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七章 材料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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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七章 材料采购

27.1材料采购概况 27.1.1材料采购概况

邕宁水利枢纽工程为“投融资+项目管理+施工总承包”项目,除钢闸门、启闭机、永久机电设备(含备品备件、安装专用工器具、用于安装的各项材料)由发包人提供外,其它本项目所需的材料均需承包人进行采购。需承包人采购的主要材料河砂、碎石、钢材、水泥、爆破器材、油料以及安全监测设备仪器等。详见表27.1-1、表27.1-2。 表27.1-1 邕宁水利枢纽工程采购材料量表

材料名称 砂 粗骨料 水泥 粉煤灰 炸药 钢筋 钢材 商品混凝土 柴油 规格型号 综合 5~8mm 综合 单位 万m 万m 万t t t 万t t 万m t 333数量 54.02 105.89 51.13 10.72 4593.4 6.05 6491 16.1 6476 备注 防洪排涝工程 临时工程所用钢材不含在本表内 表27.1-2 安全监测采购材料、设备仪器工程量表

序号 一 1 2 3 4 6 7 8 9 10 11 二 1 2

项目名称 挡泄水建筑物外部监测 基准点设备及保护罩 工作基点设备及保护罩 倒垂线浮体组及锚头 双金属标钢管(φ159无缝钢管) 双金属标钢管(φ100) 发射端设备 接收段设备 测点设备 抽真空设备 真空管道(φ219) 挡泄水建筑物及厂房内部监测 埋入式测缝计 渗压计 单位 套 套 套 m m 套 套 套 套 m 支 支 工程量 1 2 2 100 100 1 1 24 1 553 88 31 备注 φ159无缝钢管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三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四 1 2 3 4 5 6 埋入式应变计 埋入式无应力计 单点位移计 锚索计 前置测压管(φ50镀锌钢管) 后置测压管(φ50镀锌钢管) 5芯水工电缆 4芯屏蔽电缆 保护管(φ48) 表面应变计 钢筋计 船闸结构原型观测 土压计 压应力计 应变计 渗压计 采集箱 全站仪 水准仪 PC—E500 振弦检测仪 计算机 激光打印机 扫描仪 水工电缆 边坡监测 钻孔倾斜仪 多点位移计 渗压计 数据采集仪 4芯屏蔽电缆 表面位移计 支 支 支 支 m m m m m 支 支 套 套 套 套 台 套 套 台 台 台 台 台 m 个 个 个 台 m 个 44 44 33 12 620 190 15000 10000 1000 16 28 6 18 6 12 3 1 1 2 1 1 1 1 2500 60 20 15 5 3500 344 单向应力计 单管 单管 智能 智能弦式 全密封箱 J2以上 DS05型以上 耐水压0.5mpa 船闸引航航道边坡 船闸引航航道边坡 表层监测,自制位移桩 27.1.2 材料采购方式

本项目所用的材料采购方式为:招议标、竞争性谈判、询价比价等三种方式。

27.1.3 采购领导小组

承包人成立材料采购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材料采购管理工作,并审批材料采购方案、采购计划。

27.1.4 材料采购招议标流程 一、招标方式

招标方式分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

(一)公开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招标公告应当载明招标人的名称和地址、招标项目的性质、数量、实施地点和时间以及获取招标文件的办法等事项。

(二)邀请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投标邀请书的方式邀请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招标人应当向三个以上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资信良好的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发出投标邀请书。

二、招标流程

工程材料管理部门根据项目材料采购申请计划等情况编制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组成:

(1)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函; (2)投标须知; (3)招标采购材料清单; (4)招标采购材料技术规格书; (5)供货时间和运输方式等要求; (6)合同主要条款; (7)投标文件格式。

凡具有法人资格,具备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能力的投标人可参加投标,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响应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投标文件包括:

(1)投标函;

(2)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证书或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书、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产品鉴定书和合格证;

(3)银行资信证明;

(4)投标单位的生产能力、产品质量和销售业绩、运输和安装能力;

(5)产品主要技术规格;

(6)交货时间、地点、运输方式、保质期限; (7)售后服务; (8)投标报价; (9)对合同条款的确认; (10)优惠条件和承诺。

开标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地点以公开方式进行。评标由承包人招标领导小组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有权要求投标单位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做出必要的澄清和说明,但是澄清或说明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工作后向承包人招标领导小组提出书面的评标报告,并推荐合格的中标候选人。

