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船笔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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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租船运输实务

第一节 租船经营概述 一、租船经营方式

(1)班轮(2)租船(3)自备船——大型企业旗下的航运公司, Industrial Carrier 二、分类

(1)光租 Bareboat/Demise Charter(2)期租 Time Charter(3)程租 Voyage Charter 三、特点

(1)不定航线,不定船期 *原则——减少空放现象 (2)适合运输大宗散货*租船运输成本远低于班轮*进口FOB,出口CIF可掌握运输成本及风险、避免欺诈

(3)租金、运费由市场行情洽谈 (4)装卸费分摊:双方洽谈何方来承担

*涉及到的问题是装卸费分担,装卸风险的承担。一般情况下船东不愿意承担,最常见的是租船合同中有FIO合同条款,是装卸费的承担者去与装卸港工人签订合同,也就涉及到装卸责任和风险问题。装卸工装卸不当造成的货损船损装卸合同给付钱的一方要负责。FIOST条款,指船公司不负责装,卸,平舱,理舱。(Shipowner FIO/FO/FI/FIOST:free in and out) (5)通常情况下通过租船经纪人洽谈租船合同 (6)各种租船方式均有相应的标准格式 e.g. 中租SINOTIME1980——偏向承租人;GENCON——保护船东利益更多;NYPE——偏向承租人;BALTIME——偏向船东 (7)合同自由原则

如强制法的规定与租船合同的冲突:CMC-A94与金康A3相冲突,以强制法为准。对货源没把握情况下多用TCT(time charter on trip basis航次期租) 四、各种租船方式的特点和简介

1,光租方式 Bareboat C/P——CMC-A144

海商法:第一百四十四条光船租赁合同,是指船舶出租人向承租人提供不配备船员的船舶,在约定的期间内由承租人占有、使用和营运,并向出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a.船东和租船的特殊要求

船东一方面以光租形式作为投资;另一方面有些船东经营能力有限制,光租出去可以不用管船舶营运问题。有时采用hire/purchase (租购)形式;承租人融资有问题,但有能力经营;光租下,行业协会等对方便旗船要求严格时,光租可以改变国籍。

b.光租是财产租赁合同(船东仅保留所有权,占有、收益、使用的权利转移给承租人) c.由租船人负责雇佣船员

由于船员听付钱的人,在光租下船员由租船人雇佣,船东难以控制船员。如果租船人违约,船东无法控制船员,只能靠扣船来维护权益,别无他法。所以在租船中,若船上所有船员都是租船人雇佣,称为bareboat charter;若船东派了1个船长在出租的船上,称为demise charter(该情况下,hire要提高)

d.租船人负责经营及相关费用

费用划分:船东:折旧费、船舶保险费(自定)、船舶检验费(自定)、经纪费;租方:燃油费、港口使费、货物装卸费、扫洗舱费、垫舱物料费、空航费、船舶保险费(自定)、船舶检验费(自定)、代理费(订舱揽货费用)、货物索赔、船员工资伙食、维修保养、物料供应品及设备、润滑油、淡水、企业管理费。 e.租金约定支付

按 天计——per day;按 每吨·每天——per MT·per day。“Barecon (贝尔康)A”中每月支付1次租金:Barecon A: “A10 (b)Payment of hire……shall be made in cash without discount every month in advance on the first day of each month in currency…”

f.新建船:需要约定ship description。早期Barecon A是营运船光租,Barecon B是新造船条款,后来合并了。

g.租购协议:最后一次租金付完视为买卖完成,可以看做是分期付款购买船舶。

h.银行担保:Barecon A:“A22 The Charterers undertake to furnish, before delivery of the Vessel, a first class bank guarantee or bond in the sum and at the place as indicated in Box 25 as guarantee for full performance of their obligation under this Charter. 2,期租方式

a.定期租船的定义:CMC-A129

b.是财产租赁还是运输合同——以运输性质为主

[案]鞍钢vs富春航业有限公司

案情:A=鞍钢,D=富春航业。A出口钢铁FOB到B地,B找承运人C承运。C期租D的一条船。C同时给A和B签发两份提单,签发给B的(1)号B/L要早于签发给A的(2)号B/L。货到B港,B拿着(1)号B/L提走货。第二天,A发现(2)号B/L无法结汇。于是申请扣船(即实际上是D的船),并将D告上法庭。

判决:一审&二审:法院将期租合约看做运输合同,因为在B/L下有契约承运人C和实际承运人D。事实上如果将C与D的租约看做运输合同,那么就等于C委托D运输,C是委托人,D是受托人,双方是委托关系,C的行为对第三人造成损害可以向D要求承担责任。因此一审和二审在这个指导下认定D对C涉嫌海运欺诈有责任。最高院:最高院推翻了原判。认为本案争议焦点是C的海运欺诈问题。C在涉嫌海运欺诈行为时,D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如期履行作为运输合同中实际承运人的义务,D已经履行完期租合同的义务,至于C的欺诈,D与此无关。

分析:此案是关于期租合同是运输合同还是租赁合同的问题。租赁合同根本不涉及关于运输方面的权利义务,而运输合同也是一种委托合同,涉及了海上运输的问题,因此应当以认定期租合同为运输合同来解决问题。( *该案例能不能找D索赔,要看C和B之间的C/P如何签订,有没有在C/P中明示或约定实际承运人是D,且有没有约定C与D之间负连带责任还是分段责任。) c.租金约定支付

d.租船负责船舶营运承担相应费用划分。

船东:船员工资,伙食,维修保养,物料,供应品设备,润滑油,淡水,保险,折旧,经纪费,部分货损货差;租家:同光租费用承担,并负责部分的货损货差。

比较:光租下船东只负责船舶建造及融资等费用,固定成本和可变成本都是承租人承担;期租下船东要负担建造及融资等相关费用外,还承担船舶运营的固定成本,承租人只负责和船舶营运相关的费用。 附:租船下成本费用划分表 VC(COA) TC(TCT) BC I O O O II O O C III O C C 注:O:shipowner ; C: charterer I:建造及融资成本;II:固定成本(running cost);III:可变成本(variable cost)或称经营成本 e.自动递延条款(Escalation Clause):每年营运成本上涨部分,超出约定的

原租金一定的百分比由租方承担补足

f.集装箱仓位租赁(Slot Charter):船东将仓位出租给租船人一定的仓位时间。此内容的格式条款是SLOTHIRE 1993标准租约格式1993(BIMCO: Baltic International Maritime Council) ,在每次航次开始后的几天里支付租金。 3,航次租船

a.定义:CMC-A92

b.船东负责营运费用;装卸费由双方约定

c.一般约定:laytime装卸时间, demurrage滞期费, dispatch速遣费d.航次租船分类 a)Single/Return Voyage单程/回航次租船 b)Consecutive Voyage连续单程航次

c)COA-Contract of Affreightment租船契约/ Quantity Contract/ Tonnage吨位 Contract COA特征:

(1)适用大批量,且需要长期有规律运输的货物

(2)规定合同有一定期限

(3)规定货物名称数量(*规定总量,也规定每次装运量)Eg. 1,000,000MT(公吨),100,000MT/per batch(批) ,5% MOLCO/MOLOO(more or less in charterer’s/owner’s opotion)

(4)船名不指定 MV. TBN(To Be Named/Nominated) *第一次派船承租人如不接受,可以Renominated,如果再不接受,合同取消

(5)运费、每船次名称、费率是固定的——存在运费风险

(6)有燃油涨价条款Bunke Escalation Clause:租家只支付上涨油价(单方补偿);Bunker Escalation & De-escalation 燃油涨跌条款(双方补偿)比较:在油价上涨时,租家付上涨油价;油价下跌时,船东返还不当得利

(7)汇率浮动条款:Currency Clause货币条款;Exchange Parity Clause货币兑率对等条款.汇率条款的宗旨是船东在汇价上不会吃亏。如船东挣得运费25,000$,假如兑换当时英镑是12,000£;当£:$=1:2,即船东能获得500£的额外收入;当£:$=1:2.5,£升值、$贬值,只能兑换10,000£,少的2,000£还由租家补足。 d)Space Charter(部分仓位租船)

一般会在合同中写明此票货是complete of或者是part of以区分货物,这样提单持有人看到以上记载可以分清这个航次的货是谁的。*部分仓位租船方式最容易产生纠纷:一船有多家货主,收货人并不知道一个航次上有多少家货主的货,进港卸货总会有先后顺序,因此会发生延迟交货或者发生扣船、卸货事故等多原因使得越在后面的货主风险越大,纠纷也多。 船东在签订Space Charter时往往加入自由加载条款,使自己脱离未按约定时间交货的责任。 “自由加载条款”要并入B/L,且共同等泊时间不能算3倍;其他C/P的滞期不能算到他人头上。

第二节 租船市场 Charter Market 一、租船市场作用

1,为船东和租船人提供服务、贸易机会,委托人通过经纪人谈判 2,调节世界航运市场

3,为船东和租船人提供信息 二、分类

1,根据船舶类型

(1) Dry Cargo Market:a)Bulker Market 散货:矿、粮b)Tween-deck Market 传统杂货船(非洲航线)c)Container Market 集装箱d)Roll On Roll Off 滚装船e)Feeder Market 小型集装箱船(支线船市场)f)Special Market 特殊用途船

