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平商砼项目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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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祁连山水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和平年产80万M商砼搅拌站

建筑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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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量清单招标文件

项目编号: QLS-HPST-GC-001

项目名称: 和平商砼搅拌站建筑工程

招标人(盖章):甘肃祁连山水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 期:2013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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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投标须知及投标须知前附表

一、投标须知及投标须知前附表????????????????(3) 二、 投标须知 ???????????????????????(4) (一)总则?????????????????????????(4) (二)招标文件???????????????????????(5)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6) (四)投标文件的提交????????????????????(10) (五)开标?????????????????????????(11) (六)评标和定标??????????????????????(12) (七)合同的授予??????????????????????(13)

第二章 评标办法及标准

一、评标原则????????????????????????(14) 二、初步审查 ???????????????????????(14) 三、具体评分办法??????????????????????(15)

第三章 合同条款

一、 通用条款 ???????????????????????(18) 二、专用条款????????????????????????(18)

第四章 合同文件格式

一、 合同协议书 ??????????????????????(23) 二、工程质量保修书?????????????????????(23)

第五章 工程建设条件及技术规范

一、工程建设条件??????????????????????(24)

2

二、工程建设要求??????????????????????(25) 三、工程建设应执行的技术规范????????????????(27)

第六章 图 纸

一、图纸清单 ???????????????????????(28)

第七章 建筑结构

一、建筑一览表 ??????????????????????(30)

第八章 工程量清单

一、工程量计算规则 ????????????????????(62) 二、工程量清单 ????????????????????? (70)

第九章 投标文件投标函部分格式

一、企业法定代表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112)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113) 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114) 四 投标函 ?????????????????????????(115) 五、投标担保书???????????????????????(117) 六、投标担保????????????????????????(119) 七、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交的其他投标资料??????????(120) 八、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121) (一)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表(表7.1) ???????????(121) (二)项目经理简历表(表7.2) ???????????????(122) (三)项目技术负责人简历表(表7.3) ????????????(123) (四)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辅助说明资料(表7.4) ??????(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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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 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格式

一、工程量清单报价表封面 ?????????????????(126) 二、投标总报价???????????????????????(127) 三、工程项目总价表(表8.1) ????????????????(128) 四、单项工程费汇总表(表8.2) ???????????????(129) 五、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表(表8.3) ???????????(130) 六、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表8.4) ??????(131) 七、主要材料价格表(8.5) ?????????????????(132) 八、投标报价需要的其他资料 ???????????????? (133)

第十一章 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格式

一、施工组织设计 ??????????????????????(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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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投标须知及投标须知前附表

一、投标须知前附表

项号 条款号 1 2 3 4 5 1.1 1.1 1.1 1.3 2.3 内 容 工程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规模 招标方式 质量标准 说明与要求 和平祁连山80万M3商砼搅拌站建筑工程 兰州市榆中县和平镇徐家营 商品混凝土搅拌站工业建筑群 邀请招标 合格 料场、商砼站(含物料储存及输送、蓄水池)、汽车衡、大门及围墙、办公化验住宿楼、机修及材料库,门卫、磅秤房、生产调度洗车台。 2013 年 11月 25日计划开工,2014年4月30日计划竣工。施工总工期(除春节30天):120日历天。 企业自筹 6 2.1 招标范围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2.2 3.1 4.1 17.1 18.1 39.1 6 19.1 20.1 21.1 工期要求 资金来源 投标人资质等级要求 房屋建筑施工二级以上 (含二级) 投标有效期 项目批准文号 资格审查方式 投标保证金及标书费 履约保证金 招标文件及图纸的发放 踏勘现场时间 答疑时间安排 安全生产管理目标 文明施工管理目标 投标文件份数 投标文件提交地点及截止时间 开标 为3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起算起) 兰工信发[2013] 号 资格预审 递交投标保证金保证书 见附件(一)。标书费500元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 合同金额的10% 甘肃祁连山水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兰州市城关区力行新村3号祁连山大厦 2013年11月18日(由投标人自行前往踏勘) 收到招标文件5日内 合格 合格 一式伍份,一份正本,肆份副本,投标报价及工程量清单Excel电子版U盘文档一份 地 点: 甘肃祁连山水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兰州市城关区祁连山大厦三楼会议室) 截止时间: 2013年 11 月 21 日9时00 分 地 点:甘肃祁连山水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兰州市城关区祁连山大厦三楼会议室) 开始时间: 2013年 11月 21 日9 时00 分 5

19 24.1 20 27.1

二、投标须知

(一)

1、工程说明 1.1工程概况

甘肃祁连山水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川祁连山商砼工程,建设地点位于兰州市榆中县和平镇,建设规模为80万m3预拌商品混凝土生产线。 1.2本招标工程项目说明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l项~第5项;

1.3 本招标工程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

部门规章,通过邀请招标议标方式择优选定承包人。 2、招标范围及工期、质量

2.1本招标工程项目的招标范围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6项所述。 2.2 本招标工程项目的工期要求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7项。

2.3 本招标工程项目的质量要求见前附表第5项所述。工程质量如达不到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施工单位除无偿返工至合格外,并扣除工程总造价10%的质量违约金。

3、资金来源

3.1本招标工程项目的资金来源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8项,本工程的立项批复详见前附表第11项。