评标报告内容包括:招标文件公告发布或邀请函发出时间、招标物资情况、参与投标的供应商名单、开标时间、地点、投标报价、评标方法、中标候选人排序等。

三、议标

不具备招标条件的物资的可采用议标等方式进行采购。 议标采购流程:

(一)询价:由物资部门、使用单位分别对所购物资进行市场调查并询价,分别以书面形式并注明物资名称、规格、型号、供货单位、报价及技术资料等及时提供给招标办进行汇总。

(二)议标:招标办负责人主持召开由物资使用单位、物资部门主管业务人员参加的评标会议,对各供应商提供的技术资料、报价、售后服务等进行比较,择优选择生产厂及供货渠道。

(三)中标:招标办将议标情况以书面形式向集团公司物资采购招标领导小组汇报,由领导小组确定中标供应商。

27.2 材料采购流程

材料采购流程见下页图27.2-1。 27.3 主要材料采购

本工程所用的主要材料主要采用招议标、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招议标、竞争性谈判之前所用材料以及零星材料采购采用询价比价方式。

分期施工工程量 施工进度计划 施工重大方案 统计材料分类采购计划 施工、预算部门审批 编制材料采购计划 招标、议标采购 询价比价采购 编制招标文件 合格采购商询价 市场询价 采购招标 招标会议确定中标人 比值、比价对比 实施采购 不合格 各类检验 退回厂商 材料验收入库 标识建账保管 分期发放 财务核算 图25.2-1邕宁水利枢纽工程材料采购流程框图

27.3.1 混凝土原材料、砌体材料采购技术要求 一、水泥

(一)品种选择:应按各建筑物部位的施工图纸要求,以及GB175-2007、GB200-2003等现行有关国家标准和(或)行业标准的规定,选用配置混凝土所需的水泥

品种。泵送混凝土应遵守JGJ/T10-1995的有关规定。

(二)发货;每批水泥出厂前,应对制造厂水泥的品质进行检查复验,每批水泥发货时,随货附有出厂合格证和复检资料,监理人有权对进场水泥进行复检。当发现库存或到货水泥不符合技术条款的要求时,监理人有权通知承包人停止使用。

(三)运输:水泥应标明品种、强度等级、生产厂家和出厂批号,采用专用车辆装运,不得混装运输,在装运水泥的过程中防止水泥受潮。

(四)贮存: 到货的水泥应按不同的品种、标号、出厂批号,分别贮存在设有明显标志的贮罐或仓库中,水泥仓库应有排水、通风设施、保持仓内干燥,并按DL/T5144-2001的有关规定进行贮存和存放。

(五)水泥温度:进入拌和机的水泥最高温度不得超过65℃。 二、骨料

(一)成品骨料的堆存和运输

1、堆存场地应有良好的排水设施。有必要时成品骨料的露天堆料场设置遮阳防雨棚。

2、各级骨料之间应设置隔墙,严禁混料,避免泥土和杂物混入骨料中。 3、尽量减少骨料转运次数,粒径大于40mm的粗骨料的净自由落差不应大于3m,应避免造成骨料的严重破碎。必要时应设置缓降设施。

4、贮料仓应有足够的容积,应满足施工期任何时候的需要。在混凝土生产前应贮备足够数量骨料。

5、细骨料仓的数量和容积应满足细骨料的脱水要求。 6、不允许任何设备置于骨料堆上。 (二) 骨料品质要求

1、细骨料(人工砂、天然砂)的品质应遵守DL/T5144-2001第5.2.7条的规定; 2、粗骨料(碎石、卵石)的品质要求遵守DL/T5144-2001第5.2.8条的规定执行。 三、水

混凝土拌和与养护的用水标准应遵守DL/T5144-2001第5.5节及JGJ63-2006的有关规定。

四、掺合料

(一)应按施工图纸的要求与监理人的指示,采购用于拌和混凝土的掺合料。应将拟将采购掺合料的供应厂家、材料样品、质量证书和产品使用说明书提交监理人。

(二)掺合料的品种和掺量应满足本合同施工图纸和规范的要求,掺合料的品质鉴定和品种选择应通过试验确定,试验报告应提交监理人。

(三)掺合料应贮存在专用仓库或贮罐内,在运输和贮存过程中应注意防潮,不得混入杂物,应严禁与水泥等其它粉状材料混装,以避免交叉污染,并应有防尘措施。

(四)水工混凝土中掺粉煤灰的技术要求应遵守GB/T1596-2005和DL/T5055-2007的有关规定。

(五)硅粉。配制水工硅粉混凝土的硅粉质量标准应满足施工图纸的要求。 五、外加剂

(一)规定用于混凝土的外加剂计有:减水剂、缓凝减水剂、缓凝剂、引气剂 、泵送剂等。当有特殊需要时,可掺用其它性质的外加剂。外加剂的选用应遵守DL/T5100-1999的有关规定。

