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论指导公文标题里的那些“陷阱”,要小心了!

更新时间:2023-04-14 23:51:01 阅读量: 实用文档 文档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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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论指导公文标题里的那些“陷阱”,要小心了!

近年来,公文改错题一直是公务员考试申论科目的重点考察内容,而且公文改错题性价比较高,一般重点考察公文的要素与格式部分。

从最近三年的公务员考试真题来看,公文标题的格式规范一直都是公文改错题的高频考点,因此结合以往的真题考察方式,现在为大家点明公文标题里的那些“陷阱”,进而探索相关的破解之道。

01

公文标题的格式规范

1.公文标题三要素

完整的公文标题由发文机关名称、事由和文种组成。一般而言,“关于”和事由同时出现,且位于事由之前。例如,《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的通知》这个公文标题就是由“发文机关名称+关于+事由+文种”组成的完整式标题。

但是,日常行文中的公文标题并不一定都是完整式标题,因为公文标题的发文机关名称、事由可以省略,而文种不能省略,且不能错用,通知不能用成通报,请示不能用成报告。

2.公文标题的书写规范

公文标题编排于公文首页红色分隔线下空二行的位置居中排列,一般用2号小标宋字体。它可以写成一行或多行,回行时要注意两点,一是要做到词意完整,不能拆分词意;二是排列对称,标题排列应当使用梯形或菱形。

3.公文标题标点符号规范

根据《标点符号用法》国家标准,结合公文实践中的使用习惯,公文标题中一般不使用标点符号。比如,标题中被转发批转的公文一般不添加书名号。

除以下特殊情况:公文标题中法规、规章名称,在公文标题中出现书名、篇名、报纸名、刊物名时,可以使用书名号。

02

公文标题里的那些“陷阱”及破解之道

1.“关于”的缺失

结合公文实践和公文使用习惯,“关于”和事由同时出现,且位于事由之前。但是在以往的考试中,经常设置一些“关于”缺失的公文标题来误导大家,比如《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开展2018年度执法检查的通知》,很显然这个标题缺失了关于,应该在“组织开展”前加上关于。

2.文种的错用

《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规定了15种法定文种,每个文种都有自己的适用范围,但是考试中经常出现一些文种错用的情形。比如,《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表彰2017年上海市食品安全法律知识竞赛先进个人的通知》,很明显这种情况应该用通报,属于表扬通报。

除了从公文适用范围上判别文种外,还可以从公文正文的第一段中来验证。比如,如果是通知的话,第一段的最后一句一般是“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那这样就能辅助我们更好的判别文种。此外,公文标题只能用一个文种,不能同时用两个。比如,《关于划拨教育经费的请示报告》用了请示与报告两个文种。

3.承接词的缺失

公文的标题除了要符合公文格式规范,还要注重语意的完整,不能有明显的语病,尤其是侧重落实或者贯彻执行类的公文标题不能缺少承接词。比如,《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就明显缺少了“开展”的承接动词。

4.语言重复累赘

公文标题应简洁明了,语言不能重复累赘。比如,《关于请求解决3号教学楼加固改造经费的请示》中“请求”与“请示”语意重复,应删除请求。

此外,转发性通知为避免标题出现“关于的关于”,“通知的通知”之类的赘语,可将“批转”、“转发”前面的介词“关于”省略,被转发批转的公文一般不添加书书名号。比如,《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转发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的通知的通知》明显太过累赘,应改成《上海市人民政府转发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

5.搭配不当

公文标题中的词语应注意搭配,不能出现搭配不当的情形。比如,《国务院关于对济南市城市总体规划的批复》中“关于”和“对”明显搭配不当,应把“对”删除,改成《国务院关于济南市城市总体规划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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