4、合格的投标人

4.1投标人资质等级要求详见本须知的前附表第9项。 4.2 投标人合格条件详见本招标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4.3 本招标工程项目采用本须知前附表第12项资格审查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4 联合体投标不被接受。

总 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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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投标费用

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期间所发生的一切费用,不论投标结果如何,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踏勘现场

6.1 招标人将按本须知前附表第 15项所述时间,分别组织投标人对工程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以便投标人获取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现场的资料。投标人承担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自身费用。

6.2 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数据和资料。是招标人现有的能被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做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均不负责任。

6.3 经招标人允许.投标人可为踏勘目的进入招标人的项目现场,但投标人不得因此使招标人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投标人应承担踏勘现场的责任和风险。

6.4如果投标人认为需要再次进行现场踏勘,招标人将予以支持,但费用由投标人自理。

(二)招标文件 7、本招标文件的组成 7.1 招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第一章 投标须知及投标须知前附表 第二章 评标办法及标准 第三章 合同条款 第四章 合同文件格式 第五章 工程建设标准 第六章 结构特征图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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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工程量清单

第八章 投标文件投标函部分格式 第九章 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格式 第十章 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格式

7.2 除7.1内容外,招标人在收到投标文件5日内,以书面形式发出的对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内容,均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招标人和投标人起约束作用。

7.3 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等问题应在获得招标文件3日内向招标人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由投标人自己承担。投标人同时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没有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并根据有关条款规定,该投标有可能被拒绝。

8、招标文件的澄清

8.1 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于收到招标文件5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澄清要求,送至甘肃祁连山水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管理中心。无论是招标人根据需要主动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是根据投标人的要求对招标文件做出澄清,招标人都将于投标截止时间5日前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同时将书面澄清文件向所有投标人发送。投标人在收到该澄清文件后应于1日内,以书面形式给予确认,该澄清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

9、 招标文件的修改

9.1 招标文件发出后,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5日前,招标人可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

9.2 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形式发送给所有投标人,投标人应于收到该修改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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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1日内以书面形式给予确认。招标文件的修改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约束作用。

9.3 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均以书面形式明确的内容为准。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文件在统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

9.4 为使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有充分的时间对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进行研究,必要时,招标人将酌情延长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具体时间将在招标文件的修改、补充通知中予以明确。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10、投标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

10.1投标文件和与投标有关的所有文件的语言文字均使用中文。

10.2 除工程规范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1、投标文件的组成

11.1投标文件由投标函部分、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三部分组成。其中投标函部分及商务部分装订为一册,技术部分装订为一册。

11.2 投标函部分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11.2.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

11.2.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附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书复印件); 11.2.3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附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11.2.4 投标函;

11.2.5省外投标人还须办理进甘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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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6 投标担保(银行保函、担保书或投标保证金); 11.2.7 项目管理机构配备: (1)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表; (2)项目经理简历表; (3)项目技术负责人简历表; (4)其他辅助说明资料(证明等)。 11.3 商务部分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1)工程量清单报价表封面; (2)投标报价说明; (3)投标总报价; (4)工程项目总价表; (5)单项工程费汇总表;

(6)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表; (7)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 (8)主要材料价格表;

(9)投标报价需要的其他资料。 11.4技术部分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11.4.1 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 (1)各分部分项工程的主要施工方法;

(2)工程投入的主要施工设备情况、主要施工机械进场计划; (3) 劳动力安排计划;

(4)确保工程质量的技术组织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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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确保安全生产的技术组织措施; (6)确保文明施工技术组织措施; (7)确保工期的技术组织措施; (8)施工总平面图; (9)有必要说明的其他内容。 11.4.2拟分包项目情况: (1)拟分包项目一览表 12. 投标文件格式

12.1投标文件包括本须知第11条中规定的内容,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应当使用投标文件第七、第八、第九章所提供的投标文件全部格式(表格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

13、投标报价的编制要求

13.1本工程投标报价采用综合单价报价,工程量计价方式按《工程量计算规则》编制。

13.2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是完成本须知第2条上所列招标工程范围及工期的全部。

13.3投标人应按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工程项目和工程量填报单价和合价。每一项目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投标人未填单价或合价的工程项目,在实施后,招标人将不予以支付,并视为该项费用已包括在其他项目的单价或合价内。

13.4投标人在计价时应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根据招标人提供的参考工程量清单,参照[2004]《甘肃省建设工程消耗量定额》、[2004]《甘肃省建设工程消耗量定额兰州地区基价》、费用标准执行[2009]358号文件以及企业自身情况计算报价。

水泥、钢材由承包人采购。水泥必须使用祁连山生产的水泥,钢材必须使用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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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首钢、宝钢等大型钢厂生产的钢材。凡承包方自行采购的材料,均应经发包方现场代表和监理单位确认生产厂家和产品质量后才能组织采购,材料进场必须有产品合格证书和质量证明文件,按规定程序取样送指定实验室检验合格,并经工程师确认签证后方可用于本工程。因材料质量而发生的问题,由承包方负责。

13.5投标总价中的综合单价报价包括完成本工程项目的成本、利润、措施费、规费、税金、开办费、风险费、政策性文件规定费用等所有费用,不再进行调整。

13.6投标人可先到工地踏勘以充分了解工地位置、情况、道路、储存空间、装卸限制及任何其它足以影响承包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被批准。

