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言能力与语言运用的区别及其对外语教学的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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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言能力与语言运用的区别及其对外语教学的启示

赵克响

提要:本文在追溯和分析各种“语言能力观”和语言运用的基础上,阐述当前语言学界和外语教学中关于语言能力的内涵和表现,并初步探讨语言能力和语言运用的区别以及这种区别带给外语教学的一点启示。

关键词:语言能力 语言运用 外语教学

Abstract: Based on the study of various theory of “Linguistic competence” and“linguistic performance”,This paper attempts to explore the connotation and characteristics of linguistic competence in current linguistic and FL teaching and learning fields, and make a brief discussion on the difference between the two and some tentative suggestions given to FL teaching and learning

key words: linguistic competence linguistic performance FLT

作者简介:赵克响(1963.10-),男,汉族,河北永清人,学士学位,广东海洋大学寸金学院助理研究员,主要从事英语语言学研究。

一、引言

人们对语言和语言学习的不同看法直接导致不同的语言观和教学方法的形成和发现。在应用语言学研究和外语教学中,语言能力和语言运用是十分重要的概念,持不同语言观的人对它们的提法在各个时期理解各不相同。尤其是关于语言能力这个古老而崭新的概念,人们对它的提法有“linguistic competence”,“ability and skill,”“ aptitude,” “capacity,”“ knowledge and ability,”“ proficiency”等一系列术语,而且这些术语在内涵的界定上不尽相同,存在互相重叠,或在概括和抽象的程度上不一致的问题,这就形成各种各样的“语言能力观”。本文试图从普通语言学和外语教学角度去分析关于语言能力和语言运用的一般看法,以及与它们相关的问题给外语教学实践带来的一点启示。

二、语言能力观和语言运用的问题

(1)国内外有代表性的各种“语言能力观”

对于“语言能力”这个问题,国内外许多学者做过不同的研究和界定。人们对“能力”一词的理解不同,导致对语言能力的看法各有差异。因此当今语言学理论中“能力”这一概念在内涵和外延方面有较大的不同。我们知道,转换生成语言学理论侧重于研究语言能力,而结构主义理论是研究语言运用。转换生成语言学奠基者乔姆斯基(Chomsky),1965在《句法理论的若干问题》(Aspects of the theory of syntax)中首次对“能力”(competence)和“运用”或“表现”(performance)这两个概念作了严格的区分,他认为“Competence is that of the rules underlying sentence passessed by an ideal speaker / listener of a homogeneous speech community”(Chomsky, 1965:3)即在完全纯净齐一的语言社团中理想的说话人/听话人所掌握的关于内在语言规则知识(或者称内在语法)。乔姆斯基在论述转换生成语法(Transformational Grammar)时指出,“Linguistic Competence”语言能力指“内化(internalized)语言规则所形成的能力”,是种“辨认什么是合乎语法规则的能力”,与语言的运用无关。而“Performance refers to actual language behaviour as it distinct from the knowledge that under list it”即运用“涉及的是具体的语言行为”,也即“特定的语言社团中各人对语言的使用”。这说明:语言能力外化为言语行为就变成“performance”。乔姆斯基认为研究语言能力是为建立一种反映语言能力的生成语法。“The task of linguistics is to study the underlying system of rules that has been mastered by the speaker / hearer”(Chomsky,1965:4)[某种语言学的任务

其主旨于在研究理想的说话人/听话人固有的语言规则系统]。从这里可以看出,转换生成语法不是说话过程的模式,而是语言能力的模式。是对语言能力作出形式化的描写,用一套公式将内容表达出来。[它描述句法部分,音位部分和语义部分之间的关系,解释语言中的歧义、同义、和非选续等成分现象,是一套严谨的形式化描写体系]。此外,我们还可以看出,乔姆斯基所谈的“语言运用”与索绪尔(de saussure)所指出的“言语”(parole)基本相同

[Parole refers to the actualized language or realization of language],但语言能力则与索绪尔所指的language(语言)有区别。因为索绪尔从社会的角度观察问题,把“语言”看成社会产物,是一个社会集团所遵循的必要惯例的集合。乔姆斯基是从心理学角度看问题,他将语言学视作“理论认知心理学”(1968)的一个分支,坚持语言能力是一个独立的认知系统,是人类在长期进化过程中建立在神经诸原理基础上的一种心智结构,是人脑的一种特性之一。索绪尔的“语言”是静态的,而乔姆斯基的语言能力是动态(dynamic)的,它是无限生成语言过程中潜在能力(机制)(Competence is understood as a dynamic concept, as a muchanism that will genenate language endlessly)。

