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唯物主义战争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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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1993年,为纪念毛泽东诞辰100周年,上海市毛泽东思想研究大系编辑委员会编辑了《毛泽东思想研究大系》,该书共七卷,其中军事卷由郑文翰主编。宫锡准编写了其中《军事辩证法思想》的第一、第三两个部分。第二部分为刘先廷同志所写。现将宫锡准所写两部分打印如下。

历史唯物主义的战争观

毛泽东的战争观是对马克思列宁主义战争观的继承和发展,是无产阶级战争观的重要组成部分。毛泽东把战争看成是社会的一种历史现象,用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研究战争,坚持把战争放到社会的大系统中去,从它与社会政治、经济等关系上做横向考察,并且从它的产生、发展和消亡上去做纵向考察,完整地揭示了战争的本质,批判了战争问题上的历史唯心主义观点。毛泽东战争观的主要内容是:战争是流血的政治;拥护正义战争,反对非正义战争;战争胜负的决定因素是人不是物;战争也是经济的竞赛;为永久和平而战。 1、战争是流血的政治

毛泽东对战争的社会本质,或叫战争的政治本质的高度概括是:“战争是流血的政治”。他在《论持久战》一文中专列了“战争与政治”一节,对战争与政治的关系作了辩证分析,提出了“政治是不流血的战争,战争是流血的政治”的科学论断,深刻揭示了战争的社会本质。

毛泽东关于战争本质的论述是对历史上这一问题研究成果的继承和在新的历史条件下的进一步发展。

自有战争以来,人们就不断研究战争产生的原因和本质。我国古代孙武提出,对比战争力量的五个要素——道、天、地、将、法,就可以知胜负。他把“道”放在第一位,用现代语言来说,“道”就是政治的意思。《司马法·仁本》提出:“古者以仁为本,以文治之之谓正。正不获则权,权出于战,不出于中人。”这段话也包含有政治达不到目的时,就要使用权势,战争是政治通过暴力手段的继续的意思。在近代,克劳塞维茨为战争下了一个定义:“战争无非是政治通过另一种手段的继续”。克氏这一战争定义为列宁所称赞。列宁说:“马克思主义者始终把这一原则公正地看作探讨每一战争的意义的理论基础。”(1)但是克氏认为政治是由君主和政府来表达的,代表了全国全民族的一切利益。这一观点显然是错误的。马克思主义认为,在阶级社会,政治首先是阶级的政治,国家是代表统治阶级利益的,不能一般地说代表全国全民族的利益。马克思主义者对战争本质的理解建立在历史唯物主义的基础上。恩格斯认为“暴力关系根源于经济条件”(2)。列宁说:“战争不仅是政治的继续,而且是政治的集中。”(3)

毛泽东在辩证地解决战争与政治的关系中,深化了战争本质的理论。他指出,战争无非是“用以解决阶级和阶级、民族和民族、国家和国家、政治集团和政治集团之间,在一定发展阶段上的矛盾的一种最高的斗争形式。”(4)又说:“‘战争是政治的继续’在这点上说,战争就是政治,战争本身就是政治性质的行动,从古以来没有不带政治性的战争。”“战争一刻也离不了政治。”“但是战争有其特殊性,在这点上说,战争不即等于一般的政治。‘战争是政治的特殊手段的继续’.政治发展到一定的阶段再也不能照旧前进,于是爆发了战争,用以扫除政治道路上的障碍。”(5)“政治是不流血的战争,战争是流血的政治。”毛泽东的论述从不同的角度揭示了战争的本质。

第一,政治与战争是产生与被产生的关系。政治发展到了一定阶段不能照旧前进了,于

是产生了战争,用以扫除政治前进道路上的障碍。障碍既除,战争就停止了,障碍未除,战争仍继续进行。因此战争一刻也离不开政治。用这一观点去观察和研究战争,就必须研究战争双方的政治目的,研究战争双方所实行的政策,包括对内政策和对外政策,而不能把战争当成孤立的或自生的东西。这样,就可以找出某场战争产生和发展的特殊规律,认识它的性质,从而确定对待它的方针和政策。