13.7 投标报价为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出的各项支付金额的总和。 14、结算时调整工程价款及范围

14.1凡是设计变更及签证能与综合单价相匹配的,均套用综合单价,不能执行综合单价的,承包商以《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国家标准)、参照[2004]《甘肃省建设工程消耗量定额》、[2004]《甘肃省建设工程消耗量定额兰州地区基价》、费用标准执行[2009]358号文件计算单项综合单价,报发包商、监理审批,执行批准的综合单价。

14.2 结算时按设计院提供的施工图计算工程量×中标综合单价+按14.1款计算的现场设计变更及签证即为工程结算造价。

15、工程价款支付方式

15.1工程价款的支付: 承包单位应根据每月工程形象进度,计算已完工程价款,每月25日前报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审批确认,由发包方将承包方、监理、发包方共同确认的已完成工程量报告报送由发包方确认的审计机构进行审计,经审计确认的已完成工程量报告作为工程价款的支付依据。

15.2每月按审批确认的完成工程量造价的80%支付,在80%的进度款中扣除当月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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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费及工程预付款。

全部完成时经审计机构确认后,支付到全部工程量的95%(扣除工程预付款和水电费、工程进度及安全处罚款);留5%作为质保金,质保金待质量保证期满后未发生质量问题一次付清余款(质量保证期为工程竣工日期后12个月)。

15.3工程保修执行建设部《建设工程保修办法》,按规定办理工程保修手续。保修金待保修期满,按规定结算。

16、投标货币

16.1本工程投标报价采用的币种为人民币。 17、投标有效期

17.1 投标有效期见本须知的前附表第10项所规定的期限,在此期限内,凡符合本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均保持有效。

18、投标担保

18.1投标人应在提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按有关规定提交本须知前附表第13项所规定数额的投标担保,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18.2投标人应该按要求提交投标担保,并采用下列任何一种形式: 18.2.1投标保证金:银行汇票;

18.3 对于未能按要求提交投标担保的投标,招标人将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而

予以拒绝。

18.4 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担保将按照本须知第17条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期满后7日内予以退还(不计利息)。

18.5 中标人的投标担保,在中标人按本须知第38条规定签订合同并按本须知第39条规定提交履约担保后3日内予以退还(不计利息)。

18.6 中标人未能按本须知第38条、第39条规定提交履约担保或签订合同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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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担保将被没收。

19、投标答疑安排

19.1投标人应按照前附表第16项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将有关疑问以书面形式打印并加盖单位公章以传真或E-mail方式提交,否则招标人有权不予接收。

19.2投标答疑的目的是澄清、解答投标人在查阅招标文件后和现场踏勘中可能提出的问题。

19.3招标人在前附表第16项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做出书面解答,答疑纪要的有效性规定按照本须知第9.3、9.4款规定执行。

19.4投标人未提出疑问的,不作为否定投标人资格的条件。

20、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目标

20.1 本招标工程的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管理目标按本须知前附表第17项要求执行。

20.2 本招标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要求按照有关规范编制。 21、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21.1投标人应按本须知前附表第18项规定的份数提交投标文件。

21.2 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带打印或使用不褪色的篮黑墨水笔书写,且字迹应清晰易于辨认,并应在投标文件封面右上角清楚地注明“正本”或“副本”。正本和副本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

21.3 投标文件封面、投标函均应加盖投标人印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投标文件中须同时提交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格式、签字、盖章及内容均应符合要求,否则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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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4除投标人对错误处须修改外,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或行间插字和增删。如有修改,修改处应由投标人加盖投标人的印章或由投标文件签字人签字或盖章。

(四)投标文件的提交

22、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22.1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应分别密封,并在密封袋正面右上角加盖“正本”或“副本”印章。

22.2封面应写明招标人名称、招标人地址、工程名称、招标编号、投标人的名称(加盖单位印章)。

22.3投标文件袋的封口处应粘贴密封条,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密封”章。 22.4投标文件未按本投标须知第21.1、21.2、21.3款规定加写标记和密封的,责令其纠正,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22.5投标文件必须由专人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送交,以电报、电话、传真形式的投标概不接受。

23、投标文件的提交

23.1 投标人应按本须知前附表第19项所规定的地点,于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 24、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

24.1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见本须知前附表第19项规定。

24.2招标人可按本须知第9条规定以修改补充通知的方式,酌情延长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投标人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投标人受制约的截止时间,均以延长后新的投标截止时间为准。

24.3 到投标截止时间止,若招标人收到的投标文件少于3个时,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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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迟交的投标文件

25.1招标人在本须知第22.5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以后收到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并退回给投标人。

26、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与撤回

26.1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以后,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可以以书面形式补充修改或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6.2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应按本须知第22条有关规定密封、标记和提交,并在投标文件密封袋上清楚标明“补充、修改”或“撤回”字样。

26.3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补充、修改投标文件。

(五)开 标

27、开标

27.1 招标人按本须知前附表第20项所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所有投标人均应参加。

27.2 按规定提交合格的撤回通知的投标文件不予开封,并退回给投标人;按本须知第28.1款规定确定为无效的投标文件,不予送交评审。

27.3开标程序;

