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成立福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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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单位】福州市

【发布文号】榕政综〔2008〕223号 【发布日期】2008-11-18 【生效日期】2008-11-18 【失效日期】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文件来源】福州市

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成立福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榕政综〔2008〕22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公司):

为加强我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促进我市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经研究,决定成立福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现将成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 长:梁建勇(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朱 华(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

陈为民(市政府副市长)

成 员:王国华(市政府副秘书长)

朱汉民(市政府副秘书长、市数字办主任)

林钟德(市发展改革委主任)

江 海(市经委主任)

连国平(市国资委主任)

赵彦邦(市法制办主任)

杨 凡(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市文明办主任)

张庆建(市口岸海防办主任)

林厚新(市贸发局局长)

潘丽珠(市财政局局长)

陈建新(市纪委副书记、市监察局局长)

林 岑(市统计局局长)

陈学光(市人事局局长)

林敦龙(市工商局局长)

魏润水(市国税局局长)

李跃年(市地税局局长)

林 洋(市质监局局长)

连伙英(市建设局局长)

辛承安(市环保局局长)

阮孝应(市劳动与保障局局长)

朱光华(市物价局局长)

张献勇(市外经贸局局长)

林良云(市审计局局长)

郑云春(市房管局局长)

郑 勇(市教育局局长)

徐小榕(市民政局局长)

叶伦腾(市司法局局长)

郑建闽(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董 澄(市交通局局长)

吴建成(市农业局局长)

夏先鹏(市法院副院长)

齐家麒(市检察院副检察长)

吴仁华(市公安局副局长)

胡卫东(福州电业局局长)

吴裕禄(市供销社主任)

陈 燕(市广电局局长)

李振泰(市海洋渔业局局长)

施敏华(市旅游局局长)

赵时可(市粮食局局长)

余作尧(市新闻出版局局长)

陈信平(市林业局局长)

陈梅良(市文化局局长)

关瑞祺(市卫生局局长)

黄琪生(市科技局局长)

潞 江(市委新闻协调办主任)

吴兴发(市药监局局长)

张文胜(市知识产权局局长)

刘加武(福州海关企业管理处处长)

汪其勇(福州检验检疫局副局长)

秦振强(人行福州中心支行征信管理处处长)

蒋杰宏(福州市商业银行行长)

陈艳红(福州烟草专卖局副经理)

张 勇(福州邮政局副局长)

储成俊(中国移动福州分公司总经理)

陈 巧(中国电信福州分公司总经理)

许海谋(中国联通福州分公司总经理)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市贸发局,与市整规领导小组综合办公室合署办公,办公室组成人员如下:

主 任:陈为民 市政府副市长(兼)

副主任:王国华 市政府副秘书长(兼)

林厚新 市贸发局局长(兼)

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制定我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总体规划和方案,研究部署推进我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督促各部门、各县(市)区落实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任务。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具体组织和开展促进我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各项工作,承办和落实领导小组交办的各项具体工作任务。各县(市)区政府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和办事机构,负责做好本地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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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xyf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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