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更索赔浅谈

更新时间:2024-01-07 03:08:01 阅读量: 教育文库 文档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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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变更索赔

祝川云

一、变更索赔在工程项目的重要性及必要性

当前投标市场竞争日趋激烈且属于买方市场,施工企业处于相对劣势,所以施工企业要想生存和发展就必须积极参与至市场竞争中,与此同时施工企业也不可能再以高额利润竞标的方式中标;相反,往往是通过薄利或低于市场实际价格方式中标。

在此前提下,施工企业只能通过对施工项目进行有效的经营管理,特别是做好变更索赔项目的管理工作,才能达到项目利润的最大化。而在施工过程中,由于施工环境等因素变化,极其容易造成施工项目出现设计变更、工程索赔等,例如:合同项目工程量增加、施工项目新增或替换、窝工索赔、工期索赔等等;从而也导致变更索赔工作在施工工程、造价管理中占据了较大的份额,也是工程项目改变经营条件和实现最终盈利的重要方式之一。

二、变更索赔相关定义 (一)工程变更的定义

工程变更是指承包人根据监理工程师签发的设计文件及监理变更指示进行的在合同工作范围内的各种类型的变更。

可能产生变更的原因包括:

1、增加或减少合同中任何一项工作内容;

2、非自然因素引起增加或减少合同中关键项目的工程量; 3、招标文件的工程量清单所列出的工程项目和工程量与施工图

出入较大;

4、发包人、监理指令、设计变更等; 5、会议纪要等文件;

6、合同范围外周边的零星项目,因发包人的要求纳入到该合同中的;因设计修改招标文件、合同文件中的技术标准、工程性质(改变工程建筑物的形式、基线、标高位臵或尺寸;改变合同中工程的施工顺序);

7、地质情况与招标文件不一致,经设计院地质工程师确认后引起的变更,如土石比例、岩石级别调整、各土体物理学指标不符等;

变更并不一定导致调整合同价格,只有引起工程内容、施工组织和进度计划等发生实质性变动,使合同工程量清单项目单价分析依据的条件有根本性改变,或增加了合同工程量清单中没有的项目,从而影响原定合同价格时,才需要调整合同价格。

(二)工程索赔的定义

工程索赔指出现一方违约、未承担合同规定的义务及应承担责任的风险发生后,使另一方受到费用和工期损失,受损方向责任方提出赔偿要求的过程。

可能产生索赔(承包人对发包人所进行的索赔)的原因包括: 1、合同规定应由发包人承担的风险发生,造成承包人的损失; 2、合同规定应由发包人承担的义务或提供的条件(如提供施工图纸、统供材料等、结算工程价款等)未按合同规定履行,造成承包人的损失;

3、施工现场条件与合同明示或隐含的条件相比较发生了不利于施工的变化,导致承包人费用增加或工期延长;执行发包人及监理工程师指示承担了超出合同范围的工作,由此而导致费用增加,但未能按变更得到支付或合理的补偿;

4、发包人要求提前合同工期或发生了非承包人原因的工期延误,发包人仍要求按原合同工期完成,致使承包人增加投入而未得到合理的补偿。

三、常见变更索赔项目处理方式及技巧 (一)常见变更项目处理方式及技巧 常见变更项目的单价确定方式主要有四种:

1、采用投标相近项目单价执行新单价。当原合同施工项目与变更项目施工性质、工艺、难度等因素均相近时,承包人可按照投标单价予以执行。

2、参考投标单价确定新单价。当原合同施工项目与变更项目的施工工序相似,但有变化规律可循的情况时,则参考原单价采用插入或比例分配等方式确定一个合理的新单价。例如仅运输距离变化、锚杆长度直径变化等情况,可采用上述方式进行新单价的确定。

3、参考定额及合同重新确定新单价。当原合同施工项目与变更项目工程性质迥然不同时,则参考相关定额及合同相关基础数据重新确定新单价。

4、变更费用超过15%合同价格时进行合同价调整。完工结算时,若出现由于全部变更项目引起合同价格增减的金额,以及实际工程量

与本合同《工程量清单》中估算工程量的差值引起合同价格增减的金额(不包括备用金和承包人工期延误后的价格调整、法规更改引起的价格调整)的总和超过合同价格(不包括备用金)的15%时,在除了按合同规定所确定的变更项目的增减金额外,若还需对合同价格进行调整时,其调整金额由监理人与发包人和承包人协商确定。

(二)常见索赔项目处理方式及技巧

按照索赔目的进行分类,常见索赔项目分为工期索赔和费用索赔两种。

1、工期索赔处理方式及技巧

工期索赔一般采用分析法进行计算,依据合同规定的总工期计划、进度计划,以及双方共同认可的工期修改文件、调整计划和受干扰后实际工程进度记录,如现场确认单、施工日记、工程进度表等相关资料,对合同项目工期进行分析,要求发包人对其进行工期延长。

2、费用索赔处理方式及技巧

(1)参考合同执行新单价。a、因索赔事项导致原合同某项目工程量增加,则采用原投标单价执行;b、因索赔事项导致新增施工项目,则参考相关定额及合同相关基础数据重新确定新单价。

(2)采用计日工确定新单价。因索赔事项导致增加的内容不宜按实体工程量计算,则可采用计日工方式计算,按投标计日工单价计算,或按投标书中确定计日工单价原则确定新单价。

(3)采用窝工形式确定新单价。因索赔事项造成施工人员、设备窝工,则采用合同文件规定的补偿标准或计算方法确定新单价。这

种索赔项目也是承建项目中最常见的一种,则就需要承包人做好详实窝工记录和有关证明材料收集等工作。

四、加强变更索赔工作,实现利益最大化 (一)注重投标阶段的变更索赔管理

1、在编制投标书的过程中,就要预见到哪些项目可能存在变更或索赔,则应在编制投标报价和施工组织设计时慎重考虑,例如石方运输运距的考虑等。

2、在编制投标报价时,不应该为中标而降低投标相关基础数据,例如机械使用费、人工、材料单价等。

(二)强化施工人员变更索赔意识

由于变更索赔工作具有特殊性,则要求需要各部门相互协作,全员参与,这也就要求施工人员需要具备的变更索赔意识,以便于及时抓住变更索赔机会,例如材料运输运距的增加等。

(三)及时准确有据上报变更索赔

由于水利工程具备施工连续性、事件突发性等特征,例如场内运输道路短期不符合投标要求、突发性事件导致窝工等,则这就要求施工人员注重日常签证的养成,及时收集变更索赔相关资料,并进行变更索赔申请,以便于承包单位在日后变更索赔协调中占据有利地位,

五、加强变更索赔工作,实现企业利润最大化

随着国内工程招投标体制、合同管理、资金控制、施工监控等制度不断完善,变更索赔工作也逐步步入正规,也逐步体现出其在工程造价管理中不可或缺的地位。

目前,“中标靠低价、盈利靠变更索赔”已成为众多企业出奇制胜的法宝,这就要求我们充分理解施工组织、技术规范、合同协议等资料,在变更索赔工作中做到及时、准确、有据,使其更加科学化和细致化,以便于实现企业利润的最大化,尽可能减少或挽回经济损失。

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xw7x.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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