乔姆斯基的“语言能力”概念虽然得到许多语言学家的认同,但在语言学界引起不少争议,针对乔氏的高度抽象的语言能力观,美国语言学家,人类学家Hymes(海姆斯曾作题为“on Communicative Competence”(《论交际能力》)的报告与之进行商榷。海姆斯认为:乔姆斯基的语言能力抽象地论述理想的事物,未把社会文化因素作为描述内容,也不涉及语言的使用,不考虑人们在特定语言环境中对语言的合适使用。海姆斯指出“Chomsky’s view of lingual competence like the Garden of Eden, ignored the importance of social cultural factors”、“cut the human lingual life into two havlers one is grammar competence ——ideal gift competence, the other is language performance”(1972)(乔姆斯基的观点很像伊甸园的观点,把人们的语言活动分割成两半,一半是语法能力,(理想的天赋能力),另一半是语言运用)。而且海姆斯认为乔氏的理想的说话人/听话人的形象是个抽象的、孤立的人,几乎不受动机支配的能自觉认识的机械物。除偶然的情况外,这并不是世俗社会中的人。因此他指出只要他把“理想的说话人/听话人”与美国学校中的儿童加以比较,乔氏理论的局限性就显而易见。因为本族语者的语言能力和其对语言的使用远远超出乔氏所谈的语言能力。他认为要说明儿童作为交际者的现实问题,则需要一种社会文化因素具有明确的组成成份地位的理论。于是他提出交际语言能力理论,按照海姆斯(1972 C:277)的概括,交际能力理论要解释正常的儿童掌握句子知识时,不仅考虑是否合乎语法,而且考虑是否得体。他所掌握的语言能力涉及“what to talk about with whom, when, where, in what manner”(即具备在什么场合对谁用什么方式说什么的能力),因此他认为“语言能力”是“交际能力”的一个组成部分,一个人的能力是“Capabilities of a person and it is dependent upon both (tacit) knowledge and (ability for) use”。(Hymes 1972:282)它“依赖于知识和能力的运用”。

乔姆斯基最初所指的语言能力是指说话人能够说出语法上正确的句子的能力。而海姆斯的交际能力则是指说话人能够从全部语法上正确的表达式中选择某些形式,这些形式能恰当地反映制约特定交往中的行为的社会规范。换句话说交际能力是指说话人使用其语言资源的能力,他所使用的语言不仅在语法方面正确,而且从社会规范的角度来说是得体的,简而方之,交际能力是指说话人说得正确又说得恰当的能力,这种能力中应包括四个交际参数:(Parameters of Communication)(1)可能性程度(degree of possibility)指某一个语言系统中可能存在的东西。(2)可行性(feasibility)程度:指个人心理方面的语言容量。(3)得体性(appropriateness)程度:指交际中言语行为的得体表达。(4)实际操作性(performance)程度:指交际中言语行为是否可行。这四个参数之间相互作用,相互影响的,如果说一个人获得交际能力,那就是说他不但获得关于语言规则的知识,而且还具有在社会交际中恰当使用语言的能力。通过以上分析我们可以看出,乔姆斯基和海姆斯所讨论的“能力”是两个截

然不同的概念:乔氏的概念只涉及“内在语法,即辨认合乎语法规则的能力。”而海氏的“能力”即包括“内在语法”,又包括使用语言知识的能力和技巧。他们所关心的实际上并不是同一个问题。两种能力处于不同的层次。用widdowson的话说,乔姆斯基和海姆斯玩的是不同的游戏(Widdowson H.G. 1989)。

海姆斯提出交际能力观点之前,Carroll和Sopon在研究语言能力的测试理论时也分析过语言能力的构成。1968年他们在《现代语言潜能测验》(Modern language aptitude test)中,把语言能力(潜能)分为三个方面的能力:(1)语音编码、解码的能力(phonetic coding ability)把声音和符号联系起来的能力,能认别并能见词发音的能力。(2)语法敏感性(grammatical sensitivity)运用语法的能力,主要看学习者能识别语法的词法、句法、词义各部分。并能运用语法于听、说、读、写等方面。(3)学习的归纳能力(inductive learning ability)能推断、识别语言形式、语言规则的语义和语法作用的能力。他们用另一图表“语言运用能力表”说明除了能把语音、词汇、语法迅速并流畅地用于听说读写各方面外,还要能综合运用语言。(这包括流利的说的能力,快速阅读能力以及听和写的能力。(storn H 1983 350—351)可以看出,Carroll和sopon所测试的是禀赋语言能力。