(二)同一工程建筑物的混凝土外加剂应尽量在同一厂家采购,以保证外加剂之间的相溶性。如需要在不同厂家采购时,须遵守DL/T5100-1999的有关规定进行相溶性试验,并经监理人批准后才能使用。

(三)不同品种的外加剂应分别装运和贮存,以避免交叉污染。粉剂状外加剂必须提供专门设施使之搅拌均匀。

(四)外加剂贮存时间过长或对其品质有怀疑时,则不能使用,除非重新测试证明其有效并经监理人批准后方可使用。

(五)应根据本工程建筑物对混凝土的品质要求,结合混凝土配合比的选择,通过试验确定外加剂的掺量,试验成果应提交监理人。

六、路面面层混凝土材料要求及强度标准

(一) 水泥:采用普通硅酸盐水泥,强度等级为PO42.5,其3d、28d抗折强度≥3.5MPa、6.5MPa,抗压强度≥16.0MPa、42.5MPa,水泥化学成分、物理指标必须满足《公路水泥混凝土路面施工技术规范》JTG F30-2003的要求。

(二)粗集料:选用质地坚硬、耐久、洁净的碎石,其压碎值≤10%,坚固性(按质量损失计)<5%,针片状含水量≤5%,含泥量≤0.5%,不得含有泥块。

粗集料不得使用统料,应按最大公称粒径的不同采用2~4个粒级的集料进行参配,碎石最大公称粒径≤31.5mm,粒径小于0.075mm的石粉含量≤1%,其级配应满足《公路水泥混凝土路面施工技术规范》JTG F30-2003第3.3.2节的要求。

(三)细集料:应采用质地坚硬、耐久、洁净的中粗砂,同一配合比用砂的细度

模数变化范围不应超过0.3。

七、碾压式沥青混凝土使用的沥青、骨料、填料、掺料和其它辅助材料,应遵守DL/T5363-2006第5章的有关规定。

27.3.2 钢筋、钢材采购技术要求

一、混凝土结构用的钢筋和锚筋的规格和质量应遵守DL/T5169-2002的规定。 二、每批钢筋使用前,应按DL/T5169-2002第4.2.2条的规定,分批进行钢筋的机械性能检测。检测合格者才准使用,检测记录应提交监理人。

三、对钢号不明的钢筋,应按DL/T 5169-2002第4.2.3条的规定进行钢材化学成分和主要机械性能的检验,经检验合格,并经监理人批准后,方可使用。

四、压力钢管用各种钢材、焊接材料应按SL432-2008第3.4节和第3.5节的规定选用。承包人应向监理人提交产品质量证明书等技术文件。每批材料应由承包人会同监理人进行入库验收。承包人应按监理人指示进行抽样检验,对钢板标号不清或对材质有疑问时应予复验,检验成果应提交监理人。

五、钢结构材料和外购件运至目的地后,会同监理人进行检验验收。每批到货的材料和外购件应附有合格证、使用说明书及材质检验报告等。材料和外购件的检验应符合GB50205-2001第4章的规定,检验验收记录应提交监理人。

六、按合同约定,对有特殊要求的材质需要进行复验,其复验成果应提交监理人。 27.3.3 爆破器材的试验和选用

根据本工程的实际使用条件和监理人批准的钻爆措施计划中规定的技术要求选用爆破材料,每批爆破材料使用前应进行材料性能试验,试验报告应提交监理人。

27.3.4 水泥采购 一、厂家、品种选择

根据建筑物部位的施工图纸要求,以及GB175-2007、GB200-2003等现行有关国家标准和(或)行业标准的规定,泵送混凝土遵守JGJ/T10-1995的有关规定,通过招标选用所需的水泥的厂家、品种。