第二,政治与战争是一般与特殊的关系。战争是政治,但并不是一般的政治,是流血的政治。毛泽东说:“基于战争的特殊性,就有战争的一套特殊组织,一套特殊方法,一种特殊过程”。战争是一种“特殊的社会活动形态。”(6)战争的特殊性还表现在它是矛盾斗争的一种特殊形式,最高的斗争形式。战争既然是政治的特殊形态,那么从事战争的人们,对战争就要进行特殊的研究,用特殊的组织,特殊的方法去指导战争,争取战争的胜利。 第三,政治与战争是目的与手段的关系。没有不带政治目的的战争。任何一场战争,都是不同国家、民族、阶级和政治集团,为达到一定的政治目的而进行的。政治是经济的集中表现,所以经济目的是和政治目的结合在一起、包含在政治目的之中的。对于政治目的来说,战争是手段。为达到一定的政治目的可以有许多手段,如政治斗争,外交斗争,经济斗争等等。当这些手段达不到目的时,才采用战争这种特殊的暴力手段。

战争的本质是政治,是流血的政治。因此,在政治与战争的关系上,政治对战争有决定的作用。政治决定着战争的性质和人民群众对战争的态度,从而影响着战争的进程和结局;政治决定着战争的战略方针和计划,影响着作战方式和作战方法的变革;政治决定着武装力量的性质及其建设方向和使用原则;政治还决定着其他战争力量因素(如经济、外交、科技等因素)如何投入战争,保证战争的胜利。

在战争与政治的关系上,政治对战争有决定作用,但战争反过来对政治也有反作用。这种反作用表现在:一是战争可以锻炼人民,教育人民,唤起人民的政治觉悟,促进政治的进步。毛泽东在谈到抗日战争时说:“国内政治的改进,是和抗战的坚持不能分离的。政治越改进,抗战越能坚持;抗战越坚持,政治就越能改进。但是基本上依赖于坚持抗战。”“抗战的经验已经证明,十个月的中国人民的进步抵得上过去多少年的进步”。“革命战争是一种抗毒素,它不但将排除敌人的毒焰,也将清洗自己的污浊。”(7)二是战争的进程和结局影响着政治目的能否实现以及实现到何种程度。战争的结局可能使原来一方的政治目的得以实现,另一方则走到与原来目的相反的地位,也可能使双方修改或改变原来所奉行的政策。三是战争最终的结局往往导致政治力量的重新组合。一场大战的结局,常常会使一个阶级、一个国家或民族发生翻天复地的变化,或者进步,或者倒退。 毛泽东关于战争与政治的关系的论述,关于战争本质的精辟见解,不仅在军事思想上是对马克思主义战争观的继承和发展,而且在军事实践中提出了一系列解决军事与政治关系的原则。它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在战争过程中深入持久地进行政治动员的原则。既然战争一刻也离不开政治,那么在战争过程中就必须对军民进行深入的政治动员。毛泽东在谈到抗日战争时指出:“如此伟大的民族革命战争,没有普遍和深入的政治动员,是不能胜利的。”(8)他批评国民党在抗日战争中没有政治动员或动员不够时,提出要大大发挥政治动员这一着去制胜敌人。 党对军队的绝对领导的原则。这一原则也是由政治与战争的关系决定的。我们的原则是坚持中国共产党对军队的绝对领导,是党指挥枪而决不允许枪指挥党。军队是执行党的政治任务的武装集团,必须坚决执行党的方针、路线,服从党的领导,完成党所赋予的政治任务。 军队政治工作与军事工作相结合的原则。这是政治与战争关系在军队工作中的具体表现。毛泽东针对不同的错误倾向阐明了这一原则,既反对单纯军事观点,强调军事要服从政治的原则;又反对不适当地强调政治工作的地位和政治工作脱离实际的倾向。指出政治与军事要很好地结合起来。

