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气强制性条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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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性条文执行内容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8-2006

6.1.1电缆终端与接头的制作,应由经过培训的熟悉工艺的人员进行。

6.1.2电缆终端及接头制作时,应严格遵守制作工艺规程;充油电缆尚应遵守油务及真空工艺等有关规程的规定。

6.1.3在室外制做6kV及以上电缆终端与接头时,其空气相对湿度宜为70%及以下;当湿度大时,可提高环境温度或加热电缆。110kV及以上高压电缆终端与接头施工时,应搭临时工棚,环境湿度应严格控制,温度宜为10~30℃。制做塑料绝缘电力电缆终端与接头时,应防止尘埃、杂物落入绝缘内。严禁在雾或雨中施工。

在室内及充油电缆施工现场应备有消防器材。室内或隧道中施工应有临时电源。

12.1.1 金属电缆桥架和引入或引出的金属电缆导管必须接地(PE)或接零(PEN)可靠,且必须符合下列规定:

1 金属电缆桥架及其支架全长应不少于2处与接地(PE)或接零(PEN)干线相连接;

2 非镀锌电缆桥架间连接板的两端跨接铜芯地线,接地线最小允许截面积不小于4mm2;

3 镀锌电缆桥架间连接板的两端不跨接接地线,但连接板两端不少于2个有防松螺帽或防松垫圈的连接固定螺栓。

12.1.2 电缆敷设严禁有绞拧、铠装压扁、护层断裂和表面严重划伤等缺陷。

5.1.1电缆敷设前应按下列要求进行检查:

1电缆通道畅通,排水良好。金属部分的防腐层完整。隧道内照明、通风符合要求。 2电缆型号、电压、规格应符合设计。

3电缆外观应无损伤、绝缘良好,当对电缆的密封有怀疑时,应进行潮湿判断;直埋电缆与水底电缆应经试验合格。

4充油电缆的油压不宜低于0.15MPa;供油阀门应在开启位置,动作应灵活;压力表指示应无异常;所有管接头应无渗漏油;油样应试验合格。

5电缆放线架应放置稳妥,钢轴的强度和长度应与电缆盘重量和宽度相配合。 6敷设前应按设计和实际路径计算每根电缆的长度,合理安排每盘电缆,减少电缆接头。 7在带电区域内敷设电缆,应有可靠的安全措施。 8采用机械敷设电缆时,牵引机和导向机构应调试完好。

5.1.2电缆敷设时,不应损坏电缆沟、隧道、电缆井和人井的防水层。

《低压配电设计规范》 (GB50054-2011)

3.1.4在TN-C系统中不应将保护接地中性导体隔离,严禁将保护接地中性导体接入开关电器。

3.1.7半导体开关电器,严禁作为隔离电器。

3.1.10隔离器、熔断器和连接片,严禁作为功能性开关电器。

3.1.12采用剩余电流动作保护电器作为间接接触防护电器的回路时,必须装设保护导体。

3.2.13装置外可导电部分严禁作为保护接地中性导体的一部分。

4.2.6配电室通道上方裸带电体距地面的高度不应低于2.5m;当低于2.5m时,应设置不低于现行国家标准《外壳防护等级(IP代码)》GB4208的规定的IP××B级或IP2×级的遮拦或外护物,遮拦或外护物底部距地面的高度不应低于2.2m。

7.4.1除配电室外,无遮护的裸导体至地面的距离,不应小于3.5m;采用防护等级不低于现行国家标准《外壳防护等级(IP代码)》GB4208规定的IP2×的网孔遮栏时,不应小于2.5m。网状遮栏与裸导体的间距,不应小于100mm;板状遮栏与裸导体的间距,不应小于50mm。

《3-110kv高压配电装置设计规范》GB50060-2008 2.0.10 屋内、屋外配电装臵的隔离开关与相应的断路器和接地刀闸之间应装设闭锁装臵。屋内配电装臵设备低式布臵时,还应设臵防止误入带电间隔的闭锁装臵。

