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股权分配协议样本

更新时间:2023-04-06 06:35:01 阅读量: 教育文库 文档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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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司名称、所在地及经营范围

1、公司名称:

2、公司所在地:市

3、公司经营范围:(具体以工商部门批准经营的项目为准)

二、公司总投资金额及说明

1、公司总投资金额为人民币元,公司增加投资金额,必须召开股东会并由67%以上持股人通过并作出决议。此资金作为的启动资金,如有不足,将以公司的经营利润所得作为补充,不再进行融资。后期公司扩建其他商机公司和打造直营体系将再次增资扩股,优先现有股东购买。甲方作为公司的管理方拥有公司的管理权及公司经营过程中对应股份的分红权,乙方作为公司任职管理人员,拥有所在职务的管理权,并承担相应的责任与义务及公司经营过程中对应股份的分红权。

三、股东的名称、出资方式及出资额如下:

1、甲方():

2、乙方():

3、上述资金用于公司前期开支,包括租赁、装修、广告投入等,如有剩余作为公司开业后的流动资金,股东不得撤回。

4、各方应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3日内将各应支付的金额转到指定账户内,逾期未能按比例上缴的视为自动放弃该部分的权利。

四、公司管理及职能分工

1、公司成立一年之内不设董事会,不设董事长职务,此机构依之后公司发展酌情协定,公司事务决策和日常管理由甲方、乙方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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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甲方为公司的总裁,负责公司的日常运作和管理,具体职责包括:

(1)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2)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方案、决算方案;

(3)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4)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5)代表公司签署有关文件;

(6)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3、甲方作为公司的总裁,有义务于每月5号前将公司的经营状况以邮件的形式向其他股东通报。

五、公司的财务、资金管理

1、公司成立之前,资金由指定的统一账户调拨,并由各方共同监管和使用,任一方对甲方资金使用情况有异议,均可要求甲方给出合理解释。

2、公司成立之后,指定账户作为公司经营上缴基金使用,公司账目应该做到每日清算,每月月底需出示相关财务报表及账户金额明细。

3、公司应当依照股东利润分配条例,于每年财务年度终了时制作财务会计报告,并应于第二年月日前送交各股东。

六、盈亏分配

1、利润和亏损、各方按照所占股份的比例分享和承担

2、公司税后利润,股东分红的具体制度为:

(1)股东分红数额:公司经营半年可分配利润的70%,按照股东所持公司股份进行分红,其余30%作为公司的经营基金,留存不予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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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东分红时间: 每年的7月31日之前分配上半年1—6月份剩余利润;每年的1月31日之前分配下半年7-12月的剩余利润。

七、股东所持股份的转让、退出及增资

1、转股:签约生效起12个月内,股东不得转让股权。自第13个月起,经持股51%以上的股东签名同意后,一方股东可进行转让,转让费用不得高于原始出资的2倍,此时未转让方对拟转让方股权享有优先认购权。

若股权的转让可能导致公司结构严重变化的,须经持股67%以上的股东签名后视为有效,否则视为转让方违约,公司有权以公司的名义按照原始出资额(公司经营盈利的前提下)回购其所持股权。转让方违反上述约定转让股权的,视为违约,转让无效。

2、退股:

(1)一方股东,须先偿清其对公司的个人债务(包括但不限于该股东借款、该股东行为使公司遭受损失需向公司赔偿等)且征得51%以上持股股东的书面同意后,方可退股,否则退股无效,拟退股方应承担此期间股东的责任。

(2)在公司成立的前12个月,原始出资人不得退出所持股份,从第13个月开始,股东如有退股需求,须提前一个月提出申请。

(3)公司股东不得加入或持有其他同业公司股份,如有特殊情况离开集团,应说明情况,并主动退股。

(4)若公司经营周期内(上/下半年度)明显有盈利,则公司自其提出退股一个月之后按照其原始投资额无息退还其本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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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若公司本经营周期内(上/下半年度)无盈利,此种情况下退还退股方金额最高不得超过其原始投资金额的50%;协商处理后公司后期无论盈利与否,退股方均不得再要求返还其剩余原始投资额。

3、增资:若公司储备资金不足或因发展所需,出现需要增资的情况,各股东按照所占股份比例进行增资,若67%以上股东同意也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协商其他增资办法(如贷款、融资、扩股等)

若有增加新的入股方,其须承认本协议的内容并承担本协议股东的权利和义务,同时新入股股东须征得67%以上股东同意方为有效。

八、公司的解散事由与清算办法

1、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解散:

(1)公司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时;(2)股东会决议解散;

(3)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的;

(4)公司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被依法责令关闭的;

(5)不可抗力事件致使公司无法继续经营时;

(6)宣告破产。

2、公司解散时,应依《公司法》的规定成立清算组对公司进行清算。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或者有关主管机关确认。

九、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未按照出资比例足额、按时缴付出资的,须在3日内补足,由此造成公司未能如期成立或给公司造成损失的,须向守约方按照每股1万元的标准参照自己实际占股比例进行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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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本协议约定公司持股本人参与公司业务及财务事项,非持股人不得插手干预,若有违反,对公司造成损失的,须向守约方赔偿造成的实际经济损失。

3、所有股东必须遵守协议的相关内容,如因违反本协议给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须像守约方赔偿造成的实际经济损失。

十、其他

1、本协议的解释权属于股东会。

2、本协议经各方出资人共同订立,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由各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协议约定中涉及各方内部权利义务的,若与公司章程不一致,以本协议为准。

4、因本协议发生争执,各方应尽量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将争议提交至公司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3、本协议一式三份,股东各留存一份,公司留存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全体股东盖章(签名):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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