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市水利局“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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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阳市水利局

关于印发《信阳市水利局集中开展水利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的通知

各县区水利局,各管理区防办,南湾水库管理局,局属有关单位:

按照市安委会《关于印发信阳市集中开展安全生产 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市水利工作实际,市水利局研究制定了《信阳市水利局集中开展水利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地、各单位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制定本地、本单位“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切实做好相关数据、信息报送工作。

二〇一二年五月三十日

信阳市水利局集中开展水利安全生产领域

“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集中打击水利行业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治理纠正违规违章行为(以下简称“打非治违”)、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大事故发生,根据信阳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信阳市集中开展水利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信安委?2012?23号)的要求,结合我市水利行业实际,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加强安全生产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监督管理,深入开展“打非治违”活动,推进“安全生产年”目标任务落实;加大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力度,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着力解决安全生产领域存在的非法违法问题,建立健全规范的安全生产法制秩序;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增强各单位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和自觉性,提高全民安全意识和职工安全技能;通过开展“打非治违”行动,强化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全面提升我市水利行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重点范围

以水利(建筑)工程建设、水利工程运行、水电站及配套电网建设和运行、河道采砂、水文测验、水利工程勘测设计、水利科研与检验、防汛抗旱、水利旅游、水产渔业等为重点,在我市水利系统全面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

三、重点内容 (一)共性内容

1、无证、证照不全或过期、超许可范围从事水利生产经营活动的;

2、违反水利技术标准强制性条文规定和违反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规定的;

3、停产整顿未经批准擅自组织生产的和关闭取缔后又擅自生产经营建设的;

4、瞒报、谎报、迟报生产安全事故,以及对安全隐患隐瞒不报或不按规定期限予以整治的;

5、特种设备及重要安全设备无合格证、无许可证、未按规定进行日常管理维护及定期检测检验的;

6、非法用工、无证上岗的;

7、拒不执行安全监管指令、抗拒安全执法的;

8、安全制度、作业规程不完善,缺乏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以及现场管理混乱、违章操作、违章指挥、缺乏安全防护措施和违反劳动纪律的;

9、安全生产工艺系统、技术装备、监控设施、作业环境、安全防护用品配备不符合规定要求的;

10、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不健全、责任不明确、措施不落实、整改不到位的,以及重大危险源排查、监控措施不落实的;

11、应急管理制度和应急救援队伍、装备不健全,应急预案制定修订演练不及时,以及自救装备配备不足、使用培训不够的;

12、新材料、新设计、新装备、新技术未经安全检测核准投入使用的;

13、其他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的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二)重点领域的内容 1、水利(建筑)工程建设

建设工程项目未经主管部门审批,不履行建设管理程序,非法从事水利(建筑)建设活动的;违反安全生产市场准入条件,从事水利(建筑)工程建设的;施工企业无相关资质或超资质许可范围承揽工程,以及违法分包、转包工程,违规托管、代管、挂靠的;未按规定办理质量与安全监督手续的;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无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特种作业人员无操作证书,从事施工活动的;未按规定编制保证安全施工的措施方案并及时备案的;未按规定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的;施工作业人员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的;安全防护设施不符合相关规定的;起重机械、脚手架等未严格执行验收或备案制度,以及安装、使用、拆除程序不符合规定的;工程施工中,未按规定运输、存储和使用民用爆炸物品的。

2、水利工程运行

水库(水电站)大坝等水工程安全生产责任制不明确的;安全运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不健全的;安全调度运用规程不落实的;水库大坝安全管理应急预案未编制和事故救援演练未开展的;大坝及机电设备安全监测和工程安全状况记录不健全的。

3、水文测验

水文测船没有定期检查、维修,不配备消防救生设备、堵漏器材的;水文测验设施设备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安全操作规程不完善的;水文作业不穿戴安全防护、救生器具的;水文作业人员不进行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培训的。

4、水利工程勘测设计

勘测作业、设计查勘过程中不执行有关安全生产规程规范和操作流程的;野外勘察、测量作业和设计查勘、现场设计不配备安全防护用品、不制定应急避险方案的;对聘用的临时工不按规定加强安全教育、技能培训的。

5、水利科研与检验

实验室和仪器设备安全管理制度、措施不健全的;大型实验设备安全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不完善的;危险化学品不按照有关安全管理规定使用和存放,以及不制定防护措施的。 四、组织领导

此次“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成立以市水利局副局长李军为组长、局机关有关科室负责同志为成员的信阳市水利局集中开展水利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领

导小组日常工作,指导、协调、督促全市水利行业专项行动具体工作,办公室设在市水利局安全监督科。 五、责任分工

此次专项行动,实行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分级负责工作机制,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辖区内专项行动的统一领导。

机关各有关科室要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发证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依照“打非治违”内容要求,组织开展好分管领域的“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强化各科室间的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其中:

1、规划计划科负责中小河流治理中的“打非治违”工作;

2、建设与管理科负责病险水库、水闸除险加固等水利建设项目的“打非治违”工作,以及水利工程招标投标中的“打非治违”工作,

3、水土保持科负责水土保持项目中的“打非治违”工作;

4、农水科负责农田水利、灌溉、农村安全饮水工程等建设项目中的“打非治违”工作;

5、防办负责防洪工程建设中的“打非治违”工作;

6、水政监察支队负责河道采砂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 7、移民办负责移民工程项目的“打非治违“工作; 8、沿淮办负责沿淮工程项目的“打非治违“工作; 9、工程质量监督站负责水利工程建设中工程质量方面的“打非治违”工作;