海姆斯所说的交际能力,范围已超越“语言能力”最初的内涵,他把语言运用能力也纳入其中。针对这个提法卡纳尔和斯温(Canale & Swain. 1980 Canale 1983)提出,正如海姆斯所说没有语言使用的规则、语法规则将没有用处一样,他们认为没有语法规则语言使用规则也将没有用处,他们进而提出“交际语言能力的理论模式”与海姆斯进行商榷。(他们丰富并发展交际能力内涵,融会海姆斯的交际能力学说,海姆斯以后对他的交际能力概念也进行扩张)这个理论包括三个方面的知识和能力:(1)语法能力(grammatical competence);

(2)社会语言能力(sociolinguistic competence);(3)策略能力(strategic competence)1983年卡纳莱又增加了话语能力(discourse competence)。这一模式具有一定的概括性,但没有指出四者之间的关系。交际能力的四个组成部分内涵与乔氏和海氏的“语言能力”本质有着不同。

H.G Widdowson对语言能力和运用做过深入的研究。1983年他在《Learning purpose and language use》一书中提出他的“语言能量”或“潜能”(capacity)的看法,他认为,“Capacity can be understood as the ability to solve problems and,equivalently, to make meanings by interpreting a particular instance (an event, an expression) as related to some formulae, there by assimilating the instance into a pre-existing pattern of knowledge, or when necessary, by modifying the available formulae so that the instance can be accommodated with them. In this way, capacity works both to exploit existing competence and also to extend that competence to make provision for creativity and change. Capacity so defined is the driving farce behind both the acquistion and the use of language. (Widdowson 1983:106)从这里可以看出他将“语言能量”或“潜力”看作是“掌握语言与运用语言的推动力”,这种能量或潜力是作用于并实现在学与用的过程之中的。后来1989年他在《应用语言学》杂志(第10卷第2期)上发表“knowledge of language and ability for use”文章,(《语言知识与运用能力》),他指出:“乔姆斯基的‘能力’概念同实施语言行为、交际行为或其他行为毫无关系,所以确实也根本不适合海姆斯的体系。对乔氏来说,能力是种远比语言抽象的知识,它是语法规则,参数或原则的一种知识体系,语言仅仅是作为思维外壳的物证。乔氏所认为的能力是一种低于语言水平的深深扎根于脑际的语法知识。它不是一种“处事的能力”,甚至也不是组织句子和理解句子的能力,对海姆斯来说,能力是一种处事的力量,也就是使用语言。对他来说,语法知识是一种源泉(resource),而并非是一种本身就存在的智力结构的抽象认知外壳(cognitive configuration)。因此他得出结论,对乔氏来说competence就是知识,对海

氏来说competence是知识和技能(ability),Widdowson在这篇论文中又介绍Biatystok和sharwood Smith(1985:106)的观点:“一方面,语言能力牵涉知识体系,另一方面,它又涉及对这些体系的支配;即能力是知识和支配。”结合乔氏、海氏,Biatystok和Sharwood smith观点,Widdowson将能力概括为由知识和技能两部分组成。他认为,原则上能力全部符合海姆斯的四个参数(可能性、可行性、适合性、实际操作性),一方面能力可以重新系统地阐述为语法能力(可能性参数),另一方面可以阐述为语用能力(其他三个参数)。知识可用可分解性的不同程度来描述,技能可用可理解性的不同程度来描述。

Littlewood关于语言能力的看法基本上与Widdowson的观点一样,他认为语言能力是“学习者用他所掌握的[语言]知识和技能,自然而又灵活地表达他们要表达的思想。”(Littlewood, 1981)。

巴克曼(Bachman)他在批判Carroll(1968)的能力模式存在的不足,借鉴和发展Hymes,Canale and Swain的理论,根据自己实践验证,提出交际能力模式理论。这种理论中包含了他的语言能力观。他认为:(1)语言能力应包括语法规则知识和如何使用语言达到特定交际目的的知识。(2)语言使用是一个动态的过程,语言能力的各个成份之间相互作用。他所认为的语言能力包括两部分:组织能力和语用能力。其中每种能力可以分成更小的范畴(如下图所示): 语法能力:词汇、词法、句法、字系学/音系学 组织能力 衔接

修辞组织

表意功能

语言能力 操作功能

启发功能

想象功能

对语言变体的敏感性

对语域的敏感性

社会语言能力 对地道语言的敏感性

对文化所指和修辞语的敏感性

语言能力的组成(Bachman 1990:87)

其中,组织能力指生成或辨认语法正确的句子,理解句子的主题内容并排列成篇章时控制语言结构的能力。组织能力又可以进一步分为语法能力和语篇能力。

前者由几个彼此相关而又独立的成份组成,包括词汇、词法、句法和音系学或字系学等方面的知识。后者指根据衔接和修辞组织的规则,把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话语或句子连接成语篇的能力。衔接的手段有明示的,如词汇连接、指称、替代、省略等,也有暗示的,如决定新旧信息在语篇中的出现先后的惯用准则。而修辞组织的规则主要指叙述、描写、比较、分类等方法。