南宁市附近有广西南方水泥有限公司等多家水泥生产企业,生产能力均满足工程施工需求。若我方中标,进场后立即开展水泥采购招投标工作,确定所需的水泥的厂家、品种,并报监理人批准。在招标厂家供货前,临时采购的水泥需监理人批准。

二、运输

经水泥运输将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有供货厂家负责采用合适的运输方式运至我方指定的地点。在装运水泥的过程中防止水泥受潮。场内运输道路由我方负责修建、维护。

三、贮存

到货的水泥按不同的品种、标号、出厂批号,分别贮存在左岸、右岸混凝土拌合系统设有明显标志的贮罐或仓库中,水泥仓库应有排水、通风设施、保持仓内干燥,并按DL/T5144-2001的有关规定进行贮存和存放。

27.3.5 粗骨料采购

本工程建有两套砂石料加工系统。通航建筑物工程区开挖石料可用储量为76.06万m3,拦河枢纽区开挖石料可用储量为54.86万m3,可用储量合计为130.92万m3。碎石加工系统生产成品料骨料中流程砂所占比例约为15%~20%,按照20%计算,生产产品骨料104.736万m3。不足部分采用天然砂砾料,最后考虑开采马登山石料场石料加工碎石。

在砂石料加工系统提供合格的成品骨料前以及不足部分考虑采购砂砾料。 一、沙砾料来源

工程区附近砂场众多,这些砂场砂源采集于坝下游邕江、郁江、浔江河道,由砂场经营商从河道采砂船承包商开采供给,每日可生产砂砾料2~5万m3,规模较大的沙场有砧板片砂场(L3)、凤缔砂场(L4)。据各砂场经营商提供信息:如工程需要天然砂、砾石料能保证供应给。

沙砾料将通过招议标方式确定供货厂商。 二、运输与贮存

沙砾料通过汽运的方式从供货厂家运至本工程混凝土拌合系统存储。根据工程现场实际情况,初步拟定在邕江两岸各选一个供货厂商为本工程提供砂砾料。运输的场内道路由我方负责维护。

27.3.6 细骨料(河砂)采购

本工程所需细骨料(河砂)计划全部采购。细骨料(河砂)将通过招议标方式确定供货厂商。

一、河砂来源

工程区附近砂场众多,这些砂场砂源采集于坝下游邕江、郁江、浔江河道,由砂场经营商从河道采砂船承包商开采供给,每日可生产砂砾料2~5万m3,规模较大的沙场有砧板片砂场(L3)、凤缔砂场(L4)。据各砂场经营商提供信息:如工程需要天然砂、砾石料能保证供应给。

二、运输与贮存

河砂通过汽运的方式从供货厂家运至本工程混凝土拌合系统存储。根据工程现场实际情况,初步拟定在邕江两岸各选一个供货厂商为本工程提供河砂。运输的场内道路由我方负责维护。

27.3.7 钢筋、钢材采购

本工程主体工程所需钢筋计划全部招标采购。 一、钢筋厂家选择

本工程所在地区域有广西柳州钢铁(集团)公司、广西桂鑫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广西贵港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多家大型钢铁生产企业,生产能力均满足工程施工需求。若我方中标,进场后根据工程施工图纸、有关规范以及监理人的指示开展钢筋、钢材等采购招投标工作,确定所需的钢筋、钢材的厂家、品种,并报监理人批准。在招标厂家供货前,临时采购的钢筋需监理人批准。

二、运输

钢筋、钢材运输将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有供货厂家负责采用合适的运输方式运至我方指定的地点。场内运输道路由我方负责修建、维护。

三、贮存

到货的钢筋、钢材按不同的品种、标号、出厂批号,分别贮存在左岸、右岸两套加工厂设有明显标志的仓库中,钢筋、钢材存储结合工程实际情况按照有关规范执行。

27.3.8 爆破器材采购

爆破器材管理公安部门有特殊规定和要求。工程所在地区现有南宁苍龙民爆物品服务有限公司、广西桂物爆破工程有限公司等多家公司提供民爆物品一体化服务。若我方中标,进场后根据地方公安部门的规定,通过招议标的方式确定一家公司为本工程提供民爆物品一体化服务。

爆破器材采购、运输、保管均提供民爆物品一体化服务的公司负责,爆破器材存储地点为工程现场炸药库(通过当地公安部门验收同意使用)。爆破器材由公安部门审批备案的爆破器材专用车运输。

