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政挂出60号地块建设项目 - 图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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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政挂出(2009)78号地块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书

ENVIRONMENTAL IMPACT ASSESSMENT

(简本)

浙 江 省 工 业 环 保 设 计 研 究 院

INSTITUTE OF INDUSTRY EP & D , ZHEJIANG PROVINCE

国环评证:甲字第2007号

二○一一年四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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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政挂出(2009)78号地块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

1.1 项目由来

余政挂出(2009)78号地块项目位于杭州市余杭区瓶窑镇崇化村,长连路和沿山路交界处。地块东至规划长连路,南至规划沿山路,西至河塘及崇化村土地,北侧为规划居住区。地块位于瓶窑新城居住区的西部,距离行政商业区较近,地块西侧就是风景秀美的苕溪。

该地块总用地面积78136平方米,该项目总建筑面积为225149.2平方米,其中地上总建筑面积159320.2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为65829平方米,容积率为2.0。该地块的主要规划经济技术指标及规划要求为:用地性质为商住用地;建筑用地78136平方米,容积率≤2.0,建筑密度≤28%,绿地率≥30%;建筑限高52米以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及国务院第253号令《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中的有关规定,该建设项目应进行环境影响评价,从环保角度论证项目建设的可行性。

1.2 保护对象

本项目周边主要保护对象见下表1。

表1 主要环境保护敏感对象一览表

序号 1 2 3 4 5 6 7 8 环境敏感对象名称 在建信达柳郡 余政挂出(2010)47号地块 规划农林集团职工安置房 瓶窑中学 瓶窑镇政府 崇化村许家村农居点 本项目住户 苕溪 方E S N E E ES — W 距场界最24 87 22.8 330 490 180 —— 78 位 近距离(m) 规模 —— 1164户(规划) 1260户(规划) 敏感性描述 GB3095-1996-二级 36个班,约2000余名师GB3096-2008-2类 生 集中办公场所 约40户(自然村) 1634户 719人 多年平均流量48.7立方米/秒,年径流量15.4亿立方米 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 2 /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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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项目名称及实施地址

1.3.1

项目名称和性质

项目名称:余政挂出(2009)78号地块项目

建设地点:杭州市余杭区瓶窑镇崇化村,长连路和沿山路交界处 建设项目性质:新建

建设单位:杭州新南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1.3.2

项目实施地址

本项目位于杭州市余杭区瓶窑镇崇化村,长连路和沿山路交界处。地块东至规划长连路,南至规划沿山路,西至河塘及崇化村土地,北侧为规划居住区。地块位于瓶窑新城居住区的西部,距离行政商业区较近,地块西侧就是风景秀美的苕溪。

1.4 项目概况

项目计划总投资为11亿人民币,该地块总用地面积78136平方米,该项目总建筑面积为225149.2平方米,其中地上总建筑面积159320.2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为65829平方米,容积率为2.0。项目共建设18幢高层建筑,其中8幢为11层高的建筑,16层和17层高的建筑各一幢,7幢18层高的建筑,1幢2层高的物业管理服务综合楼。

表2 总经济技术指标

序号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项目 规划总用地面积(红线) 总建筑面积 地上总建筑面积 其中:住宅建筑面积 配套公建面积 商业用房面积 架空层建筑面积 地下建筑面积 容积率 建筑占地面积 建筑密度 绿地面积 绿地率 最高建筑物高度 机动车位 其中:地下机动车位 地面停车位 自行车停车面积(地下) 单位 m2 m2 m2 m2 m2 m2 m2 m2 —— m2 % m2 % m 辆 辆 辆 m2 总计 78136 225149.2 159320.2 149338.7 1677.3 5256 3048.2 65829 2.0 21721.8 27.8 27191.33 34.8 51.8 1468 1298 170 6869.6 备注 不计入容积率 不计入容积率 3 /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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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13 总户数 项目 单位 户 总计 1634 备注 5719人 1.5 环境质量现状

