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及专业分包管理制度

更新时间:2023-11-01 16:18:01 阅读量: 综合文库 文档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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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障工程顺利进行,增强施工现场管理提高工程质量,加强对劳务分包管理力度,交付合格的工程特制定此项制度。

(一)劳务队的选择

1、根据公司对劳务分包队伍审核按劳务合格供方择优选择。 (二)劳务对的审核

1、由项目部对劳务分包公司的资质,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和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及联系方式。进行审核,保证资质真实有效,审核完毕后上报分公司对劳务分包队进行审核。

2、由项目部编写工程项目清单,各劳务公司根据工程项目清单进行报价。 3、劳务分包队在与本项目部签订劳务合同前,应分别签订《劳务承诺书》、《工程质量保证书》、《安全协议书》、《服从管理承诺书》、《文明安全生产协议书》各一份,签订之后在签订劳务分包合同。

4、审查劳务承包公司务工人员名单,核实身份证件,并登记备案,对录用从事施工的劳务作业人员实行实名制管理,姓名不属实者将人员驱逐出场。

(三)劳务队的管理

1、农民工工人进入施工现场,由分包队法人或授权委托人与农民工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必须真实有效。

2、外地农民工签订“适用于外地来京人员合同”示范文本,北京市的务工人员签订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要求签订的合同统一、真实。

3、合同签订要求①合同内容必须写全②合同期限应填写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③工作时间可以填写标准和不定时,但不能填写综合计时④甲乙双方其他约定例如:待工日工资标准⑤甲方应在几日前发放工资(必写)⑥劳动合同用钢笔或签字笔填写

4、劳务合同应一式三份,工人一份、分包队一份,甲方应签字并盖单位红章。合同应在进场当天签定。劳动合同签订完必须报到项目部一份备案。

5、分包队在签订劳务合同7日内到建委备案。如劳务分包队未经安全资质和技术资质审查或审查不合格的分包队严禁使用。

6、分包队必须持有有关部门领发的下列证明:《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资质》以及《法人代表资格证书》等必须加盖红章。以上证书要有原

始资料(或复印件)备查,并报到项目部备案。

7、劳务分包队负责人、工程技术人员和工人的安全技术素质必须符合工程要求。

8、劳务分包队必须在项目部安排专门的劳务用工管理员,以便于更好的开展工作。

9、分包队与项目部签订的(文明安全生产协议,环境保护协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协议等)各项签名必须与身份证一致。

10、特殊工种作业人员(电工、高空作业、焊工等 )要具备施工的技术素质,特种工的操作证的复印件必须上报项目部备案,由项目部验证从事相关作业所需的证件真实性有效性。

11、保证安全施工需要的机械工器具及安全保护设施,安全用具等必须齐全、有效。

12、安全资质审查合格后,分包队与项目部签订安全生产协议书。 13、分包队农民工进场时,项目部、劳务分包队对全体施工人员进行三级安全教育,要有记录,填写三级教育卡及教育考试答卷。答卷要求字迹清楚;姓名应与身份证相符;项目部备案。

14、三级教育卡填写应注意上岗时间应在教育时间之后。

15、劳务分包队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组织机构及人员配备。50人以上的施工队伍必须设专职安全员,50人以下必须设兼职安全员,并配戴明显标志。

16、现场施工中,必须严格实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和《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防护、环境保护及保卫消防标准》。

17、劳务分包队应对不按安全施工方案施工,不执行安全技术措施、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造成的后果负全部责任并接受经济处罚。

18、分包队使用不合格的工器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劳动保护用品,擅自拆除和损坏安全防护设施,对造成的后果应负全部责任,并承担经济处罚。

19、施工作业人员野蛮施工,不服从管理,对提出的问题不进行整改,视情节轻重,令其停止施工,退出现场或终止合同,并给予经济处罚。

20、对于因一方的责任发生的事故要全力抢救伤员,保护好现场,给对方

造成的经济的损失,应按责任大小给予经济补偿,并视情节轻重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1、严禁将承包的劳务作业再发包,违法分包再发包的,对于接受转包违法分包和用他人名义承揽工程的处以经济处罚,并解除合同,清除出场。