27.3.1 开标由招标人主持;

27.3.2 由投标人或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也可以由招标人委托的公证机构检查并公证;

27.3.3 经确认无误后,由有关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并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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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4 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收到的合格投标文件,开标时都应当众予以拆封、宣读。

27.5 招标人对开标过程进行记录,并存档备查。唱标结束后,投标人法人代表或其委托代理人应进行签字确认。

28、投标文件的有效性

28.1 投行文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作为无效投标文件。

28.1.1投标文件未按本须知第22条的要求制作、装订、密封和标记的; 28.1.2本须知第11条规定的投标文件有关内容未按本须知第21.3款规定加盖投标人印章和经法人和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的,但未随投标文件一起提交有效的“授权委托书”原件的;

28.1.3 投标文件的提交出现本须知第24.3条规定的情形的; 28.1.4投标人法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未按时出席开标会的;

未携带投标人法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身份证件,或人证不符的; 28.1.5投标文件的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28.1.6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函的; 28.1.8两个以上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内容有雷同的; 28.1.9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未作出响应的。

28.1.10外省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未附有“有效进甘登记手续(复印件)”的; 28.1.11投标人未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的。

28.2招标人将有效投标文件,送评标委员会进行评审、比较。

(六)评标和定标

29、评标委员会与评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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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1 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依法组建,负责评标活动。 29.2 开标结束后,开始评标。 30、评标过程的保密

30.1开标后,直至授予中标人合同为止,凡属于对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有关的资料以及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与评标有关的其他任何情况均严格保密。

30.2 在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推荐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投标人向招标人和评标委员会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会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30.3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不对未中标人就评标过程以及未能中标原因作出任何解释。未中标人不得向评标委员会成员或其他有关人员索问评标过程的情况和材料。

31、投标文件的澄清

31.1为有助于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必要时,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或说明,投标人应采用书面形式进行澄清说明,但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32、投标文件的初步评审

32.1 开标后,经招标人审查符合本须知第27条有关规定的投标文件,才能提交评标委员会进行评审。

33、投标文件计算错误的处理

33.1投标文件中发生的计算错误按以下原则处理:

33.1.1如果数字表示的金额与用文字表示的金额不一致时,应以文字表示的金额为准;

33.1.2其他计算错误由投标人自己承担责任。 34、投标文件的评审、比较、定标和否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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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1评标委员会将按照本须知第33条规定。仅对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合格投标文件进行评估和比较。

34.2 评标办法和标准

34.2.1 本次招标的评标方法和标准按第二章执行。

34.3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后,向招标人提出书面评标报告,并推荐3名有排序的合格的中标候选人,招标人按有关规定确定中标人,也可由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34.4 评标委员会经评审,认为所有投标都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可以否决所有投标、所有投标被否决后,招标人将依法重新招标。

(七)合同的授予

35、合同授予标准

35.1招标工程的施工合同将授予按本须知第35.3款所确定的中标人。 36、中标通知书

36.1 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可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37、合同协议书的签订

37.1 招标人与中标人将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工程施工合同。

37.2 中标人如不按本投标须知第38.1款的规定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则招标人将废除授标,投标担保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担保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同时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37.3 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施工,不得将中标项目施工转让(转包)给他人。需要分包的,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出分包计划,并按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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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行分包。

38、履约担保

38.1 合同协议书签署后14天内,中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其履约担保金额为中标总价的10%,并采用下列任何一种形式:

(1)银行汇票; (2)履约保函;

38.2 中标人不能按规定执行,招标人将有充分的理由解除合同,并没收其投标担保.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担保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第二章 评标办法及标准

一、评标原则

1.1整个评标过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七部委《评标委员会及评标办法暂行规定》、《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国家标准)等法律法规规定,遵循公开、公正、公平原则,坚持科学合理、竞争优选原则和质量好、信誉高、价格合理、工期保证、施工组织设计先进可行的原则。

1.2评标委员会首先对所有投标文件进行初步审查,对审查通过的投标文件,再依据评标办法分别对投标函部分、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进行议标。

二、初步审查

2、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重大投标偏差,按废标处理: 2.1未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委托代理人无授权委托代理人证明书的; 2.2未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的;

2.3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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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投标文件中有明显不符合技术规格、技术标准要求的; 2.5投标文件中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的; 2.6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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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合同条款

一、通用条款

使用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1999年12月24日印发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建建[1999]313号)第二部分《通用条款》,本招标文件省略。

二、专用条款

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 2.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合同文件组成及解释顺序: (1)本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招标文件及答疑、工程量清单说明; (4)投标书及其附件 (5) 本合同专用条款 (6)本合同通用条款

(7) 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8) 图纸 (9) 工程量清单

(10) 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11)图纸答疑纪要

合同履行中,发包人与承包人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3.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 3.1本合同使用汉语。 3.2适用法律和法规

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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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甘肃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及国家、甘肃省市对合同的有关规定。 3.3适用标准、规范

本合同适用的标准、规范的编号及名称:执行国现行施工及验收规范、操作规程和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发包人提供标准、规范的时间:承包方自行解决。 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时的约定:略。 4.图纸

4.1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日期和套数:在开工前3日内向承包人提供完整的施工图纸4套(其中包括编制竣工图所需的2套,工程竣工时提供,施工期间只提供2套图纸)。