1、环境空气

杭州市余杭区环境监测站提供的瓶窑自动站(瓶窑中学)各种监测值均能达到GB3095-1996《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中的二级标准。

2、地表水环境

由监测数据可知,目前东苕溪至瓶窑大桥监测断面水质能达到GB3838-200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中的II类标准要求。目前运河水系宦塘桥(良渚港入运河处)常规监测断面水质pH值、高锰酸钾指数和总磷达Ⅲ类,溶解氧指标超Ⅲ类达IV类,氨氮超Ⅲ类达Ⅴ类。

3、声环境

经现场监测,昼间地块场界噪声值在45.2~48.3dB(A)之间,夜间地块场界噪声值在39.1~42.2 dB(A)之间,符合GB3096-2008《声环境质量标准》2类标准。本项目所在区域的声环境质量较好。

1.6 建设期环境影响分析

1.6.1

建设期环境空气影响分析 1、车辆行驶扬尘

在施工过程中,车辆行驶产生的扬尘量占扬尘总量的60%以上。由于本项目渣土运输所经过的路线均为已建成的城市道路,因此,限制车辆行速速度以及保持路面的清洁是减少汽车扬尘的有效手段。

在施工期间对车辆行驶的路面实施洒水抑尘,每天洒水4~5次,可使扬尘减少70%左右,将TSP的污染距离缩小到20~50m范围。

2、堆场扬尘

施工阶段扬尘的另一个主要来源是露天堆场和裸露场地的风力扬尘。由于施工需要,一些建筑材料需要露天堆放,一些施工作业点的表层土壤在经过人工开挖后,临时堆放于露天,在气候干燥且有风的情况下,会产生大量的扬尘。

起尘风速与粒径和含水量有关,减少露天堆放、保证一定的含水量及减少裸露地面是减少风力起尘的有效手段。粉尘在空气中的扩散稀释与风速等气象条件有关,也与粉尘本身的沉降速度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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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施工时施工单位须做到:

①粉性材料一定要堆放在料棚内,且堆棚应设置在远离敏感点处; ②施工工地要定期洒水,施工建筑要设置滞尘网;

③采用商品混凝土,施工运输车辆须封闭,出入施工场地减速行驶; ④当风速达四级以上时,应停止土方开挖等工作,以减少施工扬尘的大面积污染。 1.6.2

建设期水环境影响分析

该项目附近水体主要为西面的东苕溪,根据《浙江省水功能区、水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该项目所在区域为东苕溪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本项目红线距离河岸边界最近距离为78m。根据余杭区瓶窑镇村镇建设和环境保护办公室的证明,本项目排放的废水能够纳管(附件5)。经核实,项目所在地的东侧的瓶仓大道埋有污水管网,本项目产生的污水将接入瓶仓大道的污水管道,送良渚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 1.6.3

施工噪声的影响分析

该项目施工时间较长,施工单位应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和GB12523-90《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尽可能采取有效的减噪措施,避免在同一时间集中使用大量的动力机械设备,尽量减轻由于施工给周围环境带来的影响,同时应充分做好周边单位的协调工作,以取得他们的谅解,减少矛盾产生。

根据《杭州市环境噪声管理条例》(浙江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2010.4.1实施)第二十六条,在建筑施工过程中使用机械设备可能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施工单位,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有关规定,及时向环境保护部门申报。第二十八条,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禁止在夜间进行产生噪声污染的施工作业。但抢修抢险作业、因生产工艺要求以及交通限制确需在夜间进行施工作业的除外。

因生产工艺要求确需在夜间进行施工作业的,施工单位应当持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施工意见书,向所在地环境保护部门申领夜间作业证明;因交通限制确需在夜间进行施工作业的,施工单位应当持所在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施工意见书,向所在地环境保护部门申领夜间作业证明。

环境保护部门出具的夜间作业证明,应当载明作业时间、作业内容、作业方式以及避免或者减轻干扰附近居民正常生活的防范措施等要求。施工单位应当将夜间作业证明提前三日向附近居民公告,并按照夜间作业证明载明的作业时间、作业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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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y5fd.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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