(2) Tanker Market油船市场

(3) Reefer Market冷藏货市场 (4) Passenger Market客船市场

2,根据租期长短:(1)Spot Market 航次租船(2)Period Market 期租 三、主要航运市场:

1, London: The Baltic Mercantile & Shipping Exchange; 2, New York: ASBA;3, Hamburg & Oslo;4, Tokyo;5, Hong Kong 四、船舶经纪人Shipping Broking Practice 1,租船经纪人 Charting Broker

The Institute Of Chartered Shipbrokers英国皇家特许船舶经纪人协会(伦敦) 2,作用

a.调节市场 b.为船东和承租人快速有效成交业务c.减轻船东和承租人大量事物性操作(除了做mailbox broker 还应give advice)d.减少船东和承租人的风险

3,佣金 Commission:行规各付1.25%。在佣金制度中,只有成功才有Commission,不成交没有。但在代理行业Agency中,只要做事就有Fee,是固定价格,按船舶吨位收取。 4,经纪业务中遇到的法律问题

(1)经纪业委托授权不明 (2)代理权转让问题

航运经纪人:a)Owner's Broker 船东经纪人b)Charterer's Agent/Broker 租方经纪人c)Cable Broker 经纪人的经纪人d)Loading Broker 班轮代理人(船代)e)Port Agent 港口代理人(租家)f) Sale & Purchase Broker船舶买卖经纪人

(3)无权代理、越权代理及与第三人的关系

原则:若被代理人不追认,无权代理人自己承担无权代理后果。

实例1:一Greece船在长江搁浅,海事局要求48小时必须处理问题。Greece的中国船代请求救捞局协助,但要价十几万。船代出于为船东省钱的目的便私自以船东名义紧急期租两条船帮助分运。该租约日租金是London市场的2倍。事后船东认为罚金过高,要求申请减轻罚金,并拒绝付租金,理由是租价离谱,是船代越权行为。

解决:罚金是行政行为,不容商量。而租金确实离谱,但考虑到是紧急租用,租金应当比London市场价高一点。 反思:船代费力不讨好的事反映船代在做任何越权无权代理行为前一定要通报船东。告诉船东海事局巨额罚单、救捞局趁火打劫以及紧急租船可以减少更多损失等利害关系,船东没有积极回应或者明确否决,视为默认。

实例2:中外运向船东签订V/C,并注明\,而中外运随即向租家签订背靠背V/C,也注明\,自认为一旦出事可以逃避责任,将责任分别归咎租家和船东。

反思:中外运的行为是典型的双方代理,是法律严令禁止的。中外运自认为可以以代理行为后果归被代理人而逃避责任,事实上无论租方还是船东都可以将中外运作为诉讼对象。租方将中外运视为二船东,船东可以将中外运和租家列为共同被告。中外运聪明反被聪明误。 (4)代理过错

一般broker 都会买“过失责任保险”,承保该责任险的有ITIC(International Transport Intermediate Club)国际海运中介人保险协会.原则:经纪人要对自己的过错行为承担责任。 案例:The Constanza M [1980] 1 Lloyds Report 505

中外运委托经纪公司向挪威二船东签订V/C,二船东与大船东又签订另一份背靠背V/C,二船东在收到中外运的运费后就跑了。当大船东将货运到目的港后,由于没有收到挪威二船东的运费,要求中外运付运费,否则扣货。中外运只得又付了一遍运费。

解决:中外运起诉经纪公司,诉因是经纪公司在选定船东时存在过错。最后经纪公司为了声誉赔付了中外运。

说明:经纪人作为租方的委托人应当尽到选择合适船东的义务,存在过错会面临受损方的索赔。

(5)经纪人代表委托人签订合同:通常几种合同签字的写法:

a) Owner: COSCO;Signed by: SSY;as agent: only 此写法说明SSY仅仅是租方的代理人,但不透露租方是谁:隐名代理

b) For & on behalf of Owner;Signed by: SSY显名代理

c) For & on behalf of owner;Signed by: SSY 此写法表明SSY没有说明自己是委托人:未透露委托人的代理 【代理问题】

1)披露委托人的代理:a.显名代理(上例的b)b.隐名代理(上例的a)2)未透露委托人的代理(上例的c).《合同法》A402、A403比《民法通则》丰富了代理制度,增加了披露委托人与未披露委托人的两种代理制度。 用上述三种情况解释合同法A402,A403:

a情况下,隐名代理适用A402。SSY未透露他的背后委托人(租家)是谁,SSY以自己的名义与COSCO订立合同。而合同另一方COSCO也知道SSY是代理人。因此该合同约束的是委托人(未透露)和第三人COSCO。SSY在代理权限内的行为视为SSY委托人的行为。

b情况下,显明代理,适用一般代理原则。SSY以委托人Bao-Steel的名义(不是以自己的名义)与船东签订合同,效力直接约束Bao-Steel和船东。 c情况下,是未披露委托人代理适用A403。受托人SSY以自己名义与第三人船东订立合同,未披露委托人,船东无论知不知道SSY是不是代理人(按航运惯例他应知道),但在合同上并未有\的字样,视为是SSY未披露委托人而船东也不知到其背后有委托关系。那么此合同只约束受托人SSY和第三人船东,与委托人无涉。此时SSY置于一个尴尬的境地:①若船东(第三人)违约,受托人SSY应当向委托人披露第三人船东是谁,委托人可以直接越过SSY行使合同权利,合同约束真正租家和船东。租家实际上行使的是SSY在合同上的权利,船东本有对SSY的抗辩事由此时可以转向租家进行抗辩。②若租家(委托人)违约,受托人SSY应当向船方披露真正的租家,船东就有两个权利可选,向租家主张权利或找SSY主张权利。船东一旦选定,不得变更。若是前者,租家若有对SSY的抗辩事由可以直接抗辩船东,或者SSY若有对船东的抗辩事由,此时租家也获得相同的权利以此理由对抗船东。

合同法的A402,A403弊端:未披露委托人情况下,一旦违约,船东虽然可以选择向受托人和委托人任选一人作为求偿对象,但是这两个任意一个人都有他们内部的纷争来对船东进行抗辩;一旦租家和经纪公司都是皮包公司,就难以得到赔偿了。同时,对经纪公司也存在船东和租家绕过经纪人私定合同的风险,因此在洽谈时经纪人不得透露身份,但在合同签字前要披露身份。

第三节 租船实务洽谈 一、获取信息

询价(Order/Enquiry) 航次租船的一般格式:

ORDER OPEN :询价

STEEL BILLETS 9000/1000 MT ATONRS OPTN:钢条 9000到10000吨 船东来选择;\

DALIAN/ 2 SPS OSAKA-TOKYO:BAY:大连2个安全港装货 大阪东京湾卸货;SPS\

LCAN JUNE 25/ JULY 10 2009:装港时间 2009年6月

25日到7月10日;\Cancelling date;

L/D CQD/3000 MT WWDSHEX UU:装卸费率按习惯3000每吨 不包括周日和节假日,除非已经开始; \惯例的 quick despatch \ FRT USD 11.00/MT F.I.O.ST:运费每吨11美元,船东不负责装卸、积载、理仓; \Fright; \GENCON DETAILS:金康标准合同为细节条款 3.75 PCT PASTUS:佣金率3.75%

PLS OFFER FIRM:请实盘回复;”PLS\;”OFFER FIRM\;”PLS PROPOSE\

期租询价一般格式:

A/C PACIFIC OPEN 12 MOS T/C PERIOD:兹由太平洋公司期租12个月的询价; \

25,000/30,000 TONNER GRD/GLESS:租金两万五到三万,船有无装卸工具皆可;\

DELY W.C.N.A:运送到北美西海岸;\America

LAYCAN PPT/15 MAY:刻装船,5月15号取消合同;\Date;\

REDEL DOP 1SP JAPAN-HK RANGE:日本到香港范围出港引水运送1个安全港;\出港引水;\

MAX LOA 600' / MAX BEAM 80':最大长度600ft;最大宽度80ft; \\宽

NYPE 2.5 ADDRESS PASTUS:使用NYPE,版本自选, 2.5%回扣佣金;\PASTUS\回扣佣金 PLS OFFER:请回实盘 二、市场报告Market Report BFI:运费运价指数 BDI:干散货运价指数

BHI:灵便型船舶运价指数 BPI:巴拿马型船舶运价指数

BCI:好望角型运价指数

三、一般信息:如Fairplay, BIMCO等杂志

四、通讯工具和工作时间:通讯工具常用的有Email, FAX, Telephone

五、谈判地位的评估:1,市场行情因素:是租方市场还是卖方市场2,组织结构、公司规模的因素3,谈判者的信誉

六、选择对自己有利的标准格式合同:常见的标准格式合同:

Dry Cargo①V/C:Gencon 76, 94:cancon 1993:用于北欧;WELSH:用于煤炭;POLCOALVOY 1997:用于煤炭;FERTIVOY: 北美化肥格式合同;BALTIMORE FORMC-BERTH GRAIN C/P:粮食格式合同;NORGRAIN 1989:粮食格式合同;C(ORE)T-铁矿合同;STEMMER C/P:是C(ORE)T合同修订版,用于铁矿②T /C:ALTIME 1939/2001;NYPE 1913, 1946, 1981, 1993;SLOTHIRE 1993仓位期租