2、拥护正义战争,反对非正义战争

要确定对战争的态度,就必须首先弄清战争的性质。正如列宁所说:“弄清战争的性质是马克思主义者解决自己对战争的态度问题的必要前提。”(9)毛泽东把战争性质分为正义战争和非正义战争两大类。他说:“历史上的战争,只有正义的和非正义的两类。??一切反革命战争都是非正义的,一切革命战争都是正义的。”(10)又说:“一切进步的战争都是正义的,一切阻碍进步的战争都是非正义的。”(11)毛泽东在这里提出了评价战争的两个尺度,即道德尺度和历史尺度,而这两个尺度又是统一的。 人们说战争的政治属性是正义的还是非正义的,实际上是从道德尺度上对战争性质上的区分。所谓道德尺度,是人们从伦理学的角度对战争行为的一种评价。那么什么样的战争是正义的,什么样的战争是非正义的呢?这个问题具有时代性和阶级性。同各种唯心主义者的观点不同,马克思主义从无产阶级立场出发,对正义战争和非正义战争的评价提出了一个科学的标准。这就是,符合大多数人民利益的战争就是正义的,反之就是非正义的。列宁曾说,只有从社会主义无产阶级及其争取自己解放的观点出发,这样的战争才是合理的,正义的。(12)这就鲜明地说明了关于正义和非正义的评价是有阶级性的,没有什么抽象的正义和永恒的正义。在马克思主义看来,在阶级间,反抗剥削和压迫的革命战争是正义的,镇压反抗和进行压迫的反革命战争是非正义的。在民族间,反抗民族侵略和压迫的民族战争是正义的,实行民族侵略和压迫的民族战争是非正义的。统治阶级间争夺权力的战争,损害大多数人民的利益,因此这种战争是非正义的。毛泽东认为,一切革命战争(阶级的和民族的),反侵略、反掠夺的战争是正义战争;反之就是非正义的战争。 当然,从来的战争发动者没有一个承认自己是非正义的。一场具体战争的性质是正义的还是非正义的,必须由实际上的战争的政治目的来判定。毛泽东在第二次世界大战前夕揭露德意和英法两个帝国主义集团之间的战争时说,现在战争的双方,为了欺骗人民,为了动员舆论,都不顾羞耻地宣称自己是正义的,而称对方是非正义的。其实,这只是一种滑稽,一种欺骗。他指出:掠夺——这就是帝国主义战争的唯一的政治目的。但是,也要看到,一场战争的性质并不是固定不变的。有些战争,由于在战争过程中交战双方的政治目的发生变化,战争的性质也就起了变化。原来是正义的一方可以变成非正义的一方,原来非正义的一方也可能变成正义的一方。仍以第二次世界大战为例,前期,德意集团和英法集团双方都是非正义的;后期,英法与苏联结成反法西斯同盟,这时,英法一方战争的性质就起了变化。事实证明,必须随着战争的实际进程,对战争目的进行具体分析,才能对战争性质做出正确的评价,从而及时调整自己的立场。 所谓历史尺度,就是人们从社会发展的角度对战争行为的一种评价。战争对社会历史的发展,有的起进步作用,有的起阻碍作用,而被区分为进步的战争和反动的战争。区分的标准,在于看其是否有利于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凡是能够解放生产力或促进生产力发展的,就是进步的战争,反之就是非进步的、反动的战争。一切革命战争都是进步的战争,因为它是为改变旧的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使生产力得到解放,促进社会发展进步而进行的战争。反革命战争则是反动的阻碍历史发展的战争。所以革命战争的正义性与进步性是一致的,反革命战争的非正义性与反动性也是一致的。但是,某些非正义的侵略战争有时在客观上也起过某些进步作用,这也是应当承认的。列宁对拿破仑时期法国历次战争的历史作用,曾加以肯定,说:“在法国的历次革命战争中,法国人掠夺过和侵占过他国领土,但是这丝毫没有改变这些战争的根本历史意义,因为这些战争破坏和动摇了整个旧农奴制欧洲的封建制度和专制制度。”(13)

认清了战争的性质,就可以正确地确定对战争的态度。毛泽东说:“我们是拥护正义战争反对非正义战争的”(14)。“我们共产党人反对一切阻碍进步的非正义的战争,但是不反对进步的正义的战争。对于后一类战争,我们共产党人不但不反对,而且积极地参加。”