发包人对图纸的保密要求:承包人接到施工图以后应妥善保管,不得擅自修改,不得以任何方式借第三方阅览、使用、转让。

对图纸中的主要技术数据保密,不得透漏给第三者。

如承包人违反上述规定,应承担法律责任,并向发包人赔偿经济损失。 赔偿金额的计算,为发包人正常年份销售收入的千分之二。 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5.工程师

5.2监理单位委派的工程师

姓名: 职务:

发包人委托的职权:见《监理委托授权书》。

需要取得发包人批准才能行使的职权:见《工程建设委托监理合同》、《监理委托授权书》。

5.3发包人派驻的工程师 姓名: 职务:

职权:依照法律、法规以及设计文件、施工及验收规范、技术标准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对工程质量和进度实施监督,协调解决现场发生的有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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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项目经理

姓名: 职务:

8.发包人工作

8.1发包人应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的要求及完成的时间:开工前办理好正式工程和临时设施界区的土地征用、拆迁补偿、平整场地、清除地下地上障碍物、使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在开工后继续解决以上事项的遗留问题。

(2)将施工所需的水、电线路接至施工场地的时间、地点和供应要求:开工前将施工所需水、电接至施工现场变压器及上水井,并保证施工期间需要。承包人负责按《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和《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供电安全规范》GB50194-93要求安装到施工使用部位。现场施工水电费(不含生活区水、电费用,生活区需设置单独的水表、电表),按照当地市场价进行缴费。

(3)施工场地与公共道路的通道开通时间和要求:开工前,临时土路。 (4)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线资料的提供时间:开工前。

(5)由发包人办理的施工所需证件、批件的名称和完成时间:开工前。

(6)水准点与座标控制点交验要求:发包人负责在施工现场将水准点与座标控制点位置以书面形式交给承包人,并由发包人、监理单位、承包人进行现场交验。 (7)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时间:开工前,印发会议纪要。

(8)协调处理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如通用条款。

(9)双方约定发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执行通用条款。 8.2发包人委托承包人办理的工作: 另行以书面形式约定。 9.承包人工作

9.1承包人应按约定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需由设计资质等级和业务范围允许的承包人完成的设计文件提交时间:略。 (2)应提供计划、报表的名称及完成时间:每月25日向工程师提供当月完成工作量报表和次月工程进度计划一式四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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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承担施工安全保卫工作及非夜间施工照明的责任和要求:如通用条款。 (4)向发包人提供的办公和生活房屋及设施的要求:略。

(5)需承包人办理的有关施工场地交通、环卫和施工噪音管理等手续:如通用条款。 (6)已完工程成品保护的特殊要求及费用承担:如通用条款。

(7)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要求及费用承担:如通用条款。

(8)施工场地清洁卫生的要求:施工场地及时清洁,文明施工,做到工完场清。 (9)双方约定承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如通用条款。 三、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 10.进度计划

10.1承包人提供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的时间:开工后15天内,一式五份。

发包单位工程师确认的时间:收到报表后7天内批复,逾期不批复视为同意。 10.2群体工程中有关进度计划的要求: 序号 1 2 3 4 5 6 7 8 工程编号 01 02 03 04 05 06 07 08 工程名称 料场 商砼站(物料储存、输送) 洗车台 汽车衡 大门及围墙 办公化验住宿楼 机修及材料库 门房、磅秤房、生产调度 25

12、工期计算

12.1子单位工程工期,是以发包商书面通知的该子单位工程的开工日期为起始点,加上合同规定的该子单位工程施工日历天数,为该子单位工程工期。

12.2合同总工期,是本合同中发包商书面通知最早开工的子单位工程的开工日期为起始点,至子单位工程竣工日期之中最晚的日期为合同总工期。

19.3在接到发包商的书面开工通知后,承包商应在书面通知规定的日期开始组织工程施工,并开始计算工期,不得拖延。 13.工期延误

13.1双方约定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如通用条款。

13.2承包人竣工工程工期总日历天数晚于合同约定工期总日历天数 及合同专用条款

13.3群体工程中有关进度计划的要求:,则罚款如下:

工期除按通用条款约定应顺延外每拖延一天按照1000.00元处罚。 四、质量与验收 17.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17.1双方约定中间验收部位:执行通用条款。(混凝土浇筑前24小时由承包人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到现场检查,合格后方可进行混凝土浇筑。)

17.2 混凝土设备基础中间交接验收,混凝土浇筑后按要求养护拆除模板,及时测量弹出交工线,7日内与安装专业交接完成,以书面交接资料为准。 19.工程试车

19.1试车费用的承担:略。

五、安全施工:施工单位须保证行人安全和道路畅通,做到安全、文明施工。

承包人应执行工程建设安全施工管理的有关规定,认真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发包人有权对承包人施工队伍的违章操作进行纠正和处罚。

承包人在动力设备、输电线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车间、易燃易爆地段以及临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时,施工现场安全措施按照施工规范要求设置,施工开始前应向发包人代表提出安全防护措施,经发包人代表认可后实施,防护措施费用由承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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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担。

六、合同价款与支付 23.合同价款及调整

23.2本合同价款采用固定综合单价方式确定。

(1)采用固定价格合同,合同价款中包括的风险范围:投标人所填报的综合单价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市场变化因素和实际工程量的变化而变动。承包人在计算投标报价时已考虑了各种风险因素和包括的工作内容、范围。