Liquid Cargo①V/C: ASBATANKVOY航次油轮:INTERTANKVOY;GASVOY天然气;BIMCHEMVOY化学品;INTERCONSEC连续航次租船;INTERCOA COA租船②T/C:INTERTANKTIME;SHELLTIME③B/C:BARECON光租 第四节 租船洽谈程序 一、询价order

Firm Order/ Please Offer Firm

Prospective order/ Indication/ Please Propose

二、报价offer(要约/发盘)

Offer: Firm Offer:发实盘;Indication/Proposal:意向报价

谈判有两大步骤:1,主要条款 Main Terms ,细节条款 Details Example I: V/C航次租船

Owner's Full Name-------------船东名(经纪人可以先不透露)

Ship's Name & Particulars----船名和船相关信息(程租里船东负责相关费用)

Freight Rate & Condition For Payment---------运费率及支付方式(到付or预付) LAYCAN---------装船日期及解约期 L/D Ports---------装卸港(租家填写) Laytime------------装卸时间 L/D Costs----------装卸费率 Demurrage--------滞期费 Commission-------佣金

C/P Form to be used----------格式合同

Period for which the offer is valid--------要约有效期

Example II: T/C定期租船

Owner's Full Name-------------------船东名

Ship's Name & Particulars----------船名和相关信息(期租里租家负责相关费用) Description of T/C engagement-----------------期租方式 Places of Delivery & Redelivery-----------------交船还船地点 LAYCAN-----------------------装船日期及解约期

Trading Limits----------------期租船限制航行区域(涉及保险)

Hire Rate & Condition for Payment---------租金支付方式、条件

Other clause which the owner whishes to negotiate to as the main term-----其他条款 Commission-----------------佣金

C/P Form to be used----------------格式合同

Period for which the offer is valid-------------要约有效期

【要约有效期问题】

要约有效期表明要约人将接受要约的约束,以及将来撤销与否的问题,表述最好为“Please reply within 48h.” 以小时为时间节点可以有效防止因时差导致的误解;若“Please reply 2 days”要写明是否包括今天:Please reply 2days (including/excluding) today. 三、还盘Counter

四、受盘、承诺Acceptance

主条款达成,合同成立——\

Q:细节条款未达成,合同是否成立?A:中国法:合同法A31:非实质性变更承诺有效;美国法:细节未谈不影响合同成立;英国法:细节未谈合同没有达成(Junior K [1998] LLP 583)

有关带有Subject to的承诺——不构成承诺

(1)Subject to board approval 等待上级确认,视为Counter。属于谈判技巧性,一个broker一人对好几家谈判时每个合约下都有此句可以掌握主动权。

(2)Subject to shipper's(CIF)/receiver's(FOB) approval 等待租方确认 (3)Subject to L/C obtainable拿到信用证才算成立 (4)Subject to stem等待贸易合同成立后才成立

(5)Subject to contract等待租约签字落定后才成立。涉及到下面Fixture,谈判方不得拒签Fixture,除非有\的条款。

五、租约确认书Fixture/Fixture Recap/Fixture Note 第五节 实务操作中的法律问题(不全) 一、 合同订立形式

CMC书面订立 海商法第128条:船舶租用合同,包括定期租船合同和光船租赁合同,均应当书面订立。

二、 当事人地位认定:经办人签字必须签公司章:国内租约需要签章,涉外租约,必须要求主管部门经理签字以防无权代理。

三、 租约条款分类 1, 2, 3,

条件条款condition:主要条款。一方违反主要条款即违约,另一方可解约可索赔。 保证条款warranty:次要条款。一方违反次要条款不违约,另一方不得解约可索赔。 中间条款intermediate:中间条款。一方违反中间条款,视其造成损害的程度一方可要求解约。

e.g.若在文字中有“the owner shall be applied…/the charterer guarentee…”等强制性字样视为主要条款;若有“the charterer is to be/shall…”等强制性不够的词汇应当视为次要条款。具体涉及到合约解释问题,由法院自由裁量。因此订约时要事先约定明确主要、保证条款等。 四、违约(合同法第93、94条) 1,合同协定解除的重要点(合同法A93):协议解除合同≠违约;保留索赔权≠协议解除(若协议解除合同中一方保留索赔权,“reserve the right to claim”不视为协议解除,而是一方接受对方违约并伺机要求违约索赔。协议解除的真谛是合同一旦协议解除双方各不相干。) 2,合同解除中最常见的两种人为因素:明确表示不履行主要债务(合同法A94(2));延迟履行主要债务(合同法A94(3))

3,实际违约/根本违约fundamental breach

4,事先违约/预期违约(案例略)anticipatory breach

5,合约受阻frustration of contract(合同法A94(1),A117,A119/海商法A90):合约受阻≠违约

合约受阻:由于合同某一方不能控制、订约时又无法预料及双方没有过时责任的某事件突然发生使得合同目的无法履行导致终止合同,而无需赔偿对方损失。 合约受阻情形:

(1)法律变更(2)禁令、征用 (3)合同标的物的灭失

案例:租船人有一堆煤炭准备托运,在堆场上一部分煤炭自然损毁。船东到港时租船人要求解约,声称他准备装货的那一批煤炭已灭失。船东不同意,要求租船人证明能够从众多煤炭中区分出来灭失掉的煤炭就是他想装船的那一堆。租船人败诉。(典型的英美法“划拨“问题) 总结:合同标的物必须是已经“划拨”、“特定”的货物,有替代物不算;特定标的物必须全部灭失,若还有一点点替代物则需实际履行(强制履行)继续装船,且租方负责亏仓费。 (4)合同延迟:如船舶需修船等 (5)罢工:必须是长期性的罢工 五、合同条款冲突:格式合同与附加条款效力位阶(案例略) 效力位阶:

六、索赔

时效问题:租约索赔:2年;提单索赔:1年

索赔内容:费用(港口、燃油等)+滞期费+预期利益 海商法 第257条、第259条

英美法:诉讼时效6年,有约定按约定;中国法:诉讼时效法定,约定无效。e.g.在租约格式条款有关时效的内容,在中国法下无效。

第二章 航次租船主要条款 第一节 船舶规范条款

一、Name of the vessel船名——条件条款——填入BOX5 船名表示方式:

MV Titanic:指定Titanic船;

MV Titanic or Sub:Titanic船或替代船,替代船指标不得低于Titanic ※替代船一旦确定立即通知租方且不得再更改;

MV TBN:船名To Be Named/Nominated:(1)姐妹船(2)二船东待租船(3)COA

海商法A96:出租人应当提供约定的船舶;经承租人同意,可以更换船舶。但是,提供的船舶或者更换的船舶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承租人有权拒绝或者解除合同。因出租人过失未提供约定的船舶致使承租人遭受损失的,出租人应当负赔偿责任。

※航次租约不得随意更换船,必须经过租船人同意。

船东可单独转船条件:(1)共同海损发生,转船费作为共同海损共同承担(2)船发生海难,航次终止a)到付运费:船东可自行转船将货运送到装货港仍可以收取运费b)预付运费:船东可保留运费

二、Flag船旗——Intermediate Clause

订约时是方便旗,但船到港变换为中国旗,目的港是高雄,无法入港:根本违约,解除合同。 订约时是中国旗,但船到港是方便旗:保险人因变为方便旗视为船舶质量有缺陷要求增加保费,则增加的保费应由船东支付租方不得解除合同。 三、Class船级——条件条款——填入BOX5

四、DWT/Capacity吨位和仓容 ——中间性条款 (1)Bale Capacity 件装 (2)Grain Capacity 散装

注意:这里不是一个准确数字,可以有\来规范一个范围。

DWT载重吨包括货物重量、淡水、燃油等重量;BOX 7;CARGO是货物重量。 e.g. DWT 11500MT,(租金报价以DWT为基础,不以Cargo为基础);Cargo 10000MT of steel bar, 5% MOL owner's OPTN:船东选择10500MT,租家一定要配满,否则租家赔偿亏仓费

五、Type 船型——条件条款——填入BOX5

【案】租船合约订立时要求是Bulker,但来的是OBO船(Ore Bulker Oil)。纽约仲裁认为船型不同,不得接受。

六、LOA/BEAM 长宽

CQD下,承租人原因造成的损失,船东可以向承租人索赔Detention;Laytime下,约定Demurrage

【案】合约订立时规定了长宽。但指定船进港时因为没有合适的泊位,造成滞期。此为租方承担,因为租方没有告知泊位情况且同意了船舶的长宽。船东还可以要求租方承担置留损失(Detention)。

七、Hatch Measurement/Size 舱口大小

【案】CA有三票货要拉。其中一票是中方的钢材。船到时发现钢材与舱口大小不匹配,无法装船。中方要求解约。

八、Derrick/Crane吊杆

Geared Vessel船有船吊;Gearless Vessel船无船吊

在租约上的表述:Crane 5*10MT:有5个克朗吊,每个吊10吨。

误述责任:看受害方的合同目的是否还能达到。不能达到,受害方可以要求解约。 船吊无法满足要求时,可能要雇用浮吊或岸吊,费用由双方约定,多为船东出。

Eg. 水泥运输 3个可吊5吨的Crane ,实际上船吊无法满足吊水泥,要用岸吊,等了9天:因为是船东误述,所以不能把这9天算进滞期。 九、Age船龄(Year of building)