22、劳务承包队违反工商、劳动、公安、税务、卫生等有关规定的,由相关部门依据法律、法规给予处罚,甲方将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罚。

23、严禁临时招用零散工和收编挂靠队伍。招收录用人员必须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文本应规范、统一、劳动合同签订率达100%。

24、严格执行作业前的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开工前必须自上而下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向全体施工人员交待施工中的安全措施和注意事项,并做有记录。

25、开工前应对施工机械、施工器具及安全防护设施进行一次检查,确保符合安全规定。施工过程中要做好定期的检查、维修和保养工作,确保其安全正常运行。

26、施工过程中作业人员应佩戴符合安全要求的劳动保护用品、用具,接受公司及项目部的管理,主动接受提出的整改意见,并做好整改。

27、危险作业区域必须有安全围栏和警告牌,交叉作业现场必须有隔离设施,隔离设施应完好无损,随时清除上面的杂物。

28、施工周期较长的工程(一个月以上),分包队要组织安全学习活动,进行必要的安全检查,使作业人员得到良好的安全教育,提高安全意识。

29、招用农民工未签订劳动合同和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农民工工资的分包施工企业,项目部除限期整改外,上报公司。

30、日常检查由项目部进行,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做好记录,劳务队要接受项目部的管理,听从整改意见,立即执行整改。

为了质量目标实现,提高工程质量,坚持“顾客第一、质量为本、日臻完美、永恒追求”的质量方针,对业主负责,以业主为导向,实现业主最大的满意度,向社会交出合格工程。结合工程特点,建立健全质量保证机制,贯彻落实质量责任制。加强施工过程控制与分包管理,提高全员思想意识,特制定此项制度。 (一)分包队伍的选择

在资质等级合格的情况下,选择信誉度高、有实力、懂管理、价格合理的分包队进行施工,并按照公司施工队合格供方择优选择,以确保工程顺利进行。 (二)分包合同的签订

1、分包人对总包合同的了解,承包人应提供总包合同(有关承包工程的价格内容除外)供分包人查阅。分包人应全面了解总包合同的各项规定(有关承包工程的价格内容除外)。

2、项目经理应按分包合同的约定,及时向分包人提供所需的指令、批准、图纸并履行其他约定的义务,否则分包人应在约定时间后24小时内将具体要求、需要的理由及延误的后果通知承包人,项目经理在收到通知后48小时内不予答复,应承担因延误造成的损失。

3、分包人应履行并承担总包合同中与分包工程有关的承包人的所有义务与责任,同时应避免因分包人自身行为或疏漏造成承包人违反总包合同中约定的承包人义务的情况发生。

4、分包人须服从承包人转发的发包人或工程师与分包工程有关的指令。未经承包人允许,分包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与发包人或工程师发生直接工作联系,分包人不得直接致函发包人或工程师,也不得直接接受发包人或工程师的指令。如分包人与发包人或工程师发生直接工作联系,将被视为违约,并承担违约责任。 5、就分包工程范围内的有关工作,承包人随时可以向分包人发出指令,分包人应执行承包人根据分包合同所发出的所有指令。分包人拒不执行指令,承包人可委托其他施工单位完成该指令事项,发生的费用从应付给分包人的相应款项中扣除。

6、分包人的工作

⑴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分包工程进行设计(分包合同有约定时)、施工、竣工和保修。

⑵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完成规定的设计内容,报承包人确认后在分包工程中使用。承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

⑶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向承包人提供年、季、月度工程进度计划及相应进度统计报表。

⑷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向承包人提交详细施工组织设计,承包人应在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内批准,分包人方可执行。

⑸遵守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施工噪声以及环境保护和安全文明生产等的管理规定,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承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因分包人责任造成的罚款除外。

