、变形;轮对必须无变形、无裂纹、无晃动。

14、斜井人车的主拉杆、手动拉杆与撞块的距离必须按成动试验的尺寸调整到位,而且撞块上的固定螺杆要有防松装置。

15、人车跟车工检查工作必须认真仔细,发现问题应及时汇报的处理,隐患未处理好,严禁人车投入运行,同时要认真填写好检查记录。 16、斜井人车必须使用斜井人车信号通讯机,做到运输过程中在任何地点都能向绞车司机发送紧急停车信号,不得用其他信号代替。

17、斜井人工智能车运送人员时,严禁同时运送的爆炸性、易燃性或腐蚀性的物品,严禁附

挂物料车。

18、斜井人车运行中必须做好每班运行、维修、巡回检查扩试验记录。

19、斜井人车的缓冲木的材质、规格必须符合使用说明书的规定。缓冲木应牢固在固定在车体底架上,螺栓不得松动,螺母不得露出切入面外,缓冲木不得有切割齿划过的痕迹。 20、斜井人车运行必须平衡,同一轮对两轮踏面直径差不大于2mm,同一个车的四个车轮在平道上有一个车轮不接轨面对,其间隙不大于2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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