涉及保险的问题:船东必须如实告知:

保费费率:小于15年:保险标的1%;15到20年:保险标的1%-2%;大于20年:保险标的1%(基础费率)+5%(大于20年费率)

第二节 适航条款

一、绝对适航Absolute Warranty Of Seaworthness

英国Common Law采用绝对适航原则,在C(ore)7也采用。绝对适航的阶段原则doctrine of stage:每一个航段都要保证航段所需要的适航要求。潜在缺陷的不适航,也是不适航:只要船东知道此缺陷而不在开航前修理好,就是不适航。 二、海牙-维斯比规则下的适航原则 Exercise Due Diligence谨慎处理

海牙规则Article 3 斯比规则Article IVbis

船员的责任可以以承运人身份享受责任限制。潜在缺陷下船东可以不负责。 三、金康下的适航原则

主体:Owner & Manager船东及其船舶经理人:对比维斯比规则,船员造成的不适航船东不负责。

第三节 英国法下船东默示义务

合理速遣Reasonable/utmost dispatch

【案】中国木材化工公司同东风船务有限公司发生纠纷,船公司自己抛锚,未尽合理速遣义务,船东自身承担货主损失。

CMC-A48:合理谨慎的运送Reasonable Dispatch

第四节 绕航条款 Deviation

一、英国法下船东默示义务:不得不合理绕航

绕航定义:(英国法)从地理上是离开了航次航程;中国法)CMC-A49

合理绕航情况:(1)救助人命:救助他船船员和本船船员、旅客送去就医(2)避开海上危险:台风、冰封区、战争、海盗(3)发生共同海损去避难港的绕航(4)强制性绕航(被迫绕航):当地政府作出的强制绕航(5)其他认为是合理:考虑合同相关的各方利益下的“合理”

※一旦船舶作出不合理绕航,租方可以终止合同,并向船东赔偿所有损失。 二、海牙规则下的绕航规定:H/R-A4(4)

在合理绕航方面,比英国法多了一个“救助财产”视为合理绕航。英国1971海上货物运输法也规定了“救助财产”为合理绕航。

合理绕航标准:要考虑与合同航次各方的利益,包括货主、保险人的利益。海牙没有规定不合理绕航的事项。

美国1936年海上货运法在上面法条后加了此句:为了装卸货物和旅客的绕航可以初步视为不合理绕航。(即船东为了自己增加利益而绕航是不允许的)。

【案】船上两个工程师修锅炉,修完后工程师要求船东将他们送上岸,此岸不是航次规定的

可以免责,必须承担责任。

【案】在Space Charter下,一个租约下有几票货物。一船装有10000吨货,装船港一样,目的港不同,为两家货主。到第一港按时到港,后发生滞期,待第二港时已经延期30天。第二家货主很着急,因为此时市场价暴跌。货主就扣船要求船东索赔。但船东签的提单是班轮提单,没有把租约条款并入。本来租约中有“自由加载条款”,可以免责。但没有并入提单,租约上的规定对收货人无约束。船东自己加载,视为不合理绕航。 三、P&I Bunkering Clause保赔协会自由加油条款

金康A3 Deviation Clause自由绕航条款:条不是说以任何目的都可以随便绕航,要遵循Main Object Rule。

【案】Glynn v Margetson 1893:虽有自由绕航条款,但依据Main Object Rule规则,绕航不能彻底脱离航线,轻微绕航是允许的。CMC-A49,为了合理的绕航是被允许的,没有合理理由不允许。

第五节 有关航次的条款Voyage

一、船舶位置BOX 8——条件条款

【案】在订约时船方谎报船目前位置,在BOX8填入Now at HK,事实上船在London。如果在BOX21的Canceling Date之前租方有理由相信船不能在Canceling Date到,可以解约。

为了避免上述情况,船方一般在BOX8写Now trading/Currently Trading(正在航行中) 二、预计准备装货日BOX9——条件条款

若租约里约定了LAYCAN(船舶受载期和解约日): May 1st--10th 2008,则BOX21的Canceling Date是2008,May 10th.在BOX9中填入预计装船日期,一旦填写了,若不在该日期上装船,则可以解约。

【案】1971 LLP 43 The Mihalis Angelos:解约日是7月20日,在预备装货日写的是7月1日,船7月7日到。租方要求解约。高等法院判此为中间条款,上诉法院判是条件条款,允许解约。

三、预备航次 approach voyage/ preliminary voyage

上次一航次的目的港到本合同的装船港之间的航次。航次租船合同从预备航次阶段-装货阶段-航行阶段-卸货阶段结束。即合同不以船到装卸港为合同开始,而应在上一个合同结束时开始。

四、船舶受载期和解约日Laycan 1,何谓LAYDAYS:Lay days clause:租船合同约定的船舶到的装货港准备受载的日期(一般7天,可自由约定) 2,何谓Cancelling Days

什么是解约日:Gencon A9(1):合同规定的船舶必须在该日到达装货港,准备装货,若逾期,租船人可解约。

什么是船舶受载期:租船合同约定的船舶到港装货准备受载的约定日期。

e.g. 租约合同上约定:Laycan: May 1st- May 10;Lay days:10 days; Canceling Date: May 10

在条款中,Gencon A9之前加一句Laydays not to commence before may 1st, 2008, \indicated in Box 21, the Charterers shall have the option of cancelling this Charter Party\然后在BOX21填入May 10th, 2008 则本租约的laycan: may 1st- 10th 2008。

th

th

3,租方的解约权:丧失条款or取舍条款

不是条件、不是中间、不是保证条款。不存在违约不违约的问题。一旦船东不在解约日到达,租方可选择解约,但是没有索赔权。合同中间的任何免责条款事项不能免除船舶在解约日之前到港的义务。因为免责条款对应的是违约方产生违约责任的情况,而不产生违约赔偿问题。但是,船东可以在条款里加上“不可抗力引起的船舶晚到除外”,而租方可能在合同订立的时候不接受。 4,租船人的索赔权

索赔内容:(1)差额(2)未尽到合理速遣(3)其他费用 ※赔时可引用合同中的免责条款来免除责任。

5,合时宣布解约:—Midnight Rule(解约日0:00之后可解约)

a,不能过早 b,不能过晚,否则视为放弃解约权 c,解约日午夜0:00之后,合理期限内 6,询问条款(如何保护租方)

船东发现船无法如期到港时可询问租方是否要求解约。收到船东询问通知后,租方要在预计到达目的港前48小时答复。不回答则视为接受新合同。一旦接受,为船新的估计可装

日期之后第7天为解约日。此项权利船东只能使用一次,船东在一个航次下再有迟延,不得使用此项权利,租方享有解约权。 【例】解约日为May 10th,船东预计May 11th才到港。则船东通知租方,租方必须在May 9th之前回答是否接受。若租方没有回答,则视为接受。当船东May 11th到港时,新的解约日被推迟到May 18th。

7,准备就绪 Ready To Load

a,标准非常低(有别于装卸时间的起算)。解约日午夜00:00点到港就算“准备就绪”。 b, Major/Minor Defect 船即使到港,但未准备好装货,即存在Major Defect,解约日过了租方也享有解约权。

第六节 货物名称与数量条款 一、货名

1,中国法下:中间性条款:(1)租方可以更换货物;(2)更换的货物对船方不利、船方可以解约:容易引起纠纷

2,英国法下:条件条款:只要更换货物名称,船东有权拒绝载货。

3,方式

租方变更货物:中国法下,船东接受:看做合同变更;英国法下,船东接受:看做船东接受租方违约行为,船东不解约,但保留索赔权。 二、货物数量

e.g. 10,000 MT Steal Bar 5% more or less owner's option/ Charter's Option

简写:10,000 MT Steal Bar 5% MOL OO/CO

1,“宣载权”的争夺,谁得谁有利:可能会产生装不下or亏舱情况。若是船方宣载,租方要付亏舱费or自负装不下的货物损失。但大货主一般不予理睬。

e.g. 船方宣载9,800MT,则租方必须配齐9,800MT,少了付亏舱,多了自负。 2,亏舱费Dead Fright

(1)一旦宣载后(无论何方宣载),租方一定要提供宣载数量的货物,若租方无法满足该数量,需支付亏舱费,但如果是由于船方的过失(计算失误,船方雇佣的装卸工人积载不当等),则船方不能收亏舱费。

(2)计算:亏舱费=运费-船东没有支付的费用 (3)支付时间:与运费同时支付 第七节 租方应提供货物的义务 一、租方应提供货物的义务:条件条款 二、必须及时提供货物:保证条款

1,若未能及时备妥货物,需要船东等待,船东可索赔;索赔内容看约定的时间方式:(1)明确约定Laycan的情况下:以滞期费索赔demurrage(2)按CQD方式下:以滞留损失索赔detention