27.3.9 油料采购

邕宁水利枢纽工程地处南宁青秀区仙葫开发区,附近有中石油、中石化等多家供油企业。若我方中标,进场后通过招议标的方式确定为本工程施工提供油料服务的企业。油料运输由提供油料服务企业的油罐车(平时停放在工程现场的油库)运输。

27.3.10 商品混凝土采购

邕宁水利顺工程防洪排涝专项工程所需混凝土全部采用商品混凝土。南宁市有腾宁商品混凝土公司、广西桂威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等商品混凝土供应商。若我方中标,初步拟定通过竞争性谈判方式确定商品混凝土供应商,报监理人批准后为防洪排涝专项工程供应混凝土。混凝土运输由供应商的混凝土搅拌车负责运输。

27.3.11 监测仪器设备的采购 一、监测仪器设备采购

监测仪器设备采购招议标、竞争性谈判、询价比价等三种方式进行采购,同时必须满足下面要求:

(一)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在发包人的监督下,按工程量清单所列项目,对所有监测仪器设备进行招标采购。按本合同技术条款和施工图纸的规定,采购仪器设备及其安装附属材料等。

(二)招标采购的国产仪器设备生产厂家必须持有《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和《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进口仪器设备必须经省级以上计量主管部门检定,并持有生产厂家的相关标准校准度和检验合格证书。

(三)监测仪器使用的电缆应是能负重、防水、防酸、防碱、耐腐蚀、质地柔软的水工观测专用电缆,其芯线应为镀锡铜丝,适应温度范围在-20~60℃之间。电缆芯线应在100m内无接头。

(四)在监测仪器设备安装前,将采购的仪器设备的详细资料提交监理人审核,应提交的仪器设备资料包括:

1、仪器设备采购清单(包括型号、规格和主要技术指标); 2、仪器设备制造厂名称、生产许可证和仪器设备使用说明书; 3、仪器设备的检验和测试规程; 4、仪器设备安装和埋设方法; 5、监理人要求提交的其它资料。

(五)按合同约定,配备必要的备品备件,其费用应已包括在上述采购合同内。 二、监测仪器设备的检验和验收

(一)应要求生产厂家在监测仪器设备出厂前,完成全部监测仪器设备的调试、检验和率定等工作。每项设备均应提交检验合格证书。

(二)监测仪器设备运至现场后,应按技术条款和施工图纸要求,对生产厂家提

供的全部监测仪器设备进行检验和验收。

(三)所有光学、电子测量仪器必须经批准的国家计量和检验部门进行检验和率定,检验合格后才能进行安装。超过检验有效期的,应重新检验。检验成果应提交监理人。

(四)会同监理人对监测仪器设备进行全面测试,对电缆还应进行通电测试及防水检验。其测试记录应提交监理人。

(五)根据检验结果编写仪器设备检验报告,并应在仪器设备开始安装前,提交监理人审核确认合格后进行安装埋设。

27.3.12 其它材料采购

混凝土用掺和料、外加剂等其它工程材料采购按照招议标、竞争性谈判、询价比价等三种方式进行采购,运输存储按照合同及工程现场施工情况确认。

27.4 材料采购组织措施 27.4.1 材料采购组织

一、根据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进度制定详尽的季度、月度用料计划,对钢材、水泥等需求量大及新材料、紧缺材料提前备料。

二、在混凝土拌合系统安装散装水泥罐,散装水泥直接由生产厂运送到工地。 三、在工程现场设置材料储备场地和存储仓库,库房设计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散装水泥存储满足高峰期10天用量、钢材等其它材料不少于三个月,以保证在施工高峰期及特殊情况下的物资供应。

四、材料的运输采用单位和社会车辆共同组织运输,与社会运输单位签订长期稳定的合作协议,实施优势互补,统一调配,确保物资按时、保量运送至施工工地。

五、针对用量较大的钢筋、碎石、河砂等,材料采购部门负责对当地物资市场及物资资源进行全面调查,在充分调查的基础上,适合招标采购的物资组织招标采购,选择有较强供应能力且所供物资质量符合施工设计要求的供应商进行物资供应。

27.4.2 材料采购保证措施

一、制定高峰期和特殊情况下应急供应预案:成立包括物资采购部门、施工单位、供应单位和运输单位主要负责人等在内的应急小组,在高峰期和特殊情况下,根据情况适时启动保障应急预案。

