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立手续问答

更新时间:2023-10-18 23:30:01 阅读量: 综合文库 文档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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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银行成立手续问答

A问:怎么样才能成立村镇银行

答:想成立村镇银行的投资人须符合银监会《村镇银行管理暂行规定》中规定条件。

村镇银行是指经中国银监会批准,由境内外金融机构、境内非金融机构企业法人、境内自然人出资,在农村地区设立的主要为当地农民、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提供金融服务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对投资人的要求,银监会发布的《村镇银行管理暂行规定》作了相关规定:企业入股,财务状况良好,入股前上一年度盈利;年终分配后,净资产达到全部资产的10%以上;境内自然人入股,须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有良好信用记录,企业和自然人的入股资金来源合法,不得以借贷资金入股,不得以他人委托资金入股;有符合任职资格条件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有具备相应专业知识和从业经验的工作人员。

同时还规定,发起人或出资人中应至少有1家银行业金融机构,其持股比例不低于20%,银行外其他股东每家持股不能超过10%;在县(市)设立的村镇银行,其注册资本不得低于300万元人民币;在乡(镇)设立的村镇银行,其注册资本不得低于100万元人民币。任何单位或个人持有村镇银行股本总额5%以上的,应当事前报经银监分局或所在城市银监局审批。国家同时鼓励开办的贷款公司则是由境内商业银行或农村合作银行全额出资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不低于50万元人民币,资产规模不低于50亿元人民币。

向拟设地银监局提出筹建申请

设立村镇银行应当经过筹建和开业两个阶段,其中,筹建申请书主送机关为银监局,开业申请书主送机关为银监分局(银监局所在城市辖区内村镇银行的开业申请书主送机关为银监局)。筹建工作中,首先要确定组建地点,地点由主要发起人(银行业金融机构)根据银监局发布的需要设立机构的地域名单进行选择,与拟设地银监局沟通后,开展筹建准备工作。

筹建前期,全体出资人需签订协议书,确定拟组建村镇银行的组织形式、出资方式和股本结构,明确发起人的权利和义务;召开出资人大会,按照法定程序审议通过同意出资设立村镇银行、成立筹建工作小组的有关决议。另外,还要到工商部门申请企业名称预先核准。准备工作完成后,向银监局提出筹建申请。银监分局将在20个工作日内将初步审核意见和申请材料上报银监局,银监局自收到完整申请材料之日起4个月内做出审核决定。

筹建期的申报材料包括筹建申请书、可行性报告、筹建工作方案、发起人协议书、发起人名录、企业法人的有权机构同意向村镇银行出资入股的决议、入股资金来源真实合法性、入股情况及上述资料真实性的书面声明;同时,还应提交《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发起人基本情况及最近两年经审计的会计报告等。 达到条件即可提交开业申请

村镇银行的筹建期最长为自批准之日起6个月。筹建期内达到开业条件的,申请人即可提交开业申请。要申请开业还需要做一些工作:

聘请中介机构验资,出具验资报告;筹建小组就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人选与当地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沟通;起草章程草案及各项规章制度,并经股东会、董事会等审议通过。筹建工作完成后,向拟设地银监局或分局提交开业申请,决定机关2个月内将做出核准或不予核准的书面决定。

筹建小组收到核准开业的批复文件后,应在规定时间内到银监局领取金融许可证,并凭此证到工商部门办理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在金融许可证、营业执照、凭证、印章、牌匾等所有工作准备就绪后依照有关规定开业。未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不得办理各项业务。筹建小组应事先将村镇银行的开业日期报告当地银行业监督管理部门。

与申请筹建一样,申请开业也要提交相关材料:开业申请书,拟任职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申请书及任职相关材料、筹建工作报告、章程草案、验资证明、有权机构审议通过的有关事项的决议、公司治理和主要管理制度、监督机构(岗位)的设置情况及人员简历、从业人员基本情况、组织结构图、未来3年的业务发展计划、财务发展计划及风险管理计划等。

另外,村镇银行的股份可依法转让、继承和赠与。但发起人或出资人持有的股份自村镇银行成立之日起3年内不得转让或质押。董事、行长和副行长持有的股份,在任职期间内不得转让或质押。 B问:请专家讲讲设立村镇银行的可行性及运营中的需要注意的问题?