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略

23.3双方约定合同价款的其他调整因素:发生下列情况时合同价款可做调整: 23.3.1凡是设计变更及签证能与综合单价相匹配的,均套用综合单价。

23.3.2不能执行23.3.1款时,承包商以《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国家标准)计算单项综合单价,报发包商、监理审批,执行批准的综合单价。

23.3.3 结算时按设计院提供的施工图计算工程量×中标综合单价+按23.3.2款计算的现场设计变更及签证即为工程结算造价。

23.3.3一周内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电造成累计停工超过8小时;工程地质情况与发包人提供的地质资料不符,基础施工中遇到不可预见的障碍物或流沙、淤泥、古墓、文物、旧基础、地下水位变化等而增加的处理费用经监理工程师及发包人认可。 24.工程量和工程价款的确认

24.1承包人向工程师提交已完工程量报告的时间:每月25日。

24.2 承包人按合同约定时间,向监理工程师提交已完工程量的报告。监理工程师对承包方提交的已完工程量的进度、质量进行确认(以签字盖章为准);然后承包方向发包方工程师提交经监理已确认的已完成工程量报告。工程师接到报告后3天内按设计图纸核实已完工程数量(以下简称计量),并在计量24小时前通知承包方。承包方为计量提供便利条件并派人参加。承包方无正当理由不参加计量,发包方自行进行,计量结果视为有效,作为工程价款报审的依据。由发包方将承包方、监理、发包方共同确认的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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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工程量报告报送由发包方确认的审计机构进行审计,经审计确认的已完成工程量报告作为工程价款的支付依据。

发包方工程师收到承包方报告后3天内未进行计量,从第4天起,承包方报告中开列的工程量即视为已被确认,作为工程价款报审的依据。工程师不按约定时间通知承包方,使承包方不能参加计量,计量结果无效。

审计期间承包方须派人参加,不参加计量,审计机构自行进行,审计计量结果有效。 24.3工程师对承包方超出设计图纸要求增加的工程量和因自身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不予计量。

25.工程款(进度款)支付

25.1双方约定的工程款(进度款)支付的方式和时间:每月按审计机构确认的完成工程量造价的80%支付,在80%的进度款中扣除当月水费、电费及工程预付款。

25.2全部完成时经审计机构机构确认后,支付全部工程量的95%(扣除工程预付款和水电费、工程进度及安全防护罚款);留5%作为质保金,质保金待质量保证期满后未发生质量问题一次付清余款(质量保证期为工程竣工日期后12个月)。 七、材料设备供应

26.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无。 27.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

27.1水泥、钢材由承包人采购。水泥必须使用祁连山生产的水泥,钢材必须使用酒钢、首钢、宝钢等大型钢厂生产的钢材。凡承包方自行采购的材料,均应经发包方现场代表和监理单位确认生产厂家和产品质量后才能组织采购,材料进场必须有产品合格证书和质量证明文件,按规定程序取样送指定实验室检验合格,并经工程师确认签证后方可用于本工程。因材料质量而发生的问题,由承包方负责。

27.2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的约定:工程所需的材料均由施工单位自行采购运输和保管。 八、工程变更:如通用条款。 九、竣工验收与结算 28.竣工验收

28.1承包人提供竣工图的约定:承包方向发包方代表提交竣工图及完整竣工资料的份数为:一式二份;提交的时间是:工程竣工30天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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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2中间交工工程的范围和竣工时间:

28.2.1混凝土设备基础:混凝土浇筑后按要求养护拆除模板,及时测量弹出交工线,7日内与安装专业交接完成,以书面交接资料为准。

28.2.2实际完成时间按国家现行验收规范通过最终验收的日期。 28.2.3各标段工程最迟完成时间:2014年4月30日 29.竣工结算

29.1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后,承包方编制竣工结算书一式六份,由发包方组织有关单位和承包方核定工程价款,最终工程价款以国家审计部门或社会中介机构审定值为准,甲乙双方据此进行竣工结算。 十、违约、索赔和争议 30.违约

30.1本合同中关于发包人违约的具体责任如下:

本合同通用条款第24条约定发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无。

本合同通用条款第26.4款约定发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如通用条款。 本合同通用条款第33.3款约定发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如通用条款。 双方约定的发包人其他违约责任:另行书面形式约定。

30.2本合同中关于承包人违约的具体责任如下:

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4.2款约定承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合同约定的时间竣工,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支付工程延期罚款,则罚款如下:

工期除按通用条款约定应顺延外每拖延一天按照1000.00元处罚。

发包人可从应向承包人支付的任何金额中扣除或用其他方式收回。此赔偿费的支付并不能解除承包人应完成工程的责任或合同规定的其他责任。

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5.1款约定承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如通用条款。 双方约定的承包人其他违约责任:本工程达不到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时,发包人有权扣除10%工程款作为赔偿费。承包人同时应承担的违约责任为:承担返工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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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争议

31.1双方约定,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产生争议时:

采用第二种方式解决,向发包人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其他 32.工程分包

32.1本工程发包人同意承包人分包的工程:无。 分包施工单位为:无。 33.不可抗力

33.1双方关于不可抗力的约定:如通用条款。 34.保险:略 35.担保:略

36. 本工程双方约定担保事项如下:

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供履约担保,担保方式为:承包人应按规定向发包人提交履约担保。履约担保的金额为中标价的10%,可由在中国注册的银行出具银行保函。

在承包人根据合同施工、竣工,发包人向承包人颁发竣工证书之日起,履约保证金一直有效。如承包方在合同执行过程中,由于资金、技术、质量或非不可抗力等原因给发包方造成损失时,发包方将从履约保证金中获得补偿。 37.合同份数:正本两份,发包人承包人双方各执一份。 37.1双方约定合同副本份数:发包人 3份,承包人3份。 38. 补充条款

38.1承包人若发生项目经理部常驻施工现场或中途换人,发包方有权终止合同,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发包人损失。

38.2 如承包人10天不能完成日进度计划或发生二次质量事故(或一次重大质量事故),发包人有权终止合同,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发包人损失。

38.3承包人应认真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土建与安装交叉施工时服从发包人施工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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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合同文件 一、合同协议书

使用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1999年12月24日印发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建建[1999]313号)第一部分《协议书》,本招标文件省略。

二、工程质量保修书

使用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1999年12月24日印发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建建[1999]313号)之附件3《工程质量保修书》,本招标文件省略。

第五章 工程建设条件及技术规范

一、工程建设条件

现场自然条件:详见工程勘察报告书

2、、现场施工条件:

(1).建设场地具备开工条件。

(2).施工单位临时位置,应经建设单位统筹安排后确定。临时设施由承包商自行建设,费用自理。

(3).将施工所需的水、电线路接至施工场地的时间、地点和供应要求:

开工前将施工所需水、电接至施工现场变压器及上水井,并保证施工期间需要。承包人负责按《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和《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供电安全规范》GB50194-93要求安装到施工使用部位。现场施工水电费(不含生活区水、电费用,生活区需设置单独的水表、电表),按照当地市价进行缴费。

(4).承包商在投标前要对当地各种条件进行了解,对可能影响报价和施工困难等因素作出自己的判断和估价,据以编制标书,中标后,不得以不了解现场情况为由提出增加工程造价要求。

二、工程建设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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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基本要求

2.1本工程项目管理目标: 2.1.1质量合格;

2.1.2施工工期:2013年11月25日开工,2014 年4月30日竣工; 2.1.3施工现场应做好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

2.2承包人必须按照本项目的施工图及国家现行有关施工验收规范、质量验评标准组织施工。建立和健全质量保证体系,以承包人主体行为规范和施工人员的工作质量确保各单位工程的施工质量。

2.3突出抓好施工过程中的“三控制”,加强全过程质量管理。在施工过程中要认真做好原材料控制、工艺流程控制、施工操作控制;加强每道工序的质量管理,对各工序间的交接检验及专业工种之间交接环节的工程质量应采取有效措施,加强检查验收,抓好全过程质量管理。同时,还应健全为满足施工图设计和建筑物功能要求的抽验检查制度。

2.4建筑工程采用的主要材料、半成品、成品、建筑构配件、器具和设备在征得发包商、监理单位、建设单位现场代表同意后方可进行购买,进入现场应进行现场验收。凡涉及安全、功能的有关产品,应按各专业工程质量验收规范规定进行复验,并应经发包商、、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技术负责人)检查认可。

2.5各工序应按施工技术标准进行质量控制,每道工序完成后,应进行检查。相关各专业工种之间,应进行交接检验,并形成记录。未经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技术负责人)检查认可,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

2.6承包人必须编制好切实可行的施工进度计划,以保证施工连续均衡、有节奏地进行,合理地使用人力、物力和财力,确保工程按期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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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承包人应建立和健全安全生产保障体系和安全生产责任制,认真执行《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提高安全生产工作和文明施工的管理水平。施工现场不但应该做到安全生产不发生事故,同时还应做到文明施工、整齐有序,尽量减少施工噪音和对周围环境的污染。

2.8施工期间应努力做好与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及质量监督部门的工作协调、配合工作,虚心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不断改进工作、提高管理水平。

2.9单位工程完工后,承包人应自行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检查评定,并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验收报告及相关资料。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管理规定和双方在合同中的约定,承担本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三、工程建设应执行的技术规范

3、本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国家、行业的现行有关各专业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验收统一标准。其主要规范有:

3.1建筑安装

1、 《土方与爆破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201-83 2、 《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02 3、 《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J50203-2002 4、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 5、 《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5-2001 6、 《屋面工程技术规范》GB50207—2002 7、 《地下防水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208—83 8、 《建筑地面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09—2002 9、 《装饰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210—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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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建筑防腐蚀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12-91 11、 《钢结构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GB50205-2001 12、 《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范》

13、 《液压滑动模板施工技术规范》 GBJll3—87 14、 《烟囱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J78—85 15、 《普通混凝土力学性能试验方法》 GBJ81—85 16、 《水泥混凝土路面施工及验收规范》 GBJ97-87 17、 《混凝土检验评定标准》 GBJl07—87

