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人类选择了法律,便崇尚法律?

更新时间:2023-10-14 22:16:01 阅读量: 综合文库 文档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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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人类选择了法律,便崇尚法律?

法律、宗教和道德通常被认为事社会控制的三大手段。然而,在这三大手段之中,人们似乎选择了法律,便崇尚法律。按照人类社会的发展阶段,从原始社会到奴隶社会,继而是封建社会,再是资本主义社会,共产主义社会以及法律的起源来看,我们会得出这样一个结论:法律是人类后来的选择。相对于宗教和道德,法律出现的时间甚晚。这时我们不禁要问,为什么人类在选择了宗教和道德的方式之后,又会选择法律作为社会控制的手段呢?而且按照 在《法律的运作行为》中,所作的推测,法律可能最后会消失在我们的生活之中。法律较之宗教和道德有哪些优势,以至于人类对其爱不释手?其原因可能有以下两点。

第一,宗教和道德具有地域上的局限性。人们的生活环境不同,生活方式不同,所处的社会经济制度不同,所产生的道德也就必然有所不同。利用同一道德标准去解决不同的地方所产生的矛盾,可能不仅不能解决矛盾,反而会激化已有矛盾,甚至增加新的矛盾。对于宗教而言,不同的地方,人们的信仰会有所不同。宗教对于解决人们日常生活中的矛盾可能比道德更难。因为宗教往往也只对那些有宗教信仰的人有作用,而对于那些没有宗教信仰的人,其解决问题的能力可能大打折扣。此外,我们不能不面对这样一个残酷的现实——不同的宗教信仰,甚或是同一宗教的不同教派之间,往往还存在不可调和的冲突和矛盾。同时,宗教信仰是个人或民族精神的寄托,宗教解决的结果如果不当,更容易引起个人冲突或民族矛盾,进而有引发战争的

危险。因此,宗教就其本身,它就是一个很复杂的“矛盾体”。

有人可能会因此质疑:现代的国家大多是民族性的,世界上不同的民族由于其生活的地理环境不同,那么不同的国家也应当有不同的法律,国家的法律也应当有其地域的局限性,那么不同的国家之间是如何调解国家间的纠纷?不能调和是不是也只有战争?首先我想,我们在这里讨论的社会控制手段,是局限在一国的范围内,还没有普遍到适用于国与国之间。其次,从人类社会的发展历程看,不同的民族之间如果遇到不可调和的矛盾,战争是不可避免的结局。第三,即使在一国之内,法律较宗教和道德而言,更有普适性和稳定性。第四,按照的《法律的运行行为》,可以推测,法律在一国的普适性只是其世界普适性的一个阶段,随着世界经济的发展,社会分工的完善,人与人之间的交往更加密切,国与国之间的相互依赖程度的提高,法律实现世界范围内的普适性也不能说没有可能。同时,现在国际间的政府组织,如欧盟、上海合作组织、联合国,以及现在的相关国际法,将会起到桥梁的作用。

第二,法律和宗教与道德的制裁形式及强制性不同。从国家控制的角度出发,法律是。法律的实施以国家的暴力为后盾,而这也是现实中各种社会控制手段之后盾中最强的力量,其他无能与之抗衡。违反法律将会受到身体上和财产上的惩罚,而这种惩罚都有隐藏着一定程度的暴力性质,个人或者一般集体的力量无能与这种暴力相对,其制裁更具有强制性。而宗教和道德制裁却没有这种强制力。他们更强调内心的信念是否坚定,尤其是道德,更加强调个人的品质。甚至我

们可以认为,道德只对那些本来就有道德的人起作用,对于那些品行低劣,素养低下的人来讲,道德就是一张写满字的纸,没什么用处。

从以上两点,我们或许能够为“为什么人类选择了法律,便崇尚法律?”找到一点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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