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础验收工作计划书

更新时间:2023-08-21 20:43:01 阅读量: 高等教育 文档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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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寨鼓楼鼎公园小区A栋商住楼工程

地基与基础分部工程验收

贵州凯里经济开发区中宇房地产

开发有限公司丹寨分公司 200 年 月 日

地基与基础分部工程验收工作方案

时 间:200 年 月 日 上/下 午:

地 点:丹寨县建设北路人武部旁

主 持 单 位:建设单位

验收组人员:各责任主体单位或项目负责人(施工单位的技术负责人) 书 记 员:

参加会议人员:

1、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 、基建人员:

2、勘察单位:项目负责人 和勘察技术负责人

3、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 (注册建筑师)和结构设计负责

人 (注册结构师)

4、施工单位:企业技术部门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

理) 及有关人员;

5、监理单位: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等有关人员。

有 关 机 构:

监 督 机 构:丹寨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丹寨县建设局

内 容:

一、验收范围

1、施工图设计文件、工程合同(包括依法分包施工合同)所规定的范围;

2、注明不在验收范围的未完工程(说明原因并向监督机构备案);

二、验收依据

1、国家、省、州颁布的有关法律、法规及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2、施工图设计文件、工程合同(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合同);

3、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意见;

4、有关技术标准、 规程、规范和《建 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以下简称《统一标准》)及9个相应施工质量验收规范(以下简称《验收规范》)。

三、验收工作程序

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主持验收工作开始:

(一)、验收组长汇报完工验收抽查情况(提前1至5天由验收组长组织验

收组进行完工验收抽查,如抽查发现重大质量问题或质量事故应及时通知延期验收)。

(二)、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分别汇报工程合同履约情况和

在工程建设各个环节执行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情况。

1、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发表意见:(书面)

(1)、简介分部工程概况;

(2)、施工过程中勘察设计修改是否经原审查机构审查批准;

(3)、是否完成施工合同和施工图设计文件所规定的工程内容;

(4)、是否明示或暗示勘察、设计、施工单位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5)、是否发生过质量安全事故和出现过质量安全问题,是否有整改结果报告;

(6)、未委托监理的,基建人员是否提出分部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7)、现存在问题及合理化建议。

2、勘察单位项目负责人呈述勘察质量检查报告:(书面)

(1)、是否参加了地基验槽,地基稳定性、岩土构成、深度、承载力是否

符合地勘报告,是否满足设计要求;

(2)如地基开挖情况与地勘报告不符,是否有针对性做施工勘察或提出具

体的处理建议,处理结果是否符合《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02和《岩土工程勘察规范》(以下简称GB50021-2001)要求,是否经原审查机构审查批准

(3)、现存在问题和合理化建议。

3、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呈述设计质量验收意见:(书面)

(1)、是否参加了地基验槽和约定的隐蔽工程验收,根据参加的地基验槽、

隐蔽工程验收和查阅工程技术资料及检查工程实体质量,分部工程施工质量是否满足设计要求;

(2)、设计变更是否符合设计标准,是否出具设计变更文件,重大设计变

更是否送原审查机构审查批准。

(3)、现存在问题和合理化建议。

4、施工单位技术、质量部门负责人呈述分部工程完工报告:(书面)

(1)、是否完成施工图设计文件和施工合同规定的各项内容;

(2)、每道工序、隐蔽工程、分项工程是否经验收合格,是否有记录;结

构安全和使用功能试验是否符合要求,是否有试验记录。所有记录是否签证齐全;

(3)、所有建筑材料、构配件、试块、试件是否有质保证明文件,是否按

规定进行复检,是否按见证取样送检规定进行了有见证取样送检,是否有检验文件;

(4)、工程质量是否符合施工图设计文件和施工合同要求,分部、分项工

程质量是否符合《统一标准》和《验收规范》要求;

(5)、是否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是否发生过质量安全事故和出现过

质量安全问题,发生的质量安全事故和出现的质量安全问题是否整改完毕,是否有整改结果报告;

(6)、是否有完整的分部工程技术资料;

(7)、现存在问题和合理化建议。

5、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呈述分部工程质量验收意见:(书面)

(1)、是否按监理合同完成了质量监控,工程质量是否达合同规定;

(2)、是否按监理计划、监理实施细则对每道工序、每次进场建筑材料、

构配件、设备、试块、试件进行了旁站、巡视和平行检验等形式的全过程监理,是否有记录;

(3)、在施工单位自评合格,勘察、设计单位认可的基础上,是否对分部

工程质量进行了抽查和评估,分部、分项工程质量是否符合《统一标准》和《验收规范》要求;

(4)、是否有完整的监理资料;

(5)、现存在问题和合理化建议。

(三)、验收组人员审阅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的工程技术资

料。

(四)、实地查验工程实体质量。

(五)、验收组对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安装质量和各环节及工程实体质量

等方面作出全面评价,形成统一的工程完工验收意见:分部工程符合施工图设计文件和工程合同要求,施工质量满足施工验收规范要求,工程技术资料齐全,分部工程质量等级满足《统一标准》和《验收规范》要求,形成验收纪要,验收组人员在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证明书上签字。

当参加验收各方对工程质量验收意见不一致时,建设单位可携带各责任主

体单位的书面意见向监督机构申请协调处理。

(六)、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宣读分部工程完工验收报告。

1、勘察质量检查报告(主体不参加);

2、设计质量验收意见;

3、施工单位完工报告;

4、工程质量验收意见;

5、验收纪要

(七)、有关机构发表意见。

(八)、监督机构发表监督意见。

(九)、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表意见。

四、验收工作结束。

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xtci.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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