⑹分包人应允许承包人、发包人、工程师及其三方中任何一方授权的人员在工作时间内,合理进入分包工程施工场地或材料存放的地点,以及施工场地以外与分包合同有关的分包人的任何工作或准备的地点,分包人应提供方便。

⑺已竣工工程未交付承包人之前,分包人应负责已完分包工程的成品保护工作,保护期间发生损坏,分包人自费予以修复;承包人要求分包人采取特殊措施保护的工程部位和相应的追加合同价款,双方在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7、禁止转包或再分包

⑴分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分包工程转包给他人,也不得将其承包的分包工程的全部或部分再分包给他人,否则将被视为违约,并承担违约责任。 (三)过程管理

1、施工过程中施工队必须服从项目部统一管理。

2、参加工程施工的各施工队负责人、班组长、技术员、质检员和施工骨干人员,必须熟悉掌握并严格执行部颁“规范”、“标准”和相关规范标准。

3、主要工序操作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如起重、焊接等必须持证上岗,并且有相应的资质。

4、各施工队必须配备责任心强、熟悉本专业技术、业务和部颁规范、标准的质检员,在业务上接受项目质检员的指导和监督。

5、多工种接续施工的单元工程应进行工序交接检查,上道工序不合格,下道工序不得开工。

6、施工队在使用材料时,必须同时向材料供应部门索取材料合格证,没有合格

证的材料严禁用于工程。

7、贯彻样板引路,每个工序先做样板,特别是关键工序要做样板段,经检查认可后方可进入下一道工序。

8、严格执行“三检”制度,自检必须及时真实,互检必须严格,交接检如发现质量问题坚决不进行下一道工序。每道检查验收都必须有记录有负责人、责任人签字。班组检查合格后及时填写工程自检评定表,填写报验单。根据报验单质检部门及时组织相关部门进行验收。彻底消灭不合格产品。 (四)结算手续

1、根据施工图纸计算工程量,现场实际发生与图纸量不符的,调查原因分析确定,如项目部没有特殊要求,工程量超出部分将不予计量。

2、现场材料、机械使用情况施工队要及时与现场管理人员进行核对,并双方签字,材料浪费超出部分由施工队自行负责,施工队所进材料以核对量为准。 3、工程量核对完毕由项目部整理工程量结算单,分包负责人签字盖章。 (五)保修

1、签订分包合同时应扣除合同价款的5%作为质量保证金,保修期满后如无质量问题将质量保修金无息返还分包方。

2、保修期间如发生质量问题分包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24小时内进行免费维修,否则甲方有权委托他人进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分包方承担,在质量保修金中扣除,不足部分视为甲方对分包方的债权,甲方有权要求分包方直接赔偿。

证的材料严禁用于工程。

7、贯彻样板引路,每个工序先做样板,特别是关键工序要做样板段,经检查认可后方可进入下一道工序。

8、严格执行“三检”制度,自检必须及时真实,互检必须严格,交接检如发现质量问题坚决不进行下一道工序。每道检查验收都必须有记录有负责人、责任人签字。班组检查合格后及时填写工程自检评定表,填写报验单。根据报验单质检部门及时组织相关部门进行验收。彻底消灭不合格产品。 (四)结算手续

1、根据施工图纸计算工程量,现场实际发生与图纸量不符的,调查原因分析确定,如项目部没有特殊要求,工程量超出部分将不予计量。

2、现场材料、机械使用情况施工队要及时与现场管理人员进行核对,并双方签字,材料浪费超出部分由施工队自行负责,施工队所进材料以核对量为准。 3、工程量核对完毕由项目部整理工程量结算单,分包负责人签字盖章。 (五)保修

1、签订分包合同时应扣除合同价款的5%作为质量保证金,保修期满后如无质量问题将质量保修金无息返还分包方。

2、保修期间如发生质量问题分包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24小时内进行免费维修,否则甲方有权委托他人进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分包方承担,在质量保修金中扣除,不足部分视为甲方对分包方的债权,甲方有权要求分包方直接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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