语用能力指确定话语意图和语言使用环境之间如何相联系并构成意思的能力。它由言外能力和社会语言能力组成。

言外能力也叫功能能力,指确定话语是如何与语言使用者的意图相联系,包括语言使用者的交际目的。

社会语言能力指人们对语言惯用准则的敏感性或控制力,它取决于指定语言使用环境中的特征,涉及到对方言或语言变体、语域差异的敏感性、对语言自然地道的敏感性和解释文化所指及修辞语的能力。

Bachman的能力观理论中能力构成成份比前人的分类更精细,更系统而且各个组成成

份之间的关系很明确。

我国国内对于“能力”研究也有一些较新的提法。李筱菊教授在他的《外语教学中的交际法》1985,一书中将交际能力概括为“知、会、能”三个方面。“知”即知识(knowledge)一方面指关于语言形式的知识(语音、词汇、语法等方面),另一方面关于语言功能的知识,“会”即技能(skill)对语言形式的掌握技巧,是对语言形式的知识在眼,耳、口笔上的运用,也就是一般所谓的听、说、读、写四会。“能”即能力(ability)对语言实际运用的能力。他指出外语学习者老仅仅懂得语言知识和听、说、读、写四会等,“表面功夫”还不够,还必须掌握在具体交际中的语用规则和策略规则。1997年他在《语言测试科学与艺术》一书中指出交际能力有三个组成要素:语言能力(语言形式结构系统本身的操作能力)、语篇能力(语言形式结构置于语篇中运用的能力)、语用能力(语言形式结构置于情景下运用的能力),这样,他认为语言能力是交际能力的一部分。

此外,王培光(1991)也提出他的语言能力观,他认为语言能力有广义和狭义之分。他指出一般人说的语言能力,多数指语言运用能力而言,那就是听、说、读、写与翻译等方面的能力。如果把语言能力限于语言运用能力,则这种语言能力只算是狭义的语言能力。广义的语言能力应该包括“语言觉识”或“语言知觉”(language awareness),广义的语言能力主要分两方面:①语言收发能力:包括发出言语的能力,亦即,说、写的能力;②语言知觉,指语言校正能力,这种能力是言语产出技能,(productive skill)之外的一种能力。在言语发出之际,这种能力仿佛凌驾言语之上,予以调整。另一方面,语言觉识(知觉)的活动可指言语发出之前对言语做出选择。语言觉识(知觉)活动包括言语发出前发,种种关于言语的活动。王培光所研究的广义的语言能力结构如下图所示:

语言收发能力 发出能力——说、写

(狭义的语言能力)

广义的语言能力 从语法术语系统化的语言觉识

语言觉识 解释错误

(语言校正能力) 改正错误 以日常语言际述的语言觉识

/评改的语言觉识

指出错误

(2)对各种语言能力观的认识

从以上各种语言能力模式或理论可以看出,国内外的研究都对语言能力理解在不断发展、完善、深刻化,而且仁智各见。语言能力这一术语的创始人Chomsky把它看成人的大脑中生成的一种能够按照本族语的语言规则,把声音和意义联系起来的潜在能力,他把语言能力局限于脱离于语言使用规则的内化了的句法规则,他所指的语言能力只要求造出意义正确、合乎语法规范的句子,这种能力是关于语法规则(原则或参数)的一种知识体系。是一种“纯语言能力”。

Carroll和Sopon所指的语言能力,其内涵属于语言潜能(资质)的范畴。因为他们要测试的人类的language aptitude。我们知道,aptitude means natural ability or skill,它指一个人的天赋(生)语言能力。所谓语言天资只不过是一种便利学习语言的生理上的可能性,并不存在现成的语言能力。从语言学习理论来看,不经学习不仅不能掌握外语,本族语也同样不能掌握(如无适当的语言环境)。一个人很有语言天资,若没有相应的语言系统知识和专业学习或培训,那他的语言表达或表现会很逊色。相反,语言天资差并不意味着就不能掌握语言,在一定的条件下通过有效的学习也可能很好地掌握语言。

Hymes认为语言能力是交际能力的一部分。他的能力观不仅包括Chomsky所说的语言能力,而且还包括使用语言知识的技能和技巧:即一方面是知识,另一方面是使用。因而他

