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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安全技术措施

煤矿安全技术措施

1、爆破要求及放炮安全技术措施:

( 1) 放炮员要持证上岗, 顶板下放炮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第297?315条规定。

( 2) 放炮员要将药、雷管分放在火药箱内并加锁, 严禁乱仍乱放。放炮前要认真检查母线的连线是否完好, 当班未完成的火药、雷管必须及时妥善保存。

( 3) 打眼、装药工要严格按爆破说明要求打眼和装药。装药时要用木质炮棍将药轻轻的松入眼底, 不得冲撞。

( 4) 装药和爆破前有下列情况之一的, 严禁装药放炮:

a. 工作面空顶距离不符合作业规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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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工作面风量不足。

c. 爆破地点附近20m内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0%。

( 5) 放炮前, 放炮母线必须扭结成短路、应把开关、电缆线、工具放到安全地点。

( 6) 放炮前, 班组长必须亲自派专人在可能进入爆破地点的所有通道上( 安全地点) 担任警戒工作。

( 7) 禁止明炮和糊炮。

( 8) 放炮器的把手必须由放炮员随身携带, 不得转交她人。严禁使用

其它电源替代放炮器放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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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 放炮时, 班长必须将人员撤离300 米以外的新鲜风流中, 并清点人数, 严格检查工作面的瓦斯情况, 工作面电器设备的闭锁情况, 确认无误后, 方可下达命令。放炮员要在放炮命令下达5 秒钟后, 方可放炮。

( 10) 放炮封泥应用水炮泥, 水炮泥外剩余的炮眼部分应用粘土炮泥或用不燃性的、可塑性松散材料制成的炮泥封实。严禁用煤粉、块状材料或其它可燃性材料作炮眼封泥。

( 11) 装配引药时必须避开一切导电体, 选择干燥畅通安全可靠地点进行, 且必须在警戒线以外。

( 12) 装药、连线放炮由专职放炮员一人操作, 严禁违章操作, 严禁非专职人员代替。

( 13) 炮眼的封泥长度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第三百二十九条规定严格执行。

①炮眼深度小于0.6m 时, 不得装药、爆破; 在特殊条件下, 如挖底、刷帮、挑顶确需浅眼爆破时, 必须制定安全措施, 炮眼深度能够小于0.6m, 但必须封满炮泥

②炮眼深度为0.6-1m 时, 封泥长度不得小于炮眼深度的1/2。

③炮眼深度超过1m 时, 封泥长度不得小于0.5m。

④炮眼深度超过2.5m 时, 封泥长度不得小于1m。

⑤光面爆破时, 周边光炮眼应用炮泥封实, 且封泥长度不小于0.3m。

( 14) 要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和”三人连锁”放炮制度的。所谓”一炮三检”即装药前、放炮前、放炮后检查瓦斯; ”三人连锁” 即装药前、放炮员将警牌交给班长, 由班长派人设警戒, 下达放炮命令并检查工作面支护、顶板情况, 将自己携带的放炮命令牌交给瓦检员。瓦检员经检查瓦斯、煤尘合格后, 将自己携带的放炮命令牌交给放炮员, 放炮员发出警( 吹哨或喊话) 5 秒钟, 确定工作面人员全部撤止安全地点后, 进行放炮, 放炮后, 三牌各归原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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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5) 严禁在瞎炮眼上, 残眼上重新打眼放炮。

( 16) 严禁用尖镢, 洋镐等工具掏挖去处理瞎炮。

( 17) 严禁用手去拔出雷管的脚线。

打眼工必须严格把质量关, 每次打眼前必须先瞄准中线后打眼, 每百米偏差不得超过0.3 米, 放炮员必须经安全科培训, 取得放炮员合格证方可上岗作业

2、支架、拆架安全技术措施:

(1) 、支架时必须选好地形, 挖掉活煤, 活矸, 将架腿打在底板上, 决不允许打在浮煤上。

(2) 、架腿大头向上, 小头向下, 呈75—800形状, 架梁要平直。

(3) 、用大头铣子把支架的两头与卷帮打架并与顶板封实。

(4) 、拆架时首先要观察该架上部承受的重量, 并敲打一下架腿是否受力。

(5) 、根据情况确实可拆, 先必须挖掉支架上面的活矸活石, 如果该架的办法在该架前后再重新支架

(6) 、拆架时尽量使用调度绞车, 尽量避免用人力站在支架下面拆架。3、预防冒顶、片帮安全技术措施:

( 1) 、根据开采煤层的生产技术条件, 选择科学合理的采煤方法和工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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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控制和防治回采工作面冒顶事故的技术关键。

( 2) 、煤炭生产工作中, 要认真做到加强矿井生产地质工作, 了解顶底板岩性、组成、地质构造等因素的具体情况作为编制采区设计、作业规程的依据, 针对不同地质条件选择合理的巷道断面尺寸和断面形状, 进行不同的开采、支护方式。