二、加强与供应厂家的沟通:保持与生产厂家的联系,及时掌握生产情况,根据施工计划,加强与厂家沟通,确保物资的生产与供应。

三、扩大料源:一方面要求供应厂家扩大生产能力,另一方面落实备选厂商,在

供应厂家供应不足时,及时从备选厂家组织料源。

四、加大催运力度:根据用料计划,及时组织专人进行催运,根据厂商生产和运输情况,必要时安排专职材料人员驻厂进行催运。制定科学的运输组织方案,选择多种运输方式。

五、扩大库存:根据施工计划、物资市场及供应情况,适当提前进料,在材料存储仓库和施工现场增加库存,做好供应衔接。

六、加强质量控制:认真执行质量管理制度,严把质量关,坚决杜绝不合格物资流入,做好各种质量记录。

七、2014年8月22日,中国电建与中国建材集团签署了《战略合作协议》,中国建材下属广西南方水泥有限公司下辖桂林南方、广西金鲤、崇左南方、三力水泥四家大中型水泥生产企业,为本工程的水泥供应提供有力保障。

27.5 主要材料运输、转运方案

由于本工程项目所处地域,交通便利,初步拟定利用以铁路、公路为主的材料运输方案。

27.5.1 水泥运输、转运方案 一、散装水泥

散装水泥卸货地点为左岸、右岸混凝土拌合系统的散装水泥罐。散装水泥在厂家装入散装水泥专用运输车,经南宁市政道路、左岸进场道路、2#临时道路可到达左岸混凝土拌合系统;经南宁市政道路、右岸进场道路可到达右岸混凝土拌合系统。在混凝土拌合系统地磅过磅后,通过散装水泥专用运输车自带气力输送卸料管路输送至凝土拌合系统的散装水泥罐。

二、袋装水泥

袋装水泥采用货车运输至混凝土拌合系统水泥仓库。运输路线同散装水泥运输路线。卸车采用人工搬运至仓库,按照要求码放。

袋装水泥二次转运采用人工装卸货车运至使用地点;对于货车不能到达的地方采用手推车、人工搬运至使用地点。

27.5.2 河砂、粗骨料运输、转运方案

河砂、粗骨料卸货地点为左岸、右岸混凝土拌合系统的料仓。在供货地点采用设备装入自卸车运输,运输路线同水泥运输路线。在混凝土拌合系统地磅过磅后,自卸车直接卸入料仓,根据料仓存料情况装载机集料。

河砂、粗骨料二次转运采用装载机装入自卸车运至使用地点卸车;对于自卸车不能到达的地方采用手推车人工推运至使用地点。

27.5.3 钢筋、钢材运输、转运方案

钢筋、钢材卸货地点为左岸、右岸施工区堆放场。在供货地点采用吊车装入运输车,运输路线同水泥运输路线。到达堆放场通过检验、称量后,采用吊车卸货。

钢筋、钢材二次转运采用吊车装车,货车运至使用地点吊车卸车;对于货车不能到达的地方采用人工配合手推车人工推运至使用地点。

27.5.4 爆破器材运输、转运方案

爆破器材卸货地点为设置左岸、右岸爆破器材仓库。爆破器材由公安部门审批备案的爆破器材专用车运输。经南宁市政道路、左岸进场道路、场内临时道路可到达爆破器材仓库。卸货采用人工搬运。

爆破器材二次转运均采用人工装卸车,爆破器材专用车运输至使用地点;对于爆破器材专用车不能到达的地方采用人工搬运。

27.5.5 油料运输、转运方案

油料卸货地点为设置左岸、右岸油库。油料由油料专用车运输。经南宁市政道路、左岸进场道路、场内临时道路可到达油库。卸货采用油料专用车运输自带输油管。

油料二次转运均采用油料专用车运输至使用地点,油料专用车再带加油装置给需用车辆加油。

27.5.6 商品混凝土运输、转运方案

商品混凝土采用混凝土搅拌车运输至使用地点。商品混凝土无法直接运至施工现场附近的工作面,通过架设混凝土泵及输送管道,进行混凝土浇筑施工。

27.5.7 航运货物

二期、三期截流、围堰拆除以及蓄水期间,将对航运产生一定的影响,估算有40天的断航期,断航期货物可通过坝址上、下游转运码头转运,短途货物可从始发地直接改用汽车运输。二期、三期工程施工期间利用围堰挡水,右4孔闸坝控制水位泄流,由已建好的船闸通航。