的语言能力是语言知识和技能的综合体。他把Competence等同于“ability + skill”在今天我们看来是有失精确的。

Canale和Swain所界定的是语言交际能力,他们对语言交际能力组成部分的划分比较系统,这为后人研究交际能力开阔了眼界。他俩是研究应用语言学习的,因而这个理论框架是为第二语言教学而设计的。不过,他们将语法能力(grammartic competence)与交际能力区别开来,这使我们将语法能力不再看成是与语言交际能力相对应的概念。因为我们知道grammartic competence不仅包括句语法(Sentence grammar)方面的能力,而且包括语篇语法(discourse grammar)方面的能力。具体指对语言本身的掌握,包括发音、拼写、词汇、构词、句法、修辞以及语言特征和规则,是准确理解和表达语言字面意义所需的基本能力。Canale和Swain对语法能力与交际能力的划分使我们对Chomsky的语言能力的高度抽象性、狭隘性和局限性认识更为深刻。

Littlewood的语言能力观其实质是一种狭义的交际语言能力。

而Widdowson吸收的是英国功能主义语言学的研究成果。他认为外语教学是为培养学习者的交际能力,因此,他的能力观(知识和支配)是寻求语言及其规则与交际的结合。语言运用是将学语言知识和支配语言知识相结合起来。

Bachman的语言能力观将语言组织能力和语用能力结合,把语言能力看成一个动态的概念。突破各种将它仅仅看作是对语言系统知识掌握(“纯语言能力”)这种静态的认识,这是一种比较宽泛的能力观,具有独道的见解。因为我们知道“纯语言能力”体现为语言形式上的准确性,动态的语言能力观应包括语用能力。语用能力体现为具体环境中语言运用的适宜性。我们经常谈论或评价一个人的语言能力表现如何,不仅仅指他的“纯语言能力”,而且还指谈话者在表达时都具有的组织,调整话语和信息的语言运用应变能力,以及对语言的驾御能力。即能“说其所欲说,说其所能说。”

李筱菊先生所提出的语言能力指语言形式结构系统本身的操作能力。也是从语言运用的角度去描述语言系统结构的知识。语言知识是语言的构成部分,它只有反映到言语行为上,才变成语言能力。

王培光先生的广义语言能力概念,将语言觉识(知觉)引入语言能力的范畴。这是一种科学的见解。语言觉识(知觉)从心理学角度看是“学习者接触语言时信息处理的一项能力,个人的语言觉识(知觉)可能是直觉意识。或者是更清晰的对语言形式的注意,甚至是更高层次的元认知。”从语言教育方面的含义来看。语言知觉被解释的“对语言本质和语言在人类生活中的作用的敏感性和清醒感知”(Donmall, 1985:7)这是两种从不同角度来认识的语言知觉,其侧重点不同。但有助于我们认识到语言觉识(知觉)的本质;那就是学习者对语言的心理认知意识。这种心理认知意识是人们的语言能力的一种抽象的反映。它反映人们对语言系统的认知和支配程度,语言觉识(知觉)的强弱可以反映一个人认识和驾御语言的灵活度。

三、如何看待语言能力和语言运用

要分析语言能力和语言运用我们需要分析与它们相近或相关的一些概念。

1、与“能力”相关的几个概念

从以上各种能力观(理论)中我们可以看出,以前和现在的研究中,对“能力”这一概念的界定各有差异,存在对概念的概括和抽象程度标准不一致的问题。这个问题具体表现在对能力的理解有以下几种解释:

(1)能力指competence(Chomsky);(2)能力指ability and skill(Hymes);

(3)能力指aptitude (Carroll、sopon);(4)能力指capacity (widdowson);

(5)能力指knowledge and ability (Richards J.C.);

(6)能力指proficiency yalder.

“Competence”、“skill”、“aptitude”、“capacity”、“knowledge and ability” 、“proficiency”这些词被语言学界的一些人士都冠以“能力”之称,也出现过一些相互代替的现象。其实这都是因为不同的人对“能力”这一术语有不同的理解,不同的理解又引进产生不同的术语的缘故。下面我们对这些概念做些简要的分析:

Competence这个概念Chomsky最初提出的本意是指人们头脑中内化了的语言的语法知识。它是由这种语言的语法规则所规定的。

Skill(技能)在语言学里指听说读写(译)方面的能力,它可以分为语言技能和交际技能,前者俗称“四会”,后者常指实际语言运用。Skill总是与“专门训练”相联系,是指有目的有计划的连续反复训练的结果。

Aptitude: all inborn capacity for doing something, or natural ability or skill(天资、天赋)天赋能力是便于学习语言的生理上的可能性。

Capacity(容量、潜能、智能、接受力)Widdowson用它来指一种活跃的、不断创新的力量,也即它是一种无穷无尽,永不停止地实现语言的意义潜力,这种力量是作用于并实现在学与用相互依靠的过程中。因此Woddowson又称其为过程能量(produral capacity)。

