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贸公司成立相关过程 - 图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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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一、外贸公司设立流程 ........................................................................... 2 二、公司名称预先核准 ........................................................................... 3 三、开立临时存款账户(验资) ........................................................... 4 四、企业验资 ........................................................................................... 5 五、工商注册登记 ................................................................................... 6 六、组织机构代码证申领 ....................................................................... 7 七、税务登记 ........................................................................................... 8 八、银行基本帐户开立 ........................................................................... 9 九、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 ..................................................................... 10 十、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注册登记 ..................................................... 11 十一、一般纳税人申请 ........................................ 错误!未定义书签。 十二、报检单位备案登记 ..................................................................... 14 十三、杭州电子口岸注册 ..................................................................... 15 十四、外汇管理局备案登记 ................................................................. 16

1

一、外贸公司设立流程

企业名称核准 企业验资 企业登记设立 刻章 申请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联合办理) 申请组织机构代码证 申租者对取系网 银请房备统上行一发案外登贸注办账般票户纳开记易册税 开人立经码服 营领务立 领IC请领购卡认报检税地 定取及关验申专表一注检请税、般册疫 一用发金纳税税登局户记注通票 册委的卡人、申登托记扣 外电 管子 局口备岸 案注 登册记

2

二、公司名称预先核准

一、资料

1、名称预先核准申请表;(附件1)

2、全体股东签署的《指定代表或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附件1)

3、投资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附件2、3)

二、办事地点及流程

1、地点:县行政审批中心工商窗口;市便民中心工商窗口 2、流程:申请、受理、核准、发证

三、办理时限

即办

四、收费

1、县工商不收费 2、市工商收费100元

五、注意事项

若企业名称以“绍兴县”开头,只需在县工商核准,若以“绍兴”开头,则需在县工商核准通过后,再到市工商核准;如果名称以“浙江”开头,则还需经省工商核准通过。

六、模板见附件

3

三、开立临时存款账户(验资)

一、资料

1、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附件4)

2、投资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附件2、3) 3、投资人私章;

4、银行询证函空表(向会计事务所领取)。(附件5)

二、办事地点

银行窗口办理

三、办理时限

即办

四、收费

手续费50元

五、模板见附件

4

四、企业验资

一、资料

1、送工商局整套资料:(附件2、3、4、6、7、9、10、13)

①被审验单位设立申请书及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指特种行业等); ②各出资者签章的设立企业的章程; ③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④设立企业生产、经营住所证明(即场地证明或租赁合同); ⑤公司股东会、董事会决议、任命书、委托书等。 2、投资都如系法人—营业执照复印及近期会计报表;

自然人—身份证明(身份证亦可),外地自然人还应取得暂住证;

3、证明投入货币资金的银行单征、银行对账单(银行盖章)及银行询证函,其中:银行单证—现金交款单或进账单(需填明:收款人为新设立公司名称、各股东每人填制一份,款项来源注明XXX投资款,进账单需填明是投资款);(附件11、12)

5、各投资者印章、法定代表人印章、财务负责人印章; 6、验资代办人身份证复印件。(附件15)

二、办事地点

会计事务所

三、办理时限

即办

四、收费 五、模板见附件

5

五、工商注册登记

一、资料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设立登记申请书;(附件6) 2、全体股东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附件6) 3、公司章程;(附件7)

4、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附件13)

5、股东首次出资是非货币财产的,应当在公司设立登记时提交已办理其财产权转移手续的证明文件;

6、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附件2、3) 7、董事、监事、经理的任职文件以及身份证明复印件;(附件6) 8、公司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附件6) 9、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附件4) 10、公司住所证明;(附件9、10)

11、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二、办事地点及流程

1、地点:县行政审批中心工商窗口;