2,船东在下列情况下可撤船解约 (1)租方明确表示无货可供

(2)过长的迟延供货:超出合理范围(一般与履约期限相较,即航行时间) (3)船东有证据证明租方无货可供

【案】\:合约写明 16,600t Sugar MOL OO;Sep.20th船到达A港,一直等租方供货。等到Oct.10th船东提出解约,开往朝鲜装货,租方诉船东。船东提供证据,多次查询租方与菲律宾方并非买卖合同,买卖合同也没有卸港地,证明了货方无货可供。 3,船东索赔金额是按照实际损失

计算损失:空舱费、港内耗油、港口使费、履行替代合同的费用、期待利益的损失(若替代合同利益低于原合同)、滞期费etc. 【案】\第八节 船东解约权条款

GENCON没有该条款,由\案起,增加了船东解约条款。

1, INTERTANKVOY-A7解约权条款:船东享有滞期索赔权;以下任意一个情况发生,船东享有解约权:(1)租方10天内没有给船东航次指示或装货指示(2)交通知书20天内没有货

2,在GENCON 94-A7 船东解约权:若在96小时(4天)内没有指示,船东可解约。滞期费可以按日结算。 第九节 有关港口的条款 一、装卸港的约定 1,列明港:装港上海

2,列明选择港:卸港上海/宁波 3,不列明选择港:卸港安全港 二、宣港:租方义务 1,租方指示

2,合理时间或合同约定的时间内:不得影响船东利益

e.g.船从北美来,指示one safe port in China,船已到日本,需宣港,若不宣,引起船东delay,租方负责。

三、选择港和提单列明港的关系

1,B/L上租方要求船长写明目的港,视为宣港,且不得更改。假如更改,船东可不予理睬或要更高运价。

2,租方为了避免上述不利,要在租约中加入“目的港条款”destination clause:“B/L上的卸港情况不视为宣港,不视为租家已选择港口,租方不承担船东的移泊费用。” 四、关于港内停靠泊位问题

1,“1SB Shanghai”:上海港只靠一个安全泊位(如果两次移泊,船东就要多收费用) 2,“3SB Shanghai”:三次以上移泊费用租方就要承担 3,未写明的以可移一次来订,即2SBs 4,等泊的泊位不算,要装卸货的泊位

五、适航平舱条款 Seaworthy Trim Clause

GENCON没有该条款,是在有2个港装、2个港卸,移泊的情况下,在只装了部分舱的情况下要“倒舱”;租方付费用

六、安全泊位 Safe Port/Berth

1,能供一艘满载的船舶安全进出和停靠的泊位

2,安全因素:(1)自然因素:水深、桥高(2)政治因素:扣留、扣押

3,谁负责港口安全:(1)列明港口:船东负责(2)不列明选择港:租方负责(3)列明港口前有明示安全保证的:租方负责

4,租方负责安全港口责任义务:(1)主要义务First Obligation:“预期安全理论”Prospectively Safe (2)次要义务Secondly Obligation

GENCON A1附近港停港,不适用“次要义务”,只适用“预期安全理论” 5,港口安全之范围

6,针对安全港定义的解释:(1)若是自然灾害、不可抗力,租方不负责(2)引发事故的,有主要责任的一方负全部责任(英国法);按过失比例承担(美国法) 7,安全泊位由谁负责:(1)列明泊位:船东(2)不列明泊位:租方负责

8,港口 v.s. 泊位:若一个泊位不安全,其他泊位是安全的,则租方负责该泊位不安全的责任;若几个泊位都不安全,则是港口责任。 9,附近港条款Near Port Clause:权利在船东

(1)GENCON A1(2)行使条件:(1)无法预料的突发事件,包括自然、社会因素(2)需等待合理时间,短期内危险不能消除(3)附近港的范围是在约定港口最近的港口,以合理为准,考虑船货双方利益。

第十节 装卸费分担条款 F.I. F.O. F.I.O. F.I.O.S. F.I.O.T. F.I.O.S.T. Free In Free Out Free In&Out Free In,Out&Stow Free In,Out&Trim Free In,Out,Stow&Trim Liner term Gross term Gross load Gross discharge Scale load/discharge Scale load/gross discharge 一、FIO(ST)条款下其他费用由谁负担

1,第一次开舱,最后一次关舱费由船东负责

2,捆扎、加固、铺垫:同装货费/卸货费的负担方(即租方)

3,理货费(tally fee):应由租方负责,除非属于港口强制性理货或船东雇佣理货公司理货。GENCON A5(a):理货费条款:上述三项均由租方负责。

4,吊车费用:船东负责(除非写明租方承担的条款) 二、关于货损/传损负责问题

FIOST情况下装卸工人造成损失,若条文无明确约定,应由租方负责,除非合同有相反规定的条款。GENCON A5(c):租方负责。 第十一节 laytime/demurrage/dispatch/dispatch 一、laytime

1,定义:VOYLAYRULES93-A4

船东希望在合同中约定装卸时间(以此计算运费水平是否合理);若租方无法在约定装卸时间内完成任务则会产生滞期(因违约),租方支付船东滞期费;若租方提前完成任务,则船东支付租方速遣费。 2,确定laytime的表示方法

(1)规定具体的日数:e.g.装5d,卸6d:租方承担风险

(2)规定每月平均装卸率:e.g.装3000t/d,卸2500t/d:租方承担风险 (3)按港口习惯速度:e.g.COD:船东承担风险,在此情况下无滞期、无速遣 ※以上三种方式选其一,且装卸可选不同方案。 3,解释:船东在赚滞期费与避免速遣费中寻找平衡点

(1)规定具体月数:e.g.____Day/Running Day:对船东有利,从到港开始计算时间 VOYLAYRULES 93-A7:

e.g.____Working Day(WD) Laytime for loading:5 WD(S) VOYLAYRULES 93-A10:定义中表明如果某天不是WD,必须要明示方式排除。

船东不付装货费,付卸货费。 船东付装货费,不付卸货费。 船东不付装货费、卸货费。 船东不付装货、卸货、堆放费。 船东不付装货、卸货、平舱费。 船东不付装货、卸货、堆放、平舱费。 船东负责装卸 全部负责 =F.0. =F.I. 平均分摊装卸费 装货平摊,卸货船东负责 e.g.____Weather Working Day(WWD) Laytime for loading:5 WWD SHEX:带节假日的除外,就算不明示,也不计算在内。 在拥挤的港口船东会吃亏,可增加以下条款弥补:SHINC(节假日包括);SHEX UU(unless used);SHEX EIU(even if used):租方掌握主动;SHEX UU but only actual time used to count

VOYLAYRULES 93-A12

天气因素:装卸中影响的天数除外(无论事实上有无进行装卸):下雨、结冰、霜冻、台风;港口局部有坏天气:以作业区上空天气情况为准;天气与货物的性质也有联系,若是不怕雨的货,下雨天仍算好天气,怕雨的货,一点点雨也算坏天气 (2)规定效率 VOYLAYRULES 93-A5

(3)CQD/FAC=as fast as the vessel can receive and deliver

没有滞期时间,船东承担风险;但由于租方的原因造成的滞期仍需承担责任,船东以damages for detention来索赔;detention=船东实际损失+预期利益,比demurrage要高。 二、装卸时间起算条件:船舶已构成一艘到达的船舶;各方面装卸准备就绪;已递交NOR(装船准备通知书) 1,条件一:到达船舶

(1)arrived ship到达船舶:port charter港口合同:船到港区即可起算;berth charter泊位合同:船到泊位才可起算,之前等泊位时间船东自负,除非有特殊规定;dock charter港池合同

(2)port charter:船到达港口的commercial area就算进入港口。英国法:具体到等泊锚地,装卸区,且等泊锚地必须是该港的管辖区内;美国法:同上,但不限于一定在该港的管辖区内;中国法:同美国法。e.g.在吴淞口有几个锚地属浙江省管辖,只要船在此停泊等泊位,即开始计算。

GENCON A6(c):只要等泊,都可以交通知书。 VOYLAYRULES 93-A1

(3)船东保护性条款:使泊位合同转化为港口合同

WIBON:whether in berth or not;WIPON:whether in port or not

通常解释:有了此条款,则使泊位合同转为港口合同,即到港未到泊位,

船东就可以发通知。如果泊位是空的,是由于非租方原因(不仅指船方,也可能是港口原因)导致船舶无法靠泊,时间损失仍由船东承担,租方免责。 GENCON 74

2,条件二:各方面已准备就绪Vessel is ready for loading/discharging in all respects (1)Ready引起的问题1:【货舱清洁】

船方的清洁工作与货方的商检清洁标准不一样。如欧美运粮有Grain Standard,装粮舱必须经过严格清洁。

GENCON 94-A6(c) (3):只是从发现不合格到船舶满足检验的所用的清扫时间不算在

laytime内,但之前等泊时间是计算在内的。对船东有保护,即清洁时间不算在内,剩下的时间依然算在内。

(2)Ready引起的问题2:【例行手续】

英美法下,履行例行手续不算“准备就绪”的一部分,除非合同另有规定:尊重合同自由。 【例】船东希腊,租家香港。合同中没有规定关于例行手续的问题,在合同中有all formality in entry port have been completed。卸货广州港,需要联检。船在锚地等泊,发通知书。等了10天才进入泊位卸货。船东从等泊日开始计算Laytime,而租家认为应当从靠泊接受年检才计算,计算得出他们应当得到速遣费。仲裁认为:按合同关于\

port have been completed.\条款,卸港交通知书必须符合卸港地的规定,因此必须要在泊位上等到年检结束才计算laytime。最后租家如愿得到速遣费。

中国法下,主要指联检。可以认为履行例行手续是“准备就绪”的必备部分。 (3)保护船东条款

为了避免货方故意不免检,允许在合同中约定24小时内派人来年检,否则Laytime自动起算。

GENCON A6(c) (2):WCCON: whether customs cleared or not. IFPON: whether in free pratique 再加上WIPON和WIBON,船东可得最大保护,只要入港,任意情况下都可计算Laytime。

3,条件三:递交NOR

(1)递交方式:若合同无约定,口头行使即可,但很多均明确要求通知书形式。 (2)交给谁:装港-交托运人,卸港-交收货人,交租方,交租方代理;船长通知自己的代理不算,一定要通知到以上四位之一;GENCON A6(c)

(3)补交第二次NOR:若前面条件有一条未满足,已递交NOR的情况下,满足条件后是否需要补交?

