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歌手大赛

更新时间:2023-09-09 15:47:01 阅读量: 教育文库 文档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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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充市首届网络歌手大赛活动实施方案

一、大赛宗旨

庆贺建国65周年,引导广大网民演唱主旋律歌曲,倡导积极健康向上的网络文化,有效抵制各种低俗之风,通过网络向社会广泛和有效地展示南充网络歌手的歌艺才华和创作才华,发掘一批南充优秀网络歌手和作品,用健康文明的网络环境向祖国成立65周年献礼。 二、组织机构: 支持单位:市委宣传部

市文化广播影视体育局 主办单位: 四川南充陆玖广告策划有限公司 承办单位:南充城市在线、南充市音乐家协会

协办单位:南充日报、南充晚报、南充电视台、南充市人民广播电台、南充市公众信息网、南充新闻网、中国南充网、南充传媒网。 三、大赛形式

大赛分为报名、海选(视报名情况定)、初赛、复赛、决赛四个阶段。

报名通过登陆南充城市在线网站的南充市首届网络歌手大赛专区网站提交报名材料。(大赛报名网址:http://www.0817.ccoo.cn)

初赛采用网上歌曲展示、群众投票的方式选出获胜者(50名);复赛采取现场录制,网络投票方式选出获胜者(50进20);决赛采用现场比赛,同步网站直播,由专家评委现场打分和群众投票相结合选出本次大赛相关奖项获得者(20进10,10选最佳,前三);本次大赛

接受个人、组合多形式参赛。 四、大赛日程

大赛时间:9月15日--11月20日 具体日程如下: 1、初赛阶段

(1)报名(9月15日-10月9日)

参赛者通过大赛网站专区提交报名材料,报名材料包括姓名(艺名\\网名) 、性别、年龄、籍贯、工作(学习)所在地、参赛歌曲、照片。大赛接受符合条件的音乐爱好者、创作人、歌手、组合、乐队、表演团体(职业或非职业)参赛。选手免费在大赛网站提交报名材料。

(2)初赛,现场录制,网络投票(10月11日-10月12日) A:报名截止后10月10日前统一整理报名参赛者资料,于提交给组委会联系人,按照大赛时间统一安排,确定初赛具体时间、地点,并通知参赛者按时参加。

B:音协组成评委会进行初赛评审工作,并组织选定的初赛选手现场演唱,统一录制视频制作成AVI格式文件提供给南充城市在线上传到网站进行网络初选投票加专家投票选出前50名。

(3)复赛,自行录制,网络投票评选,20天(10月18日-11月8日)

A:公布初赛名单(10月13日)

B:群众投票阶段,网民通过收看微信或网上收听(看)比赛音

(视)频曲目对选手进行投票。(投票时间 10月18日08:00-11月8日22:00止,)

C:初赛50名,分别授予证书及奖品。

(4)、决赛,现场选

公布决赛入围名单 (11月10日)

由南充市大赛组委会对决赛选手名单进行审核,公布20名决赛入围名单,并将选手演唱视频资料统一上传至指定网站,供群众投票参考,每名选手至少上传两首歌曲。

A:现场演唱会(11月20日晚19:00开始,地点:待定)。 B:评委评审阶段。

群众投票数+现场演唱分数计算出决赛选手分数。 C:奖项设置

南充市“十大网络歌手”、最佳人气奖、最佳上镜奖、最佳才艺奖。另推荐部分网络歌手为南充城市在线签约歌手。 3、打造网络歌手大赛及发展方向

(1)前5名选送湖南卫视“我是歌手,歌王盛宴”南充站与歌星同台演出。

(2)推荐南充市“网络歌手大赛”前10名参加四川省网络歌手大赛。

(3)推荐参加“首届南充市网络春节联欢晚会”选拔 (4)决赛现场演唱会

群众投票和专家现场打分结合评选出的网络歌手大赛相应奖项

获得者。 五、参赛规则

参赛歌手必须同意并遵守如下规定:

1、参赛选手必须完全同意并遵守本次大赛章程中的相关规定,参赛选手参加本次大赛的行为视为其完全同意并遵守该章程。

2、参赛歌手如使用其自身不拥有著作权的曲目参赛,应当事先获得相应权利人的许可;参赛歌手应当向大赛组委会保证其在比赛中使用的曲目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

3、参赛歌手必须无条件许可本次大赛主办单位享有如下权利,并放弃获得报酬的权利:

(1) 通过广播、电视、信息网络等各种方式向公众传播参赛歌手的表演;

(2) 对参赛歌手的表演进行录音录像;

(3) 复制、发行录有参赛歌手表演的录音录像制品; (4) 以宣传大赛为目的合理使用参赛歌手的肖像和姓名; (5) 公开发布的参赛信息包括:姓名(艺名\\网名)、性别、年龄、籍贯、工作(学习)所在地、参赛歌曲、作品名称、作品简介、词曲作者姓名,其他个人信息不公开。

5、参赛者有任何异议者可在网站或致电组委会表达,但必须尊重和服从比赛结果。

6、现场演唱需演唱全曲,伴奏带由参赛选手自己提供;若因伴奏质量问题而影响成绩,后果自负。

7、作品要求反映我国人民的幸福生活和良好精神风貌,内容健康向上,具有强烈的时代感,旋律优美,易于传唱,融思想性、艺术性于一体。不得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法律和法规。

8、对于本次活动违反组委会规定条款的选手,主办方有权采取警告、扣分直至取消比赛资格。 六、报名须知

9月15日起,选手可以登陆www.0817.ccoo.cn进行报名。 1、报名条件

身份证属地是四川省南充市或在南充居住、工作和学习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及外籍人士。选手进入初赛和决赛资格审查条件:非四川省南充市的参赛选手(以身份证做判断)须出具工作证明、学生证、房产证、军官证、暂住证等任一证件。

2、报名方式

参赛者通过大赛网站www.0817.ccoo.cn专区提交报名材料,报名材料包括姓名(艺名\\网名)、性别、年龄、籍贯、工作(学习)所在地、参赛歌曲、照片。大赛接受符合条件的音乐爱好者、创作人、歌手、组合、乐队、表演团体(职业或非职业)参赛。选手报名全部免费。 3、赛区及选手编号设置

选手自愿报名,系统将自动为选手设置参赛编号,选手编号为报名时生成身份ID(作为网络报名资料,并用于参加网络歌手大赛身份认证的依据),决赛另行配置本次南充市“网络歌手大赛”编号(详见附件一:各赛程及选手晋级规则)。

4、报名时间

本次活动的报名时间从9月15日到10月9日。 七、奖项设置 1、初赛

初赛设50名,分别授予证书和总价值800元的奖励。 2、决赛

决赛设一等奖一名、二等奖两名、三等奖七名,分别授予证书和总价值100000元、5000元、3000元的奖品和奖金。另设立最佳人气奖、最佳上镜奖、最佳才艺奖,奖金均为1000元。 八、主办方权益

本次大赛主办单位对于本次歌手大赛享有以下权益:

1、通过广播、电视、信息网络等各种途径向公众或特定受众以免费或收费的方式传播参赛歌手的表演。

2、对参赛歌手的表演进行录音录像;并复制、发行、销售录有参赛歌手表演的录音录像制品。

3、以宣传大赛为目的合理使用参赛歌手的肖像和姓名。 4、其他与本次歌手大赛有关的各项商业权益。 九、章程的修改和解释

本次大赛章程的修改权、解释权归大赛组委会。

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xxnh.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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