27.5.8 场内道路维护

在施工期间,派出专(兼)职养路队6人,负责管理、维修和养护场内道路,配置1台装载机、1台反铲、1台洒水车。在施工期间做好路基和路面的排水设施,进行路面的洒水除尘、维护道路两侧的开挖和填筑边坡。

27.6 材料的验收

用于本工程的材料进场前,我方的质检员首先应对到场材料和设备按照国家相关

标准进行检查验收、取样送试验室检验,填写材料报验单,详细说明材料来源、产地、规格、用途及检验、试验情况等。报验单填好后,连同生产商的材料出厂质量合格证书和我方提交的检验合格证明报监理人,以证明材料、设备质量符合本合同设计和规范的要求。会同监理人商定对用于本工程的任何材料和设备进行检查和检验的时间和地点,除监理人另有指示外,并向监理人提交有正式证明的检验结果和原始数据。

交货验收中坚持“三不”原则。凡质量无保证、证件不齐全、未经检验试验的主要材料,一律不准采购、进场和使用。

坚持先试验后使用原则。材料管理部门负责对进场材料的数量、质量验收和材料取样试验,按照国家相关标准试验合格且技术证件与实物相符,方可使用。

我方随时按业主或监理人的指令,在制造、加工或施工现场和材料存储地对材料进行现场检验,检查其型号、品种、数量、性能等指标,若对某种材料的质量有疑虑时,委托有资格的检测单位进行复检。

对于我方检验和验收过程中所发现的各类不合格材料,我方负责对其进行处置,并做好不合格材料的隔离及标识,注明不合格的原因,防止非预期的使用或交付。

27.7 主要材料存储及防护 27.7.1 水泥的存储及保管 一、袋装水泥的存储与保管

在混凝土拌合站内设置水泥库,水泥不得露天堆放。水泥库靠近拌合系统设置,减少场内倒运和方便投料。水泥库要确保不漏雨。

水泥库的容量总体上应满足最满足高峰期10天用量。袋装水泥应按不同的厂家、不同的品种、标号、批次和生产日期等分区堆放,并根据检验状态和结果对其进行标识,标识牌悬挂于库房顶部。

水泥应分层堆放整齐,底部应用支架架空离地面20~30cm。四周离墙体30cm以上,最大堆放高度不超过10包。水泥库必须建立详细的水泥调拨使用台帐,具有可追溯性。混凝土外加剂的存放与标识同袋装水泥的存放与标识。

二、散装水泥的存储与保管

散装水泥要标明各供应点的位置及散装罐的规格、数量,原则上1000t的供应量设置一个散装罐。

27.7.2 砂石料的存储与标识

凡用于混凝土施工的砂、碎石、砂砾料等各种粗细料均应按照不同的规格粒径分

仓存放,不得混堆或交叉混合在一起。并应根据检验状态和结果对其进行标识,标识牌立于料仓内且应安放稳固。

储料仓的容量总体上应满足最大单批次混凝土连续施工的需要,并留有一定的余地,另外还应满足运输车辆和装载机等机械设备作业要求。

储料仓必须用混凝土浇筑而成,隔墙高度不低于1.5m。仓内地面形成向外侧的排水坡面,外侧墙体下部预留孔洞排水,保证仓内无积水。

27.7.3 混凝土的生产与供应

混凝土拌合生产过程中,指派专业质检和试验人员进行现场值班,加强现场监督和管理。

混凝土开拌前,现场值班人员应认真核对混凝土的使用部位、设计标号及其施工配合比等,谨防出错。

不同厂家不同品种的水泥不得在同一构筑物上混用。

混凝土拌合站必须建立详细的混凝土调拨使用台帐,具有可追溯性。 混凝土拌合站应有可靠的备用电源可供利用。 27.7.4 钢筋的存储与保管

钢筋加工厂在正式开工前应搭设规范化的钢筋棚,用于钢筋的存放与加工。 钢筋棚宜修建在地势较高处,四周开挖排水沟,保证排水畅通,棚内地面应高出棚外地坪20~30cm,确保棚内地面干燥。棚内地面应采用C15号混凝土硬化,钢筋棚可用彩钢瓦等材料搭设而成,周围有围护设施,棚顶不漏雨。