2、流程:申请、受理、核准、发证

三、办理时限

3个工作日

四、收费

注册资本在1000万元以内的,按注册资本0.8‰收取,超过1000万元的,超过部分按注册资本的 0.4‰收取,超过1亿元的,超过部分不再收费。 五、注意事项

1、股东会召开应提前15天以上通知各股东;

2、公司用房无房产证的(如房子属村委所有),由所在地人民政府出具情况说明 六、模板见附件

6

六、组织机构代码证申领

一、资料

1、机关单位持机构编制部门批准成立的文件(三定方案)及复印件;事业单位持机构编制部门批准的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及复印件;企业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及复印件;社会团体单位持民政部门核准的社团登记证(副本)及复印件;民办非企业持民政部门核准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副本)及复印件;(附件16)

2、组织机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和经办人的身份证及其复印件;(法人和经办人身份证各复印在A4纸上)(附件2)

3、单位公章

二、办事地点及流程

1、地点:县行政审批中心质监窗口; 2、流程:申请、受理、核准、发证。

三、办理时限

2个工作日

四、收费

暂免

五、模板见附件

7

七、税务登记

一、资料

1、工商营业执照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二份);(附件16) 2、有关合同、章程、协议书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二份);(附件7) 3、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二份);(附件17) 4、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居民身份证、护照或者其他合法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二份);(附件2)

5、自有房提供房产证、租用房同时提供房屋租赁合同(一式二份);(附件9、10)

6、税务登记表(一式三份);(附件18)

7、会计证及会计身份证复印件(一式二份);(附件27、28) 7、涉及到企业合并、分列、改制、转制等内容的企业尚需提供相关资料(一式二份);

8、税务机关要求报送的其他资料。

二、办事地点及流程

1、地点:县行政审批中心工商窗口; 2、流程:申请、受理、核准、发证。

三、办理时限

即办

四、收费

暂免

五、模板见附件

8

八、银行基本帐户开立

一、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附件16) 2、组织机构代码证;(附件17) 3、税务登记证;(附件19)

4、各投资人身份证复印件;(附件2、5、企业公章及各投资人私章。

二、办事地点

各开户银行

三、办理时限

开户许可证3个工作日

四、模板见附件

3) 9

九、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

一、资料

1、登录http://iecms.ec.com.cn/iecms/index.jsp按要求填写提交并正反面打印《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备案登记机关选择绍兴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备案表背面须法人签字、盖公章);(附件20)

2、《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查验正本;(附件16) 3、《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盖章)查验正本;(附件17) 4、法人的身份证复印件(盖章);(附件2)

5、对外贸易经营者为外商投资企业的,还应提交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复印件;

6、依法办理工商登记的个体工商户(独资经营者),须提交合法公证机构出具的财产公证证明(原件);依法办理工商登记的外国(地区)企业,须提交经合法公证机构出具的资金信用证明文件(原件)。

二、办事地点及流程

1、市便民中心二楼外经贸窗口 2、流程:申请、受理、核准、发证

三、办理时限

即办

四、收费

不收费

五、联系人及电话

联系人:孙建毅 电话:88604936

六、模板见附件

10

十、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注册登记

一、资料

1. 《报关单位情况登记表》;(附件22) 2. 《报关单位管理人员情况登记表》;(附件21) 3. 《企业公章和报关专用章备案登记表》;(附件23)

4. 《对外贸易经营者登记备案表》复印件(内资企业提供)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复印件(外资企业提供);(附件20)

5.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个人独资、合伙企业或者个体工商户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附件16)

6. 《税务登记证》(国税)复印件;(附件19)

7. 《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附件17) 8. 《开户许可证》(基本账户开户证明)复印件;(附件24) 9. 企业章程复印件(非企业法人免提交)。(附件7)

二、办事地点

绍兴海关报关厅

三、办理时限

即办

四、收费

100元

五、模板见附件

11

十一、一般纳税人申请

一、资料

1、《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认定表》(个体工商户填写《个体工商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认定表》(一式四份);(附件25)