英国法下:必须补交。若无补交第二次NOR,装卸时间从实际装卸时开始计算,之前等待的时间都不算。

(4)NOR必须提交:没有交通知书怎么办?

从实际装卸开始计算Laytime;法院重视NOR,因为相当于使租家毫无准备,通知是必备要件,不通知则船方承担责任。

(5)节假日交NOR是否算通知书?

原则上不算;周日交NOR视为周一0000以后交NOR,根据GENCON,为周一下午1点开始起算。

三、装卸时间起算:船舶满足上述三个条件后,扣除Notice Time/Turn Time后起算;若上述四个人接到NOR后成心不接受,使得船方白白浪费时间等待,要承担责任。 1,起算原则:一旦起算,连续计算。(就像滞期:一旦滞期永远滞期),除非以下情况。 2,装卸时间中断

(1)租船合同约定不计算装卸时间的时间(Laytime Exception):WWD;装卸时间除外条款:e,g,COR7-A5:战争、造反、骚乱、起义罢工、矿工、检阅等等;矿井事故;发货人or收货人工作场所、码头的事故等等自然、认为的不可抗力。

(2)船东违约延误的时间损失:如装卸期间船舶发电机停电导致无法装卸 四、装卸时间的终止:装完货、关舱、所有的装卸设备移走为结束。 五、装卸时间事实记录的编制(SOF):船代帮助装卸的流水账 六、滞期和滞留损失

1,什么叫Demurrage?(合同约定了费率):VOYLAYRULES 93-A24;超出约定的装卸时间,是租船人给船东的金额;英国法下是属于合同约定的补充金额,不属于违约赔偿。 2,什么叫Damage Detention(有or无约定费率) ·跟装卸无关的时间延误 ·CQD下,延误产生的Detention

·规定了装卸时间下(不是约定,如港口要求船减速慢行导致超过约定的装卸时间) ·租方在提单等方面的延误导致船方延误

·Detention计算包括Demurrage + Profit/Day ·GENCON 76-A7:可允许10天滞期,超过10天则船东可要求租方detention. ·GENCON 94-A7:无此约定,所有Demurrage时间按约定计算。

3,滞期费的计算

总原则:一旦滞期,永远滞期,除非下列三种除外情况:(1)It counts as per like laytime(2)Demurrage exception clause中规定的除外时间(注意:laytime exception不适用demurrage计算)(3)船东或船舶过失引起的时间损失不计算为滞期 4,滞期费何时支付:按合同约定。

【案】一船装油,被海关扣留,理由是有走私油嫌疑。被扣了18天18小时,后来放了。船东要算滞期费,租方认为这是政府的错误行为,不是租方的过错。船东理由是租约里有租方必须保证货物的合法性,因为合法性问题而船被查验导致滞期,租方负责。一审法院支持船方。二审则认为双方无过错,合同也没有明确规定货物本身合法因为政府错误行为导致的滞期,依公平原则,租方付9天9小时。 七,速遣费Despatch

VOYLAYRULES 93-A25 表示方法:ATS节约的所有时间;AWTS节约的所有工作时间;DHD AWTS (DHD:dispatch money is half of demurrage) 八、装卸时间的计算方法

1,Common Law方法(英国法):两港单独计算金额:装货港卸货港分别计算滞期金额。 2,to average laytime装卸货时间平均计算

VOYLAYRULES 93-A17

e.g. 装超期3天,卸节约1天:3滞期-1天速遣=2天滞期

3,Reversible laytime/ all purpose/ total laytime for loading & discharging port:VOYLAYRULES 93-A18

e.g.约定“装5卸6”,在此方法下,在装超期3天,则“借用”卸港的3天用于装港,则到卸港时候只有3天laytime了。 第十二节 船东对货物的责任条款 一、GENCON-A2的规定

(1)船东对于货物的lost, damage, delay不负责

(2)除非是船东本人或经营人没有保证适航,船东要负责

(3)或者除非船东本人或者经营人个人的行为或者疏忽行为,船东要负责

e.g. 无单放货(但必须是船东本人(personal)知道的船东才负责,若是船长自己放货船东并不知道,船东不负责)

1,船东本人和经营人谨慎处理使船适航

2,船东管货责任:GENCON76:仅负Stowage责任(若Stowage也是租方负责,则船方没有管货责任);GENCON94:船东没有管货责任

二、若合同附加首要条款(H/R, HV/R, COGSA36/71) ·船东要负责7个管货义务: load, handle, stow, carry, keep, care, discharge

·在GENCON94-A5中“FIOST”条款:管货皆由租家负责。 ·但若并入了首要条款,则依首要条款船东负责管货。但是A5中关于租方负责支付上述费用的规定依然适用,即租方负责支付费用,船方负责管货。 三、GENCON合同下 ·金康合同下,船东不负责管货;提单下船东负责管货。

·管货发生了问题,非租方的提单持有人依提单要船东赔付。 ·船方在赔付提单持有人后,依据GENCON94-A2,转而向租方要求indemnify是可以的。 ·若加了首要条款,提单持有人向船东索赔卸货中的货损,船东应当赔,且船东无法向租方要回赔款。

第十三节 船东转运货物权利条款

一、若合同无约定,船东无转运权

二、除外情况

1,船在中途发生海事或遭遇自然灾害使合同受阻,则可以转船。在到付运费下,船东才愿意转船。(CTL: Construct Total Lost ATL: Actual Total Lost)

如船发生海难,保险人测算后发现转运的费用远远高于船货价值,则视为推定全损。若运费是到付运费,船东会想方设法转运;若是预付运费,船东一般会放弃。

2,发生共同海损的转船:如船在维修,货物需要转船,船方不需要租方同意就可以转船,费用是共同海损共同分摊。

第十四节 租船人责任中止和留置权条款Cesser & Lien Clause 一、什么叫Cesser Clause?:租船人将货装船后,责任中止。

GENCON94没有此条款,因为船东不希望租方仅在装船就中止责任;GENCON76-A8隐藏在留置权条款中。

二、什么叫Lien Clause:船东对于某种债权,合同中设置了货物留置的担保手段。 1,Common Law下规定的船东留置权

因为有Cesser Clause,租方自货物装船后责任中止,船方为了保证装船后的利益,设立Lien Clause

(1)为了运费(主要指到付运费),可以留置 (2)为了共同海损分摊,可以留置

(3)为了保存货物发生的管理费用,可以留置

2,CMC下法定留置

CMC-A87:包括运费、共同海损、滞期费和承运人为货物垫付必要费用 3,GENCON下可留置的内容

GENCON76-A8: freight, dead-freight, demurrage, damages for detention. GENCON94-A8: freight, dead-freight, demurrage, claims

-A5: claims for stevedore's damage

三、解释

1,对货物的留置权问题:(1)possessory lien自行留置;(2)必须是债务人所有的货物 CMC-A87:留置“其“货物:债务人所有的货物 2,对转租运费的留置

GENCON94-A8:截留通知:转租中租方要将运费付给大船东;GENCON76无允许留置sub-freights

船东←freight—租方/二船东←sub-freight—转租方sub-charterer 3,租约条款并入提单对船东留置货物的重要性incorporation clause

船东无法留置货物:因为货物所有权已经转移给CIF买方,卖方不是债务人;但若租约并入B/L,则B/L使船东和CIF买方建立联系,船东可以留置其货物。 四、海上货物留置权担保的债权(范围)解释

1,运费freight:只能是到付运费,预付运费不得留置(船东必须签发已付运费B/L) 2,亏仓费deadfreight

3,滞期费和滞留损失claims for damage GENCON76无此项

claims for damage包括租方要承担的责任,不仅是demurrage/detention,是所有责任 滞期费的支付:英国法:只要租约并入B/L,提单持有人对装港、卸港的滞期费都要承担;美国法:卸港的demurrage由提单持有人负责,装港第一位由租方负责,第二位由提单持有人负责;中国法:装港必须载明才能由提单持有人承担demurrage,卸港则由提单持有人承担。

五、责任终止条款的效力:只有在船东能有效行使货物留置权的前提下生效 1,责任终止条款与留置权条款“共存理论”

(1)租方对船东根据留置权条款无法行使货物留置权的债权仍要负责,租船人责任不能中止:

GENCON76-A5:租方对装港安全责任未履行,到卸港船东不能留置货物,租方仍要继续履行安全港责任;GENCON94:上述情况下,船东可以留置货物,租方责任中止。 连续航次中前一个航次未付清的demurrage。

因装卸工人疏忽引起的损失。

(2)船东在卸港根据lien clause想留置货物,但事实上无法行使留置权,租船人责任不能终止:

B/L运费预付,提单所有人持有B/L,租方不能中止责任。

租约明确规定租方负责demurrage,即使租约并入B/L,根据英美法,收货人不承担demurrage,因此船东无法行使留置权:如V/C下明确租方负责demurrage,并入B/L转给了收货人,后发生了滞期,提单持有人不负责滞期费。

但GENCON76下船东可以留置,GENCON94船东没有留置权。 政府货物不可以留置(相对豁免权),租方责任不能中止。

强制提货,根本不能留置,租方责任不能中止。 【案】一船运水泥到缅甸,发生了滞期,收货人是军队,船东欲留置货物,被军队强制取货。 2,租船人可以中止责任的情况

(1)船东行使留置权,但因疏忽未获得付款 (2)船东疏忽而未行使留置权

GENCON76-A8:hidden cesser:如果船东可以在卸货港留置货物,租方就不对demurrage负责。

GENCON94-A8:no cesser:无论船东留不留,租方都要负责。 3,留置方式

(1)自行留置(不卸下/留置仓库):一般法院不会拍卖留置物,怕留置本身是非法的。 (2)通过司法途径留置(为了方便) 第十六节 运费条款

一、预付运费

1,英国普通法:若合同没有约定,应为到付运费 2,合同约定“预付运费”prepaid/advanced freight CIF下一般卖方会预付

(1)何时预付:在COL,Signinig,signing&releasing B/L,final sailing后in____banking days (2)船东何时有权赚取运费?

英国法:运费预付,但在货物运抵目的港时才全部得到(开航三天租方付钱只是

prepaid/advanced)

中国法:《合同法》A314

合同中双方约定改变法律的效力如何?

GENCON94-A4(b)(c):预付运费,无论货物如何,未付的仍要付,已付的不用退还。英国法承认,中国法不承认,因为违反《合同法》强制规定。 (3)预付运费下船东的风险以及责任如何确定?

GENCON94-A4(b):除非运费已经预付,船东或其代理人才能开“预付运费B/L”,否则则是“collection”,此条为船东规避预付运费的风险。GENCON76没有词条。 二、到付运费 FRT to Collect

FRT payable at destination:BBB(break bulk)

at discharge(可留置货物) ***days after discharge

三、与运费有关的问题解释

(一)运费计算: 1,重量吨G/T;2,尺码吨M/T;3,包干运费dumpsum租方用足所有舱容。※一般不用甲板,出航海贸易习惯需要双方约定

(二)B/L上运费支付载明\(运费根据租约) 1,如何在B/L上确认是预付运费还是到付运费?

根据C/P,若C/P写明B/L签发后3天预付,但实际是2周都未付,则根据B/L上的文字还是实际情况确确定?

应当根据实际情况,船东可以留置货物,B/L为collection 2,当有多份租约时应当以哪份租约为准?

(1)根据大船东最接近的那份,除非有明确约定。

(2)若是与船东T/C,与租方V/C的情况,只能以最接近V/C的那份租约为准,T/C不能算。

(3)毛重/净重应当写明;若没有写明,按毛重来收运费;若写明按净重收运费。 (4

:停租延长租期条款(市场好,可以选择延长)

e.g.一个2年租约,约定第一年租金是28,000$,第二年约定25,000$。但由于在第一年停租一个月,根据Adding of-hire clause,在第二年补上了这个月。问是按照28,000还是25,000?因为补的是第一年,因此还是应当按照第一年的租金28,000$为准。 第三节 Trading Limits

船东对航行区域限制应考虑的因素

1,船舶保险因素:Worldwide trading within IWL(Insurance Warranty Limit);伦敦保险人协会(The Institute of London underwriters):IWL e.g.夏季不得运印度煤炭;冬季不得去白令海。

2,政治因素:Worldwide trading excluding IRAN, Somali…

3,战区因素:单列War Clause:NYPE94-A31(1):(a)战争区域不得去;(b)船东愿意去,租船人要加保,金额要写明;

4,冰封区除外

5,不安全港除外:ITF国际海员劳工条款:租船人不得要求船员去ITF下的地方 第四节 转租Sub-let

CMC-A137:允许转租,但及时通知船东,且原合同双方仍要履行。

租方转租注意事项:(1)最好是Back To Back合同,转租合同权利义务最好和原合同一致,靠此赚取租金差价。(2)下家信誉度。若下家信誉度不高,最好在签合同时要求对方出performance warranty(履约担保)。

第五节 交船 Delivery NYPE93-A2

一、交船地点:表达形式:

APS: Arrival Pilot Station到达引航站:船东有利,不用付任何港口使费,引航费等; TIP: Taking Inward Pilot进港引航站

DOP: Drop Out of the Pilot出港引水员:船东最有利:如船到Guangzhou,写DOP SH,则Shanghai的Pilot上船引航即视为交船。 DIP: Drop Inward Pilot进港引水员下船 DOSP: Drop Outward Sea Pilot DOFSP: Drop Outward First Sea Pilot DOHP: Drop Outward Harbor Pilot

DORP: Drop Outward River Pilot

二、交船日期和解约日:NYPE93-A16;NYPE46-A14

三、船舶状态

适航要求:H/R标准:谨慎处理原则;中间性条款:Major Defects / Minor Defects;适航内容:NYPE93: Ordinary Cargo 四、检验 Survey:NYPE93-A3 第六节 货物条款

一、合法货物

二、除外货物 Cargo Exclusion Clause

NYPE93-A4:船东享有拒载危险货物的权利;船东应当约定除外货物。 第七节 安全港/安全泊位

解释同航次租约;责任分担同航次租约:租期内,由租方负责。列明港/泊位,船东负责,不列明,租方负责。

第八节 维修保养 Maintenance Clause NYPE93-A6:船东使得船舶保持船级;英国法认为是中间性条款,美国法认为是保证条款:不给租方解约权利。

一、法律变更Changed Legal Requirement

1,谁负责因法律变化发生的费用:由船舶本身原因被要求的,船东负责;是由运输的货物被要求的,租方负责。 【案】一船到澳大利亚装货,船东被澳大利亚方要求花费WWF(World Workers Federation)要求的安全梯的安装费。船方认为是租方原因,因租方没有告知澳大利亚有此要求;租方认为船东既然让承租人承租,就有考虑到此类风险的问题。仲裁认为是由于船本身的问题,应当由船东负责费用。

【案】一船到荷兰装某货,荷兰要求装配此货必须配备的自动警报系统。纽约仲裁认为租方应当承担此费用,因为是由于揽的货所要求的费用。 2,船旗国/装卸港强制要求

船旗国的法律要求:船东负责。

装卸港强制要求:船东可以引用合同落空(Frustration)来拒付:如安装费用远远超过预期利益,船东可拒付要求租方支付。若是油轮去美国,美国要求油轮必须是双壳船,而中方船是单壳船,不可能为了去美国而把船改造,因此在租约订立时把美国排除,否则视为合同落空。

二、航次间的扫舱/洗舱费

NYPE93-A36:租方负责费用 第九节 船东负责费用

NYPE93-A6船东负责费用:

(1)船舶保险费(包括船壳险,及战争、罢工附加险):增加(Increase原本已有)的保费在没有约定情况或不是租方原因引起的,仍由船东负责;附加(Addition,新增费用)的保费在没有约定情况下或不是租方原因引起的,仍由船东负责。

e.g.如用中东地区直升机装卸货物:一种判例:常规做法,船东负责附加险;另一种判例:特殊做法,租方负责附加险。

(2)船员生活、船舶工作供应品、物料 (3)工资

(4)上船、离船领事费 (5)遣返费用Repatriation——更换船员 第十节 租方负责费用

NYPE93-A7租方负责费用:

(1)Bunker燃油:a,质量:租方必须按照合同约定的质量提供油,若不符合,则一切后果由租方负责; NYPE93-A7(2);b,数量:船东负责数量、租方负责支付。由于船东过失造成损害,租方不负责。

【案】船长在计算油时,油算少了,运不到目的港。只得到中途港加油。租方对合理绕航加油的所有费用不负责。

【案】船长在计算油时,油算多了,到目的港,还有500t油没有用,租方对多的油不负责。 Fuel Domestic Clause

NYPE46-A20:船员自用油条款,停租期间船东负责;使用多少,可以约定,一般是每天0.1t,这些费用由租方负责。

(2)港口使费:强制看管费用、强制垃圾处理费。

(3)通讯费用:有关租方义务的费用,船长和船东的通讯费船东自己负责。

(4)引航费用:无论强制还是非强制,都应该租方负责。但通常是船东先付,再找租方追偿,一般租方会赖账。本属港口使费,单列出来是因为公海上也有引航费。如英国的North Sea石油开采区、澳大利亚的大堡礁需要引航。 (5)拖带费用