钢筋棚的面积应满足各功能分区的要求。各种原材料、半成品或成品应按其检验状态和结果、使用部分等进行标识,标识牌采用镀锌铁皮制作,白底红框黑字,用油漆喷涂而成,彩笔填写,标识牌应用铁架吊挂安置于醒目处。

钢筋棚(材料库)必须建立详细的钢筋调拨使用台帐,使之具有可追溯性。加强钢筋棚(材料库)的防火工作。

27.7.5 材料标识

产品标识防止误用,表明产品的接收、生产、安装、交付等各个阶段均能展示其质量保证能力及可追溯性,应认真进行产品标识。

一、对原材料的标识

对原材料(如水泥、钢材、砂、石及金属构件等)应分类进行堆放、分别挂牌、分别建立收、发料台帐。挂牌应注明名称、产地、规格、数量以及出厂日期和进场日期。

对零配件等应在产品入库后分类放置,并保持其原有厂家的标识,对无标识的应另挂牌,标明其品种、规格、产地、厂家及进货日期等。

二、施工过程中的标识

对投入施工后立即改变其原始形态或被隐蔽的原材料(如水泥、钢筋等),质检员应在“施工日志”中详细记录其品种、规格、使用日期等以及投入的施工部位。

三、竣工产品的标识

竣工产品采用竣工质保记录作为其存档标识。 27.7.6 产品可追溯性管理办法

一、原材料、构配件从采购、进货、验收、存贮、发放、使用各环节均应有专人管理、标识、记录。

二、具有可追溯性要求的材料应形成记录,记录内容要齐全、真实、准确,并做好进货和施工过程中的标识。

三、对具有可追溯性要求的场合应提供完整的可追溯的质量记录及文件资料,包括:设计文件、图纸会审记录、施工日记录、各种原材料出厂合格证、检测报告、混凝土配合比、混凝土试块检测报告、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分部分项工程质量评定表等。

四、以上所有文件和记录,由相关部门分类整理、归档保存,以保持其可追溯性。 27.8 主要材料采购计划表

根据邕宁水利枢纽工程的进度情况,及早制定材料采购计划。

对于油料、火工材料等易燃易爆的特殊物资,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强化安全措施,确保绝对安全。

邕宁水利枢纽工程各年度主要材料的计划采购量见下页表27.8-1。

表27.8-1 邕宁水利枢纽工程主要材料年度采购计划表

品种 季度 2014年 四季度 一季度 2015年 二季度 三季度 四季度 一季度 2016年 二季度 三季度 四季度 一季度 2017年 二季度 三季度 四季度 一季度 2018年 二季度 三季度 四季度 总计 水泥 (万t) 5 5 1.72 15.48 1.77 4.44 7.55 8.09 24.61 7.73 5.92 2.87 2.15 4.6 0.54 0.42 1.49 1.19 1.44 0.25 / / 51.13 钢筋 (万t) 0 0.13 2.43 0.25 0.83 1.22 1.29 2.95 0.97 0.47 0.22 0.24 0.52 0.05 0.05 0.18 0.14 0.15 0.01 / / 6.05 钢材 (t) 0 0 32 986 97 365 492 613 11714 415 8631 1655 1162 4354 103 222 2267 2711 3837 1126 / / 22491 炸药 (t) 115 115 772 3232 780 836 844 585 1245 562 28 70 1 1.4 0.4 / / / / / / 4593.4 砂 (万m3) 0.01 0.01 2.05 18.03 1.93 5.3 8.75 9.52 28.98 9.37 6.84 3.25 2.48 5.26 0.55 0.42 1.81 1.44 1.74 0.3 / / 54.02 碎石 3(万m) 0.03 0.03 3.91 35.73 3.7 10.3 17.82 19.12 56.67 18.07 13.2 6.28 4.79 10.16 1.06 0.84 3.47 2.75 3.3 0.55 / / 105.89 粉煤灰 (万t) 0 0 0.41 3.58 0.38 1.05 1.74 1.89 5.75 1.86 1.36 0.64 0.49 1.04 0.11 0.08 0.36 0.29 0.35 0.06 / / 10.72 油料 (t) 142 142 775 3395 858 877 885 798 2287 668 189 632 167 531 125 102 137 82 121 39 / / 6476 备注

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y0sr.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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