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县实验学校校园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2

更新时间:2023-10-06 22:11:01 阅读量: 综合文库 文档下载

说明:文章内容仅供预览,部分内容可能不全。下载后的文档,内容与下面显示的完全一致。下载之前请确认下面内容是否您想要的,是否完整无缺。

芜湖县实验学校校园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校园突发事件包括人为或自然因素引起,具有突发性,对师生人身安全、学校教学、工作和生活秩序、学校和社会稳定等造成或可能造成严重影响的各类紧急情况,如安全事故(火灾、公用设施故障中断、建筑物倒塌、师生集体活动中发生的挤踩压伤、交通事故等)、公共卫生事件(食物或职业中毒、传染性疾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等)、群体性事件(闹事、游行、非组织的政治活动等)、影响重大的治安案件、师生非正常死亡、自然灾害事故(洪水、台风、破坏性地震)等。

学校要树立“安全责任重于泰山”的思想,加大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治力度,平时加强对师生的安全教育,定期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安全应急预案演习,充分做好各种应急准备。在处置安全事故过程中,各班级老师要指导本班学生做好自救自护工作。学校每一位教职员工要将保护学生的生命安全作为首要任务,并积极做好其他求援工作。将公安、消防和急救中心作为第一救援力量,在第一时间内取得联系和支持,确保将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降至最低程度。

为了保障我校全体师生员工健康地学习、工作、生活,促进我校各项工作顺利开展,防范安全事故发生,切实有效降低和控制安全事故的危害,依照上级有关要求及有关法律法规,从我校实际出发,特制定本预案。

一、校园安全突发事件处理组织机构。 1、安全突发事件处理指挥机构。 总指挥:唐斌

成员:鲍超、方佩凤、钱良发、樊道兵 2、安全突发事件处理队伍。

(1)抢救处理组: 组长:鲍超

成员:樊道兵、宋业坤、章晓胜、张金宝、徐佩进 (2)宣传信息组: 组长:方佩凤

成员 :汪春霞、徐佩进 (3)后勤保障组: 组长:钱良发

成员:袁志水、朱可松 二、安全突发事件处理应急预案。

(一)重大突发事件 1、报警程序:

(1)当事人向校领导、向校办公室8829233、8829239报告。 (2)县教育局教管科8791095。

(3)根据事件需要,经领导同意后报告公安机关,报警立即就近用电话或手机报告110(电话110)。 2、处置措施:

(1)接报后,校长、值日教师和有关人员迅速赶到现场控制局面。

(2)组织人员按照程序打电话向领导报告。

(3)组织领导根据事态严重程度,边处置情况边向到场领导汇报。

(4)如有人员受伤,立即送往当地卫生所或就近医院进行救治。

(5)如是殴斗事件,除迅速控制局面、平息事态外,应将双方主要负责人和有关人员带离现场,驱散其余人员。 (6)如是意外事故,应尽快组织人员抢救,将受伤者送往

医院抢救。

(7)如是社会人员来校闹事且较为严重的,须立即拨打公安“110”。

3、注意事项:

(1)各级领导遇事一定要冷静,果断采取措施。 (2)处理群体性事件的原则是:迅速平息、减轻伤亡、保护学生、控制事态。

(3)严格控制社会闲杂人员和家长进入校园。

4、疏散人员:

(1)当事人所在的教室、办公室及公共场所,应在统一安排下有组织的疏散到安全地带,其余各室关闭门窗,避免更大的伤亡事故。

(2)确保教师特别是学生的人身安全。 (二)火灾事故

1、处置火灾事故的组织:学校领导组成员,值日教师,消防安全员。

2、报警程序:

(1)迅速组织有关人员携带消防器具赶赴现场进行扑救。 (2)根据火势如需报警立即就近用电话或手机报告消防中心(电话119),报告内容为:“芜湖县实验学校发生火灾,请迅速前来扑救”,待对方放下电话后再挂机。

(3)学校在向教育局领导、消防中队汇报的同时,派出人员到主要路口等待引导消防车辆。

3、组织实施:

(1)参加人员:在消防车到来之前,以校区内消防安全员和教师成员为主,其余人员(学生除外)均有义务参加扑救。 (2)消防车到来之后,校内人员配合消防专业人员扑救或

做好辅助工作。

(3)使用器具:灭火器、水桶、脸盆、铁锹,水浸的棉被等。

(4)指挥人员和教师要迅速组织人员逃生,原则是“先救人,后救物”。

(5)无关人员要远离火场 ,以便于消防车辆驶入。 4、扑救方法:

(1)扑救固体物品火灾,如木制品,棉织品等,可使用各类灭火器具。

(2)扑救液体物品火灾,如汽油、柴油、食用油等,只能使用灭火器、沙土、浸湿的棉被等,绝对不能用水扑救。 5、扑救原则:

(1)火灾事故首要的一条是保护人员安全,扑救要在确保人员不受伤害的前提下进行。

(2)火灾第一发现人应查明原因,如是电源引起,应立即切断电源。

(3)火灾后应掌握的原则是边救火,边报警。 (4)不得组织学生参加灭火。 6、注意事项:

(1)各级领导遇事一定要冷静,果断采取措施。 (2)处理群体性事件的原则是:迅速平息、减轻伤亡、保护学生、控制事态。

(3)严格控制社会闲杂人员和家长进入校园。

(三)被盗案件

1、处置事件组织:学校负责人,学校值日教师、校警。 2、报警程序:

(1)发现案件时应及时向校治保小组报告。

(2)向校领导、教育局领导汇报详细情况。 (3)经领导同意后向公安机关报案。 3、处置措施:

(1)接报后,学校领导、校警要迅速赶到现场,同时向有关领导报告。

(2)安排人员保护现场,同时向知情人了解被盗物品的名称和数量,并做好登记。

(3)根据被盗物品的数量和价值,经请示后向公安机关报案。

(4)积极协助公安人员勘察现场,为侦破案件提供条件。 4、注意事项:

(1)此类案件一般内部掌握,知情者未经允许不得向外界宣扬。

(2)注意保护现场,以便为侦破案件提供条件。

(3)要协调好工作,尽量不要因此影响正常的工作秩序和学习秩序。

(四)食物中毒事件

1、处置事件组织:学校领导、校环卫小组、学校值日教师。 2、报告程序: (1)校环卫小组。 (2)学校领导。 (2)教育局领导。

(3)根据事件需要,经领导同意后报告地方防疫部门。 3、处置措施:

(1)发现情况后立即向校环卫小组和校主要领导汇报。 (2)以最快速度将中毒人员送往当地卫生院(所)或就近医院,无交通工具时拨打急救中心电话“120”或“110”请求救

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ya7d.html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