( 3) 、掘进工作面, 做到及时支护, 推广采用超前探梁支护或打临时支柱及时支护, 减少空顶作业。

( 4) 、回采工作面上、下出口处要有特殊支架。一般要求在上、下出口范围内架设抬棚或木垛等, 加强维护。

( 5) 、防止放炮倒棚子。炮眼要布置合理, 装药量适当, 严格支护质量。

( 6) 、采取正确的回柱操作方法, 防止顶板压力向局部支柱集中; 严格执行作业规程和各项顶板管理制度。

( 7) 、开展顶板观测工作, 掌握顶板活动规律, 进行预测预报工作。

( 8) 、巷道掘进经过老巷、断层破碎带及淋水等时, 应制定专项措施加强支护

( 9) 、加快支护改革, 改进采煤工作面支护手段。单体液压支柱具有初撑力高、可缩量大、阻力可靠等优点, 能有效地支撑直接顶板防止直接顶板的离层。煤矿应克服资金困难, 积极创造条件进行支护更新换代, 以改进采煤工作面支护手段。

( 10) 、应按《煤矿安全规程》规定, 不断进行检查和维修巷道。

4、通风系统安全技术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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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采掘工作面的进风流中氧气浓度不低于20%, 二氧化碳浓度不超过0.5%。

( 2) 、通风系统要稳定可靠, 工作面配风量要达到本规程确定风量要求, 并必须满足将工作面瓦斯稀释至 1.0%以下。若工作面瓦斯绝

对涌出量增加, 通风部门应及时调整工作面风量, 确保安全生产。

( 3) 、工作面回风、运输两巷, 不得码放过多的材料, 保证有效通风断面大于设计断面的2/3。

( 4) 、严格执行瓦斯、二氧化碳和其它有害气体检查制度。工作面必须按要求配齐瓦检人员, 按规定进行工作面测风和瓦斯检查工作。瓦斯、二氧化碳、一氧化碳的检查每班不得少于三次。必须加强工作面上隅角等不安全地点的瓦斯监测和通风管理工作, 防止瓦斯积聚。

( 5) 、主扇的负压满足矿井通风阻力的要求, 无论是最大负压或最小负压均工作在主扇的稳定区

( 6) 、贯通巷道时, 必须由专人在现场统一指挥, 停掘的工作面必须保持正常通风, 设置栅栏及警标, 经常检查风筒的完好状况和工作面及其回风流中的瓦斯浓度, 瓦斯浓度超限时, 必须立即处理。

5、瓦斯安全管理技术措施:

( 1) 、所有入井人员严禁携带烟草及点火物品入井, 严禁穿化纤衣服。入井人员所配戴的矿灯、自救器要保证台台完好, 无失爆、失效, 便携式瓦斯报警仪必须保证灵敏可靠。

( 2) 、井下各工作面必须执行”一炮三检” , 严禁空班漏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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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队长、工程技术人员、工班长、采煤机司机、电工下井时, 必须携带便携式甲烷检测仪, 必须配备专职的持证瓦斯员上岗, 不得她人代替工作;

( 4) 、加强局扇管理工作, 局扇安装位置应距回风巷道口10m 以上, 风筒口到工作面距离要在作业规程中明确规定;

( 5) 、加强通风。保证井下各用风地点有足够的风量, 坚持测风制度, 及时调节风量, 维护好主要进、回风巷道, 使其保持原设计断面, 以减少矿井通风阻力;

( 6) 、加强通风设施管理, 经常检查井下通风设施, 对损坏的通风设施及时维修, 保证设施完好合格;

( 7) 、工作面回风巷风流中瓦斯浓度超过1.0% 或二氧化碳浓度超过

1.5%时, 必须停止工作, 撤出人员, 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 8) 、工作面及其它作业地点风流中、电动机或其开关安设地点附近

20m 以内风流中的瓦斯浓度达到1.5%时, 必须停止工作, 切断电源, 撤出人员, 进行处理。

( 9) 、工作面及其巷道内, 体积大于0.5m3的空间内积聚的瓦斯浓度达到2.0%时,附近20m内必须停止工作,撤出人员,切断电源,进行处理。

( 10) 、严禁工作人员在工作面拆卸矿灯和更换零件。

( 11) 、及时封闭废巷和采空区, 减少矿井漏风, 对长度大于6m 的不通风或通风不良的独头巷道要设栅栏或密闭, 以免人员误入引起中毒或窒息事故;

( 12) 、采掘工作面实现独立通风, 个别掘进工作面布置独立通风有困难时, 可采用串联通风, 进入串联工作面的风流中, 要安装瓦斯报警断电仪,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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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yccq.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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