Proficiency(水平)指我们在实际情景中使用语言和语言规则的熟练程度。

Language knowledge:在语言学中分为语言形式和语言内容两方面,语言形式包括语音、语调、词汇、词汇知识以及支配这些知识的规则;语言内容既包括百科知识和经验,又包括组织和运用知识和经验说明问题的行为。“知识是语言规则在适当场合与言语行为的统一”。(王才仁,1996)

Ability(“能力”、“能耐”、“本领”、“技能”、“天资”)这是一个内涵特别丰富的词,在一些词典如《Longman Dictionary of the English language》、《The world Book Dictionary》中,它都解释为(1)Power to do or act; (2)the quality or state of being able, esp phyical, mental, or acquired competence in doing something; (3)natural talent, aptitude, 可见ability泛指各种能力,在语言学中,我们可以理解为它是熟练与活用的结合。能力最显著的特点是摆脱了语言规则和操作行为的控制,达到随机应变,灵活运用的程度。实现了重点由语言形式到语言内容的转移。即这种能力可以使语言成为人类表达思想感情和交流信息的工具。

2、语言运用及其相关的概念

关于语言运用,我们都认为它是指在一定情景中具体使用语言的行为。

语言运用能力,指说话者能在实际语境中正确、灵活而又较为得体地运用语言进行思想、信息交流的能力。这种能力是交际能力的一种表现。它是与语言能力、语用能力相区别的术语。我们应该明确地将它与语用能力区别开来。语用能力是Linguistic Competence的一部分,它是指“听话人对语境的认识能力和在对语境的认识的基础上理解别人的意思和意图,能够准确表达自己的意思、意图的能力。它由两个方面的能力组成:(1)语境认别能力;(2)驾御语言准确或有效表达思想的能力。(刘绍忠,1997)

3、语言知识、语言运用、语言技能、语言交际之间的关系

通过分析我们可以看出,语言知识是语言技能和语言运用的基础,语言技能是建立在一定语言知识的基础之上的,同时又是语言运用的基础。语言运用则是语言知识、语言技能的发展深化,是语言交际能力的一种体现。(语言交际不仅与语言知识、语言技能、语言运用相联系,而且还与社会文化能力,交际策略等其他因素相联系),我们可用一个图来显示这些概念之间的关系。

4、语言能力和语言运用及其关系

(1)语言能力及其表现

搞清各种因素的内涵和关系之后,我们可以重新回顾和初步界定语言能力的内涵。现在我们常说的语言能力已经大大超越了Chomsky最初所定义的“语言能力”,它在内涵和外延上发展深化了。这种能力不仅包括语言使用者所具有的关于语言系统的知识,而且包括语言组织能力、语用能力、语言觉识(知觉)。语言系统知识是指语音、词汇语法、语义、修辞等方面的知识。语言组织能力是指组织安排语言结构,区别辨认语言形式,衔接布篇谋局方面的能力。语用能力是对语言系统知识的外化行为和能识别语境并在具体语境中有适当的语言理解能力和表达能力。语言觉识(知觉)是能够调整、校正、检查语言行为,言发之前选择语言,言发之后能预测语言表达的后果的心理认知意识。初步的语言觉识(知觉)保证我们进行一般的日常交流,高层次的语言觉识(知觉)帮助我们审视语言的载体和注意语言的用法,达到对语言深入的理解和对问题的批判性思考。

从转换生成语言学的角度看,一个人的语言能力主要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

1)能够辨认哪些声音或语素的组合在母语中可能存在的,哪些可能是不存在的。 如对子slip与sbill,以英语为母语的人会轻而易举发现slip可能是一个词,符合发音规则,而sbill却不符合英语的语音形式。或者对于slip与slib他们会辨认出前者是一个词而后者却不是,是不存这样的词的。

2)能够区别出符合语法的句子和不符合语法的句子。

eg: (1) a. The accident was seen by thousands.

b. The accident was looked by thousands.

(2) a. Has he a chance?

b. Got he a chance?

以上两组句子中,b句显然都是不符合语法规范的句子(非句子),虽然英语中see和look、have和get词意一样,用法却存在差异。

3)能够区别结构相同或相似而语义不同的句子。如:

a. Mary’s lamb was found by the river.

b. Mary’s lamb was found by the farmer.

4)能够辨别出结构不同,但意义有联系或语义相似,完全相同的句子。

eg: (1) a. The soldier examined the bullet.

b. The bullet was examined by the soldier.

c. The bullet was what the soldier examined.

d. It was the bullet that the soldier examined.

(2) a. James knocked in the nail with a hammer.

b. James used a hammer to knock in the nail.

c. James hammered in the nail.