金融支持新农村建设,必须要有一个开放、有序、竞争的多元化农村金融体系来支撑。村镇银行的出现,对激活农村金融市场、完善农村金融组织体系、搭建农村金融供给新渠道和改进农村金融服务已经产生了积极影响。

一、村镇银行设立的积极意义

(一)村镇银行的设立标志着我国农村金融改革进入新阶段 2006年年底,中国银监会在6个省(区)开始村镇银行试点。目前,村镇银行约20家,注册资本金从800万元到上亿元不等,设立主体包括国家开发银行、农村信用社、汇丰银行等中外资银行类金融机构。村镇银行的设立是中国银行业市场准入政策的重大突破,必将对中国新型农村银行业金融机构的组建产生良好的示范效应。 (二)村镇银行的设立增加了农村金融供给的新渠道

按照“投资多元、贴近农村、治理灵活、高效运作、服务三农”原则,在相对贫穷落后农村地区设立的村镇银行,丰富了我国农村金融机构类型。建立了城乡金融资源互通互联的新桥梁,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城市资金有余,农村资金紧张和金融运行少渠道的问题,初步实现了把农村资金留在农村、把城市资金引入农村的目的。 (三)村镇银行的设立有利于竞争性农村金融市场的构建

村镇银行的进入对我国传统的农村金融机构无疑是一个促进作用,由此形成村镇银行与农业发展银行、农业银行、农村信用社、邮政储蓄以及各种非正规金融机构同时并存的局面。增加一条支持“三农”的金融渠道,可以弥补商业银行撤离农村地区所形成的空白,还可以解决国有商业银行贷款因审批严格、手续繁琐、门槛高而对“三农”和中小企业支持不足的问题,有利于“三农”和地方经济的更好发展。 (四)村镇银行的设立是创新农村金融开放思路的有效举措 参与组建村镇银行的既有政策性银行,也有商业银行;既有中资银行,也有外资银行;既有一人独资的有限责任公司,也有多元出资的股份有限公司。引入多种模式有利于扩大开放领域、优化开放结构、提高开放质量,创新利用外资方式,从“开放”的角度深化农村金融改革。打造多层次、广覆盖、可持续的农村金融体系,能吸引各类资本到农村地区投资,构筑城市资金流向农村的渠道。同时,创新农村金融发

展模式、品种工具和服务手段,可以提高金融对现代农业和新农村建设的服务水平。

二、村镇银行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一)法规不健全,政策扶持力度不足

关于调整放宽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准入政策更好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出台以后,中国银监会又陆续发布了《村镇银行管理暂行规定》、《村镇银行组建审批工作指引》等6项新型农村银行业金融组织的行政许可及监管细则,但是对农村新型金融组织的财政支持、税收优惠、存贷款定价、金融监管或监测、融资等具体规定还没有出台。

(二)吸收存款难,村镇银行可持续发展困难重重

按照规定,村镇银行发放贷款的金额不得超过存款余额的75%,如果没有资金来源,村镇银行的贷款业务也无从做起。村镇银行现在只有一个网点,没有加入银联,村民存款、取款都必须要到网点来,让客户感到不便。此外,村镇银行的通存通兑没有开通,汇路不畅也是一个大问题。

(三)隐含风险大,御险能力较弱

村镇银行的服务对象是当地的农户或企业,农业作为高风险低效益行业,受自然风险和市场风险影响巨大,而目前农业保险覆盖率不高,且手续复杂,一旦发生自然灾害,借款人就可能不按时履行还款责任。即使有抵押,但由于抵押品大多是农民住房、宅地或农机等,抵押品一般很难变现。

(四)村镇银行服务“三农”的办行宗旨易被动摇

村镇银行从其资金来源看,包含了国内外的银行资本、国内的产业资本以及民间资金,这些资金所追求的无一不是利润最大化。国家如果没有好的政策来引导的话,投资者包括商业银行在内,必将以防风险和盈利为取舍,不断择优选择支持对象,这样极易动摇服务“三农”、支持新农村建设的市场定位,甚至违背服务“三农”和支持新农村建设的办行宗旨。

(五)村镇银行的监管难度较大

监管村镇银行将面临的主要难点,一是村镇银行设于农村地区,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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