2、企业申请认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书面申请报告(要求详细说明);(附件26) 3、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附件16) 4、税务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附件19)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附件2)

6、财务人员资格证明(如会计证上岗证)原件及复印件、财务人员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附件27、28)

7、出资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附件3)

8、房屋租赁合同(协议)及经营场地、办公场所、仓储的所有权(如房产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办公场所、经营场地及仓库产权属于该纳税人的,只需产权证复印件;若产权属法人或股东(即纳税人向法人或股东租赁)的,还需个人无偿提供使用承诺书;对未能提供产权证的,则需由村一级以上提供证明;因行政村变化而发生产权证上名称不符的,需出具相关部门的证明材料。);(附件9、10) 9、租金发票原件及复印件(一年以上);(附件29)

10、购货合同、销售合同或购销书面意向书原件(对商业零售企业销售合同不作要求);(附件30、31、32)

11、公司章程复印件(应有股东签字与盖章);(附件7)

12、只从事货物出口的商贸企业还应附《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附件20) 13、大中型商贸企业(指注册资金在500万元以上、职工在50人以上)的职工清册(内含职工姓名、身份证号码、工种、家庭地址及联系电话等);

14、对分支机构认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还需提供总机构的税务登记证及复印件、《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认定表》及复印件、董事会决议复印件等资料。

二、办事地点

各分局国税办事窗口

12

三、其他事项

1、在承诺期限内审核批准后,纳税人凭核批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认定表》原件在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上加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确认印章,并据此办理金税卡、IC卡(简称两卡)及增值税专用发票领购手续。

3、请您在纳税辅导期6个月到期的当月内(即在第6个月内)到当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辅导期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到期认定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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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报检单位备案登记

一、资料

1、上网申请:www.eciq.cn; 2、《自理报检单位登记备案申请表》; 3、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附件16) 4、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一份;(附件17) 5、有进出口经营权的证明文件;(附件20)

二、办事地点

绍兴市检验检疫局

三、办理时限

5个工作日

四、收费

免费

五、模板见附件

14

十三、杭州电子口岸注册

一、资料

1、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一份;(附件17) 2、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附件16) 3、国税登记证复印件一份;(附件19)

4、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或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复印件一份;(附件20) 5、进出口企业收发货人报关注册登记证书复印件一份;(附件33) 6、代码证确认表(组织机构代码证颁发单位申请办理);(附件34) 7、中国电子口岸企业情况登记表;(附件35) 8、中国电子口岸企业IC卡登记表;(附件36)

9、企业法人卡持卡人及操作员卡持卡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附件2、3) 10、中国电子口岸入网用户资格审查登记表(杭州海关预录入时直接打印);(附件37)

以上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二、办事地点

杭州海关

三、办理时限

即办

四、收费

920元

五、模板见附件

15

十四、外汇管理局备案登记

一、资料

1、企业备案登记申请书(表);(附件38) 2、单位介绍信;(附件39)

3、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或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4、企业营业执照;(附件16) 5、组织机构代码证;(附件17) 6、海关注册登记证;(附件33)

7、个人对外贸易经营者本人有效身份证明;(附件2) 8、出口合同复印件;(附件32) 9、核销员身份证及一寸照片一张。(附件3)

二、办事地点

绍兴市外汇管理局

三、办理时限

核销员证5个工作日

四、收费

不收费

五、模板见附件

附件20)( 16

附件1

编号:

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表

企业名称预先核准提交材料规范:

1、全体投资人签署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提申请书》;

2、全体投资人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及指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被委托人的权限、委托期限;

3、申请名称冠以“中国”、“中华”、“国家”、“全国”、“国际”字词的,提交国务院的批准文件复印件;

4、特殊的申请名称,名称登记机关可以要求投资人提交相关的说明或证明材料;

注:1、以上各项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提交原件;

2、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投资人加盖公章或签字; 3、以上需投资人签署的,投资人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自然人以外的投资

