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412-解读民主集中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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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民主集中制

一、历史性解读:

关于由来:一般认为马克思、恩格斯在创建共产主义者同盟时,已经提出民主集中制的思想。1847年,在正义者同盟改组为共产主义者同盟的第一次代表大会上,通过了主要由恩格斯和沃尔弗起草的新章程。章程规定同盟由支部、区部、总区部、中央委员会和代表大会构成;代表大会是最高权力机关,执行权属于中央委员会;各级委员会都由选举产生并随时可以罢免。这些规定体现了民主集中制的精神。1864年,马克思为第一国际起草的《协会临时章程》,也体现了民主集中制的精神。但是,他们都没有用过“民主集中制”的提法。第一个明确地提出“民主集中制”的是列宁。俄国社会民主工党建立之初,由于组织松散软弱和处于秘密状态的特殊条件,列宁强调党要实行严格的集中制。1905年俄国革命爆发后,党的斗争环境发生变化,列宁适时地提出了民主集中制原则。同年 9月,他在《德国社会民主工党耶拿代表大会》一文中说:“实行彻底的集中制和坚决扩大党组织内的民主。”1906年 3月20日,他又在《提交俄国社会民主工党统一代表大会的策略纲领》一文中说:“党内民主集中制的原则是现在一致公认的原则”。同年党的“四大”通过的党章第一次载明:“党的一切组织是按民主集中制原则建立起来的”。十月革命后,民主集中制推广成为各国共产党的组织原则。在无产阶级夺取政权后,民主集中制进一步发展成为社会主义国家机关和人民团体的组织原则。

关于发展:

第一阶段是毛泽东结合中国革命和建设的实践,在继承的基础上,发展了列宁的民主集中制理论。毛泽东在《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一文中,把列宁提出的民主集中制原则精神发挥为:民主集中制就是“在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在集中指导下的民主”相结合的制度,它是无产阶级政党的根本组织原则。“民主是对集中而言,自由是对纪律而言。在人民内部,不可以没有自由,也不可以没有纪律;不可以没有民主,也不可以没有集中。这种民主和集中的统一,自由和纪律的统一,就是我们的民主集中制。”这就是毛泽东对民主集中制内涵和民主与集中辩证关系的科学论述。1945年他在《论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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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政府》中说:“新民主主义政权应采取民主集中制……在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在集中指导下的民主。”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毛泽东把民主集中制原则推广到整个国家政治生活中,提出要在我们党和国家政治生活中实现这样一个目标,即“又有集中又有民主,又有纪律又有自由,又有统一意志,又有个人心情舒畅、生动活泼,那样一种政治局面。”这样从理论到实践,就使民主集中制成为我们党和国家的根本组织制度。

第二阶段是邓小平同志在新的历史时期里,审时度势,以巨大的理论勇气,在继承前人的基础上,勇于创新,对民主集中制理论提出了新的独特的见解。从而丰富和发展了毛泽东的民主集中制理论。邓小平同志认为,坚持和完善民主集中制“是关系我们党和国家命运的事情。”“民主集中制执行得不好,党是可以变质的,国家也是可以变质的,社会主义也是可以变质的。干部可以变质,个人也可以变质。”为此,他又进一步指出,民主集中制是我们党和国家的最根本的制度,也是最便利的制度,最合理的制度,永远不能丢掉。显然,这是邓小平同志在继承毛泽东关于坚持民主集中制的重要性基础上,充分论述了其伟大的意义,从而丰富了毛泽东的民主集中制思想,深刻地揭示了民主集中制的本质。邓小平同志在总结党坚持民主集中制的历史经验教训中,指出:离开民主谈集中不会有真正的集中,离开集中讲民主就不会有真正的民主,我们要实行无产阶级的民主集中制。一方面,当前特别需要强调民主,没有民主就没有社会主义,要创造民主的条件。另一方面,党是一个战斗的组织,没有集中统一的指挥,是不可能取得任何战斗胜利的,一切发展党内民主的措施都不是为了削弱党的必需的集中,而是为了给它以强大的生气勃勃的基础。实行民主基础上集中的原则是个人必须服从组织,少数必须服从多数,下级必须服从上级,全党必须服从中央。否则,党就形成不了一个战斗的集体,也就没有资格当先锋队。这些论述深刻地揭示了民主集中制的本质,是丰富毛泽东民主集中制理论的又一表现。

第三阶段是中共十三届四中全会以后,以江泽民为核心的中共第三代中央领导集体坚持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路线不动摇,坚持改革开放,实现了由社会主义计划经济体制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新体制的转轨;还把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视为自己的神圣责任”,深刻总结了建党以来特别是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党的建设的经验,进而提出了许多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新条件下完善和发展党的民主集中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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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重要思想。多次强调,“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这四句话“是我们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的具体体现,大家都要自觉坚持这样做”。中共十六大修改的党章规定:“凡属重大问题都要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由党的委员会集体讨论,作出决定”。以民主集中制为核心的组织制度体系不断完善,党的组织工作制度建设取得了较大进展。

第四阶段是中共十六大以来,以胡锦涛为总书记的中共中央,坚持“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以健全民主集中制为重点加强党的制度建设,创造性地提出“尊重党员主体地位”、“保障党员民主权利”的重要论断,探索搞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根本途径,把民主集中制建设推向一个新的发展阶段。

四个阶段的发展说明,我们党的民主集中制建设是一项长期的历史任务,必须不断适应时代要求以改革创新精神常抓不懈;改革开放30年党的民主集中制建设形成的所有重要理论及其相关的具体法规制度和原则,都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关于党的制度建设的重要内容,是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光辉篇章。

二、程序性解读:

关于性质内容:民主集中制,是我们党根本的组织原则、组织制度和政治纪律。按照党章规定,“民主集中制是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集中指导下的民主相结合。”其主要内容,就是“四个服从”。

关于执行形式:主要就是党委常委会和首长办公会。但二者既有区别和联系。区别:党委常委会是由党委书记主持,讨论决定重大问题采取的党内议事形式。首长办公会是根据上级精神和本级党委决议,由军政首长共同或分别主持,研究部署工作和处理日常事务的行政议事形式。首先,会议性质不同,常委会是党的会议,首长办公会是行政会议。其次,参加人员不同,常委会是由党委常委参加,首长办公会是有关人员参加。第三,会议内容不同,常委会讨论决定重大问题,首长办公会研究决定的问题属于局部或一般性问题。最后是决策原则不同,常委会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决定问题,首长办公会按照下级服从上级的原则,由首长负责决定问题。联系:党委常委会主要讨论决定重大问题,首长办公会则必须贯彻党委常委会的决议,研究部署工作落实和落实的措施。没有党委常委会对重大问题的讨论决定,就无法对重大问题作出正确的决策,首长办公会就没有依据和方向;没有首长办公会,党委常委会对重大问题的决策就是一纸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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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法落到实处。

关于确定议题:一般由书记、副书记根据上级指示、下级党委的请示和部队实际情况提出。司、政、后机关提出的议题,报书记、副书记审定。确定议题前,应当征求委员意见。除特殊情况外,不得临时动议。

关于准备预案:提交议题的部门必须提出明确具体的方案建议,并提供议题说明,即为什么、什么内容、解决什么问题。

关于会议时间:召开会议的时间、议题,承办部门一般应当提前2天通知委员和列席人员。会议的有关材料一般应当同时送达。

关于会议人数:党委常委会会议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员到会方可举行。

关于会前酝酿:对议题特别是需要讨论决定的重大问题,书记、副书记应当充分听取委员意见,与委员进行个别酝酿。会前应当向委员通报酝酿结果,未经半数以上委员同意的,不得提交会议讨论。

关于民主讨论:会上一般按委员、副书记、书记顺序逐个发言,书记、副书记不得提前表态,并要留有充足时间保证委员发表意见。研究多个事项,应当逐项讨论。

关于会议表决:表决形以口头、举手、无记名投票或者记名投票方式进行。决定多个事项,应当逐个表决。表决事项以赞成票超过应到会委员人数的半数为通过,未到会委员的书面意见不计入表决票数。干部任免和奖惩事项,采取口头、举手或者无记名投票方式表决。研究确定后备干部,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表决。表决方式,由书记、副书记征求委员意见后确定。表决结果应当当场公布。

关于形成决议:多数意见一致时应当及时形成决议。意见接近或者形成多种意见时,应当暂缓作出决定,提交下次会议复议。委员无法开会时,如遇上级要求限时上报除干部任免以外的重要事项,可由书记、副书记逐个征求委员意见,按多数意见先上报,下次开会时通报征求意见和上报结果情况。

关于决策实施:军政首长分工组织实施,书记、副书记应当掌握贯彻执行决议情况,检查督促,保证贯彻落实。军政主官必须带头执行党委决议,共同对党委负责,按照职责分工组织党委决议的贯彻实施。副职向主官负责,机关部门主要领导向主官负责,同时接受分管副职的领导。

三、分层性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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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书记:提出议题要与副书记沟通,达成共识,对可能出现的问题作出预测,明确酝酿重点,积极主动配合副书记搞好其分工内议题的酝酿,即先安己后安民。会前要与委员充分酝酿,统一思想,即先酝酿后上会。会上先组织学习与议题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上级的决议指示命令,即先议政后议事。会上讨论要让委员先发言,并保证充足时间,最后发言并作总结,即先民主后集中。

关于副书记:提出议题要与书记沟通,达成共识,对可能出现的问题作出预测,明确酝酿重点,积极主动配合书记搞好其分工内议题的酝酿。会上讨论要等委员充分发言后表明观点。

关于委员:会前要认真研究议题,搞好调查研究,做好发言准备,提高参与集体领导能力。个别酝酿时,若持不同意见,要依法依据,防止感性化、情绪化,影响班子团结。会上讨论时,要充分发表意见,特别是建设性的意见,要说明是什么、为什么、怎么办,防止有因无果。

关于承办部门:根据阶段性工作重点,提前收集议题,提请书记、副书记审定。根据议题,准备相关法律法规、文件规定等材料,并督促提出议题部门做好材料准备,审核校对,统一格式。根据会议时间,提前发出安民告示,通知与会委员,送达会议材料,搞好会务保障。根据讨论发言,如实记录。根据形成决议,会后及时拟定纪要,报书记、副书记审定后上报下发,做好下篇文章。

四、纪律性解读:

关于政治纪律:在政治上,必须与党中央始终保持一致,始终坚持党对军队的绝对领导。在思想上,必须坚持和拥护党中央提出的路线方针政策。由于党的政治纪律所涉及的问题,是带有全局性的、根本性的问题,关系着党的生死存亡,因而它在党的纪律中占用头等重要的地位。这就决定了遵守党的政治纪律,是遵守党的全部纪律的政治基础。

关于组织纪律:《党章》中规定的“四个服从”,既是党的基本组织原则,也是最基本的组织纪律。《党章》中规定的“四个服从”,都是“必须” 的、“无条件” 的。并且《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明确规定:“第六十一条,违反民主集中制原则,拒不执行或擅自改变党组织作出的重大决定,或者违反议事规则,个人或者少数人决定重大事项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第六十二条,下级党组织拒不执行上级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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