纸币能执行价值尺度的职能吗

更新时间:2023-07-21 01:29:01 阅读量: 实用文档 文档下载

说明:文章内容仅供预览,部分内容可能不全。下载后的文档,内容与下面显示的完全一致。下载之前请确认下面内容是否您想要的,是否完整无缺。

纸币能执行价值尺度的职能吗

请看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文科综合能力测试(新课程标准卷)第12题:

货币最早是以足值的金属货币形式出现的。随着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的发展,商品流通中产生了作为价值符号的纸币,并逐渐取代了金属货币。纸币之所以能取代金属货币,是因为( )

① 纸币容易产生,且同样具有充当贮藏手段的职能

② 使用纸币能够有效地降低货币制作成本

③ 纸币的使用范围更广

④ 纸币同样能执行价值尺度和流通手段的职能

A.① ② B.② ③

C.② ④ D.③ ④

这是一道单项选择题,标准答案是C。

然而,据考后调查统计,全国93%的高中政治教师和87%的考生认为这个答案是错误的。[1]

大家对题支②的正确性没有异议,问题出在题支④上。因为多年来国内政治经济学教材及高中政治课教学中普遍认为,金银货币之所以能充当价值尺度,是因为它本身是商品,有价值;而纸币不是商品,没有价值,所以不具有价值尺度职能。基于这样的认知,考生和教师看到题支④“纸币同样能执行价值尺度和流通手段的职能”时,自然会判断其为错误说法而加以排除。

纸币能执行流通手段的职能,这是毫无疑问的,因为纸币正是适应流通手段职能发展的需要而产生的。那么,纸币能否执行价值尺度的职能呢?我认为完全可以,而且只有这么界定,逻辑上才能成立。主要有两条理由。

第一,价值尺度“纯粹是观念的”。[2] 诚然,金银货币能够充当价值尺度的原因在于其本身也是商品,也有价值,但由于执行价值尺度职能的货币只是观念上的,不需要真实的货币,所以包括纸币在内的任何形式的货币都能执行价值尺度的职能。纸币本身虽然没有价值,但它客观上总是代表一定的金(银)量,所以能够用来衡量商品的价值量,而不是仅凭一张纸(纸币本身)来充当价值尺度。纸币本身只是代表金(银)的客观凭据。这就是马克思所说的:“商品价值观念地表现在一个金量上,这个金量则由纸象征地可感觉地体现出来。”[3]

第二,价值尺度是流通手段的前提。货币执行流通手段的职能,就是货币在商品交换中起媒介作用,而这种媒介作用是以货币本身的价值为基础的(纸币是以它所代表的金银为基础的)。在商品买卖(商品与货币的交换)中,都包含有对商品价值量的主观评估,即货币在其中起着价值尺度的作用。就是说,货币在执行流通手段的职能时,已经内在地包含了价值尺度的职能。没有价值尺度职能,就不会有货币的其他职能。所以价值尺度是货币的首要的、最基本的职能,也是作为价值符号的纸币(它代替金银流通)的基本职能。

马克思在《资本论》及其他著作中,都没有说过纸币不能执行价值尺度的职能。相反马克思明确指出:“商品并不是由于有了货币才可以通约。恰恰相反。因为一切商品作为价值都是物化的人类劳动,它们本身就可以通约,所以它们能共同用一个特殊的商品来计量自己的价值,这样,这个特殊的商品就成为它们共同的价值尺度或货币。货币作为价值尺度,是商品内在的价值尺度即劳动时间的必然表现形式。”[4] 这就是说,货币能够充当流通手段的前提,是它必须具有价值尺度的职能。虽然马克思在此讲的货币是指金银货币,但按照马克思这样的逻辑,金银货币转化为纸币后,也能执行价值尺度的职能。承认纸币有流通手段的职能,就必须同时承认它有价值尺度的职能。

有人说,纸币不能充当价值尺度,但却能够执行流通手段的职能,原因在于国家的强制和信用。这种否认纸币具有价值尺度职能的观点是没有说服力的。因为既然纸币能够靠国家的强制和信用保证它执行流通手段的职能,那也就同时能够靠这种强制和信用来执行比流通手段更基础的货币职能——价值尺度。

还有人说,由于“代替”与“本身具有”是有根本区别的,所以只能说“纸币能执行价值尺度职能”,而不能说“纸币具有价值尺度职能”。我认为这样的区分是没有必要的。因为说纸币具有价值尺度、流通手段等职能,本身就是指金银退出货币流通领域,而由纸币来代替,金银货币的职能就转化成了纸币的职能,而纸币职能又是以金银为基础的。

需要注意的是,这道题的标准答案并没有否认“纸币没有价值”这个观点。因为纸币是代替金银流通,纸币流通规律是以金银货币的流通规律为基础的,所以纸币执行价值尺度职能时并不需要本身有相应的价值,而只是一个符号,一个代表,一个体现。如同在私有制条件下未经开垦的土地虽然没有价值却有价格一样,纸币没有价值,但却不妨碍它执行价值尺度的职能。

所以,这道选择题的标准答案是正确的。

参考文献:

[1]折柳依依.质疑2012高考全国新课标卷政治题:纸币同样能执行价值尺度职能吗[EB/OL]http:///p/1646861943.

[2][3][4] [德]卡尔·海因里希·马克思,[德]弗里德里希·冯·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全集 (第2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

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y2u1.html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