人加盖公章。

4、提交文件、证件应当使用A4纸。

5、应当使用钢笔、毛笔或签字笔工整地填写表格或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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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 :金伟峰

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更正有关材料的权限:

1、同意□不同意□修改任何材料;

2、其他有权更正的事项: 指定或者委托的有效期限:自2008年 4 月12日至2008年5 月11日

固定电话:88732200 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联系电话

移动电话:136567515**

(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复印件粘贴处)

投资人盖章或签字:赵某

秦某

2008年 4 月12日

注:1、投资人是拟设立企业的全体出资人。投资人是法人和经济组织的由其盖章;

投资人是自然人的由其签字。

2、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更正有关材料的权限:1项选择“同意”或“不同

意”并在□中打√;第2项按授权内容自行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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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

申 请 企 业 名 称 绍兴三星进出口有限公司 备 选 企 业 名 称 (请选用不同的字号) 经 营 范 围 货物进出口 (只需填写与企业名称行业表述一致的主要业务项目) 注册资本(金) 50 (万元) 企业类型 住所地 有限责任公司 陶堰镇工业园区 投 资 人 投资额(万姓名或名称 赵 某 秦 某

证照号码 元) 339011********** 330602********** 45 5 投资比例 90% 10% 19

企业名称预先核准审核表

受理日期 申请名称 核准名称 受 理 意 见 核 准 意 见 核准人员签字: 年 月 日 受理人员签字: 年 月 日 受理通知书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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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附件2

22

附件3

4

23

附件

附件5

银 行 询 证 函

(适用于拟设立公司) 编号:

(银行):

本公司(筹)聘请的绍兴中兴会计师事务所正在对本公司(筹)的注册资本实收情况进行审验。按照国家有关法规的规定和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应当询证本公司(筹)出资者(股东)向贵行缴存的出资额。下列数据如与贵行记录相符,请在本函下端“数据及事项证明无误”处签章证明;如有不符,请在“列明不符事项”处列明不符事项。有关询证费用可直接从本公司(筹) 存款账户中收取。回函请直接寄至绍兴中兴会计师事务所。

回函地址:绍兴市解放南路1126号。

邮编:312000 电话:0575-88318805 传真:0575-88318804 截至 年 月 日止,本公司(筹)出资者(股东)缴入的出资额列示如下:

缴款人 合计金额(大写) 缴入日期 银行账号 币种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筹) 金额 款项用途 投资款 投资款 投资款 投资款 投资款 投资款 备注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章)

年 月 日 结论1、数据及事项证明无误。 年 月 日 经办人: 银行盖章: 结论2、如果不符,请列明不符事项。 年 月 日 经办人: 银行盖章:

24

附件6

注册号:

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

企业名称: 绍兴三星进出口有限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登记提交材料规范:

1、公司法人代表人签署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

2、全体股东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有指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 3、全体股东签署的公司章程;

4、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5、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

6、股东首次出资是非货币财产的,提交已办理财产权转移手续的证明文件; 7、董事、监事和经理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明复印件; 8、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及身份证明复印件; 9、公司住所使用证明; 10、《公司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11、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规定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复印件;

12、公司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或许可证明。

注:1、文件、证件应当使用A4纸。

2、应当使用钢笔、毛笔或签字笔工整地填写表格或签字。

3、提交材料的复印件的,每页都需注明“与原件一致”并有股东盖章(法人股东)或签字(自然人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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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申 请 人: 绍兴三星进出口有限公司 指定代表或

委托代理人: 金伟峰 委 托 事 项: 企业注册登记 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更正有关材料的权限:

1、同意□不同意□修改任何材料;

2、其他有权更正的事项:

指定或者委托的有效期限:自 2008 年 4月15 日至 2008 年5月14日

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联系电话

固定电话: 887322** 移动电话: 1365675****

2008年 5月15日

(申请人盖章或签字) 赵 某

秦 某

注:1、设立登记,有限责任公司申请人为全体股东、国有独资公司申请人为国务院或地方人民政府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股份有限公司申请人为董事会。

2、申请人是法人和经济组织的由其盖章;投资人是自然人的由其签字。

3、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更正有关材料的权限:1项选择“同意”或“不 同意”并在□中打

√;第2项按授权内容自行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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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 司 设 立 登 记 申 请 书

名 称 绍兴三星进出口有限公司 住 所 陶堰镇工业园区 邮政编码 312036 法定代表人 赵 某 职 务 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经理 注册资本 50(万元)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实收资本 50(万元) 出资方式 货币 经 营 批发、零售:纺织原料及辅料、针纺织品、服装、金属范 材料、建材、机械设备、五金交电、灯具、货物进出口。 围 营业期限 自 2008 年 5 月 15日 至 2023 年 5 月14 日 备案事项 27

本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设立,提交材料真实有效。谨此对真实性承担责任。 法定代表人签字: 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赵 某 金伟峰 2008年5 月 15 日 2008年 5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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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三星进出口 公司股东(发起人)名录

股 东 ( 发 起 人 ) 名 称 或 姓 名 赵 某 339011********** 证件名称及号码 认缴出持实际出出 出资额资方 股比例出资额资方资 (万元) 式 (%) (万元) 式 时 间 45 货币 90 45 货币 2008.5.15 秦 某 330602********** 5 货币 10 5 货币 2008.5.15 E 余备额交付注 期限 E 注:1、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及实际出资情况填写。

2、“备注”栏填写下述字母:A企业法人;B社会团体法人;C事业法人; D国务院、省级人民政府、经授权的机构或部门;E自然人;F其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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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出资方式填写:货币、非货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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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三星进出口 公司董事、监事、经理情况

姓名 赵某 职务 法定代表人 姓名 秦某 职务 监事 身份证号码:330602********** 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 身份证号码:330911********** 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 姓名 赵某 姓名 职务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 职务 经理 身份证号码:330911********** 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 姓名 职务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 姓名 职务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 贴不下请贴背

31

绍兴三星进出口有公司法人代表人登记表

姓 名 职 务 任免机构 赵某 法定代表人、经理、执行董事 董事会 是否公务员 联系电话 否 1396857**** (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 法定代表人签字:赵 某 2008年 5月 15日 注:每格都需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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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 司 设 立 登 记 审 核 表

名 称 住 所 法定代表人 姓 名 注册资本 实收资本 出资方式 出资方 (万元) 式 (万元) 出资时间 经营范围 营业期限 实缴出出资 资额(万时间 元) 出资 方式 行业代码 余额交付 期限 认缴出持股股东或者发起人姓资额(万比例名或者名称 元) (%) 股 东或 发 起人 情 况 所属行业 备案事项 注:此页由工商部门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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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日期 受 理 意 见 受理人员签字: 年 月 日 受理通知书文号 核 准 意 见 核准人员签字: 年 月 日 34

企业登记颁证及归档记录表

企业名称 登记类型 受理通知书号 准予登记通知书号 其他通知书号 颁证情况 缴纳登记费 领 执 照 人 电话 出照日期 归档日期 归 档 情 况 签字 日期 核准日期 领取人签名 领取人签名 领取人签名 注册号 业务号 正本 个 副本 个 缴纳副本费 发 执 照 人 电话 出照人 归档人 签字 日期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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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7

绍兴三星进出口有限公司章程

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发展生产力,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 公司名称和住所

第一条 公司名称:绍兴三星进出口有限公司 第二条 公司住所:陶堰镇陶堰工业园区

第二章 公司经营范围

第三条 公司经营范围:批发、零售:纺织原料及辅料、针纺织品、服装、金属材料、建材、机械设备、五金交电、灯具、货物进出口。(以上经营范围以工商部门核定为准)

