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地农民养老保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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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地农民养老保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分析

姓 名: 学 号: 班 级: 指导老师: 职 称: 完成时间:

谢淑谦 20097530110005 2009春行管专科班 汪 燕 讲 师 2011年6月

目 录

摘要????????????????????????????????1 一、失地农民养老保障研究的背景???????????????????1 二、失地农民养老保障存在的问题???????????????????1 (一)失地农民的养老保障体制不健全?????????????????1 (二)政府在失地农民养老保障问题中角色的缺失????????????1 (三)失地农民缺少自我保障的意识和能力???????????????2 (四)失地农民养老保障的资金来源不足????????????????3 三、完善失地农民养老保障的对策???????????????????3 (一)完善失地农民的养老保障体系,提高保障水平???????????3 (二)充分发挥政府的职能保障失地农民的养老权益???????????3 (三)增强失地农民自我保障的意识和能力???????????????3 (四)制定合理的养老保险资金筹集和激励标准?????????????4 四、结论??????????????????????????????4 参考文献??????????????????????????????4 致谢????????????????????????????????5

摘 要

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出现了大批的失地农民,这一个群体的社会保障问题,尤其是养老保障受到了各界的关注,成为失地农民社会保障权益中的核心问题,本文通过分析失地农民养老保障存在的问题,包括失地农民的养老保障体制不健全; 政府在失地农民养老保障问题中角色的缺失;失地农民缺少自我保障的意识和能力;失地农民养老保障的资金来源不足四个方面,同时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了相应的措施,以期望更好的解决失地农民的养老问题。

关键词:失地农民,养老保障,问题,对策.

失地农民养老保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分析

一、失地农民养老保障研究的背景

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迅速开展,土地征收的规模不断增大,出现了一个新的群体——失地农民,它是指由于原来拥有的农田被部分或完全征用或占用而失去土地的那一部分农民。

根据国土资源部的统计,1987—2004年全国非农建设占用耕地3000多万亩,其中70%的耕地是通过行政手段征用,这还不算其他形式的失地在内。按照城郊人均占有土地0.7亩计算,估计失地农民数约为5000多万。2005年国土资源部调查显示,我国现有耕地从1996年的19.51亿亩减少到2002年的18.89亿亩,2004年减少为18.37亿亩,这期间平均每年减少耕地约885万亩。按照目前城市化进程和基础设施建设步伐,今后每年需征用农民土地至少500万亩,若按照城郊农民人均0.7亩地计算,意味着每年增加7000多万失地农民,10年后失地农民总数将达到1.35亿左右,这个庞大的数字对国家来说是一种巨大的压力。

失地农民既有别于一般的农民又不同于城市居民,失去了赖以生存的土地,他们大部分处于种地无田、就业无岗、低保无份的状态,这一群体的养老保障现状更是不容乐观。特别是随着我国步入老龄化社会,失地农民的养老问题更是成为了一个非常棘手的问题。如果我们不关注这个群体,不重视这些问题的话,势必会影响城乡的稳定和我国的城市化进程。 二、失地农民养老保障存在的问题 (一)失地农民的养老保障体制不健全

由于城乡二元经济结构的长期存在,政府并没有将失地农民纳为城镇居民社会保险范围,导致失地农民没法享受与城市居民同等的养老保障待遇,根据以往的调查发现,对于失地农民的补偿,现行做法中大部分地区采取货币安置,而且大都是一次性补偿,只有极少数地区考虑到失地农民的长远利益——养老问题,并且现行失地养老保险覆盖面窄、保障水平低、没有统一的标准,对农民没有足够的吸引力,他们参加养老保险的积极性并不高。 (二)政府在失地农民养老保障问题中角色的缺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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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社会保障运行中,政府扮演着分配、调节、保障和执行的角色,在维护失地农民的权益中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然而现实却往往是政府由于各种原因没有履行应有的职责:村委会和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同时作为政府职能代表和群众自治代表,无法完全代表农民利益与征地方进行谈判并公平分配土地收益,失地农民的养老权益究竟有谁来保障并不明确。[1]政府在失地农民养老保障问题中角色的缺失还表现为:

1.土地征用补偿标准过低

土地是农民生存发展的根本保障,对于失地农民来说,征地补偿费是其未来生活的基本保证,直接关系到他们未来生活的状态。[2]然而,现行的征地方法仍然采用计划经济时代的行政占用方式,具有强制、垄断性,把农民排除在土地利益的分配体系之外,失地农民的利益受损、失去保障等问题由此产生。按照《土地管理法》的规定, 征地补偿费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这种补偿的办法完全没有考虑到土地的增值收益,并且征地补偿费大都归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农民仅能得到一小部分。

2.土地征用补偿费的管理使用不当

土地征地补偿费可谓是失地农民“养命”的本钱,在农村,失地补偿费通常由村干部直接掌管,但由于部分干部素质不高,村务公开流于形式,财务缺乏透明度,土地征用补偿费以各种合法或不合法的形式流失,严重损害了农民的利益。

[2]