(15)这就是我们对战争的基本态度。中国共产党在各个历史时期就是依据这一基本态度对待各种战争的。1925年——1927年,共产党与国民党合作,参加了北伐战争;1927年——1936年,独立领导了土地革命;1937年——1945年与国民党再次合作,参加与领导了抗日战争;1946年——1949年独立领导了全国解放战争。在建国以后,又进行了抗美援朝战争,进行了数次边界自卫反击作战。由于这些战争都是正义的、进步的,经过艰苦奋战,都取得了光辉胜利。中国共产党长期武装斗争的历史证明,按照拥护正义战争、反对非正义战争的马克思主义战争观去确定对待战争的态度,就能保证革命事业的顺利前进。

3、战争胜负的决定因素是人不是物 战争胜负“决定的因素是人不是物”,这是毛泽东关于战争力量诸因素在战争中的不同作用的著名论断。他以唯物辩证法的基本观点阐述人与武器、人与物等的辩证关系,揭示了人在战争中的决定作用,批驳了战争中的“唯武器论”和“唯意志论”。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人民及其武装力量,在毛泽东这一思想的指导下,在整个中国革命战争过程中,充分发挥人的能动性,终于以劣势装备战胜了优势装备的敌人。

毛泽东在《论持久战》一文中,批驳了那种认为中国武器不如日本,所以抗战必败的唯武器论时说:“我们的意见如此相反,不但看到武器,而且看到人力。武器是战争的重要因素,但不是决定的因素,决定的因素是人不是物。力量的对比不但是军力和经济力的对比,而且是人力和人心的对比。军力和经济力是要人去掌握的。”(16)毛泽东在此提出了几对范畴,如武器与人力,人力与人心,人与物等等。正确认识这些不同层次的范畴对于理解战争胜负的决定因素是人不是物是至关重要的。

战争是力量的竞赛,既是物质力量的竞赛,又是精神力量的竞赛,是物质力量与精神力量结合的竞赛。战争的胜负是由双方战争力量诸因素综合对比和较量决定的,强者胜弱者败,这是战争的普遍规律。毛泽东在他的军事著作和战争实践中,从来都注重于战争力量的综合作用,而不片面强调某一个因素的作用。他提出了战争力量的七个基本因素,即军事、政治、经济、地理、战争性质、国际援助和主观指导能力,认为战争的胜负是由双方这七个基本因素的对比和较量决定的。他在分析抗日战争完成反攻准备的条件时说:所谓变劣势为优势和完成反攻准备,是包括中国自己力量的增长、日本困难的增长和国际援助的增长在内的,总和这些就能形成中国的优势,完成反攻的准备。就是说,在战争力量总体上不占优势时不能完成反攻准备,而力量和优势是指我方各种力量的增长(包括国际援助),与敌方力量的削弱综合对比形成的。

战争力量诸种不同因素的结合,构成不同的矛盾,在战争中发挥不同的作用。其中正确理解和解决好人和武器、人和物这两对矛盾的关系,是尤为重要的。 毛泽东说,我们不但看到武器,而且看到人力。讲“人”,是指掌握使用武器的人,讲“武器”,也是指被人掌握和使用的武器。只有人和武器结合起来才能构成战斗力,如果人与武器分离开来,就不能构成矛盾的统一,也不成其为战斗力。在人和武器这两个要素的关系中,人是第一位的、主要的、起支配作用的因素。人是战斗力的主体和能动力量,武器装备是由人制造、改进和掌握使用的。人的觉悟程度、军事素质、勇敢精神和聪明才智决定着武器装备效能的发挥程度。人是活的,武器装备是死的,人对武器装备永远起决定作用。然而武器装备作为战斗力的要素之一,也有巨大的反作用于人的因素。正如毛泽东所指出的,武器是战争的重要因素。武器装备是人的力量的物化,是战斗力水平的重要标志。武器装备的发展和革新,常常引起作战方法和军队组织的变化,成为军队编成和采取何种战略战术的根据,这就对人的政治精神素质乃至身体素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人们必须通过教育和训练才能适应这种要求,形成新的战斗力。