第三章 公司注册资本

第四条 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50万元

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公司减少注册资本,还应当自作出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应依法向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第四章 股东的名称、出资方式、出资额、出资时间

第五条 股东的名称或姓名、出资方式和出资额、出资时间如下: 股东名称或姓名 出资方式 出资额 出资时间 赵 某 货币 45万元 2008.5.15 秦 某 货币 5万元 2008.5.15

第五章 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

第六条 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行使下列职权: (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2)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执行董事,决定有关执行董事的报酬事项;

(3)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监事,决定有关监事的报酬事项;

(4)审议批准执行董事的报告; (5)审议批准监事的报告;

(6)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决算方案; (7)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8)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9)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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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11)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财务负责人; (12)修改公司章程。

(13)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七条 股东会的首次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 第八条 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第九条 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并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以前通知全体股东。定期会议应每半年召开一次。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或者执行董事、监事提议召开临时会议,应当召开临时会议。股东出席股东会议可书面委托他人参加股东会议,行使委托书中载明的权力。

第十条 股东会会议由执行董事召集并主持。执行董事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监事召集并主持。监事不召集和主持的,代表十分之一表决权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

第十一条 股东会议应对所议事项作出决议,决议应由代表二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表决通过,但股东会议修改、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分立、合并、解散或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表决通过。股东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出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第十二条 公司不设董事会,设执行董事一人,由股东会选举产生,对公司股东会负责。执行董事任期3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执行董事在任期届满前,股东会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

第十三条 执行董事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1) 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2) 执行股东会决议;

(3) 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4) 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5) 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6) 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 (7) 制订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8) 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9)提名公司经理、财务负责人人选,并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及其报酬事项;

(10)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第十四条 公司设经理一名,由股东会聘任或解聘,经理对股东会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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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行使下列职权;

(1)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股东会决议; (2)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3)拟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4)拟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5)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6)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

(7)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执行董事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

经理列席股东会会议。

第十五条 公司设监事一人,由公司股东会选举产生。监事对股东会负责,监事任期为每届3年,任期届满,可以连选连任。

监事行使下列职权: (1)检查公司财务;

(2)对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3)当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4)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在执行董事不履行本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

(5)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

(6)依照《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对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第十六条 公司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公司监事。

第六章 公司法定代表人

第十七条 执行董事为公司法定代表。法定代表人代表公司签署有关文件。

第七章 股东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十八条 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意见。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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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不购买该转让的股权,视为同意转让。自然人股东死亡之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

股东依法转让其出资后,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名称、住所以及受让的出资额载于股东名册。

第十九条 公司根据需要或涉及公司登记事项变更的可修改公司章程,修改后的公司章程不得与法律、法规相抵触,修改公司章程应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表决通过。修改后的公司章程应送原公司登记机关备案,涉及变更登记事项的,同时应向公司登记机关做变更登记。

第二十条 公司应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建立本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并应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制作财务会计报告,依法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应在第二年三月三十一日前送交各股东。

第二十一条 公司利润分配按照《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国务院财政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 劳动用工制度按国家法律、法规及国务院劳动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三条 公司营业期限 2023年5月14日止,从《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计算。

第二十四条 公司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解散:

(1) 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2) 股东会决议解散;

(3) 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的;

(4) 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5) 人民法院依照《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的规定予以解散。 第二十五条 公司因章程第二十四条第(1)、(2)、(4)、(5)项规定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对公司进行清算。有限公司清算组由股东组成。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第二十六条 公司章程的解释权属于股东会。

第二十七条 公司登记事项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定的为准。

第二十八条 公司章程条款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经各方出资人共同订立,自公司成立之日起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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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

第三十条 本章程一式七份,公司留存一份,并报公司登记机关备案一份。

全体自然人股东签名:赵某

秦 某

2008年5月15日 40

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y6d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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