以上两组句子,第一组4个句子表达的命题是相同的,但表达式不同。第二组3个句子命题完全相同,3个句子之间是种释义关系(paraphrase)。

5)能辨别出句子的歧义(ambiguity),即同一结构具有一个以上的释义。

e.g 对John is too far away to see.这个句子,甚少我们会有这样两种理解。 (1)John is too far away to see others.或(2)John is too far away for others to see him.

(2)语言运用与语言能力的关系

我们知道,语言运用是种在具体语境中的言语行为。一般是指把语言规则和语用规则结合起来形成的言语行为。因此可以说它是对语言知识的外化行为,我们可以观察到,而且它经常是多变的,因为它是种创造性运用语言知识和言语技能的行为。而语言能力一旦形成,它总是稳定的,长久的。同样的语言能力在不同时间、地点、场合可表现为不同的语言行为。但是语言行为(运用)永远不会完全反映语言能力,只能是一定情景中的某种体现罢了。语言运用是一种心理过程,一个人运用语言材料,以特定方式叙述事情,表达思想时,要以语言情境和语言功能为转移,同时要受语言知识、个人价值观念,不同文化传统等因素的影响。此外,语言运用并不能如真地反映语言的规则,也不是始终如一的遵循某一模式;即使是同样的交际意图,不同的语言使用者可用不同的语言形式和表达方式,这反映语言运用处于瞬息万变的状态之中的,涉及到对一定语境中相关信息的判断、取舍和语言使用者对语义的协调等,各种知识和心理过程交织在一起,相互影响,相互作用。

四、从语言能力和语言运用的不同看其对外语教学的启示

我们对语言能力和语言运用的内涵和关系分析清楚后,这使我们认识到在外语教学中应该把握好以下一些关系:

(1)正确处理语言知识、言语技能、语言运用的关系。

精讲语言知识,加强言语技能训练,把培养学生的语言运用能力作为外语教学的目标,这是外语教学应该牢牢把握的一根主线。

叶圣陶先生说过“语言文学的学习,就理解方面来说是得到种知识,就运用方面来说是养成一种习惯,出发点在‘知’,而终极点在‘行’”。叶先生的这段话道破语言学习的本质。这里的“知”指语言知识,“行”指语言运用,它包括听、读、读写思考交际等各个方面。我们知道语言知识是言语技能和语言运用的先决条件。也就是说一定的语言知识是顺利形成技能的前提,技能是知识掌握到实际运用能力形成与发展的中间环节,技能的形成对能力的发展有重要的促进作用。因而教学中教语言知识是为培养言语技能而服务,课堂教学中语言知识教学不能漫无边际,要做到抓住内核,精确集中。听、说、读、写(译)等言语技能是语言运用能力的构成要素,对它们的掌握只能在语言运用过程中体现出来,因此,课堂教学必须加强技能训练,和方法指导,使学生掌握要领,有目的地反复操练发展自己的言语技能。

传统的外语教学,把培养学生的“语言能力”看成教学的唯一目标,并认为只要学生获得语言知识就能自然而然地在实践交际中加以应用。“交际教学理论”和现实情况告诫我

们:语言知识并不等于语言运用。因为语言学习和教学过程是语言系统知识,言语技能以及语言运用双向并举的过程,外语教学要做到以知识促进技能的形成,以技能推动语言运用的发展。因此,我们的教育目标是既要把学习者培养成语言知识的掌握者,又要成为语言的运用者。在教学之中教师必须注意语言知识和语言运用之间的关系,不能为教语言而教知识,而应既要使学生打下扎实的语言知识的基础,使学生具有“语言能力”的前提,又要重视语言运用能力的培养,做到两者兼顾,并行不悖。

(2)重视语言学习规律和理论,正确处理,听、说、读、写等技能训练的关系。 心理语言学的发展,使人认识到外语学习的心理过程,心理学研究表明,学习语言的过程是在语言情景中通过中枢神经视听细胞,接受输入信息,然后通过分析、比较、综合、抽象、概括以及编译码等思维活动,从而理解接受信息和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内容,并以新的结构形式进入大脑储存库,再根据具体言语情景,改造己有的知识结构而输出信息。这个理论告诉我们,语言学习过程一般分为三个步骤:语言输入、语言吸收、语言输出。其中,语言输入是原有语言知识结构和新的语言输入相互作用,产生新结构,即建构新知识的过程。语言吸收是指将输入的语言内化到己有知识结构中,即理解过程。语言输出,指语言表达和运用,语言输入表现为听和读,吸收为理解、输出为说和写。