4.1.9 正常运行和短路时,电气设备引线的最大作用力不应大于电气设备端子允许的荷载。屋外配电装臵的导体、套管、绝缘子和金具,应根据当地气象条件和不同受力状态进行力学计算。导体、套管、绝缘子和金具的安全系数不应小于表4.1.9的规定。

5.1.7 屋外配电装臵裸露的带电部分的上面和下面.不应有照明、通信和信号线路架空跨越或穿过;屋内配电装臵裸露的带电部分上面不应有明敷的照明、动力线路或管线跨越。

7.1.3 充油电气设备间的门开向不属配电装臵范围的建筑物内时,应采用非姗烧体或难燃烧体的实体门。

7.1.4 配电装里室的门应设里向外开启的防火门,并应装弹赞锁,严禁采用门门;相邻配电装里室之间有门时,应能双向开启。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9-2006 3.1.1 电气装置金属部分,均应接地或接零。

3.1.3 需要接地直流系统的接地装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1.能与地构成闭合回路且经常流过电流的接地线应沿 绝缘垫板敷设,不得与金属管道、建筑物和设备的 构件有金属的连接;

3.直流电力回路专用的中性线和直流两线制正极的接 地体、接地线不得与自然接地体有金属连接;当无 绝缘隔离装置时,相互间的距离不应小于1m; 3.1.4 接地线不应作其他用途。

3.3.13避雷器应用最短的接地线与主接地网连接。

3.3.15高压配电间隔和静止补偿装置的栅栏门绞链处应用软铜线连接,以保持良好接地。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

1.0.3 建筑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工程专用的电源中性点直接接地的220/380V三相四线制低压电力系统,须符合下列规定: 1、采用三级配电系统;

2、采用TN-S接零保护系统; 3、采用二级漏电保护系统。

3.1.4 临时用电组织设计及变更时,必须履行“编制、审核、批准”程序,由电气工程技术人员组织编制,经相关部门审核及具有法人资格企业的技术负责人批准后实施。变更用电组织设计时应补充有关图纸资料

3.1.5 临时用电工程必须经编制、审核、批准部门和使用单位共同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3.3.4 临时用电工程定期检查应按分部、分项工程进行,对安全隐患必须及时处理,并应履行复查验收手续。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 (JGJ46-2005强制性条文)

3.1.4 临时用电组织设计及变更时,必须履行“编制、审核、批准”程序,由电气工程技术人员组织编制,经相关部门审核及具有法人资格企业的技术负责人批准后实施。变更用电组织设计时应补充有关图纸资料。

3.1.5 临时用电工程必须经编制、审核、批准部门和使用单位共同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3.3.4 临时用电工程定期检查应按分部、分期工程进行,对安全隐患必须及时处理,并应履行复查验收手续。

6.1.6 配电柜应装设电源隔离开关及短路、过载、漏电保护电器。电源隔离开关分断时应有明显可见分断点。

6.1.8 配电柜或配电线路停电维修时,应挂接地线,并应悬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停电标志牌。停送电必须由专人负责。

6.2.3 发电机组电源必须与外电线路电源连锁,严禁并列运行。

6.2.7 发电机组并列运行时,必须装设同期装置,并在机组同步运行后再向负载供电。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 (JGJ46-2005强制性条文)

3.1.4 临时用电组织设计及变更时,必须履行“编制、审核、批准”程序,由电气工程技术人员组织编制,经相关部门审核及具有法人资格企业的技术负责人批准后实施。变更用电组织设计时应补充有关图纸资料。

3.1.5 临时用电工程必须经编制、审核、批准部门和使用单位共同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3.3.4 临时用电工程定期检查应按分部、分期工程进行,对安全隐患必须及时处理,并应履行复查验收手续。

6.1.6 配电柜应装设电源隔离开关及短路、过载、漏电保护电器。电源隔离开关分断时应有明显可见分断点。

6.1.8 配电柜或配电线路停电维修时,应挂接地线,并应悬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停电标志牌。停送电必须由专人负责。

6.2.3 发电机组电源必须与外电线路电源连锁,严禁并列运行。

6.2.7 发电机组并列运行时,必须装设同期装置,并在机组同步运行后再向负载供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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