在人的因素中,毛泽东把“人力和人心”对比作为战争双方力量对比的重要内容,是对

战斗力中“人”的因素作深一层的分析而提出的新的命题。作为参加作战的个人来说,人是由物质和精神两个方面组成的。更确切地说,具有一定的体力和政治精神能力、能完成一定军事任务的人,才是战斗力中人的因素。人的自然属性——人力(即体力),在战争中表现为武装人员的体能;人的社会属性即人心,是武装人员所具有的一定的政治思想素质和军事素质。作为交战双方的整体来说,人力是指拥有的武装人员的数量(包括军队及其后备力量),人心是指人民对战争的态度(人心向背、多助寡助)。只有在人力、人心对比中占据优势的一方,才能保证战争的胜利。 把战争力量分为人和物两类,这是从两大类战争力量具有或不具有能动性这一点上来加以区分的。毛泽东说,人与物的区别在于人有自觉的能动性。这里所说的物,不是单指武器。例如,毛泽东在分析中日战争中日本和中国的力量时说,日本的军力和经济力优于中国,但军力和经济力是要人去掌握的。这里就把军力和经济力全部包含在“物”的概念中了。还要指出的是,也不宜于把人与物的关系,直接地说成是精神与物质的关系,因为人本身就是具有精神的高级物质。虽然人与物的结合决定着战争的胜负,但人与物在战争中的地位和作用是不同的。把战争中的人和物这两种基本因素加以区分,既充分肯定了物的作用,又强调了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对于夺取战争胜利的重大意义。

毛泽东关于战争中人起决定作用的理论是具有普遍意义和长远意义的。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现代武器装备发展到了以核和电子技术为代表的高新技术的新阶段,从而使现代战争面貌发生了巨大变化,对此,不能不予以高度重视;但是,战争胜负的决定因素仍然是人不是物。正如毛泽东所说:“原子弹是一种大规模屠杀的武器,但是决定战争胜败的是人民,而不是一两件新式武器。”(17)那种认为核武器出现后,战争已不再是政治的继续,人的因素不再是战争胜负的决定因素的观点,显然是错误的。 人和物的关系、人和武器的关系都是辩证的统一,片面强调矛盾中某个方面并把它绝对化,在理论上是错误的,在实践上是有害的。通常所说的“见物不见人”或“见人不见物”的观点都是错误的。而在战争中最为有害的观点和实践,是割裂人与武器辩证关系的“唯武器论”和“唯意志论”。英国军事家富勒有一段话是“唯武器论”的典型代表。他说:“斗争工具或者武器,只要符合情况的要求,就可以构成百分之九十九的胜利。战略、指挥、勇敢、纪律、供给、组织和战争所有的精神和体力因素,都不能与武器的优势相比。这些因素充其量也只能构成百分之一的胜利,”(18)在中国抗日战争时期,蒋介石也是一个“唯武器论”的典型。他说:“我们中国没有现代作战的条件,不够和现代国家的军队作战,??依现在的情形来看,他(指日本——引者注)只要发一个号令,真是只要三天之内,就完全可以把我们中国要害之区都占领下来,灭亡我们中国!”(19)毛泽东在抗日战争初期着重批判的就是这种“唯武器论”,以及由此导出的“亡国论”。他还指出这种错误论点的认识根源:“唯武器论与亡国论者不单是机械论,同时又是主观主义”。(20)现代战争条件下,技术的作用更加突出了,有人又片面强调技术的作用。邓小平批评说:“现在世界上有人说,什么都是技术决定,不要完全迷信这个。当然,我们也要讲究技术,不讲究技术是要吃亏的。但是,把电子计算机看成能代替全部指挥职能,那不可能,那样人的能动性也就没有了。”(21)片面强调人的精神作用,就变成战争中的“唯意志论”。例如,有人说,战胜是由于将帅自己相信能胜利,战败是由于将帅自己决定要失败。林彪在主持军委工作时,以批判唯武器论为幌子,鼓吹“发挥思想的力量代替物质的力量,以至超过物质的力量”,靠“精神原子弹”去打仗。这是十足的“唯意志论”。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在人与武器和人与物的关系上,我们必须坚持毛泽东所阐明的唯物辩证的观点,防止“唯武器论”和“唯意志论”这两种错误观点以新的形式出现。

4、战争也是经济的竞赛

毛泽东在研究战争时,十分重视经济力量在战争中的作用。早在1928年,毛泽东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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