10、安全监督科负责全市水利行业“打非治违”综合协调与督查工作。 六、工作步骤

全市水利行业“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从2012年5月开始,到2012年9月底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制定方案,自查自纠阶段( 5月底至6月中旬) 各县区、各有关单位要按照方案要求,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制定本地、本单位的“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全面部署专项行动。各县区、各单位要对所辖生产经营建设单位进行全覆盖检查,逐一登记,归类建档,督促企业全面开展自纠工作,及时治理纠正非法违规行为,消除安全隐患,并及时上报市水利局“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各县区、各单位要对辖区内的生产经营建设单位进行重点抽查,确保企业自查自纠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6月8日前,各县区、各单位要制定的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报市水利局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加强执法,集中整治阶段(6月中旬至7月底) 各县区、各有关单位要在第一阶段的基础上,加强执法,集中打击和整治非法违规行为。专项行动要做到“四个一律”,即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和经停产整顿仍未达到要求的,一律关闭取缔;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一律按规定上限予以处罚;对存在非法生产经营建设的单位,一律责令停产整顿,并严格落实监管措施;对触犯法律的有关单位和人员,一律依法严格追究法律责任。

各县区、各单位要针对水利行业季节性安全生产工作特点,将集中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与隐患排查治理相结合,与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相结合,与重点领域专项治理相结合,切实做到统筹兼顾,加强工作指导,通过集中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推动“安全生产年”活动扎实开展和信阳市2012年水利安全生产工作目标的全面落实。

(三)全面检查、重点抽查阶段(8月)

各县区、各有关单位要加强督促检查和工作指导,抓好关键环节,采取交叉检查、突击检查、重点检查、跟踪检查、夜间检查等多种方式,对基层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情

况进行全面检查,及时发现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堵塞漏洞,增强“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针对性,确保取得实效。

(四)督查总结、巩固提高阶段(9月)

各县区、各单位要对“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中好的做法和经验认真梳理总结,对存在的突出问题认真研究分析,找出规律,进一步完善“打非治违”长效机制,加快形成安全生产法制秩序,保障安全形势稳定。

各县区、各单位将“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开展情况,于9月1日前报送市水利局“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县区、各单位要以对人民群众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精神,充分认识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抓好措施落实。把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作为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规定、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规范安全生产秩序的重要举措,精心组织,狠抓落实。各单位要针对本单位特点,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明确目标,落实责任,周密部署,扎实推进,确保实效。

(二)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县区、各单位要利用报纸、电视、广播等媒介,加大宣传力度,拓展宣传广度,提高宣传效果,动员和引导本辖区、本单位人员全面理解、参与和推动专项行动,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确保“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取得预期成效。

(三)依法依规,注重实效。各县区、各单位要按照“六个结合”要求,坚持执法与服务并重,立足当前,着眼发展,抓住关键,统筹推进。即:把属地为主与行业督导结合起来,全面深入推进;把从严从快与公正、规范执法结合起来,坚持依法办事;把“打非治违”与构建安全生产防控体系结合起来,注重强化基础工作;把“打非治违”与继续强化“安全生产年”“责任落实年”活动结合起来,注重工作实效;把日常执法与开展明查暗访结合起来,注重改进方法和手段;把查找深层次问题与完善规范制度结合起来,打击一处、整治一处、巩固一处,规范安全生产法治秩序,健全和完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四)突出重点,严厉打击。各县区、各单位要加强专项行动的组织实施和落实,立即做好自查自纠,深入分析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动产生的主要原因,找准事故易发、隐患突出、非法违法行为突出的环节,实施重点打击、有效打击,该停产整顿的要坚决停产整顿,该关闭取缔的要坚决

关闭取缔。对拒不执行整改指令的单位,要依法从重处罚,真正打到痛处,治住要害。

(五)加强联络,畅通信息。各县区、各单位要逐级建立专项行动信息报送制度,及时汇总上报有关信息。从6月份起,每周一下午17:30前将附件3、4报市水利局“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附件2、5每月20日前上报。同时,各县区、各有关单位每周要报送1条以上“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动态,报送的内容包括:专项行动的部署推动情况;经典经验和有效做法;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和违规违章行为经典案例;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关于进一步做好“打非治违”工作意见;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不足等。为便于沟通联系,各县区、各有关单位要明确一名同志为信息联络员,负责信息撰写、报送工作,并将联络员名单(姓名、单位、职务、联系方式)于6月8日前报送市水利局“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 系 人:姚南翔 联系电话:0376-6272260 传 真:0376-6209454 电子邮箱:xyslggk@163.com

附件1

信阳市水利局集中开展水利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李 军 市水利局副局长 副组长:徐 锋 市水利局调研员 成 员:王 彦 局办公室主任 陈永保 规划计划科科长 张克钰 水政资源科科长 姚中州 财务科科长 杨文明 人事科科长

蔡传瑞 建设与管理科、安全监督科科长 兰福江 市防办主任 钱 斌 农村水利科科长 孙建强 水土保持科科长 冯鲁豫 纪检监察室主任 秦真海 移民办主任

喻国忠 水政监察支队支队长 吴国义 市机关服务中心主任 王宏伟 工程建设质量监督站站长 信阳市水利局“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

室,办公室设在建设与管理科(安全监督科),蔡传瑞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姚南翔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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