18、 《给水排水构筑物施工及验收规范》 GBJ—141-90 19、 《工程测量规范》GB50026-93

20、 《混凝土泵送施工技术规程》JGJ/T10-95 21、 《钢筋焊接及验收规程》JGJl8-96

22、 《钢结构高强度螺栓连接的设计、施工及验收规程》JGJ82—91

23、《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GB/T50326-2001) 24、《建筑工程冬期施工规程》(JGJ104-97) 25、《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房屋建筑部分) 26、《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27、《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

28、《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3) 29、国家有关工程建设的其他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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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图 纸 一、图纸清单

6.1 总平面图

见附件2-土建招标简图

第七章 建筑结构

建筑、构筑物特征一览表见附件3_《建筑一览表》

注:请参考相关子项内容,招标子项以参考工程量清单为准。

第九章 投标文件投标函部分格式

施工投标文件

项目名称:

招标文件内容: 投标函部分 招标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35

一、

企业法定代表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

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36

二、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投标单位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投标人 (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37

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我单位 同志, 职务,为我方参加 工程招标投标工作的委托代理人。其授权范围为本工程招标投标及合同签订等事宜,在权限范围内与你方洽谈有关招标投标及合同签订等事宜,并承担责任。

附:委托代理人性别: 年龄: 身份证号: 有效期限: 年 月 日止

授权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38

四、投 标 函

致:(招标人名称)

1、根据你方招标工程项目编号为 的 工程的招标文件,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规定,经踏勘项目现场和研究上述招标文件及其他有关文件后,我方愿以(币种,金额,单位) (小写) 的投标报价并按上述图纸、合同条款、工程建设标准和工程量清单的条件要求承包上述工程的施工、竣工,并承担任何质量缺陷保修责任。

2、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招标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及有关附件。 3、我方承认投标函附录是我方投标函的组成部分。

4、一旦我方中标,我方保证按投标须知及投标前附表第7项规定的工期 日历天内完成并移交全部工程。

5、如果我方中标,我方将按照提交上述总价 %的银行保函或上述总价 %的具有担保资格和能力的担保履约担保书或 (币种,金额,单位) 的履约保证金作为履约担保。

6、我方同意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在“投标须知”规定第17条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有效,在此期间内如果中标,我方将受此约束。

7、除非另外达成协议并生效,你方的中标通知书和本投标文件将成为约束双方的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8、我方将与本投标函一起,提交 (币种,金额,单位) 作为的投标担保。

39

投标人: (盖章)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名称: 开户银行帐号: 日期: 年40

五、投标担保书

至: 招标人名称

根据本担保书 投标人名称 作为委托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和 担保机构名称 作为担保人(以下简称“担保人”)共同向 招标人名称 (以下简称“招标人”)承担支付(币种,金额,单位) (小写) 的责任,投标人和担保人均受本担保书的约束。

鉴于投标人于 年 月 日参加招标人的(担保工程项目名称)的投标,本担保人愿为投标人提供投标担保。

本担保书的条件是:如果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收到你方的中标通知书后: 1、 2、

不能拒绝按投标须知的要求签署合同协议书; 不能拒绝按投标须知的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

只要你方指明产生上述任何一种情况的条件时,则本担保人的接到你方以书面形式的要求后,即向你方支付上述全部款项,无需你方提出充分证据证明其要求。 本担保人不承担支付下述金额的责任: 1、 2、 3、

大于本担保书规定的金额;

大于投标人投标价与招标人中标价之间的差额的金额。

担保人在此确认,本担保书则在投标有效期满60天内有效,若延长投标有效期无须通知本担保人,但任何索款要求应在上述投标有效期内送达本担保人。

41

担保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地址: 邮政编码: 日期: 年 月 日

42

六、投标担保

43

七、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交的其他投标资料 (本项无统一格式,需要时由招标人用文字形式提出)

44

八、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 (1)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表

工程 表7.1

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 职务 姓名 职称 证书名称 级别 证号 专业 项目数 主要项目名称 已承担在建工程情况 一旦我单位中标,将实行项目经理负责制,并配备上述项目管理机构。我方保证上述填报内容真实,若不真实,愿按有关规定接受处理。项目管理班子机构设置、职责分工等情况另附资料说明。 45

(2)项目经理简历表

(工程项目名称) 工程 表7.2 姓名 职务 参加工作时间 项目经理资格证书编号 在建和已完成工程项目情况 开、竣工日期 性别 职称 年龄 学历 担任项目经理年限 建设单位 项目名称

建设规模 在建或已完 工程质量

(3)项目技术负责人简历表

(工程项目名称) 工程 表7.3 姓名 职务 参加工作时间 性别 职称 年龄 学历 担任技术负责人年限 在建和已完成工程项目情况 建设单位 项目名称 建设规模 开、竣工日期 在建或 已完 工程质量 47

(4)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辅助说明资料

(工程项目名称) 工程 表7.4

注:1、辅助说明资料主要包括管理机构的机构设置、职责分工、有关复印证明资料以及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资料。辅助说明资料格式不做统一规定,由投标人自行设计。

项目管理班子配备情况辅助说明资料可另附(与投标文件一起装订)。

48

第十章 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格式

施工投标文件

项目名称: 投标文件内容: 商务部分 投标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49

一、工程量清单报价表封面

工程量清单报价表

工程名称:

投标人: (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编制人: (签字盖执业专业章)

编制时间:

50

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xs3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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