另外,一些集体经济组织将土地征用的补偿费用于非生产发展方面的其他用

途,弱化了征地补偿费的保障作用。

3. 政府对失地农民的再就业和创业需求没有足够的重视

目前,各地普遍采取一次性支付补偿金,让失地农民自谋职业,然而失地农民再就业方面明显处于劣势,要么休闲在家,要么从事技术含量低且工资不高的工作,没有好的收入来源,导致生活水平下降。而针对这种状况政府并没有采取有利的措施来促进失地农民再就业或创业。 (三) 失地农民缺少自我保障的意识和能力

失地农民对未来自身养老的认识不足,特别是很多中青年人还没把自己的养老问题提上日程,从来没有认真的考虑过,而是只注重眼前的利益,考虑的是目前能分到多少钱,很少考虑以后的出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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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部分失地农民习惯于传统的货币安置的补偿方式,并不了解或信任长远且预期的养老保障权益。况且,商业保险和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是一个相对的新生事物,由于政府宣传不到位、缴纳费用过高、运行机制尚不完善等诸多因素导致人们对该险种的不接受。[3]

另外,由于失地农民的文化素质和劳动技能又普遍不高,在竞争激烈的劳动力市场中处于非常不利的地位,大都只能从事低收入的体力劳动;土地征用制度不完善,现阶段农民失去土地后获得的征地安置补偿费用偏低,普遍只能维持3—5年,而且补偿金大都用于解决眼前的问题——建房、子女教育和生活费用,失地农民没有更多的能力来自己缴纳养老保险费。 (四)失地农民养老保障的资金来源不足

由于有些地方政府的“零招商”行为或是开发商有意压低土地出让金,再加上出让金内部分配不合理等原因,导致失地农民养老保障的资金来源严重不足,在现行的农村养老保障制度下,农民的负担比例过高,政府没有有效的资金支持,各方明确的负担比例没有规定,采取农民自愿参加的原则,大多数农民对养老保险持怀疑的态度。

三、完善失地农民养老保障的对策

(一)完善失地农民的养老保障体系,提高保障水平

基本生活保障制度的建立要考虑到农民的长远利益,克服一次性发放补助的弊端,还应从土地出让金等土地有偿收益中提取一定数额的资金进入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资金专户,是失地农民分享经济发展成果。[4]同时,建立以社会养老保险为主体,以家庭养老为补充,同时鼓励有条件的人们积极参加商业养老保险的养老模式。

(二)充分发挥政府的职能保障失地农民的养老权益

政府应该从以下方面来努力:政府应充分考虑农民的利益,从农民的自身角度出发,不断完善现行的土地征用制度,同时加强土地补偿费在使用过程中的监督,防止非法侵吞,提高资金的使用率;加强养老保险政策的宣传,使农民充分了接相关政策,了解其优越性;加强失地农民的培训,促使其就业,积极为他们提供就业信息,提供就业咨询服务,拓宽就业渠道,以提高养老保险的缴费能力。 (三)增强失地农民自我保障的意识和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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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年轻的失地农民来说,土地征用补偿费无法保证其未来几十年的生活,只有充分就业,才能为其未来的生活提供切实的保障。就业是生活的保障,也是未来养老的基础。[2]因此政府应该加强对失地农民的就业培训与指导,增强他们的文化素质和工作技能;同时要大力发展小城镇经济,为失地农民就业提供良好的环境。另外,政府要通过各种宣传手段,正确引导失地农民转变养老观念,增强他们的自我保障意识。

(四)制定合理的养老保险资金筹集和激励标准,同时建立健全资金的运营和监督机制

就我国目前的经济情况而言,单一的靠国家财政拨款或失地农民自己负担是无法筹集到足够的养老保险资金的,所以应积极从多方面筹集资金,集合国家、集体和个人的力量,促使投保资金多元化,同时增加政府缴纳的比例,增强农民的信任感和积极性。另外,应该尽快建立和完善社会保障的各项法律法规,建立健全资金的运营和监督机制。 四、结论

失地农民,失去的不仅仅是土地本身,还有一系列与土地直接或间接相关联的权利和利益。失地农民的生活问题及由此引起的征地矛盾,已经逐渐成为社会的不稳定因素,进而影响城市化战略目标的实现。[5]失地农民的养老问题更是其社会保障中的核心问题,关系到他们的切身利益,所以我们应该引起足够的重视,尽快建立并不断完善失地农民养老保障制度,以解决这一群体的养老隐患,使我们的社会变得更加和谐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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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1]宣榆婷:失地农民养老保障的问题和对策[J].科教文汇,2007.5 [2]陈康来,赵芸:城市化进程中失地农民的养老保障[D].山东大学,2008.5

[3]许月明,贾启建:失地农民养老保障实证分析——以保定市康庄村为例[D].河北农业大学,2008.2

[4]张蕾:失地农民养老保障现状调查分析——以南京市为例[J].三农问题,2009.4 [5]蒋妍:我国城市化进程中失地农民的养老保障[D].200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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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 谢

对于这次毕业论文的撰写,最需要感谢的是汪燕老师。她在整个过程中都给予了我充分的帮助与支持。老师不仅耐心地为我指出论文中的不足之处,对论文的改进提出宝贵的建议,而且还在我遇到困难时尽心地进行指点与解答。在此借论文完成之际,表示由衷的感谢与敬意。

谢淑谦 2011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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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yago.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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