外语教学是一种师生互动的交际形式,学生接受输入的信息后,首先要吸收理解。理解是输出的基础,没有理解就没有输出。Krasen的输入学说指出:“语言学习成败的关键是获得可理解性语言信息输入。”以理解内容为目的的语言输入越多,掌握的语言就越有效,那么我们的语言教学就应设法增加学习者对语言的接触,增加输入,具体地说,要增加学习者在听读等方面的理解活动,让学习者在理解的基础上接收文字所承载的信息。在教学中注重听、读方面的指导是非常重要的。此外,我们也知道,学习语言不仅仅是通过听和读来摄取信息和知识,更重要的是要记忆和掌握好这些信息和知识的载体——语言。以便日后通过说和写输出和运用信息。这使得我们在语言学习和教学的过程中必须注意处理好作为输入、理解、处理信息的基本手段——听、说、读、写之间的关系。

有统计资料表明:在人类的交际活动中,语言的听、说、读、写各功能的分配比重为:听占45%、说占30%、读占16%、写占9%,从这里可以看出语言最广泛、最高效的运用途径是听和说,能听会说是一般人掌握语言的主要标志和初级阶段,也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一个人的语言能力。而听说、读、写的综合技能的掌握是一个人学习和了解语言的高级阶段。所以在教学中我们应该把对学习者听说训练作为教学的中心环节来抓。把能听会说看成是外语教学的最基本和最主要的目标。为什么听说技能如此重要呢?因为学习语言总要先听,听清了,听懂了,才能学习说,听准了才能说得准,听是说的前提,说又有助于听,只有这样,才有可能去根治目前一些外语教学中存在的“聋哑症”。从而提高教学效率。

当然,我们也不能忽视读写教学。读和听属于领会理解性言语技能,写和说属于表达运用性言语技能,领会理解是基础,表达运用是提高,没有领会和吸收,语言实践能力的培养就会变成无源之水,同样没有表达和运用,语言实践能力就得不到巩固。因此,我们也应该采取一些适当措施抓读写教学,例如在教学实践中,我们可以淡化或消除一些课程类型的界线。如将写作融入阅读教学之中,以阅读去带动写作,或者在阅读课中穿插说写指导,即在读后说,读后写,或者在听力课中穿插说写教学,即听后说,听后写,说后写。这样就形成听、说、读、写相互带动的局面,将听说读写融为一体从而全面提高。

(3)加强语言知觉,外语思维的培养,是培养语言学习者实际语言运用能力的重要途径。

语言教学是学语言与用语言相结合的过程,外语教学的效果最终要体现在学习者的实际语言运用能力上。

语言运用能力最根本的要求是准确和得体,这种能力的获得要求学习者具有社会语言

学方面的敏感性(Socialingistic awareness)反映到学习者身上,一方面要求具有很强的语言觉识,另一方面要有外语思维能力。

语言觉识(知觉)帮助人们对语言本质和作用的一种敏感性及有意识的感受,它强调学习者有意识地学习语言深层结构,探索语言的语义和语用特点,使人意识并利用已知的知识,帮助人们认识自己的需求与不足,从而促进学习,注意语言的运用。因此,注重语言觉识的培养,可以充分调动学习者的主动性,加深对运用中的语言的复杂性和动态本质的认识。培养学习者的认知能力,语言即是认知手段,又是交际手段,认知能力的增强对学习者语言系统的认知和运用大有裨益。

语言与思维是相互直接联系的,思维形式(概念、判断、推理)和思维过程(比较、分析、综合)在操任何语言时都是共同的,没有什么区别,但思维内容却不是一回事。母语和外语不同本质和特点,决定了思维内容的差异性,这说明外语思维和本族语思维不可能完全相同。一个人要真正的掌握外语,需要学习者将外语与思维直接联系起来,而不是通过中介语,这说明外语思维是掌握外语的必要条件,只有注重外语思维能力(如思辨能力、分析归纳能力、判断能力、知识迁移能力及综合思维能力)的培养,才能真正达到“授之与渔”的目的,为学习者实际运用语言提供可能性。

结束语:Chomsky的语言能力和语言运用的区分是一种在世界学界有重大影响的理论概念,得到极广泛的应用和发挥,有了这种简单的区分,使得美国和世界上当代理论语言学的研究对象除了有语言运用外,更重要的是研究语言能力和语言运用的关系,当社会语言学家和应用语言学家认识到这种简单的区分,还不足以解释清楚在社会中使用语言的复杂现象,和培养学习者在实际生活中使用语言的问题时,新的思想火花就被激发了,从此,语言能力和语言运用的区别推动人们踏上研究语言交际能力的历程。总之,人们对语言能力的认识是从肤浅模糊不断走向深刻、清楚、系统。

参考书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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