(6)代理费:agency,港口代理都是租方找的,因此租方负责。 (7)佣金:Commission,租方对揽货的broker支付费用。 (8)领事费:有关船员或船旗的领事费除外

第十节 交换船剩油量约定

NYPE93-A9:交船时按照交船地价格、还船时按照还船地价格;不按照实际加油的购买价值,除非有约定。 第十一节 还船 Redelivery NYPE93-A10

一、还船地点

还船与交船地相同:TIP, APS,DOP;增加WWR:When Where Ready准备还船就绪的时间和地点:装卸完毕即视为还船准备就绪 二、租方还船通知义务

使船东掌握船的动向;\:预计时间30,20,10日内各通知一次,3日内确定;租方确定日期和地点就不得更改,否则赔偿。

三、还船时船舶状态:Redelivery in like good order & condition, ordinary wear & tear excepted

还船检验:NYPE93-A3:交船检验所用的时间和费用,租方承担;还船检验所用的时间和费用船东承担 。用On Hire Survey和Off Hire Survey对比是否发生损害,正常磨损船东自己承担,否则是租方承担。 四、Stevedore Damage NYPE93-A35

1,租方负责装卸工人的损害:条件:船长48h通知,若没有通知,租方对此情况不负责:条件条款,不以事实为依据。

2,Stevedore Damage影响适航,必须修理,租方承担时间和费用的损失。

3,Stevedore Damage不影响适航,可以不及时修理,可以放在船舶计划年度修理中修理 五,还船时船舱清洁程度:租方负责清洁

第十三节 Payment Of Hire And Withdrawal Of Vessel NYPE46-A5;NYPE93-A11

金融危机下撤船租金纠纷条款:GFC下船东租家风险博弈

市场不好,租金、运费也下跌,租家收的运费远不足贴租金。租家便希望和船东订立新的租金率,如果船东拒绝,船东的船也被闲置,自己也得支付营运费用,倒不如降低租金,船东也不亏。 一、何时起算租金?

NYPE46:在交通知书(1600h之前交),在第二天0700h开始起算租金,若是在前一天交NOR后,租方随即就开始装卸作业,则从该时间开始起算租金。 NYPE93:交船即起算租金。

二、租金预付:NYPE93:每15天预付一次。实务中会更改为monthly。 三、准时付租和船东撤船权 1,Punctual准时支付

如约定每月12号交租金,即使还没有用船,到12号都必须付钱;若12号是假期,英国法要提前一天支付(proceeding Day);美国法要随后一天支付(following day)。

没有准时付出,船东的权利:英美法:时间不是合同的主要条款,但租金是船东重要的收入来源。租方没有准时支付租金,船东有撤船权:撤船权必须在应支付租金的当日的午夜0000之后撤船。

若在12号当天1700点发现钱没到账,就宣布撤船,那么船东违约:因为船东撤船权没有产生。撤船权产生后,必须在合理时间内做出,超过合理时间不做出撤船决定,视为放弃撤船权利。

2,反技术条款(Grace Period):船东有时成心在租方下班时发催款最后通牒通知,租方没有收到通知不能及时支付,船东撤船。为了保护租方,则规定必须约定多少“银行工作日”内支付,在此时间内支付,视为准时。不付,则不准时,船东撤船。

【案】船东对租方发通知要求租方准时付钱,但措辞模糊。后租方没有引起足够的注意,没有按时支付。船东行使撤船权。法官认为此项“最后通牒”的通知必须措辞准确清楚,引起租方足够注意,才可以构成撤船通知。

影响:(1)通知必须措辞准确(2)除非在约定宽容期支付(3)否则就行使撤船权

3,通知到达的时间计算:如果没有Grace Period下,过了支付日,英国法和中国法下不需要warning,美国需要给予warning,过了午夜就行使撤船权利。 4,租金必须付足与船东撤船权(Regular Payment=Full Payment)

理论上,少一块钱就是没有付足,船东就可以撤船解约;实务上,银行的手续费被扣除导致没有付足。

扣款:合同约定扣款:回扣、停租里的扣款。法律允许扣款:速度不达;Cargo Claim 5,船东撤船权与中止租约义务的选择

NYPE93-A11(a-2):若租金不付足,船东可以中止,停在装港外拒绝履行,托运人没有办法;但若开到卸港拒绝进港,收货人可能会基于B/L要求强制履行。 6,On any breach 的船东撤船权

三种情况船东可以根据On any breach行使撤船权: (1)租方命令船东去明知是不安全的港口

(2)租方坚持装除外货物

(3)租方坚持要求船东去航行区域范围以外的港口 7,撤船时船上有货,船东如何处理?

(1)在航行中,卸港时:依B/L,船东即使终止C/P,他仍要自掏腰包完成航次,之后向租方追偿:很难要回来,因为租方已经没有合同义务了;但若B/L持有人是租方,尽管合同终止,B/L对C/P来讲只是合同证明,依照\,租方依然要支付船东运输的费用(恢复原状);但租方在终止合同后仍然要求船东完成最后航次,视为新的合同,船东继续履行。

(2)装港时:未装船:和租方终止合同,再无牵连。但若货主依然要求装货运输,视为新合同;已装船:船东卸货,把责任推给租方;若货主依然要求继续履行,视为新合同。若B/L已签,按(1)规定。 8,船东解约后的索赔权

市场涨,船东没有损失。

市场跌,原10000/d现在只能7000/d,对3000可否要求租方赔付:

(1)英国法:船东撤船以后,没有索赔权:纯粹是时间上晚付的不构成违约,船东没有索赔权;除非晚付构成违约(即租方不付租金是不愿意受合同约束,明确表示),有索赔权。

※如要求15号付租金,租方没有当日到账,船东发出解约通知,纵使16号到账,船东仍然可以撤船,但注意要把到帐的钱还,如果还收着钱,视为同意继续履行。 (2)美国法:有索赔权(只要晚付,就有索赔权)

(3)中国法:CMC-A140:有解约权,并有索赔权(不论疏忽还是故意) 第十四节航次的履行Performance of Voyage

NYPE93-A8

1,船长应履行速遣航次义务:船长没有履行速遣义务,船东负责,租方可向船东索赔。 2,船长船员提供习惯性帮助

3,Employment & indemnity:虽是船东的人,船长应听取租船有关雇佣(船舶)和代理方面命令和指示(即船舶运营商务方面的指示),发生了船东的损害,租方应当赔偿损害;若租方发航海方面的指示,船长可以不服从(如台风,租船命令必须走,船长可以不听);若船长还是听了租方指示发生了损失,船东不可以索赔,因为租方本来没有这个权利。 4,租船人负责装卸工作

5,Inter-Club-NYPE Agreement(ICA/1970/1984/1996)

(1)under the supervision of the master:不适航引起的货损货差索赔,100%船东负责;货物装卸中引起的货损货差索赔,100%租方负责;货物短缺/over carriage(运过头)/货物凝结损害速配,租方船东各负责50%

(2)under the supervision and responsibility of the master:不适航引起及不良通风引起的损害,100%船东负责;不良积载和装卸引起的货损货差以及其他原因引起的损害,船东租方各负责50%;货物短缺/over carriage引起的索赔,船东租方各负责50% 索赔:NYPE93-A27

6,签发提单 NYPE93-A30:

船长签提单(不论什么形式的C/P);但在船东书面授权,租方及其代理人也可以签提单。 所有提单不得影响合同,由于提单与租约之间的差异而引起的损害,租方赔偿船东。 提单若载明甲板货,提单上必须要写明甲板货由租方、托运人、收货人承担风险,船东不负责。

船长拒签提单的情况:(1)欺诈性提单(违法)(2)提单与租约严重不符合(违约:如提单上的卸货港是租约里明确排除的) 7,谁是承运人?

(1)英国法:租方是承运人,船东是受寄托人:货主可以根据B/L合同告租方;但只能以侵权告船东。

Demise clause:光租条款/Identity of Carrier:租方是代理船东/光租人签发提单(逃避承运人责任):效力:英国法下,告船东时有效,告期租船人无效。 (2)美国法:船东和租方是联合承运人,都可以成为被告。 (3)中国法:期租船人是承运人,船东是实际承运人。 第十五节 停租Off Hire Clause

NYPE93-A17

1,停租时间的计算(租金支付的除外时间条款):修理的时间相加,如主机两次损坏,总共修理25h,则停租时间应当是25h,而不是超过1天的1h。

2,停租事项:(1)船员的不足或船员罢工(2)物料不足(3)火灾(4)船舶及其设备损坏(5)搁浅(6)船舶被扣押引起的迟延(7)由于海损事故引起对船舶或货物的迟延(8)进干坞

3,相等距离原则:如船损,绕航去干坞修理,修理后返航,要以正常航距重新起算租金。

4,停租后,租方能索赔其他损失:停租条款是一条不追究过错的条款:不能索赔。相当于V/C的Cancelling Day,只有解约权,没有索赔权。要索赔,看船东有没有违反其他条款,而不是依据A17停租来索赔。 第十六节 留置权条款 Lien Clause NYPE93-A23

一、船东留置权

1,留置权所担保的债权:未付租金、交船时卖给租方的未付的剩油款、租方引起的船舶损坏未付修理费 2,留置标的物

(1

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xq9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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