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7年“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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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7年“互联网+政务服

务”工作考核方案的通知

【法规类别】116119

【发文字号】芜政办秘[2018]5号 【发布部门】芜湖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8.01.08 【实施日期】2018.01.08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芜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7年“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考核方案的通知

(芜政办秘〔2018〕5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省江北产业集中区、经济技术开发区、长江大桥开发区管委会,市各有关单位:

《2017年“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考核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8年1月8日

2017年“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考核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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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关于印发2017年度目标考核任务的通知》(芜考〔2017〕5号)、《芜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落实“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任务的通知 》(芜政办秘〔2017〕268号)、《芜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相关工作的通知 》(芜政办秘〔2017〕342号)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考核对象

各县、区人民政府,省江北产业集中区、经济技术开发区、长江大桥开发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名单见附件1)。 二、考核内容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互联网+政务服务”技术体系建设指南的通知 》(国办函〔2016〕108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规划的通知 》(皖政办〔2017〕73号)精神,依据《关于印发2017年度目标考核任务的通知》(芜考〔2017〕5号)、《芜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落实“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任务的通知 》(芜政办秘〔2017〕268号)、《芜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相关工作的通知 》(芜政办秘〔2017〕342号)任务要求,结合年度工作部署,对各县、区,开发区、各有关单位“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部署、政务服务事项业务梳理、政务信息系统整合、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应用及事项网上办理等情况开展考评。 三、考核分值及办法

考核分值为300分,工作部署推进、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及应用按照各自权重计算。采取考核对象自评、网上核查、现场核查和平时工作台账等相结合的方式,对照考核指标、评分细则及权重进行打分。

市各单位将自查自评工作总结、自评表格于2018年1月22日前报送市政府办公室 2 / 4

(同时报送电子版)。

四、考核时间

2018年1月15日开始,2018年1月31日前结束。 五、组织实施

市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成立考核小组,实行严格的分工、审核制度,确保考评结果客观、公正。考核合成各单位得分报市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审定。 六、结果运用

按照各考核单位得分/权重*系数(1)计算考核结果,结果计入市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相应分值(3分)。

联系人:周伟,电话:0553-3113503 邮 箱:wuhuzhcstjb@163.com

附件:1.2017年“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考核对象 2.市直单位“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考核指标及评分细则 3.各县、区“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考核指标及评分细则 附件1

2017年“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考核对象

一、各县、区人民政府

无为县、芜湖县、繁昌县、南陵县、镜湖区、弋江区、鸠江区、三山区、省江北产业集中区、经济技术开发区、长江大桥开发区 二、市直有关单位 3 / 4

市发改委(物价局)、市经信委、市住建委、市交通运输局、市农委、市林业局、市

水务局、市供销社、市商务局(粮食局)、市金融办、市投资促进局、市重点局、市政府办(发展研究中心)、市财政局(国资委)、市统计局、市政务服务中心、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市信访局、市信息办、市公管局、市药管中心、市土地收储中心、市外侨办、市民政局、市人社局、市文化委、市教育局、市卫计委、市科技局、市体育局、市旅游局、市人防办、市民委(宗教局)、市贸促会、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市档案局、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审计局、市城乡规划局、市环保局、市法制办、市城管局、市安监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食药监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气象局、国家安全局、市国土局、人行芜湖市中心支行、芜湖银监分局、芜湖海关、国家统计局芜湖调查队、芜湖供电公司、省长江河道管理局、市邮政管理局。 附件2

市直单位“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考核指标及评分细则

二级指标 权重评分细则及权重 分值 成立了“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领导小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4分),明确分管领导(1分)。确定了工作牵头处室或建立工作小10 组,业务梳理、平台建设及应用、政务信息系统整合、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等工作职责分工清晰,负责人员明确(5分)。(提供正式证明文件扫描件或复印件电子版) 5 推进10 落实 8 制定目标明确(1分)、任务细化(2分)、时间节点(2分)清晰的工作方案(规划、计划等)。(同上) 主要负责同志研究“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召开专题会议(6分)、印发会议纪要或作出明确批示(或印发大会领导讲话,4分)等情况。(同上) 1.按要求及时参加 一级指标 工作部署推进(85分) 组织领导 4 / 4

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xweh.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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